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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6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1
為使機關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務車輛,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機關所使用的公務車輛,行政辦公室負責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障辦公車輛的有效使用。
二、車輛使用管理
(一)用車人員原則上應提前1~2天通知辦公室分管派車工作人員做好派車準備。正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出差時,兩人(含兩人)以下的原則上不派車。
(二)用車人員需提前填寫《派車申請單》里的時間、地點等信息送至行政辦公室,用車結束后用車人員及駕駛員共同完善《派車單》并簽字確認。
(三)公務車輛駕駛員在收到派車通知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通知要求按時出車。
(四)申請用車的部門或個人在辦理業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單位,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單位,應提前向分管領導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向行政辦公室備案方可延時返回單位。
(五)公務車輛駕駛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單位,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單位的,應提前向行政辦公室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六)公務車輛駕駛員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三、車輛用油管理
公務車實行定點加油,行政辦公室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設備物資科、資產財務科輔助配合監控管理。行政辦公室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四、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一)工作職責
1、機關公務車輛維修實行定點維修制。
2、駕駛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檢查故障,并能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①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②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③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或更換。
④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⑤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2
為加強公園及其所屬各單位車輛的規范化管理,增強駕駛員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日常使用管理。
(一)公園管委會辦公室負責公園所屬辦公車輛的調度工作。
(二)公園各科、室、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時,必須用公園管委會信紙提前書寫“用車申請”,寫明用車事由、行車起始地點、時間,由各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交到辦公室,未經辦公室同意,嚴禁擅自調用車輛。
(三)辦公室根據任務緩急、行駛路線和要車先后派車,派車時填寫“派車單”通知駕駛員出車;若未按規定路線和時間行車,駕駛員要承擔責任,每次給予50元罰款。
(四)駕駛員執行任務時,必須按“派車單”規定的行車路線出車。途中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報告辦公室主任;用車科室因工作需要更改行車路線,事后須在“派車單”上注明辦事內容和行車路線并簽字。
(五)駕駛員完成任務后按規定時間回車,并在行車記錄上填寫行車里程數,由用車科室使用人和本人分別簽字。下午下班前駕駛員須返回單位,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返回,要及時報告辦公室主任。
(六)值班車輛由帶班領導負責安排使用。駕駛員有事請假或單位統一放假,須將車輛存回單位,車輛鑰匙交辦公室車管人員,并在辦公室保存。否則,按第二條第(三)款處理。
(七)公園各科室如有重要工作任務急需用車時,應及時與辦公室聯系協商,按照特事特辦原則,由辦公室主任調度安排用車。
(八)私人私事用車,節假日或外單位辦公用車,需經辦公室報請公園管委會主任批準方可用車。
(九)車輛要按規定停放,停車后注意鎖好車門、車窗,拉緊手閘。未經批準,不準將車輛帶回家中停放,如有損毀或被盜責任自負。
二、車輛費用及駕駛管理。
(一)駕駛員要在保證行車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降低油耗。
(二)實行派車、加油登記制度,駕駛員每月1日上報行車里程、燃油量,計算燃油指標。
(三)凡未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私自開車、私自把車停放在外、酒后駕車、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開的,除進行批評教育外,按每行駛1公里5元對其進行收費。若發生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內的由個人負擔;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下的,由個人負擔30;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的,對駕駛員停止工作,限5個月以內調離公園,待崗期間只發基本生活費。
(四)對正常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除按交通部門的處理外,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按經濟損失5處罰,負全部責任的按經濟損失10處罰;發生大事故,根據具體情況,由領導研究酌情處理。
(五)對車輛維護保養不善,亂停亂放,發生違章,交通機械事故,車輛被盜,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三)、(四)條一并處理,或交足損失金額,由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六)駕駛員對自己駕駛的車輛要經常保養,不開故障車,要做到車況完好、車貌整潔。
(七)凡要保養維修車輛,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維修更換大件(200元以上)時必須經主要領導同意,正常保養或200元以下維修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更換零部件要以舊換新,有關費用須在維護后7日內結清,否則,不予報銷。
(八)車輛維修、保養、油料及其他費用實行年度單車承包核算,建立檔案,并將作為駕駛員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報銷單據需依次經駕駛員、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否則,計財科不予報銷。
(九)辦理車輛報廢、更新、過戶、換發牌證和年審、年檢業務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安排。
三、其它事項。
(一)派出所、招待所、建筑公司車輛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其車輛駕駛員需于每月2日前,將本月耗油量、行車里程經本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二)每年內各車駕駛員,如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累計3次以上者,除按規定處罰外,年底不得被評為優秀和良好等次。
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3
(一)機關公務用車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集中管理。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公務車輛管理,具體負責機關公務車輛調度、維修、保險、檢驗、報廢、更新、車輛檔案管理等工作,組織駕駛員就安全知識、保密知識、安全行車、文明行車等進行學習教育。
(二)實行車輛安全行車記錄、油料、維修等臺帳制度,作為對駕駛員行車安全獎、節油獎和年終綜合考評依據。
(三)局機關工作用車實行派車制度。所有公務用車須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機關其余人員不得私自調遣公務用車。車輛運行范圍超出城區范圍的,用車股室須填寫派車單,經分管副局長審核后,由辦公室安排車輛。
(四)除工作需要及特殊情況外,局領導上下班一律不予接送;上班八小時以外、雙休日、節假日公務車輛未經領導同意駕駛員私自使用公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責任自付。確因工作需要用車的,經請示局領導同意后方能使用。
(五)局機關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需外借的,經辦公室主任請示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同意后外派。
(六)長途用車返回后,駕駛員須向辦公室報告,并做好相關記錄。
(一)車輛日常維護、保養、檢修、保險、用油等具體事項由車管人員負責,并經常督促檢查。機關公務車輛必須始終保持衛生清潔,性能良好。
(二)局機關車輛必須在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加油,憑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初審、局長簽批后報銷。
(三)局機關所有車輛實行統一投保。車輛保險由辦公室按“擇優價廉”和“同一類型、同一標準”原則比選確定保險公司后,進行統一定點投保。
(四)局機關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辦公室按“擇優價廉”原則比選確定維修企業,統一定點維修。
(五)確需維修的車輛應由駕駛員事前填寫報修單,經辦公室預檢,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維修費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局分管領導審簽后維修;維修費用在1001至20xx元的,由局主要領導審簽后維修;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以上的,由車輛維修點提出維修方案,辦公室車管人員現場核實,辦公室、財務審計股負責人審核后,報局長審批后才能維修(報帳時附維修清單)。車輛大修,須提交黨組會研究通過后才能送廠維修。換下的汽車零部件由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統一作價處理。車輛在出車途發生故障,應及時向辦公室車輛管理人員匯報,經同意后可就近修理,返回后補辦有關報批手續。
(六)車輛費用報銷審批程序。
1、一般費用如加油費、停車費、過桿費、行車補貼、差旅費等每月由駕駛員填報《費用報銷單》,經局辦公室、財務審計股負責人審核,報分管副局長、局長審批。
2、車輛保險費、車輛安全事故善后處理等費用由辦公室車管人員辦理,辦公室、財務審計股審核,分管領導審查,送局長審批。
3、洗車實行包干制,每車每月300元,定點洗車。
(七)隨車工具、器件、證件應妥善保管和愛護。車上需購置工具、器件等物品須經車管人員核實,報辦公室同意后方可購置。
(八)局機關聘用駕駛員年齡限制在50周歲,年滿50周歲的原則上不再續聘。特殊情況需報局黨組審批。
(九)局機關聘用駕駛員在聘用期內的工資、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單位部分由聘用單位支付。
(十一)駕駛員考評。局機關所有駕駛員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考評,并按季考評,年終綜合評定。局辦公室每季度組織一次駕駛員行車安全知識學習教育。局機關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學習,遵守各項規定;對因公因事未參加學習的駕駛員,要進行補課。
(十二)駕駛員守則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持局機關駕駛員的.禮儀形象;
2、嚴守紀律,服從調度,不得擅自借出、私自使用車輛;
3、遵守職業道德和住建規則,文明駕駛,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嚴禁駕駛過程中打電話、發信息,嚴禁疲勞駕駛,確保安全行車;
4、加強車輛維護保養,嚴禁車內吸煙,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衛生;
5、嚴格執行車輛例行保養規定,愛崗敬業,堅持出車前、途中、收車后的“三檢”工作,準確報修,消除安全隱患。
6、遵守工作保密制度,嚴守單位秘密;
7、不得以住建局或領導的名義向下屬單位、服務對象等“吃、拿、卡、要”,收受禮品、禮金,也不得代替領導收受禮品、禮金。
(十三)績效考核
1、根據__縣財政局《關于印發__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會議費、行車補助開支規定》的通知(沐財發[20xx] 39號)文件規定,結合__住建局工作實際,按以下標準執行:
(1)行車補貼
①駕駛員當月無違章行為,無責任事故,遵守勞動紀律,全月安全行車(不碰、不撞、不掛),按0.10元/公里發放行車補助和安全獎300元。
②汽車駕駛員出車到外地住宿,停駛一天以上者,可按出差人員補助標準報銷出差伙食補助費。
2、責任事故
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補罰款,單位不予報銷,造成責任事故,要視期情節輕重和造成經濟損失的大小,給予駕駛員適當處分和經濟賠償。
①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費(車輛損失和賠償費),由駕駛員負擔百分之十,但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并扣除安全獎勵,扣發全年獎金。
②雙方負共同責任的事故,損失費由駕駛員賠償百分之五,但賠償額度最高不超過500元,扣除安全獎勵,扣發半年獎金。
③駕駛員負次要責任的事故,損失費由駕駛員賠償百分之三,但最高不超過300元,并扣除安全獎勵。
3、駕駛員必須按規定停放車輛。出差到外地,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有存放條件的地點,如發生被盜自行負責。
(十四)行車記錄
局機關駕駛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并按月向辦公室車管人員上報下列情況,作為對駕駛員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并適時予以匯總公布。
1、每月行車公里數;
2、每月維修費用;
3、每月用油量;
4、每月違章、違紀等情況;
5、每月長途出車情況;
6、駕駛員參加安全學習情況;
7、車輛按規定停放情況;
8、其他有關情況。
(十五)獎罰措施:
駕駛員全年保持安全行車的,按有關規定,享受年終目標獎金。
駕駛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其情節予以處罰。被聘用駕駛員直至解除協議,予以辭退;在職正式人員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予以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1、駕駛員擅自出車,或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交給無證人員駕駛的;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駕駛員和肇事者自負,并扣除駕駛員全年獎金;
2、不服從調度,無故不出車的,扣發當月行車補貼和安全獎;
3、夜間車輛不按規定停放,私自出車的,扣發當月行車補貼;
4、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罰款單據不予報銷;
6、出車期間因個人原因給單位造成名譽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7、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
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4
為了嚴格鎮政府機關車輛管理,使車輛管理正規化、規范化,特制定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管理的原則、范圍
1、按照上級公車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厲行節約、保障正常工作開展”的原則實施本制度。
2、車輛管理的范圍:防火車、租傭公交車、哈飛峻意面包車。
二、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公車使用實行“統一調控、領導批準、專職司機出車”的管理制度。
2、車輛使用的范圍是公務用車,其他私人事務一律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3、鎮機關所有車輛由鎮黨政辦統一調度。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車,必須先經鎮書記或鎮長批準后,方可由專職司機到黨政辦領取車輛鑰匙出車。
4、車輛使用完畢,出車司機必須檢查車輛狀況,保證車輛完好無損,有問題必須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鑰匙交回黨政辦。
5、公務用車,在下班后或公休日必須停放在鎮政府院內,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6、因工作需要下班后及公休、節假日用車的`,需事先向鎮書記或鎮長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到黨政辦領取鑰匙出車。
7、嚴格控制車輛用油管理和維修費用,由專職司機到指定地點加油或維修。
三、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專職司機負責開車,其他人員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方可開車,否則一律不準私自駕駛。
2、公務車不得借給其它單位人員使用。如將車輛私自借給他人或不用專職司機出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違反規定的個人負責。
3、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車輛駕駛資格,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超載、酒后開車、疲勞駕駛和違反操作程序駕駛,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駕駛者負責。
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失等現象,應立即報告。
5、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的,在扣除理賠額后全部由負責者負擔。
四、車輛的保養
1、駕駛員要時刻注意車輛保養,車輛的維修養護由專職駕駛員負責,有問題及時維修,不開帶病車。
2、車輛需要維修的,由駕駛員事先向主要領導提出申請,到鎮政府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理者,經主要領導同意可憑購買材料零件費用憑證報銷。
3、如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維修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鎮政府與駕駛員或車管專人負責。
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公務車輛使用效率,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參照省、市公司管理辦法,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公務車輛,包括屬于公司產權的所有車輛及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租賃、調用的.車輛,但不包括生產用車。
第三條公務車輛的配置
(一)公司領導配備公務用車按省市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二)公司各部門單位因工作需要,可申請公務用車,但必須經公司領導審批,統一調劑使用;各部門單位嚴禁配置固定公務車輛。
(三)生產單位公務用車根據實際需求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第四條公務車輛的使用管理
(一)所有公務車輛實行專車專駕,配備專職駕駛員。
(二)公司領導公務用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車輛和駕駛員委托車輛服務部門統一管理。
(三)在城區范圍內公務實行交通補貼制,根據不同崗位,每月將交通補貼納入與工資同步發放,凡在城區范圍內即東至245省道、南至245省道、西至高速路、北至金沙江路的公務,無特殊情況不得調派公務車輛。(事故搶險、突發事件及重大活動必須派車的,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四)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按下列審批手續辦理:
1、在縣域內(不含城區)用車,由車輛使用部門人員提出“用車申請單”,部門主要負責人簽批,由車輛調度員統一安排。
2、在市域內用車,由車輛使用部門提前一個工作日提出“用車申請單”,經公司分管領導簽批,由車輛調度員統一安排,原則上中層以上人員才能用車。
3、超出市域范圍的,由車輛使用部門提前二個工作日提出“用車申請單”經公司分管領導簽批后,報公司主要領導簽批,由車輛調度員統一安排,原則上中層以上人員才能用車。車輛調度員根據車輛情況統籌安排車輛。
(五)除公司領導和部門、單位經批準配置的公務用車外,其余車輛全部收回,交由辦公室統一調度,公司對所有車輛全部安裝GPS實行監控考核;車輛管理部門定期上報公司考核小組,GPS軌跡運行情況。
(六)辦公室須加強公務車輛的合理調度,做到科學、公平調度,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費用。
第五條交通補貼標準,執行宿供電辦〔__〕321號《關于調整交通補貼、通信補貼的通知》相關規定。
第六條本辦法試行后,請每位員工給予監督,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經查實后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經濟、紀律處分。
第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突出問題,請逐級反映,由辦公室匯總并按程序完善。
第八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6
為加強管理,節約開支,建設節約型機關,特制定委機關車輛管理規定。
一、車輛使用與管理
1、車輛由部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2、本部車輛主要保證工作用車,優先安排離退休老干部就醫、會議、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車。
3、部領導用車相對固定,遇有長途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整的,辦公室可做適當安排。
4、各辦公室工作用車經所分管領導同意,辦公室登記后派車。
5、節假日、雙休日統一安排值班車輛。非值班車輛定點存放。部領導或其他因公用車,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6、嚴格控制非公用車及車輛外借,特殊情況,須經委領導批準。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車輛損壞或發生事故的,由駕、乘人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
7、車輛外出須向辦公室報告登記,并以此作為出差補助依據。
二、車輛維修及油料管理
1、在政府采購指定單位進行車輛加油。
2、車輛維修要本著節約原則,堅持詢價制度。由車管人員、駕駛員在經多家詢價后,提出維修及裝具預算申請,經辦公室審核后報部分管領導批準,持維修通知單到指定修理廠維修或換修裝具。未經批準的,費用不予報銷。
3、嚴格加油登記手續,不定期對駕駛員、加油情況、百公里油耗量等進行認真核查并及時通報。對弄虛作假兌換油票或為非部車輛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擔加油費用并扣發當月出差費外,屬部正式職工的,進行嚴肅批評,取消年度評比和參評綜合獎資格,屬臨時聘用人員的,解除合同、予以辭退。
4、出發在外通行費等支出,隨時報結,不得累報。
5、車輛費用實行單車核算,各車維修、加油、路橋等有關費用,須公開透明化。
三、車輛停放管理
1、所有車輛每天下班后和雙休日、節假日必須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點。遇有特殊情況需在規定地點以外停放的,須由辦公室批準。
2、由部辦公室組織對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私自用車或不按規定停放者,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發當月出差補助費,三次停車待崗,并停發出差補助費直至上崗,聘用人員予以辭退。
3、因私自出車或違反規定停放,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或予以辭退。
四、獎懲
1、對年度內服務優良、遵守管理規定、養護車輛、節約意識強、安全行車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進行獎勵。分一、二、三等獎,一等獎6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200元。考核與年度考核同時進行,具體考核辦法由辦公室另行制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不法行為或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評獎資格。
2、對累計違反車輛管理規定兩次的,扣發當月差補的50%,累計兩次以上者不予發放。
3、因公出差造成責任事故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個人責任情況處罰。
4、對違反車輛管理規定或發生交通事故,情節嚴重、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紀律處分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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