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現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勤。
(1)、不準留長發、蓄胡須、長指甲。頭發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范》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常考核標準進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范。
第18條、按季節著裝,部門統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事件或執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定
(一)、使用規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內每一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進行保養工作。
(3)、大廈(小區)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定、企業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轄區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定期常規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常規性業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和小區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生管理
第36條衛生管理規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工資。
(5)、執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勤,禁止與業主(客戶)發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度不好遭業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2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給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3
1.0目的。
規范安全管理員崗位的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員各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責任。
3.1當值班長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示及檢查工作。
3.2當值班安全管理員雙方負責具體的工作交接。
4.0內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員應于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接班班長集合隊伍并檢查員工著裝,清點人數,如有人缺勤應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中,接班班長下達工作指令,交代有關注意事項。
4.1.2集合講評過程應在10分鐘內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長提前10分鐘帶隊按預定路線到各崗位進行交接班工作。
4.2.2接班人員應認真查閱上一班的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及有無特別注意或持續跟進的`事項,如有應特別詢問清楚。如發現有異常或不清楚的事項應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
4.3物品的交接。
4.3.1雙方共同清點,檢查崗位上所有公物,如:對講機.鑰匙.工具.崗亭及其它設施設備。
4.3.2對對講機等需檢測的物品應現場檢測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其它物品,交接人員應交代清楚,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如未記錄清楚則出現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
4.3.4發現損壞,缺遺應立即向雙方班長報告,并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損壞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記錄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
4.4記錄的交接。
4.4.1《崗位值班記錄表》應記錄清楚本班的工作情況及特別事項,公物數量及狀況,代管物品數量及狀況,交接情況等。
4.4.2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記錄。
4.4.3雙方共同查閱值班記錄,接班人員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應主動詢問。
4.4.4如無異常交接班雙方在記錄《崗位值班記錄表》上簽字。如有異常應記錄清楚雙方簽字認可,如不能處理應通知雙方班長到場處理并簽字。
4.5班長的交接。
4.5.1崗位全部交接完畢后接班班長前往集合地點與交班班長進行交接。
4.5.2交接班長對本班的總體工作情況進行簡述,交代特別事項,雙方在《崗位值班記錄表》上簽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長在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隊伍,清點人數。
4.6.2交班班長對本班工作進行講評,將當值情況記錄于《崗位值班記錄表》。
4.6.3帶回打卡下班,解散隊伍。
4.6.4交班班長將本班收集到的客戶意見建議,公共設施設備檢查結果環境衛生狀況等情況提交給部門負責人【隊長】。
4.7原則.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避免出現疏忽。
4.8質量記錄.交接班時必須要做到“三清、三明”【當值事項清、物品清、交接事項清、當值事項明、物品明、交接事項明】。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保人員應做到
1、持證上崗,規范著裝,佩戴執勤標志;
2、文明執勤,禮貌用語,不卑不亢,堅持原則;
3、門衛接待,路遇領導,引導車輛,糾正違章,實施收費,必須敬禮;
4、交流使用普通話,并使用下列語言:你好,需要我幫助嗎?對不起請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車輛,您的車費是……,謝謝配合等;
5、白天對所轄區域實行流動崗巡查,夜間巡查三次以上,并逐次做好記錄;
6、巡查時注意行走姿勢,二人以上時,成縱隊型;
7、認真做好來訪人員、車輛登記與檢查工作,態度熱情、和藹;
8、門衛室及相關保潔區始終保持整潔、明亮、有序。
二、安保人員禁止下列行為
1、上班時,嘻笑打鬧、吸煙、喝酒、睡覺;
2、與安保工作無關的.人員在門衛室逗留、閑談等;
3、曠工、遲到、早退,對工作不負責任,得過且過;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領導安排;
6、其它有損公司聲譽及安保人員形象的行為。
三、獎懲
1對規范執行公司各項規定,工作認真負責,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由公司組織評議,實施獎勵;
2、凡違反上述二項內容之人員,將作出必要的處罰,具體是:
(1)、第一次責成檢查并扣工資5―50元;
(2)、第二次處以警告并處扣工資50―100元,一直至除名的處分;
(3)、第三次除名。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5
園區電梯安全使用管理
1、每天,電梯管理人員在開啟廳門進入轎廂前,應看清轎廂是否確實停在該層站,確認后才能進入。
2、有司機電梯必須由專職司機操縱,當司機需暫離轎廂時,應將轎廂電源開關關閉,并關閉廳門。
3、應保證電梯在額定載重范圍內工作,切勿超載運行。
4、客梯不應作貨梯使用;轎廂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
5、轎廂的檢修速度不能用作正常運行。
6、乘客不要在轎廂內打逗、蹦跳、互相擁擠、碰撞等;不要靠在門上。
7、當轎廂停靠在廳門時,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轎廂與廳門之間。
8、電梯每日運行完畢,管理人員應將電梯駛回基站,并在離開前斷開轎廂電源,關閉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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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
物業經理人: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6
1、熟悉電梯方面的各種法令、法規和有關條例。
2、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有關部門政策、法令和上級對電梯管理的各項指示、要求和規定。
3、制訂電梯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執行。
4、制定電梯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各項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各級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并監督貫徹執行。
5、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電梯安全運行情況、電梯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定期進行電梯安全管理情況抽查和總結,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求立即整改。認真聽取對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7、加強電梯的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力度,減少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保證電梯安全運行。
8、指導培訓工作,提高電梯公司員工技術素質。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7
1.時刻加強對保安人員進行相關的職業道德教育
保安人員是物業保安管理工作的具體執行者,保安人員素質的高低決定了物業保安管理質量的好壞。因此,物業管理公司在選聘保安人員及在日常的保安管理工作中要特別注意這方面的問題,并對相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職業道德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保安制度
根據物業類型、檔次、規模等,以及周邊治安形勢和物業管理區域的.封閉性情況,配齊保安固定崗位和流動崗位及其人數。
確定保安巡邏的崗位和線路,做到定時、定點、定線路巡邏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特別要注意出入口、隱蔽處、倉庫、車庫、車棚等位置或區域。
建立24小時固定值班、站崗和巡邏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相關制度等。
3.日常工作要求
與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建立密切聯系,隨時了解社會治安情況。
采取發放通行證、出人證、來訪登記等措施,控制人流、物流和車流等。
加強物業基礎資料的管理,熟悉業主或使用人的基本情況,掌握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結構布局、設備性能等情況。
及時、正確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填寫每日工作報告和特別工作報告。
嚴禁保安人員濫用權力,超出物業管理保安人員的權力范圍,如使用武力、搜身等。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8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裝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轉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工程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需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工程見《消防系統檢查工程》。
(4)工程負責人布置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答應過期存放。
(5)依據《消防系統檢查工程》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需作好具體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裝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具體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按時修理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現,賜予制止,并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懲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但凡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主動協作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按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轉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物業安全,有效應對汛期和風險,制定本物業防汛防風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物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業主、租戶、工作人員等。
第三條 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科學防治,綜合管理,確保人員、設施及財產的安全。
第二章 汛期安全管理
第四條 物業應制定防汛預案,明確預警機制及應急處置措施。
第五條 物業應開展防汛巡查,及時排查低洼地區、排水設施等隱患,確保防汛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條 物業應做好雨水排放、防澇設施的清理和維護工作,確保排水通暢。
第七條 物業應加強對重要設施的保護,采取防水、防漏措施,避免設備受損或影響正常運行。
第三章 風險防控
第八條 物業應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定期評估物業內存在的各類風險,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 物業應制定防風預案,明確防風措施及應對措施。
第十條 物業應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確保屋頂、窗戶、外墻等建筑物結構的完整性和穩固性。
第十一條 物業應加強外墻及陽臺防護網的維護和更新,確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條 物業應設立風力監測系統,并做好實時監測工作,及時預警。
第十三條 物業應加強對危險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確保存放安全。
第四章 緊急應對措施
第十四條 物業應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應急工作。
第十五條 物業應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職責分工及應對措施,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 物業應定期組織防汛防風演練,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應變能力。
第十七條 物業應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絡網絡,保持暢通的溝通渠道,便于信息的及時傳遞和協同工作。
第十八條 物業應做好事故報告和事故處理工作,及時整理事故信息,開展事故分析和總結,以提升后續應急工作的效能。
第五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物業應定期對相關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條 物業應建立完善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 物業應做好相關檔案的管理,保存相關資料,以備審計和核查之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物業所有。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小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小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搜檢,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小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搜檢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候,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搜檢。
三、小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構造、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請求,開展消防搜檢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搜檢,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搜檢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搜檢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奉告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告訴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規范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及時進行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目標的管理。包括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況監測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辦公室組織制定總體目標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依據有:
(1)國家和上級有關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
(3)績效評定的結果;
(4)風險評價的結果;
(5)以往安全生產的績效;
(6)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執行過程中反饋的問題。
4.2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各部門根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分解,并報辦公室。
4.3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計劃。
4.3.1辦公室結合本單位年度經營等實際情況,制定全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主管負責人。
4.3.2各部門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辦公室備案。
4.4辦公室每月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好的部門或個人,本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4.5目標的修改。辦公室每季度對目標與指標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和本單位經營情況的變化,如需要修改目標的,將具體原因與修改要求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進行更改,并將修改后的目標和分解情況重新下發至各部門。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總經理責任部門: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發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生火情保衛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對搜檢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搜檢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小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后,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小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并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小區消防組織報告存案。
五、小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工具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動,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增進公司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華能萊蕪電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關于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我司管理范疇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關于部門和個人,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營、維護、維修、改造全過程,必要貫徹“安全第一,防止為主”方針,堅持以各部室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必要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的解決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關系,努力改進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第五條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任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
第六條 各部門所屬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義務。
第七條 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每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 各部門應采用各種形式,加強對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 公司勉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 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進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獲得明顯成績部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公司各部門是我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廠關于安全生產法規和基本制度規定,對我司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編制。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
第十三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是結合物業公司特點,以保證安全生產體系具備可操作性。各部門尋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營外還必要嚴格遵守國家、廠部、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第十四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構成“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引、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 總經理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貫徹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關于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貫徹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按照關于規定開展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教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布置,一起貫徹,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標或者行業原則勞動防護用品;
7、制定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六條 副總經理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尋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原則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合勞動保護工作,防止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急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解決決定。
第十七條 安全員責任制:
1、負責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
2、定期檢查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執行狀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解決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定期和不定期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問題貫徹整治;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范疇內重大事故調查解決。
第十八條 綜合部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及廠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結合社區實際狀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和操作規程。
2、負責對社區各安全生產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并提出防止事故發生辦法,組織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治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履行安全生產目的管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誨,對所屬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
5、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尋常安全考核和上崗證管理,以及必要身體素質檢查,禁止帶病、疲勞工作。
6、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核,表揚先進,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辦法。
7、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精確、及時地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記錄報表。
第十九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員安全生產負責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批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純熟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要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對的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禁止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他違背紀律事情,對她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回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急救解決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報告;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解決應及時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關于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因素。
第二十條 消防員責任制
1、在公司安全員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開展管轄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尋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安全員對內對外消防安全宣教,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社區消防安全知識宣教,協助安全員制定滅火作戰籌劃,參加每半年組織實行應急救援演習。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關于資料。
第二十一條 班組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綜合部、用能部、維修部、保安部、保潔部主任其職責是:
1、對本部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解決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并采用積極有效辦法,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因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背操作規程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誨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對的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對策制定,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布置。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我司安全生產形勢,貫徹下個月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4、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引公司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公司必要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保證使每次會議均有一定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實質問題。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必要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國家及廠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原則、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關于安全生產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辦法、查隱患、查教誨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重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重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部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依照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公司安全員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制定整治辦法,貫徹整治,并將整治、復查狀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安全知識教誨、培訓制度
1、每年以開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各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誨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要進行再教誨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 防火巡邏、檢查制度
1、貫徹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貫徹巡邏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安全巡邏。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進。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規定關于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告知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告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治。
5、對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期間及時整治,依照獎懲制度予以懲罰。
第二十六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立符合國家及廠規定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在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禁止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批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二十七條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精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解決消防報警電話。
3、準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解決等狀況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告知公司綜合部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解決,并撥打119電話告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管。
第二十八條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尋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技術性能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準時檢查理解消防設備運營狀況。查看運營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1)煙、溫感報警系統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行,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與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他消防設備測試,依照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邏消防器材,保證處在完好狀態。(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及時補充并上報領導。(4)本社區消防器材由消防員負責。
第二十九條 火災隱患整治制度
1、消防員對存在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室限期整治,同步要做好隱患整治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室應當貫徹防范辦法,保證隱患整治期間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員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治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三十條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禁止隨意拉設電線,禁止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室下班后,該關閉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員申請“動火允許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疇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恰當安全隔離,并向公司借取恰當種類、數量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公司申請,公司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期派人巡邏。離地面2米以上高架動火作業必要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也許引燃其他物品火花。
(4)未辦理“動火允許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處分,嚴重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合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庫房,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庫管理人員必要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辦法不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儲。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查部門檢查,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合應依照消防規范規定采用防火防爆辦法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員帶領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籌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備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辦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先進予以表揚。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狀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習前應精心開會布置,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習。
5、演習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習狀況,發現局限性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 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對的安裝、使用電器設備,有關人員必要經必要培訓,獲得有關部門核發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原則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規定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也許引起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禁止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與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與否完好、與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原則劃定黃色區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實驗正式通電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用防范辦法部門外,工作場合內禁止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合內禁止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示其她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合禁煙規定。
第三十五條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導致安全生產事故負責人,將根據所導致后果嚴重性予以不同解決,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懲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事故負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關于部門解決外,依照本單位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懲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損失狀況與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B、在禁煙場合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導致火災隱患;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或擅自增長小負荷電器;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導致不良后果;
G、對安全員提出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治而無法闡明因素部室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批示標志等未導致嚴重后果。
(2)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和結識態度,除責令補償所有或某些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位置或改為它用; C、違背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
D、逼迫其她員工違規操作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解決程序解決;
F、對安全小組檢查未予以配合、回絕整治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解決、不追究或提供虛假信息,予以辭退。
(4)對違背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但能積極坦白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解決事故、挽回損失肇事者或負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懲罰。
第三十六條 苑社區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隊負責所轄樓宇內公共區域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治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保衛以固定崗、流動巡邏相結合形式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對各樓實行每天不定期兩次以上安全巡邏制度,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維護消防批示標記、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設備正常完好有效狀態。
3、保安員上崗時必要穿統一保安制服,佩戴工號牌、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軍容嚴整,熱情禮貌,對的回答業主和來訪人員提問,提供力所能及協助。
4、對進出社區可疑人員要嚴格進行檢查手續,對裝修和施工人員要憑保安部發放暫時出入證方可進出,禁止各類流動閑雜人員混入大廈。
5、大門崗要做好各種登記工作,對業主單位搬出貴重、大件物品離開大樓,必要有物業公司發放出門條,否則不予放行。
6、凡在大樓內施工或安裝維修設備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先報請用能部批準,然后由保安部簽發《動火允許證》,貫徹相應防范辦法后方可實行。
7、消防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觀測。記錄儀器設備運營狀況及解決火警工作記錄,遇有火警,按《火警處置程序》進行解決。
第三十七條 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負責人是重要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要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要由經營或使用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用防火辦法,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用法,熟悉建筑內外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工作狀況,及時解決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保證完整好用;未經安全員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關于狀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依照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貫徹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八條 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合屬負責人對停車場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行消防法律法規和關于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擬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4、對入庫車輛應擬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擬定地點存儲,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入庫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5、車庫電氣裝置必要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立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6、車庫內禁止動用明火,在醒目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要辦理動火證,經安全員批準,并采用嚴格安全辦法保證安全;
7、車庫內禁止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她作業,禁止在通道上停車,禁止超量停車。不得存儲其她物品;
8、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擬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9、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要及時報告,并采用相應辦法,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五章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第三十九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的
1、因安全辦法不到位,導致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導致事故負傷控制在1‰如下。
4、無因管理責任導致設備因素導致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四十條 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目的考核,年終按目的完畢狀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 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明顯成績集體、個人予以表揚、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背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導致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公司效益蒙受損失關于負責人,應依照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懲罰。對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解決。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四十三條 安全員負責社區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安全員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工作,新任安全員負責其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十四條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從9月1日起執行。需做修改時,應將修改內容上報上級部門進行審核備案。
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5
一、保安管理機構
物業保安管理的工作任務比較明確,但對于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物業保安管理工作,保安部的機構設置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規模越大、物業類型越復雜、檔次越高、配套設施越多,其保安管理工作量也就越大、越復雜,其機構設置也就越復雜,分工也就越細、越明確。一般情況下,按保安人員工作性質和工作任務的不同,保安部下轄辦公室、門衛班、安全巡邏班、電視監控班、消防班、車場保安班等(見圖)。
這種分班方式的特點是,每個班的工作任務專一,便于班內的管理,也便于保安設備的管理。但是,這種分班方式也存在著一些缺點:每個專業班成員不能同時上班,要分成早、中、晚班及輪休等,因而不利于治安工作的統一管理。由于保安部要24小時負責轄區的安全保衛工作,有的物業管理公司對保安部采取“四班三輪轉”的方式上班。這種分班方式就是將不同工作性質的保安人員按照每一班次的工作需要分成四個班組,每天有三個班組分別上早班、中班、夜班和一個輪休班,每個班都有消防、巡邏、門衛、電視監視、車場、內巡等保安崗位。這種分班方式便于統一管理,但是,要求班長應具有較全面豐富的保安工作知識、技能和經歷
二、保安人員的職責
1.部門經理的工作職責
保安部經理是在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整個物業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責有:
制定保安部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制度。
主持部門工作例會,組織保安部全體成員開展各項治安保衛工作。
積極組織開展以“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暴、防自然災害)為中心的安全法紀教育,領導和組織對保安員的培訓工作。
組織對較大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監督考查本部門各崗位保安員的工作表現,處理有關保安工作投訴。
完成總經理下達的其他的`任務等。
2.保安領班(經理助理)的工作職責
部門經理不在時,代行經理職權,處理有關保安工作事宜。
協助部門經理搞好保安日常管理工作。
檢查、監督各班組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經理報告。
搞好分管區域的重點防范工作等。
3.保安員的工作職責
保安員的工作分為幾種,實踐中每個保安員一天上班期間都有可能輪換幾個崗位,這樣做是為保證保安部每天都有24小時運轉的工作安排,同時避免保安員在某一崗位上班過分疲勞。不同的保安崗位(如門衛、巡視、電視監控等)有不同的工作要求,其工作職責也有所不同。保安員的一般工作職責為:
認真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文明禮貌,行為規范,努力為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優質服務。
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防犯罪分子從事破壞活動。
熟悉轄區內業主和使用人的情況,掌握轄區內的治安特點,保護轄區物業和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
認真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盡力查明原因、盡力排除險情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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