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學生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1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我校特制定《防止學生溺水的工作預案》,以保證迅速教學秩序正常的進行。
一、把防止迅速溺水工作的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
安全工作關系千家萬戶,一旦出現學生發現溺水事件,不僅有損于學校的聲譽,而且給家長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傷害,因此這項工作必須列入學校的議事日程上來,應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抓嚴,抓實,不能流于形式。
二、對學生進行防止溺水的安全教育
1、對防止溺水事件的發生,可通過廣播站、家長會、班會等,讓學生了解珍惜生命,防止溺水的重要意義,通過各種活動使學校、學生、家長同時重視這項工作。
2、向學生傳授發生溺水后的自救方法和應急措施。
3、結合案例,讓學生了解不要私自下河,下水庫戲水玩耍。以防溺水事件的發生。
4、讓學生謹記:不準私自下河、下水庫戲水玩耍;漲水季節不得搶渡、強渡,以防溺水事故發生。
三、建立學校、家長和有關部門共同管理的機制,做到齊抓共管
防制溺水事件的發生,學校主要通過與家長簽定《中小學生安全管理協議書》,召開家長會,班主任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一旦發生事故,要果斷實施搶救措施,同時要及時上報不能拖延,對玩忽職守,麻痹大意造成傷害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2
1、各班主任利用班隊會,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二小學生紀律規則》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乒乓臺及校園各處臺階。
2、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師課間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并按學校“文明班”“優秀文明班”評比條例,進行扣分處理。
4、學前班學生,統一在教學班下課前10分鐘,由該節課任課教師組織上廁所,然后由該教師把學生帶到指定地點活動,并負責學生活動期間的安全,直至下節課上課鈴聲響。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3
課業負擔過重是困擾基礎教育階段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問題,是關系能否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一代新人的重大問題。全面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是推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構建現代教育體系、促進教育公平的本質要求;是從源頭上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重要舉措。
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負擔,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辦法》,《辦法》要求在全校范圍內實行嚴格的工作制度,堅決遏制并逐步消除阻礙學生快樂學習、健康成長的學習負擔、心里負擔和經濟負擔。
一、要堅決糾正以學生考分和學校升學率為唯一標準評價地區和學校辦學水平的片面做法。嚴禁各班級以任何形式按考試成績學生排名次。
二、從宣布之日起,在全校范圍內一律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業成績評定百分制,統一實行等級加鼓勵性評語的學業成績評價制度。
三、嚴禁學校及教師組織參與或變相參與由社會力量舉辦的任何形式的、針對中小學生的復習、“小課桌”、“小餐桌”等變相教學、培訓活動。
四、嚴格控制小學生課外作業量,義務教育階段一、二年級書面作業當堂課內完成,三、四年級學生每天全部學科的課外作業完成時間不超過30分鐘,五年級不超過45分鐘,六年級不超過60分鐘。
五、各年級和班級全面落實課程設置方案,開齊課程、開足各學科課時,并優先保證體育(與健康)課時,義務教育一、二年級每周4節,義務教育三至九年級每周3節。
六、嚴禁各班級趕超或拖延教學進度、隨意增加教學內容、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及要求。
七、全校義務教育一至六年級學生,不再統一征訂和使用其它教輔材料,按照學生自愿的原則,可由新華書店幫助學生選擇一套非免費的教輔材料。
八、以“三生教育”為切入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設現代教育價值體系,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生命觀、生存觀和生活觀,尊重師生人格,激發學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內在需求,引導學生實現人生價值和社會價值。
《辦法》指出,減輕中小學課業負擔,目的是要把快樂還給學生,把健康還給學生,把快樂的學習還給學生,把輕松的書包還給學生。全面減輕中小學生負擔需要采取區域統一,內外結合、整體推進。再全校范圍內統一工作要求、工作制度、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采取統一的懲罰措施。堅持全面治理、教育內部與教育外部相結合,學校與社會、家庭相結合,教師與學生相結合的方法。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4
1、各班主任利用班隊會,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二小學生紀律規則》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乒乓臺及校園各處臺階。
2、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師課間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并按學校“文明班”“優秀文明班”評比條例,進行扣分處理。
4、學前班學生,統一在教學班下課前10分鐘,由該節課任課教師組織上廁所,然后由該教師把學生帶到指定地點活動,并負責學生活動期間的安全,直至下節課上課鈴聲響。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5
一、學生閱覽室實行開放、憑證閱覽。
二、閱覽室的報刊、雜志,僅供室內閱讀,概不外借。
三、愛護書刊,不準撕毀、涂改、剪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四、報刊閱后,放回原外,以便整理。
五、自覺保持室內衛生,不準吃帶皮食物,不準亂扔紙屑。
六、閱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喧嘩。
七、閱覽時間:每天下午5∶05——6∶00。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6
一、凡違反學校各項制度,破壞正常的教學、生活及公共秩序,侵犯別人人權,損壞公私財產,損害集體利益,尚不構成刑事處分的都是違紀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
二、對違反紀律的的學生,根據錯誤情節輕重、認錯態度好壞,分別給予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的處分。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毆打他人,情節較輕,無后果者。
2、經常不遵守課堂、食堂、宿舍、會場、課 間操、自習、勞動等紀律,造成影響者 。
3、一學期曠課三天者。
4、考試舞弊,情節較輕者。
5、損壞公私財物,態度不好者。
6、受通報批評,經教育不改者。
7、頂撞教師,不接受班主任批評教育者。
8、隨意更改學校通知或亂寫通知者。
9、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考試者。
10、無故不上課,在校園內逗留或在宿舍裝病睡覺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毆打他人,情節較輕者。
2、一學期曠課一周內者。
3、考試舞弊,情節較重者。
4、破壞公私財物,或私自動用學校設備、設施造成影響,有小偷小摸行為者。
5、擾亂課堂、食堂、宿舍、會場、間操、自習、勞動等紀律,情節嚴重或耍笑起哄者。
6、在校外不遵守社會公德,被有關部門處罰尚不構成違法者。
7、受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
8、不聽門衛勸阻,未經校方同意晚自習后擅自外出學校者。
9、未經學校同意,擅自留房校外人員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校察看一年處分。
1、在校內打架,后果嚴重或影響極壞者。
2、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二周以上者。
3、偷盜公私財物,或私自動用學校設備、設施造成很壞影響者。
4、有較輕盜竊行為,勒索學生錢物50元以內者。
5、謾罵侮辱教師或校內工作人員者。
6、違反規定走進“三廳”者(含電子游戲廳)。
7、在校內吸煙、喝酒、打麻將或其它賭博行為者。
8、受過記過處分,經教育不改者。
9、未經學校許可,在校外住宿,并造成極壞影響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處分。
1、持械打架或勾引校外人員到校打架者。
2、一學期內曠課累計超過一月者。
3、有嚴重盜竊行為,或私自動用學校設備、設施造成嚴重損壞,或勒索學生錢物50元以上者。
4、談戀愛,影響很壞者。
5、品質惡劣,道德敗壞者。
6、煽動不上課、聚眾鬧事者。
7、違反校紀校規,情節嚴重者。
8、男女無故串動宿舍,造成不良影響者。
9、受公安機關拘役以上處罰或治安處罰者。
10、受留校察看處分,經教育不改者。
七、處理學生, 警告、記過處分有班主任提出意見,由教導處上報主管領導批準;留校察看處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報行政會審批;開除學籍、勒令退學處分,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報校長辦公會審批,報主管業務部門備案。
八、凡對學生進行處分,其處分決定應張貼布告或大會公布,并裝入學生檔案,同時將錯誤情節通知家長。
九、受處分的學生(開除學籍處分外),有顯著進步表現的,可以解除處分。
1、解除處分,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班委會討論,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簽署意見,上報政教處研究,報主管領導批準(受留校察看處分報校長辦公會討論)。
2、未解除處分的,處分材料裝入學生檔案,解除后轉入校文書檔案。
3、處分未解除者,一律不發畢業證,高三畢業班學生不予在本校參加補習。
4、受處分的學生,必須每月向有關部門匯報思想兩次,必須按時參加有關會議,否則一律不予解除。
5、解除處分應張榜公布。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7
學校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學生生命高于一切。進入夏季,高度重視學生游泳安全,預防學生溺水死亡等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學校和家長的重要工作。
結合教育部頒發《學生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履行學校告知義務,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措施,以確保我校學生安全。
學校的義務與職責
1、全體教職員工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2、繼續開展“珍愛生命 安全在我心中”主題教育活動,使每個學生明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決不能夠拿生命開玩笑,要讓家長和教師放心。
3、全體教師要時刻記住事故現場第一責任制,崗位第一責任制,凡因宣傳、組織不力或延遲上報、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追究第一責任人的一切責任。
4、要充分利用多種渠道和形式,加強對“游泳”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
(1)學校利用開學的第一天組織校會、各班利用每天的晨會對學生進行主題為“珍愛生命,身體健康”的教育,告訴學生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孩子,尤其不準單獨或私自去河邊、池塘等地方去游泳、嬉戲,必須要有家長帶領。
(2)教師利用家校聯系與家長進行溝通,并及時指出糾正學生錯誤。
家長的義務與職責
1、家長必須加強對子女進行教育,教育子女要提高認識,時時刻刻記住安全,對學生進行監督,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教育孩子不要在路途中爬車、吊車、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并要自覺與學校取得聯系。隨時了解學生到校、返家的具體情況。
2、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帶攻擊性的刀具到學校。禁止參與打架斗毆事件。
3、禁止孩子參加危險或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活動,密切與學校取得聯系。
4、加強學生飲食衛生教育,配合學校禁止學生吃零食和到校外購買食物。
5、特別加強學生午睡管理。走讀生從五月一日后中午在家睡午覺,嚴禁在校外游逛,校生周日返校至周未回家都必須準時無誤。家長發現情況,必須及時制止,盡快與學校取得聯系,配合學校加強教育,若因家長忽視教育、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一概由自己承擔。
6、在學校履行了告知義務的情況下,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由學生本人與家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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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工作紀律制度
1、部長例會上各部門必須作出上階段的工作總結,并提交下階段活動的計劃和具體方案;
2、各部長的工作服從學生會決定,有情況應及時向上一級匯報,各部長還在負責本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
3、部級以上干部對必須參加的活動應積極參加,無故推拖的將根據本章有關規定處理;
4、各干部應及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任務,不能完成者應盡快主動向上級說明和闡述原因,無故不進行工作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撤職等處分;
5、各部門每次組織活動前向xx團提交活動申請,經批準后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后交活動報表于辦公室存檔;
6、各大型活動,各部門應服從xx團任務分配,并與其他部門協調合作。
二、會議紀律制度
1、定期召開全體委員會、xx例會、部長例會,實行會議制度;
2、學生會每兩周召開一次部長級例會,時間暫定,地點暫定。會議由xx主持,會上各部須匯報工作情況,研究各項議程,由辦公室負責對有關資料的收集、記錄和整理;
3、學生會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由xx作階段性工作報告,討論并制定下階段學生會的工作計劃及人事變動等決策事項;
4、各部會議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部長掌握,原則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會議考勤
①、凡收到學生會會議活動通知,必須準時出席。
②、學生會成員無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頭警告;遲到累計五次或無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實行強制性退會處理。
③、請假超過一學期所召開會議和所組織活動總數三分之一者,開除學生會并記入檔案。
④、凡請假者,必須在活動或會議前將請假條交到本部部長,如確實事出突然,未能于會前請假,會后必須向本部部長補假,并說明原因,由本部部長作好記錄并存檔。部長(包括副部長)須向xx團請假,辦公室做記錄,干事須向本部部長請假。本部部長不在,由本部副部長代替。
⑤、凡學生會組織的活動,無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無故缺席處理。
⑥、開會者遲到15分鐘,視其無故缺席。
三、經費及物品使用
1、學生會各部門使用經費時,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2、經費申請的程序為:在活動前寫出詳盡的經費預算報告,報學生會辦公室審批,經xx簽字,報系上批準。
3、各項活動經費報銷,須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有效的發票,付款單位一律寫為“四川大學錦城學院電子系系學生分會”,發票背面要求注明經手人,并附詳盡的開支說明。
4、各部以出錢款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盡量節省開支;不符合規定的開支不予報銷。開支不要超出預算,超出部分須說明原因,經系上審批后方可報銷。
5、系學生會xx團及辦公室將定期對帳目進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實行“民主彈劾干部制度”,部長有彈劾xx團的權利,干事有彈劾部長的權利,若有超過三分之二的部長或者干事彈劾,被彈劾人員自彈劾通過之日起職務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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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構建現代化生態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各項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辦學指導思想:以落實“兩全”為目標,以促進學生的全面、主動發展為宗旨,以改革為動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為根本,堅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興校、質量強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第三條辦學總體目標:學校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辦學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德育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全面實行素質教育,努力培養德智雙全,學創俱能,身心兩健的高素質的合格中學生,最終建成現代化生態學校。
第四條長山鎮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級中學,學制為三年。
第五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支部保證監督和教職工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學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并定期通過家長委員會、學生會議、社區調查等形式聽取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把學校辦成人民滿意的學校。
第六條學校校訓: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條學校以“勇爭一流”為校風,以“敬業愛生”為教風,以“善思好問”為學風。
第八條學校的校歌:長山一中贊歌
第九條校徽:火炬方案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節校長
第十條學校校長的任職方式由兩種:一是由學校教職工民主推薦,鎮黨委政府舉薦,鄒平縣教育局組織考察任命,副校長由校長提名鄒平縣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備案。
二是由縣教育局黨委牽頭,和鎮黨委聯合組成考察小組,完全通過競聘方式產生校長和副校長人選,然后由縣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條學校逐步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目標責任制、全員聘任制、結構工資制、考核獎懲制。
第十二條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主持學校的教育、教學與管理工作。
校長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令,執行上級黨委、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堅持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按照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確立學校辦學目標,制定近、遠期學校發展規劃。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確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務會議。
(三)、制訂學校工作計劃,統一安排學校工作,定期檢查、總結工作,接受上級黨政及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四)、根據學校發展規模、編制標準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在征得學校黨組織同意下,設置學校行政管理部門和任命學校中層干部。
(五)、主管和批準學校教職員工的聘任、調配、考核、獎懲和其它管理工作。
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斷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質、文化素質、道德素質和身體素質,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師為中心的、結構合理的教工隊伍和干部隊伍。
(六)、領導和組織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堅持德育為首的指導思想,以教學為中心安排好各項工作,以科研帶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實踐活動。
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辦出自己學校的特色。
(七)、貫徹勤儉辦學、勤工儉學的方針,管好用好學校的經費、校舍設備。
關心教職工工作、學習、生活,增加學校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學校的行政指揮系統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統一領導學校內部的各項改革,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九)、規范學校管理,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學校支部通報學校情況,重大事情事先和黨組織商定,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
保障教代會和工會行使職權,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報告學校工作,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校長的權力: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問題有決定權。
(二)、人事權:從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聘任干部、教職工,安排、調整干部和教職工工作。
(三)、獎懲權:校長對在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職工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職工按分管權限進行處罰或提出處罰意見。
(四)、財政權:在服從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決定學校內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行政經費。
學校財務在校長領導下實行一支筆審批制。
第十四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
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三)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文件,保證教育計劃和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執行。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視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學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和集體智慧的力量,發揮全體教職工的整體功能,同心協力,合作互補。
(六)依靠黨組織,積極做好教師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
(七)規范學校管理。
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步伐,搞好校舍、教學設施、教學設備、校園環境等建設。
(八)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九)創造條件,不斷改善、提高教師福利。
(十)清正廉潔,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帶頭實干,開拓進取。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校長培訓。
第二節黨支部
第十五條學校黨支部積極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
支持校長依法獨立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
黨支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保證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三)加強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四)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參與決策。
第三節學校職能部門
第十七條學校設副校長三人,在校長領導下分管學校教學、總務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設發展部、教學部、總務處、學生部、團總支、工會等職能部門。
發展部具體負責學校行政協調、學校人事、學校計劃的制定、檔案管理工作及調研等工作,謀劃學校的總體規劃、發展方向,為校長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教學部具體負責整個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學常規、實驗、電教等方面。
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總務后勤工作,全方位為教學服務。
學生部具體負責對班級的管理、學生的一日常規和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團總支具體負責學校的團隊工作和學生的實踐活動。
工會具體負責教職工的思想、師德教育工作和教職工的權益維護。
各處室要各司其責,在校長和分管校長領導下有序地開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點:一是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動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職能部門設主任1人,職能部門負責人由學校考察,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由校長聘任。
第十八條學校分別設年級部和教研組。
年級部和教研組在學校常規管理、教學研究、提高質量、深化素質教育等方面積極主動工作,創出特色。
第四節行政辦公會議
第十九條學校每周召開一次校長辦公室會議,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長、副校長,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作好記錄。
學校每周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班子會議貫徹執行校長辦公會議意見,班子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負責人和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工會、團委主要負責人。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有關法律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實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條貫徹中學德育大綱,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
通過課程教學、班團活動、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國際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勞動教育、民主法制與紀律教育和學校優良傳統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教學)計劃,開齊開足,開好各門課程。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實施素質教育,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形成我校的課堂教學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走在全縣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實推進課堂教學改革,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三條學校教育教學必須面向全體,因材施教,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的水準。
第二十四條貫徹執行《中學生守則》及《長山一中一日常規》,培養學生良好的日常行為規范,做到對已講儀表,對人講禮貌,學習講勤奮,校內講紀律,社會講公德,樹立健康向上的整體形象。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立信息中心,努力辦好鄒平縣長山鎮第一初級中學網站,擴大對外窗口,積極用好數字化教學平臺及多媒體教室、微機室等,擴大圖書室的教育功能。
根據自身的特點與要求制訂并執行相關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教學研究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學研究的組織,教研組應充分發揮學術職能,同時也應注意發揮政治職能和一定的行政職能。
教學研究組組長組織本教研組的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學校的教學計劃,完成學校的各項教學任務。
第二十七條學校執行《鄒平縣教學常規》,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和教學質量檢查等環節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
組織期中和期末教學質量檢查和考試,并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好各學科的畢業考試和考查。
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
對轉學、休學、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各項紀律制度。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
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并負有協調本班級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聯系的責任。
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
第三十條學校成立家長委員會,主動與社會、家庭配合,定期召開家長會,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網絡。
第三十一條切實貫徹《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范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三十二條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學校推廣和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三十三條依據《課程教學計劃》實施教學活動。
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維護作息時間表、課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歷表的嚴肅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
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十四條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中學用書目錄》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五條嚴格履行保護少年兒童和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法律職責,積極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正常開展第二課堂教育,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康心理、健壯體魄和健全人格。
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第三十六條加強行政值班和教師護導工作,開展班級的檢查、評比。
培養學生自覺執行本校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的習慣。
第三十七條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音像資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閑置"。
第三十八條加強檔案資料建設,各處、室要認真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第四章總務管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堅持總務工作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
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熱情、優質、高效、超前做好服務工作。
第四十條學校財務部門要嚴格遵守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勤儉節約,嚴守財經紀律,杜絕鋪張浪費。
第四十一條堅決執行國家的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并采用規范票據。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項教育經費。
學校實行個人亂收費考核、聘任一票否決制。
第四十二條加強校舍、校產、物業管理,嚴防公物流失。
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四十三條做好開源節流工作,增強學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按校園建設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四十五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隱患,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師生平安。
第五章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條學校黨組織對學校教育實施政治領導,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保證監督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對學校發展計劃、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參與決策。
黨組織通過領導教代會、群團工作等發揮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條實行校務公開制度。
校務公開的基本內容為:學校辦學方向、規劃和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學校領導班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涉及教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學校重要財務收支情況和教職工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第四十八條建立評議、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過召開座談會和無記名測評等方式評議學校干部。
第四十九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黨支部領導下,依靠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學校、監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主要職權包括: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提出的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辦法、獎懲條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規章制度。
(三)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立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干部的制度。
有權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處分、免職等,有權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四)討論教職工的福利分配等問題,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3年,每年召開一次全體代表大會。
學校工會委員會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閉會期間,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代表會議,日常工作由選舉產生的校工會委員會負責。
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五十條學校定期召開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方面的研討會和各種專項討會,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
第五十一條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向上級反映情況。
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抵制、阻撓、打擊報復。
第五十二條學校受上級黨政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督促、評估、檢查、審計和監督。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學校積極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社會、家長和全體教職工的輿論監督,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自覺規范管理行為。
第五十三條分級成立家長委員會。
每屆家長委員會任期三年,成員由10-15名家長組成。
所有成員必須是來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會上有威望的熱心教育事業的家長,家長委員會要定期研究學校教育工作和家長工作。
第五十四條學校建立校內教職工申訴制度,設立調解糾紛的群眾性組織,辦公室設在工會。
第六章環境管理
第五十五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做到校園的凈化、綠化和美化,最終建成符合學校特點的數字化、人文化和生態化的和諧校園。
第五十六條全體師生應齊心協力努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開展豐富多彩、催人奮進的校園文化活動;教室里的板報和校園內的畫廊及時出刊,定期更換;營造團結協調、緊張有序的學生生活氛圍。
第五十七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認真自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對子女的教育。
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榜樣。
第五十八條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和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做到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五十九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六十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
第六十一條總務處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六十二條堅決制止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抵制妨礙學生健康成長的各種不良影響。
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設點擺攤。
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錄象廳、溜冰場等影響師生工作學習的娛樂場所。
第七章教職工管理
第六十三條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怯》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學校教學、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法律、職業道德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熱愛祖國,獻身教育;服從領導,勤懇工作;鉆研業務,崇上科學;熱愛學生,為人師表;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
自覺維護學校榮譽和利益。
第六十四條學校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
教師、職員、工人必須確立主人翁意識,在工作中主動發展,牢固樹立創精品意識、一流意識,內強素質,外塑形象,自覺維護學校形象。
第六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逐步實行評聘分開,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接受繼續教育。
第六十六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
對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等方面有重大貢獻的教職工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六十七條教師應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
期初有教學計劃,期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六十八條學校每年根據《長山一中教職工考核條例》對教師、職工政治與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客觀、公正、正確的考核。
第六十九條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和支持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參加進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訓。
保證教職工享有國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七十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違反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的教職工,予以相應的教育、批評和處分。
教師、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七十一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全同制,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服從學校分工,執行學校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教職工不履行聘約的,須提前三個月向校長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解除聘約。
對不服從學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學校將予以辭退。
第八章學生管理
第七十二條凡按有關規定經正常手續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我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七十三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對教師獎懲不公平,有權提出意見。
(二)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教育教學工作。
(三)參與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和維護教學設備和儀器。
(四)在完成規定的學業合格后獲得相應的畢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四條學生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二)尊敬師長,行為文明、規范,友學同學,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為習慣。
(三)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培養能力,勇于創新,立志成才。
(四)關心班級,自信、自律、自理、自強,做文明人。
(五)自覺抵制不良思想與行為。
(六)維護學校聲譽,用實際行動為學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條學校共青團組織受學校黨組織領導,是學校教育中對學生進行教育、引導和服務的重要力量,要配合黨組織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認真搞好自身建設,在推進素質教育的進程中發揮積極作用。
第七十六條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條學校對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為學校贏得榮譽,有杰出成績的學生予以重獎。
學校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業校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罰。
第七十八條學校對在校學生的安全負責。
對于超出國家、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允許范圍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自已承擔。
第七十九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必要的資助,幫助其克服困難,完成學業。
第九章附則
第八十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縣教育局批準。
本章程的修訂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討論通過,并報縣教育局批準。
第八十一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章制度。
原訂規章制度與本章程有抵觸的,應予修訂。
第八十二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八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屬長山鎮第一初中校委會。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學生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會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和諧地發展。
2、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維護校紀校規。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4、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學生的聯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學生會由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三學年。學生會干部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其任期為一至三年。
第二條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委員若干。學生會下設學宣部、紀檢部、生活部、文體部。
第三條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學宣部:負責與各班學習委員共同研究、學習經驗介紹、學習展覽及知識競賽和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
5、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及違紀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6、生活部:負責組織、協調學生伙食方面工作,組織校內外公益勞動,召開生活委員會議。
7、文體部:組織開展各類文藝、體育活動。
第四條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選舉辦法
第一條每年十月至十一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學生會代表由各班民主選舉產生,每班3名代表。
第四條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2、學生會職責
主席:負責全面工作。
副主席:協助主席負責全面工作。
學宣部:開展健康有益的文藝活動,開展學生品德、安全、衛生、保健、傳染病預防等宣傳教育。大力報道學校好人好事,對違紀事件予以曝光。舉行升旗儀式及大型儀式,準備音響設備。
紀檢部:協助學生活動,樓道,就餐執勤工作。及時反饋不安全事件,隱患,巡查學校周邊環境,配合學校搞好綜合治理。檢查課間操出勤情況。
生活部:配合值周組檢查督促寢室內務,學校衛生工作。(對教學樓內外衛生每日兩查,督促各衛生區及時清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藝體部:負責校園廣播,收集每日廣播材料。定期舉辦校內藝術節和體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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