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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時間:2022-06-13 09:42:49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集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集錦15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為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群眾、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為: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并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機構及群眾性護衛、消防和治安保衛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檔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筑布局、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

  3.開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網絡,定期開展護衛、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制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志。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傳播,并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衛和食品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并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于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斗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并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定

  1.公共區域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并接受飯店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并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并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臺、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范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柜過夜。分散收款點的周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巨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部派人用車護送。空白有效票證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采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采購、運輸、庫存和制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食品衛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勇于同現行犯罪分子斗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后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了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并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并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盡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后立即遞上發票并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于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并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

  酒店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柜,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6、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制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并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置警衛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標志,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了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后,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臺。并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并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并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征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臺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后,保衛、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并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采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志,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并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了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注意發現并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了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后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保護,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柜;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柜,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鑒別其真偽,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墻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范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注冊登記并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后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后安全保衛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于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范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床吸煙”標志。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并征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并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并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于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站場安全、穩定、有序運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站場日常生產運行的管理。

  第二章組織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條公司站場管理部負責門站、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等大型調壓場站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是站場管理的歸口部門。

  第四條站場管理部設經理一名,全面負責站場部工作,副經理兩名,一名負責公司門站和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等城區大型站場設施,另一名負責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和其它工業用戶調壓設施,站場部經理柯根據業務需要適時調整。

  第五條站場部運行工實行四班三倒作業制。公司門站每班兩人,其中班長一名,運行工一名。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長一名,運行工兩名。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為無人值守站,由分管門站的副經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場站將根據實際需要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統一調配。

  第六條所有進站人員必須遵守《進站安全管理規定》:

  1、本部門上班人員及公司安全檢查人員進站須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證。

  2、公司其他部門人員及外來人員須經有關領導(站場部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辦理登記手續;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站,若必須進站按規定帶合格的防火帽,進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來入站人員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著防靜電服裝,在站內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車間。

  4、公司或上級領導參觀視察時,應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站場部經理陪同,并按要求著裝、確保站場安全。

  5、未經允許不得在車間照相、錄像。

  6、進入站內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禁止亂動設備、消防器材。

  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施工區域。

  8、站區內嚴禁煙火,不得帶火種,不得穿鐵釘鞋進站,規章制度各種動火作業方案需經相關人員審批后方可作業。

  9、違反上述規定,值班人員有權盤查、制止。

  第七條門站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1、接班人員上班前必須保證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飲酒,嚴禁酒后上崗。

  2、嚴禁攜帶小孩及非生產人員進入場區。

  3、每班結束之前半小時以內為交接班時間,接班人應在此時間內上崗接班,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結束之前,交班人不得離崗。

  4、交接班工作的組織實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長負責。

  5、交接班時,必須做到"十交""五不接"

  十交:

  交運行情況及記錄;

  交設備工作情況;

  交閥門啟閉情況;

  交上級領導指令情況;

  交加臭液位情況;

  交流量計流量;

  交帶氣設備接口檢漏情況;

  交維修工具及消防器材;

  交崗位衛生和存在的問題。

  五不接:

  生產及記錄情況不清不接;

  閥門開關情況不清不接;

  工具、用具、消防設施不全不接;

  崗位衛生不好不接;

  無客觀原因,該處理的問題不處理不接。

  6、交接班時要責任明確,交接過程中查出的問題由交班班長負責,接班人簽字后出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7、交接班記錄必須書寫工整,不得用鉛筆填寫,不得涂改,并妥善保存,并由本部門存檔。

  第三章值守工作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上崗前準備工作要周到,按規定穿戴勞保防護用品,工作區域要干凈整潔。

  第九條當班人員要對SCADA系統數據和視頻影像實時監控,每兩小時對站場工藝區巡視一次,按運行日志要求對各類數據進行記錄,并與SCADA系統數據進行校對。

  第十條每班人員對工藝區管道及設備用便攜式檢漏儀進行檢漏一次,并做詳細記錄。

  第十一條每班檢查閥門“開、關”標志牌懸掛是否正確,不得開啟懸掛“嚴禁開啟”標志牌的閥門。

  第十二條同煤鍋爐房調壓站運行時由分管副經理每日巡視一次,停運時每周巡視一次。SCADA系統數據和視頻影像由公司門站值班人員實時監控。

  第十三條每周一對各站區進出口閥井用便攜式檢漏儀檢漏一次,并進行詳細記錄。

  第十四條站場調壓設施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每年進行春季、秋季兩次檢修,確保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認真負責,聽從指揮。

  第十六條保證站區消防通道暢通,對消防器材必須會正確使用和保管,保證消防器材處于良好狀態,消防設備嚴禁挪作它用。

  第十七條禁止在站區工藝裝置附近堆放油布、破布、廢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站場干凈整潔。

  第十八條站區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任何情況下,嚴禁使用有明火的電氣設備。

  第四章設備維檢修內容及要求

  第十九條站區內一切維修、檢修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第二十條日常維修、檢修內容包括:處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更換過濾器濾芯;拆裝壓力表、流量計、安全閥等。

  1、處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拆裝壓力表等小型作業時,經部門經理同意后,由部門分管副經理現場指揮,當班人員現場作業。

  2、更換過濾器濾芯、流量計、安全閥拆裝較大等作業時,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并由安檢部審核,公司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電器設備、線路的一切維修工作,必須由公司電工進行作業;SCADA系統相關的軟硬件及附屬設備必須由公司網絡維護員進行操作。

  第二十二條調壓器和電動球閥的大型維修必須由廠家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

  應急管理與計量交接

  第二十三條站區內的一切應急活動必須依據各單元應急預案和公司綜合應急預案進行實施。

  第二十四條應急材料和工具要建立臺賬,存放定點有序,并每月檢查一次,是否齊全有效。

  第二十五條當班人員為應急事件的第一響應人,應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相關人員,通知內容應講清事故性質、發生位置、發生時間及后果。

  第二十六條每年各站區應急演練不少于四次,并進行總結改進,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七條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的夜班班長下班前(8:00左右)與魯能

  焙燒爐計量員核算、交接上日用氣量,核對無誤后,用電話報回門站夜班班長。

  第二十八條門站夜班班長下班前(8:00左右)準確記錄站內超聲波流量計累計氣量和同煤鍋爐房等調壓站流量計累計氣量,再到省公司末站進行氣量交接,核對無誤后,簽字蓋章取回《購銷氣量交接單》。

  第二十九條門站夜班班長進行核算、統計各場站用氣量,核實無誤后,由部門經理簽字,報送總經理、生產副總、調度指揮中心。

  第三十條氣量交接數據必須準確無誤,站內相關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協議》的相關條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管理制度的員工按照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罰。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一、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管副院長為主管責任人,病區科主任、科室科長為部門安全責任人,班組長為崗位安全責任人。各級領導共同擔負著中醫院安全生產責任。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院領導與衛生避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全院中層干部與院長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層層負責,按照領導責任制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各級領導對所主管部門,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各級干部在開展管理工作的同時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檢查,有整改,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五、各部門領導要堅持安全生產日查工作,發現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排查和整改,向領導匯報。

  六、特行部門領導,要特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強對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毒麻劇藥品、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七、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各部門領導積極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發生重大事故,部門領導在積極組織救援的同時向上領導匯報,向“119”報告,請求支援。事故發生后,由院事故調查小組進行事故調查,真實、準確、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追究事故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準后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文件匯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并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采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制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置、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對象、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文件匯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記錄文件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

  臺帳要求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

  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后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

  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

  本制度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現生產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對重要的經濟技術決策,負責確定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審定本單位改善安全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保證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在安排和審批生產建設計劃時,將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納入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審定新的建設項目時,遵守安全衛生設施的“三同時”規定.

  (5)組織對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事故,并對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和統計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6)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入廠后的廠(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先進群眾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7)接到安全監督行政部門發出的監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內妥善解決問題.有權拒絕和停止執行上級違反安全生產法規、政策的指令,并及時提出不能執行的理由和意見.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抓好職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狀況,認真聽取意見和推薦,理解職工群眾的監督.

  二、生產廠長安全生產責任責任制

  (1)生產廠長是全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者,務必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安全指令.

  (3)健全領導及全體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

  (4)主持召開全廠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制訂安全生產計劃.

  (5)建立安全網,明確責任制,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遵章指揮,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組織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6)經常深入現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零件加工及設備修理質量.

  (7)狠抓“三違”,堅持原則,處理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8)優化勞動組合,定崗定責,抓好勞動工資分配,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

  (9)如遇安全生產發生矛盾生產務必服從安全.

  (10)組織督促業務學習,推廣先進經驗,推行技術提高,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及業務素質.

  (11)發生事故務必親臨現場,直接指揮,認真處理,及時匯報,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經常檢查巡視本廠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三、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本企業的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年度和季節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決定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本企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

  1、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同時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隱患繼續擴大.

  2、參與組織施工現場應急預案的演練,熟悉應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及協調工作.

  3、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措施計劃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度,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工作.

  4、指導生產班組安全員開展安全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做好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人員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實施.

  7、督促有關部門人員按規定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

  8、會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和女工保護工作.

  9、監督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五、財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

  1、根據本企業實際狀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保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貼合標準;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的手續.

  六、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參加安全競賽和安全活動,理解安全教育.

  (2)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的安全知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制度,聽從安全人員的指導,做到不違章作業.

  (3)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工具,愛護安全標志,服從分配,堅守崗位,不準隨便開動他人使用操作的機械、電氣設備,不準無證進行特殊作業,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4)隨時檢查工作崗位的環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電氣、機械設備,做好禮貌施工和各種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

  (5)發生工傷事故及時搶救和向上級匯報.

  (6)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遵守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幫忙,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用心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七、倉庫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凡進庫貨物務必進行驗收,核實后做好造冊登記.

  (2)認真負責搞好倉庫內部材料、設備及小工具的發放工作,并應做好登記、簽字手續.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庫存不足時,應提早備足,不至于影響正常施工.

  (4)倉庫內應持續整潔、貨物堆放整齊、貨架堆放的物品應掛牌明示,以便迅速無誤地發放.

  (5)嚴禁非倉庫管理人員入內,嚴禁煙火.

  (6)不得私自離崗.有事外出,應委托他人臨時看守.

  (7)做好外場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簽好每一張單據,嚴格把關砂石料的計量及質量.

  (8)定期檢查倉庫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況,在規定的禁火區域內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快遞管理,保障快遞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江蘇省郵政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以及相關保障、服務、安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快遞服務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完善快遞業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快遞業發展,提升快遞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聯動,滿足經濟社會需要。

  第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郵政管理部門可以托市(縣)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家安全、、工商、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交通運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快遞業務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用現代信息、自動化、物聯網等技術,開展技術改造和創新,高效利用交通運輸資源,降低能源消耗,發展低碳快遞。

  第六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規定,制定快遞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服務,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促進與保障

  第七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快遞服務設施布局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保障快遞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快遞業發展規劃,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編制包括快遞園區、快件處理場所、城鄉快遞服務網點等在內的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快遞業發展規劃、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應當為快遞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九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快遞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快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將工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用于快遞業發展,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的,經批準可以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總部或者區域總部落戶本市;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總部經濟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蘇南快遞產業園等快遞園區應當根據園區規劃,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完善園區功能,推動快遞產業集聚發展。

  第十二條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住宅區、商業區為設置快遞服務網點提供便利。鼓勵利用城市配送網絡、郵政網點、村郵站、城市社區工作站、農村服務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遞服務。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城鄉客運班車、客運場站等開展快遞下鄉便民服務。

  第十三條機場應當設置快件監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檢、配載、裝卸、交接、運輸通道,為快件快速通行、通關提供便利。

  第十四條新建住宅區應當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快遞服務場所。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時具備條件的,應當將快遞服務場所設置納入提升性項目,滿足居民對快遞服務的需求。

  第十五條鼓勵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高等院校、車站、機場、住宅區、商業區等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智能快件箱》標準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條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為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參照省有關規定制定快遞服務車輛管理辦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機動車,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統一標識。

  第十七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區、商業區、學校以及其他封閉管理的場所,應當為快遞服務提供通行、臨時停車、派送等便利。快遞收派員無法按址當面投交快件,經收件人同意交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代收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應當代收、代轉。

  第三章快遞服務

  第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推進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加強快遞服務質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快遞服務應當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鼓勵提供高于國家標準的快遞服務。

  第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事項;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發布提示公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上門取件服務的,應當在承諾或者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不能按照約定時限上門取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第二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收寄快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指導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選擇保價或者保險業務;

  (三)當場核對內件物品性質等運單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費標準、賠償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準確標注內件物品重量、資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分揀快件,不得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不得野蠻分揀快件。

  第二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的,經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為簽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應當對包裝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簽收。快件注明為易碎品以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要求當面開拆驗收。對內件短少、損毀或者與運單不符的快件,快遞收派員應當在快遞運單上注明情況,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遞收派員共同簽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字的,快遞收派員應當予以注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四條代收貨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付款;驗收時,可以檢查內件外觀,清點內件數量,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

  第二十五條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與運單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對賠償事項未約定的,對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賠償。

  第二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于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ˇ理。

  第二十七條快遞收派員在收寄、投遞過程中,應當穿著具有企業統一標識的服裝,并佩戴工號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許可期內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遞服務。臨時停止或者暫停提供快遞服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制定快遞業務應急預案,做好業務量監測,加強服務網絡統籌調度,避免造成快件積壓,并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處理用戶投訴。

  第三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項目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確保有關數據的真實、完整,并按時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報送。

  第三十一條提供快件代收、代轉等快遞末端公共服務的,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場所、人員以及設備,并接受市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郵政管理、國家安全、、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快遞安全保障機制,確保寄遞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生產安全。

  第三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教育培訓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保存從業人員個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確規定或者用戶書面同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用戶使用快遞業務的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置快件處理場所,應當事先征詢市郵政管理部門以及有關部門意見,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預留工作場地,其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機關、海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收寄快件時,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當面驗視內件,符合寄遞規定的,應當當場封裝并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條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遵守國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證明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依照國家規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的,應當要求其提供憑證原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收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托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第四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的,不得繼續轉發和投遞。對于依法應當沒收、銷毀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郵政管理、、國家安全等部門報告,并配合處理。對已經收寄但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止寄遞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止寄遞物品之外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第四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以及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和電子檔案保存應當滿足快遞服務標準規定的檔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滿后,按照規定集中銷毀或者刪除。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指導快遞行業協會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遞行業協會應當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完備的自律管理制度,強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服務質量、消費維權、誠信經營的評價機制。

  第四十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質量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快遞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第四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快遞市場監管體系,規范和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加市場監管力度,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第四十六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可以采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憑證;

  (三)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按照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查封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場所,扣押用于違法活動的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物品;

  (五)經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對信件以外的涉嫌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快件開拆檢查。

  第四十七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被檢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第四十八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申訴制度,依法及時處理用戶提出的申訴,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或者野蠻分揀快件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規定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報送有關數據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繼續轉發和投遞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違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快遞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并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并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并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扎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配置安全設施,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性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雇傭合法資質的車輛,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干凈,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接處要采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煙和隨意丟棄煙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接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于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后、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添加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松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松開油門后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煙,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松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后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后采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區內高于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后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凈,確保樹干光滑。

  第六章采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采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采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采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設備,保證防護設備質量,堅固適用。采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采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采種。采用機械設備采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采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采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采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并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安全生產值守制度

  鎮政府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全天候電話暢通,并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值班紀律,當班期間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重要時段、節假日、汛期和易發自然災害的季節,實行每天24小時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當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經請示值班領導審批,并指定相關人員代班。

  (五)值班人員需切實履行值班職責,接到重大事故隱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二)適時組織相關人員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五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三)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前、公眾聚集場所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等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宣傳標牌,在企業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有關職能部門、村(居)委安全生產信息員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班,培訓覆蓋面要達到90%以上。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指導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三級培訓”制度,積極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鎮政府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轄區相關單位必須主動配合、積極協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每季度開展1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要及時進行預警。

  (四)轄區內發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傷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接報后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一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并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每小時不少于1次續報。

  (五)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決定啟動本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產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范圍

  1、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和任務。

  2、研究、分析總結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

  3、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4、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組織處理企業的工傷事故。

  6、將企業的安全生產投入落到實處。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8、確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場所的監控與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級領導干部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的責任及全體職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一)編制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實現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制定本崗位安全責任履行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管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1、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①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

  ②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消除事故隱患并負責督導檢查。

  ③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時,要果斷采取處理措施,并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發現職工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及操作規程,應立即制止。

  ④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①負責制定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范。

  ②負責單位特種設備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設備(包括自制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鑒定和驗收工作。

  ⑤生產調度會議應有安全生產方面內容,并定期分析安全生產情況。

  ⑥參加單位安全檢查并提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及時報主管部門。

  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2、辦公室安全職責

  ①落實安全生產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留存和傳達工作。

  ②組織并檢查單位值班制度的落實情況。

  ③負責制定、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年終考核。

  (4)制定并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工作計劃。

  (5)組織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制止,同時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⑤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對特種作業證的復印件進行歸檔。

  ⑥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資料的歸檔。

  ⑦負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與演練工作。

  ⑧負責擬定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監督職工使用情況。

  ①負責制定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范。

  ②負責單位特種設備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設備(包括自制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鑒定和驗收工作。

  5、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產經營和勞動保險費用,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

  ②負責按規定撥付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費用。

  (三)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生產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崗位責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②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⑤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⑥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⑦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副組長安全職責。

  ①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②認真組織好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生產安全工作,負責研究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生產問題。

  ③負責安排編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④負責對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安全教育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⑤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經費的使用。

  ⑥組織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3、其它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根據本單位職責分工對主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人員領導責任。

  ②做好分管部門安全教育工作。

  ③負責督促檢查分管部門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和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消除。

  ④負責落實安全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⑤負責檢查分管部門的設備、設施的維修工作,嚴格控制危險部位動火操作,組織完成分管部門安全生產計劃的落實。

  4、車間主任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職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制定事故隱患排查,解決辦法。

  ③組織并參加本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④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⑤及時發現、糾正、處理違章操作行為。

  ⑥負責本部門生產流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整改措施,監督班組長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⑦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安全主管部門,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漫延。

  ⑧負責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6、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負責領導本班組職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班組職工的生產安全。

  ②負責落實本班組職工安全教育內容,對新上崗的職工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③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制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負責本班組設備、設施的安全巡視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⑤發現工傷事故應立即上報,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

  7、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①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②正確操作,精心維護和使用設備。

  ③及時、正確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④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滅火器材。

  ⑤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有權向上級報告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件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①為確保安全生產,增強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②凡新入廠的管理人員和職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后方可上崗工作。

  ③轉崗職工、重新上崗職工的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責任人完成。

  ④特種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持證上崗的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上崗。

  ⑤所有授課人員應作好教育記錄,保證教育內容和時間符合法律規定。

  ⑦安全生產教育后,由辦公室將授課資料歸檔。

  ⑥凡發生工傷事故后,主管部門要根據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應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安全教育培訓、重大危險源及重要危險部位,開展檢查、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②各車間每周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機器設備、設施的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項隱患。

  ③班組每日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職工是否遵守操作規程,是否按規定佩帶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糾正違章現象。

  ④單位安全員定時巡檢及時發現事故隱患。

  ⑤所有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或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立即排除。

  3、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有事故隱患而隱患所在車間未上報整改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的責任。

  對排查出或未及時整改的事故隱患,追究主管生產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對設備、設施中存有事故隱患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及崗位操作員的責任。

  4、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制度

  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上報上級安全部門,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門或個人要保護好現場,不得將事故現場隨意變動或恢復。

  ③發生事故部門或事故當事人要積極協助調查分析,不得隱瞞事故真相。

  ④對發生事故的各類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接受教育,提出處理意見,建立防范措施。

  ⑤對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調離工作崗位、開除、行政處分、經濟處罰。

  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為確保企業生產的安全進行,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對在職職工按不同工種的勞動防護要求發放。

  ①職工每人發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頂、膠鞋1雙,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領取。

  ②勞動防護用品由財務科組織采購、發放。

  ③勞動防護用品未到發放期丟失的,按購買價格的50%收取費用后補發;未到發放期損壞的,按購買價格的30%收取費用后補發。

  ④職工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后,必須穿戴整齊方可上崗,如發現一次穿戴不整齊的,扣款10元。

  6、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①設備的選購滿足安全技術要求,不采購落后的、國家禁止使用的設備。

  ②設備應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電裝置。

  ③對電器設備的電源、插座、開關應經常檢查,以免發生短路、漏電現象,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④設備運轉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凡屬操作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維修。

  ⑤不得拆除設備上的安全防護裝置,維修時要正確使用工具,嚴禁亂敲、亂拆。

  ⑥生產過程中,發現生產設備、設施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保修。故障排除后,才可再開工。

  7、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①行吊崗位操作員應培訓后上崗。

  ②鍋爐工應參加培訓后持證上崗。

  ③廠內車輛無駕駛證人員不得開動,車輛出行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得隨意開車出廠。

  8、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發生火災事故后,應及時撥打119電話求援。

  ②在事故發生初期,應及時切斷電源,并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發生中,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財產,將損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車間員工應服從車間領導指揮、安排。

  9、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

  ①對廠區內的電源、電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時更換老化的電源、電線。

  ②車間內的電器設施插頭、插座要每天檢查,按規定操作。

  ③電器損壞,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應由專業人員維修,無故障后方可開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后,車間內要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⑤辦公室要關閉空調、風扇、電燈、電腦等用電設施電源。

  ⑥鍋爐工在開爐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崗,不得交于無證人員操作,不得違規操作。

  10、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①各崗位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說明規范化操作。

  ②開動設備接通電源前,應清理工作現場,檢查設備各操作部位是否靈活、位置是否正確,安全裝置是否齊全。

  ③檢查設備不得有其他異物,螺絲是否牢固,以免松動造成事故。

  ④開動設備時,必須檢查是否有異物、水、油等進入電機或電器裝置內。

  ⑤設備外露面或滑動面上,不得堆放工具、產品,以免碰傷設備,影響設備狀況。

  ⑥嚴禁超性能、超負荷使用設備。

  ⑦設備運行中,操作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設備異常,應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維修人員。

  ⑧操作員離開設備或對設備清洗、維修時應切斷電源。

  ⑨維修、調整設備時,要正確使用拆卸工具亂敲、亂拆。

  11、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積極協助調查取證,不得隱瞞事實。

  ②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努力保持事故現場,不得故意破壞,以免給調查取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③事故調查處理中,任何人都應積極協助調查、提供線索,以便最短時間內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2、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25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②各生產車間每月28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1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財務部門每月會計核算中按月計提500元安全生產費用,用于安全生產項目的支出。

  ②安全生產費用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產項目以外的費用。

  本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適用于全廠職工及所有崗位,自下發之日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生產廠區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治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三、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時不準喝酒。

  五、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七、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九、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十、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十三、末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非凡工種職工,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操作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行交接班制。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行操作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四、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五、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六、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七、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堅守崗位。

  八、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一、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檔溜車。

  四、嚴禁帶病行車。

  五、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六、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七、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

  加油站十禁令

  1、嚴禁煙火,嚴禁堆放易燃物。

  2、嚴禁工作人員穿帶釘子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上崗。

  3、嚴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嚴禁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嚴禁給未熄火的車輛加油,嚴禁加油槍碰撞車輛排煙口。

  5、嚴禁在站內修車。

  6、嚴禁向塑料桶或摩托車內直接灌裝油品。

  7、嚴禁在加油現場和罐區使用通訊工具。

  8、嚴禁在強雷電時進行加油和卸油作業。

  9、嚴禁在加油站進行未辦理動火手續的動火施工。

  10、嚴禁隨意挪動消防器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范公司各單位生產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本公司職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公司領導和安全處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安全處對本公司各單位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對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監督管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或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先進事跡與獎勵辦法。

  4、組織安全大檢查,并對不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制定改進方案,督促按計劃實施。

  5、參加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8、定期組織和領導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匯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10、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三章安全檢查

  第七條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與檢測,并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第八條檢查程序

  1、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檢查對象的確定應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對于危險性大、易發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產系統、部位、裝置、設備等應加強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公司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安全處組織,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安全處匯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賬》。

  3、檢查結果的處理:檢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及總經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安全處應立即令其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后對其復查。

  第四章安全生產獎懲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公司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重獎重罰。

  第五章安全例會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布置下一步安全環保重點工作及應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業在冊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生產操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隱性中毒事故)

  2、設備事故:由于各種原因構成采礦機械、動力、電器、儀表、運輸設備及管理、建筑物等損失的事故;

  3、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因違反工藝流程、崗位操作規程和指揮失誤造成設備損壞以及停電、停水、停風等原因造成停產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分檔存放,以便于查閱。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現代化管理。

  第八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

  1、職工領取到防護用品后,上崗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嚴禁在腰間、袖口扎繩子、鐵絲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對生產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的部門要配置防護罩,防護眼鏡、

  防護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車間)的安全員每日要對現場職工勞保用品佩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6、防護用品的管理實行主管和組長的逐級領導,安全處要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其使用情況,發現違規的要進行嚴格考核。

  第九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殊工種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項目范圍內進行作業,嚴格執行其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及時削除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附則: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水平,加強安全警示標志的管理,達到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確保、生產順利開展。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1、5廠區治安安全

  1)門衛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2)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4、2、4班組培訓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4、3安全生產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設備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選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可進行生產作業;

  4、3、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并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離時間內)出現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害;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2員工因工受傷,不夠評定傷殘的,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醫療期發內100%的基本工資。醫療期滿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崗的員工,按曠工處理,連續超過三天曠工者,予以辭退;

  4、5、3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經安全領導小組調研情況屬實,醫療期間發100%基本工資,不進行治療只是康復期發70%基本工資;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傷員工受傷,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必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轉院單,本人申請,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轉外地治療;

  4、5、5因打架斗毆、喝酒,違反社會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醫療費:員工受傷后醫療費由本人墊付,待康復后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共同分析事故的責任,按責任大小比例給予報銷,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下公司可以墊付,康復后按比例報銷后的差額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華

  文件編號:sh—zh——02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采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陳濤劉兵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并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涂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設備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回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設備保養,及時維修設備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設備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設備、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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