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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20 11:19:59 夏仙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精選17篇)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

  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銷售公司的商品,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賬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賬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收賬款的管理原則為誰放貨誰清收的原則。

  二、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1)建立客戶信用檔案。業務部門負責收集客戶信用檔案?蛻粜庞脵n案必須包括年檢后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場所的固定電話,法人個人手機,行政部負責對《客戶信用檔案》進行維護、保管、整理、歸檔。

 。2)客戶授信額度的金額標準。業務員根據銷售量,對客戶評價,對信用額度、信用期限(賬期)提出建議,原則上信用額度不能超過客戶上年全年銷售額的月平均銷售額,在淡旺季銷售時可上下浮50%,賬期不超過30天。依次由業務經理、總經理對信用額度進行審批。

  (3)信用控制原則:業務部門發生銷售業務時,應首先檢查客戶的信用狀況,原則上對于超信用額度或超信用期限的客戶不再發貨;對于特殊情況需要對客戶修改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由業務人員提出申請,業務經理確認,再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對信用額度進行審批;對于需要展期的客戶,由業務人員提出申請,業務經理確認后,依次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進行審批。

  (4)客戶信用評價:業務人員根據客戶的回款情況,對客戶的信用每年7月進行再次評價,由業務人員根據歷史交易、實地考察、同業調查等情況提出建議調整客戶信用根據情況建議調整客戶信用額度和期限,依次由業務經理、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對信用額度進行審批。對信用額度在3萬元以上,信用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客戶,業務經理每月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5萬以上的信用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除業務經理走訪外,業務部門負責人每月必須走訪兩次以上;信用額度在10萬以上的信用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在客戶,業務員每月必須走訪4次以上。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5)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善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分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調崗、離職手續。

  三、商品的賒銷的管理

 。1)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嚴格按照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進行審批。

  (2)財務部主管應收賬款的會計每周對照信用檔案核對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及時把應收回來的賬款錄入系統。便于隨時檢查信用的底數,及時和業務員溝通,預防因為信用額度問題導致業務開展不順。

  四、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1)業務人員銷售產品給客戶時,應按信用檔案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

  (2)行政每月1號向總經理和業務經理提供“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便于安排應收賬款的回收工作。

 。3)行政每周一向業務部門出具《應收賬款明細表》;業務部門應嚴格對照客戶信用檔案和《應收賬款明細表》,及時核對并簽字確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進行催收并反饋信息給行政部。

  (4)業務員當天收回應收賬款,應在當天將賬款交回公司,不得拖延。拖延上交公司的,一次扣10%工資。

  (5)業務人員在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分別給于罰款并限期賠償,情節嚴重者適用公司獎懲制度或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并積壓收款不及時上繳的。(扣當月工資20%)

  2)截留,挪用貨款的。(扣當月工資50%)

  五、逾期應收賬款管理:

 。1)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F象,應及時向業務經理報告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2)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往來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賬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

 。3)業務人員應嚴格按與客戶確定的賬期催收貨款,逾期2個月扣當事人工資的10%,逾期3個月扣當事人工資的30%,逾期4個月扣當事人工資的50%,逾期6個月以上按壞賬處理,由相關責任人按規定承擔,當業務人員全額收回貨款時上述扣款公司將全額退還相關人員。當業務人員不能全額收回貨款時上述扣款公司將按收回賬款的比例退還相關人員的款項。

  (4)逾1年以上應收賬款形成壞賬的賠償處理,發現呆死帳要按賬面余額由業務經辦人賠償70%,主管經理賠償10%,企業承擔20%。

  六、應收賬款交接管理:

  (1)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交接未完或不清的,不得調崗或離職;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若交接未完或不清的擅自離職者,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的權利。

 。2)業務人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對應收賬款的確認函,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未取得客戶對應收賬款確認函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3)《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人、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經監交人簽字后,交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存留一份。

 。4)業務人員接交時,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業務部門經理反映,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七、應收賬款清查

  公司行政部/財務部按財產清查制度負責對應收賬款,發出商品,應付賬款負數等實行清查,并對清查的結果擬定處置意見上報公司。

  八、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促進公司科技服務及產品銷售,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帳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公司應收賬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資金周轉,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應收賬款,包括發出產品或提供勞務等賒銷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銷貨款、預付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三條 應收賬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業務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門負責數據的傳遞和信息的反饋,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第二章 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 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公司業務部門完成,公司業務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業務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業務部,業務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訪問收集得來。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C、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D、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第五條 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兩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達到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達到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業務經理匯總建檔。

  第六條 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善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分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七條 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業務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 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業務主管、業務經理、財務經理組成的“市場管理委員會”,在總經理(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的主持下按季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第九條 “市場管理委員會”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能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可以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 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情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情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有沒有對外提供擔;蛘吒渌髽I之間有沒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的必須經“市場管理委員會”形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第十一條 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第三章 產品賒銷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必須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請批單》,由業務經理嚴格按照預先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十三條 公司財務部內主管應收賬款的會計每十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超過信用期限10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通知主管的財務部門經理,由財務經理匯總并及時通知業務部門立即聯系客戶催收。

  第十四條 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十五條 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主管業務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六條 對信用額度在50萬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客戶,業務經理每年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100萬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除業務經理走訪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總經理)每年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第四章 應收賬款監控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業務部門、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經主管及總經理批準進行賬款回收工作。該表由業務員在出門收帳前核對其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不得有損公司形象;

  第十八條 業務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和財務部門報來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主管副總經理。

  第十九條 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期限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如超過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規定處理:

  超過1—10天時,由經辦人上報部門經理,并電話催收;并做好相關的書面催收記錄。

  超過11-60天時,由部門經理上報主管副總經理,并派員上門催收, 且扣經辦人員該票金額20%的計獎成績;

  超過61-90天時,并經催收無效的,由業務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作個案處理,提請公司法律顧問通過一定的法律手段等進行催收,并扣經辦人員該票金額50%的計獎成績;

  第二十條 財務部門應于次月的5日前向業務部門、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該表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后報經業務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安排進行賬款回收工作。

  第二十一條 業務員在外出收賬前要仔細核對客戶欠款的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數據差錯,有損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預先安排好路線經業務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項收回時業務員需整理已收的賬款,并填寫應收賬款收回款明細表,若有折扣時需在授權范圍內執行,并書面陳述原因,由業務經理簽字后及時向財務交納相關款項并銷賬。

  第二十二條 催收賬款由業務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每到客戶處,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機游山玩水。

  第二十三條 業務員收賬時應收取現金或票據,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是否為發票印章。

  第二十四條 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業務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賬款。

  第二十五條 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等問題時,在業務權限內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須立即匯報主管,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后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第二十六條 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 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 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 轉售不按規定或轉售圖利

  第五章 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 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F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25%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按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

  第二十九條 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往來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催收建議,否則此類賬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賬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20%以上的金額。

  第三十條 業務員發現發生壞賬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的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第三十一條 “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業務部門及經理批準后,連同賬單或差額票據轉交業務主管處理。

  第三十二條 凡發生壞賬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X%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第六章 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條 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在30日前向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離職交接按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第三十五條 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三十六條 “離職移交清單”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經監交人簽字后,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條 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共同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八條 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主管認可后,方可發放該移交人員最后任職月份的薪金,未經主管同意而自行發放由財務人員負責。

  第三十九條 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業務主管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應收賬款交接后一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催收,(財務部應隨時對客戶辦理通訊或實地對賬,以確定業務人員手中賬單的真實性。);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第七章 應收賬款法律事務管理

  第四十一條:公司對確需進入法律訴訟程序的客戶,由公司財務部和業務部收集客戶的相關法律證據,包括發貨清單、購銷合同、對賬單等。

  第四十二條:在完成訴訟準備工作后,委托公司律師負責訴訟文書起草及提交司法機關起訴工作。

  第四十三條:公司辦公室負責對內對外的起訴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同時對資產經營公司的下屬企業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

  第八章 其他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3

  為進一步規范本酒店應收帳款管理,保證資金周轉順暢,避免呆帳、死帳的出現,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應建立系統、全面、嚴密的規章制度。

  一、明確責任主體,嚴密責任劃分。應將財務人員、營銷人員、收銀員納入責任主體范疇。

  1、營銷經理負責顧客信息調查與掌握、合同簽訂與履行、顧客管理與溝通、掛賬協議管理、簽單管理、債務追討、信息反饋與提供。

  2、財務人員負責登記賬務、管理簽單、核對賬務、分析賬務和信息反饋與提供。

  3、收銀員負責結賬時顧客的簽單核對等。

  二、嚴格的辦事程序規定。

  應嚴密規定顧客信息調查與報告、合同談判與簽訂、合同履行、登記賬務、核對賬務、管理簽單、分析賬務和信息反饋與提供、欠款催收等工作的程序。

  1、簽字掛賬規定,顧客若簽字掛賬,必須有簽字協議。協議簽訂前,首先由營銷經理負責調查單位資信情況。若可行營銷經理必須填制顧客掛賬申請表并上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簽訂消費掛賬協議。若私自掛帳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經辦人全額賠償,同時給于違紀處理。

  2、簽字掛賬協議必須明確簽字人姓名、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結賬方式、結賬日期、違約處理等,并預留簽字人的簽字字樣,明確各自權利義務。

  3、小型企業、新辦企業原則上不允許簽字;如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掛賬。

  4、小型機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不能保證的,原則上不允許簽字,如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掛賬。個人一律不允許簽字掛賬。原則上不允許擔保簽字,如有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掛賬。

  三、賬款催收規定。

  1、應收賬款的催收,應收賬款由營銷經理負責催收,財務人員負責提供應收款數據、應收款簽單等。

  2、財務人員分析賬務后,督促營銷人員對欠款單位或個人的欠款實施催收。

  3、營銷經理到財務領取消費費簽單,并做好相應登記。

  4、營銷經理收回欠款后,必須及時到財務報賬并上交錢款,由出納開據收據、營銷經理在經辦人一欄中簽字、出納員在出納一欄中簽字確認,完畢后出納交一聯給應收會計進行應收款項的核銷;若沒有收回欠款時,營銷經理要及時將消費簽單交回財務。經數次催收未能收回并預計今后無法收回的款項,必須及時上報總經理。

  5、消費簽單若有丟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責任人全額賠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

  6、營銷經理在外出催款過程中,要做好詳細的催收情況記錄,并將催收記錄妥善保存,作為評價顧客資信的重要依據之一。如果結算方式使用的是支票,要注意是否為空頭支票、支票有效期為10天等事項。

  四、消費簽單及傳遞的`管理

  1、吧臺收銀員對簽字賬單的合法性負責,審核內容包括:簽單人是否有簽字權、,是否注明簽字人的單位名稱、字跡是否屬實、清楚、簽單金額和消費金額是否相符等,若簽字賬單存在上述問題,款項由該收銀員負責收回,無法收回的,負賠償責任。

  2、應收帳款會計,應對賬單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負審核責任,若經往來應收賬款會計審核過的賬單不符合規定且出呆賬、死賬的,該應收賬款會計負連帶責任,按過失處理。

  3、應收帳款會計于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應收帳款明細表報財務經理處,財務經理對上月的應收賬款進行匯總、分析后,將應收賬款匯總表和分析結果上報總經理。

  4、應收會計審核后退回吧臺的賬單,即因收銀員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的簽字不清、不實而形成的欠款,由該經辦收銀員補辦手續,若出現呆賬、死賬,由該收銀員全部賠償。

  五、檔案資料存檔。

  1、銷售部:客戶信息調查與報告、掛賬協議、欠款催收情況記錄等。

  2、財務部:應收款憑證、收據、賬簿、報表、顧客簽單等。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地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公司的產品銷售,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賬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地縮短應收賬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應收賬款,包括發出產品賒銷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應收銷貨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的管理。

  三.權責部門

  應收賬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銷售部門具體負責:賬款催收;客戶真實信息的收集與反饋;客戶品質的判斷與反饋;市場及行業情況的預測與反饋;客戶風險信息的反饋(客戶單位采購人員離職,管理團隊變更);解決影響應收款確認的各種事項。財務部門具體負責:應收款項賬務處理與對賬;分析與風險提示;保護性手段的發起;定期客戶拜訪;超期應收客戶拜訪與協商;聯系和推動催收程序。

  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四.客戶資信管理規定

  4.1.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銷售部門完成。

  4.2.公司銷售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部門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市場營銷部,銷售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1、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通過對客戶的訪問來收集。

  2、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3、客戶的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4、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4.3.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負責各區域、片的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2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達到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達到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部門經理匯總建檔。

  4.4.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善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分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4.5.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

  交部門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4.6.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銷售經理、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在總經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按季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4.7.“市場管理委員會”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能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可以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4.8.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情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情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有沒有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跟其他企業之間有沒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以內,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必須經“市場管理委員會”形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4.9.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五.產品賒銷的管理

  5.1.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必須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請批單》,由部門經理嚴格按照預先對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物管部(倉庫)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5.2.財務部主管應收賬款的會計每10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超過信用期限10天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通知財務負責人,由財務負責人匯總并及時通知銷售部門立即聯系客戶清收。

  3、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4、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簽批后方可蓋章發出。

  5、對信用額度在20萬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客戶,業務經理每年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50萬元以上的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除業務經理走訪外,主管市場的分管領導(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總經理)每年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六、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1、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銷售部門、主管市場營銷的分管領導。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安排賬款回收工作。該表由業務員在出門收賬前要再次與財務部門核對其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有誤,不得有損公司形象。

  2、清收賬款由銷售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每到一客戶處,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機游山玩水;款項收回時業務員需整理已收的賬款,并填寫應收賬款回款明細表,若有折扣時需在授權范圍內執行,并書面陳述原因,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及時向財務交納相關款項并銷賬。

  3、業務員收賬時應收取現金或票據,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是否為發票印章。

  4、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貨款。

  5、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6、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 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7、銷售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報來的《賬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分管領導。

  8、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如超過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規定處理:

 。1)超過1~10天時,由經辦人上報部門經理,并電話催收。

 。2)超過11~30天時,由部門經理上報分管領導,派員上門催收,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20%的計獎成績。

  (3)超過31~90天時,并經催收無效的,由分管領導報總經理批準后作個案處理(如提請公司法律顧問考慮通過法院起訴等催收方式),并扣經辦人該票金額50%的計獎成績。

  七、壞賬管理

  1、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三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現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賬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賬的須報經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2、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30%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依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

  3、銷售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賬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

  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賬款應特別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賬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賬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 20%以上的金額。

  4、業務員發現發生壞賬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部門經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并妥為處理以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5、“壞賬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連同賬單或差額票據轉交業務主管處理。

  6、凡發生壞賬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50%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八、應收賬款交接

  1、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1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3、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4、“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管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經監交人簽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管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5、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6、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部門經理認可后,方可發放該移交人員最后任職月份的薪金,未經同意而自行發放由出納人員負責。

  7、業務人員辦理交接時由部門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8、應收賬款交接后1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管人負責接手清收(財務部應與客戶辦理對賬,以確定業務人員手中賬單的真實性)。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管人負責。

  九、本制度由公司制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保證企業最大可能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同時防范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壞賬損失,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稱的應收賬款,包括賒銷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和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主要包括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2章賒銷業務管理

  第3條在貨物銷售業務中,凡客戶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須由經辦銷售業務員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

  第4條銷售經理按照客戶信用限額對賒銷業務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5條應收賬款主管應定期按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應收賬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賬款的回收和結算。

  第6條應收賬款超過信用期限xx日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上報財務經理,并及時通知銷售經理組織銷售業務員聯系客戶清收。

  第7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8條銷售業務員在簽訂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須按照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必須經銷售經理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3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9條應收賬款主管應于每月最后xx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提交給財務經理、銷售經理及營銷總監。

  第10條銷售業務員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的客戶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11條銷售部應嚴格按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門的《應收賬款賬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

  第12條清收賬款由銷售部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銷售業務員在外清收賬款時,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銷售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13條銷售業務員于每日收到貨款后,應于當日填寫收款日報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業財務部。

  第14條銷售業務員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賬款時,非經銷售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賬款。

  第15條銷售業務員收款時對于客戶現場反映的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給予答復,若在權限外需立即匯報銷售經理,并在不超過xx個工作日內給予客戶答復。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賬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分別給予罰款或者開除處分,并限期補正或賠償,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4.代銷其他廠家產品。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

  第4章應收賬款交接

  第17條銷售業務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賬款進行交接。

  第18條凡銷售業務員調崗的,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賬款、庫存產品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移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

  第19條凡銷售業務員離職的,應在××日前向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20條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21條銷售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賬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xx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第22條離職銷售業務員經手的壞賬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23條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業檔案存留一份。

  第24條銷售業務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賬單,遇有疑問或賬目不清時應立即向銷售經理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25條銷售業務員辦交接時由銷售經理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責任。

  第26條應收賬款交接后xx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賬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

  第27條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賬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第5章附則

  第28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財務部。

  第2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6

  1.目的為規范公司的應收賬款管理,進一步加大應收賬款回收力度,保持生產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平衡,提高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提高應收賬款的周轉率,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各相關部門。本辦法明確了參與應收賬款管理活動的相關部門的職權、責任;規定了本公司應收賬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壞賬核銷的管理程序。

  3.定義應收賬款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收取的款項及代墊的運雜費等。

  4.管理組織與職責分工

  4.1財務部

  4.1.1財務部負責銷售與收款等應收款項的結算與記錄,監督管理貨款收。

  4.1.2負責本公司應收賬款的日常管理與控制。

  4.1.2.1按照總公司核定下達的應收賬款合理額度和周轉率監控管理。

  4.1.2.2根據壞賬損失的處理程序核銷處理壞賬損失。

  4.2經營部

  4.2.1負責處理客戶管理,簽訂合同、執行銷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1負責催收貨款、對賬確認債權、取得貨物簽收回執、銷售退回審批。

  4.2.3負責清收二年以上的應收賬款。

  4.3物流部

  負責審核銷售發貨單據是否齊全,按照銷售發貨單據組織發貨,確保庫存賬物相符。

  5.工作內容

  5.1應收賬款的核算

  5.1.1財務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明細賬,及時反映每一客戶應收賬款的發生,余額的增減變動,監督銷售合同的執行情況。

  5.1.2財務部編制應收賬款明細表,并對應收賬款賬齡進行分析,提供給公司領導及經營部,對應收賬款數額過大或超過合同付款期等情況提供預警信息反饋。

  5.1.3經營部在招投標環節應重點考查建設方的資信能力、項目審批手續、資來源渠道、履約能力等,應選擇誠信、合法、有實力的客戶。

  5.1.4經營部按客戶設置應收賬款臺賬,并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詳細記錄應收賬款基礎資料。包括每個客戶的信用度、合同付款期限、每筆業務的合同號、經辦人員、批準人員,發貨方式和日期,發票記錄,回款記錄和對賬、催收記錄。

  5.1.5應收賬款的發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銷售交易情況和貨物所有權交割情況的有效憑證,包括經過授權審批的合同,經過公司授權審批的銷售政策及客戶簽收回執。以上材料應作為銷售貨物、形成應收賬款的原始資料歸檔保存。

  5.1.6發生銷售退回,由經營部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并負責向客戶索取當地主管稅務機構出具的退貨證明,據此證明開具紅字發票。生產部應對客戶退回的貨物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應清點貨物,依據退貨產品評審表辦理退庫。財務部在手續完備的情況下調整應收賬款及相關業務處理。

  5.2應收賬款的催收

  5.2.1經營部銷售業務經辦人員對其經辦的應收賬款全程負責,并對客戶的經營情況、支付能力進行追蹤分析,及時了解客戶資金持有量與調劑程度,保證應收賬款的回收。

  5.2.2經營部銷售業務人員應對應收賬款客戶分類管理,合同期限內的應收賬款應及時提醒客戶按約付款,不能放松監督以防發生新的拖欠。超過履約期的應收賬款,銷售業務人員提交分析說明及清收措施交經營部門領導審閱,并呈報總經理。對于惡意拖欠、信用品質不良的客戶應當從信用清單中除名,并加緊催收。催收無果而金額較大的應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對于超過履約期但以往信用記錄一向正常甚至良好的客戶,爭取在延續、增進相互業務關系中妥善的解決應收賬款拖欠問題,如果逾期的應收賬款金額較大,應在訴訟時效內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5.2.3經營部銷售業務人員工作調動,該銷售業務人員經辦或接管的應收賬款應作為主要內容逐筆進行交接,后任業務人員必須接任應收賬款清欠責任,發生逾期呆賬、壞賬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同時追究前任、后任銷售人員的責任。

  5.2.4對于在制定本辦法前已形成的超過訴訟時效并且原銷售業務經辦人已調離本公司又沒有業務往來的應收賬款,由公司制定專門的清欠辦法進行清收。

  5.3應收賬款的清查

  5.3.1經營部銷售業務人員應定期與客戶對賬,對賬結果可使用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加以確認。詢證函或對賬確認書應由雙方蓋章,并及時交財務部,確保債權明確有效。雙方對賬有問題的,必要時由財務部提供對賬支持,和業務人員共同與客戶對賬。

  5.3.2經營部、財務部應定期(至少每月末)全面清查應收賬款和庫存商品,對已經發貨實現物權轉移的必須及時開具發票,核實確認應收款項。

  5.3.3財務部在清查應收賬款時,相對應的應付款項應當一并清查。對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同一債權人,應由經營部共同說明情況,經經營部領導審批后,由財務部進行賬務抵扣處理,以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數額。

  5.3.4與總公司形成的應收賬款,財務部應定期對賬,編制對賬調節表,并由雙方蓋章確認。

  5.4應收賬款的考核

  5.4.1公司每月對應收賬款回收設定目標指標,對超額完成應收帳款回收目標指標的業務員予以專項獎勵,對未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的業務員,公司將根據實際完成情況,與薪酬水平掛鉤。

  5.4.2應收帳款回收采取“月度下達指標、季度實現懲罰、年度匯總獎勵”的方式進行考核評價。公司運營計劃按月下達應收帳款回收目標指標,按季度進行懲罰,按年度進行獎勵。季度完成情況為當季連續三月完成情況的加權平均數,年度完成情況為當年連續12個月完成情況的加權平均數。

  5.4.3公司對造成壞賬損失的銷售業務人員,追究責任,扣減當月績效工資。

  5.5應收賬款的獎懲標準

  5.5.1應收帳款回收額度達到年度目標指標的100%以上,超額部分按照10‰對經營部予以獎勵。對總公司參與協調回收的工程款,超額部分按照5‰對經營部予以獎勵。

  5.5.2對應收帳款回收低于季度指標的.單位,按照應收帳款回收比例發放經營部副部級以上成員及主管領導月度績效工資,月度應收帳款回收為零的單位,僅發放經營部副部級以上成員及主管領導基本工資。

  5.5.3應收帳款回收以自然年度為考核周期,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扣罰的績效工資部分可予以補發;在一個考核周期內未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扣罰的績效工資部分不予以補發。

  5.6應收賬款的考核程序:

  5.6.1財務部每月6日將上月應收帳款回收指標完成情況及每季度首月6日將上季度應收帳款回收指標完成情況報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小組,經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小組審議后執行。

  5.6.2對應收帳款回收獎勵,由經營部自主分配,經營部接到行政部下發的獎勵通知單后,制作分配單,經主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批示后,上報行政部備案。嚴禁不經備案私自分配使用,對違反規定的公司有權收回獎勵。

  5.6.3對未完成應收帳款回收指標的單位,行政部依據“經濟責任制考核小組”審議后的處理意見,執行薪酬浮動。

  5.7應收賬款管理費用

  5.7.1在管理和追索逾期應收款項過程中發生的勞務費用、訴訟費用,作為當期費用計入損益,不得掛賬。

  5.7.2為了減少壞賬損失而與債務人簽訂協議按一定比例折扣收回的,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折扣部分作為損失處理。

  5.8壞賬核銷管理程序

  5.8.1壞賬損失確認原則

  5.8.1.1債務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撤銷的,應當取得破產宣告、注銷工商登記或吊銷執照的證明或者政府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等有關資料,在扣除以債務人清算財產清償的部分后,對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

  5.8.1.2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且沒有繼承人的應收款項,應當在取得相關法律文件后,作為壞賬損失;

  5.8.1.3涉訴的應收款項,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裁定其訴訟的,或者雖然勝訴但因無法執行被裁定終止執行的,作為壞賬損失;

  5.8.1.4逾期3年的應收款項,具有企業依法催收磋商記錄,并且能夠確認3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在扣除應付該債務人的各種款項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后的余額,作為壞賬損失;

  5.8.2壞賬損失應依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經審批后處理。

  5.8.3壞賬損失企業內部處理程序

  5.8.3.1經營部提出壞賬核銷申請,闡明壞賬損失的原因和事實,提供企業內部證明材料和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

  5.8.3.2執行總公司應收賬款管理辦法有關內容規定,財務部根據核銷申請經核實后,出具具體意見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審定。

  5.8.3.3涉及訴訟的壞賬損失,由企業委托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5.8.3.4總公司內部單位相互拖欠的款項,債權人核銷債權應當與債務人核銷債務同等金額、同一時間進行,并簽定書面協議,互相提供內部處理債權或債務的財務資料。

  5.8.4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形成的壞賬損失,實行賬銷案存,繼續保留追索權,由業務部門或單位內部清欠部門追索。

  6.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之前與此辦法沖突的文件,以此文件為準。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銷售公司的產品,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帳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財務部們負責數據傳遞和信息反饋,業務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財務部們和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發出產品賒銷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銷貨款、預付購貨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資料。

  第二章: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業務部門完成,公司業務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業務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業務部,業務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職責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潛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市場產品銷售的業務人員對客戶的訪問收集來的;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市場區域、銷售潛力、發展潛力、經營觀念、經營方向、經營政策、經營特點等;

  c、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銷售活動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d、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狀況;

  第五條: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分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六條: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負責各區域、片的業務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兩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到達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到達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業務經理匯總建檔。

  第七條: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業務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狀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業務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負責各市場區域的業務主管、業務經理、財務經理、在總經理(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的主持下成立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按季(或年)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

  第九條:“市場管理委員會”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潛力在業務人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每個客戶能夠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狀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狀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是否有對外帶給擔;蛘吒渌髽I之間是否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務必經“市場管理委員會”構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第十一條: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市場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狀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第三章:產品銷售賒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在市場開拓和產品銷售中,凡利用信用額度賒銷的,務必由經辦業務員先填寫賒銷的“開據發票申請單”,注明賒銷期限,由分管負責人嚴格按照預先每個客戶評定的信用限額內簽批后,財務部門方可開票,倉庫管理部門方可憑單辦理發貨手續;

  第十三條:財務部門內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十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狀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超過信用期限10內仍未回款的,應及時告知財務經理,并及時匯總通知業務部門負責人立即聯系客戶清收。

  第十四條:凡前次賒銷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狀況下客戶能帶給可靠的資金擔保外,一律不再發貨和賒銷。

  第十五條:業務員在簽定合同和組織發貨時,都務必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銷售方式,所有簽發賒銷的銷售合同都務必經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發出。

  第十六條:對客戶應定期、不定期走訪;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

  第四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應于每月后5日前帶給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帳齡明細表〉,提交給業務部門、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由相關業務人員核對無誤后報經業務主管及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批準進行賬款回收工作。該表由業務員在出門收帳前核對其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不得有損公司形象;

  第十八條:業務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們報來的〈帳齡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狀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主管副總經理。

  第十九條:業務人員在與客戶簽定合同或的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單次銷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如超過信用期限者,按以下規定處理:

  超過1-10天時,由經辦人上報部門負責人,并電話催收;

  超過11-30天時,由部門經理上報主管副總經理,派員上門催收,并由業務部門對經辦人給予相應懲罰;

  超過61-90天時,并經催收無效的,由業務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作個案處理(如提請公司法律顧問思考透過法院起訴等催收方式),并由業務部門對經辦人給予相應懲罰;

  第二十條:業務員在外出收帳前要仔細核對客戶欠款的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數據差錯,有損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預先安排好路線經業務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項收回時業務員需整理已收的帳款,并填寫應收帳款回款明細表,若有折扣時需在授權范圍內執行,并書面陳述原因,由業務經理簽字后及時向財務交納相關款項并銷帳。

  第二十一條:清收帳款由業務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回到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帳款,每到一客戶,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任何人不得借機游山玩水。

  第二十二條:業務員收帳時應收取票據,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名稱是否為發票印章名稱一致。

  第二十三條: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帳款時非經業務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帳款;

  第二十四條: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價格、交貨期限、質量、運輸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主管,并在不超過3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如屬價格調整,回公司應立即填寫價格調整表告知相關部門并在相關資料中做好記錄;

  第二十五條:業務人員在銷售產品和清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發現,一律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退貨不報或積壓退貨。

  2、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3、轉售不依規定或轉售圖利。

  第五章: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業務人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季度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F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推薦應采取的措施,或視狀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來源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業務人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狀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以上的金額。(注:疏于訪問意謂未依公司規定的次數,按期訪問客戶者。)

  第二十八條:業務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狀況,業務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帳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帳款應個性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推薦,否則此類帳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構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以上的金額。

  第二十九條:業務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狀況下,再次向該客戶發貨。否則相關損失由業務員負責全額賠償。

  第三十條:“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號碼、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電話號碼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主管銷售經理核準,報送總經理審批,轉送財務部以做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職責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第六章: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二條:業務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務必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凡業務人員調崗,務必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職責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職責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職責。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職責;

  第三十三條:業務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第三十四條:離職業務員經手的壞帳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三十五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資料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監交人簽字后,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六條:業務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職責;

  第三十七條: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主管認可后,方可發放該移交人員最后任職月份的薪金,未經主管同意而自行發放由出納人員負責;

  第三十八條:業務人員辦交接時由業務主管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刑事職責;

  第三十九條:應收帳款交接后一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帳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財務部應隨時對客戶辦理通訊或實地對帳,以確定業務人員手中帳單的真實性。);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帳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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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完善的信用評估體系:引入專業的信用評估工具,定期更新客戶信用檔案,根據評估結果調整信用政策。

  2、制定標準化銷售合同:明確支付條件、違約責任,確保合同條款的.公正公平。

  3、實施自動化賬款跟蹤:利用信息技術實現賬款動態管理,自動提醒賬期到期,減少人為疏漏。

  4、設立專門的催收部門:培訓專業催收人員,制定個性化的催收策略,兼顧效率與客戶關系。

  5、定期審計與改進:對管理制度進行定期審計,發現漏洞及時改進,保持制度的適應性和有效性。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基石,通過不斷優化和完善,可以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只有將每一個環節都落實到位,才能充分發揮其在企業運營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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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減少壞賬損失,防范財務危機;為了避免工作人員面臨道德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信用、財務、會員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管理應收賬款。

  第三條 信用、財務、會員服務中心等部門應按分工明確、責權對應、責任清楚。

  第四條 本制度所稱應收賬款是指協會因授權等發生的應收款項,其涵義與會計準則中應收賬款科目相同。

  第二章 應收賬款限額管理

  第五條 財務部根據協會資金運用和需求情況,確定費用緩交的限額(即:應收賬款的總規模)。

  第六條 財務部在每年 12月28日之前將下年《應收賬款限額表》,送達給信用管理部。

  第七條 如有必要,財務部可以同時確定季限額或月限額,作為信用管理部確定長期賒銷合同的依據。

  第八條 財務部制定的限額送達后,確實需要調整的,應在信用管理部對外賒銷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須經總裁批準。

  第三章 費用緩交管理

  第九條 會員服務中心等接到客戶的.緩交費用申請后,將相關資料轉給信用管理部。由信用管理部負責確定賒銷額度的審批。

  第十條 除非有特別情況,協會不批準會員或其他相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費用緩交申請。

  緩交申請書中應承諾交費時限和 CS條款。

  對于經濟確實困難的社會人士、對于貸款上學的大學生提出的信用資格考試及相關費用的緩交申請,無論是否超過了財務部的應收賬款限額,信用管理部均應批準緩交申請。

  緩交批準后,應為申請者建立信用檔案,記入《應收賬款管理臺賬》,跟蹤記錄、監控該單位的信用情況。發現不正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調整賒銷額度。

  第十一條 信用管理部批準的賒銷額度不得超過財務部門確定的應收賬款限額。

  第四章 商賬催收

  第十二條 會員服務中心等負責應收賬款未到期時的提示付款和逾期 15日內的欠款催收,并制作催收記錄,催收未果的應收賬款應當連同催收記錄立即移交給信用部門負責。

  第五章 本制度的評價、完善與反饋

  第十三條 制度的定期評價。每年于 9月1日之前,對本制度進行評價,評價的內容是:本制度的作用與意義,本制度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然后根據評價的結果,完善本制度。

  第十四條 制度的不定期評價。協會內每一位員工和每一個部門均有權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議,建議應當詳細說明完善的理由、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議一般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口頭形式,采用口頭形式的,信用管理部應根據口述內容制作書面的建議書。信用管理部接到制度修訂建議后,立即向總裁匯報,由總裁決定是否修訂或召開專門會議討論修訂建議。

  第十五條 制度評價后,如需要完善,填寫《文件更改申請表》,經原批準人或其繼任者批準后執行文件更改。

  第六章 責任追究與獎懲措施

  第十六條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工作人員,將根據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降職、辭退處分,性質與情節嚴重的,將記入違規人員的個人信用檔案,或者進行公開投訴或永久曝光。

  第七章 記錄

  第十七條 本制度使用的記錄有:通用記錄《制度評價、完善與反饋表》、《信用監督體系獎懲情況表》、《文件更改申請表》格式見文件管理制度;專有記錄《應收賬款限額表》、《應收賬款管理臺賬》,文書格式見附件。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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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公司的應收賬款管理,提高資金周轉率,降低風險損失機率,確保應收賬款及時收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對產品的銷售及回款的全過程進行嚴格管理。既要保證公司產品及時的銷售又要保證銷貨款及時回籠,以保障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轉。

  第三條應收賬款管理基本原則

  1、本公司實行業務人員“銷售收款全程負責”的考核辦法,即每個業務員除了要完成自身的銷售任務外,必須確保銷售貨款的及時、安全回籠。

  2、銷售業務原則上實行“現款交易”方式,但不排除根據市場需求、客戶資信狀況許可發生的“賒銷”業務。賒銷業務必須遵循銷售部門調查申報、主管經理審批授權、經辦責任人全程負責的原則。

  3、允許賒銷的客戶應當每月由有關銷售人員在充分調查客戶的資信狀況及本公司產品的市場適銷程度后,提出“賒銷授信限額建議”,并向公司提供擔保人或擔保物,經銷售部門審核后報送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辦理賒銷業務。

  4、 “賒銷授信限額”包括已開票結算的應收賬款及尚未開票結算的發出產品。

  第四條應收賬款管理的主管部門為財務部和銷售部。財務部應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把關,充分發揮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銷售部應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以確保公司制定的銷售指標順利完成。

  第五條本文中“應收賬款”主要是指銷售純堿及銷售過程中相應的運輸等費用所形成的應收債權。

  第二章信用管理

  第六條客戶信息收集,包括信用狀況、資產狀況、財務狀況、經營能力等,要全面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調查客戶的經營情況,了解其償債能力。

  第七條客戶資信檔案的建立與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加強銷售合同的審查。銷售合同的簽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在簽訂書面的經濟合同時,一忌條款欠缺,約定不清;二忌主體不明,難以履行。三忌隨意變更,擅自解除;四忌超過時效,喪失權利。

  第八條客戶信用分析管理,即對客戶信用進行客觀公正分析,并據此確定賒銷金額和期限,選擇合適交易結算方式。在企業與客戶簽約時,應注意選擇可靠的、合理的、較為保險的結算方式。對于盈利能力較強、資信程度較好的客戶,可適當放寬政策,采取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結算方式,給予一定的滾動額度延長回款周期;而對于盈利能力較弱、資信程度較差的客戶,則應選擇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等結算方式并要求先款后貨。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條建立賒銷審批制度,強化管理,保證賒銷符合企業的銷售政策,并經授權批準。主要是對客戶的賒銷額度和期限的控制。賦予不同級別的人員不同金額的審批權限,各經辦人員只能在權限內辦理審批,超過限額的須請示上一級批準。落實責任制,各經辦人員的業務應自己負責,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同時要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原因延長應收賬款的賬齡。簽訂合同時,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權,明確當事人簽約資格,條款確切、具體、詳盡、協調統一等,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條建立內部稽查制度,確保發票上載明的價格、數量以及付款條件與賒銷通知單、訂單(合同)一致。

  第十一條嚴格執行壞賬核銷審批程序,發生的壞帳要取得充分確鑿的證據如破產清算書、工商注銷證明、死亡證明書等,經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員的審批,作壞帳處理。

  第十二條定期編報賬齡分析表,對到期應收的賬款及時催收。每月財務部編制應收賬款余額表下發銷售部各科以便銷售部門安排收款。每半年編制一次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

  第十三條適當的職責分離,可以形成內部牽制,達到控制的目的。財務部與銷售部每月底對當月發貨及回款情況逐戶予以核對,對公司所批允許滾動的客戶以外的未回款戶責成相關責任人定期收回。未完成的給與相應處罰。

  第十四條每年末與客戶聯系核對一次賬目。對兩年以上未發生業務也未核對帳目的客戶責成相關業務人員到客戶所在地走訪及時掌握客戶動態信息一方面防止債權丟失同時也能根據客戶現狀及時做出反應采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對保全債權的業務人員給與獎勵,對丟失債權的責任人給與相應處罰。

  第十五條設定最高賒銷額(具體客戶以當月發生額為限)和最長賒銷期預警指標(內銷一個月外銷兩個月),對超過預警指標的客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六條加強銷售業務人員管理,實行風險金制度。逐級管理責任到人,對銷售業務人員實行責任終身制,無論是否在崗對自己所操作的業務都有義務負責催收貨款。

  第四章收賬管理

  為了避免或減少壞賬損失,提高收款的效率:

  第十七條建立客戶檔案銷售部對較大客戶尤其是賒銷客戶一定要取得詳細資料建立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并實行動態管理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第十八條設立專門負責催討欠款的責任中心設立清欠科對時間較長又無業務往來的陳欠貨款專門負責清收。每月公司制定清收指標責成相關人員按時完成。指標完成情況與業務人員工資獎金直接掛鉤,對完不成任務的給與處罰。

  第十九條財務部門協同銷售部要定期向賒銷客戶寄送對賬單,做到隨時發現問題隨時解決。對未超過期限的賒銷客戶,主要是獲得經雙方經辦人確認無誤并簽章的對賬單,作為雙方對賬的原始依據;對即將到期的應收賬款,要提早幾天提醒,以方便對方支付準備;對超過期限的賒銷客戶,要發出對賬單、分發催款通知書。

  第二十條定期實地催債和對賬,及時發現客戶在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一條必要時應同意客戶債務重整的請求,以防止損失繼續擴大。

  第二十二條如果上述措施都不能奏效,則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動,付諸仲裁和訴訟,維護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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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戶信用拓展市場以利于公司營銷,同時又要以最小的壞帳損失代價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防范經營風險;并盡可能的縮短應收帳款占用資金的時間,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應收帳款,包括發出簽單賒銷所產生的應收帳款和公司經營中發生的各類債權。具體有應收銷貨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三條:應收帳款的管理部門為公司的財務部門和營銷部門,財務部門負責數據傳遞、信息反饋、合同的審核歸檔和應收款的呆壞賬清理;營銷部門負責客戶的聯系和款項催收、客戶信用額度的確定。

  第二章:客戶資信管理制度

  第四條:信息管理基礎工作的建立由營銷部門完成,公司營銷部應在收集整理的基礎上建立以下幾個方面的客戶信息檔案一式兩份,由銷售經理復核簽字后一份保存于財務部,一份保存于營銷部,營銷經理為該檔案的最終責任人,客戶信息檔案包括:

  A、客戶基礎資料:即有關客戶最基本的原始資料,包括客戶的名稱、地址、電話、業務聯系人、財務負責人、經營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們的個人性格、興趣、愛好、家庭、學歷、年齡、能力、經歷背景,與本公司交往的時間,業務種類等。這些資料是客戶管理的起點和基礎,由負責該客戶的營銷員對客戶的訪問、調查收集

  B、客戶特征:主要包括單位性質、資金情況、口碑、銷售能力、發展潛力等;

  C、業務狀況:包括客戶的銷售實績、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地位、與競爭者的關系及于本公司的業務關系和合作情況;

  D、交易現狀:主要包括客戶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客戶公司的戰略、未來的展望及客戶公司的市場形象、聲譽、財務狀況、信用狀況等。

  第五條:客戶的基礎信息資料由營銷員負責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數在兩次以上,且單次交易額達到0.1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均為資料收集的范圍,時間期限為達到上述交易額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內完成并交營銷經理匯總建檔。

  第六條:客戶的信息資料為公司的重要檔案,所有經管人員須妥慎保管,確保不得遺失,如因公司部份崗位人員的調整和離職,該資料的移交作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資料交接不清的,不予辦理離崗、離職手續。

  第七條:客戶的信息資料應根據營銷員與相關客戶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況,隨時匯總整理后交營銷經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補充。

  第八條:實行對客戶資信額度的定期確定制,成立由在總經理的主持下成立由副總經理、各店店總、財務經理、營銷經理組成的公司資信管理工作小組,按季度對客戶的資信額度、信用期限進行一次確定,并維護到系統中去。

  第九條:“資信管理工作小組”對市場客戶的資信狀況和銷售能力在營銷員跟蹤調查、記錄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調查、研究,確定每個客戶可以享有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建立《信用額度、期限表》,由營銷部門和財務部門各備存一份。

  第十條;初期信用額度的確定應遵循保守原則,根據過去與該客戶的交往情況(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凈資產情況(經濟實力如何),以及其有沒有對外提供擔;蛘吒渌髽I之間有沒有法律上的債務關系(潛在或有負債)等因素。凡初次賒銷信用的新客戶信用度通常確定在正常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的50%,如新客戶確實資信狀況良好,須提高信用額度和延長信用期限的必須經“資信管理工作小組”形成一致意見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第十一條:客戶的信用額度和信用期限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復核和調整,公司資信管理工作小組應根據反饋的有關客戶的經營狀況、付款情況隨時予以跟蹤調整。

  第三章:掛賬、簽單的管理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及擔保

  1、新簽單掛賬客戶(一般控制在回款期限3個月內),由經辦營銷員報請營銷經理同意第一時間交資信管理工作小組審核、總經理批準后與客戶簽訂書面合同及簽字樣板。簽訂的合同及簽字樣板(詳見附表);簽單掛賬協議及簽字樣板經營銷、財務審核無誤后財務部填寫簽單、掛賬通知單(詳見附表),各經營店方可憑單辦理簽單、掛賬手續

  2、超過信用限額或回款期限的,由經辦營銷員填寫《簽單掛賬延期審批表》(詳見附表)營銷經理簽字,經資信管理工作小組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3、未簽訂合同的,必須有店內中層以上人員擔保,具備資格的擔保人員填寫《客戶簽單、掛賬擔保書》經資信管理工作小組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否則一律不予簽單。

  第十三條:營銷員負責每日各自客戶簽單核對,各店店總負責本店每日所有簽單客戶的審核、審查。如有漏簽、代簽、冒簽、掛賬不清時,第一時間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財務部門內主管應收帳款的會計每十天對照《信用額度期限表》核對一次債權性應收帳款的回款和結算情況,嚴格監督每筆帳款的回收和結算。及時把應收回來的賬款和開出發票的錄入系統。營銷部要隨時檢查信用的底數,便于及時和營銷員溝通,預防因為其他原因導致正常業務開展不順。

  第十五條:凡前次簽單未在約定時間結算的,除特殊情況下客戶能提供可靠的資金擔保和店內中層以上人員提供擔保外,一律不再允許簽單掛賬。

  第十六條:業務員在簽定合同時,必須參考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來決定簽單金額、期限、方式等。

  第十七條:對信用額度在5萬元以上或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客戶,營銷經理每月應不少于走訪一次;信用額度在10萬以上或信用期限在3個月以上的,除營銷經理走訪外,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在有可能的情況下總經理)每月必須走訪一次以上。在客戶走訪中,應重新評估客戶信用等級的合理性和結合客戶的經營狀況、交易狀況及時調整信用等級,并根據管理要求填寫“客戶滿意度調查表”。

  第四章:應收賬款監控制度

  第十八條:財務部門應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當月尚未收款的〈應收賬款明細表〉,提交給總經理、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和營銷部。營銷部門應于月后2日前上報本月應收賬款分析及客戶檔案、客戶考勤、客戶拜訪、新增客戶、流失客戶等資料。

  第十九條:營銷部門應嚴格對照〈信用額度表〉和財務部們報來的〈明細表〉,及時核對、跟蹤賒銷客戶的回款情況,對未按期結算回款的客戶及時聯絡和反饋信息給主管副總經理。

  第二十條:營銷員在與客戶簽定合同或的協議書時,應按照《信用額度表》中對應客戶的信用額度和期限約定簽單金額和結算期限,并在期限內負責經手相關賬款的催收和聯絡。

  第二十一條:營銷員在外出收帳前要仔細核對客戶欠款的正確性,不可到客戶處才發現數據差錯,有損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預先經業務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項收回時營銷員需整理已收的帳款,并填寫應收帳款回款明細表,

  第二十二條:清收帳款由營銷部門統一安排路線和客戶,并確定返回時間,業務員在外清收帳款,每到一客戶,無論是否清結完畢,均需隨時向業務經理電話匯報工作進度和行程。

  第二十三條:營銷員收帳時應收取應盡量采用電匯方式,電匯到公司制定賬戶,若收取銀行票據時應注意開票日期、票據抬頭、印章及其金額是否正確無誤,如不符時應及時聯系退票并重新辦理。若收匯票時需客戶背面簽名,并查詢銀行確認匯票的真偽性;如為匯票背書時要注意背書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書時背書印章是否與匯票抬頭一致,背書印章是否為發票印章。

  第二十四條:收取的匯票金額大于應收帳款時未經總經理同意,現場不得以現金找還客戶,而應作為暫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帳款;

  第二十五條:屬于固定給予優惠折讓的客戶,各店營銷人員上報《客戶優惠、折讓申請表》,經公司批準,交公司財務部,未經公司批準擅自給予折讓者,罰款100元,并承擔全部損失。收款時客戶現場反映折讓、回款期限、菜品質量、服務等問題,在業務權限內時可立即同意,若在權限外時需立即匯報店總或總經理,并在不超過1個工作日內給客戶以答復。

  第二十六條:營銷員在客戶消費和清收帳款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經 發現,分別給于罰款或者予以開除,并限期補正或賠償,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

  1、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

  2、退單不報或積壓退單;

  3、不依規定圖利;

  4、對外透露企業關鍵經營信息;

  5、截留,挪用,坐支貨款不及時上繳的;

  6、收取現金改換承兌匯票的;

  第五章:壞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營銷員全權負責對自己經手賒銷業務的賬款回收,為此,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客戶進行訪問(電話或上門訪問,每月不得少于兩次),訪問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F象,應自發現問題之日起1日內填寫“問題客戶報告單”,并建議應采取的措施,或視情況填寫“壞帳申請書”呈請批準,由業務主管審查后提出處理意見,凡確定為壞帳的須報經主管市場的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按相關財務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營銷員因疏于訪問,未能及時掌握客戶的情況變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損失時,營銷員應負責賠償該項損失

  第二十九條:營銷部門應全盤掌握公司全體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來往情況,營銷人員對于所有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由各個經辦人將未收款的理由,詳細陳述于帳齡分析表的備注欄上,以供公司參考,對大額的逾期應收帳款應特別書面說明,并提出清收建議,否則此類帳款將來因故無法收回形成呆帳時,業務人員應負責賠償20%以上的金額。

  第三十條:營銷員發現發生壞帳的可能性時應爭取時效速報業務主管,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如客戶有其他財產可供作抵價時,征得客戶同意立即協商抵價物價值,妥為處理避免更大損失發生。但不得在沒有擔保的情況下,再次允許該客戶簽單掛賬。否則相關損失由營銷員負責全額賠償。

  第三十一條:“壞帳申請書”填寫一式三份,有關客戶的名稱、簽單人姓名、欠款金額、聯系方式、單位負責人姓名、營業地址等,均應一一填寫清楚,并將申請理由的事實,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簡明扼要的敘述,經營銷經理、店總批準后,連同帳單或差額票據轉交公司財務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二條:凡發生壞帳的,應查明原因,如屬業務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于當月份計算業務人員銷售成績時,應按壞賬金額的20%先予扣減業務員的業務提成。

  第六章:應收賬款交接制度

  第三十三條:營銷人員崗位調換、離職,必須對經手的應收帳款進行交接,監交人為所屬上級領導,凡營銷人員調崗,必須先辦理包括應收帳款、客戶資料等在內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離崗,交接不清的,責任由交者負責,交接清楚后,責任由接替者負責;凡離職的,應在30日向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辦理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者其薪資和離職補貼不予發放,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離職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單上批示的生效日期為準,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離職時,仍將依照法律程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營銷員提出離職后須把經手的應收帳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的承諾擔保,若在一個月內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戶付款承諾擔保的就不予辦理離職。

  第三十五條:離職營銷員經手的壞帳理賠事宜如已取得客戶的書面確認,則不影響離職手續的辦理,其追訴工作由接替人員接辦。理賠不因經手人的離職而無效。

  第三十六條:“離職移交清單”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對內容無誤后雙方簽字,并監交人簽字后,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公司檔案存留一份;

  第三十七條:營銷人員接交時,應與客戶核對帳單,遇有疑問或帳目不清時應立即向主管反映,未立即呈報,有意代為隱瞞者應與離職人員同負全部責任;

  第三十八條:公司各級人員移交時,應與完成移交手續并經主管認可后,方可辦理相關的離職、調動手續

  第三十九條:營銷人員辦交接時由業務主管監督;移交時發現有貪污公款、短缺物品、現金、票據或其他憑證者,除限期賠還外,情節重大時依法追訴民、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應收帳款交接后一個月內應全部逐一核對,無異議的帳款由接交人負責接手清收,(營銷部應隨意對客戶辦理通訊或實地對帳,以確定營銷人員手中帳單的真實性。); 交接前應核對全部賬目報表,有關交接項目概以交接清單為準,交接清單若經交、接、監三方簽署蓋章即視為完成交接,日后若發現帳目不符時由接交人負責。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2

  1、建立嚴格的信用評估體系:運用數據分析工具,結合歷史交易記錄,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設定信用額度。

  2、規范銷售合同:明確規定支付條件,避免因條款模糊導致的糾紛。

  3、實施自動化追蹤系統:利用erp等系統自動監控賬款狀態,及時發出賬單和催收通知。

  4、定制化催收策略:針對不同類型的'客戶,采取不同的催收策略,如電話提醒、書面通知、律師函等。

  5、設立壞賬準備金制度:根據歷史數據定期計提壞賬準備,真實反映財務狀況。

  6、強化內部審計:定期進行內部審計,檢查應收賬款管理的執行情況,防止欺詐和疏漏。

  在實際操作中,企業需靈活調整策略,根據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進行優化,以實現應收賬款管理的最大效益。培訓員工理解和執行這些政策,確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地。通過這些措施,企業可以更好地控制風險,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為企業的穩健經營打下堅實基礎。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確保xx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利益,保證公司現金流,減少問題賬款、壞賬損失,增加有效銷售,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釋義

  本辦法所指“應收賬款”指公司因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

  第三條 應收賬款的確認

  在收入實現時,確認應收賬款。

  第四條 應收賬款的計價

  應收賬款原則上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價入賬。

  應收賬款計價時要受到公司所給予客戶的信用政策的影響,公司營銷中心應在合同簽定時及時將對客戶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計劃財務部,以便于計劃財務部準確計算應收賬款。

  第二章 應收賬款管理中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 公司應收賬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質的部門承擔不同的職責。

  第六條 公司計劃財務部

  (一)負責應收賬款的核算和監控;

 。ǘ┴撠煈召~款、壞賬準備金的定期分析與通報;

  (三)負責壞賬處理的財務操作;

  (四)負責制作、發布賬務報表,與客戶對賬,為催收提供賬務數據確認等支持工作;

  (五)監控、協調和支持催收工作;

 。┴撠焼栴}賬款案件的訴訟工作。

  第七條 營銷中心

 。ㄒ唬┴撠熃M織各中心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確定客戶等級,制定不同等級客戶的信用限額標準;

 。ǘ┴撠煿竞贤铐椈厥、應收賬款催收;

 。ㄈ⿲φ蘸贤鶕媱澵攧詹克鶄鬟f的信息對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還“往來賬款確認單”的客戶凍結其訂單或停止對其發貨;

 。ㄋ模﹨f助公司問題賬款訴訟案資料的收集、問題的解決。

  第八條 業務員

  (一)負責即時向本中心反饋客戶的重大經營信息,更新對客戶的信用政策;

  (二)負責所轄客戶的合同款項回收、應收賬款催收工作;

 。ㄈ⿲τ谟馄 天的應收賬款及時將信息反饋至公司計劃財務部、營銷中心;

 。ㄋ模﹨f助所轄客戶問題賬款訴訟案件的處理工作。

  第三章 客戶信用政策制定

  第九條 公司營銷中心負責進行客戶信用調查,并隨時偵察客戶信用的變化(可利用機會通過A客戶調查B客戶的信用情況),建立和維護公司市場信息庫;根據調查結果組織客戶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的制定和評審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條 信用限額是指公司可賒銷某客戶的最高限額,即指客戶的未到期商業承兌票據及應收賬款和按合同應回款未回款的金額總和的最高極限。任何客戶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過信用限額,否則應由業務員、營銷總監、會計人員負責。

  第十一條 在公司營銷中心組織下對現有客戶建立“客戶信用卡” 。每半年營銷中心依照過去半年內的銷售業績及信用的判斷,會同計劃財務部確定客戶信用等級,擬定其信用限額(若有設立抵押的客戶,以其抵押標的擔保值為信用限額),經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審批后,遞至計劃財務部會計人員備案。

  第十二條 營銷總監、常務副總、總經理可視客戶的臨時變化,在授權范圍內調整對各客戶的信用限額。

  第十三條 為適應市場,并配合客戶的營業消長,實際運作中業務員可臨時提出申請調整客戶信用限額,經營銷總監確認、總經理或常務副總審批后,可對該客戶調整信用限額。

  第十四條 對于新客戶,在合同評審時由營銷中心、計劃財務部綜合考慮客戶基本情況、合同成本及風險情況,確定該客戶信用等級,擬訂其信用限額。

  第十五條 未經營銷總監審批,而出現的由于沒有核定信用限額或超過信用限額的銷售而導致的呆賬,其無信用限額的交易金額,由業務員承擔責任。

  第四章 應收賬款管理和催收

  第十六條 計劃財務部應認真登記客戶往來賬,按照應收單位、部門或個人分別核算,及時核對、協助催收應收款項。每月向營銷中心發布“應收賬款統計月報”。

  第十七條 所有應收款項均按賬齡基準記存。公司負責應收款項的財務人員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賬項(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編制賬齡賬目分析,交財務總監審核。定期向營銷中心發布上個月的應收賬齡分析表。

  第十八條 公司負責應收款項的財務人員應經常與客戶保持聯系,每年向客戶發送、回收“往來賬款確認單”,并向營銷中心通報回收情況統計。

  第十九條 公司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應遵循“誰經辦,誰負責,及時清理”的原則。計劃財務部定期提供應收賬款回款情況指標,用于對業務部門的考核。

  第二十條 營銷中心負責對所負責款項的及時催收,保證合同款項按時到帳。

  第二十一條 逾期前的.催收

  跟單員每月月末統計下月付款客戶名單及合同情況,發送至營銷總監及各業務員處,由業務員對所負責的客戶提前 天進行付款書面提示,提示其制訂付款計劃并按時付款。到付款日業務員要確認客戶是否按時付款,如不能按時付款要督促其 天內給出付款計劃。

  第二十二條 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ㄒ唬┯馄10天

  1. 各業務員負責催收,并及時向營銷總監匯報客戶逾期原因、客戶還款計劃等;

  2. 營銷總監視情況組織有關人員協助業務員催收款項;

  3. 對于逾期或未逾期的應收賬款,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該筆賬款視為“問題賬款”,計劃財務部應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時提起訴訟或進行報案。

 。1)客戶信用情況嚴重惡化;

 。2)客戶惡意變更營業場所;

 。3)客戶法定代表人攜款潛逃;

  (4)客戶采用詐欺手段(假電匯等)騙取貨物,而后未能將貨款匯出形成逾期賬款的;

 。5)客戶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導致我公司產生壞賬的其他情況。

 。ǘ┯馄30天

  各業務員將客戶逾期情況通知營銷總監及常務副總,由營銷中心、常務副總協助催收。

 。ㄈ┯馄45天以上

  該賬款視為“問題賬款”(具體見第五章),在與客戶協商解決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訴訟。

  第二十三條 對于某一客戶累計逾期一定金額的催收

  1. 某一客戶累計逾期80萬元以下的,由業務員直接催收;

  2. 某一客戶累計逾期在8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下,營銷總監作為催收工作的總負責人。負責指揮、協調催收工作,調動有關資源,促進催收工作的進行。必要時,總負責人應直接與客戶商談、催收。

  3. 某一客戶累計逾期超過100萬元,應建立催收臨時小組?偨浝砘虺崭笨傋鳛榭傌撠熑,營銷總監、業務員等有關人員作為小組成員,協助總負責人的工作?傌撠熑素撠熤笓]、協調催收工作,調動有關資源,促進催收工作的進行。必要時,總負責人應直接與客戶商談、催收。

  第二十四條 對因質量、我方進度或其他糾紛導致客戶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紙品中心須出具申請報告,確定明確的處理辦法和處理期限,由常務副總/總經理審批后,發送至營銷中心繼續執行合同或對該客戶發貨。

  第五章 問題賬款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的“問題賬款”,是指本公司業務員于銷售產品(業務運作)過程中所發生被騙、收回票據無法如期兌現或部分貨款未能如期收回超過45天等情況的案件。

  第二十六條 因銷售產品(業務運作)而發生的應收賬款,代理業務自發票開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業務自發票開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沒有按公司規定辦理銷貨退回,視同“問題賬款”。但情況特殊,經公司總經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條 各業務員負責收回全部貨款。發生“問題賬款”時,應收賬款回收部門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 發生“問題賬款”時,營銷中心和業務員進行相應的考核;

  2. 考核結果直接影響業務員的績效工資和銷售提成。

  第二十八條 “問題賬款”發生后,業務員應于7日內,據實填寫“問題賬款報告”,并附有關證據、資料等,由營銷總監查證并簽署意見后,遞交至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處理。

  第二十九條 由業務員組織填寫“問題賬款報告”;举Y料欄,由計劃財務部會計人員填寫;經過情況、處理意見及附件明細等欄,由業務員填寫。

  第三十條 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應于收到“問題賬款報告”后2個工作日內,與業務員及營銷總監協商,了解情況后擬訂處理辦法,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批示后,協助業務員處理。

  第三十一條 業務員填寫“問題賬款報告”時,應注意:

  (一)務必親自據實填寫,不得遺漏;

 。ǘ┌l生原因欄應簡要注明發生原因;

  (三)經過情況欄應從與客戶接洽時,依時間的先后,逐一寫明至填報日期止的所有經過情況。本欄空白若不夠填寫,可另加白紙填寫;

  (四)處理意見欄供經辦人自己表明賠償意見,如有需部門協助者,需在本欄內填明。

  第三十二條 未按以上規定填寫“問題賬款報告”者,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應退回業務員,請其于收到原報告的3天內重新填寫提出 。

  第三十三條 “問題賬款”處理期間,業務員及營銷總監應與相關部門充分合作。對于計劃財務部或其他有關部門提出的配合查證等要求,該營銷中心有關人員不得拒絕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條 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該部門處理的“問題賬款”,自該“問題賬款”發生之日起30天內,尚未能處理完畢(指出現階段性結果),應報告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

  第三十五條 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對“問題賬款”的受理,以“問題賬款報告”的收受為依據,如情況緊急時,應由業務員先以口頭提請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處理,但業務員應于次日補具報告。

  第三十六條 業務員未據實填寫報告書,以致妨礙“問題賬款”的處理,計劃財務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可視情節輕重報請公司懲處。

  第六章 壞賬處理

  第三十七條 壞賬是指公司無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極小的應收賬款。

  第三十八條 壞賬的確認

 。ㄒ唬﹤鶆諉挝黄飘a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償后,無法收回的應收款;

  (二)債務人死亡,無遺產或遺產不足清償,無法收回的應收款;

 。ㄈ﹤鶆杖擞馄谌晡绰男袃攤x務,現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

  第三十九條 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提取壞賬準備:

 。ㄒ唬┊斈臧l生的應收款項,以及未到期的應收款項;

 。ǘ┯媱潓湛铐椷M行債務重組,或以其他方式進行重組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ㄋ模┢渌延馄冢珶o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第四十條 公司按照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

  第四十一條 計劃財務部按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壞賬準備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沖減公司當年利潤,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為:

  應收賬款賬齡 比例(%)

  1年以內(不包括1年) 5

  1-2年(包括1年,不包括2年) 10

  2-3年(包括2年,不包括3年) 20

  3-4年(包括3年,不包括4年) 30

  4-5年(包括4年,不包括5年) 50

  5年以上(包括5年) 100

  第四十二條 對于特殊的壞賬項目,公司計劃財務部經財務總監批準后可按較高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

  第四十三條 計劃財務部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四十四條 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應每季檢查應收款項。壞帳的核銷在董事會授權金額范圍內由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批準核銷,超過董事會授權金額的核銷需要報董事會批準。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

  為妥善處理“問題賬款”,爭取時效,維護本公司與營業人員的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問題賬款”,系指本公司營業人員于銷貨過程中所發生被騙、被倒賬、收回票據無法如期兌現或部分貨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況的案件。

  第三條

  因銷貨而發生的應收賬款,自發票開立的日起,逾兩個月尚未收回,亦未公司規定辦理銷貨退回者,視同“問題賬款”。但情況特殊經呈報總經理特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條

  “問題賬款”發生后,該單位應于二日內,據實填妥“問題賬款報告書”,并檢附有關證據、資料等,依序呈請單位主管查證并簽注意見后,轉請法務室協助處理。

  第五條

  前條報告書上的基本資料欄,由單位會計員填寫,經過情況、處理意見及附件明細等欄,由營業人員填寫。

  第六條

  法務室應于收到報告書后二日內,與經辦人及單位主管會商,了解情況后擬訂處理辦法,呈請總經理批示,并即協助經辦人處理。

  第七條

  經指示后的報告書,法務室應即復印一份通知財務部備案,如為尚未開立發票的“問題賬款”,則應另復印一份通知財務部備案。

  第八條

  經辦人填寫報告書,應注意:

  (一)務必親自據實填寫,不得遺漏。

  (二)發生原因欄如勾填“其他”時,應在括弧內簡略注明原因。

  (三)經過情況欄應從與客戶接洽時,依時間的先后,逐一載明至填報日期止的所有經過情況。本欄空白若不敷填寫,可另加白紙填寫。

  (四)處理意見欄乃供經辦人自己擬具賠償意見之用,如有需公司協助者,亦請在本欄內填明。

  第九條

  報告書未依前條規定填寫者,法務室可退回經辦人,請其于收到原報告書二天內重新填寫提出。

  第十條

  “問題賬款”發生后,經辦人未依規定期限提出報告書,請求協助處理者,法務室可不予受理。逾15天仍未提出者,該“問題賬款”應由經辦人負全額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會計員未主動填寫報告書的基本資料,或單位主管疏于督促經辦人于規定期限內填妥并提出報告書,致經辦人應負全額賠償責任時,該單位主管或會計員應連帶受行政處分。

  第十二條

  “問題賬款”處理期間,經辦人及其單位主管應與法務室充分合作,必要時,法務室得借閱有關單位的賬冊、資料,并可請求有關單位主管或人員配合查證,該單位主管或人員不得拒絕或借故推拖。

  第十三條

  法務室協助營業單位處理的“問題賬款”,自該“問題賬款”發生之日起40天內,尚未能處理完畢,除情況特殊經報請總經理核準延期賠償者外,財務部應依第十四條的.規定,簽擬經辦人應賠償的金額及償付方式,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十四條

  各員銷售時,應負責收回全部貨款,遇倒賬或收回票據未能如期兌現時,經辦人應負責賠償售價或損失的50%(所售對象為私人時,經辦人員應負賠償售價或損失的100%)。但收回的票據,若非統一發票抬頭客戶正式背書,因而未能如期兌現或交貨尚未收回貨款,而不按公司規定作業,手續不全者,其經辦人應負責賠償售價或損失80%。產品遺失時,經辦人應負責賠償底價100%(以上所稱的售價如高于底價時,以底價計算)。上述賠償應于發生后即行簽報,若經辦人于事后追回產品或貨款時,應悉數繳回公司,再由公司就其原先賠償的金額依比例發還。

  第十五條

  本辦法各條文中所稱“問題賬款發生之日”,如為票據未能兌現,系指第一次收回票據的到期日,如為被騙,則為被騙的當日,此外的原因,則為該筆交易發票開立之日起算第60天。

  第十六條

  經核定由經辦人先行賠償的“問題賬款”,法務室仍應尋求一切可能的途徑繼續處理。若事后追回產品或貨款時,應通知財務部于追回之日起4天內,依比率一次退還原經辦人。

  第十七條

  法務室對“問題賬款”的受理,以報告書的收受為依據,如情況緊急時,可由經辦人先以口頭提請法務室處理,但經辦人應于次日補具報告書。

  第十八條

  經辦人未據實填寫報告書,以致妨礙“問題賬款”的處理者,除應負全額賠償責任外,法務室并可視情節輕重簽請懲處。

  第十九條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5

  為進一步規范我店應收帳款管理,保證資金周轉順暢,避免呆帳、死帳的出現,并結合公司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掛賬程序:

  1、掛賬客戶的確定:由營銷部對信譽較好且符合酒店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在酒店管理系統上建立掛賬客戶名錄,并根據簽定的掛賬協議將協議價與有效簽單人及時通知前廳和財務部稽核。

  2、前廳結賬:有掛賬權的協議客戶消費后必須在結賬單上簽名確認,前廳收銀根據結賬單與顧客簽名做相應掛賬處理。

  3、核對分單:每月3號前由財務部稽核員統計出掛賬客戶上月的累計掛賬金額,于每月5號前將月掛賬單與營銷部人員核對,將相關掛賬單據分派到各相關收賬員。

  4、與客戶對賬:營銷部各收賬員于每月15日前將掛賬單送至客戶核對,確認無誤后,根據掛賬金額開好發票準備收賬。有異議的掛賬單由營銷部帶回與財務和前廳、餐飲等營業部門核對,核對無誤后再與客戶確認。

  5、結賬收款:營銷部收賬員原則上應保證在每月月底將上月掛賬款收回,并通知財務部進行稽核與銷賬。收賬過程中如遇到客戶要求部分減免或打折等特殊情況,營銷人員應請示總辦領導,同意后方可調整。

  二、發票開具規定;

  1、掛賬客戶的發票,原則上應由財務部出納員開具,所開收款人名稱應與掛賬客戶名稱一致,所開金額應與所核對確認的`掛賬金額一致。

  2、特殊單位客戶,需要收賬員攜帶空白發票的,則由財務部出納員登記好發票相關資料后,由收賬員簽字領用,收賬員返回酒店后應立即交回發票。

  三、收賬責任:

  所有應收賬款原則上由營銷部負責予以收回,營銷部經理為總責任人,但營銷部應根據業務劃分情況將責任具體到人,掛賬回收的情況將直接與營銷人員的個人效益考核相掛鉤。

  四、壞賬處理:

  1、原則上當月應收回上月的掛賬,營銷部對第二個月還未收回的掛賬應評估風險,第三個月還未收回的掛賬則應考慮取消該客戶的掛賬資格,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2、酒店壞賬率應盡量控制在5‰以內。

  五、公司簽免單處理方法:

  公司有效簽免人每月限量簽免,且結賬單上必須注明招待的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及招待原因。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6

  1、設立專門的應收賬款部門,負責應收賬款的全程管理。

  2、建立客戶信用檔案,根據歷史支付記錄和財務狀況設定信用等級。

  3、制定明確的催收時間表,如30天內未收到款項則啟動催收程序。

  4、采用自動化系統,自動發送付款提醒和逾期通知,減少人為錯誤。

  5、對于長期未付款的客戶,采取法律手段追討,必要時調整其信用額度或暫停服務。

  6、定期審計應收賬款管理,查找潛在問題,優化管理策略。

  酒店應收賬款管理制度是酒店運營的'關鍵環節,需要持續改進和完善,以適應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確保酒店的財務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 17

  1、設立信用管理部門:專門負責客戶信用評估,定期更新信用檔案。

  2、制定標準化合同:統一銷售合同模板,明確應收賬款條款。

  3、強化賬務管理:采用先進的會計軟件,自動化處理應收賬款,提升準確性。

  4、建立催收機制:設立專門的催收團隊,制定合理的催收策略。

  5、定期審計:定期對應收賬款進行審計,檢查是否存在異;蚱墼p行為。

  6、培訓與溝通:對員工進行應收賬款管理培訓,確保政策得到執行。

  應收賬款管理制度的完善對于企業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通過科學的管理,企業可以更好地控制財務風險,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整體運營效率。在實際操作中,應結合企業自身情況,靈活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市場變化,滿足企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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