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規章制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安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安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名稱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公司英文名稱:xx
公司法定地址:xx市xx路xx號,郵編:xx,電話:xx
第三條公司由下列x個出資人共同發起組成(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執業資格住址身份證號
1、注冊造價師
2、注冊造價師
3、注冊造價師
4、注冊造價師
5、注冊造價師或相關執業資格
第四條公司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和管轄,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章程。
第五條公司的性質為具有法人資格的、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所有出資人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如果因業務質量問題涉及法律訴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時,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風險基金承擔,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
第二章宗旨和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和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業準則,依法執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七條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行業協會的指導。
第八條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提供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和造價咨詢服務;
(二)編制和審核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工程預決算、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和決算;
(三)工程造價鑒定業務;
(四)其他法定業務。
第三章注冊資本
第九條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人民幣xx萬元(50萬元以上),由出資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應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其中:
(一)發起人出資共xx萬元,占注冊資本%,名單和出資比例如下:
姓名執業資格出資額出資比例身份證號出資人簽名
1、注冊造價師
2、注冊造價師
3、注冊造價師
4、注冊造價師
5、相關執業資格
(二)一般出資人出資共xx萬元,占注冊資本%,名單和出資比例如下:
姓名執業資格出資額出資比例身份證號出資人簽名
1、注冊造價師或編審資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條出資人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全部出資額應在出資人協議規定的期限前繳足,并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資人繳足出資額后即為公司的股東。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增加或減少(不低于法定和資質條件規定的限額)注冊資本。注冊資本的增減及股份調整需經股東大會代表三分之二股權的股東決議通過(需報資質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股東不得饋贈、抵押其出資額及其相應權益。股東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業向合法財產繼承人退還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合法財產繼承人不得繼承股東身份。
第十三條股東不得向公司以外的個人或組織轉讓其股份。
第十四條股東要求轉讓股份或退股,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請求。退股人的權益處理由董事會決定(或在章程中明確約定)。
第四章股東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股東應具備資質管理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身體健康,符合執齡規定,有較好的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第十六條公司的權益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享。公司存續期間,股東的出資、公司經營積累的財產以及所有以公司名義取得的其他財產和權益,均為公司財產,由股東共有并為公司經營使用。
第十七條公司的股東不得成為其他同類事務所的出資人;股東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相同性質的業務;不得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與公司進行買賣、借貸以及從事與公司有沖突的活動。
第十八條股東的權利:
(一)依照其所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東大會,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三)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四)依照法律、法規及章程的規定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權查閱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余財產的分配。
第十九條在公司依法設立時,發起出資人除享有第十七條全部權利以外,具有注冊造價師資格的發起人享有被選舉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資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額繳納出資;
(三)以其出資比例承擔公司虧損和債務;
(四)公司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違者應賠償其他出資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六)本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發起出資人除履行第十九條規定的全部義務外,還承擔下列義務:
(一)召集第一次股東大會;
(二)辦理公司經營資質和工商注冊登記有關事宜。
第五章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及其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須有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出席方可舉行。經三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可以由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大會。
第二十三條股東大會按股東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除本章程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二十四條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發展規劃;
(二)選聘和解聘董事會董事、監事、董事長;
(三)審議和決定公司組織機構設置;
(四)審議和通過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及工作標準、程序;
(五)審定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財務決算和利潤分配方案;
(六)決定重大資產購置和處理;
(七)決定公司的借貸、擔保等事項和對外簽訂重大合同、協議;
(八)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下列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代表四分之三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一)公司合并、分立、變更事項;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資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轉讓和新出資人加入;
(五)本章程規定或應當由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做出決議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x名董事組成(一般以發起人為首屆董事),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常設機構,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董事會負責本所的重要決策。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董事每屆任期x年(一般為2-3年),可連選連任。如因董事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或公司的規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義務,或其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或因健康、年齡等其他原因,經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或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可提請股東大會解聘其董事職務。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三)制定公司業務發展計劃和目標,并組織實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方案;
(六)擬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擬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分配方案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等福利方案;
(十)決定董事長的報酬和獎勵;
(十一)批準董事長有關副所長、技術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財務人員等高級管理人員聘任和解聘的提議,并決定其報酬;
(十二)決定退股、轉讓股份及其權益處置等事項;
(十三)審議和決定公司專職人員的聘用;
(十四)股東大會授予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負責。
第三十條董事長每屆任期為x年(一般為2-3年),可連選連任。如因董事長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或公司的規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長的義務,或其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或因經營管理能力、健康、年齡等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擔任董事長,經董事會半數以上或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可提請股東大會解除其董事長職務。卸任董事長的股份作相應調減,調減下來的股份由股東大會進行分配。
(董事長職務實行無任期制的,應規定退休、卸任、罷免、改選的條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所的業務經營活動,組織實施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和受董事會委托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業務發展計劃;
(三)制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會和辦公會;
(五)提出副所長、技術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財務人員人選,經董事會批準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內部機構設置方案,經股東大會批準后實施;
(七)根據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提出對員工的獎懲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八)審查和批準公司正常的財務開支;
(九)簽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二條公司設監事x名,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x年,可連選連任。董事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三條監事的職權:
(一)檢查和監督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會執行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內部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聽取和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建議,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董事會董事糾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五)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六章機構設置
第三十四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置XX部等業務部門。
第三十五條公司可根據業務拓展需要,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等非常設機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制度與利潤分配
第三十六條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納稅,并執行國家財政部規定的有關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的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年度。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并采用借貸記帳法。編制月度會計報表和年度會計報表,按章申報納稅。
第三十八條公司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用款報銷制度;薪酬與獎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財產管理制度;財務審批與審計制度;會計憑證、帳簿和報表管理與歸檔制度等。
第三十九條公司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按時繳納各項稅款和法定保險費用。
第四十條公司利潤分配按以下原則進行:
(一)當年利潤在彌補上年度虧損后結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分配;
(三)利潤分配方案由董事會提出,經股東大會表決批準后實施;
(四)發生年度虧損時,可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潤彌補。
第八章工作規則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公司承辦業務由公司統一受理,并與委托人簽訂業務合同或委托協議書。公司依法承辦的業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公司全體注冊造價師及專職人員應當做到:
(一)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標準;
(二)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嚴格保守業務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六)參加執業資格后續教育,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確保工作質量。
第四十三條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為公司管理和運作的基本原則:
(一)業務管理制度;
(二)質量控制制度;
(三)財務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資獎金管理制度;
(六)職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資人變動
第四十四條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當由董事會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規定的程序經股東大會通過后,依法辦理資質審批手續和向登記機關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當依據國家的法律和有關協議的規定,對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出資人的權益比例。
第四十五條公司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及財產清單。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按合并協議約定)繼承。
第四十六條增補新的股東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和本章程規定的出資人條件;
(二)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七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股東必須退股:
(一)股東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東全部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三)股東被管理部門注銷執業資格;
(四)股東在出資中的權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執行;
(五)股東辭職或擅自離開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東被解聘;
(七)股東年齡超過65周歲;
(八)股東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
(九)股東沒有實際履行公司出資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者嚴重違反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或者出資人協議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股東退股時,退股人應分享的權益可經過協商以現金或者其他方式償還,應承擔的債務全部以現金彌補。股東退股后,對后續發生的并與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關的公司賠償事項仍負有責任。
第十章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依法終止并進行清算:
(一)公司經營期屆滿;
(二)股東大會決議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因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條公司因第四十九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織,并由股東大會以普通表決方式確定其人選。
公司因第四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條第五款規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門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五十一條公司清算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經主管機關確認之日三十日內,將前述文件報送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生效(股東需在章程通過決議上簽名)。
保安規章制度2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保安員,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著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嘩或閑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6、未經允許不可在酒店內攝影及攝像。
7、每位員工進入酒店范圍內應佩戴胸牌、員工證。
8、部門主管及保安人員有權隨時抽查有關證件。
保安規章制度3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酒店正常經營秩序和顧客車輛管理。保安人員執勤執行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酒店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工作準則:
1、值班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手插褲兜,打鬧。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同時遵守打卡制度。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班人員不準離崗)交班時值班室內的衛生必須是干凈的。
4、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5、接觸客人要有禮貌,并注意語氣態度。
6、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7、值班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系,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閑聊。
8、值班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9、嚴禁值班時隨意離崗,如吃飯、喝水、去衛生間,外圍停有特殊的車輛時需告知領班,方可進行。
10、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并熟悉本酒店各部門安全出口通道。
11、一旦發現火警,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操作實施,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滅火應急預案緊急處理。
12、不得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13、值班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
二、保安人員請假制度:
1、本部門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三天內),必須由經理批準方可并書寫請假條,方能有效。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準方可。
7、對于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和證明經經理批準方可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器材使用管理:
1、日常使用的消防巡檢器、對講機、鑰匙、手電、雨傘臨時用品雨鞋等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并記錄有無損壞交收。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四、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本停車場進出或停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泊車位指定的區域停放,不得在車道內、異位停放。
3、停車卡請隨身攜帶,認真保管,作為出場憑證,若有遺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補辦,否則后果自負。
4、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現金、文件及貴重物品,或停車卡等,有效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否則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本車場。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將由攜帶人承。
6、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員駕駛及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7、若由于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引起本停車場內建筑物/設備/設施的損壞或損失,則由其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并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物件的維修、安裝等相關賠償費用。
8、本停車場只作車輛停放用途,并按《城市車輛停放市場價》收取車輛場地使用費,所有進入本車場的駕駛員均被視為車主或合法代表人,并視為已接受本管理及有關規定。
9、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規定的一切法規條例。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等。
10、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該通道的緊急出口,
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11、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值班時有來車要將車輛指揮到位停放整齊,檢查車輛有無損壞(如有刮痕、損壞告知車主),車內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要求顧客搬離另行保管)車門有無上鎖,并做詳細記錄。
(2)有疑問的(包括卡車不對。人不對)要檢查車主證件、《停車卡》記錄與車輛是否相符,不相符的要提高警惕,按車場管理規定處理后,并通知領導,均可放行。
(3)、車主繳費要給予停車場正規發票。
(4)、停車場當值管理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1次,發現漏油、未關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5)、跟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沖突。
(6)車鑰匙的必須提醒車主車內貴重物品帶走另行保管并按發卡制度詳細記錄。
(9)、有車輛擦傷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找到被撞車主,當班領班協助配合處理。并作詳細記錄。
(10)、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斗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并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2、停車卡管理:
(1)停車場施行一車一卡,進發出收。本卡只作停車憑證(復制卡無效)。
(2)值班人員發出并記錄有效。
(3)遺失卡需賠償制作卡費(150元)并附上(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復印件交與保安部做注銷處理。
13、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大堂前門,遇車輛停泊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如是住店或酒店內辦事引導其停于停車場內。
(2)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酒店內設施、物品及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滯留在大堂內或住店客人躺在大堂沙發上,注意大堂安全情況。
(3),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按要求預留車位。有團隊入住時必須在場加強安全防范。
(4)夜間大堂崗位必須堅守在大堂內負責總臺的安全。
五、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領班提前20分鐘交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器材和其他物品,保持完好齊全,交于接班人員。(監控室要仔細檢查各設備運行情況并記錄)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崗接班。
(2)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并提出要求。
(3)接班必須到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班,了解上一班情況后,接班值勤。
六、控制室規章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經得值班領班的同意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2、對監控到的盜竊作案嫌疑人實施跟蹤查看,叫外圍隊員進行跟蹤,及時抓獲盜竊分子,移交公安機關確保酒店安全經營穩定。
3、每天對監控的情況進行登記,并對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4、監控人員服從領導的安排,并認真完成保安部及酒店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6、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酒店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7、不準用監控室內設備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8、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復制、泄露、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9、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應及時報當班領班。
10、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部門領導及時維修。
11、保持設備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12、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設備清潔衛生。
七、巡查制度:
1、部門經理每日對部門的安全、防火巡查記錄進行檢查。
2、各崗位每2小時對本崗位責任范圍安全、防火巡查1次,對發現的違章情況、火災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理。無法糾正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時,應立即報告消防控制中心,并積極組織人員撲救。
3、巡查的要求:
(1)用火、用電、用(煤)氣、用油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防火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倉庫、施工現場、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章。
(7)其它消防安全情況。如對飲酒過量并吸煙客人的控制管理工作等等。
八、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50元——1000元)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門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的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門員工違章亂紀者。
(4)、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表揚者。
(5)、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者。
2、懲罰(20元——500元)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的予以辭退。
(1)值班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遲到早退或不打卡者,或遲到卡已打,代打雙方同罰。
(4)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如造成重大事故的另行處理。
(5)值班時睡覺者。
(6)值班時濫用權力,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8)該管的事不管,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9)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物者。
(3)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4)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5)不服從上級管理者。
(6)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九、制度結合酒店相關規章制度在工作進程中改進實施。
十、本制度自20xx年5月28日生效
保安規章制度4
一、工作職責:
1、執勤時間統一著裝,姿態端正,樹立威武、文明的執勤形象。不準穿奇裝異服;夏天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
2、公司保安白天實行坐班制,白班期間保安不可隨意上樓,如果有事或問題需上樓時,經行政中心同意后方可上樓,并及時找人替崗。當班期間作好當班值勤記錄,力求詳細、準確、客觀,并分別簽名確認。
3、上層領導到來應主動站起問好,董事長、總經理及客戶到門口時應主動開門迎接。
4、對來公司人員應做到熱情有禮,不卑不亢,外來人員進辦公樓應問詢清楚,如是客戶應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系,經確認后方可放行,由保安填寫客戶登記表;
5、有推銷人員要求進公司,應先電話確認是否和相關部門聯系,確認后進行會客登記(填寫“會客登記表”),在得到確認并進行登記后方可放行,在人員離樓時應檢查核對“會客登記表”的簽字回執。如身份不明或形跡可疑人員進公司,保安應視情況進行靈活處理;
6、嚴格檢查員工徽章或證件(員工必須佩帶徽章),有權拒絕沒有佩帶徽章的員工進入公司,有權拒絕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的員工進入公司,對于員工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如果員工不聽勸阻,報辦公室后有權對此員工處罰;
7、對本公司員工應加強監督管理,上班時間員工因為業務外出必須進行出入登記。如果員工不登記者有權拒絕其出入;
8、維護打卡秩序,監督打卡紀律,防止員工代打卡。如遇打卡失敗等特殊情況,應監督員工填寫手工簽到表;
9、負責公司消防中心的管理工作,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上級消防機關保持緊密聯系,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反饋并作應急處理。定期檢查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對電源集中區、火源區不定期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
10、晚上隨時對各樓層進行巡視,若有亮燈、門窗開啟等情況,務必關閉。如發現可疑情況,提高警惕,靈活處理。若事態嚴重,立即上報或報警;
11、配合行政中心,對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制止,情節嚴重的交行政部處理;
12、保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并嚴格按照公司紀律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在授權范圍內執行處罰。
13、下班期間,留意公司員工攜帶的物品,防止公司財物丟失。
二、懲罰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至大過處理,造成嚴重后果者,可給予開除處理
1、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注意儀容,有損保安形象的,每次罰款20元;
2、上班時,做與值班無關的事(如看書、閑聊),影響工作者,處以罰款20元,上班睡覺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非工作需要,外人嚴禁在值班室逗留,違者雙方各罰款50元。
3、上班時發現違法亂紀、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處理、不上報或縱容者,對當班保安罰款50元;
4、上班期間,由于瀆職行為造成公司財產、物品丟失的,由保安按物品價格的兩倍進行賠償;視情節輕重處100元罰款至辭退。
5、不認真履行保安職責,不服從領導,玩忽職守、故意刁難、打擊報復同事者,視情節給予處罰,特別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送公安機立案處理;
6、有其它違紀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三、獎勵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至記大功表彰
1、在執勤過程中,嚴格、公正、文明,無任何責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司利益的活動中,表現突出,貢獻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現者。
保安規章制度5
職責:
1、 公司負責保安使用的工作設備、器械的采購和發放。
2、 保安領班對各使用的工作設備、器械進行監督管理。
3、 保安主管負責所屬工作器械的日常監督管理。
4、 保安領班負責工作器械的日常使用管理。
工作規程
對講機管理
1、使用對講機的各部門應將對講機進行編號,指定對應崗位或人員使用。
2、對講機只能在執行公務中使用,嚴禁用做其它用途,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3、對講機應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如有損壞視情節賠償。
4、 保安員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的交接驗收工作,分清責任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給領班或主管并做好記錄。
5、對講機充電要記錄好領用時間和取走時間,各崗位隊員保管好對講機并正確使用、嚴禁不正確使用或用于其它用途,否則按違紀處理。
手電或照明燈的管理
1、指定使用手電或照明燈的崗位,白天由固定崗位隊員負責對手電電池進行充電。
2、保安員夜間巡查佩帶手電或照明燈時,嚴禁敲打和撞擊手電等行為或作為其他用途使用,如有非正常損壞或丟失,應立即上報當值領班,由當值使用人負責賠償。
3、夜間巡查時嚴禁將燈光近距離直接照射人體臉部、胸部和下體,造成人員眼睛傷害。
4、 對講機、巡更器材、手電或照明燈等保安員工作設備、器械是公司財產,公司應建立工作設備、器械臺帳,填寫《設備臺帳》,掌握工作設備、器械的發放和分布情況。
保安規章制度6
一、愛崗敬業、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保安人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和部門經理、主管的管理,否則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開除。
二、穿工作制服戴工號牌上崗,且衣著整潔大方。
三、嚴禁衣冠不整,穿拖鞋進入酒店。
四、不遲到、早退、不礦會,不擅自脫崗,不睡崗。
五、上班期間不得吃零食、吸煙、看小說。
六、嚴禁保安員到前臺閑聊、嬉鬧。
七、手機必須處于24小時開機狀態,突發事件接到通知后必須在短時間內趕到。
八、消控室必須保持衛生干凈,物品擺放整齊。
九、辭職者必須履行辭職手續,即提前一月寫辭職報告上交管理人員同意后安排離崗日期。
十一、調休請假者必須持請假條,請假一天由主管批準,兩天以上由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十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登記出入車輛。停車場車輛必須停放整齊,嚴禁自行車、摩托車亂放,如有亂放應及時整理。
十三、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自己的直屬上級不在場,又必須解決時,可向上級主管、經理、值班經理請示或反映。
十四、夜值班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好記錄,如遇突發事件立即向值班經理反映。
十五、不得對上級安排的任務無顧拖延拒絕或終止完成。
十六、嚴禁保安員酗酒、鬧事,否則扣除當月工資并開除。
保安規章制度7
1、熟悉掌握治安、消防業務知識;
2、對出入人員進行查證,防止閑雜人員混入酒店;
3、嚴格執行酒店會客制度,凡是聯系工作、業務人員進入酒店必須按照會客程序操作;
4、監督員工佩戴證件,以及員工的考勤打卡;
5、外來車輛登記工作;
6、阻止危險物品進入酒店;
7、嚴格執行交制度,做好工作記錄;
8、必要時為客人提供護送服務;
9、維護大堂秩序良好,保證大堂幽雅環境;
10、愛護保管酒店公共設施;
11、當值期間不得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12、注意跟蹤、詢問無明確目標人員的可疑人員,發現可疑情況及時采取措施;
13、協助調查處理投訴,并要注意禮貌;
14、禮貌回答客人詢問,指點引路,攙扶老弱病殘人員;
15、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6、當值時不得聊天、吸煙、吃零食、打私人電話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準;
17、檢查酒店要害部位,如*室、公共場所、緊急通道的安全情況,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18、熟悉酒店應急程序,熟悉各樓面消防器材的分布,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火災及時撲救并迅速上報;
19、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安規章制度8
第一條為了規范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物業管理處負責著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保安執勤時的著裝標準: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污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著裝。
第五條保安執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著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著。
第六條服裝的發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后,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志物。
2、著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志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保安辭、離職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志物,并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秋裝。
2、保安季節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第九條離職時服裝折舊費核算規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折算: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
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后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一年免服裝折舊費。
第十條本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保安規章制度9
第一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二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三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四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五條員工下班后,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六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七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八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后,保安須注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注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準,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十一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二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三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四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五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六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總經辦制定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xx保安公司保全服務部
20xx年5月1日
保安規章制度10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保安安全巡視制度。
1、保安必須做好校園安全巡查工作。
2、禁止師生在校園里騎車,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并巡視學生課間活動。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游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有違紀、不文明等現象及時制止并及時向學校領導,班主任反饋。
3、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并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4、對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并做好其它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范圍)。
6、向值周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并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7、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XXX學校
XXXX年XX月
保安規章制度11
目錄:
1、保安部工作制度
2、保安部經理職責
3、保安員職責
4、保安員值班操作及要求
5、門衛會客制度
6、保安部監控值班制度
7、巡檢制度
8、寧夏人民會堂處置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的預案
9、消防管理制度
10、重點部位滅火、疏散方案
11、保安部各崗位環節工作安排
12、寧夏人民會堂施工管理規定
保安部工作制度
一、按照年度目標的要求,做好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護全體人員和公私財物的安全,保持正常的經營秩序和工作秩序。
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教育提高全體人員的消防意識和防火知識,配備、配齊各個樓層的消防器材,管好用好各種電器設備,確保各通道暢通,嚴防各種災害事故的發生。
三、嚴格貫徹值班、巡檢制度,按時上崗、到崗,加經對重要設備和重點部位的管理,防止和打擊盜竊等各種犯罪活動,確保內外安全。
四、加強保安隊部建設,努力學習業務知識,認真貫徹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全體保安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勤奮工作,秉公執法,建設一支思想作風過硬和業務素質精良的保安隊伍。
五、xxx內有活動時,全體保安必須于活動開始前半小時到崗,對內外進行安檢;活動中保持對各個活動區域每半小時巡查一次;活動結束后徹底檢查會場內各通道及開放場所。
保安部經理職責
1、主持保安部工作,對內外區域的消防安全包括:治安、消防、交通措施等負有組織領導的具體責任。
2、熟悉保安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考核標準、掌握保安工作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的安全防范。
3、帶領保安人員加強政治思想學習和保安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業務素質及工作責任心。
4、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計劃和目標,監督全體保安的工作,經常檢查各崗位情況。
6、統一協調保安部的工作,監督保安員的著裝整齊,文明值勤,禮貌待人。樹立良好的保安形象。
7、及時做好保安員的崗位培訓、體能訓練及日常考核工作。
8、帶領保安員配合其他管理服務工作,制止、糾正各類違章行為。
9、負責保安員的內務和考勤工作,詳細記載工作中所遇到的各項情況。
10、定期檢查保安設備、器材、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培訓消防知識及安排定期演習。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保安員職責
1、嚴格遵守、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
2、上崗執勤時,必須著裝整齊,儀表莊重,文明執勤,隨身攜帶、開啟對講機,確保通訊暢通。
3、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嚴守崗位紀律,上崗必須做好巡邏,勤檢查、不脫崗、不串崗、不睡崗、不擅自調崗,不準喝酒、不準看書看報,不準收聽半導體和電視機,不準動用扣留物品,嚴禁監守自盜,在上崗值班期間,若因自己的失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4、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不打人罵人,說話和氣,按的有關制度接待賓客,禮貌的回答賓客的詢問。
5、嚴格把好人員、貨物進出關,維護秩序,職工的安全,并保證賓客順利安全進出。
6、熟練掌握內安全防范情況及安全報警設施如消防栓,滅火器材,報警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7、認真做好上崗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如遇接班一方未按時到位,當班一方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8、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并協助處理。
9、觀察內部和外圍動靜,如發現各種違法犯罪分子要勇于抓獲,一旦發生案情,要迅速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及公安機關,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10、加強自身建設,保安之間團結一致,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樹立大團結的意識。
11、保持監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潔干凈,天天打掃,窗明地凈。
12、服從領導安排,完成領導交辦任務。
保安員值班操作及要求
一、交接崗
1、每日上午9時和下午19時為交接崗。
2、交接崗時將當班所接納物品清點清楚,以及夜班所發生的情況未得到解決的需書面匯報。檢查值班室內外的衛生狀況,地面無紙屑,桌面無雜物,整齊清潔。
二、執勤
1、7:50—8:10、13:50—14:10立崗迎接上班人員;12:00—12:20、18:00—18:20立崗送下班人員。
2、值勤時做到遇見領導立崗,檢查物品立崗,外來人員進出立崗。
3、門衛室值勤時,應做到坐姿端正,注視監視器的動態,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間不看書報電視,聽收音機。不與無關人員聊天,勸阻無關人員不要在門衛室寄存物品或打電話,禁止打瞌睡。
4、維持門口秩序,使之保持暢通。
5、熟記消防,報警,救護及內部聯系電話。
三、巡邏
巡邏是防盜及發現有不安全因素的重要措施。
1、每天按照巡檢制度定時輪流巡邏。
2、巡邏時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煙,不與無關人員閑聊,并將每一點所發生情況記錄清楚,巡邏時做到勤走動,勤思考,勤觀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3、白天加強對觀眾區、辦公區及樓道的巡邏,夜晚以機房為重點進行檢查,每晚零點之后巡查不少于兩次。
四、防火工作
1、嚴格門衛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
2、發現違反安全規定的電源和火種,應予以切斷和熄滅,應報告領導采取相關措施。
3、值勤時發現物質儲存,保管不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移作他用及非正常使用滅火器,應及時阻止,并報告,提請有
關部門整改。
4、發生火災先撥打119向消防部隊報警,并立即報告領導。報警時簡要講清地址,電話號碼及火情,同時派人在門口接應,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向消防人員介紹水源,總電閘部位等。
5、積極撲救。火警初起階段,要全力自救。防止蔓延,盡快撲滅,要正確使用滅火器,電器,應先切斷電源。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維護火場秩序,保證進出道路暢通。看管搶救重要物資,疏散危險區域人員。
門衛會客制度
一、門衛人員當值時,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準看書看報,不準喝酒閑談。
二、熱情接待來客,搞好出入驗證和會客登記。對會見領導的要首先與其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三、接待來訪者須熱情有禮貌,服務周到,有問必答;查驗證件,履行登記手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四、有活動時,必須提高警惕,對出入人員要注意盤查,對攜帶公共財產出者,沒有手續一律不準放行。
五、職工當值時間一律不會客,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到指定地點會客。
六、職工帶物品出,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并說明情況。屬財產必須持有加蓋公章的“出入證明”。否則,門衛人員有權追問并扣留。
七、對不聽勸阻、尋釁鬧事,威脅安全,擾亂正常辦公秩序的人員,值班人員應及時采取措施。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規定時間關、開大門;并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值班處整潔美觀。
九、值班人員因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或發生案件,使、個人財產遭受損失的,視其情節,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理。
保安部監控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當班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責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況,增強安全觀念,善于發現問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交接班時應將機器設備的使用狀況、有無可疑情況交接記錄清楚。
三、消防、安防監控范圍;一至四層所有廳室、辦公區域、機房、樓梯間等,周邊環形車道。
四、值班時對正常情況的記錄。主要有:
1、各部位攝像監視頭的開關時間、是否正常工作;
2、重大及主要活動的時間,進場人員情況;
3、對觀察到會場周圍的各部位重點情況進行記錄;
五、值班時對非正常情況的記錄。重點對時間、事件內容、人員等進行記錄的主要要求有:
1、在活動時間、范圍內所觀察到的非正常情況、可疑人物應進行詳細記錄,并視情況與派出所或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必要措施;
2、在其他時間、范圍內(如夜間及無活動范圍等)所觀察到的情況應作記錄,特別注意人員及所攜帶物品,并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必要措施;
六、對各部位所發生的事故及其他緊急情況進行記錄。
七、火災、火警按“火災報警操作程序”要求記錄。
八、對值班時接到的報警電話、可疑電話等應進行記錄。
九、協同本部門或其他部門所進行的各項工作進行記錄。
巡檢制度
一、當班人員應定時對內外進行巡視,每日不少于三次,熟悉內一切消防、保安等設施。如發現設施有任何損壞或潛在的危險,應立即通知技術部門搶修,并及時通知主管領導,確保內一切設施操作正常。
二、每日巡視的范圍包括內的觀眾區域、辦公區域、各個廳室、電梯、樓梯等,外環形車道、停車場等外圍公共區域,上午和下午可以分不同的內容來檢查,每天檢查的內容要有側重點。
三、每日在中午、晚上下班后對各樓層進行巡視,是否有疏漏,并樹立節能意識,隨手關閉電源。
四、在夜間巡視時,對所到的巡視部位要進行記錄,避免走過場或偷懶現象出現。
五、若巡視樓層時發現辦公室出現門未鎖好時,應按緊急事件處理程序處理并通知相關辦公人員,以確定是否人為疏忽或遭盜竊。
六、在巡視過程中,如發現個別部門有特殊情況,(如漏水、滲水或冒煙等),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報告,以安排人員進行搶修,以免遭受更大損失。
七、如發現可疑人物在范圍游蕩,隨意張貼廣告或其他可疑情況,應立即上前了解并清理,若需要時可記錄他們的個人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八、巡視中或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需及時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九、對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等方面有合理化建議的,應及時記錄,并在部門會議上提出,同時向上級領導反映。
十、當班人員要注意對巡視檢查結果進行跟進處理,了解處理情況并記錄結果,對兩次記錄以上但仍未解決之情況上報主管領導。
處置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的預案
是警衛對象和重要來賓參加慶典、出席會議、觀看演出的主要場所;是自治區政府、文化活動的中心。為了預防在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原則
在發生或出現有危及警衛對象安全的時候,參與執勤的各警種必須在公安廳警衛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由擔負勤務的最高指揮員下達命令。各參戰警種分工負責,密切協同并采取堅決果斷措施予以處置。基本原則是:
(一)處置突發事件要以確保警衛對象安全為根本目的,相應采取有效措施。
(二)要正確區分和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解決敵我矛盾,用專政的方法和強制的手段;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用擺事實、講道理、規勸教育的方法。
(三)嚴格遵守并認真執行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明確政策界限,增強法律觀念,嚴格依法辦事。
(四)嚴格請示報告。對發生、發現的問題及時請示報告,來不及報告的,要積極正確處置,事后立即報告。
二、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法
(一)發生群眾集體上訪或聚眾沖擊時:
1.當上訪群眾聚集在外圍時,執勤人員要及時將情況報告給警衛領導小組和公安廳總值班室。現場各警種要履行職責,加強現場秩序的維護,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說服勸阻,將聚眾人員驅散在控制區以外。
2.當上訪群眾擁堵在門前時,有關崗位上的執勤人員要采取臨時措施,密切觀察和控制可能會滋事的人員。機動力量要做好阻攔及驅散準備,當地公安機關要指定專人做好現場的取正工作。
(二)發生爆炸或造成警衛對象受傷時:
1.執勤人員立即報告公安廳總值班室,并配合隨衛人員全力保護警衛對象脫離危險區,其他保安人員要按照分工堅守崗位,維護現場秩序,嚴防犯罪分子逃竄。
2.如果警衛對象受傷,要迅速送往就近醫院,外圍執勤人員要加強警戒,嚴格控制出入人員,防止犯罪分子逃竄。
(三)發生槍擊事件時:
1.要迅速、準確判明槍擊方向,在警衛對象近身的人員要全力掩護其盡快撤離。
2.場內及其他崗位的執勤人員,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迅速制服犯罪分子;同時要控制住要害部位,維護好現場秩序,配合近身警衛人員完成轉移任務。
(四)發生火災時:
執勤人員首先判明火災方向,并立即報告現場警衛組負責人。保安和在現場的工作人員要立即進行滅火;如火勢較大,直接危及到警衛對象安全時,管身執勤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護警衛對象迅速撤離危險區,同時撥打119通知消防部門出警滅火,其他人員要動用一切防火設施進行撲救與隔離。現場其他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維護好秩序,果斷組織好觀眾疏散與撤離;同時還要加強警戒,嚴密控制周圍情況,嚴防壞人乘機破壞。
(五)發生停電(斷水)事故時:
1.執勤人員立即啟動隨身攜帶的應急手電,通知其他工作從中央到地方啟動應急明明設備,并通知各崗位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2.加強對要害部位的控制,場內執勤人員要相機靠近警衛對象的位置,以防壞人乘機破壞;同時大廳和后臺的人員要迅速通知有關部門派人到現場,查明原因,落實搶修,恢復照明及用水。
(六)發生疾病和意外事件時:
要立即報告現場警衛組并迅速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搶救。各崗位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兩者秩序的維護,嚴密注視其他各種情況。
(七)發生地震時:
發生有感地震時,容易出現混亂,各執勤工作人員要迅速打開各安全通道門,加強現場秩序的維護,鄭重向大家發生保持鎮定的口令;以防發生擁擠和相互踩踏,造成人員傷亡。同時還要迅速、有序地組織賓客撤離至安全地帶,并向有關部門問詢震情,以采取下部措施。
三、要求
1.全體工作人員要認清形勢,克服和平麻痹思想,要增強敵情觀念,自覺做到警鐘長鳴,遵守紀律保守秘密。
2.要堅守崗位,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堅持請示報告制度。
3.各警種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服從命令,聽眾指揮,密切配合,協同作戰。
4.要熟悉本預案的要求,各部門負責人都要認真抓好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遇有突發事件時,要組織本部門人員不怕艱難險阻,不怕犧牲,堅決完成任務,確保順利完成各項警衛安全任務。
保安規章制度12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望保安人員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二、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監督執行;總經理核準執行。
三、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穿制服,保持儀容整潔、良好的精神狀態、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記載員工出勤情況;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志、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衛生;
9、早上7:00打開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等員工下班后上鎖;
10、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四、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案);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衛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里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準后的放行條給予放行,并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征得受訪人同意,并先登記后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注明并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后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注明,經核實無誤后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衣帽不整,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未經主管核準擅自帶客參觀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外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簽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公司上班時間員工外出準行條》、《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簽核者;
6、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五、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臺見等自然災害時要積極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匯報,如遇臺見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著;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系,并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志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六、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了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后,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于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并詳細記錄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七、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范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于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項目主要包括: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志;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等;
6、保安巡邏內容:員工衣著、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閑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志、疏散方向標志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衛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八、工資薪金
1、保安人員的工資和公司其他人員的工資一起發放,都是每月______日,委托銀行轉賬至員工提供的工資卡中;
2、保安人員,考慮其特殊性,每人給予________元的補貼,保安隊長________元。
保安規章制度13
1、上崗前進行自我檢查,做到按規定著裝,個人儀表儀容端莊整潔。
2、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性和敬業愛崗的精神,嚴格遵守酒店的勞動紀律,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3、按規定區域立崗,對進出酒店的旅客應主動拉門迎送,協助運送行李,扶老攜幼。注意大堂內特別是總臺周圍可疑情況。
4、嚴格遵守工作規范和要求,安全、正確地指揮住宿旅客的自備車輛有序停放,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的物品,保證酒店大門前的暢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進入酒店。
5、嚴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邏路線,按時進行安全巡邏和檢查,一般每小時必須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點布局依點巡視檢查并做好打更記錄,每日巡邏為21時至次日6時止,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可疑的人和事,應加強盤問,及時報告,做好現場監護和控制工作并做好情況記錄。
6、對超過規定時間的訪客(按公安規定的訪客時間為7:00—23:00)要及時匯報夜班經理,做好記錄,妥善做好勸導工作。
7、熟悉酒店各類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性情況時,按預案和領導的指令,進行及時的處置。
8、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嚴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貴重物品應寄存在總臺。認真做好存取記錄和交接班手續,防止錯失事故。
9、按規定使用各類配備的保安器材(對講機,手電筒等)不準人為損壞。
10、在工作時間內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店紀店規,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酒店損失的應承擔必要的經濟損失,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
11、工作中不得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信息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打更任務。
12、嚴格執行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并及時報告領導。
13、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按工作預案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
1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了解和掌握酒店的各類應急預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設備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檢查中應及時關閉應關閉的門窗。
16、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保安規章制度14
為促進工作效率,維護工作秩序,提升部門形象,切實加強保安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保安工作實行白班和夜班工作制度。
(二)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勤務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調班、調崗。
(三)堅守崗位,履職盡責,做好值班執勤記錄。
二、崗位職責
(一)擔任門衛保安任務時:外來人員登記姓名、單位或住址、來訪事由或被訪人員后(特殊情況報單位主管部門或領導批準后進入),電話聯系被訪問科室或被訪問對象,確定真實性后將來訪對象引領到相關科室。
(二)擔任巡邏執勤任務時:熟悉單位水、電、氣、消防、監控等設施和重點目標的位置、數量及使用方法;熟悉守護目標的構筑物,建筑物,生產、辦公設施及周邊情況;對上述兩項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單位主管部門處理;
三、工作紀律
(一)嚴格遵守值班、執勤時間,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曠工。
(二)上班前和上班時嚴禁飲酒。
(三)上班時不得睡覺打盹,不準看書報、上網、聊天、不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宜,不準打牌娛樂,嚴禁賭博。
(四)上班時不得會客,不得留宿任何來人。
(五)不得動用和使用派駐單位的車輛、物資、物品、設備、設施。
四、請假制度
請假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休假,違反請假規定和程序的,一律視為曠工。發現曠工1次扣減工資100元,曠工3次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一)事假。請假人應自行商請替班人員后,提前一天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請假事由、請假天數、替班人員姓名,假期一次不得超過3天。勞動合同期限內請假次數不得超過3次,累計假期不得超過5天。
(二)病假。請假前應提供區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并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病因、病情、治療醫院、請假時限,且假期不得超過醫療證明所載時間。
保安規章制度15
一、總則
1、保安人員全面負責服務中心的值勤巡邏、門衛等保安服務任務。
2、對在值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和當地公安、消防等部門,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3、落實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等防范措施,發現值勤區域內的隱患,立即報告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并協助予以處理。
4、保安人員對值勤區域內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法行為人應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5、保安人員要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權限;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在崗期內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
6、不準留宿外來人員,非因公外來人員晚22:00之前必須離開服務中心。
二、具體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負責服務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夜間由1名保安負責服務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時間: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服務標準著保安制服,按規定配戴保安標志。
4、嚴格按照時間交接班,值班期間不準脫崗、空崗、串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飲酒、吸煙、賭博。
5、值班期間,認真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遇有重大問題,及時通知服務中心領導。6、遵守服務中心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對廳內及工作間內的辦公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
三、班長職責
1、負責在每月1號上報保安人員值班表。
2、負責廳內的照明、空調及門窗的定點開關(早晨上班前半小時打開,晚上下班后即關掉)。
3、節假日期間如遇下雨、下雪應及時組織清掃,保持大門口環境清潔衛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職責
1、負責更換中心所有的飲水機水筒。
2、在服務中心一樓值勤的保安人員負責接收當天的報紙及信件并送交辦公室。
五、考核評定:
1、考核內容:工作情況、遵守中心管理規則情況、履行職責情況。
2、每月考核一次,出現一次違紀情況扣5分,考評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為不達標,如有進廳辦事人員及廳內工作人員投訴者,由保安公司調換保安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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