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規章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休假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休假規章制度 篇1
1總則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xx公司所有員工。
3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4病假
①員工休病假,超過x天要出具醫院開具的假條。
②員工休病假的時限,應以假條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
③從員工轉正開始,員工每年可享受x天帶薪病假。
④員工帶薪病假休滿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則應申請進入醫療期,公司將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批準其進入醫療期,員工只有在患難以治愈的病或非常嚴重的慢性病時方可進入醫療期,進入醫療期的,其待遇按公司醫療期制度執行。不批準進入醫療期的,員工又確實不能上班,按無薪病假待遇,員工連續休經公司批準的無薪病超過x天以后,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月發給全市最低工資x%的基本生活費、按其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并按規定報銷醫藥費,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滿,不再續定勞動合同。
⑤員工無論休何種病假,必須按時遞交有效的醫生論斷證明,請部門經理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5年假
①公司規定員工的年假為:x天/年
②上班滿x個月可開始休假(滿x個月則享有x天年假)
③年假遇節假日順延
④員工休年假必須考慮有關客戶的要求及所在部門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
⑤公司希望員工利用年假的機會使身心得到調整。人力資源部將在每個自然年度開始時,通知每位員工應享受的年假。該年假的有效期為一年時終止,不再累計。
⑥員工如愿意放棄年休假,年假期間的工資按日工的基本工資的x倍計算。
6工傷假
①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直接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調查受傷情況,并立即作出處理,并進行報告至CEO和人力資源部。
②公司根據醫生的診斷確定是否需要給予工傷假。
③員工休工傷假享受全薪。
④員工休工傷假期間,應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
7婚假
①女職工年滿x歲前結婚有薪婚假x天(x小時)
②女職工年滿x歲后結婚有薪婚假x天(x小時)
③男職工年滿x歲前結婚有薪婚假x天(x小時)
④男職工年滿x歲后結婚有薪婚假x天(x小時)
⑤男、女職工婚前體檢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8產假
①產假所涉及的假期,均應包含節假日,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②員工妊娠期間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檢。
③員工生育可享受x天全薪產假。
④年齡x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長x個月帶薪產假。
⑤如遇難產,可憑醫院證明增加有薪產假x天。
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
⑦男員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x天陪產假。
⑧女員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產,公司將依據醫生的診斷證明給予x天帶薪假,以后的流產全部按無薪病假計算。
9喪假
①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x天(x小時)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x天(x小時)
10倒休假
①員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產生的倒休假。
②員工休倒休假時,須考慮部門工作的安排,并應提前二周申請,經主管同意。
③員工休倒休假時,應在請假單后附有部門經理批準倒休的加班申請單(參見加班制度)。
④倒休假只限當年有效。
11公共假日
員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①五一節:x天
②新年:x天
③春節:x天
④國慶節:x天
⑤女員工可在婦女節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順延)
如國家政策有調整,則遵循國家政策。
12事假
①事假系無薪假,公司根據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批準員工休無薪假
②事假最長不超過二周。
13請假批準權限
請假日期批準人
x-x天(包括x天)直屬上級
x-x天(包括x天)部門經理
x天以上總經理
直接主管在一個月內對同一員工批準假期時限為x天,x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
14請假程序:員工填寫請假單,報主管、經理批準后,送至人力資源部。
休假規章制度 篇2
一、考勤:
1、嚴格執行各類職工休假制度,凡違背休假規定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2、每月曠工一天者(停職反省二天以上)),扣發當月的全部獎金及當日工資和當月院內各種補貼,科內檢查。曠工二天的,院內通報批評,下崗學習,學習期間只發生活補貼,在下崗學習期間,仍有曠工行為的給予下崗的處理。
3、對遲到、早退、脫崗、空崗、串崗,每發現一次扣100元,累計5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4、臨時工曠工一天給予警告,扣發當日工資,連續曠工二天或者當月累計曠工四天,予以辭退。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一天計算。
二、休假制度:
1、病假:病假憑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辦理請假手續。三天內科室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主管院長批準。
2、事假:應在事前向科室負責人請假,并寫請假條;三天以上由主管院長批準,原則是當年不超過十五天。臨時事假外出,寫請假條,回單位后消假,累計8小時按事件一天扣除。
3、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婚假10天。
4、喪假:一般為三天。主要指職工料理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由院長批準給假。
5、產假待遇:
產假期限: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實行晚育的(指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獎勵,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負擔50%,或者增加產假三十天。男職工給予7天護理假。
哺乳假:符合計劃生育的職工產假期滿后,因嬰兒身體弱,上班路程遠,撫育嬰兒確實有困難的本人申請,院長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月。
符合計劃生育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三、年休假規定::
凡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1、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每年休假五天。
2、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3、工作年限滿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五天。
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休假待遇:
1、病假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病假超過兩個月,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休假一天扣每月獎金的25%,并扣除相應的津貼;休二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并扣除相應的津貼;獎金扣完為止,津貼按天扣除。并與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
2、事假工資、工作津貼按天扣除;獎金休一天扣每月獎金的25%,休二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扣完為止。并與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
3、產假在規定日期內工資照發,獎金按天扣除。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的基本工資的80%發給。不影響晉升,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根據市人事局20xx年11月22日會議精神,休哺乳假滿一個月人員,減發月工作津貼的20%。
4、婚、喪假、帶薪休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休假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節假別及請假
第一條公司假別有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年休假、法定節假。各種假別的計算最小單位為半天,不允許按小時計假。
第二條除法定節假日等無須專門履行請假手續外,員工休假應事先履行相應的書面請假手續。
因情況特殊無法事先請假或無法書面請假的,應當天與部門負責人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在獲得部門負責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于請假期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并報人事管理員處備檔。
未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未及時補辦書面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如實填寫《休假申請單》,申請婚假、產假、哺乳假、工傷假的,應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四條員工填寫《休假申請單》時必須留下有效的假期聯絡方式、緊急聯系人,以及緊急聯系人的有效聯系方式。
第五條員工填寫《休假申請單》后,應按以下方式履行審批手續。員工請假一日內(含)由部門經理批準;一日以上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報綜合辦主任審批,人事管理員歸檔備案。
部門負責人請假,須由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審批,人事管理員歸檔備案。
第六條員工請假經批準后,應將批準簽字后的《休假申請單》報人事管理員存檔后方可休假。
第七條經批準的假期期滿而未按時返崗且未辦理相關續假手續或續假手續未獲得批準的,或請假有欺騙行為的,均作曠工處理。
第八條如國家法律法規調整或另有特殊規定的,按當時或當地規定執行。
第九條綜合辦負責考勤管理制度、請假制度的解釋、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
第二節事假
第十條員工因個人事務無法上班的,應提前1天請假。因突發原因需要臨時請事假的,可當時填寫《休假申請單》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事假均為無薪假。每位員工每年事假連續不得超過7天或累計不得超過十五天(含雙休日),超出部分公司不予批假,如仍未上班的,超出部分按曠工處理。
第三節病假
第十二條員工申請病假應于當日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事后1日內補填《休假申請單》,并附二甲以上醫院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綜合辦主任審批后,方可作為病假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持醫院開具的門診病假證明請病假時,一次最多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連續不能超過5個工作日,如仍需請病假的,須同時提供病歷證明、檢查報告單,醫藥費發票,不能提供的,不再批準病假。
第十四條對弄虛作假騙取病假的員工,一經查證,均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四節工傷假
第十五條工傷假是指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或職業病治療而產生的假期。
第十六條工傷假期的時間及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員工工傷假期滿,未能返崗工作且無相關請假手續的,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節婚假
第十七條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若符合國家晚婚規定的初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婚假12天共15天。
第十八條員工請婚假須提前兩周填寫《休假申請單》,連同結婚證復印件、原件一起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部門經理做好部門工作安排后,交綜合辦負責人核實簽字,經總經理批準同意方可休假。
第十九條婚假包括婚假期間的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原則上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的六個月內一次休完。
第六節喪假
第二十條員工直系親屬亡故,給予喪假3天,非直系親屬亡故,給予喪假1天。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第二十一條喪假包括喪假期間的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第七節產假、護理假、哺乳假
第二十二條女員工順產分娩,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83天;晚育者增加產假30天,流產、難產、剖宮產、多胞胎等按照國家規定假期相應予以調整。產假為日歷天數,遇節假日不順延。
第二十三條除流產等特殊情況外,女員工擬休產假的,應在產假休假前一個月,向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共同批準,指定工作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后,女員工方可休假。
第二十四條女員工休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機構發給的生育補貼。產假期滿后,應及時到崗。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續假的,須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申請,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決定批準與否。
第二十五條晚育的公司男員工可享受帶薪護理假(含節假日)10天,提前填寫《休假申請單》,休假結束后2日內向公司綜合辦出具《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帶薪護理假須在嬰兒出生后的一個月內休完,不延期。
第二十六條女員工從其產假后重新工作之日起至其子女滿一周歲之日止,享有每個工作日兩次、每次三十分鐘的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員工可以每天一次合并使用。
第二十七條無論何種休假方式,需根據實際情況經與部門經理協商獲得批準后方可執行,并辦理相關手續提交至人事管理員和綜合辦備檔。
第八節年休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可休年假5天,司齡在5年以上(含),可休年假10天。員工擬休年假時,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同意,報綜合辦審核,按權限審批后方可休假。
第二十九條若公司統一放假或組織旅游活動,年休假與相關天數進行沖抵,法定假期與公休假除外。
第三十條員工離職前,當年應休年休假未休完的,應在離職前申請休假,否則其未申請的年休假視同自動放棄。
第三十一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第三十二條年假須于當年度休完,不可跨年度累積。員工休完當年年休假后,有出現前一條情形的,次年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三條員工的病假、事假在履行過請假手續后,可申請用未休的年休假沖抵。
第九節法定節假日
第三十四條除因工作需要并經公司安排出勤工作的員工外,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依法放假,員工無須另行辦理相應的請假手續。法定節假日內出勤工作的員工,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給予加班工資。
第三十五條法定節假日出勤工作期間仍應執行考勤打卡制度,如發生曠工,遲到或早退情形等違法公司考勤制定規定,按公司考勤制度處理。因特殊原因無法打卡的情況,另附情況說明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方予認可。
休假規章制度 篇4
為規范公司所有在職員休假辦法,根據國家有關休假制度及《勞動合同法》相關內容,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目的
對休假等做出明確規定,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職責
公司人事部負責制度的具體執行。
第一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一、公出假
1、凡因公事外出者(包括開會、出差等),必須事先請公出假。
2、公出假按出勤對待。
3、請公出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否則一律視為事假,情節嚴重者視為曠工。
二、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一次最長不得超過30天(含節假日)。
2、事假不發放工資。
三、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2天(含)以內的可由部門高管酌情處理。3-10天的出具所在轄區醫院診斷證明,10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請假條》,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3、病假超過一個月未痊愈仍需繼續治療的,必須簽訂《病休協議書》。
4、員工班前患急癥,應委托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高管代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5、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為:連續工齡不滿三年的,按本人基礎工資的65%發給;連續工齡滿三年不滿五年的,按本人基礎工資的75%發給;連續工齡滿五年年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基礎工資的85%發給。
6、職工病休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上的改按病傷救濟費發放,其標準為當年市最低工資的80%。
7、連續工齡滿十年及其以上的職工,在病休六個月內,本人基礎工資照發。超過六個月的改按病傷救濟費發放其標準為當年當地最低工資。
8、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醫療期: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三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八
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9、對在企業長期病休,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企業停止其醫療期,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四、婚假:
在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婚假可以享受三天有薪(基礎工資)婚假,晚婚增加18天,婚假必須提供結婚證明。
(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
五、產假:
1、一般產假:休息3個月。
2、晚育產假:休息6個月。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15天。
4、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
(晚育為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
5、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6、陪產假:15天
六、喪假:
在公司任職一年以上的員工,倘若直系親屬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基礎工資)喪假,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如果職工死亡的
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
七、年休假
1 、年休假時間規定:
1、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5天;
1、2已滿3年不滿5年的,年休假10天;
1、3已滿5年的,年休假12天。
1、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帶薪年休假是國家賦予員工的一項法定權利,年休假應在1個年度內一次安排休完,但確因職工所在單位工作需要也可以分兩次休完,各單位一律不準發放年休假工資。
八、工傷假
1、因工負傷的員工,應持所在基層單位證明、醫院檢查證明和公司安全部門出具的“工傷”休假證明。
2、對工傷員工,需定期進行傷情復查,經醫院復查確認痊愈的,應及時回原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適當的工作。
3、工傷員工在治療期間,待遇一律由原所在單位承擔,不準退回公司,如遇單位解體或項目解散,待遇可由公司代為負擔,費用從其原單位承包費用中扣除。
4、工傷期間工資發放參照公司所在地標準執行。
九、公事休假
1、員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時,經所屬部門審查并向所屬上級主管
領導報告確認后,作為公事休假。
1、1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會議、政協會議及勞動模范大會等公共活動時。
1、2所在區域內發生天災、傳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斷或被隔離時。
1、3發生火災、地震及其他不能預測的災害,本人住房被破壞時。
1、4公司及地方政府規定或臨時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時工資照常發給。
十、法定假日(共計十一天):
元旦、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各一天,春節、國慶節各三天。
第二條其它規定
1、喪假、產假和節育假,系為保障員工權益而由員工享受的假期,均需當時一次休完,不得推遲或補休。
2、考慮到婚假的特殊性,員工若因工作繁忙當時不能休完的,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可在領取結婚證一年內休完。
3、婚假、產假和節育假,按規定程序審批前,需到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簽字備案。喪假,按規定程序審批前,需到公司人力資源部簽字備案。
4、婚喪假、產假、節育假、探親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
5、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部。
休假規章制度 篇5
一、休假類別
1、婚假:婚假三天。男職工年滿25周歲,女職工年滿23周歲以上屬晚婚,可另增加晚婚假十五天。
2、產假:
(1)女職工產假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
(2)由婦產科出具《診斷證明書》為難產或剖宮產者另增加15天。
(3)晚婚女職工生育第一孩者另增加產假30天。
(4)一胎生育為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孩,增加產假15天。
3、節育假:晚婚晚育第一次流產或引產者增加休假7天。
4、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天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者,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可以請喪假。喪假為3天。外省酌情給予路程假l一3天。
6、病假:職工因病就醫需病休的人員,需出示醫院診斷證明。
7、事假:除病、婚、產、節育、喪假外,因私事必須請假的為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l5天。享受年休假的職工可用年休假沖抵事假。
8、年休假:職工凡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制度。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所計工齡為參加工作之日算起)。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
(一)職工請事假累計15天以上者;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1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年內三個月連續未完成工作量者不享受休假,當年已休假,但之后未完成工作量者,取消下一年度的帶薪休假;
(六)請事假、探親假等各類假的人員,其請假天數從享受休假天數內減除,剩余時間一次性休完。
(七)如當年已休假,之后出現的上述情況推至下一年度核算。
(八)享受帶薪休假后不再享受每4年一次的探親假
(九)當年休產假五個月以上者不享受該年度帶薪休假;
醫院各科室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在不影響科室正常工作秩序的情況下,合理安排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必須在1個年度內集中安排,不可以分段安排,不允許跨年度休假。要求休假的職工,提前安排好休假期間的各項工作,由所在科室自行安排時間和次序,應將科室全部人員休假時間分散合理安排,避免大量人員集中在同一時間段內休假,以免影響正常工作。因我院為財政差額補貼單位,因此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帶薪年休假天數不作經濟補償。
9、探親假:
(1)工齡滿一年者。
(2)探望配偶:配偶在省外或距離德陽四百公里以上工作者,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10天。
(3)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父母在省外居住或距離德陽四百公里以上者,每年給假一次,10天。
(4)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父母在省外居住或距離德陽四百公里以上者,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5)按規定可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可將探親假與年休假結合,應在享受探親假的基礎上加年休假時間。
二、請假流程:
1、職工提出書面申請。
2、職工請一天假,科主任或護士長批準。
3、職工請三天以內的假,分管院長批準。
4、職工請三天以上的假,院長批準。
5、請假至假期結束,均需到辦公室備案。
6、本流程適用于除病假、產假外所有請假事宜。
三、請假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
1、事假:扣取日工資總額×天數。
2、病假:
(1)住院期間工資照發;
(2)出院后病休在三個月以內者扣取日工資總額的50%×天數;
(3)出院后病休在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者扣取日工資總額的70%×天數。
3、節育假:上環、流產、引產者扣取日工資總額的l0%×天數。屬晚婚晚育第一次流產、上環、引產者病休期間工資照發,不享受績效工資。
4、員工在婚、產、節育、喪假、探親假期間工資照發,不享受績效工資。注:日工資總額=工資總額(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結余津貼補貼+護齡津貼+護理10%津貼)÷24天。
四、處罰規定:
1、員工出現以下情況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未經主管部門及主管院長同意而逾期不歸者;
(3)科主任、護士長擅自批假未報院主管領導批準者;
員工自離崗之日起停發其工資。所在科室領導應敦促其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如本人堅持不返回崗位,離崗連續超過三個月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二十日者,在全院通報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辭退或除名處理。
2、凡經查明請假人員所申請與事實不符時,視情節輕重按所請假天數給予日工資的二倍或三倍進行處罰(即:罰金=天數×日工資的2—3倍)。
3、員工的.福利待遇,除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外,余均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4、員工休假必須先辦理休假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作為擅自休假的理由,自行休假后再事后補假的,所休假天數按曠工天數處理。
以往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執行,其他未盡事項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醫院辦公室。本規定自二0一二年一月執行。
休假規章制度 篇6
1總則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______公司所有員工。
3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4病假
①員工休病假,超過______天要出具醫院開具的假條。
②員工休病假的時限,應以假條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
③從員工轉正開始,員工每年可享受______天帶薪病假。
④員工帶薪病假休滿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則應申請進入醫療期,公司將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批準其進入醫療期,員工只有在患難以治愈的病或非常嚴重的慢性病時方可進入醫療期,進入醫療期的,其待遇按公司醫療期制度執行。不批準進入醫療期的,員工又確實不能上班,按無薪病假待遇,員工連續休經公司批準的無薪病超過______天以后,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月發給全市最低工資______%的基本生活費、按其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并按規定報銷醫藥費,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滿,不再續定勞動合同。
⑤員工無論休何種病假,必須按時遞交有效的醫生論斷證明,請部門經理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5年假
①公司規定員工的年假為:______天/年
②上班滿______個月可開始休假(滿______個月則享有______天年假)
③年假遇節假日順延
④員工休年假必須考慮有關客戶的要求及所在部門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
⑤公司希望員工利用年假的機會使身心得到調整。人力資源部將在每個自然年度開始時,通知每位員工應享受的年假。該年假的有效期為一年時終止,不再累計。
⑥員工如愿意放棄年休假,年假期間的工資按日工的基本工資的______倍計算。
6工傷假
①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直接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調查受傷情況,并立即作出處理,并進行報告至ceo和人力資源部。
②公司根據醫生的診斷確定是否需要給予工傷假。
③員工休工傷假享受全薪。
④員工休工傷假期間,應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
7婚假
①女職工年滿______歲前結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時)有關公司員工休假與輪班規章制度提供!
②女職工年滿______歲后結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時)
③男職工年滿______歲前結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時)
④男職工年滿______歲后結婚有薪婚假______天(______小時)
⑤男、女職工婚前體檢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8產假
①產假所涉及的假期,均應包含節假日,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②員工妊娠期間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檢。
③員工生育可享受______天全薪產假。
④年齡______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長______個月帶薪產假。
⑤如遇難產,可憑醫院證明增加有薪產假______天。
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______天。
⑦男員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______天陪產假。
⑧女員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產,公司將依據醫生的診斷證明給予______天帶薪假,以后的流產全部按無薪病假計算。
9喪假
①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______天(______小時)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______天(______小時)
10倒休假
①員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產生的倒休假。
②員工休倒休假時,須考慮部門工作的安排,并應提前二周申請,經主管同意。
③員工休倒休假時,應在請假單后附有部門經理批準倒休的加班申請單(參見加班制度)。
④倒休假只限當年有效。
11公共假日
員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①五一節:______天
②新年:______天
③春節:______天
④國慶節:______天
⑤女員工可在婦女節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順延)
如國家政策有調整,則遵循國家政策。
12事假
①事假系無薪假,公司根據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批準員工休無薪假
②事假最長不超過二周。
13請假批準權限
請假日期批準人
____-____天(包括____天)直屬上級
____-____天(包括____天)部門經理
____天以上總經理
直接主管在一個月內對同一員工批準假期時限為____天,____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
14請假程序
員工填寫請假單,報主管、經理批準后,送至人力資源部。
休假規章制度 篇7
根據國家勞動法,為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在公司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
第二條、公司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四條、員工請事病假累計15天以上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五條、公司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員工休年休假需提前一個月遞交申請表,店面銷售主管以下人員可向店經理遞交申請初審,交人事培訓部審核批準;店面銷售主管及以上人員通過店經理呈送副總裁審核,董事長審批;辦公區文員及各部門管理者交人事培訓部審核,副總裁審批。批準后的申請表交人事培訓部存檔備查。
第六條、年休假與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能連休;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三月一日間任何部門不安排人員休年休假。
第七條、年休假在1個自然年度內原則上最多分三次休完,每次不能超過五天,不能跨年度安排。特殊情況經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八條、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與員工本人協商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基本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九條、員工與公司因年休假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公司原有休假制度如與此制度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休假規章制度 篇8
休假規章制度 篇9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職工在本單位工作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訂,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9個月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8個月的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生產、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籌安排,在不影響生產、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4、職工所請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職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本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備檔方可年休。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員工當年加班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案。
第九、其他規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享受探親假:
(1)見習生在見習期內的。
(2)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雙休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員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休假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四十小時工作制;作息時間為:
工作日:周一--周五;休息日:周日
工作時間: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第二條:法定節假日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病假、婚假、產假、探親假、事假、工傷假、調休假等
1、病假
1)病假者須持區級醫院或公司指定的二級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2)每月三天以內(含當月累計三天)的病假者,將《病假證明單》交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后生效。若因患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證明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事后應及時補交《病假證明單》,否則一律不作病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3)每月連續三天或累計當月病假三天以上病假,須報公司人事部核準備案。
2、婚假
1)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申請》交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臨時接替其工作,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
2)初婚婚假為5天,凡符合國家規定的晚婚年齡(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的員工,初婚假期可增加5天,共為10天婚假。
3)非初婚婚假為3天。
4)婚假假期逢節假日的,節假日假期計入婚假期。
5)婚假假期原則上一次連續休假,由特殊原因需二次休假的須報公司人事部批準,但跨度不得超過6個月。
3、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云南省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1)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申請》,報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至人事部門備案;
2)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
3)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符合晚婚晚育年齡的可增加產假15天;
5)符合晚婚年齡的男性員工可在配偶生產后連續休假3天帶薪假期;
6)產假期間的醫療津貼,按照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的《云南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由社保局統一支付。
4、探親假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的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與配偶、父母不居住在一起,而且不能在公休假回家居住一晝夜的,可按以下規定享受探親假。
1)凡請探親假者,應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批準,并送公司人事部核準備案;
2)探親假期逢節假日連續計算假期;
3)探親假應一次用完;路程假期另計。
5、喪假
1)凡請喪假者,應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批準;
2)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準假3天;
3)員工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準假1天;
4)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喪事在當地辦的,另給予路程假,但不予路程費報銷。
6、事假
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經部門主管批準予以生效。連續請假3天以上或當月累計請假3天
以上,須事前以書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申請,申請批準后生效。
2)若事前情況特殊不能辦理請假手續,須設法以電話等方式向部門主管請假,事后及時補辦手續;
3)如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4)員工請事假不滿半天按半天計算;滿半天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
7、工傷假
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二級醫院以上簽發的《病假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8、調休假
1)調休假要求在30內使用,調休應事先向部門主管申請,獲批準后方可調休。
2)調休假使用每次不得少于四小時。
休假規章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請休假程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請休假管理制度:
1、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于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2、請假類別:請假分為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9種,分為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3、請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4、為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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