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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店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書店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書店安全管理制度1
圖書館是學院的文獻信息中心,收藏著大量的文獻資料,是學院重點消防安全部門,為確保圖書館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全館人員應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院有關《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范意識。
二、建立圖書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館長任組長,各科主任為組員。各部門主管具體負責,每個工作人員承擔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責任。各盡其職,責任到人。
三、配合保衛部門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及門禁防盜系統,以保證正常運作和急時所需;認真履行日常及節假日的安全負責制度,遇到問題與突發事故應立即報告館領導和保衛部門,及時處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
四、館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禁止攜帶火源進入借閱區,禁止在借閱區吸煙、點燃燒型蚊香等。因各種原因,需在館內進行明火作業,需事先征得保衛處同意,并進行充分的防護準備后方可進行。
五、館內的`空調設備必須經常檢查其工作情況,發現問題應停止使用,不準帶故障運行,下班或長時間離開時必須關閉空調。
六、各部門對所管理的范圍要經常進行檢查,實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各部門每周自查一次,全館每月集中檢查一次,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報告學院安全領導小組。
七、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專人保管。全館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滅火器、消防栓使用方法和緊急情況下疏散讀者的途徑。發生火災時會撲救、會報警。
八、未經許可嚴禁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館內電源線路應定期檢查維護,各種電器設備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九、安全工作以預防為主,工作人員下班離館前,必須關閉電燈、電腦、空調及其它用電設備,鎖閉門窗,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館。
十、因工作人員失職或讀者原因釀成火災,造成國家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報學院有關部門處理;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書店安全管理制度2
圖書館是學院的文獻信息中心,收藏著大量的文獻資料,是安全保衛的重點。為加強圖書(檔案)館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全院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圖書館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館消防安全的工作,館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圍繞本館的安全工作,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全館人員要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院有關防火安全管理的規定,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范意識。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業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嚴格執行進館驗證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圖書館。未經批準,不得將館內物品、設備等公共財物帶出館。
五、定期派消防安全管理員及其他館內工作人員參加治安消防培訓,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每個工作人員都要熟練掌握常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緊急情況下疏散讀者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管理員應日查周檢,做好檢查記錄,定期檢查更新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器材隨時備用。
六、圖書館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工作人員應以身作則,并糾正讀者的違章行為。
七、每天下班時必須做到“四關一切”。即關電器設備、關燈、關窗、關門,切斷電源。
八、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拉電線、網絡線,嚴禁使用電爐等負荷較大的`電器。
九、在圖書館進館處和其他各樓層醒目位置張貼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示意圖,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自己崗位的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做到“三知”:知安全出口的數量和位置;知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重要部門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鑰匙丟失或需另外配備,應及時向館領導報告和請示。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離開崗位,必須辦好鑰匙交接手續。
十一、做好每學期開學初期和期末、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的消防安全自查和專項檢查工作,消除隱患、排除妨害,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十二、在圖書館遇到任何突發事件,如水情、火情或盜情,值班工作人員要積極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造成更大危害,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119”或“110”或“120”,并及時向館領導和學院報告。
十三、因工作人員的過錯導致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或擴大,工作人員應對發生和擴大部分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書店安全管理制度3
圖書館是一級防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為確保圖書館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館人員要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防火安全的相關規定,提高對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范意識。
1、全館人員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一能三會”:能發現火險隱患;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讀者疏散。
2、全館人員要做到“六知”:知火警電話(119),知部門用電總閘,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災時不能使用電梯。
二、各部(室)實行部主任領導下的安全員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該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中。
1、實行部主任消防安全巡查制度。部主任對責任區的人員要勤查、勤問、勤提醒,對本部門責任區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督促檢查工作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做好“四關”:關電器設備、關燈、關門、關窗。
三、館內嚴格控制一切用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種入館,工作人員不準在館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并有責任糾正讀者的違章行為。
四、嚴格執行安全用電制度,館內嚴禁使用各種電熱器設備。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須通暢,嚴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嚴禁在電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隨時清理廢紙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設施、器材設備,保證完好無缺,隨時處于正常使用狀態。消防警示標志醒目,滅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部門做好巡查,全館組織檢查,消除隱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和義務。如遇到火災事故發生時,必須迅速切斷電源,立即報警,快速有序疏散讀者。
書店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搞好安全防火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上級有關消防工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
3、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 或疏散通道上擺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負責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領導。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正常使用指定專人負責,負責人每周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設施每周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書店安全管理制度5
一、工作時間
1、工作時間分為行政工作時間、營業工作時間兩種。
(1)行政工作時間(參照政府機關工作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夏令時)
星期六到星期日公休日
適用于行政工作時間的部門包括但不限于經理室、教材科、辦公室、財務科等。
(2)營業工作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班:08:00-12:00
下午班:12:00-18:00
晚間班:18:00-20:30
每月5天輪休假
適用于營業工作時間的部門包括但不限于營業門市部等。
二、考勤登記
1、員工上下班應及時登記考勤。若未登記則視為缺勤。代簽到者,依績效管理辦法之規定給予處分。
2、考勤登記表由辦公室印發,各部門主管在下月初前三個工作日之內務必將
本部門的當月考勤登記表交到辦公室以便統計管理。
3、工作日因私事外出應在半小時以內,超出半小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
4、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經理、副經理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三、請假流程
1、請假應「親自」辦理并提前至少一天填寫【員工請假單】,注明起止日期/時間/事由/假別等事項,并請部門主管核準,再送分管副經理核準。
2、【員工請假單】填寫:
(1)先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備后,至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單】。
(2)假別欄應填寫請假類別,事由欄須寫明具體理由,未寫明具體理由者可不予準假。
3、【員工請假單】須經各級主管核準簽名后方予準假,若有任何一欄漏簽者視為請假手續未完備,將以曠工論。準假后,【員工請假單】應交到辦公室。
4、請假以半天為基本單位。
四、請假類別
1、公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
(1)每周六、日為公休日(不包括營業工作時間制部門)。
(2)國家法定節假日一年十一天:
春節三天(初一,初二,初三)
國慶節三天(10/1,10/2,10/3)
元旦一天(1/1)、勞動節一天(5/1)、
清明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
2、輪休假
(1)凡按營業工作時間上班人員每月可享有輪休假5天,超出5天應另外請假。輪休假應先規劃,以不影響部門正常工作為限。
(2)凡在教材科上班人員每年可享有輪休假15天,超出15天應另外請假。
輪休假應先規劃,以不影響部門正常工作為限。
(3)門市部輪休假要求在當月休完,不得轉入下月。
(4)教材科輪休假要求在淡季時安排,當年休完,不得轉入下年。
(5)輪休假由部門負責人管理,并在考勤登記表上注記。
3、事假
(1)至少須于事前一天提出申請并經核準,事后補假一律不準。
(2)每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5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每次事假不得超過5天。
(3)全年事假累計≥21天者,每超出1天扣除當日工資和績效獎金。
(4)全年事假累計≥40天者,從超出當日起,作待崗半年處理,停發一切工資、獎金和福利。
4、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應請病假。病假務必出示相關「醫院證明」(如:個人病歷卡、醫療證明書等),并由本人或委托家屬填寫【員工請假單】并經核準。
(2)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按其連續工齡的長短發給病假工資。
其標準為:
①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不包括績效獎金、津貼、物價
生活補貼,下同)的百分之五十;
②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③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④連續工齡滿三十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連續病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其連續工齡的長短改發疾病救濟費。其標準為:
①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
②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
③連續工齡滿二十不滿三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④連續工齡滿三十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4)在病假期間,物價補貼照發,如發生職工的病假工資與物價生活補貼之和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發給。疾病救濟費與物價生活補貼之和低于當地城鎮企業職工基本生活費標準的,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基本生活費標準發給。
5、婚假
按國家規定最新標準執行
6、喪假
按國家規定最新標準執行
7、產假
按國家規定最新標準執行
8、帶薪年休假
因單位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內不扣工資,所以不享受年休假。
9、帶薪探親假
(1)如員工居住地因工作需要遠離父母或配偶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且滿
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享受全額帶薪探親假。
①相距400公里以上,以探親對象的戶口簿或房產證為證明材料;
②相距400公里以上,以探親對象的工作介紹信為證明材料。
(2)探親假天數:
①已婚員工每滿四個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給予20天。
②已婚員工每滿一個工作年度探望配偶一次給予30天。
③單身員工每一滿個工作年度探望父母一次給予20天。
(3)探親假只能一次集中使用,不可轉入下一年度。
五、曠工
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處理。
2、曠工員工其曠工期間各種工資、績效獎金均不發給。
3、凡當月曠工累計三天或全年累計五天者,予以待崗處理,并依違反勞動合同
規定處理。
六、考勤獎懲
1、月全勤獎
(1)凡當月無請假(不含輪休假、公休假)記錄者,發給全勤獎100元。
(2)凡當月有請假(不含婚假、喪假、輪休假、公休假)記錄者,發給全勤
獎50元。
(3)當月各種假期天數超過15天以上者無全勤獎。
(4)當月有曠工一次(含)記錄者無全勤獎。
2、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之假勤作不實之簽報者,依績效管理制度給予雙方考勤分(共30分)作每次各扣2分處理。
3、依績效管理制度,在考核期內出勤率≥99%者,考勤分在滿分基礎上加10分,出勤率≥90%者,考勤分得滿分,出勤率≥80%者,考勤分得20分,出勤率≥65%者,考勤分得10分,出勤率<65%者,考勤分得0分。
七、加班
1、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事先提出加班申請并經分管經理批準。
2、凡因單位工作需要,要求公休日上班的,員工務必無條件上班,不算加班,不安排輪休。
3、法定節假日加班按300%日工資計勞動報酬。
九、本考勤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執行。
書店安全管理制度6
一、圖書館為學校重點防火單位,應認真執行《消防法》,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的原則,建立全覆蓋、無死角的消防安全工作網絡。
二、設立圖書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由總支書記和館長任組長、副館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條例;
2、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
3、定期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組織全館消防安全的檢查、抽查和督查。
三、以三個校區圖書中心和總館部室為主體,成立四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同時在各圖書中心和總館部室組建四個“消防應急突擊隊”,并設立四名“兼職消防員”。
1、各校區圖書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小組,由分工聯系的副館長任組長、圖書中心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服務窗口負責人、消防應急突擊隊員和“兼職消防員”組成。總館部室消防安全工作小組,由一名館領導任組長、各部室主任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室其他黨政負責人和消防應急突擊隊員組成。
各消防安全工作小組的職責是:
(1)定期對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檢查和監督消防設備、器材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4)定期進行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整改,并及時上報。
2、各消防應急突擊隊,由所屬圖書中心或各部室有關人員組成。消防應急突擊隊成員須經學校保衛處消防安全部門進行專業培訓后上崗。
應急突擊隊的職責是:
(1)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保衛和應急防范意識;
(2)加強演練,并做好各種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引導預案和必要準備;
(3)了解并檢查館內主要疏散通道,保證疏散通道的'暢通無阻;
(4)一旦發生火情或其它緊急情況,迅速組織館內讀者從疏散通道有序疏散;
(5)在消防力量到達前利用消防設備器材進行初步撲救。
3、“兼職消防員”從消防應急突擊隊員中選拔,原則上每個圖書中心設立一名,須經學校保衛處消防安全部門進行專業化的業務培訓后上崗。其崗位職責是:
(1)在學校消防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督促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對所轄范圍消防設施設備情況進行巡查,對重點消防部位堅持每日必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作好記錄;
(2)負責現場處置有關火災隱患,督促當場整改,防止發生火災危險;
(3)負責定期向館領導匯報所轄范圍內消防安全情況及工作建議,負責向校消防主管部門匯報消防設施設備配置和維修的有關建議。對圖書中心范圍內消防設施設備情況及有無安全隱患進行日常巡查,對重點消防安全部位堅持每日必查。
巡查的重點部位是:
(1)檢查消火栓系統配置,清點消火栓箱內水帶、水槍頭等數目及完好可用情況;
(2)檢查滅火器配置數量及完好有效情況、擺放位置是否明顯和方便取用;
(3)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4)檢查防火門、防火卷簾門周圍有無正常開啟的障礙物;
(5)檢查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或被占用;
(6)檢查電氣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員工和讀者是否有使用違章電器的情況;
(7)檢查是否還存在其他影響消防安全的因素。
四、各部門(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部室主任負責制。各日常崗位和開館值班,實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五、全館員工必須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期火災。
六、全館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備由校保衛處設置和保障。兼職消防員和有關人員在巡查中一旦發現有消防設備器材損壞、遺失、過期等情況,應及時報告總館辦公室,由館辦負責向保衛處報告并督促其重新配備。
七、館內消防器材設備必須嚴格管理,禁止移動或挪做他用。滅火器按規定地點存放,不準隨意移動。各部門、各崗位人員必須注意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確操作,人離電斷。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及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
八、全館員工應熟悉火警突發應急處置預案。一旦發生火警,當班、值班人員應保持冷靜,堅守崗位,迅速報警和采取措施,同時迅速報告館領導和學校保衛部門。其他工作人員,不論是上班還是下班,必須全力投入搶險施救工作,不得臨陣逃避。
書店安全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圖書館消防工作,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圖書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貫徹圖書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應急措施的實施和消防隱患的消除,領導圖書館消防安全工作。
2.實行館、中心、庫(室)三級消防安全管理體制,館領導、中心主任、各工作人員分別為圖書館、各中心、各庫(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級責任人要全面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對全館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提高處理應急事故能力。結合本館實際,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預防工作。
4.全館人員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處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電話號碼(119)和保衛處報警電話(35303110、61655110),以及報警注意事項。
5.各部門、書庫、閱覽室等公共場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以及電暖器等設備,對于不聽勸阻的讀者,工作人員有權利會同學校相關部門收繳違規電器。非火警不得動用消防設備。圖書館閉館期間,必須關掉各書庫及閱覽室的電源總開關。
6.工作人員嚴禁個人私配會議室、活動室及閱覽室鑰匙,如因部門調動等原因請主動上交還鑰匙給圖書館。
7.各閱覽室內嚴禁留宿過夜。
8.工作地點的照明燈具必須保持完好,電源插頭、插座或電源開關,如有接觸不良或損壞者,要及時維修或更換。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隨便亂拉電線,嚴禁用電超負荷。停電期間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飲水機、電熱板、電腦、空調等,人走必須關閉電源。
9.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劇毒等危險品進館。確因館內工作需要,須經圖書館辦公室批準,并有專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10.各辦公室的門窗、儀器設備要及時檢查。下班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水電是否切斷,發現有損壞及時報物業修理。
11.消防安全責任人要定期檢查消防水泵、滅火器等設施設備是否正常,嚴格按要求進行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12.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館內不準停放各種車輛,通道內不準堆放物品。
13.節假日及寒暑假期間,安排值班人員負責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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