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股東協議書范文合集十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東協議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商量,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面積: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范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依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股東協議書 篇2
股東協議書 訂立協議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為推廣 教育科研成果,開發教育產業,促進兒童健康和諧發展,協議訂立人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實業公司,以進行教育產業開發,開展幼兒園、小學、中股東協議書
訂立協議人(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為推廣 教育科研成果,開發教育產業,促進兒童健康和諧發展,協議訂立人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實業公司,以進行教育產業開發,開展幼兒園、小學、中學、高等教育的開發和辦學。
二、 教育實業公司注冊地點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為___年。
四、股東每人出資 元,每人占公司總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資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積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資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債務依此法執行。
七、股東的股份轉讓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執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東選舉。
九、股東有以下權利:(略)
十、股東發生糾紛時可向________地區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一式七份,股東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生效時間: 年 月___日
注意:
股東協議書是明確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而訂立的契約文書。股東協議書有的以合作協議書的形式出現,有的以股東協議書的形式出現。
股東協議書與一般的經濟合同的寫法要求一致,但它包含的內容不同。股東協議書包含以下內容:
① 協議訂立的宗旨和訂協議人(股東);
② 股東合作內容;
③ 成立組織的名稱;
④ 出資、盈利的分配、虧損的承擔;
⑤ 合作期限、合作方式;
⑥ 股份的轉讓;
⑦ 股東議事方式;
⑧ 股東權利與義務;
⑨ 生效時間與股東簽字。
股東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東;其中甲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
2、丙方是一家____________公司。
3、丙方有意對公司進行投資,參股公司。甲、乙兩方愿意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接受丙方作為新股東對公司進行投資。
以上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增資擴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公司中文名稱:
住所:
第二條:公司增資前的注冊資本、股本總額、種類、每股金額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注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萬元,其中新增注冊資本人民幣(依審計報告結論為準)____________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凈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現金認購新增注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注冊資本____________萬元,認購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認購價以公司經審計評估后的資產凈值作依據,其中____________萬元作注冊資本,所余部分為資本公積金。)
第三條:公司增資前的股本結構
序號股東名稱出資金額認購股份占股本總數額: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審批與認可
此次丙方對公司的增資擴股的各項事宜,已經分別獲得甲乙丙方相應權力機構的批準。
第五條:公司增資擴股
甲、乙兩方同意放棄優先購買權,接受丙方作為新股東對公司以現金方式投資____________萬元,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
第六條:聲明、保證和承諾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并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乙、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并已獲得本次增資擴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權、批準及認可。
2、甲、乙、丙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第七條:公司增資后的注冊資本、股本總額、種類、每股金額
1、增資后公司的注冊資本由______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______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注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并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
原股東甲乙的持股比例是不變的同原來一樣同比例增資。
股東名稱:
出資形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2、增資后丙方成為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1)股東會
1)增資后,原股東與丙方平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2)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1)增資后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2)董事會由__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丙方選派____________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____________名董事。
3)增資后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原股東推薦,董事會聘用。
4)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____________數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3)監事會
1)增資后,公司監事會成員由____________公司股東推舉,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
2)增資后公司監事會由___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名,原股東指派____________名。
第八條:股東地位確立
甲、乙兩方承諾在協議簽訂后盡快通過公司對本次增資擴股的股東會決議,完成向有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報的一切必備手續,盡快使丙方的股東地位正式確立。
第九條:協議的終止
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丙方有權在通知甲、乙方后終止本協議,并收回本協議項下的增資:
(1)如果出現了對于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于其后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乙方有權在通知丙方后終止本協議:
(1)如果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并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時,經各方書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簽署后至股東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前,適用的法律、法規出現新的規定或變化,從而使本協議的內容與法律、法規不符,并且各方無法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就本協議的修改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條:保密
1、各方對于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下列各項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
(1)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2)有關本協議的談判。
(3)本協議的標的。
(4)各方的商業秘密。
2、僅在下列情況下,本協議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條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轄權的政府機關、監管機構的要求。
(3)向該方的專業顧問或律師披露(如有)。
(4)非因該方過錯,信息進入公有領域。
(5)各方事先給予書面同意。
3、本協議終止后本條款仍然適用,不受時間限制。
第十一條:免責補償
由于一方違反其聲明、保證和承諾或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他義務,導致對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的起訴、索賠或權利請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職員、代理人就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提供合理補償,但是由于它方的故意或過失而引起之責任或造成的損失除外。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
(2)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國內騷亂。
(3)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各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守約方的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各方在協議期間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的解釋權:本協議的.解釋權屬于所有協議方。
第十六條:生效
本協議書于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非經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十七條:其它
1、經各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
2、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______份,公司________份,_________份用于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4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 篇5
甲方: xx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xxx
一、xx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位于xxxxxxxxxx401號。
二、經營范圍:酒店經營、委托管理、酒店咨詢
三、出資方式及數額
1、乙方以_____ 出資,人民幣_____元;(乙方給予甲方(壹萬伍仟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甲方: 乙方:
營業執照: 身份證號碼:
四、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五、退股、入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股東的權利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七、股東的義務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八、違約責任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十、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愿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后,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十一、經營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股東協議書 篇6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 年【】月【】日在xxx市簽訂: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稱"各方"。
鑒于:
(1) 各方共同認同甲方、乙方、丙方為公司創業合伙人,各方之間理應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為設立公司,并讓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各方擬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分配公司股權。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將會隨公司未來增資或減資行為做相應調整,
因此,各方友好協商確定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章 股權分配與預留
第一條 股權結構安排
1. 經過協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冊后,各方的出資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 對于上述工商登記信息,本協議各方確認的內部約定如下:
2.1 關于股權比例確定的依據:
2.1.1 是否綜合考慮了實際控制人、資金、技術等問題。
2.2 關于各方實際出資金額之安排:
2.2.1 是否考慮了非貨幣出資、資本公積金等問題。
2.2.2 資金籌措說明:
2.3 實際控制人的確定:
2.4 實際控制的確保手段:
2.5 關于預設期權池的說明:
2.5.1 各方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提取出資組成"合伙人股權激勵期權池",該股權激勵期權池擁有出資額為【 】萬元(占公司全部股權的【 】%),專項用于向待引進的合伙人分配股權。
2.5.2 各方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提取出資組成"員工股權激勵期權池",該股權激勵期權池擁有出資額為【 】萬元(占公司全部股權的【 】%),,專項用于向待激勵的員工分配股權。
2.5.3 各方同意簽訂期權池協議,約定各方配合設立期權池的義務。主要內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該兩項期權池的股權,各方按照約定向甲方出讓相應的出資額。甲方負責按照各方共同確認的期權實施方案配合實施。
2.5.4 對于甲方代持的期權池股權,在相應股權未分配之前,由各貢獻方按照各自貢獻出資比例享有分紅收益,并由甲方獲得后按照該原則進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權歸【 】行使。
2.6 如存在股東間代持,則代持情況及 權利和義務約定如下:
2.7 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后,公司實際股權權益情況如下表:
第二條 分紅權與表決權
1. 各方按第一條2.2及2.3的約定獲得公司的股息紅利及相應的其他現金收益權。
2. 表決權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權,因此甲方與丙方各方之間達成一致行動協議如下:
第三條 承諾和保證
各方的承諾和保證
(1)各方具有訂立及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與能力。
(2)各方的出資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及時繳付本協議所述的價款。
(3)各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及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各方股權的權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會持續服務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務獲得公司相應股權。據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設立日起,即對各方享有的股權根據本協議第二章的規定進行相應權利限制。
第四條 退出事件
在本協議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
(3)全體股東出售公司全部股權;
(4)公司出售其全部資產;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條 股權的成熟
1.為保證創始人團隊及創業項目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協議約定及工商登記的股權均為限制性股權,自本協議簽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無論股權是否成熟,股東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非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除了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讓、設定他項權、接受任何形式或內容的約束等。
3.如果公司發生本協議第四條約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項,則在退出事件發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情況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標的股權均立即成熟。
4.若發生本協議第四條的退出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標的股權,若發生本協議第四條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則有權根據其屆時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協議約定已成熟的股權比例享有相應收益分配權。
第六條 回購股權
(一)因過錯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現下述任何過錯行為之一的,其他方有權按照屆時持有實繳出資之比例,以法律許可的最低價格,如1元人民幣,回購過錯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權權益(包括:【 】),且該過錯方于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當無過錯方提出書面回購要約后,過錯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或尋求任何規避相應義務的借口或救濟手段。無過錯方應按照參加回購方的屆時所持實繳出資比例行使回購權。
該等過錯行為包括:
(1)嚴重違反保密或非競爭協議的約定;
(2) 嚴重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導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觸犯刑法導致受到刑事處罰的;
(4)未履行勞動合同或未履行承諾的服務或貢獻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終止勞動關系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如一方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者服務關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該方主動離職,該方與公司協商終止勞動或服務關系,或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義務,則其他方有權按照屆時持有的實繳出資之比例,以如下約定之價格或方式行使回購權:回購價格及回購標的具體約定如下:
(1) 對于該方尚未成熟的權益及授予的未行權的權益(該等權益包括【 約定權益范圍 】),自關系終止之日起,該方不再享有任何權利。其他方有權回購該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權或其他任何權益,且該方于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當收購方提出書面回購要約后,該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強化回購條款得以實際履行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加強違約成本】。收購方應按照【 約定各方之間實施的方法 】行使回購權。
(2) 對于該方已成熟的權益或已經享有的權益(該等權益包括【 約定權益范圍 】),其他方有權回購該方所持有的任何權益,且該方于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當收購方提出書面回購要約后,該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強化回購條款得以實際履行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加強違約成本 】。收購方應按照【 約定各方之間實施的方法 】行使回購權。價格約定如下:
A. 尚未獲得融資前,回購價格為:公司注冊資本總額×該方實繳出資額/屆時公司所有股東實繳出資額+央行公布當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數)。
B. 若已獲得融資,回購價格為:股權對應的公司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的【 】%(計算公式: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股權×【 】%)。
第七條 標的股權轉讓限制
(一) 限制轉讓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或公司獲得投資機構或其他類型的投資人的融資額度達【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預估】萬元之前,除非股東會另行決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對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二) 優先受讓權
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協議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轉讓股權,該方應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條件下,其他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控股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其他方有權以與第三方的同等條件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的股權,如其他方同時行使優先共購買權的,則按比例購買擬轉讓股權。
第八條 競業禁止與禁止勸誘
(一) 競業禁止
各方承諾,其在本協議簽訂后至離職后兩(2)年內,非經其他股東一致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企業。
(二) 禁止勸誘
各方承諾,非經公司書面同意,各方不會直接或間接聘用公司的員工,并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前述行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條 增資
在公司存續期間需要增資或減資得以繼續發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條所列股權比例增資或減資。
第十條 保密
各方應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與內容。各方的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終止或失效的影響。
第十一條 修訂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修訂或對某條款的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本協議各方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效力優先
如果本協議與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沖突,本協議效力應被優先使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的規定未能向股權回購方或權利行使方轉讓全部或部分權益或配合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則違約方應向其他守約方承擔人民幣【 可以用約定較大金額的方式加重違約責任,或約定其他方式 】萬元的違約責任。不論實際經濟損失如何確定,違約方均承認該等違約行為會給公司和其他股東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該損失金額與本條款約定之違約金金額相若,即違約方不得以違約金過高為由主張調整違約金金額。如果股權回購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全額賠償股權回購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損失。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對其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向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通知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由一方發送給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通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并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送達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聯系人的姓名方構成一個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乙方: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丙方1: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丙方2: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丙方3: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發生變化(以下簡稱"變動方"),變動方應當在該變更發生后的七(7)日內通知其他方。變動方未按約定及時通知的,變動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損失。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起草并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七條 份數
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檔,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 】有限公司股東協議》之簽字部分)
甲方(簽章):
日期:
乙方(簽章):
日期:
丙方(簽章):
日期:
股東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公司每年的盈利的50%做為次財年預算投資,50%按出合伙人股份比例進行利得分紅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區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四、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五、出資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六、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占出資比例:
出資方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注冊。其中:
_____以_____萬元貨幣出資,占出資額的_______%,另加______%做為技術股份,出資人共持有企業____%股份
七、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_作為企業的組建負責人。
八、出資各方同意由組建負責人辦理企業設立申辦手續,企業設立失敗,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債務,由出資人按其出資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九、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十、經營期間任何一方請求退伙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另一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時執行退伙不退資的原則。退伙后,合伙人對退伙的股權有優先認購權,股權認購額度以公司實際注冊資本______萬的比例,即每股______萬元的價格進行認購。
十一、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資方親筆簽字: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8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前期總投資為_____幣_____萬元,其中,乙方出資_____幣_____萬元,占有公司_____%股權,并獲得相應分紅。經協商一致,就股權分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分配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合營公司_____%的股權,根據協議,乙方應出資_____幣_____萬元,實際出資_____幣_____萬元。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3、如乙方在資金投入未滿年情況下,將不享受合營公司分紅以及一切效益。
四、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五、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_________(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
2、經營范圍:_________
3、注冊資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協議書 篇10
甲方:
(管理決策人。)
乙方:
(共同經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的名稱,經營場所位于?。
二、經營范圍:
XXXXX 。
三、甲、乙雙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經營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方以?(公司營業執照和20臺電腦)?出資,折合人民幣?元;
2、乙方以?(?20臺電腦?)?出資,折合人民幣?元;(乙方給予甲方(壹萬伍仟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3、甲、乙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退股入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愿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后,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止后,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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