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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協議書

時間:2022-06-17 17:52:35 合伙協議書 我要投稿

有關合伙協議書范文匯總八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合伙協議書范文匯總八篇

合伙協議書 篇1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伙期期限:合伙關系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2、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內,按原始所占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1)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 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采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伙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閱。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 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來自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文章最新三人合伙經營協議書合同范本出自

合伙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協議書 篇3

  甲方:孫xx、隆xx

  乙方:劉 xx、余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xx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xx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汽車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XX年1月,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xx%。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__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目標公司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目標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目標公司名稱:__________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1000_萬元,分三個階段募集,第一階段300萬元,第二階段300萬元,第三階段400萬元。

  2、目標公司業務范圍:課業輔導、文化才藝、外語培訓、成人培訓、職業技術培訓、在線教育、私立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培訓機構平臺(以下簡稱"教育平臺")。

  3、為實現教育平臺之遠大目標,目標公司通過領投加眾籌募集資金的方式招募股東,引進戰略投資合伙人。

  4、目標公司委托乙方作為募集代理人,負責目標公司正式注冊前的全部投資事宜。乙方在指定開設專門賬戶供投資人匯款。在目標公司賬戶正式使用前,乙方專門賬戶的款項不得作任何挪用或轉移。

  5、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方的出資額為現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甲方在募集資金的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有優先同比例投資出資權。

  6、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股權作為出資,參與目標公司的發起設立,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7、甲方以其出資額為限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并享有目標公司財產和權益。若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后,各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8、目標公司委托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目標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甲方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目標股份公司成立后,甲方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投資目標公司所產生的利息和費用,由目標公司負責承擔。

  9、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在籌備期向甲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0、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目標公司,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目標公司承擔;

  11、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等共同投資人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投資人共同決定;

  13、目標公司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1)轉讓投資于目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14、甲方向目標公司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目標公司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目標公司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16、甲方依法轉讓其目標公司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17、投資人在目標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目標公司成立后,任一投資人不得在三年內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18、目標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19、目標公司按照總出資款比列的2%作為乙方的募資費用和目標公司前期籌備工商注冊等代理費(不含實際產生的費用)。

  20、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乙方在目標公司正式注冊成立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投資人提供擔保。乙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全部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備案轉移給目標公司。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__________公司(暫定名)

合伙協議書 篇5

  隱名合伙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出名營業人(合伙人)XXX x(以下簡稱甲方):

  茲為隱名合伙一事,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擬和丙方、丁X(可增加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合伙開設XXX合伙企業;成立后的該企業擬從事 (填寫經營范圍)經營。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關系,彼此長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X;而丙方、丁X與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關系,丙方、丁X基于對甲方的信任,愿與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業。甲方現有的能力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大數額的投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名下的投資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錢。XXX合伙企業中甲方名義上應該投資共計資本金人民幣XXX元整,該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投資,由乙方于本協議成立后分次轉賬交清XXX合伙企業。甲乙雙方各自確認上述事實。

  第二條:乙方分次轉賬投入資本金后,即為隱名合伙人,且甲方認諾。乙方只按照本協議對XXX合伙企業實際承擔所投資范圍內的有限責任,這一責任的承擔還須依賴于以甲方的名義處理。甲方在XXX合伙企業中也只能擔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據XXX合伙企業發展的需要,仍需更進一步的追加投資,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于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等相關財務報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資料中依法應該聘請或可聘請相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請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服務并出具相關資料。

  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XXX合伙企業查閱合伙人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伙人損益應按照合伙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但虧損的承擔以不超過乙方的實際投資為限。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于損益計算后,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甲方應配合乙方完善在XXX合伙企業中甲方名下投資的增加手續。甲方應該為辦理上述手續,做好丙方、丁X的同意工作。

  第七條:關于XXX合伙企業營業事務,均由 方執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伙人的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伙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甲方名下的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資本,其實際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實際享有和承擔。甲方據此資本在XXX合伙企業中行使權利義務時,均必須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與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以乙方的意見為準。若甲方不遵守本條約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本協議投資總額的20%);并且若甲方的該次意見正確,則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均歸實際出資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該次意見錯誤,則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均歸甲方個人自己承擔,實際出資人乙方不承擔本次任何損失。

  甲方按照每年實際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歸甲方所有,其余歸乙方實際所有。

  辦理從合伙企業領取分紅款的事務,甲方必須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員去實際辦理。

  第十條:本隱名合伙有效期間,自XXX XXX年x月x日起至 XXX XXX年x月x日止共為x年x月。

  第十一條: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于年底為之;但須于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X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并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余剩存額。

  第十三條:甲方名下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凈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乙方愿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無權中途出讓自己名下的投資,乙方若想轉讓實際投資,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甲方擅自處分自己名下的投資或要求將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讓給實際投資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讓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九條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辦理,若本協議的約定與有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均須信守本協議,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為本協議投資額的20%。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出名營業人(甲方):

  擬投資的有限合伙企業名稱:

  甲方以及合伙企業的地址:

  合伙企業的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伙人(乙方):

  住址:

合伙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方提供養殖資金;乙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元,用作啟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并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三、運行后,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股東合作協議書。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或由甲方派一人來場協助乙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余的利潤部分,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或者打入對方銀行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甲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民地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合伙企業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組成的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伙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企業的目的與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伙企業的目的:通過合伙,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合伙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企業由 個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 個,法人合伙人 個,其他組織合伙人 個。(提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稱 住所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的方式為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注:也可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于 年 月前辦理。

  經評估或協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出資額 比例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注明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他財產權利等)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但是應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虧損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每 年結算一次。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委托 個合伙人(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三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如公司股東按出資份額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十五條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十七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八條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九條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五條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對合伙事項發生爭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解決。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可另作約定,但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一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合伙協議書 篇8

  甲方: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為了更好地推進新農村經濟建設,發展養豬事業,乙方自愿與甲方合作,為明確雙方利益與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基地設施:乙方自費出資_______元,與甲方在甲方的自留地上共同創辦養豬廠房_____間。

  2、養殖風險:甲方在養殖過程中,乙方要積極協助甲方采購豬飼料,共同做好防疫工作。

  3、銷售分利:按出欄頭數,凈利潤及個人的投資份額分紅。

  4、其他約定:甲乙雙方均遵守協議,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雙方同意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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