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匯總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
為了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室),是處理各類財務事項的規范標準。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在建設期內,根據公司基建要求、計劃目標和預算方案,組織建設項目的經濟核算,督促和檢查公司各項財務指標的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3、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
4、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計劃財務部經理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2、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系。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四、公司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五、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司印鑒、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二章會計政策與報表體系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二、公司收益與費用實行統一核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公司股東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四、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和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作為固定資產。
(一)分類:
1、公路及構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梁(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
2、安全設施:包括標志、標線、護欄、護網、燈桿、燈具配電控制柜等。
3、通訊設施:包括數據傳輸設備、業務電話系統、指令電話系統、緊急電話系統、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等。
4、監控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控制中心設備等。
5、收費設施:包括中心設備、收費站設備、車道設備等。
6、機械設備:包括清掃車、壓路機、灑水車、攤鋪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活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務區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電子設備:包括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公路及構筑物,安全、通訊、監控、收費、機械設施,車輛,房屋及建筑物,儀器儀表,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計留殘值。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類別折舊年限
a、公路及構筑物
1、路基、橋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擋防構造物XX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設施
1、防護欄XX年
2、道路照明設施5年
3、標志標線5年
4、其他安全設施XX年
c、通訊設施
1、通信線路XX年
2、電源設備6年
3、通信設備5年
4、其他通訊設施5年
d、監控設施5年
e、收費設施5年
f、機械設備XX年
g、車輛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電子設備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五)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五、壞帳損失
1壞賬的確認標準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無法收回的貨款;
(2)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且有明顯特征表明無法收回的貨款。
2、壞賬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備抵法核算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壞賬時,將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沖減壞賬準備。
3、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
壞賬準備按年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的5%計提。
本公司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經董事會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六、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細表(年度);
5、基建投資情況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況表(年度);
7、利潤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細表(年度);
9、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
第三章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計劃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一、銀行帳戶管理
(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二)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納保管,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三)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二、現金管理
(一)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現金。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經財務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
(二)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四、信用卡管理
因工作需要開立個人銀行卡的,必須報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核定存款限額,納入其他應收款管理。持卡人使用卡內款項后,須及時按規定報帳。
五、資金支付報銷制度
財會人員辦理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及現金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及相關單證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并按規定向財務部門提供合法的憑證,要求發票正規,客戶名稱填寫本公司全稱,大、小寫金額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齊的粘貼于公司統一印發的原始憑證粘貼單上,寫明日期、項目、金額,單據張數要大寫,由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和支付手續。
(一)、財務報銷票證的規定:
1、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寫出緣由,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2、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二)、審批程序:
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辦公室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實施采購,同時“采購計劃”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負責采購資金的準備。采購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由辦公室主任驗收確認,并將相關憑證由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附件1、“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
3、通訊費
固定辦公電話費用由銀行劃轉,經財務部審核報銷。
移動電話費憑據在限額內據實報銷,限額標準見附
4、車輛維修、使用費
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5、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6、職工教育費
職工在不影響工作并經領導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關教育發生的費用,在完成舉辦單位規定的課程,并取得相應證書后,憑有關證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7、工資福利費用
由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開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費用開支,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9、工程支出
工程性支出,由相關部門按工作安排和工程進度情況,提出用款計劃,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申請支付時,經辦人根據業經批準的計劃,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主管副總簽署意見,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將有關憑據交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計劃安排,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三)暫借款管理
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或限額支票,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帳日期,借限額支票還需填列對方單位、開戶行及帳號,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支付。借款人應在事項完成后及時報帳。
(四)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四章稅收及利潤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二、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一、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二、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報財稅機關備案。
二、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抵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如實反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狀況。合理籌集資金,管好用好集體資產,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財務信息管理,完善財務監督,控制財務風險,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推動集體經濟發展。
第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民主管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財務活動和財務成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二)公開透明。財務活動情況及其有關賬目,重大經濟事項等應當向全體成員公開。
(三)成員受益。保障全體成員享受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應當用于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農村公益事業。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應當依法依規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街道辦事處,下同)和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審計等相關部門的監督。
第六條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任期和離任審計制度,將新增債務作為重點審計內容。
第二章財務管理主體及職責
第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應當在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由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和會計人員等按規定履行職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依規配備專(兼)職會計人員,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實行委托代理記賬。
重大財務事項決策參照執行“四議兩公開”機制,并報鄉鎮黨委、政府或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或備案。
第八條成員(代表)大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年度財務計劃、重大財務收支事項、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籌集、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對外投資、資產處置等事項;
(三)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并對其實施監督和考核;
(四)對理事會和監事會年度財務管理、監督工作提出質詢和改進意見;
(五)其他需要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重大財務事項。
第九條理事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起草、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年度財務計劃、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實施本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籌集、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對外投資、資產處置等經營活動,簽訂經濟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三)提出本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經營管理人員薪酬的`建議,決定其他工作人員薪酬;
(四)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財務執行情況;
(五)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及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十條監事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組織開展民主理財;
(二)監督理事會、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履職行為,對損害本集體經濟組織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組織章程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財務行為提出質詢和改進建議,對理事、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提出罷免或解聘建議;
(三)協助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工作;
(四)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財務監督情況;
(五)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及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財務監督事項。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工作,審核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報告,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
(二)會計人員負責本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憑證審核及填制、會計賬簿登記及核算、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及報送、稽核、會計檔案保管、財務公開等日常工作。配合開展集體資產年度清查、審計和調查工作。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依規采取多種形式籌集資金。籌集資金應當履行本集體經濟組織決策程序,確定籌資方式、規模和用途,控制籌資成本和風險。
第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從各級政府獲得資金或其他資產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并接受監管。通過接受捐贈獲得資金或其他資產的,應當及時入賬,加強管理。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籌資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成員受益、民主決策、上限控制等原則,做到專款專用,確保資金用途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舉債興辦公益事業;舉債從事經營性活動應當納入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范圍,參照執行“四議兩公開”機制,并報鄉鎮黨委、政府或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或備案。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與社會資本合作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權責邊界及收益分配。
嚴禁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債務轉嫁給地方政府。
第四章資產運營
第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組織章程加強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存貨等流動資產管理,落實經營管理責任。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
第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組織章程加強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管理,落實經營管理責任,依法合規計提折舊。在建工程項目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應當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手續。
第十八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組織章程加強集體的牲畜、林木等生物資產管理,做好增減、攤銷、死亡毀損等核算工作,落實經營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明確無形資產權屬及價值,納入賬內核算,落實經營管理責任,依法合規進行攤銷。
第二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投資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符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規劃,履行民主程序,做好風險評估和控制,進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發生產權轉移的廠房、設施、設備等大宗資產及集體土地使用權,未納入賬內核算的、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的資產進行價值評估。
第二十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售、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時,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權限與程序進行。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并進行賬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依規對外投資或進行集體資產轉讓、發包、租賃等情形時,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確定價格。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人員,不得以本集體資產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第五章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銷售、提供服務、投資收益、讓渡集體資產資源使用權和政府給予的經營性補貼等形成的經濟利益總流入,應當依法依規加強管理,做好賬務處理。
第二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經營活動、日常管理、村內公益和綜合服務、保障村級組織和村務運轉等各種支出,應當計入相應的成本費用,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第二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以效益為基礎,民主決策、科學分配,保障成員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組織章程約定的分配原則,按程序確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確分配范圍、分配比例等重點事項,向全體成員公示。
第二十八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分配收益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一)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提取公積公益金;
(三)向成員分配收益;
(四)其他。
公積公益金按組織章程確定計提比例。
第二十九條年終收益分配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清查資產,清理債權、債務,準確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
第六章產權管理
第三十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清查核實集體資產,明確資產權屬,登記資產臺賬,編制資產負債表;建立成員名冊和份額(股份)登記簿。
第三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變更資產權屬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村莊撤并的,不得混淆集體財務會計賬目,不得隨意合并、平調集體資產。
第七章財務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條具備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應當分設會計賬套和銀行賬戶。
第三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使用科學有效的方式采集、存儲、管理和運用財務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管理,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第三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按要求報送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
第三十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財務公開制度,以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公開財務信息,接受成員監督。
第三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會計檔案建設和管理,做好會計資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依法代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參照執行本制度。
第三十九條地方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第1條總則執行部門編號為適應公司的發展,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檢驗性,完善我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現根據國家《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財務部所有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2章第3條第4條會計核算基礎規定會計年度采用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賬戶的設置按《會計管理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
因業務需要新增科目時,需報財務總監批準。
第5條記賬采取借貸記賬法,采用權責發生制,具體要求如下所述。
1、凡是收益已經實現,費用已經發生,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入賬。
2、凡是不屬于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處理。
3、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必須在同一時期入賬。
4、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計為資本支出,不得計入費用作為收益支出。
5、凡是為了取得收益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作為收益支出,同時計入成本費用。
第6條第7條記賬用的貨幣單位為本位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均用法定文字書寫。
會計憑證主要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進貨驗收單、領料單、出庫單、旅差費報銷單、費用開支證明單、調撥單、收款收據、借條等。
2、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公司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系時,由對方開給本公司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第8條會計報表的編制應根據國家制定的《企業會計制度》和董事會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填報時間、份數來執行。
第3章第9條會計核算方法設置會計科目及賬戶。
根據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不同特點和經濟管理的不同要求,選擇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并按分類核算的要求,逐步開設相應的賬戶。
第10條復式記賬。
復式記賬就是對每一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關賬戶中進行記錄的方法。
我公司統一使用借貸復式記賬。
第11條填制和審核憑證。
對于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或部門填制原始憑證,并簽名蓋章。
所有原始憑證都要經過財務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審核,并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第12條第13條設置與登記賬簿。
根據填制和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在賬簿上進行全面、連續、系統的記錄。
成本費用經過統計計算后,要對應計入相應對象的全部費用進行歸集、計算以確定各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第14條第15條財產清查。
通過實物盤點、往來款項的核對檢查財產和資金的實有數額。
編制會計報表。
根據賬簿記錄的數據資料,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概括、綜合地反映各部門和公司一定時期內的經濟活動過程和結果。
第4章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根據“記賬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并登記“總分類賬”。
根據原始收、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根據記賬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賬”。
月終,根據“總分類賬”和各“明細分類賬”編制會計報表。
1、記賬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賬憑證匯總,編制成計帳簽證匯總表,然后再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2、記賬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賬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記賬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21條記賬錯誤處理。
1、記賬前若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或賬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賬后發現記賬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應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
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賬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并登記入賬。
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賬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并登記入賬;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第5章第22條結賬、對賬結賬是結算各種賬簿記錄。
結賬工作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在結賬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賬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賬業務,應編成記賬憑證記入有關賬簿,以調整賬簿記錄。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賬的基礎上,結算所有的賬簿。
第23條對賬是為了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賬證核對,即將各種賬簿的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
賬證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賬過程中進行。
月終如果發現賬證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證相符。
2、賬賬核對,每月進行一次,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核對工作。
(1)將總分類賬各賬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賬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
(2)將“現金(或銀行存款)二級賬”與出納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
(3)財務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賬相核對。
3、賬實核對,主要分兩類。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賬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
(2)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的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賬款明細賬的賬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賬目相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4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財經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報告。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5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進展,根據我校詳細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進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掌握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照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執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進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專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執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進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淌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淌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設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協作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詳細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執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進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進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條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企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
一、農村財務管理制度
1、各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實行村級賬目和資金委托代理的管理方式,主要內容包括:村集體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等。
2、依托各鄉鎮經營管理站組建各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代理中心),各鄉鎮村委會(社區)和各村民小組委托鄉鎮代理中心為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必須保持集體資產(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保守財務、商業秘密。對代管的資金,鄉鎮政府只有監管的權力,沒有使用的權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調、挪用、拆借村組集體資金,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不得侵犯村組集體的合法權益。
3、各鄉鎮代理中心以村、組為單位設立總賬和明細賬,及時記賬、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反饋情況;代理會計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合規性,填制好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項收支認真填制或及時取得符合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村、組報賬員及時報賬,并負責好有關報表填制及現金、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辦理和保管工作。
4、各鄉鎮代理中心不得用村組集體資金為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銀行貸款擔保、抵押手續,不得代其它單位或個人代扣代繳各種款項。
二、民主理財制度
1、各村組必須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一般由3-5人組成,并推選一名組長,由其負責召集日常理財和聯絡、協調工作。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名單須報代理中心備案,并接受其業務指導。
2、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1)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具有較好的群眾基礎,遵紀守法、認真負責、廉潔奉公,敢于講實話,辦實事,政治思想好,覺悟高,在群眾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響力;
(2)具有為群眾服務的思想認識,有積極參與集體事務管理的主動性和工作熱情;
(3)具備一定的財務管理基本知識和技能,熟悉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度,熟悉村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4)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侵犯集體經濟和農民利益的行為,勇于同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作斗爭。
3、民主理財小組的權利。民主理財小組行使監督村委會和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的權利,具體是:
(1)參與制定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計劃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2)檢查、審核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
(3)否決本集體經濟組織不合理開支;
(4)監督、檢查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
(5)向上級部門反映本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民主理財小組承擔的義務:
(1)按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制定民主理財章程,開展民主理財活動;
(2)接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委托查閱、審核財務賬目;
(3)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報告民主理財情況;
(4)提出財務管理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配合代理中心及農村審計部門做好農村審計;
(6)保守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商業秘密。
5、民主理財的程序。民主理財工作的一般程序為:事前參與、事中監督、事后檢查。即民主理財小組在每一個財務事項發生時,要積極參與,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財務事項進行過程中,要切實履行職責,仔細監督財務事項的每一個環節和步驟;在財務事項完成后,認真進行檢查,查閱財務會計憑證、賬目、報表、財務公開等財務會計基礎資料,聽取群眾的意見,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民主理財小組應根據經濟業務量多少按月或按季開展理財活動。重要財務事項應隨時發生隨時理財。審核結束后,民主理財小組要將活動內容記錄在《民主理財登記簿》上,并由理財小組全體成員在記錄上簽章。
三、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由各鄉鎮代理中心的總出納負責,村組由報賬員專收、專付、專管,非出納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對外經濟交往中,超過1000元人民幣結算起點的,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轉賬確實有困難的,必須事先報各鄉鎮代理中心批準,方可現金支付。各村組銀行存款賬戶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不允許透支。
2、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嚴格控制資金出借,不得擅自將集體資金出借給單位和個人,村干部因公出差辦事需借款的,須在事后5日內結賬。
3、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于經濟業務內容或憑證格式錯誤,手續不全的,應拒絕支付;錢款應當面點清,唱收唱付,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并簽章。
4、各賬戶必須留有相關印章,對書寫不規范,印章不齊全,手續不完備的取款、轉款,各鄉鎮代理中心要拒絕辦理。
5、現金使用范圍:
(1)干部報酬;
(2)個人勞務報酬;
(3)獎金(責任制兌現)、勞保、差旅費
(4)五保戶供養;
(5)村組辦公經費、農業生產經費;
(6)向個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收購農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
6、加強村、組庫存現金的管理。各村組的一切收入必須存入代理中心統管賬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坐收坐支,嚴禁轉移、隱匿各項收入。根據各村組實際,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各村組提取備用金最高限額3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多余款項須存入統管賬戶存儲,若各村組的現金余額超過3000元,各鄉鎮代理中心要停辦其用款業務。
四、收入管理、財務事項監督管理、用款審批和開支審批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1、嚴格實行“零戶統管”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村組實行“零戶統管”,即取消一切在外開設的銀行存款戶頭,由各鄉鎮代理中心開設一個賬戶統一管理。各村組集體資金屬全體村民所有,必須全部納入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得設置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嚴禁坐收坐支款項。
2、強化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進一步增強依法理財、強化預算約束的意識,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收支計劃。各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年度生產性支出計劃報批制。村委會(社區)的先由村(社區)兩委會議擬定支出計劃,經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再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村民小組的由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會議擬定支出計劃,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按程序經村委會主任、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再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支出計劃要按照“量入為出、留有余地”和“抓生產、保運轉、保穩定、促發展”的原則合理安排。各村組年度生產性支出計劃由各鄉鎮代理中心監督實施。
(二)財務事項監督管理制度
1、各村組對其財務享有所有權,鄉鎮政府及職能部門負責對各村組涉及具體的財務收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各村組在處置集體資產(設備)及涉及財務開支的重大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前必須實行事前報告制和分級審核審批制。由各村民小組、村委會擬定處置集體資產(設備)或財務開支事項實施方案并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形成會議決議或會議決定事項后,以書面申請按要求和程序報鄉鎮政府,經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按照用款審批程序辦理用款業務。
2、各村民小組3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班子共同討論決定;300-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各村民小組班子擬定方案并提交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請村委會(社區)兩委會討論同意后方可實施。
3、各村委會(社區)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由村(社區)兩委會議討論決定。
4、各村委會(社區)、村民小組5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必須由各村民小組、村委會(社區)擬定項目實施方案,提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請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20xx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須按照500元以上的程序以書面申請報批審核,再經鄉鎮實施本項目的分管領導和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處置集體資產(設備)必須報鄉鎮政府工作會議或鄉鎮長辦公會議審核同意;10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財務開支事項和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必須按照20xx元以上的報批程序審核,再經鄉鎮長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5、規范責任制監督管理。各村民小組不得訂立任何責任制考核。各村委會(社區)訂立責任制必須跟鄉鎮、縣訂立責任制要求相一致,必須跟各村委會抓產業、促生產、引項目、保安全穩定和重大社會事務緊密相關,必須做到量力而行,經兩委會議討論通過,并經鄉鎮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工作完成后或年終經兩委會議對各項責任制進行考核(附會議記錄),并提出考核兌現申請,經掛點領導、農經分管領導審核,提交鄉鎮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后由鄉鎮長審批方可兌現。嚴禁巧立名目訂立責任制,嚴禁借責任制之名亂發獎金、補助。
(三)用款審批制度
1、各村組使用資金時,必須填寫用款申請表并寫出資金使用計劃,逐級審批簽章后方可到各鄉鎮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業務。其中,屬興建工程的,還必須報工程預算、公開招標、施工合同、議標記錄等復印件。用款數額在1000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下的,寫出用款申請和資金使用計劃后,經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各村委會(社區)主任在用款申請上審批簽章后辦理用款業務;1000-20xx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的,經各村民小組組長和各村委會(社區)主任簽批后,再經鄉鎮掛點領導審核同意,方可辦理用款業務;20xx元(各鄉鎮可結合實際確定)以上的,經村(社區)兩委班子會議討論同意,經鄉鎮掛點領導審核,報鄉鎮分管農經站的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用款業務。若有特殊情況鄉鎮領導不在而村(組)又急需用款的,可經各鄉鎮農經站站長請示鄉鎮領導并經同意后,先到各鄉鎮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手續,在3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2、村委會、村民小組在辦理用款業務時,原則上必須將前一次所批準用款的支出單據到鄉代理中心上賬,且庫存現金不超過3000元方可辦理。因工作需要領取現金超過庫存現金限額3000元的,必須憑村兩委會議決定事項方可預領,事后7天內結賬。在本季度內沒有到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業務的,必須于本季度最后月的27日前將支出單據準時到鄉代理中心上賬,否則停辦一切業務。
(四)支出審批審核制度
嚴格執行支出聯合審批審核制度,實行報賬制統一管理。做到支出有預算、開支有標準、支前必請示、審批按程序、記賬要限時。
1、村、組的所有支出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2、村民小組100元以下的支出由小組長決定、審批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100-300元的由小組班子(小組支部書記、組長、副組長)共同討論決定,小組長審批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記賬時須附會議記錄;300-500元的經小組班子共同討論報村委會審批同意,村委會主任簽批后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村民小組支部書記、組長未一肩挑的,實行支部書記、小組長雙批制。
3、村委會的支出由主任審批(村總支書記、主任未一肩挑的,實行書記、主任雙批制;書記、主任一肩挑的實行主任、副書記雙批制)。500元以下的由書記、主任直接審批并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后方可報銷記賬。
4、村、組支出500元以上的,由村、組審批并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后,經農經站站長審核,再由鄉掛點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報銷記賬,記賬時須附村兩委會議討論決定記錄;村組預算外及預算內非確定性一次性支出超過20xx—10000元的,按照《沾益縣村組一事一議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村委會的必須經兩委會議討論同意,村民小組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經村委會主任審批,再經鄉掛點領導、農經站站長審核同意后,報鄉分管農經站的領導審核同意,方可報銷列支記賬;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按照20xx—10000元的程序審批審核簽批,再由鄉長審核方可報銷列支記賬。
5、村、組非生產性支出實行總額控制管理。非生產性支出按照村、組規模大小實行總額控制,村民小組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村委會最高不得超過7000元。對有經營收入,包括村辦企業收入、二三產業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房屋資產出租收入的村組,可按不高于20%的比例用于非生產性支出。
6、實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村、組,每個季度最后月的27日準時到鄉代理中心上賬。無特殊原因不按時上賬的,停辦所有財務業務,待上賬后方可辦理。鄉代理中心在上賬后及時記賬,在15個工作日內以村、組為單位編制財務運行情況報表并向分管領導、掛點領導、村委會書記主任書面反饋情況。
7、實行印章、簽名、公章預留制。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確定審批人所用印章、民主理財小組專用章以及審批人簽字字模,以書面形式向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預留。凡無預留印章、簽名或公章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有權拒付資金,有權拒絕入賬。
8、各類收支票據必須印章齊全,手續完備。要求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做到“六有”:有合法的原始憑證,有合規的支出事由,有具體的經辦人、證明人,有單位負責人審批簽字和領導審核簽字,有代理中心的審核意見和有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對手續不完備的單據不準付款、入賬和抵庫,否則由經辦人承擔責任。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基建工程估算造價在3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并做到“八有”:一是有村“兩委”或村民小組黨員代表、群眾代表民主議事會議記錄;二是有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設計圖紙和預算方案;三是有審核資金的批示;四是有公開招標證明書;五是有施工合同書;六是有工程驗收報告;七是有決算報告;八是有合法的支出憑證報賬。
五、財務公開制度
建立健全公開內容真實完整、公開程序公正規范、公開方式及時長效的財務公開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3個月公布一次,收支金額大、往來頻繁的村實行按月公開,接受村民的監督。
涉及村民利益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實施情況:
(1)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2)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3)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
(4)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
(5)村民的經營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六、票據管理制度
1、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使用省財政廳監制的《云南省農村集體經濟專用收款收據》和統一的票據,向外單位收款使用財政部門提供的《收款專用收據》和《內部往來收款收據》。村組使用的票據由鄉代理中心和財政所登記管理,村組不得自行購買和印制,嚴格實行票款同行、票據繳銷制度,杜絕使用一般的三聯收據和其他票據。
2、村、組集體支出的自制憑據必須使用縣統一規定的格式,從外部取得的支出單據須為正規的稅務發票。
3、鄉政府、鄉直(屬)各站(所)撥付村委會、村民小組的資金款項,由村委會、村民小組統一到鄉代理中心開具收款收據。
七、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集體資產必須以村、組為單位由村組報賬員設專賬管理,并按資產的類別建立明細賬,分類登記,載明該資產的購建時間、原始價值、折舊方法、留存地點、管理及使用者等基本情況,做到賬物相符。
2、嚴格控制固定資產的添置。固定資產的添置必須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履行報批手續,納入招標程序進行購建。
3、對村組固定資產和水庫、壩塘、漁池、果園、山林等資產資源的經營權或所有權處置,必須本著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并簽訂合同,報鄉代理中心備案。凡未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和集體決議造成集體資產資源損失的,視情節追究有關人的責任。處置資產資源的收入款項可用于償還村級債務。
八、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必須以村、組為單位建立債權債務臺賬。堅決制止新增村組債務,鄉代理中心要對新增債務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群眾公開。凡違反規定新增債務的村組,必須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嚴禁村、組集體借款。因集體公益事業和生產性建設急需開支的,必須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嚴禁舉債用于村組支出;嚴禁超出規定訂閱報刊;嚴禁超村級定額補貼標準發放報酬、補貼;嚴禁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以任何名義從金融機構貸款或為企業(個人)提供貸款擔保,對于違反規定,擅自借款和擔保形成的債務,按照“誰借款、誰負責”和“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簽字人和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償還。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規定程序決策,盲目舉債營造“政績”造成經濟損失的,以集體名義舉債個人從中牟利的,違反借(貸)款規定的,對主要責任人嚴肅處理。
3、對歷史欠債,以村委會為單位清理核實,完善債務登記制度,摸清債務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
4、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一律不準參與高利貸活動。放高利貸從中牟利的村、組,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九、土地補償款使用管理制度
1、在村民小組會計賬簿開設土地補償款專用賬戶,確保專款專用,杜絕開辦存折或以個人名義開設賬戶。
2、土地補償資金使用必須由村民小組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一事一議”表決同意后,附有由村民按手印的花名冊報村委會、鄉代理中心核實后方可使用。
3、土地補償款使用賬目由代理中心統一記賬、監管,村民小組按季公示土地補償款使用情況。
4、在兌付土地補償款之前,村委會、村小組必須將補償面積、金額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且村民無異議后方可到代理中心辦理用款手續。
5、土地補償款的兌付必須轉賬打入農戶存折,杜絕以現金直接支付農戶。村委會、村小組在代理中心辦理轉賬手續后必須在20日內將款項打入農戶存折,并于30日內將支出單據到代理中心上賬。
十、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村委會、村民小組的發單、賬薄統一由代理中心保管,并立卷歸檔。代理中心應認真理單、記賬、做好會計憑證、賬薄的歸案管理工作。按“一村一柜”要求設立檔案柜,妥善保管各項會計資料,做到內容齊全、歸檔及時、裝訂成冊、存放有序、查找方便,財務電算化數據要定期備份。
2、會計檔案要求單據齊全、分錄清楚、記賬憑證不缺不漏,編號不亂不重。每季做完一次賬務裝訂一次憑證,不得跨年度做賬和裝訂憑證。
3、會計憑證檔案須用牛皮紙封面裝訂,須有村、組名稱,賬目起止日期、經手人登記等,賬薄須規范裝訂。
4、村組會計檔案須以村小組為單位分開保管,各村組的賬目、發單不得相混。
5、建立檔案管理責任制和會計檔案調閱登記制度,不允許外單位人員及其它非財務人員將檔案借出。有要查閱和復印發單的,須經領導同意在檔案管理人員的陪同下使用,并在檔案備欄內登記查閱情況。
6、在代理中心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應辦理好移交手續,做好登記清冊工作。到期要銷毀的必須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在上級主管部門人員的監督下登記銷毀,銷毀后要將登記清冊立卷保管。
7、村、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離任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的移交手續。
十一、農村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組財務活動必須由村、組報賬員負責辦理。村委會報賬員原則上由文書擔任,履行村委會報賬員職責,負責本村委會具體賬目和資金的管理,并負責村小組報賬員業務指導。村民小組設報賬員,具體承擔收款、付款、報賬業務。村、組主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報賬員工作。
2、村、組領導負責組織村組的資金籌集、資金使用、資金管理以及審批工作,原則上村組其他領導和工作人員不得插手現金收支等財務工作,更不得坐收坐支、代收代支。
3、對村、組財務人員的任免或調換由村委會提名,經村“兩委”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鄉掛點領導審核、分管農經站領導批準,方可任免或調換。鄉代理中心代理會計離崗或更換需鄉政府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并做好工作交接,報縣級農經部門備案。
4、鄉代理中心建立村組報賬員管理檔案,村“兩委”成員名冊報代理中心備查。
5、鄉政府積極開展對村組報賬員農經業務和財會知識的培訓,提高村組財會隊伍整體業務素質和水平。
十二、村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制度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所屬企業必須接受農村審計檢查和審計監督。村、組干部任期屆滿,實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干部任期屆滿換屆的前一個月即進行任期屆滿審計;有離任的干部,必須進行離任審計,方可辦理離任手續。
3、村委會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工作由鄉黨委、政府抽調紀委、農經、財政等有關部門負責實施。村民小組干部任期屆滿、離任審計在鄉政府的統一安排、組織及鄉農經站的業務指導下,具體由村委會組織和抽調有關財務人員進行實施。
4、審計的主要內容:
(1)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審計包括:農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指標是否增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完成;集體資產是否增值;債務是否下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理財是否得到貫徹實施。
(2)財經法紀執行審計:包括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有無濫用職權侵占、挪用、平調集體資產和長期占用集體資金的問題;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自定發包、變賣集體資產資源等問題。
(3)熱點問題審計:包括集體資產處理;債權債務化解、專項資金審計;“一事一議”審計;財務公開檢查。
5、村小組的審計報告由村委會審核報鄉農經站;村委會的審計報告由鄉農經站站長審查簽字報鄉政府。對群眾來信來訪要求審計的事項,審計結果要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違法違紀案件,移交紀檢部門、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農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1、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興辦集體公益事業,應當遵循村民自愿、群眾受益、量力而行、民主議定、程序規范、上限控制、使用公開的原則,實行“一事一議”。
2、村委會公益事業包括:農田(地)水利基本建設、修路、架橋、植樹造林、改水、村莊建設、建校等。
3、村委會籌資的對象是本村戶籍在冊人員。籌勞的對象是勞動年齡男18至55周歲、女18至50周歲的村民。退伍傷殘軍人、在校學生、孕婦、分娩后未滿一年的婦女和喪失勞動力的村民,不承擔籌資籌勞義務。
4、各村、組每年農民人均籌資金額的上限不得超過全縣限額標準;每年每個農村勞動力投勞的數量最高不得超過10個標準工作日;以資代勞每個標準工作日價格不得超過全縣當年限額標準。遇有特大防洪、搶險、抗旱等緊急任務投勞需突破10個標準工作日的,必須上報縣政府批準方可臨時動用農村勞動力。
5、村委會范圍內的籌資籌勞計劃,須經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參加并經80%以上的人數通過方可將方案上報。村小組范圍內的籌資籌勞計劃須經村民戶主會80%以上的人數通過方可將方案上報。
6、村民會議通過的籌資籌勞預算,須報鄉農經站審核,由鄉政府會同縣農民負擔監督部門批準,并在農民負擔卡上一一登記,同時張榜公布。村組籌集的資金由鄉代理中心實行專款管理。
7、未經批準要求農民出資、投勞的,由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責其改正,逾期不改的、交由紀檢、監督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屬村委會領導干部的,村民會議討論依法處理或罷免,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8、進一步規范涉農收費管理,不斷減輕農民負擔。認真落實已經公布取消、免收和降低標準的涉農收費。全面執行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以及涉農負擔案件事件責任追究制。鞏固農村教育、農村土地、農民建房、道路修建、用水用電、計劃生育、農民務工等方面的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行為的治理成果。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根據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八條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1984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自本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1.當前在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1供熱企業對于項目成本預估不到位,導致企業可能有所虧損
在供熱企業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有的供熱企業在確定供熱地區時對建設的成本與后期的收入預估不到位,致使企業出現成本大于收入的情況,導致企業在供熱過程中資金造成虧損,阻礙供熱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例如,有的企業在推進集中供熱范圍的過程中,只注重供熱覆蓋的范圍有多廣,不注重成本與收益之間的關系,導致建成之后出現成本大于收益的情況,使企業的資金持續虧損。
1.2供熱企業不及時追回應收的欠款,導致企業的資金長期虧損
供熱企業在最初推行集中供熱的過程中,為了收到更好地推行效果,對其他的配套企業便提供了一定的綠色通道,讓這些企業可以先“賒”后“還”,但供熱企業在之后的繼續發展過程中沒有及時地將欠款追回,導致企業的資金處于長期虧損狀態。供熱企業對于這類現象必須盡快解決,從而補回企業的資金虧損,讓企業可以更好地經營運行。
1.3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
部分供熱企業在整體工作的推行過程中,往往對財務管理這一環節沒有足夠的重視,導致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約束不到位,使財務管理人員在處理財務管理問題時無規可循,往往因此出現工作的失誤,讓企業蒙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企業若想使自身的經濟效益有更好的提高,企業必須首先將其財務管理制度做到科學嚴謹的狀態,使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解決財務問題的過程中保證解決措施的科學性,讓財務管理問題得到解決,保證財務管理工作正常推進,進而確保供熱企業的其他工作正常運轉。
2.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正常運行的策略
為了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推進,我們便需要根據上述所提出的財務管理問題,提出相應的財務管理策略,做到“對癥下藥”,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體系更加的科學完善。
2.1供熱企業應當聘用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保證企業預估準確
為了使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正常運行,首先,企業聘用的財務管理人員,具備專業的財務管理知識,在企業項目運行之前提前對項目的成本與收益進行科學的預估,從而評定項目是否可以進一步推進,確保企業不會出現資金虧損的現象。供熱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只有讓企業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最小化,且在源頭發現,才可以讓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得到最初的保障,讓企業的發展整體呈現持續生機。
2.2供熱企業應當推行互聯網財務管理系統,嚴格保證拖欠款情況的追回
供熱企業的財務管理部門應當進行相應的改革,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積極引入科學高效的互聯網財務管理系統,通過計算機對企業的整體財務管理情況進行掌控,對于拖欠款情況也可以清晰地發現,并及時追回,使供熱企業不會因為拖欠款而遭受經濟損失。財務管理部門通過使用互聯網的財務管理系統使得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也有所下降,可以更好地保證供熱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質量,使企業的資金虧損情況降到最低,使企業效益最大化。
2.3供熱企業應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時有章可循
為了更好地減少因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失誤所導致的供熱企業的資金虧損,企業應當制定科學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在進行財務問題處理時有章可循,使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可以按照科學的解決步驟解決實際問題,避免工作人員在處理相關問題時因經驗處理所導致的不必要經濟損失,保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下去。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0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1
為了加強天津辦事處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財務程序及規定,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財務收支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即總經理審批或總經理授權天津辦事處負責人審批,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對于不符合制度規定,未經審批人簽字同意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財務收支事項。
第二條每月25日之前申報次月的'費用預算,需要認真填寫《費用預算表》,特殊的費用需要寫明使用用途;填寫完畢后上報到北京總經理處審批。
第三條對于批準的預算內的開支,按第四條報銷規定流程辦理;預算外的費用,需報總經理審批。
第四條
簽字同意
現金報銷規定如下:
填寫《請款單》
1、費用使用流程:費用申請人天津辦事處負責人財務處領錢辦理。
2、對員工實行現金周報制度。上周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于本周內一次性填寫《請款單》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后一星期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3、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
1)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應分類粘貼在一張或多張票據粘貼單上,并在粘貼單上注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
2)車票/機票上應注明起訖地點、時間;
3)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必須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形式付款,發票應注明時間、地點、事由,并逐一列出參加人員及其所屬部門;
4)其他發票也應注明開支內容、時間、地點等。
4、整理之后填寫“請款單”包括:姓名、部門、用途、金額、附件張數等,經辦事處負責人審核后,送財務部出納員辦理報銷手續。
5、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支出憑證單”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
第五條購買任何物品必須需要填寫《采購單》,單據需填寫完整,不得有遺漏項目;購買物品后需要進行收貨,填寫《收貨單》,方可入帳。
第六條員工領用物品(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需在物品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第七條天津辦事處負責人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現金、銀行明細帳通過郵件的形式發送至總經理。
第八條此規定從20xx年1月1日開始實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規定財務崗位人員的職責和權利,提高財務管理效率和財務風險掌控水平,訂立本規章。
第二條 本規章適用于全體公司財務崗位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應遵從公開、公正、透亮的原則,確保財務信息真實、精準、完整、適時、合規。
第四條 財務崗位人員應遵守公司的職業道德規范和各項法律法規,維護公司利益和職業形象。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應嚴格遵守公司內掌控度,依據公司戰略進展要求,科學合理運用財務資源,防范風險。
第二章 財務崗位職責
第六條 財務崗位人員應依照公司的財務政策和內掌控度,認真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實在職責包括:
(一)訂立公司財務管理和財務操作規程,并進行實施和監督。
(二)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做好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的編制、審核、簽字和歸檔。
(三)建立完善的預算體系,負責年度預算編制、執行情況分析和調整工作。
(四)負責投資決策和資金運營活動,依照公司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的需求,進行資金籌措、投資和運營管理。
(五)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適時識別、分析和掌控財務風險。
(六)訂立公司的稅務籌劃方案和稅務合規規程,幫助稅務部門完成各項稅務事務,確保公司稅務合規。
(七)對公司財務體系進行評估和分類,提出完善財務制度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八)參加公司的戰略規劃和業務決策,供給財務數據和財務建議。
第三章 財務運作規程
第七條 公司財務運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務預算制度
公司應依照過去的閱歷和將來計劃,訂立認真的財務預算。財務預算應包含公司的收入、支出、缺口、利潤等方面的信息,為公司訂立合理的財務策略和計劃供給依據。
(二)審計制度
公司應定期進行財務內部審核、外部審計和特別審計。財務審核應檢查財務資料的真實性、精準性和合法性,特別審計應對公司財務風險和特別業務進行審計。
(三)會計核算制度
公司應依照會計準則和稅務法規,建立會計核算制度,訂立財務賬簿和財務報表。核算工作應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精準、完整,反映公司經濟活動的`實際情況。
(四)資金管理制度
公司應訂立資金管理制度,區分公司的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保證公司有充足的流動性。公司應訂立資金投資和調撥規程,為公司的資金運作供給依據。
(五)稅務管理制度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稅務管理制度,負責完善稅務籌劃和稅務合規方案,參加稅務審計和稅務爭議解決。公司應依照稅法規定納稅和申報各項稅種的信息。
第四章 財務風險掌控
第八條 公司應依據自身經營特點和風險情形,建立健全的財務風險掌控機制。實在如下:
(一)風險識別
公司應定期對財務風險情況進行分析和評估,識別并不安全預警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風險評估
公司應依據風險程度和影響范圍,確定風險的優先級和處理方案,并訂立實在的掌控措施。
(三)風險管理
公司應訂立監管要求和財務風險管理規程,并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對財務風險進行監督和掌控。
(四)風險報告
公司應定期報告財務風險情況和推測分析,適時上報公司高層管理層和董事會。
第五章 財務信息保密
第九條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保護公司財務信息的機密性。實在如下:
(一)保密意識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具有保密意識,加強保密培訓和意識教育,防止泄密行為的發生。
(二)保密制度
公司應建立財務信息保密制度,規范保密流程和保密責任的劃分。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確保財務信息不泄露。
(三)數據安全
公司財務崗位人員應確保財務數據的安全,嚴格保護電子數據和紙質數據的存儲和傳輸。
(四)信息保障
公司應確保財務數據的信息技術保障和防護本領,以避開因網絡攻擊和病毒感染等產生泄密問題。
第六章 財務管理制度的修訂和解釋
第十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應經董事會或主管部門批準,并于發布后執行。
第十一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主管部門。如財務管理制度發生變化、修訂、廢止等情況,應適時通知公司財務部門和全體財務人員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章未盡事宜,可依照公司相關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合理運用企業的資金,嚴格履行財務審批手續,杜絕財務管理中的漏洞,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根據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制度,特制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辦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真實反映公司資產、負債、損益的狀況,依法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考核管理制度,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編制和執行公司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合理使用資金,對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計劃執行進行控制、監督。
(三)積極籌措資金,規避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金流動通暢,提高資金(資產)的利潤率和企業經濟效益。
(四)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原始憑證,編制并審核記帳憑證,按時記帳,定期編制各項財務報表和分析報告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
(五)負責公司各項稅款的核算、申報繳納和各類統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以及各種證件、執照的年檢工作。
(六)負責制定公司各項經濟業務的財務審批流程和業務辦理流程,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相關規定辦理款項收支業務。
(七)負責公司各類發票的領購、保管和繳銷工作,對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發票使用嚴格按國家發票管理辦法執行。
(八)負責采暖費的收費繳銷工作,確保收費應收、實收數據準確無誤,及時編制上報各類收費統計報表,為公司制定收費管理方案提供準確依據。
(九)負責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資考核方案及定編定崗方案進行職工工資薪金的核算和發放工作。
(十)負責財務人員的聘用、調動、培訓工作,制定財務人員考核管理辦法,對財務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檢查和指導。
(十一)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建立財務檔案借閱管理制度,確保財務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一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四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
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審計部部長負責復核,上報財務總監審核后報總經理審閱。
第六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七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八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九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需由專人進行監督交接。
第三章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一條支票由出納進行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申請單”,經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復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需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根據審批后的發票等單據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
第四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金額在3萬元由財務總監會同常務副總經理聯簽字。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必須由財務總監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簽字審批。領導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領導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六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個人勞務報酬
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第七條除本規定第六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八條公司購置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生產經營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九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十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總監、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
第十二條符合現金支出范圍的項目,經辦人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辦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總監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財務總監和常務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辦人簽字。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公司法》、《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基礎工作規范》以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本制度的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審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
第二章財務機構第三條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第四條在總經理領導下,公司財務部管理整個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全面負責公司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展規劃組織并制定本部門的工作目標與責任制,并加以貫徹、落實。
2、組織擬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審查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及提供的會計數據,并保證數據的真實可靠性。
3、監督全公司的財務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政策并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規、政策制度,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事項。
4、搞好本部門的內外協調工作,并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的預測、控制、分析和考核,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6、參與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經濟合同,協議的擬定,為公司領導提供財務方面的參考意見。
7、對會計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對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任用及獎懲提出意見。
8、協調公司與銀行、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關系,嚴格保守公司財務機密。
9、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10、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條財務部門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分工明確,做到相互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重大投資、資產處理、資金調度和其它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以及互相監督制約的程序要合理、明確和完善。
第三章財務人員
第六條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計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真實反映情況,準確核算數據,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刻苦鉆研業務,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宜隨便調動。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數據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移交時必須監交。
所屬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四章會計核算原則
第十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執行條例》、《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法規。
第十一條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項。
第十二條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帳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發生涉及外幣的業務,按發生的當日外匯市場匯率的中間價折合本位幣記賬,期末將貨幣性外幣賬戶的余額按期末外匯市場匯率中間價調整折合人民幣金額,調整后折合的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之差作為匯兌損益,并按規定計入“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文字記錄均用中文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五條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第五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應視經營需要,按計劃購置,不得盲目購置,部門在購入固定資產前應填寫“財產物品申購單”,按規定的程序核準后,據以辦理購置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或確定的公允價值計價。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計提。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分類、預計經濟使用年限,預計殘值率和折舊年限如下:
類別使用年限(年)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運輸設備殘值率(%)15—40 10—15 10—15 5—12年折舊率(%)52、375—6、33 56、33—9、5 56、33—9、5 57、92—19
第二十一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
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
國外進口設備的原價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
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定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三條期末按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1、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2、由于技術進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3、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4、已遭毀損,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
5、其它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第六章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應定期編制年度資金計劃、月度資金計劃,以便及早發現資金不數量,采取積極對策,確保資金運轉流暢。
第二十五條公司負債與總資產的比例應盡量接近同行業平均水平,以使公司的風險與收益盡量達到最佳組合。
第二十六條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
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
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七條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
公司財務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帳項,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第二十八條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票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由總經理簽字或其授權人簽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需借款不應由獨家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供應,以為分散借款風險,保證借款________。
第三十條本公司對金融機構提供書面或口頭信息,限由財務總監或其指定代理人統一辦理。
第三十一條資金調度人員應及時了解公司資金狀況,以適應經常變動的經營環境及融資環境。
第三十二條公司大額度資金支出,在付款之前,應先經資金管理人員審核,以了解是否列入資金計劃安排,若未列入,視資金之緩急,可要求予以暫緩付款,并將延期付款理由及預計付款日期通知用款部門。
第七章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為取得該項無形資產發生的一切費用或投入時的作價。
第三十四條公司所擁有的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或公司接受投資的無形資產應采取國家規定的適當的方式進行估價。
第三十五條各種無形資產應從開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規定期限分期攤銷,一般不低于10年,攤銷方式為直線法。
第三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按無形資產設置明細帳,記錄各項無形資產取得的原始成本,每月計提攤銷額并登記明細帳。
公司于期末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
如果由于無形資產已被其它新技術等所代替,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或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計不會恢復等原因導致其賬面價值已超過可收回金額時,按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無形資產賬面價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提取。
第三十七條無形資產作為公司的一項權利,能為公司提供長期的經濟效益,如發現其它企業侵犯了公司的無形資產,應及時提出訴訟,以法律手段保護公司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收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第八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九條成本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費用是指公司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四十條公司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公司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一條公司的期間費用應當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第四十二條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支出;被沒收的財產;各項罰款、贊助、捐贈支出;以及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費用的其它支出。
第四十三條公司擬訂成本管理和核算辦法,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根據核定的利潤指標,編制公司成本、費用預算。
按期編制成本報表,核算商品明細,購銷成本,正確歸集,劃分成本界限。
第四十四條按期進行成本費用分析和考核的'執行情況及升降原因,預測成本發展趨勢,提供有關成本費用資料,做好各部門考核工作。
第九章稅金核算
第四十五條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及時額納稅。
第四十六條進行稅金核算,正確計算增值稅發票金額,嚴格銷項稅票的控制管理,并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專用發票,對所得稅的計算和調整,應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公司應妥善管理增值稅發票、稅務報表及印花稅票。
第十章利潤核算
第四十八條收入是指公司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第四十九條公司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他人使用公司資產收入確認原則為他人使用公司資產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收入實現。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現金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使用費收入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五十條利潤是指公司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第五十一條公司發生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彌補的,可以在五年內用所得稅前利潤延續彌補。
延續五年未彌補的虧損,用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
第五十二條公司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它轉入后的余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
可供分配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向股東分配股利;
第五十三條公司以及各子公司會計主管人員應共同核實利潤是否正確,并按期會同有關部門檢查部門執行利潤預算情況。
第五十四條按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規定的利潤分配程序分配利潤。
第五十五條會計主管應審查損益表和利潤分配表,分析利潤增減原因提出應采取的對策,并向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編制全面預算提供上述數據及建議。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與財務評價
第五十六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注。
第五十七條公司應當定期向投資者、債權人、有關的政府部門以及其它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五十八條公司總結、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財務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收益率。
第五十九條公司設置總帳賬戶,定期核查檢查明細科目余額與總帳賬戶余額是否相符。
第十二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第六十條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第六十一條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十五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保存十五年,部分檔案資料保存二十五年和永久保存。
第六十二條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毀意見,并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批準后銷毀。
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第十三章會計交接制度
第六十三條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不得離職。
第六十四條會計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固定期限內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員應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六十五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時,還要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并寫出書面交接材料。
交接完畢,交接雙方、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注明日期、職務,要編制詳細的移交清冊一式三份。
第六十六條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賬本,不得重立新帳。
第六十七條出納員工作變動,必須寫書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項交接清楚,由監交人簽字蓋章。
第十四章成本的控制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對子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初下達生產經營計劃,年終按計劃完成情況考核。
第六十九條由下屬公司提出年度生產成本計劃,母、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核同意后實行。
第七十條對以下三個關鍵點,應通過恰當手續,經過特別審批或一般審批:
1、生產指令的授權批準;
2、領料單的授權批準;
3、工資的授權批準。
第七十一條成本的核算是以經過審核的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為依據的。
第七十二條生產通知單、領發料憑證、產量和工時記錄、人工費用分配、材料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均事先編號并已經登記入帳。
第七十三條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費用分配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適當的成本核算流程和帳務處理流程。
第十五章資金的控制
第七十四條工程項目資金,按工程預算實施監控,并按工程進度及相關合同、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支付時應由項目負責人申請,主管經理在預算核定的范圍內簽批。
第七十五條公司資金一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況必須借款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臨時拆借,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七十六條銀行貸款根據董事會決議,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第七十七條現金出納與現金記帳必須職務分離;現金折扣必須經過適當的審批手續。
第七十八條每日及時記錄現金收入,現金收入記錄要嚴格實行內部復核。
第七十九條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并與賬面余額核對。
第八十條定期取得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八十一條現金日記帳與總帳的登記職責分開。
第十六章存貨的控制
第八十二條存貨采購要經過適當的審查批準。
第八十三條存貨成本的計算過程和會計處理要正確無誤,計價方法要一貫執行,實行內部核查制度。
第八十四條存貨的領用須經適當的批準,手續齊全。
第八十五條存貨保管人員與記錄、保管理人員職務相分離。
第八十六條存貨要進行定期盤點。
第十七章原料采購的風險控制
第八十七條對進入公司的全部材料實行全方位的監督機制,進入公司的所有材料必須滿質價相當,數量,價格、型號、規格準確,具有產品合格證及質量檢驗報告單。
第八十八條大宗原材料的采購實行招標制,標的由母、子公司提出,公司總部核準審定。
逐步實行網上采購。
第八十九條標的屬商業機密,參與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否則責任人將承擔經濟損失。
第九十條招標購買方案一經確定,任何人不準隨意變動,在發現執行過程中與原合同有誤的地方,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有權決定合同的延續與終止。
第九十一條采購過程中,訂貨單、驗收單和賣方發票一應俱全,并附在付款憑單后;購貨按正確的級別批準;注銷憑證以防止重復使用;對賣方發票、驗收單、訂貨單作內部核查。
第九十二條訂貨單、驗收單、賣方發票均經事先編號并已登記入帳。
第九十三條計算和金額嚴格進行內部核查;采用適當的會計科目表;應付帳款明細帳內容要進行內部核查。
第十八章投資風險的控制
第九十四條公司的對外投資(含資產處置)500萬元、關聯交易300萬元以上,必須將方案報經董事會審議,并應經過充分的研究論證,評估。
對超過5000萬元(關聯交易30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方可實施。
第九十五條方案具體實施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決議具體落實。
第九十六條投資業務的會計記錄與授權、執行和保管等方面應明確職責分工。
建立詳盡的會計核算制度,按每種證券分別設立明細帳,詳細記錄相關數據;核算方法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期末進行成本與市價孰低比較,并正確記錄投資跌價準備。
第九十七條投資明細帳與總帳的登記職務分離,投資披露符合會計準則的要求。
第十九章籌資活動的控制
第九十八條借款及利息支付、發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須經過適當的授權審批,嚴格履行程序。
第九十九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變動要登記入帳。
第一百條借款均為公司承擔的債務,所有者權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償權。
第一百零一條借款和所有者權益的期末余額確保屬實。
第二十章資產減值準備的控制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及擁有控制權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屬分公司均應按照本制度提取壞帳準備、存貨跌價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長期投資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三條壞帳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應收款項采用備抵法于期末按帳齡分析法計提壞帳準備(關聯方往來不計提壞帳準備),具體提取比例為:帳齡按余額提取比例1年內0、6% 1—2年3% 2—3年8% 3—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壞帳確認標準:公司對因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等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確認為壞賬。
3、確認并已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應及時借記應收款項,貸記壞帳準備,再通過應收款項收回現金。
4、年度末,根據壞帳準備科目余額與年末應收款項余額按比例計提壞帳準備額差異,調整壞帳準備余額,借記或貸記管理費用。
5、當年發生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計劃進行重組的應收款項、關聯方,特別是母子公司發生的應收款項以及逾期但無證據以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不能全額提取壞帳準備。
第一百零四條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1、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按期末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預計的跌價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存貨應進行全面清查,對損壞、陳舊及市價低于成本的存貨,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貨跌價準備,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的價值以后又得以恢復,應按恢復增加的數額借記存貸跌價準備,貸記存貨跌價損失。
第一百零五條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按投資單項計提。
2、公司短期投資應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的證券市場收盤價為依據,按投資總值計價。
市價低于成本差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借記投資收益,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以后如果短期投資市價低于成本的金額大于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科目貸方余額,應按其差額提取跌價損失準備,反之,應按差額沖減已提的跌價準備,如果短期投資市價高于成本,應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的范圍內沖回。
3、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按實際成本轉帳,不同時調整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再予調整。
第一百零六條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公司對被投資單位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的金額低于賬面價值,并且這種降低的價值在可預的未來期間內不可能恢復,將可收回金額低于長期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預計的長期投資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一百零七條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直線法計算折舊,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確定如下類別使用年限(年)殘值率(%)年折舊率(%)房屋及建筑物15—40 5 2、375—6、33通用設備10—15 5 6、33—9、5專用設備10—15 5 6、33—9、5運輸設備5—12 5 7、92—19
2、期末,固定資產按賬面凈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單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高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計提,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3、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應對固定資產進行逐項檢查,對由于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凈值的,按其差額提取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一百零八條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會計期末,公司所屬各子、分公司對無形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對由于已被其它新技術代替或超過法律期限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按其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第一百零九條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
1、在建工程按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
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
2、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的計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的,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1)、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項目無論在性能上,還是在技術上已經落后,并且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3)、其它以證明在建工程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條委托貸款減值準備的計提:
1、公司委托貸款時按實際委托貸款的金額借記委托貸款,貸記銀行存款,并按期限計算應收利息,但如果委托貸款應收利息到期未收回,則將已確認的利息收入沖回,并在備查簿中登記沖回利息的金額,期后收回的已沖減利息收入的利息首先沖減委托貸款的本金。
2、會計期末,公司對委托貸款進行全面檢查,如果有跡象表明委托貸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額,公司應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委托貸款價值又得以恢復,應沖回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各資產減值準備,公司各子、分公司計提時必須附有詳細依據,經各子、分公司經理同意,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財務部審核。
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上報公司董事會,經董事會就提取的依據、方法、比例、數額及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逐項表決通過后實施。
公司監事會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列席董事會討論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議,對會議決議程序的合法性及計提依據的充分性提出書面意見,并形成決議向股東大會報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巨大或涉及關聯交易的,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時,公司董事會應提交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書面報告,由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第一百一十二條以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隨意變更。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機器設備;
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運輸工具;
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房屋及建筑物35年;
機器設備10年;
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05-26
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11-25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1-23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01-05
公司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2-06
關于財務管理規章制度01-04
學校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04-24
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通用03-15
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04-11
機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