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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16 17:19: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廢棄物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廢棄物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廢棄物管理制度

廢棄物管理制度1

  廚廢棄物管理制度是針對餐飲業中產生的食物殘渣、廢棄油脂等廚余垃圾進行規范化管理的一套規則。它旨在確保廚廢棄物的合理處置,減少環境污染,提高資源利用率,并保障食品安全。

  內容概述:

  1.廚廢棄物分類:明確廚廢棄物的分類標準,如有機廢棄物、無機廢棄物、廢棄油脂等,以便于后續處理。

  2.收集與存儲:規定廚廢棄物的收集容器、存儲位置及時間限制,防止滋生細菌和異味。

  3.運輸與處理:設定廚廢棄物的運輸方式和處理流程,確保合規、安全。

  4.合作單位選擇:規定與合格的廢棄物處理公司合作的`標準和程序。

  5.記錄與報告:建立廚廢棄物的記錄系統,定期提交處理報告。

  6.員工培訓:對員工進行廚廢棄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提高環保意識。

  7.監督與檢查:設立內部監督機制,定期進行自查和接受外部監管機構的檢查。

廢棄物管理制度2

  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內部廢棄物的管理流程,確保廢棄物得到妥善處理,減少環境污染,同時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度內容主要包括廢棄物分類、收集、儲存、運輸、處理和監管等方面。

  內容概述:

  1.廢棄物分類:明確各類廢棄物的定義和分類標準,如危險廢物、一般廢物等。

  2.收集與儲存:規定廢棄物的收集容器、儲存區域及安全措施,確保廢棄物在收集和儲存過程中的.安全。

  3.運輸規定:制定廢棄物運輸的安全操作規程,包括運輸車輛、人員資質、包裝及標簽要求等。

  4.處理方式:根據廢棄物性質,確定合適的處理方法,如回收、焚燒、填埋等。

  5.合作伙伴選擇:設定與廢棄物處理公司的合作標準,確保其具備合法資質和良好環保記錄。

  6.記錄與報告:建立廢棄物管理記錄系統,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廢棄物處置情況。

  7.員工培訓:定期進行廢棄物管理培訓,提高員工環保意識和操作技能。

  8.監管與審計:設置內部審計機制,定期檢查廢棄物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合規性。

廢棄物管理制度3

  一、餐廚廢棄物由專人負責,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進行管理和處置。

  二、食品處理區內可能產生廢棄物或垃圾的場所均應設有廢棄物容器,廢棄物容器應配有蓋子,防止不良氣味或污水的溢出。廢棄物容器應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三、餐廚廢棄物應分類放置,廢棄食用油脂應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做到日產日清。

  四、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五、餐廚廢棄物應交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并簽訂餐廚廢棄物處置協議。

  六、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處置時間、數量、收購單位、用途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七、嚴禁回收廢棄食用油脂進行食品加工。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廢棄物管理制度4

  1目的

  保證實驗室環境的整潔,防止污染。對實驗室進行消毒和合理有效的處理實驗室廢棄物,避免環境污染及廢棄物對人體的傷害,保護實驗室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于實驗室工作環境、實驗臺面、工作服、移液器等的清潔消毒工作,實驗室所有廢棄標本、使用過的耗材等。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3職責

  3.1生物安全實驗室操作人員負責實驗室消毒及實驗室產生的廢物、廢液的收集和處理。

  3.2生物安全實驗室負責人負責消毒工作、廢棄物處理的監督檢查。

  4具體要求

  4.1實驗室清潔消毒

  4.1.1消毒液配制

  4.1.1.1配制2g/l有效氯消毒液:參照消毒劑說明書配制終濃度為2g/l有效氯消毒液。

  4.1.1.2各實驗區的清潔消毒工具均專用,不可混用。所配制的消毒液只限在當天內使用,隔夜如使用時應根據本sop重新配制。

  4.1.2紫外消毒

  4.1.2.1紫外消毒須根據需要設定時間,通常為30分鐘,根據需要適當延長時間。

  4.1.2.2消毒結束后,關閉電源開關。

  4.1.3實驗室消毒清潔程序

  4.1.3.1每次實驗前一天和實驗結束后對各區進行全面消毒。包括實驗臺面、地板。

  4.1.3.2實驗過程中如發生標本或試劑外濺,應立即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濕布覆蓋污染處30分鐘,再進行擦拭,隨后用清水擦洗,并作記錄。

  4.1.3.3實驗結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對臺面進行清潔,紫外燈照射30分鐘。

  4.1.3.4實驗結束后,開啟室內紫外燈對實驗室進行紫外照射消毒至少30分鐘。

  4.1.3.5實驗結束后,用含2g/l有效氯消毒液對各區所有儀器設備進行擦拭清潔。

  4.1.3.6每次對使用過的.移液器、鑷子用75%酒精棉球進行擦拭。

  4.1.3.7每周將待清潔工作服高壓滅菌后洗滌消毒,不同實驗區的工作服隔天洗滌

  4.1.4生物安全柜消毒消毒、清潔方法

  a、一項工作完成后,所有的容器和設備應用75%乙醇進行表面消毒后取出。

  b、一天的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75%乙醇對生物安全柜內的工作臺、兩側、后壁、觀察窗玻璃內側壁進行擦試。

  c、開啟生物安全柜紫外燈30-60分鐘,用于工作臺面和內部環境的消毒。

  d、開啟紫外燈時請勿在柜內操作。

  e、生物安全柜內發生少量噴濺時的消毒措施:應立即用吸水紙巾清除,放入生物危害滅菌袋,應盡快對噴濺物沾染到的物品和生物安全柜內表面用浸透消毒液的毛巾浸濕,消毒工作面后,更換手套,再將清潔的吸濕巾放入柜內,無論脫手套還是換手套都要洗手。

  f、生物安全柜內發生大量的溢出時消毒措施:需要更廣泛的消毒,柜中所有的物品都應進行表面消毒后移除柜外,要向工作臺面上傾倒消毒液使其流入格柵到達排水托盤,然后再用清水擦試。

  4.2實驗室廢棄物處理方法和步驟:

  4.2.1無菌物品,如棉簽、棉球等應在有效期內使用,使用后的廢物品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4.2.2使用過的一次性實驗用品(如試管、吸頭、離心管等),放入2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2小時后,放入污物袋內集中處理。

  4.2.3對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制品,加入2g/l有效氯的消毒劑浸泡2~6小時后用洗滌劑及流水刷洗,瀝干后高壓蒸汽滅菌。

  4.2.4污染的標本容器等投入盛有2g/l有效氯消毒液的容器內浸泡一晝夜后,放入污物袋內集中處理。

  4.2.5采集檢驗標本或接觸裝有檢驗標本的容器,特別是傳染性檢驗標本(如肝炎或結核等)時,應戴一次性手套;可反復使用的容器用后集中消毒。

  4.2.6廢棄標本如血、痰,用10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攪勻后作用2~4小時后,集中處理并記錄。

  4.2.7實驗室所有垃圾,包括用過的一次性手套置于專門污染袋內,集中處理并在廢棄物處理記錄表上記錄。

廢棄物管理制度5

  為加強我校食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杜絕食品安全隱患,防止“地溝油”、“問題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保障廣大師生及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特別制定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設專人負責管理,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學校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須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有專門標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學校垃圾站,由環衛工人轉運處置;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定倒入專用泔水桶,回收給養殖戶。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注明泔水類垃圾回收僅限于養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報告后勤處,并接受監督檢查。

  六、后勤處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廢棄物管理制度6

  1. 公共安全:有效的醫療廢物管理能減少疾病傳播的.風險,保護社區居民的健康。

  2. 環境保護:防止醫療廢物對土壤、水源和空氣的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3. 法規合規:遵守國家和地方的醫療廢物管理法規,避免法律風險。

  4. 醫院聲譽:良好的廢物管理體現醫療機構的社會責任,提升公眾信任度。

廢棄物管理制度7

  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旨在規范餐飲業內部的`廢棄物管理,確保食品安全和環境衛生,降低運營成本,同時響應環保政策,推動可持續發展。它通過明確職責、流程和標準,提高廢棄物處理的效率和合規性。

  內容概述:

  1.廢棄物分類:明確區分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減少混雜,提高回收利用率。

  2.儲存規定:設定廢棄物儲存區域,規定容器材質、大小、標識,確保儲存安全衛生。

  3.收集與運輸:制定收集頻率,選擇合格的廢棄物處理服務商,確保合規運輸。

  4.記錄與報告:建立廢棄物記錄系統,定期報告廢棄物產生量和處理情況。

  5.員工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廢棄物管理培訓,提升環保意識和操作技能。

  6.監督與評估:設立檢查機制,定期評估制度執行效果,及時調整優化。

廢棄物管理制度8

  1、工程概況

  xx工程xx標包含xx。本工程廢棄物產生點主要為生產及生活兩塊區域,生產區為兩站一區間;生活營區為辦公及住宿區。

  2、廢棄物分類

  按照固體廢物對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危害程度分為: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和一般廢棄物。按技術處置能力及其經濟性,分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廢棄物。

  2.1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

  危險(有毒有害)廢棄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或者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方法辯識的具有一定毒性、腐蝕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學反應性,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棄物。如廢化學試劑、廢藥品、廢舊電池、廢電腦零件、含鉛廢物、石棉廢物、廢有機溶劑、廢電鍍溶液,電鍍槽淤渣、表面處理酸堿渣、廢油品(含油抹布、手套)、辦公耗材(硒鼓、扭扣電池、墨盒、燈管、涂改液等)等,此類廢棄物需要有相應資格和專業處理能力的單位進行消納和處理。

  2.2一般廢棄物

  一般廢棄物:是指在施工、辦公過程、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固態的、半固態(泥狀)及不屬于危險廢棄物的生活、辦公及施工垃圾。

  2.3可回收廢棄物

  可回收廢棄物:指可回收利用的紙張、外包裝、建筑邊角材料等;

  2.4不可回收廢棄物

  不可回收廢棄物:指無直接用途的可以永久丟棄的(需要處置)的廢棄物;

  3、廢棄物的處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各級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施工現場的固體廢棄物應進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分類回收,集中存放,統一處置”的原則進行。

  3.1收集和存放

 。1)各作業隊/班組每班至少清理一次場地,分類收集固體廢棄物,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2)收集的固體廢棄物應存放至項目部指定的存放區域/地點,生活垃圾由個人收集并存放至指定的區域/地點,不得隨意亂丟亂扔或任意傾倒垃圾和隨便存放垃圾。

  (3)項目經理部應在工地現場劃定專門的垃圾堆放點,必要時設置圍擋,并分區標識。垃圾分區一般可以分為四類,即有毒有害類垃圾區、不可回收類垃圾區、可回收垃圾區和生活垃圾區。對有毒有海垃圾應用容器存放。其他垃圾可堆放存放,清理運走時,一般可用垃圾袋打包裝袋。

 。4)項目部一般應在室內劃定可回收固體廢棄物的存放點。其中包括可重復利用類和可再生類固體廢棄物,并應分開存放,作好標識。

  3.2運輸

  (1)按照深圳市市容環衛局公布的裝運建筑垃圾運輸單位及運輸車輛名單,選擇其中的運輸單位和車輛裝運建筑垃圾。

 。2)對進入本工地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車輛應審核其是否持有環衛部門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3)檢查運輸車輛是否符合本市對裝運建筑垃圾車輛的車型規定和密閉要求。

 。4)保證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做到車容車貌良好,駕駛人員自覺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做到車輛不超載;裝運渣土后及時對車輛進行沖洗,保證車容不整潔、車廂不密閉不出工地。

  3.3處置

  (1)配置專人負責固體廢棄物處置工作,針對不同類別的固體廢棄物實施不同的處置方式。

  (2)可重復利用的固體廢棄物由項目部及時安排利用。只要不影響產品質量,施工人員應盡量節約使用,回收利用。

 。3)可再生類固體廢棄物應由項目部安排轉賣至有經營資質的'廢舊物品回收單位。

 。4)不可回收固體廢棄物應由垃圾處理人員定期委托具有垃圾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應簽訂合同,保留相應的證明文件(合同、協議、發票、資質、營業執照等)。

 。5)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應由垃圾處理人員分類打包裝袋,委托政府指定的專業處置點進行處理。應簽訂合同,保留相應的證明文件(合同、協議、發票、資質、營業執照等)。

 。6)當本公司利用建設單位的原有的生活垃圾的處理渠道處置生活垃圾時,應具備建設單位和本公司的文件記錄證明生活垃圾的處置合規性。

  3.4其余處置方法

  3.4.1廢水處理方法

 。1)化糞池擬建前,應依據施工高峰期施工人數量,按規定配設有效容積的化糞池,并向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局申報建設。經申報同意施工后方可施工。在未搗制化糞池前,必須報申報部門查驗,經查驗批準合格才能使用。

 。2)生活污水與糞污水必須分排,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化糞池,污水排入口必須設置格柵,控制垃圾流入下水道。

 。3)施工污水處理措施:工地范圍內必須建立統一、集中、暢順的污水排放系統,在排放市政下水道前必須經過三級沉淀池,并定期清理沉淀池沉積物。

 。4)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5)定期對排放污水的SS、COD、BOD、油、PH值進行檢測,符合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

  3.4.2廢物處理方法

 。1)施工現場土方作業采取防止揚塵措施。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2)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采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3)場地硬化,保持車輛運輸路線清潔,無粉塵積聚,車輛行走線路場地不予破壞,并派專人定時沖洗線路面。

 。4)離開工地車輛在門口洗車槽處將車輪,車身沖洗干凈,并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路。

 。5)運輸車輛一律雇請散體物料運輸公司有準用證的車輛,絕不雇請野車。車輛裝土時,不得超載,并按規定要求做好圍蔽,防止在運輸途中掉落污染路面。

 。6)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7)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8)水泥漿拌制等有粉塵污染物所作業的工人,必須對其發放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4、監督檢查和跟蹤

  (1)每周應進行固體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2)項目部對工地的安全、文明和環境工作巡查和定期檢查時,都應將廢棄物的處置工作作為檢查的內容,認真進行檢查,并記錄在檢查記錄中。發現問題應開具整改單,督促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整改。

  (3)對于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BT指揮部對于本項目經理部開具的廢棄物整改通知單,應立即組織整改,并及時作出回復,保留整改回復的記錄。

廢棄物管理制度9

  學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報告制度

  1、加強宣傳和教育,使全體師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癥狀表現。

  2、課任教師和班主任每天主動關心學生的健康狀況。

  3、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時,必須逐級上報,不得瞞報。

  4、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立即停止供應一切食品,保護現象,并將中毒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5、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應立即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教、縣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向保險、、工商部門報告。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習并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

  2、健全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責職。

  3、加強對師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不買、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應主動參加各類業務學習,并定期對食樸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規常識的培訓和教育,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做到持證上崗。

  5、加強對食品的采購、貯藏、加工、銷售過程的監督和檢查,由主管領導或衛生管理員每天進行過程的抽查并做好記錄。

  6、做好對食樸業人員的每天晨檢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8、食品供應場所及時清掃,定期掃除,確保每天整潔、干凈。

  學校食品采購、驗收、儲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2、嚴禁采購敗變質、有害有毒、未經校驗或檢驗不合格、超過保質期或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3、嚴格食品驗收過程,對采購食品的汽、數量、價格、有關證件、感官性狀逐一檢驗,并每日做好驗收記錄。(有表格)

  4、食脾存庫房由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保質期食品。

  5、食品保存應分類、分架、離地隔墻,并標明進貨日期,先進先出。

  6、食品加工按規范進行:葷素食品清洗切配分開;生熟容器有明顯標記;烹飪時燒熟煮透;不準制售冷葷、涼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學校食品供應制度

  1、烹調好的食品應及時存放到備餐間。烹調后至食用超過2小時的,應當在高于65攝氏度或低于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

  2、分餐必須在備餐間進行,禁止在其他場所分餐。

  3、食品供應人員進入備餐間前必須進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時間戴工作衣帽有檢查,一次不戴罰2元,閑雜人員不許進入備餐間。

  4、供應人員服務期間應面帶微笑,舉止文明,熱心周到。有健康證,到期及時補辦,延時一日不更換,罰款5元。并戴好健康證,一次不戴罰1元。

  5、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須使用清潔的銷售工具。

  6、操作時不對著食乞噴嚏、咳嗽、吸煙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衛生動作。

  7、禁止向師生出售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8、供應后剩余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再出售。

  學校食品留樣制度

  1、食品留樣由專人負責。

  2、每天供應的各種菜肴(包括含餡的面制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

  3、每種菜肴留樣量為50克以上。

  4、留樣負責人員做好每天的留樣記錄,一次檢查不留樣罰5元。

  學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食堂管理員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的分工安排。(消毒情況有表格記錄)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須在專用水池內進行。

  4、蒸汽消毒時,保持溫度100攝氏度,作用10分鐘以上。

  5、采用含氯制劑消毒時,使用有效氯濃度為250mg/L,作用5分鐘以上,消毒時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劑必須是取得衛生許可的產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應儲存在專用的密閉保潔柜中備用。保潔柜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8、保潔柜不得置放其他雜物或私人物品。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制度

  1、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識和自覺的晨檢習慣。

  2、由專人嚴格執行食堂從業人員的每日晨檢工作,密切觀察和詳細詢問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做好記錄。

  3、晨檢中發現從業人員患有發熱、咳嗽、腹瀉、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各類消化道傳染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有關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時接受治療,恢復健康后方可上崗。

  4、發現傳染性疾病發生時,必須及時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

  學校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檢查制度

  1、食堂及廚房應有良好的衛生環境,保持清潔衛生。

  2、倉庫要有防蠅、防鼠設施,保證通風,通氣良好。

  3、墻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動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設備。

  4、廚房內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設有紗窗、紗門、密封備餐間,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四保潔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嚴格分類,并有明顯標志。

  6、每餐加工和供應后,及時清掃和整理。專人分塊包干,每周進行一次掃除,并作檢查記錄。

  7、每次長假結束前作好食堂環境的掃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開學后食堂供應的正常、安全。

  學校師生用餐制度

  1、自覺維護餐廳秩序,買飯買菜按次序排隊,做到不插隊,不擁擠,不爭先恐后。

  2、尊重職工勞動,有意見或發生矛盾應通過組織或值班老師和學生干部解決,不得與食堂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無理爭吵。

  3、按時用膳,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推遲。如要提前或推遲的,必須由有關部門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廳清潔衛生,剩飯、剩菜必須倒入泔水桶,不隨便亂丟,不隨便搬移飯桌。

  5、愛護餐廳設備,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腳放在座椅上。不隨便玩弄賣飯卡機,飯卡丟失應及時向總務處掛失,拾到別人的飯卡及時交到總務處。

  6、餐廳內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1、食堂由專人負責管理,廚房及其他加工、銷售場所,閑人不得入內。

  2、倉庫重地指派專人保管和檢查,未經倉庫保管員同意,他人不得隨意出入,出、入庫物品必須登記簽字。

  3、每天檢查食堂內水、電、燃油的使用情況,及時維護相關設備,下班前切斷所有水、電、燃油的供應。

  4、廚房、餐廳、庫房每天下班前必須關好門窗,并按規定上鎖,嚴防他人進入。

  5、上班后要首先檢查安全防范設施,發現異常及時向校長室匯報。同時,仔細檢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長假期間做到有人值班、巡視。

  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長負責的各級崗位責任明確的崗位責任網絡圖。

  2、各級管理人員重視職業道德,積極鉆研業務,提高管理水平。

  3、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承包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嚴把責任關。

  4、對因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食品衛生有關規定,造成師生食物中毒的各級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體情況,給予批評、行政處分、調離崗位等處理,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的,將責任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5、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處置過程中,處置不當的各級行為人、責任人事后根據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和給予相應的處理。

廢棄物管理制度10

  食堂安全問題是很多人關注的問題,為了讓家對食堂管理制度了解清楚,小編特意向家推薦此最新食堂管理制度,希望對家有用!

  一、目的:為了規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營造一個衛生、美觀、優雅、有序的用餐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的適用范圍為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全體員工與食堂工作人員。

  三、管理部門及職責

  1.公司總務為食堂管理部門,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證食堂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

  2.負責對炊事員員的工作態度、工作效率、飯菜質量、食堂安全與衛生、成本控制等進行考核,3.負責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4.負責對食堂的費用結算管理。

  四、食堂經營:食堂為無利潤經營,公司為食堂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證。

  五、炊事員上崗要求與工作要求

  1.炊事員上崗要求

  ①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且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诒仨氂芯礃I愛崗精神與良好的衛生習慣。

 、郾仨毚┐髡R、外表整潔、美觀;嚴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為;

  2.炊事員的工作要求

 、俅妒聠T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統一的管理,遵守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公司的炊事員崗位職責,如有違應接受公司處罰;

  ②炊事員員在提供服務時應在溫和、文明、禮貌,同時也有權對違規的就餐員工提出批評建議,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因此和員工爭執,如果有爭議,應向公司總務映;

  ③食堂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烹飪技術,保證飯菜的色、香、味、營養質量等。

  六、食堂周轉金及物品管理

  1.公司以提貨卡的形式為食堂提供周轉金3000元,該卡由炊事員保管,但不得用于私人事務或轉借他人使用。

  2.該提貨卡只能在公司石圳店購買食堂所需油、鹽、醬、醋、米、菜等食品。所需用品的購買必須通過請購單的方式報公司總務審核后,再報公司批準。

  3.食堂的一切設備、設施、餐具、廚具均要建立物品臺帳,炊事員為第一責任人,做到專物專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食堂物品。

  4. 對過失損壞各類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的要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各類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的應按原價的二倍賠償,并視情節由炊事員報公司總務提出處罰建議。

  七、食物的采購與管理

  1.公司食堂所需食物必須通過提貨卡在石圳店購買,并保留收銀小票以備查驗。同時必須做到有計劃地采購,防止浪費;嚴禁采購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2.對所購食物必須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

  3.食物應在保質期內使用,嚴禁使用過期食物。

  4.不得將已購進食堂的食品向外出售或私自帶走,一經發現按內盜論處。

  八、員工就餐管理

  1.公司食堂每日提供中、晚餐。

  2.就餐時間:午餐時間11:0013:30;晚餐時間17:00--19:30。

  3.公司員工就餐實行掛牌預約制,中餐需在當天10時前掛牌,晚餐需在當天16前掛牌。員工如有親友臨時就餐,也需提前按時預約。如遇公司需額外安排用餐,需由公司總務提前通知炊事員做好準備。

  4.員工就餐實行分餐制,米飯與主菜由炊事員按份均分。湯則由員工自行盛裝,但不得無故浪費。

  5.員工進入餐廳必須佩帶工牌,按序排隊,實行先簽名后就餐。

  6.員工就餐不準離開餐廳,在就餐時須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廳衛生,保持地面清潔;就餐后的殘物、牙簽、紙巾等雜物不能隨地亂丟,須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7.員工就餐時須保持安靜,做到文明用餐,不得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就餐。

  8.就餐員工應愛惜食堂公用物品,對過失損壞各類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的要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各類設備、設施、餐具、廚具的應按原價的二倍賠償,并視情節由炊事員報公司總務提出處罰建議。

  9.員工親友進入食堂就餐的,也應遵守本管理規定,其就餐費用按公司規定收取。

  10.員工的'飯牌一旦掛出,則視為就餐處理。如果中餐未吃,可留至晚餐;如果晚餐未吃,則不留。

  11.炊事員及膳食管理員會成員負責監督、檢查員工就餐情況,發現違紀現象應及時制止。對屢教不改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記小過、記過等處理。

  九、伙食費的核算與管理

  1.公司食堂成立膳食管理員會,成員由公司總務人員與用膳員工中推舉二人組成。負責參與和監督伙食管理及伙食費的核算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晚上由膳食管理員會成員與炊事員一起對食堂進行盤點,以核算當月餐費。

  3.伙食費的核算以員工的掛牌和食堂的盤點結果為計算依據。

  4.公司食堂的伙食費要求按月結算,除液化氣、水、電費和炊事員工資外均需納入核算范圍,并由膳食管理員會成員負責結算。

  5.每月上旬的第三個工作日公布上月餐費,接受員工的監督。

  6.就餐員工必須在餐費公布后的三日內把餐費交至公司財務部,否則,將在工資中扣收。

  十、本制度由公司總務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6、餐廳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2、設置符合標準的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

  3、餐廚廢棄物與非餐廚廢棄物分類收集、單存放,并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

  4、餐廚廢棄物由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餐飲服務提供者應與處置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并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5、保證餐廚廢棄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設施完好、密閉和整潔,并保持周邊環境干凈、整潔。

  6、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由餐廳設置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7、在餐廚廢棄物產生后24小時內將餐廚廢棄物交給與其簽訂協議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

  8、建立《污水檢查記錄表》,并及時對隔油池清理,餐廳設置專人負責,餐廳負責人監督執行效果。

  9、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庫、溝渠和公共廁所。

廢棄物管理制度11

  食堂廢棄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廢棄物分類、收集、存儲、處理、監督和改進等方面,旨在確保食品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內容概述:

  1.垃圾分類:明確各類廢棄物(如食物殘渣、包裝材料、廚余油脂等)的分類標準。

  2.收集流程:設定廢棄物定時定點收集,規定收集工具和容器的清潔與消毒標準。

  3.存儲管理:規定廢棄物儲存區域,確保其干凈衛生,防止交叉污染。

  4.處理方式:規定廢棄物的`處理方法,如廚余垃圾的生物降解、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等。

  5.監督機制:設立內部檢查制度,定期對廢棄物管理進行審計,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6.持續改進:通過數據分析,不斷優化廢棄物管理策略,提升廢棄物處理效率。

廢棄物管理制度12

  管理制度

  一、每天對食堂所有殘菜剩飯和菜葉等廢棄物全部分類處理。

  二、嚴格禁止任何員工私自將殘菜剩飯擔出食堂。

  三、食堂每天的殘菜剩飯由各食品班組長負責集中,由承包人運出,要做到日日清、餐餐清。

  四、禁止承包人將殘菜剩飯用來加工“潲水油”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終止供應,并報主管部門查處,潲水要進行油水分離并加蓋,由資質的單位負責處理,簽訂協議。

  五、食堂垃圾每天按時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放在食堂或廚房內,禁止隨意亂倒、亂攜。

  六、禁止使用剩飯剩菜。

廢棄物管理制度13

  食堂廢棄物管理制度

  一、食堂所有殘剩飯和菜葉等廢棄物全部分類處理。

  二、禁止任何員工私自將殘菜剩飯帶出食堂。

  三、殘菜剩飯由各食品生活組長負責集中,由承包人運出。

  四、禁止承包人將殘菜剩飯用來加工“潲水油”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終止供應,并報主管部門查處。

  五、食堂垃圾按時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廚房內,禁止隨意亂倒。

  六、禁止使用剩菜剩飯。

廢棄物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危險廢物轉移活動的監督管理,防止環境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危險廢物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危險廢物轉移,是指以貯存、利用或者處置危險廢物為目的,將危險廢物從移出者的廠區或者場所移出、交付運輸并移入接受者的廠區或場所的過程。

  出口危險廢物及其在境內的轉移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申領、填寫、移送、保存和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鼓勵采用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

  危險廢物移出者、運輸者和接受者必須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方案和批準轉移決定的要求轉移危險廢物。

  第四條環境保護部對全國的危險廢物轉移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廢物轉移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危險廢物轉移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五條[移出者責任]危險廢物移出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一)(包裝責任)根據危險廢物的性質、成份、形態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護要求,選擇安全的包裝材料并進行分類包裝;

  (二)(告知責任)向危險廢物運輸者和接受者說明危險廢物轉移過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護的要求,應對突發事故的措施,以及應當配備的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三)(標識責任)在所有待運危險廢物的容器或儲罐的醒目處清晰地粘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的危險廢物標識和標簽;

  (四)(交付和裝載責任)負責將包裝完好的危險廢物連同轉移聯單交付運輸者,并負責裝載待轉移的危險廢物,避免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裝,避免因裝載活動造成對環境的危害。

  第六條[運輸者責任]危險廢物運輸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一)(資質責任)運輸含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廢物的,應持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車輛運輸許可證和運輸人員上崗資格證;

  (二)(核對責任)確認擬轉移的危險廢物具有轉移聯單,并根據轉移聯單的內容,核對待運的危險廢物包裝、標識和標簽與轉移聯單是否相符。

  (三)(配備責任)配備沙土、容器、滅火器、通訊工具等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人員急救防護用品。

  (四)(安全運輸責任)運輸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防止危險廢物丟失、包裝破損、泄漏;

  (五)(應急處置和報告責任)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緊急污染清除措施;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突發事故時,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機關報告,通知危險廢物移出者;并按照應急預案實施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六)(交付責任)將托運的危險廢物全部、完好地運抵指定地點并交付給轉移聯單上指定的接受者。

  第七條[接受者責任]危險廢物接受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一)(核查和接受責任)

  對擬接受的危險廢物與轉移聯單進行核對。擬接受的危險廢物與轉移聯單所載內容相符時,方可接受,并負責卸載及其無害化貯存、利用和處置。

  (二)(報告責任)擬接受的危險廢物的類型及形態,數量等與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內容有重大差異的,應當向接受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機關報告,通知危險廢物移出者;并按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退運責任]危險廢物接受者對擬接受的危險廢物與轉移聯單核查后,發現有重大差異的,應當與危險廢物移出者協商解決方案。解決方案應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環境保護局或批準轉移的環境保護局裁定。

  危險廢物接受者有能力利用或處置該危險廢物的,可以裁定由該危險廢物接受者進行處置或利用。

  被裁定退運的,由移出者承擔該危險廢物的退運及無害化處置責任。

  第九條[拋棄責任]在危險廢物移轉過程中,非法丟棄或遺撒危險廢物的,由直接丟棄或遺撒者承擔污染清除責任;丟棄或遺撒者不明或無能力承擔責任的,由危險廢物托運者承擔責任,托運者不明的,由危險廢物移出者承擔責任。

  因非法丟棄或遺撒危險廢物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指定單位代處置。所發生費用依據前款規定責任主體順序承擔。

  第十條在危險廢物移轉過程中,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依照《固體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條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本辦法施行前已經終止或變更的單位,遺留危險廢物需要轉移的,由根據《固體法》第三十五條依法承擔廢物處置責任的單位或政府承擔本辦法規定的轉移責任和義務。

  第三章危險廢物轉移許可的申請與審批

  第十二條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的,危險廢物移出者必須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在省、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或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危險廢物移出者必須向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在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區、縣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制定轉移許可程序。

  第十三條危險廢物移出者申請轉移危險廢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險廢物轉移方案,包括:

  1、擬轉移危險廢物的名稱、種類、主要組分、物理化學性質、數量、來源;擬轉移的目的、批次及時間;

  2、危險廢物接受者的貯存、利用或處置危險廢物方式的說明:包括設施的地點、類型、能力及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的處理方法;

  3、危險廢物包裝容器、運輸工具、運輸方式及路線;運輸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護措施;運輸過程中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二)危險廢物移出者與接受者之間的處置、貯存或利用協議,包括退運事宜的處理方式;

  (三)危險廢物移出者與接受者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危險廢物接受者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危險廢物轉移方案的實施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危險廢物移出者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許可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危險廢物轉移申請,接受地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同意接受,移出地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批準轉移。

  (一)危險廢物的接受者持有有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具有利用處置擬接受危險廢物能力的;

  (二)運輸過程中的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可行、合理。

  對申請跨設省級以上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并以填埋方式處置的`,移出地具有危險廢物填埋技術能力和設施的,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不予批準移出。

  對申請跨設省級以上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并以填埋方式處置的,移出地不具備危險廢物填埋技術能力和設施但已規劃建設的,移入地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不同意移入。

  第十五條對申請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批準轉移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對申請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受理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商接受地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批準轉移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途經移出地、接受地以外省級行政區域的,危險廢物移出地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批準轉移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沿途經過的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并由被通知的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通知沿途經過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在省、自治區區域內,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轉移危險廢物途經移出地、接受地以外的市級行政區域的,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批準轉移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沿途經過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決定,有效期最長為1年,但不得超過接受者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應當依據當地實際對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是否返還移出地和移入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是否運行電子轉移聯單作出規定。

  第十九條危險廢物轉移方案經批準后,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廢物移出者應當重新進行危險廢物轉移申請:

  (一)轉移的危險廢物種類發生變化的;

  (二)轉移的危險廢物數量增加20%以上的;

  (三)危險廢物的接受者發生變化的;

  (四)轉移的危險廢物的運輸方式發生變化的;

  (五)危險廢物接受者對危險廢物的處置、利用方式發生變化的。

  第四章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條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印制、發放,并進行編號。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份數包括:移出者一份,每位運輸者各一份,接受者一份,接受者返還給移出者的一份,以及根據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需要返還給相關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數量。

  聯單編號由十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第一至四位為年份代碼;第五、六位數字為省級行政區劃代碼;第七、八位數字為縣級行政區劃代碼;其余六位數字為流水號。

  第二十一條危險廢物移出者和移入者,應當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向相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返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第二十二條危險廢物移出者每轉移一車、船(次)同類危險廢物,應當填寫一份聯單。每車、船(次)有多類危險廢物的,應當按每類危險廢物填寫一份聯單。

  第二十三條危險廢物移出者應當如實填寫聯單中移出者欄目,載明危險廢物的種類、名稱、數量、形態、運抵地以及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情況,簽字并加蓋公章,交付危險廢物運輸者核實驗收簽字后,自留一份存檔。其余各聯交付運輸者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

  第二十四條危險廢物運輸者禁止接收無轉移聯單的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運輸者應當如實填寫聯單的運輸者欄目,簽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后,將聯單返還給移出者一份。

  危險廢物運輸者將危險廢物運抵聯單載明的接受地點交付危險廢物接受者核實簽收并加蓋公章后,自留一份存檔,其余各聯交付危險廢物接受者。

  第二十五條危險廢物接受者應當如實填寫聯單的接受者欄目,簽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后,將聯單返還給運輸者一份,自留一份存檔,在20個工作日內返還給移出者一份。

  第二十六條危險廢物移出者收到接受者返回的聯單后,應當與自留聯單一并存檔。

  第二十七條轉移危險廢物采用聯運方式的,前一運輸者須將聯單各聯交付后一運輸者隨危險廢物轉移運行。后一運輸者必須按照聯單的要求核對聯單移出者欄目事項和前一運輸者填寫的運輸者欄目事項,經核對無誤后填寫聯單的運輸者欄目并簽字。

  前一運輸者應當保留一份后一運輸者簽字的聯單。

  第二十八條采用管道方式輸送轉移危險廢物的,可不填寫轉移聯單。移出者和移入者應當分別記錄危險廢物轉移的日期,種類和數量等信息并存檔。

  醫療廢物轉移使用醫療廢物專用聯單,樣式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聯單(包括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一般為三年。

  貯存危險廢物的,其聯單保存期限為廢物處置后五年。

  填埋處置危險廢物的,其聯單保存期限與危險廢物填埋期限相同。

  第三十條危險廢物收集單位,從年危險廢物產生量少于100公斤單位收集危險廢物的,可不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并免于填寫轉移聯單。產生單位和收集單位應當分別記錄危險廢物轉移的日期,種類和數量等信息并存檔。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實地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危險廢物移出者、運輸者和接受者轉移危險廢物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一)需批準但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二)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申領、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三)不按批準的決定轉移危險廢物的;

  (四)轉移的危險廢物情況發生變化,危險廢物移出者未重新申請,仍轉移危險廢物的;

  (五)危險廢物接受者在被責令限期整改、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期間,危險廢物移出者仍向該單位轉移危險廢物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一)轉移聯單錯報或漏報的;

  (二)未按危險廢物轉移批準決定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聯單的;

  (三)遇聯單填報與轉移廢物內容不符的,未按規定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在規定的存檔期限保管聯單的;

  (五)拒絕接受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聯單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五)項行為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以整機形式轉移含鉛酸電池、鎘鎳電池、汞開關、陰極射線管和多氯聯苯電容器的廢棄電子電器產品或電子電氣設備等電子類危險廢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中所稱的“重大差異”,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運抵的危險廢物實際數量與轉移聯單所注明數量相差10%以上的;

  (二)運抵危險廢物的形態與轉移聯單所注明的不同的。

  (三)運抵的危險廢物的性質與轉移聯單所注明的危險廢物不一致的。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 年月日起施行。

廢棄物管理制度15

  固體廢棄物管理與處置制度

  一、術語

  1、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2、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3、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4、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5、貯存,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6、處置,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份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7、利用,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二、固體廢棄物的識別

  1、固體廢棄物分類見表

  2、固體廢物的控制原則:

  固體廢物處理要選擇新工藝、新技術,禁止使用國家公布的限期淘汰的會產生嚴重污染的固體廢物的落后工藝、設備,要使用不生產或盡可能少生產固體廢物的工藝、設備。

  產生固體廢物的各車間、生產區域要開展清潔生產,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盡可能減少固體廢物的種類和數量。

  全礦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生產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各生產固體廢物的單位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者依法負責的原則。

  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以及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需要配套建設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必須與礦井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工程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的驗收應當與對主體工程的驗收同時進行。

  3、固體廢棄物的收集、貯存

 。1)各產生廢棄物的單位應使用專用容器或指定地點,及時收集產生的固體廢棄物。

  (2)固體廢物應分類對待:可以回收利用的要進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要進行無害化處置,危險廢物和非危險一般工業因廢分開,一般工業因廢和生活垃圾分開。

 。3)不同類型固體廢物要分類收集、存放。危險廢物使用的收集、貯存容器要有明顯的標記。危險廢物貯存的應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4)固體廢棄物產生部門應及時轉移,定期對廢棄物收集運輸,運輸廢棄物的過程中應確保不散落、不混放、不泄漏,運輸中一旦發生散落或泄漏的現象應立即清理。并做好“固體廢棄物轉移記錄”

  4、固體廢棄物存放場所的管理

 。1)按教場坪煤礦規劃的固體廢棄物貯存場所,根據固體廢棄物分類劃分不同貯存區域,用標識牌做好標識。

 。2)臨時堆放場所和專用固定堆放場所均應有明顯的標識牌。同時臨時堆放場所和專用固定堆放場所要有防揚散、流失、滲漏等必要的環保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環境。

  (3)存放場所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

  5、固體廢棄物的管理

 。1)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采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

 。2)固體廢物產生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固體廢物的管理,監督控制固體廢物分類存放。并對產生的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組成及來源、去向進行登記,填寫“固體廢物登記表”,對規定的固體廢物要執行處置制度。

  (3)環保科負責根據各單位申報的“固體廢物登記表”對全礦固體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將統計結果匯總成“固體廢物處置臺賬”,負責上報集團公司環保處,而后由安全環保處統一上報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同時監管固體廢物的回收利用和處置工作。

 。4)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應盡量回收利用。

  (5)各單位應盡量減少廢棄物產生量,特別是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量。

 。6)對本公司不能處理的危險固體廢棄物要委托承包方處理,執行國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如無委托方需在公司內部保存時要密閉妥善保存。對委托承包方的要求:

  a)提供營業許可證,當地環保局許可證明:

  b)與其簽定危險固體廢棄物處理協議,明確處置要求。處理協議一式三份,公司、委托方、安全環保處各一份,保存期限依照記錄控制程序執行。

  (7)對轉移固廢每月進行統計,包括廢棄物的種類、數量、轉移情況并記錄在“固體廢棄物處理統計表”上。

  6、固體廢棄物的處置

  我公司在生產過程中主要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包括大矸石、鍋爐爐渣以及生活垃圾,具體處置參照環境影響評價制定。

  (1)我公司產生的矸石量約15000t/a,在采取安全性措施、防塵措施、防滲措施,防洪措施、防自然措施后統一堆存到擬送選定矸石場。

 。2)矸石堆存由環境管理部門進行定期檢查。

 。3)矸石堆存相關事宜指定專人負責。

 。4)全公司產生爐渣統一登記,部分用于道路修整、居用建筑材料,其余爐渣運至矸石場填埋。

 。5)我公司產生脫硫渣20t/a在矸石場單獨填埋。

  (6)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620t/a,在廠區和生活區內設置封閉式垃圾箱,并及時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置。

  7、對以上所有有關固廢的處置過程,安全環保科有監督檢查權力,同時根據檢查結果對有關公司進行考核。

  5相關文件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5號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7—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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