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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9 12:56:1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車輛行駛證、營運證、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況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車輛檢查

  1.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必須到有資質的'維修廠進行維護;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駕駛員要將二級維護電子報備單交到公司備案。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四、車輛日常維護和檢驗

  營運貨車日常檢驗是在駕駛對車輛實施日常維護基礎上的一項強制措施。日常維護是指駕駛員在行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按照標準和規范對車輛進行的安全檢視工作,日常檢驗是為保證日常維護落實到位而建立的檢驗制度。

  (一)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和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范》的規定,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同時建立貨車日常檢驗(日趟檢,下同)制度。

  (二)公司營運貨車實施日常檢驗制度由公司總經理建立和監督落實,駕駛員負責實施。駕駛員在對貨車實施日常維護的同時,做好日常檢驗工作,并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格式見附件)中做好日常檢驗記錄。

  (三)公司營運貨車日常維護的項目應當嚴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標準《汽車維護工藝規范》規定的項目和技術要求執行;日常檢驗的項目和技術要求按照下列內容執行。

  1.轉向部分:橫(直)拉桿、轉向球銷、轉向節及臂應無損傷,球銷無松曠;各部件連接齊全完好,鎖止可靠,轉向靈活。

  2.制動部分:行車制動系統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氣現象,各連接銷齊全、完好、牢靠;駐車制動有效;氣、液壓儀表工作正常。

  3.傳動部分:傳動軸、萬向節不得有松曠現象;各連接部位螺栓齊全、完好,緊固可靠。

  4.車架、懸架部分:不得有斷裂和移位現象。

  5.輪胎部分:不得有嚴重磨損、破裂和割傷;輪胎氣壓符合要求。

  6.電氣部分:前照燈、前位燈、轉向燈、防霧燈、制動燈、后位燈、標志燈和危險警告燈安裝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隨車安全設施部分:配備三角木,滅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駕駛員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的檢驗記錄單上對檢驗情況做好記錄,簽名并簽注日期。未經日常檢驗或日常檢驗不合格的營運貨車,不得上路營運。

  (五)操作主管必須落實營運貨車日常檢驗制度的執行情況,督促駕駛員做好日常檢驗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實施檢查(至少每月檢查一次),檢查人員應當在《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中做好檢查記錄、簽名并簽注日期。駕駛員應當隨車妥善保管《福建省營運車輛檢驗記錄本》,以備檢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文件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 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 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設備,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卷煙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 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設備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 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 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 處罰和獎勵

  (一)對于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于發現并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18條和第39條明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資金的投入和保證及責任”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產計劃下達時,布置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公司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依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資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計劃和實施,對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責任制追究其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應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包括預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費用。

  (2)、安全設備(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估計規定購買從業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等。

  3、每年底,由公司辦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

  4、年度安全生產資金如果有結余,可累計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辦公室申報,可從生產經費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費用中扣出。

  5、安全費用使用較好的車間,全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項安全生產目標達標,要被評為先進車間并進行表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預防各類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公司各項工作安全、高效地開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控制目標。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之中,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的.思想。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種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四、新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基本了解國家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門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六、各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

  七、各部門建立和健全部門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切實加強日常綜合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八、各部門加強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區域的安全管理。須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區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隱患和徹底整改。

  九、各部門定期檢查工作區域的滅火器,并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器;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業務人員加強對人身及財產的安全;各部門加強資金、財產、貨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員要切實負起值班責任,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巡查,確保公司財產安全。

  十二、進入場區所有人員都應戴安全帽,夜間進入場區人員必須穿反光背心,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對安全工作考核,嚴格執行安全一票否決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目的:制定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設備――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設備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范圍:公司所有設備。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設備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設備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設備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 2設備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設備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2、設備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設備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3、設備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設備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設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設備“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設備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設備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4.1設備運行與維護堅持“設備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設備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設備、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設備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設備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設備保養日志,做好設備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設備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5、設備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設備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備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設備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設備大修完工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并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項目、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設備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設備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設備。

  6.1.2設備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后達不到要求。

  6.1.3設備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設備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設備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設備均可按照設備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設備報廢手續

  6.2.1)由設備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并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審核,經副總經理批準、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設備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后,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設備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設備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7、嚴格執行設備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設備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設備選購,設備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保存。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

  (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l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

  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兒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項目部)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落實崗位生產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將安全工作業績于經濟掛鉤,增強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根據項目部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精神,結合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寧波市軌道交通2號線南站站項目部在冊合同制員工。

  3、職責

  3.1項目經理負責審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2項目安質部負責員工風險抵押金的繳納。

  3.3財務部負責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金額

  4.1.1項目經理、書記按12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2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按10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3項目副總、五部一室部長、主任、施工員按8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測量、試驗、材料、人事負責人和安全員按6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員按400元/年*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4.2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內新開/完工的項目,風險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繳納。即:安全風險抵押金=k×崗位安全風險抵押金/4,k為系數:一季度項目開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項目開工k取3(完工取2),三季度項目開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項目開工k取1(完工取4).

  4.2.2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管理,財務部要監理“安全風險抵押金”專用賬戶。

  4.2.3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質部匯總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表冊,參加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員工將安全風險抵押金繳納至財務部。財務部將收到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后,在“2241-10其他應付款-安全風險抵押金”科目進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風險抵押金清單,抄送安質部備案。

  4.3安全生產考核目標

  4.3.1年度責任因工重傷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負傷率低于10‰。

  4.3.2杜絕多人負傷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4.3.3杜絕同等責任重大事故及以上交通事故(按保險公司理賠后的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4.3.4杜絕火災、爆炸事故。

  4.3.5杜絕重大及以上機械事故。

  4.3.6杜絕既有線行車一般及以上事故。

  4.3.7杜絕管線破環事故(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

  4.3.8杜絕環境污染事故。

  4.4安全生產考核兌現

  4.4.1項目部實現4.3中的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申報100元/人的安全獎勵。

  4.4.2項目部發生4.3中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除公司依據《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罰外,還將依據項目部的《安全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4.4.3項目部按照季度以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為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4.4.4項目部(經理、書記、總工)、各部門(四部一室)實現4.3中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個人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2倍的獎勵。

  4.4.5實現4.3中1、2、4、5、6、7條安全生產目標,項目部按季度標準返還個人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給予安全風險抵押金1倍的獎勵。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班組)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我項目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項目部各班組安全責任意識和工作的積極性,規范項目部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項目部承攬施工任務的任何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等。

  二、標準

  按照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的當月結算收入的'10%進行扣繳,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

  三、管理

  (一)納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范圍的施工隊伍和班組,于進入施工現場當日將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一次性繳納到項目部財務部門,基數不得低于5000元。次月根據上個月實際結算收入的10%進行補交。

  (二)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由項目部財務室負責管理,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返還和扣除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

  四、考核組織機構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組織

  項目部成立安全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人員由項目部班子成員、勞資、安監、技術等組成,負責具體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安全考核小組:

  …………………………..

  ……………………….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1.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返還、扣除、處罰按當月考核情況執行;獎勵辦法根據《中鐵十七局上海軌道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獎罰辦法》具體規定執行,不予重復獎勵。

  2.考核內容包括現場安全生產、臨時用電、施工機具、高處作業、動火管理、起重吊裝、文明施工、勞保用品的佩戴以及班組安全活動開展等情況。

  3.考核小組按照考核內容,對被考核班組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進行逐項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提出獎罰意見,報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

  4.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月結算收入的10%比例滾動留存,當月安全考核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合格),上月保證金如數支付,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考核不合格)由項目部及時組織生產達標,所發生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把安全管理與工程結算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獎懲分明。

  5、當月考核成績與項目部每周安全生產大檢查、安監員日常巡檢情況相結合,促進現場安全生產的動態達標。

  6.勞資、財務、工會和安監根據在項目部安全辦公會議審定的意見,落實獎罰兌現。

  五、獎罰標準

  (一)考核成績評定

  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獎罰跟日常安全管理掛鉤。項目部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各項要求進行持表考核,考核實行100分制。具體評分標準見《班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考核表》。

  考核分三個等級:

  ①優良,得分率在90分以上(含90分);

  ②合格,得分率在70~89分(含70分);

  ③不合格,得分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

  (二)獎懲標準

  a.被考評單位當月無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無重大機電事故、無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1.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返還全額保證金,并獎勵保證金金額的20%。

  2.被考評單位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90分以下返還保證金的100%,不予加獎。

  3.被考評單位考核平均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返還保證金,針對扣分項的整改費用從安全保證金中據實扣除后予以返還或補交。如果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被考核單位不僅完全承擔整改費用,且被處以保證金的50%的罰款。

  b.被考評單位當月出現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電事故、萬元以上火災事故的:

  2.考核期內發生一起輕傷1人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發生二起輕傷1人事故或一次輕傷2人的以上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3.考核期內發生一起重傷、重大機械、火災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100%。

  4.考核期內施工機具、設備、設施等因維修保養和管理不到位發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50%。

  5.考核期內發生一起死亡事故,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保證金的200%。

  六、其他規定

  1、項目部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報公司備案。

  2、經公司及以上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非責任傷亡事故,不作為事故進行考核。

  3、對未按規定交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金的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內部班組,考核時仍在考核范圍之內,除足額交納外尚對其處以當月應交保證金金額的50%罰款。

  4、對事故隱瞞不報的,每發現一起,被考評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扣罰抵押金的50%。

  5、所有罰款,由安監組下達罰款通知書,接到罰款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交到項目部財務室。

  6、以上扣分處罰的同時不免除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經濟獎懲辦法》中規定條款的處罰。

  7、項目部保留對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管理。

  3、管理職責

  3.1安環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救護組織、現場勘察、上報公司領導,負責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以及出具公司級事故分析報告。

  3.2公司辦公室(安保中心)負責廠內交通、火災事故現場的救護組織、現場勘察、上報公司領導、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以及出具公司級事故分析報告。

  3.3企管部:保證救護車輛安排、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工傷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參與工傷事故現場的搶救及簡單處理。(人力中心)負責辦理員工投保、名單更新,受傷員工的就醫、轉院等醫療管理及出院后保險理賠、評殘、安置、復工的管理。

  3.5事故單位負責本部門工傷員工的救護組織、現場保護、事故上報、救治費用墊付、后期治療借款手續辦理、工傷員工住院期間的陪護,負責輕傷及微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工傷事故

  4.1工傷事故范圍

  4.1.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b、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c、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d、患職業病的;

  e、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g、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1.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

  a、故意犯罪的;

  b、醉酒或者吸毒的;

  c、自殘或者自殺的。

  5、事故等級劃分

  本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參照國家頒布實施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標準》和《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將事故等級分為五級:

  5.1險肇事故:是指險些造成人員傷害,且造成或險些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事故。

  5.2輕傷事故:是指損失工作日在105個法定工作日(一周按5個工作日計算)以下的傷害,但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5.2.1輕傷1級:表皮劃傷或肌肉挫(拉)傷、腫脹無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內,醫藥費5000元(含)以內;5.2.2輕傷2級:因傷休息8-15天(含)以內,醫療費用10000元(含)以內;

  5.2.3輕傷3級:因傷休息16-105工作日(含)以內,醫療費用10000元以上,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5.3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損失工作日在105個法定工作日以上(包括伴有輕傷)的傷害,無死亡的事故。

  5.4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人的事故。 5.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傷害事故發生后,由事故發生單位會同安全環保部參照以上標準進行事故級別鑒定并考核。

  6、事故報告

  6.1.發生工傷事故后,事故責任單位必須立即搶救傷員,并運用各種快速方法分別向本單位領導、公司安環部報告,如需用車,直接向總裁辦申請。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體,應做好標記。

  6.2.工傷事故現場,需經安環部勘察同意后方可撤消,如果認為有必要繼續保留現場,由事故單位劃出警戒區域,設置標志,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6.3.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的分析、報告按如下規定進行。

  6.3.1輕傷事故

  由事故責任單位領導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參加人員:事故責任者(傷者住院,視情節需要可到醫院了解)、知情人、當事人、有關領導和安環員。在了解事故經過、分析原因后,有針對性地提出和落實整改負責人、整改具體措施和完成整改期限的事故整改計劃。分析出事故責任者(分為直接、間接責任者或分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提出考核處理意見。事故分析報告在事發后24小時內由責任單位報送安環部。

  6.3.2重傷事故

  由公司安環部或授權組織事故責任單位召開事故分析會,具體參加人員和會議程序與輕傷事故相同。事故分析報告在事發后48小時內由責任單位報送公司安環部。

  6.3.3跨部門的事故

  由公司安環部組織事故責任單位分別(或聯合)召開事故責任單位事故分析會議,事故處理報告由事故單位會同安環部編寫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4事故處理由公司安環部根據事故責任單位的事故報告,分別按輕、重傷情況報送公司主要領導批準結案。

  6.5工亡事故按照事故上報程序報公司并立即上報各級政府機關(安監、公安、工會等)進行事故處理。

  7、事故考核

  7.1本處罰標準適用于:

  7.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7.1.2所有進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單位,在我公司范圍內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7.2險肇事故:

  7.2.1一般險肇事故,對事故單位領導、責任者處罰如下:責任單位廠(部)級領導考核500元;車間主任(副)考核400元;責任班長考核300元;責任者考核200-500元(根據責任大小)。 7.2.2重大險肇事故,對事故單位領導責任者的處罰如下:責任單位廠(部)級領導1000元;車間主任(副)扣罰800元;責任班長扣罰600元;責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據責任大小)。

  7.3輕傷事故:

  7.3.1輕傷一級:考核事故責任人50-1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安全員(班組長)1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200元,廠(部)級領導,300元。

  7.3.2輕傷二級:考核事故責任人100-2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安全員(班組長)2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300元;廠(部)級領導500元。

  7.3.3輕傷三級:考核事故責任人200-5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考核取較低金額);責任安全員(班組長)4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500-800元,廠(部)級領導800-1000元,

  7.3.4工傷費用小于5000元的事故,可不計入年度工傷指標內。 7.3.5升級為重傷的:按重傷考核標準執行追加考核(補罰差額)。 7.4重傷事故

  7.4.1重傷事故單位的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考核取較低金額)。

  7.4.2考核重傷事故單位的直接領導責任者(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1000-2000元。

  7.4.3考核重傷事故單位的單位主管領導(廠、部長)責任者3000元。

  7.4.4同一班組年度內發生1起以上重傷事故,責任班長撤職;同一車間,年度內發生2起重傷事故,車間主任降職、降薪。

  7.4.5同一單位,月度內發生2起重傷事故,取消月度安全評比資格;

  7.5工亡事故

  7.5.1工亡事故單位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考核1000-20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免于考核)。

  7.5.2發生工亡事故的廠(部)直接領導責任者(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考核20xx-3000元;

  7.5.3發生工亡事故的廠主管領導責任者(廠、部長),考核5000元

  7.5.4公司主管領導責任者按公司個人經濟責任制考核。 7.5.5對發生工亡事故的單位,取消年度安全先進評選資格。 7.5.6發生死亡事故,責任班長撤職并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車間主任(包括工段長)通報批評并試用3個月(按80%工資發放);同一車間年度內發生2起死亡事故,車間主任撤職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廠長、廠長降職、降薪。

  7.5.7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承擔連帶管理責任,考核相關管理人員(部長、副部長、助理、科長、區域負責人)500-1000元。

  7.6重大死亡事故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后,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責任人的考核及行政處分由董事會決定。

  7.7火災事故的考核

  按照火災事故損失的20-50%考核事故責任單位,并考核事故責任單位的主管領導、直接領導、安環員和責任人500-2000元。 7.8工傷事故損失

  即保險理賠后的差額部分,由責任單位全額承擔(可從各單位在獎金總額中提取的事故基金中列支)。

  7.9對隱瞞事故不報單位的考核

  7.9.1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每起按事故損失的20%考核(不包括事故考核處理);

  7.9.2考核事故發生單位的直接領導和主管領導責任者500-1000元;

  7.9.3事故處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級進行考核。 7.10廠外交通事故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按正常程序進行上報總裁辦,廠外交通事故(被認定為工傷的)不做工傷事故考核處理。

  7.11對外包施工單位事故

  外包施工單位在公司內部發生的事故,參照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處理,所發生的各類賠償、費用由外包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7.12發生事故,給公司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加倍處罰責任單位。

  8、此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為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實現管理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預防,達到消除減少危害、控制預防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價目的

  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

  二、 評價范圍

  (一)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二)常規和異常活動;

  (三)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四)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

  (五)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六)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七)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九)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三、評價方法

  (一)工作危害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四、 評價時機

  常規活動每年一次,非常規活動開始之前.

  五、 評價準則

  采用風險度r=可能性l×后果嚴重性s的評價法,具體評價準則規定為: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發生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人員

  財產損失/萬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行業內、省內影響

  3

  不符合上級公司或行業的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服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形象沒有受損

  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r

  風險度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六評價組織

  1.公司成立的風險評價領導小組

  2.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工作,崗位員工要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1.根據評價結果,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2.評價出的重大隱患項目,應建立檔案和整改計劃。

  3.風險評價的結果由各單位組織從業人員學習,掌握崗位和作業中存在的風險和控制措施。

  4.按照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風險評價的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校驗。

  4.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4.1.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設備采購

  4.2.1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購。

  4.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設備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設備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設備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4.3.6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5監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

  4.6電氣

  4.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4.7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7.1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7.7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各級安全例會的內容、時間、范圍及貫徹會議決議的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屬單位。

  第四條安全例會是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為專門研究安全生產管理和與安全有關的專項工作而定期召開的會議。

  第五條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司、子公司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會議,由同級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常設機構(辦公室)負責召集,做好會議各項準備,督促檢查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第七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干部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例會由同級安全部門或安全員在同級領導安排下組織召集,研究布置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子公司及下屬單位生產調度部門負責調度會有關安全內容的布置工作。

  第九條公司經理辦公會、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辦公會在研究安全工作時,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或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辦公室負責記錄,并會同安全部門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第三章管理內容及要求

  第十條安全會議的內容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研究安全生產形勢,并做出決議;審定重要安全規章制度;審定關系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和活動方案;分析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并提出處理意見;聽取分管安全領導或安全部門的工作匯報,研究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子公司經理辦公會和廠級單位辦公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時,主要聽取主管安全工作領導的工作匯報,并對需經辦公會研究處理的安全工作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三)公司、子公司安全干部例會重點落實同級安委會和行政例會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研究處理日常安全管理的'業務工作。

  (四)廠級、作業區安全例會應結合實際重點研究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五)班組安全例會應傳達上級要求并結合生產實際,研究、總結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強調班組成員盡職盡責,采取預防事故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十一條安全會議召開的時間規定

  (一)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時間定于每月上旬,子公司和廠級安委會在公司會議之后召開。

  (二)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時間于同級安委會之后召開。

  (三)作業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二次,時間分別定于月初和月中;

  (四)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每周一次(不包括每天的班前會)時間不少于三十分鐘;

  (五)各級安全生產調度會,應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要求同時調度安全工作。

  第十二條安全會議參加的范圍

  (一)公司、子公司和廠級安全委員會會議由同級安委會成員和會議研究議題涉及到的部門領導參加;

  (二)公司、子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分別由下一級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三)廠級安全例會由各作業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四)作業區安全例會由各班組長參加,必要時擴大到班組安全員;

  (五)班組安全例會或安全活動日由班組全體成員參加,缺勤人員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傳達。

  第十三條管理要求

  (一)各級安全例會必須用專用記錄本認真記錄,并保存備查。

  (二)各級領導辦公會研究安全工作內容的決議應記錄清楚,并及時傳達有關部門落實。

  (三)安全會議決定事項,應按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分工,予以落實,各級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

  (四)各級領導應認真貫徹安全會議決定,積極組織落實,并主動將落實情況和結果通報同級安全部門和主管領導,以備檢查和考核。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四條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負責對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檢查結果納入考核。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對下屬單位進行檢查與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部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發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并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優化;

  5、負責場地、人員、設備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數據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并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1、本制度依據消防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工作在有保障安全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3、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方針,由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實施全面工作。

  二、防火安全組織與機構設置

  1、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車間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擔任,各部門、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本部門負責人擔任。

  3、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此外,各部門、車間、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4、各級職能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公司保安隊是防火日常檢查工作隊。

  三、防火安全職責

  1、全體員工都應樹立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單位、各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單位、本部門、科室、車間的防火安全負責。

  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切實執行公司的消防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依照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操作。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職責是:

  1、完成公司日常防火安全、宣傳、檢查、監督指導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各項措施。

  3、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5、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6、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防火安全工作,本著“預防為主,教育為輔、防消結合”的原則。

  2、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措施。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應經常對全體干部、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4、各部門、科室、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單位、部門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會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5、辦公樓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部門、科室和要害部位工作、生活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挪作他用。

  6、對從事或聘用電工、電氣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在取得防火操作合檢證后方可上崗。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7、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

  1、一般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火災發生部門提出申請,經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后執行。

  2、動火作業必須由本部門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后做到清理現場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無論在員工宿舍或廠內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8、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上級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9、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五、獎勵與懲罰

  1、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公司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2、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行政部有權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3、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勞動防護用品是勞動者在生產勞動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質條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無償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一、生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由公司物資供應部組織落實。

  二、采購人員,必須購買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勞保庫房人員,必須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合格后,分類存放,防止變質和失效,并建賬登記。

  三、庫房應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檢測,過期失效及時更新更換。

  四、庫房嚴格按照領用手續、規定和標準發放。

  五、新入廠職工、轉崗人員、復工人員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后(見教育卡或本廠安全主要負責人的審批手續)才能發放。

  六、對于因工作特殊或搶險、救災后,勞保用品損壞或失去其應有功能時,本人可以提出申請,本部門負責人確認,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廠安全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可以提前報廢更換。

  七、職工在使用期限內離崗時,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按公司規定到主管部門辦理銷賬手續,并按一定比例折價。

  八、廠內職工,上班后必須按規定正醛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正確著裝和使用者,依據本所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九、從業人員所在的部門負責人、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所在崗位人員的'勞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對不正當使用,經教育不改正者,予以處罰。

  十、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應根據公司的所有工種和類別,制定出發放標準明細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和保證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進入生產崗位。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種作業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節假日或特殊季節等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職工轉換工作崗位時必須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職工離開崗位工作超過三個月后重新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之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盤、試卷)。

  (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四)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1、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能力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采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

  3、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二)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用同樣方式報告內容,立即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門。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所列部門。

  (三)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二)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一)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二)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一)專項施工項目及企業內部規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應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二)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應會同項目施工員將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三)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和其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各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實施進行作業人員工種交底。

  (一)所有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記錄(附表一:技術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名手續,交底雙方各有一套書面交底。

  (二)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面備案。

  (一)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的消防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三)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四)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五)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六)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七)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十)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第十二條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四)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第十三條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六)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八)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第十四條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一)按照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并嚴格按專業培訓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統一組織上報,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后,辦理登記、發證工作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操作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冒名頂替,丟失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否則一律按無證處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參加由公司工程部組織的操作證的復查和再培訓工作,過期不復審和再培訓的操作人員,證書自動作廢,按無證處理。

  (五)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一)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當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有權對現場的作業條件、危害作業人員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建議、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四)在作業中發生危機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

  (五)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崗工作: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紀律達3次及以上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及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七)凡特種作業人員,如未征得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外出務工,發生任何問題,均由其本人承擔后果,公司概不負責。

  (一)公司一級安全大檢查由公司領導組織、工程部實施,安全大檢查每月一次。

  (二)安全大檢查以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為依據;文明施工以市建設局文明施工工地檢查內容為準,進行安全檢查,評分兩項匯總分值為各工程隊當月安全文明工作情況記錄在冊,以備總考核。

  (三)安全大檢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據節假日、季節性的特點增加安全檢查的次數,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大檢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到場聽取整改意見,無故不到將給予相應的罰分和罰款。

  1、軟件:資料、安全驗收、設備驗收、檢查記錄、對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活動,教育健康卡記錄、交底情況、制度、色標牌等;

  2、硬件:為施工現場所有安全設置防護情況、文明施工情況等。

  3、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產問題向項目部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做好記錄,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單,對提出的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的項目部,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4、檢查中對無故無理取鬧、不服從合理批評處理的給予從嚴處罰。

  (一)項目部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實施,每周進行一次,各班組負責人參加,對于專項施工安全檢查,每次都必須檢查。

  (二)檢查內容以《建設部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為依據,文明施工以項目所在地建設局文明施工檢查內容為標準,所查問題記錄在安全活動日記上,以備公司檢查。

  (三)施工隊對檢查處的施工隱患和不文明施工情況應及時匯報項目經理,給予處理或上報公司,如發現對檢查和事故隱患不關心的,公司將給予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對問題責任者必須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處罰決定,如有不服或無理取鬧者,可上報公司,公司將根據情節給予嚴厲處罰。

  (二)檢查內容為本班組施工中所使用的機具、設備、有關的施工設施,本班組工人安全狀況(如戴帽情況等)、身體狀況等,所查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匯報工地項目經理或安全員,做好記錄,并妥善處理。

  (三)班組長如不進行每日安全檢查或發現事故隱患不匯報、不采取措施、違章指揮蠻干的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檢查中對發現的重大隱患一時不能解決的,班組長有權停止隱患范圍內的生產,待報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處理。

  (五)工地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應尊重班組長所提出的事故隱患和不文明狀況的意見,并給予處理,不得借故推托或違章指揮。

  (一)對安全生產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復查時間及復查人。

  (二)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經整改復查仍然存在安全隱患的,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一)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項目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二)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三)各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臺帳。

  1、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節;

  2、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六)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進行協助。

  (一)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總工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科、設備材料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項目隊長、施工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并報公司工程管理科備案。

  (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安全質量科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以及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工程師,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三)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聯合編制,完成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再進行實施。

  (四)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施工技術科、材料設備科負責人和公司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及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設在安全質量科。

  (一)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二)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三)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四)作業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五)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項目部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輪流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隨時進行抽查監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公司工程管理科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并隨時檢查驗證。

  (六)對不認真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一)在使用起重機械設備時,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保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做好定期檢驗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列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三)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四)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五)起重機械設備首次投入使用前,應當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登記標記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六)已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從事新的建筑工程使用前,應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備案手續后方可使用。

  (一)使用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材料科負責填寫并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第二十六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淘汰范圍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的規定執行;

  (二)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種類、型號等,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部門、安監部門等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的文件通知為準;

  (三)成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發文公布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四)經公司自檢,認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一)一旦上級有關行政部門下發了淘汰某種工藝、設備、材料的通知和規定,公司必須堅決無條件按通知和規定執行。

  (二)公司各職能科室分別建立報廢淘汰工藝和設備的臺帳,具體為:工程管理科負責淘汰施工工藝的臺帳;設備材料科負責建立淘汰材料的臺帳和淘汰機械設備的臺帳。

  (三)各職能科室建立的報廢淘汰工藝、材料和設備的臺帳,必須送一份到安全質量科留存,由安全質量科檢查督促各部門及各施工現場的執行情況。

  (四)公司大力推廣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達到降低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升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其他與本辦法相沖突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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