外貿合同模板匯編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貿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外貿合同 篇1
公司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與公司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款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獨聯體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作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竭_站名稱;
--賣方名稱;
。I方名稱;
--貨件號;
。;
。瓋糁兀惑w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l票一式三份;
。踪I方名義下的運輸單;
。b單一式三份;
--本合同副本;
。讵毬擉w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獨聯體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稱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見上文第四條)。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見第四條)的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索賠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它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它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
--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15%。
第十三條其它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盡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獨聯體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和分歧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貿合同 篇2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國______市____外貿公司(下稱外貿公司)與____國_____市公司(下稱公司)簽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標的和價格
________外貿公司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1由____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應地在____國界車上交貨條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貿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計價,系____國界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的費用。
根據附件2由____國向____國供貨的總值為________美元。
第二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交貨。售方有權按兩方商定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供貨。購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
第三條結算
本合同所供貨物之價款,在易貨基礎上以美元計價,不通過銀行記帳。貨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務代表到購方結算,或將結算憑證寄給購方進行結算,并憑下列單據辦理:
1、發貨帳單2份;
2、蓋有發貨站戳記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2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購方接到上述單據核對無誤后給售方出以等值易貨貿易結算憑證予以確認。
第四條包裝
賣方應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所有預防措施以保證貨物在儲存、海運、陸運、吊裝時完好無損。
第五條商品的品質和保證
所供商品的品質應由品質證明書加以確認,該證書確認商品品質符合生產國的技術條件和國家標準。
所供商品的品質性能應與標準樣品相一致,標準樣品在簽定合同時交給買方,在保證期內留存買方并在對供貨品質發生爭議的情況下供兩方使用。
保證期為供貨后9個月。
第六條索賠
購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文件或協定)所規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賠。
1、貨物的數量
如貨物數量與明細單注明的數量不符,在包裝完整和沒有外部損傷(內部短缺)的情況下,購方有權憑檢驗證書提出索賠。 如果貨物的發運系按發貨人確定的重量發出,而國境交接站兩方鐵路交接中發現不足,并不屬鐵路方面的過失,可根據兩方鐵路方面編制的商務記錄提出索賠。
2、貨物的質量
如貨物品質與合同規定不符時,可根據商品檢證或無利害關系的權威機關的代表參與制成的記錄提出異議。
如售方所供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或與兩方確認的樣品不符時,購方有權要求售方或者削價、或者更換貨物。如果售方自收到異議之日起60天內不作最后決定,或不同意檢驗證書中確定的削價百分比時,則購方有權將品質不合格的貨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給售方。售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異議審理期限內將退貨地址通知購方。
如果在每批貨物中發現殘次品占20%以上,收貨人則將退回全部貨物。由于質量原因退回貨物時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售方承擔。
在這種情況下,售方沒有免除向購方補發數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責任。
在終點站檢驗貨物的數量和/或質量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售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兩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兩方談判解決。如兩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____國對外經濟貿易仲裁機關仲裁。
第九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兩國貿易協定)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兩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國際電報:______________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外貿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XXX萬美元,在20xx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 稅務登記證(國稅);
、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貿合同模板匯編3篇】相關文章:
外貿合同模板匯編4篇12-23
外貿合同模板匯編5篇12-27
外貿合同模板合集4篇12-27
外貿銷售求職簡歷模板12-24
應聘外貿崗位簡歷模板11-29
外貿業務員簡歷模板05-16
外貿業務類英文簡歷模板12-25
對外貿易翻譯工作簡歷模板12-24
外貿驗貨員的個人簡歷模板12-01
搬運合同模板匯編五篇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