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股東協議書3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股東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資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設立營口市浙商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公司設立
第二條 各方一致決定在xx市設立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注冊地址:xxxxxx
第四條 公司的名稱為:xxxx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范圍
第六條 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拓展業務,推進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為各方創造經濟效益,為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從事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第四章 出資各方
第八條 出資方為:
。ㄒ唬 ××××××××
。ǘ ××××××××;
(三)××××××××
第五章 注冊資本、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金為人民幣5000萬元人民幣。
第十條 出資人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
出資人出資額所占比例
×××××××××××萬×%
×××××××××××萬×%
×××××××××××萬×%
第十一條協議簽訂后各方辦理出資手續。
第六章 股權的轉讓
第十二條投資擔保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轉讓,但主發起人所持股份自投資擔保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他股東所持股份兩年內不得轉讓。投資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股份,在任期內不得轉讓。
第七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各方的權利:
。ㄒ唬﹨⒓踊蛭写韰⒓庸蓶|會并根據出資額行使表決權;
(二)依據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股權;
。ㄈ┯袡嗖殚喒蓶|會會議記錄,了解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ㄋ模┌凑粘鲑Y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ㄎ澹┍O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疽婪ńK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財產分配權;
(七)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ò耍┕痉ㄒ幎ǖ钠渌麢嗬。
第十四條 各方的義務:
。ㄒ唬┳袷毓菊鲁蹋
(二)繳納各自所認定繳的出資額;若未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應向已足額繳納的出資的出資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ㄋ模┮云湔J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五)有義務參加出席股東會;
。┯辛x務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提供必要的方便;
。ㄆ撸┕痉ê凸菊鲁桃幎ǖ钠渌x務。
第八章 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各方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Q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ㄈ⿲徸h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ㄎ澹⿲徸h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ò耍⿲竞喜ⅰ⒎至ⅰ⒔馍、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ň牛┬薷墓菊鲁獭
。ㄊ┕菊鲁桃幎ǖ钠渌殭。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2
甲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就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達成一致,并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范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范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____個,其中自然人 ____個,企業法人 ____個,社會團體____ 個,事業法人 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____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1、自然人股東 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
2、企業法人股東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3、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_________(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4、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_____________,住所地為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_____________萬元,甲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_% 。
乙方出資 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_% 。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__萬元,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準登記后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注冊資本。
第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后,不設董事會,由________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后,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成立后,不設監事會,由________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________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并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托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于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后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協議書 篇3
甲方(姓名或名稱):
乙方(姓名或名稱):
丙方(姓名或名稱):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達成一致,并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 ,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范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具體經營范圍為 。公司住所地擬設在: 。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
自然人股東 ,住所地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企業法人股東 公司,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聯系電話: 。
社會團體法人股東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團體法人編號為 ,住所地為 ,聯系電話: 。
事業單位法人股東 ,住所地為 ,法定代表人為: ,聯系電話: 。
第四條 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甲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丙方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丙方占注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 % 。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準登記后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注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注冊資本。
第 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后,不設董事會,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并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 元。
第 十一條 授權委托
全體股東同意指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關于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后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 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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