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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時間:2024-06-05 16:28:41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經典15篇)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考勤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經典15篇)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1

  一、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考勤制度,以加強部門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部門各項工作有序進行。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二、考勤制度由部門領導直接監督,考勤人員認真記錄、實施。

  三、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時應自覺排隊、遵守紀律。員工上班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打卡按遲到處理;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即為早退。忘記打卡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出差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中礦集團出差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由部門人員交至綜合辦。因公事當天未正常打卡者,須當日至次日填寫《未打卡證明》。嚴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員工和未打卡員工一律扣罰雙倍工資。

  五、遲到、早退不超過三十分鐘者,每次扣20元;三十分鐘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過三小時且沒有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六、病事假由員工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記錄后方可休假。病假兩日以上者需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

  七、曠工雙倍扣除工資,一月內曠工超過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罰雙倍工資。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批示。

  八、一般情況下部門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或于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并上報綜合辦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門考勤人員做好加班記錄,事后由部門領導安排當月內補休,日工資人員發放加班費。

  九、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2

  一、每位員工必需仔細執行考勤制度,以加強部門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部門各項工作有序進行。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二、考勤制度由部門領導直接監督,考勤人員仔細記錄、實施。

  三、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時應自覺排隊、遵守紀律。員工上班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打卡按遲處處理;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即為早退。遺忘打卡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出差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中礦集團出差申請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由部門人員交至綜合辦。因公事當天未正常打卡者,須當日至次日填寫《未打卡證明》。嚴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員工和未打卡員工一律扣罰雙倍工資。

  五、遲到、早退不超過三非常鐘者,每次扣20元;三非常鐘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過三小時且沒有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六、病事假由員工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記錄后方可休假。病假兩日以上者需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

  七、曠工雙倍扣除工資,一月內曠工超過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罰雙倍工資。特別狀況須由總經理批示。

  八、一般狀況下部門擔心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或于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經部門領導批準并上報綜合辦公室后,方可加班,并由部門考勤人員做好加班記錄,事后由部門領導支配當月內補休,日工資人員發放加班費。

  九、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樂觀協作公司各項工作順當開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

  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4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后以文字形式說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準,將書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第四條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第六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并罰款AXXXX年出勤率累計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請、休假管理制度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請假程序:

  1)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并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后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2)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

  附:《請假單》第二條批假權限普通員工批準人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上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后按批準意見執行,并到行政部備案。

  批準人總經理(董事長)批準權限審批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批準假期的期限1天2天3天(包含3天)以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第三條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員工假滿后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準人,可按事假處理。

  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曠工處理;第四條病假1)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

  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

  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者按事假處理;2)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并協商辭職、辭退事宜。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病事假扣罰標準如下: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AXXXX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的通知為準。

  6.1.2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

  考勤內容

  6.2.1

  全勤獎

  6.2.1.1

  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以上醫院證明);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6.2.1.2

  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6.2.1.3

  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6.2.1.4

  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2

  遲到

  6.2.21

  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

  2遲到處罰: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AXXXX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簽《員工簽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6.2.5.2

  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工資,計為全勤范疇。

  6.2.5.3

  申請臨時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定: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監核準,部門未設總監的,由總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絡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

  事假6.2.6.1

  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6.2.6.2

  事假應事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臨時突發事件,不能事前請假的,須電話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2.6.3

  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6.4

  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6.2.6.5

  處罰規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6.2.6.6

  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準,1日以上由執行董事核準。

  6.2.6.7

  事假期間工資扣發基數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

  病假6.2.7.1

  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6.2.7.2

  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6.2.7.3

  員工請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須及時電話向所在部門領導請假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內補辦病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6.2.7.4

  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7.5

  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

  6.2.8

  工傷假

  6.2.8.1

  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6.2.8.2

  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規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6.2.8.3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6.2.8.4

  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6.2.8.5

  工傷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6.2.9

  加班

  6.2.9.1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假日加班人數。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

  6.2.9.2

  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于加班時間。

  6.2.9.3

  調休批準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一般情況下連續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準,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行董事核準。

  6.2.9.4

  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

  關于加班費的計算以周末加班制度為準。

  6.2.10

  婚假

  6.2.10.1

  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AXXXX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結婚的員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還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6.2.10.2

  婚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內正常出勤發放。

  6.2.11

  產假

  6.2.11.1

  根據國家規定,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給予產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假15天,妊娠3個月(含)以上自然流產者,給假AXXXX年休假

  6.2.14.1

  所有員工從入職之日起,將享受法定年休假。

  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3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8天,已滿10年不滿AXX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AXX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6.2.14.2

  年休假不可累加,須在當年內休完,過期不補。

  年休假的請假以0.5

  天為單位計算。

  6.2.14.3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時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超出時間按事假計算。

  6.2.14.4

  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計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請假流程請假流程:

  ①本人填寫《員工請假條》或《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在假別一列寫明請假類別。

  ②直屬主管或分管領導簽字。

  ③交人事專員。

  6.4

  請假單填寫規定

  6.4.1

  《員工請假條》及《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是員工考勤的重要依據之一,使用時應認真規范

  填寫。

  離開公司原因一般為:公出、婚假、喪假、事假、病假、工傷假、產假、調休、年假等。

  6.4.2

  請假單上各項內容都應對應、詳細填寫,并由具有給假權限者簽字,不得代簽。

  6.4.3

  請假單字跡要求填寫工整,如發現辨認不清的一律視為事假處理。

  6.4.4

  每張假條離崗日期與回崗日期必須在同一月份內,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應分開填寫。

  6.4.5

  如請假單不能清楚辨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6.5

  刷卡規定

  6.5.1

  員工早晚上下班均應到指定打卡機處刷卡,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刷卡或忘記打卡的,須及時補簽《員工簽卡單》,經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于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給予補錄。

  6.5.2

  員工早上上班時要抓緊時間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時不要提前刷卡,否則出現遲到、早退記錄按考勤規定處理。

  6.5.3

  加班時,員工要及時刷卡或由主管登記加班時間,否則無加班申請單及相應記錄者不計為加班。

  7.表

  格本制度中涉及到的表格見表單系統。

  8.附則

  8.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擬定,并負責制度的修訂、解釋、檢查、考核。

  8.2

  本考勤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8.3本規定于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5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可,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6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辦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六、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二○xx年五月二十五日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7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上午8:45~12:00;

  下午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上午8:30~12:05;

  下午13:55~18:10。

  4、保潔員:

  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8:0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8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即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5、公司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①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搐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6、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9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1.考勤規定

  1.1說明

  1.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1.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1.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1.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1.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1.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1.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1.3考勤方式

  1.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1.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1.1.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1.1.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1.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1.5.1內部調動部門自行調整。

  1.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

  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6.5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10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時間與打卡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間作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管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

  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類假期規定

  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1)當月病假累計5日內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本規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5、婚假應一次性休完。

  6、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部分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去世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11

  一、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30至11:30,下午為1:00至5:00,須提前10分鐘到達。每月帶薪輪休一天。

  2、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月底;每日上下班須打卡,每日規定打卡4次。

  4、全部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別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遲到10分鐘到班者扣半天工資;超過30分鐘者扣一天工資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全天論處。

  6、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緣由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賜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賜予除名處理。

  三、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

  2、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事后申請一月不得超過2次,超2次者則視為曠工。

  3、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并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4、公司業務繁忙期間,不予輪休(特別狀況提前找主管申請) 。對于整月無休者,輪休補做一天工資。

  四、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前臺,由前臺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8:00到11:00,下午14:00時到17:00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10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20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2次以上(含2次)或缺勤、曠工4次以上(含4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13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保障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 公司各部門均應設立兼職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出勤記錄。考勤員應當堅持原則,逐日記載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

  第三條 部門經理應支持、督促考勤員履行職責,并在考勤記錄上簽字,對考勤紀錄負責。各部門的考勤記錄,應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條 凡全月出滿勤并經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的員工,享受當月本崗位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員工崗位考核制度》執行。

  第五條 調入、新招員工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發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

  第六條 法定節假日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七條 各崗位工作時間:

  1、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財會人員、行政部文員、保安主管、綜合主管、修理管理員、綜合管理員:每天工作7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長、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監控員:每天工作7小時(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車輛管理員:

  (1)地下車庫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2)路面車輛管理員每天工作6.5小時,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邏員:每天工作10小時,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門衛值班員:每天工作8小時(四班三運轉)。

  7、室外保潔員、室內保潔員:每天工作6.5小時(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務為標準),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條 各部門相同工作崗位工作的起止時間應依據公司規定保持全都,由各部門經理負責支配,并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三、關于請銷假的規定

  第九條 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的,應準時向部門經理請假。病假超過三天的,須供應市屬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但事先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無病假證明且事先不請假,或供應虛假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其基本工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病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不論計扣結果如何,公司保證其病假期間的'實際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注:崗位滿月天數為該崗位平均每月實際上班的天數,下同)。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支配的工作的,按《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執行。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并辦理報批手續。三天(含)以內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三天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并報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超過七天(含)以上的經部門經理同意, 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因事請假經分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當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應沖銷后計算加班和事假天數。

  3、員工需要處理私事的應盡量支配到假期中進行,確需請假的應用年休假沖抵事假天數,報批手續同事假。

  4、員工請事假,按下列公式計扣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基數+超時工資基數)÷崗位滿月天數×事假天數;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工傷假:

  1、員工發生工傷,所在部門經理應馬上向公司書面報告,員工本人應供應醫院診斷證明和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證明。

  2、員工工傷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婚、喪假:

  1、婚假假期三天,雙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親(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姻親(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親(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撫養關系的親屬)死亡,均給喪假三天。

  4、員工請婚、喪假,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供應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5、員工在規定的婚、喪假期內,其基本工資照發,其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超過規定的婚、喪假期,經請假同意的按事假規定處理,因病有醫院證明的按病假規定處理,既不事先請假又無醫院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

  1、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的假期按國家和市里有關規定執行。員工申請上述假期,應向部門經理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并供應相關證明,同時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2、產假、節育假、哺乳假、護理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女員工申請產假及節育假必需供應醫院出具的證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發。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非正常節育者節育假的工資、獎金待遇按病假規定處理。

  4、女員工申請哺乳假須供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5、女員工有不滿一周歲嬰兒未請哺乳假的,則每天可哺嬰二次,每次半小時;一胎雙胞或多胞的,每多哺一個嬰兒,每次可增加半小時。未請哺乳假的女員工,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6、男員工申請護理假須供應醫院證明。護理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發,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的計扣按《員工崗位考核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公假:

  1、在工作時間內,因履行國家(社會)義務或參與領導上指定的會議(活動)的,可作為公假處理。

  2、員工公假期間,其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考核獎金按正常出勤計發。

  四、關于加班和調休的規定

  第十五條 加班應依據工作需要從嚴掌握,除公司統一支配的加班外,各部門員工的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 加班原則上發給調休單進行調休。若發加班工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調休單原則上當年使用,當年用完。員工調休由部門經理統一并合理支配,部門經理調休由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統一并合理支配。

  五、關于勞動紀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全體員工必需按時上、下班,遵守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應先到部門報到,如有特別狀況需直接外出聯系工作或出差等,須準時報告。

  第十九條 員工在上班時間應聽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支配,按崗位職責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其次十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作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的;

  2、請假不準,擅自不上班的;

  3、請假期滿不到崗,又不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

  4、不聽從領導的工作調度和支配,擅離工作崗位的;

  5、弄虛作假,騙取、涂改病假證明或其他證明的;

  6、遲到、早退屢教不改三次(含)以上的。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1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懲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懲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行,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懲罰。

  八、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懲罰員工的雙倍予以懲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公司考勤規章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xx到xx,下午xx時到xx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次以上(含xx次)或缺勤、曠工xx次以上(含x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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