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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0 16:59:25 晶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精選31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精選31篇)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

  一、養護措施

  景觀效果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記錄健全,管理得當,到達黃土不露天。

  二、園林綠地管理

  1、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護管理的現象。

  2、花壇、花帶輪廓清晰,花壇地勢平整或順平,澆灌不積水,邊緣留深不低于7cm。

  3、綠地內各類攤點應證、照齊全,遵守管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要定點、定位、定數量,持續場地整潔、造型美觀,不影響交通和園容園貌,持續攤區衛生整潔、無廢棄物,不經營國家禁止的或劣質的商品。

  4、廣場、游園內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規定,園內無違規車輛出入現象,各種車輛定線定點存放。

  5、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對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重點地區隨產隨清,其它地區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游路、休閑場地衛生干凈,隨時清掃全日保潔,地面破損恢復及時,無各類雜物堆放。

  三、園林植物管理

  1、樹冠完整,樹形整齊美觀,分枝點適宜,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無枯枝、死杈掛樹,無徒長直立枝、交叉枝,樹基部無萌蘗,樹體無傾斜現象,修剪科學合理。

  2、行道樹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規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觀,不妨礙行人、車輛通過和影響交通視線,無缺株,樹上無枯死枝條,折斷枝條存在,種植穴無垃圾,土質疏松,墑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樹樹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澆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樹穴磚等材料或設施覆蓋,每年適時刷白一次。

  3、落葉樹生長健壯、返綠、發芽、抽梢正常,葉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條件下,無黃葉、卷葉、焦葉,正常葉片保存率95%以上。針葉樹針葉寄存3年以上,結果枝條在10%以下。

  4、喬木和小喬木被病蟲危害株數不得超過1%,無蟲蛀,病害落葉,枯黃萎蔫,死亡等癥狀出現,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害蟲的活蟲數不得超過1頭,較細枝上平均每30cm長度不得超過2頭,葉片上無蟲糞、蟲網,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2%。

  5、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控制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6、內無缺株現象。

  綠籬、模紋等整形植物生長旺盛,枝葉繁茂,整齊一致。一般條件下無黃葉、焦葉卷葉,正常葉子保存率95%以上,無枯死衰敗苗木,無明顯病蟲害發生,無雜草野樹,亂掛亂扯,無雜物及垃圾附著,無缺株。脫腳、斷帶現象。株行距均勻,種植地土質疏松,肥沃,墑情好;修剪及時,到達圖形清晰美觀,曲線圓滑,三面平整。

  7、花灌木:苗木生長旺盛,葉色鮮亮具有光澤,冠幅豐滿,群植時株行距均勻,高低錯落有致,無明顯病蟲害發生;栽植地或株下無垃圾,雜草;土壤疏松,墑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據其生物學特性進行修剪造型,確保植物造型美觀大方,及時清理枯死衰敗枝條,種植區域

  8、草花:生長旺盛。花繁葉茂,冠幅豐滿,無明顯病蟲害發生,無雜草,無旱象;廣場、街道、園內彩化造型新穎,整齊美觀,無破損、凋謝、殘缺現象。

  9、草坪:植物生長整齊,長勢旺盛,色澤均勻嫩綠,無雜草、無瘋長現象,覆蓋率99%以上,修剪均勻整齊,無漏剪、少剪現象,草地平坪邊緣切整齊,效果好,修剪后及時清除草屑;適時,適量,適法施肥,無生長不良和任何肥害現象,及時澆水,無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澆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綠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防治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10、地被:植物生長旺盛,葉色正常,開花適時繁盛,土壤疏松,覆蓋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勻,高低整齊,品種或花期一致,及時清理殘花敗葉;綠地內無雜草,及時澆水,無旱象;適時、適量、適法施肥,無生長不良和任何肥害現象,病蟲害觀察仔細、全面,防治及時有效,用藥科學,方法得當,無藥害發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則,棚架、花架處種植攀緣植物和藤本植物應根據不同的攀緣特點,及時采取相應的'綁縛、牽引,設置網架等技術措施,植物生長良好開花的攀緣植物應適時開花,且花繁色艷。

  四、園林設施管理

  1、園林設施完整率達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潔完整,果皮箱、導向牌、欄桿定期油漆,殘缺、破爛的及時維修、更換;桌椅等休息設施干凈整潔,無亂貼、亂畫現象,健身、休閑娛樂設施及時維護、修繕,保證安全。

  3、各類燈飾、噴泉、噴灌等水電設施運行良好,及時維護和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潔、無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備,定期更換;噴泉嚴格按照規定定時開放,并能保證各類應急要求。

  4、公廁全天持續干凈整潔,做到地面無垃圾、污垢、便溺,無蚊蠅蛆蟲,無異味。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機關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機關的環境質量,特制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的

  1、搞好機關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機關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機關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盡量與機關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機關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長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機關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機關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機關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機關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機關機關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研究批準。

  4、機關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務必通過領導批準,損壞花卉樹木的務必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補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規定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狀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限度控制在家5%以下,無藥害發生。保證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連續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3

  為把小區建成環境整潔、優美、禮貌的住宅小區,特制定小區綠化管理制度。

  一、綠化管理標準

  1、小區內植物無雜物,無濃浮灰,堅持葉色翠綠。

  2、各類植物無枯萎、凋謝現象。

  3、草坪修剪整齊,無高低不平現象。

  4、枝葉修齊整,無亂現象。

  5、草坪干凈無紙屑、雜物、堅持干凈。

  6、各類植物無病蟲害。

  7、嚴格管理草坪禁止人為踏壞,影響美觀。

  二、綠化管理具體規定

  1、物業綠化管理人員是本住宅區綠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職責人。負有培植、維護、管理綠化的權利和義務,具體職責如下:

  (1)充分利用和發展綠化,保證綠地面積,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樹木的品種、數量,提高住宅小區的環境檔次;

  (2)對花草樹木定期進行培土、施肥、除草和病蟲害,修枝剪葉、補苗、澆水。大棵的樹木要予以造型,豐富綠化資料;

  (3)堅持綠化地清潔,必要時進行封閉養護,保證不留雜物、不缺水、不死苗,讓其生長茂盛;

  (4)勸阻和制止違反有關綠化管理規定的行為;

  (5)采用各種形式開展宣傳,使“保護綠化,美化住宅區”成為小區的共識,構成良好的風氣,自覺愛護小區內的“一草一木”。

  2、本住宅區住戶是本小區綠化的受益者,負有愛護綠化、管理綠化的義務,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嚴禁任何人毀壞花木,踐踏草坪;

  (2)嚴禁偷摘花草、攀登樹木、涂損園林小品;

  (3)嚴禁在綠化地內任意開挖、堆放物品,傾倒垃圾和拋灑雜物及設置廣告牌;

  (4)嚴禁在草坪上踢足球,打羽毛球、遛狗;

  (5)嚴禁在綠的上停放自行車、人力車、助動車、摩托車等;

  (6)嚴禁出租車、轎車等駛入草坪;

  (7)嚴禁在樹上、建筑物上拉繩、晾曬衣物被褥;

  (8)裝修要禮貌施工,不準在綠化帶丟放建筑垃圾;

  (9)提倡鼓勵小區住戶在圍欄內布置花草,陽臺上種植花卉,增設小區景觀。陽臺置盆景要有保護架等安全措施;

  (10)嚴禁樓上向下亂扔雜物,潑污水等不禮貌行為,對教育無效者除責令清掃干凈外,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凡有違反上述規定者,造成綠化帶花草樹木損壞的,賠償金一律由職責人支付,未成年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支付。對進取檢舉破壞綠化的人員,給與罰款收入的50%作為獎勵。對違反園林綠化規定,不聽勸阻、刁難、辱罵或毆打管理人員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三、綠化管理工作流程

  1、澆水:根據不一樣的'季節、氣候,以及草皮生長期、植物品種決定澆水時間(上、中、晚)和澆水量。

  2、施肥:根據土質、植物生長期、植物品種和培植需要,決定施肥種類及用量大小。

  3、清除雜草及松土:根據季節、草坪生長狀況對所轄草坪內的雜草進行清除并對土地進行相應的松土以利于草皮的生長和規范。

  4、修枝整形:根據植物的形狀,以利觀賞為目的,以植物品種及生長情景等因素進行修剪整形。

  5、除蟲:根據病蟲害發生規律及時實施綜合治理,通常在病蟲害高發時,施以藥劑殺死病蟲,以確保植物能良好生長。

  6、禁止事項:禁止任何人踏入草坪并在樹枝上吊拉、折枝、懸掛物件,嚴禁鐵線緊箍樹干,影響樹木生長,嚴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內以體育鍛煉為形式損傷植物。

  7、防止損壞,加強宣傳教務及保安巡視,樹立告示牌,防止人為毀壞,做到預防在先。

  8、定期洗塵:由于草坪僅靠道路,人與車輛流動多塵土飛揚,會影響樹木生長和美化效果,故養護人員應定期對草坪及樹木、用水噴淋清洗。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4

  為了加強城市綠化管理,綠化美化城市,更好地為廣大市民發明一個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城市綠化街道、廣嘗小游園、公共綠地、防護綠地、街道樹及干道綠化帶的綠化,由縣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生產綠地、風景林地由經營管理單位管理;單位自建的'院內綠化綠地,由該單位管理;居住區綠化綠地,由其物業管理單位管理。

  第二條城市綠化綠地管理單位和個人應建立健全綠化綠地管理制度,連續綠化綠地樹木花草整潔美觀、樹木花草繁茂、綠化設施完好,及時修剪樹木花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砍伐城市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應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政府批準。

  第三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城市綠地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或在綠地里停放車輛、設立廣告牌、堆放物品、放養牲畜、追逐嬉鬧及其他有損綠化綠地的行為。

  第四條城市綠化管護人員要盡職盡責,要按照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標準,認真做好綠化苗木栽植和維護管理工作,防止蟲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區綠化實行職責包干制,各管護人員要做好本職責區的鋤草、松土、施肥、澆水、修剪、清除垃圾等平常維護工作,負責管理好本職責區內的花草樹木,嚴防損壞。

  第五條保護綠化和綠地設施人人有責。

  一是不準爬樹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準搖樹、剝皮、刻劃、訂釘。

  三是不準在樹木亂拴亂掛曬物品。

  四是不準穿越、踩踏綠籬、花壇、草坪。

  五是不準向綠化區、綠帶、綠地、花壇內亂倒污水、垃圾及其他雜物。

  六是不準損壞一切綠化設施。

  第六條電力及其他線路需修剪樹木時,務必向主管單位申請,經批準后,由主管單位派人員監督修剪,不經許可不準隨意亂砍。

  第七條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綠化管護突出,或檢舉揭發破壞綠化苗木或園林綠化設施行為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揚或適當獎勵。

  第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分別不同情節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是亂砍樹木、損壞、碰壞樹木、枝條,影響樹木生長或破壞損壞綠化設施者,應照價補償損失,并按所損失總額處以三至五倍的罰款。

  二是擅自拆毀、刻劃、樹木剝皮、損壞花草、在樹旁和林地、綠地內傾倒垃圾或有害物質、廢渣、廢水、堆放雜物、借樹搭棚、取土、亂拴亂掛等,除補償所導致的損失外,并處以150元罰款。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機關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機關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機關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機關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機關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機關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盡量與機關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機關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機關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機關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機關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機關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機關機關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研究批準。

  4、機關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務必經過領導批準,損壞花卉樹木的務必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狀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5%以下,無藥害發生。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持續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美化、綠化工作,提高學校的環境質量,制訂我校學校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提高學校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學校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

  2、搞好學校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

  3、學校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學校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7

  實施“綠色校園”工程,就是要創建優美的校園環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圍,并在這種環境中培養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競爭能力,達到環境育人,綠色育人的目的。我校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本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工作機制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長效機制,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室、部門,并層層簽訂責任書,提出綠化和養護要求,確保綠化工作層層推進。

  二、總體目標

  1、總務處制定“綠色校園”發展規劃,確保綠化面積達到和超過總面積的35%,并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種花草樹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綠樹,夏季花團錦簇,樹木枝繁葉茂,管理好花木,無攀折踐踏等毀壞現象。

  3、利用環境實施素質教育,利用環境的潛在教育功能,向學生傳達學校的辦學思想、教風和學風、學校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底蘊,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熏陶。

  三、分工職責

  綠化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綠色校園”建設的總體工作,包括:設計與構思、整體規劃;樹種樹品的篩選與選擇、采購與種植;后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衛生管理和對學生的教育工作;資料,特別是影像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其他教師根據任課的年級和班級劃分到各班。

  1、總務處是綠化工作的第一責任科室,負責全校花、草、樹木種植與管理,并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干到各班,由各班級的師生共同管理與維護,定期澆水、治蟲、修剪,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的綠化區域協調、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并整改。

  2、政教處作為綠化工作的第二責任科室在協助總務處做好基本職責外,要負責對學生進行環境意識教育,讓全校師生重視環境建設,提升自身的綠色校園建設意識,參與建設與保護學校的`花草樹木,保護學校的綠化環境,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加強集體的榮譽感和凝聚力。

  3、綜合組協助總務處為各種會議場所、辦公室擺好觀賞植物,并做好護理工作。全體教師不斷提高護養種植業務水平,爭取校園內春、夏、秋三季常綠。

  四、工作要求

  養護要求:

  總務處、政教處作為綠化工程的主要負責科室,在日常的維護和管理中要做到幾下幾點:

  1、每日巡視綠地,清揀雜物(磚石、煙蒂、紙屑等),維持綠地衛生整潔無雜物。校園內不得有黃土裸露現象;因校園改造等形成新裸土,應及時種植綠化。綠化養護過程中產生的廢草、樹枝、磚石等雜物,必須在三天內清運完畢,不得亂堆、亂放、延遲清運。

  2、對草坪及時進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維持草坪的純度和高度。做好喬、灌木的養護工作,按要求修剪樹枝和清除枯枝死樹。

  3、保持綠地、綠化帶整齊、美觀、無雜草、無蟲害。做好病蟲害的預防工作,一旦發現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治。草、花壇應安排好更換計劃,并及時松土施肥、治蟲保潔。

  4、校園花壇做到鮮花常開,遇重要節假日、校慶、迎新等重大活動時,須在重要場所和一些指定場所擺放鮮花。

  5、加強巡視管理,對綠化樹木、花草植被人為損壞的,應予勸阻制止,并及時恢復和進行索賠;對易遭損壞的綠化區塊,必須設立保護措施;

  養護標準:

  1、割草:應使用打草機割草或進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過8公分,一般綠地草的高度不超過10公分;路邊及角隅草塊也要定期進行割草養護。

  2、除草:草坪中雜草須連根拔除,草坪純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樹修剪,按美觀原則,于春季進行;一般樹木修剪,按美觀原則,隨時進行。

  4、病蟲害防治:積極做好樹木、花草的病蟲害預防工作,防先于治。一旦樹木、花草發生病蟲害,應及時進行灑噴藥劑措施,噴灑藥劑應均勻細致,并事后檢查,效果不好應重新噴藥。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8

  為營造美好的景觀效果,需要我們每個養護工人都必須盡職盡責,從養護中的每一個細小環節做起,若有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整個景觀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在每個養護工人心中必須刻有“養護無小事”的宗旨,為此我們必須進一步的加強和完善養護管理制度。

  一、養護人員的挑選

  1、養護工人必須挑選身體健康,有責任心的,工作能力強,具有一定的養護技術能力的人。

  3、根據每個養護工人的表現均有當養護班長的權利,由養護工人共同推選產生,班長必須對現場要特別了解,并且自己必須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現場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養護。

  4、經確定的養護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和調離。

  5、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應根據現場負責人的要求及時更換;

  6、有一技之長的工人要發揚自己的特長,比如維修機械、苗木的不同季節修剪等一些養護技巧,要與其他養護工人積極交流,以便提高整體養護工人素質及團隊的養護水平。

  二、現場養護崗位及崗位職責

  1、現場養護由,養護主管、養護副主管、現場安全員、區域負責人、養護隊長、特殊崗位(技術工人)、普通工人組成。

  2、崗位及崗位職責表崗位養護主管職責負責現場養護的所有工作,協調處理與甲方之間的事情及養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養護景觀效果及植物生長質量,做到安全文明養護。

  負責現場的日常養護工作,協調并解決養護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養護副主管件,配合養護主管,負責現場養護質量。

  負責養護施工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懂消防知識,發現現場有任現場安全員何安全隱患問題都必須盡快通知現場主管并及時處理,若發現重大隱患,應要求立即停止養護工作,等消除隱患后即可正常工作。

  做好各區域的協調工作,把好養護質量關,解決現場養護過程中區域負責人出現的重要技術問題,配合好現場主管,通過各養護技術環節控制,實現保證養護景觀效果及植物生長質量。

  養護隊長負責屬于自己的養護小分隊,區域內發現任何養護問題應及時與區域負責人溝通,做好養護工人的協調工作,保證做好自己小分隊的養護工作。

  技術工人普通工人必須懂得養護技術的各個環節及措施,在日常養護中發現苗木出現問題能及時得當的處理,要做到服從管理,勤勤懇懇工作,配合技術工人做好養護的'日常工作,

  3、各個崗位的評選辦法;

  (1)區域負責人對現場要特別了解,并且自己必須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現場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養護。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將給予獎勵,對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將會被淘汰。

  (2)養護隊長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須服眾、有責任心,領導安排的工作要按時按量完成,做的比較好的各個方面干的不錯的將給予獎勵并升職為區域負責人,對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積極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術工人通過日常養護工作中的表現,進行技術考核后合格的將列為技術工人。

  三、例會制度

  1、養護班長應每天晚上向現場管理員匯報當天的養護工作情況和第二天的養護工作計劃,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管理員、養護班長參加。有緊急情況時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養護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管理員通報或在例會討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每日例會由養護班長傳達會議內容并統一安排第二天的養護工作。

  四、考勤制度

  1、養護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發現一次罰款50元。

  2、養護人員外出干活或執行其他任務需要向現場管理員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養護工人外出需向現場管理人員請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現場負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獲準假后方可休息。

  6、養護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五、倉庫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入庫必須經管理員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

  3、倉庫內設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油漆、汽油、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倉庫內另設地點,不得使用明火。

  6、如打藥車、小推車等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領料人簽名。

  六、現場養護管理制度

  1、養護人員服裝統一,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上班時間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工人大小便必須到生活區廁所,嚴禁在校園內隨地大小便,發現一次直接開除。

  3、養護修剪的樹枝、殘花、以及枯枝落葉、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嚴禁養護區垃圾過夜的情況,發現一次罰款50元。

  4、要做到節約用水,嚴禁澆水時流的滿路都是,要做到人走水停。

  5、養護人員使用工具齊全,下班后現場不能遺留任何工具,如檢查不符合要求,每次罰款50元。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空調由值日生管理,沒人的時候必須要關閉,不能有長明燈現象。發現一次罰管理員100元。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若發現有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的一次罰款100元,屢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資并開除。

  8、苗木需要打藥、修剪草坪等動用機械時,躲過學生上下課的人流高峰期;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在教室附近打藥或修剪草坪;周六、周日八點之前不得在宿舍區打藥或剪草,以免打擾學生休息;做到最大限度減少躁聲。

  9、現場按區域劃分十個養護區,宗照“誰養護、誰負責”的原則,養護工人必須嚴格按照養護管理辦法進行養護。

  10、現場管理人員隨時進行檢查養護工作,不合格的,及時整改;如因養護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苗木死亡或病蟲害苗木沒有及時防治而造成的不斷蔓延等帶來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由養護工人承擔責任,損失經核算后從養護工人工資中扣除;

  11、養護工人在現場必須嚴格服從管理員及養護班長的指揮,對管理員及養護班長的各項工作安排、工作指令、技術要求、操作規范、整改意見等必須嚴格執行。如發生不服從指揮的,每次罰款200元;

  12、施工隊應對所有參加養護的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能培訓,使養護人員對相關養護知識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工人的養護技能及對養護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認識;

  13、為保證提高養護質量管理目標的實現,在養護過程中,養護人員應實行分區“自檢”及養護班長應隨時檢查養護工作,發現有養護問題及時整改,整改完畢后交現場管理員驗收。

  14、在養護過程中,養護班長應做好養護日志及各種檢查記錄,包括各區養護工人的自檢記錄;

  15、養護人員需按規定佩帶個人用具,如發生未按要求佩帶并以此為借口耽誤干活的,每次罰款50元;

  16、每個養護工人配備的水管自行保護,下班后盤好存放到隱蔽地方,不得到處亂扔以致水管丟失。

  17、每個養護工人必須保護自己的勞動成果,不許任何人隨便踐踏草坪,折損樹枝等。

  18、保證養護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工人。

  19、上班工作時間嚴禁嬉戲、打鬧、扎堆聊天。違反者罰款20元,情節嚴重者、處以10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資并開除。

  20、要做到文明養護,嚴禁與學生、老師及任何人發生沖突。違反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扣除本月工資并開除。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9

  1、住宅區綠化管理由項目公司負責。

  2、住宅區綠化工程由項目公司和公司主管部門負責驗收。

  3、綠化工程驗收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4、保養成活期在一年以上。

  5、綠化工程設計圖紙、資料齊全,工程按設計施工并達到標準。

  6、住宅區的業主和管理人員,有權利和義務管理和愛護花草樹木,參加美化小區的活動。

  7、住宅區的綠化更新改造由項目公司負責。

  8、未經許可,嚴禁隨意占用綠化地。

  9、不準損壞花草樹木、保護設施及園林小品。

  10、不準在綠地上晾、曬衣物,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11、行人和車輛禁止抄近路跨越、通過綠化地帶。

  12、不準向綠化地內亂扔果皮、紙張、雜物。

  13、對有出色表現及在保護綠化工作中有功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14、人為造成花木及保護設施損壞的.根據有關主管部門規定進行處罰,若為兒童所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家長負責。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0

  一、綠化養護技術管理制度

  1、管養范圍:分車帶、景觀帶(路側綠地)、行道樹的管理與養護。

  2、管養資料涉及:綠地衛生、綠地內植物的澆水、修剪、施肥、打藥、維護等資料。

  3、養護管理標準:

  1、綠化比較充足,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達黃土不露天。

  2、綠化植物到達:

  (1)生長勢:正常。生長到達該樹種該規格的平均生長量。

  (2)葉子正常:

  ①葉色、大孝薄厚正常;

  ②較嚴重黃葉、焦葉、卷葉、帶蟲尿蟲網灰塵的株數在2%以下;

  ③被啃咬的葉片最嚴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無明顯枯枝、死權;

  ②有蛀干害蟲的株數在2%以下(涉及2%,以下同);

  ③介殼蟲最嚴重處主枝主干1平方厘米2頭活蟲以下,較細枝條每尺長一段上在10頭活蟲以下,株數都在4%以下;

  ④樹冠基本完整:主側枝分布均稱,樹冠通風透光。

  (4 )措施:按所規定的技術措施認真進行養護。

  (5)行道樹缺株在1%以下。

  (6)草坪覆蓋率達95%以上;草坪內雜草控制在20%以內;生長和顏色正常,不枯黃;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無病蟲害。

  3、每年對行道樹的刷白不低于兩次。

  4、行道樹和綠地內無死樹,樹木修剪基本合理,樹形美觀,能較好地解決樹木與電線、建筑物、交通等之間的矛盾。

  5、欄桿、園路、桌椅、井蓋和牌飾等園林設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時維護和油飾。

  6、管養的費用涉及管理人員工資、勞動工具費、安全禮貌施工費、配件、運送、管理、維護、保險、利潤、稅金、保險、水費、電費、打藥、施肥、車輛燃油磨損費、安裝調試政策性文獻規定、協議包含的所有風險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費用。

  二、綠化養護人員管理

  人員配備合理。項目負責人1人,需具有相關資歷,項目負責人務必到現場辦公,每周不少于三個工作日(中標單位擬派出的本標段項目負責人與投標時所報項目負責人務必為同一人)。重要技術人員1人以上,需具有相關資歷。分車帶綠地每4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路側綠地及新區前后廣場每50平方米至少配備1名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不得隨意更換,更換項目負責人務必向新區城市管理科提出書面申請;更換其他管理人員務必征求新區城市管理科批準。

  突發事件的`解決。按新區的規定配合做好各類大型檢查活動期間的相關工作等,特別是重大活動的迎檢任務,迎檢期間要增長人力、保潔次數和延長保潔時間等以到達檢查質量規定;對發生火災和人為砍伐、偷盜、毀壞花草樹木等行為要采用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并向新區上報。

  三、清衛保潔管理制度

  1、定人定崗定期開展衛生保潔工作,進一步加強道路綠化、街頭綠地平常養護管理工作,保證環境衛生整潔,無廢棄物和垃圾等。

  2、綠化養護產生的垃圾(如:樹枝、樹葉等),重點路段做到隨產隨清,其他路段務必日產日清;綠地整潔,無磚石瓦塊、瓶筐和塑料袋等廢棄物。

  3、綠地無明顯的人為損壞。綠地、草坪內無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現象;行道樹樹干上無釘栓刻畫的現象;樹下距樹干2米范圍內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圈欄等影響樹木養護管理和生長的現象;綠地外2米范圍內無雜草。

  4、加強綠地花壇保潔,保證各類綠地的花壇整潔有序。

  5、樹木無死株、斷枝及明顯枯枝,無大片光禿落葉;植物葉面無陳舊積塵。

  四、綠化養護安全管理制度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安全思想意識,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保證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與檢查,對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切實貫徹各項安全措施。

  3、員工在噴藥工作時,要戴罩、眼鏡與膠手套,然后才干操作。在噴藥過程中,原則上不能吸煙與不能接觸食品,更不能將其入而食。噴藥后要清洗干凈手、臉與更換衣服后,才干飲食,切實防止人員中毒的事故發生。(注:天氣炎熱,噴藥時間應為:上午11時前;下午三時至七時,防止高溫噴藥易導致藥害與人員中毒)。

  4、員工在進行剪草與修剪樹木等維護工作時,應按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對的使用剪草機、綠籬修剪機與噴藥機等,防止機具傷害人員的事故發生。

  5、在綠化管理過程中,凡是清理出來的園林垃圾(如枝葉)等雜物,未經批準,不準將其隨地燒毀。要按明火的管理規定執行。

  6、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如農藥、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類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蝕、防盜安全措施,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綠化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滅火器。

  7、員工在綠化管理工作過程中,凡是高空作業(涉及攀爬樹木、用油鋸鋸樹枝等作業),要采用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務必系好安全帶才干進行作業,切實防止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五、養護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

  ①養護期內,由新區城市管理科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考核、組織相關檢測部門進行檢查,并出具檢測驗收報告;

  ②考核時間:共3次,分別為2023年10月1--10日、2023年2月1—10日、2023年6月1--10日。

  ③考核的結果將于養護款的支付掛鉤。

  六、養護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綠化養護臺帳,并由專人負責。綠化資料記錄具體,分類清楚,數據詳實。各類檔案按系統分類:綠化帶、草坪、景點、廣場道路、等統一存放檔案盒并貼上標簽。編制檔案目錄,資料應與檔案盒外標簽一致。

  2、月度養護計劃及養護作業準時記錄、及時上報,并貼合現狀和季節特點,針對性強,養護檔案做到完整、真實,不弄虛作假。

  3、建立綠化養護數據庫,并根據實際狀況進行變動。

  4、及時完畢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和新區管委會下達的任務,按質準時完畢上級交辦的突擊任務,并到達綠地養護規定。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1

  學校綠化是美化、凈化學校環境的關鍵,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態亮點,是陶冶師生情x的根本途徑。為加大學校綠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綠化的總體規劃、布局設計必須委托園林部門規劃設計,校長室進行充分論x,貼合校情給予設計方案認可。校內綠化的實施必須從學校實際出發,依據綠化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嚴格進行,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規劃,實施過程中必須調整規劃的應經過校領導團體研究決定后,方可實施。

  二、學校綠化管理職責人為綠化管理員,學校綠化管理機構是以分管校長、總務主任、綠化管理員組成的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團隊牽頭,綠化管理員掛帥對學校內各類樹種、盆景掛牌,落實對口班、團、隊,劃分維護監管職責區域職責到班,構成學校綠化維護網絡。

  三、學校綠化實施計劃均由總務處編制,報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經校長室論x審批后再由總務處根據計劃進行實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擺放,適時調整以及移盆、分植、養護。

  四、學校綠化凡名貴、常綠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喬木應根據樹種、規格、數量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健全必要的綠化管理臺帳。凡出現自然枯死,萎謝的必須由綠化管理員填寫注銷單經分管校長、總務主任簽字后才能銷帳,人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謝追究管理者的職責,并與獎金或承包費掛鉤。

  五、學校以及有關處室四季擺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隨意帶出學校,綠化管理員也不得隨便贈送他人,學校教職工也不得將個人的盆景花卉帶到校內存放。凡發現有人將校內盆景花卉帶出學校,門衛必須憑總務處開具的'出門x放行,教職工個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內養護的,在進校時應先到總務處登記注冊,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一律作為校產所有,辦公室及公共處室的盆景、花卉擺放均由綠化管理員統一安排調度,其他人員不得自行選擇擺放。

  六、學校綠化的全年養護管理實行公開招標確定x養護管理隊伍。養護協議一年訂,養護費用憑養護單位供給的花木銷售剪額x年底一次付清。養護過程出現的枯死、凍死、干死的樹木、灌木、常綠觀葉植物均按原采購價賠償或賠償同規格同品種的樹木、盆栽。

  七、學校綠化中的喬木、盆景、花卉、草坪師生共同維護,任何人不得隨便踩踏草坪、攀搖樹桿、采摘花朵,凡發現有人惡意損壞校內樹木、花卉、草坪者從重處罰,除給予批評、通報和必須的紀律處分外,還處以三倍以上罰款。體育課、課外活動課體育教師要加強常規巡視。安排分散活動時,應充分注意遠離綠化帶,禁止學生在南側云梯、單杠處模仿灌籃和足球x門動作,以及在直道南北兩端投擲實心球,以避免踩踏綠籬和撞擊圍護木欄。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2

  綠化工作是改善生態環境、美化社區、美化生活的一項重要工作,關系到往宅區的環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綠化養護組應高度重視這一工作,嚴格執行以下制度:

  一、積極培育各種花卉苗木,滿足社區綠地的補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斷學習新技術,積極引進和培育新品種。

  二、根據季節、大氣和花卉品種確定澆水量,夏季多澆,晴大多澆,陰大少澆,雨天不澆:干燥天氣多澆,潮濕天氣少澆或不澆:抗旱性強的品種少澆,喜濕性品種多澆。草坪悔周淋透土水一次,土壤濕度不少于石厘米。

  三、即使除雜草,保持草坪,花圃清潔。結合除草進行送土、施肥:施肥應貫徹“勤施、薄施”的'原則,避免肥料濃度過高造成肥害。

  1、每季度除草,松土一次,并結合施肥,視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復合肥2一4兩,施后覆土澆水。

  2、草坪每月拔除雜草一次,并經常軋剪,草高度控制在五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一次,每畝施復合肥5一10公斤,施后澆水,或雨后施用

  3、綠籬在春秋每季度修剪一次,剪后澆水施肥,折后每畝施復合肥5一10公斤。

  四、發現病蟲害要及時防治,不要讓其蔓延擴大噴藥時,農藥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對象配置藥劑,按規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證人畜花木安全。

  五、臺風前對花木要做好立支柱,疏剪枝葉的防風工作;風后清除花木折斷的干、枝,扶止培植倒斜的花木。

  六、要加強綠化地管理,不要讓人踐踏草坪:對損壞花木的要勸阻,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并配合保潔人員搞好綠地的環境衛生工作。

  七、愛護各種機械器具,使用時按操作規程,使用后妥善保管,不經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3

  為提高園林綠化工程水平,進一步提升項目的綜合質素,現就園林綠化工程管理作如下制度:

  第一章:綠化工作小組的設立

  第一條:成立跨部門綠化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廣州地區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采購、招標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構表詳見附表。

  第二條:綠化工作小組組長直接對公司總經理負責。綠化工作小組設專職副組長一名,專職負責小組各項工作。各成員代表各自所在的職能部門,按照綠化工作小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應的工作。綠化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各項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設計管理

  第三條:園林設計務必加大綠化種植設計的范圍和種植密度,對項目所需園林建筑、硬地鋪裝,尤其是人工水景資料,務必認真論證,合理選用。

  第四條:綠化設計初步方案務必由設計研發中心組織銷售策劃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開發中心等有關部門參與方案評審,通過評審后方可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

  第五條:園林設計應選用適宜當地生長,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規苗木種類。每個項目設計開始之前,設計人員就應進行苗圃考察,會同采購人員一起選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種類指導設計工作。

  第六條:銷售中心、銷售通道等展示區域的園林設計務必提早進行,確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標與采購

  第七條:天力公司苗場每月帶給場內苗木清單(品種、數量、狀態、價格)給公司供應部及綠化小組,苗木價格由供應部核定。綠化小組采購、設計人員原則上在清單范圍內選購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結合當地公司實際狀況優先思考天力苗場的苗木。

  第八條:對于天力公司苗場不能帶給地被,可由供應部按照公司制度對外采購;對于銷售展示區域或其它重點區域少量的重點景觀樹,天力公司苗場不能帶給又為保證效果無法更換品種的,經過設計主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轉供應部按照公司制度進行對外采購。

  第九條:對外采購按原流程由供應部負責。

  第十條:工程部務必嚴格執行喬木的進場驗收及種植定位;設計人員須參與把關重點喬木(由設計人員提前給出重點喬木清單)的采購、進場驗收和種植定位。未經上述人員簽字認可,核算中心不得計價付款及結算。

  第四章:苗木種植和養護

  第十一條:施工前,銷售、設計和招投標提前完成各部門相應的工作。銷售展示區域、重點部位的大型樹木,工程部協調各專業帶給施工場地并工安排施工單位提前種植,確保苗木恢復期,滿足售樓時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條:綠化設計圖需明確銷售區、重點部位的大樹及規格較小的苗木應全冠移植。

  第十三條:綠化工程所需的種植土、運苗、種植、養護(包活6個月)原則上須由同一家綠化施工單位完成。

  第十四條:工程部務必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會審后的施工圖進行施工。在施工中發現不合理的`地方須及時向設計人員反映,設計人員務必保證對施工過程的連續視察,隨時帶給施工作業指導,并及時糾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確保實現預期的設計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條: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應由綠化工作小組會同工程部、設計研發中心共同進行。只有帶給由工程部和設計研發中心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的驗收資料,核算中心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十六條: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為該手冊的一部分,相關部門務必按照其指引開展園林設計、采購、施工等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在景觀、綠化設計施工和采購過程中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一經查實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上述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4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制訂我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提高校園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力求遵循為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校園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

  2、搞好校園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

  3、校園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校園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園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校園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5

  為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機關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機關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機關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機關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使機關成為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機關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與機關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

  3、機關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機關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加強對機關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機關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機關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機關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研究批準。

  值的樹木,應當加強保護,不得砍伐或移植。對于有必要移植的樹木,應當經過專業機構評估,并由專業機構進行移植和養護。

  為了保護醫院綠化環境,所有人都應當遵守管理要求。花草、樹木應當定期修剪、科學養護,確保其繁茂、旺盛。草坪要保持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確保無裸露地面或葉片枯黃。綠地內應持續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花草、樹木應當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現象。各種花草樹木應當明確其科屬和生長性,以便科學管理。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6

  一、苗圃管理

  1、園地植被的合理規劃,根據各苗圃的土質,水源條件,市場行情,以及對未來市場需求的預測,合理安排苗木品種的種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購入的,還是圃內移植的,在種植季節內,帶土球樹苗成活率務必到達95%以上,裸根樹苗成活率務必到達85%以上。

  3、圃內的'樹苗(新栽植的除外)務必到達苗全、苗旺、苗壯,期間無雜草,定期修剪和噴灑農藥,不出現疫情及病蟲害現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記造冊入賬,購進和售出要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對自然生長增值部分,由公司相關人員每年底評估一次,并計入帳內。

  5、苗木購入,大宗購入樹苗務必爭取采取招投標,對少量苗木的購入,要貨比三家,以質論價,擇優購買,新進的苗木,須有兩人以上驗收,并簽字入庫。

  6、外銷苗木客商訂購苗木時,要先簽訂購貨合同,明確苗木的數量,規格,標準,單價,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數額:交易額一萬元以內的,按照交易額的50%收取;交易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額的30%收取;待苗木裝車后交清全部貨款,如有欠款,務必有公司內部人員擔保,擔保人負責催要其所擔保的貨款,半年內仍拖欠的,有擔保人墊付。對外銷售苗木,有二人以上辦理出庫,核實無誤后發貨,并在發貨單上簽字。

  7、易耗品(農藥,話費等)的購入使用。化肥和農藥由園林綠化公司每年集團申請一次,購入后入賬,使用時經苗圃的主要負責人批準,開具出庫單,并由出庫人和經辦人簽字。

  二、拖拉機的使用管理規定

  1、司機務必熱愛本職位工作,聽從指揮,服從調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本崗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2、司機出車要帶齊證件,做到安全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和酒后駕駛,未經允許,不準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否則出現違章違紀交通事故車輛損壞等問題,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職責。

  3、司機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持續車輛的技術狀態良好,確保能夠隨時理解任務。

  4、車輛的`維修務必按照申請、簽定、預算、審批、維修的程序進行,出車途中出現故障,需要找廠家維修的,須向主管領導電話匯報,待批準方可維修。

  三、園林綠化工程管理規定

  園林綠化工程公司承接綠化工程(社會綠化工程和房產公司建成小區綠化工程)按下列規定進行管理。

  1、按照規范和要求做好開工前的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根據工期編制施工計劃,制定施工方案,確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據栽植的先后順序,適時調度綠化苗木的進場時間,做到隨到隨栽,確保苗木不脫水,但是夜。

  3、新建綠化工程,在種植季節內種植苗木,帶土球樹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樹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貴品種樹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滿圃草坪一個月,塊植、籽播草坪三個月應到達95%,無0、1平方米以上塊狀空缺。反季節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規栽植苗木成活率標準下降10個百分點。

  4、對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時修剪,支撐,扶正,澆水,滅荒,以及病蟲害防治,等養護工作。

  5、施工現場要整潔美觀,無雜草,無垃圾雜物,園路廣場、園林小品美觀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組織內部驗收,待施工管理期滿(對外承包工程12個月,集團內部房產小區工程3個月),在內部竣工驗收合格的基礎上,與相關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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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空行道樹修剪安全操作規程

  (1)高空現場作業人員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業。

  (2)作業范圍要設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車輛不要進入作業區,作業時要注意樹下安全和周圍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樹枝下掉時傷人或損壞公私財物,必要時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樹木上空各種纜線如電力線、電話線等,尤其是電力線,影響操作時,必須先取得電業部門配合,先斷電,后作業。作業前要檢測電線是否有電,確已斷電方可作業。作業中,剪斷的枝條應避免壓斷纜線或掛在線上。

  (4)修剪大徑的長枝條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長主干截短時不能一次截斷,要分段進行。對周圍有危險的枝條,要預先用繩索吊好,鋸斷后慢慢放下。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圍建筑物、人員的安全。特大樹枝修剪或砍伐樹木,應由專人負責統一指揮。

  (5)使用竹梯上樹修枝,竹梯要有足夠長度,依靠枝條時須先檢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兩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樹要放穩梯子后再登梯,不得穿滑底鞋上梯。

  (6)如竹梯不夠長,需攀至更高枝條修剪時應特別注意要攀登的每個枝條的牢度,必要時須佩系安全帶。

  (7)使用高空車作業者必須熟練掌握吊臂伸縮、升降、旋轉的各種控制按鈕及操作流程。枝條的重量要在吊繩的承受能力范圍內,吊臂下嚴禁站人。

  (8)使用油鋸截枝必須仔細了解油鋸的性能、功效、注意事項,熟練操作方法,正確安全操作。

  2、綠籬草坪修剪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現場,要確定適當的安全作業范圍并設置安全警示標牌,提醒行人車輛安全通行,操作人員要在安全作業范圍內作業,密切注意行人車輛通行情況,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2)使用綠籬機、割灌機、草坪機作業,必須仔細了解各機具的性能、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熟練操作方法,正確、安全操作,專人使用、機具定期保養。

  (3)使用綠籬機操作時操作人須腳踏實地穩定身體,循序漸進,同時注意旁人安全。

  (4)使用草坪機、割灌機剪草作業前須清理草坪中的'大小石塊,以免損壞刀片及石子崩彈傷人。

  (5)修剪草坪、綠籬作業時,應按技術規范進行操作,正確使用剪草機、綠籬修剪機等機械設備,防止機械器具傷害人員事故發生。

  3、灑水、噴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

  (2)正確使用消防栓、消防帶、噴淋槍頭進行灑水澆灌時,消防帶的接頭不能漏水,駕駛員和操作員配合得當,水花盡量避免濺及行人。

  (3)噴灑農藥時間盡量避開人流高峰,注意不要噴及陽臺或活動場所設備。

  (4)打藥作業時,必須佩戴口罩、防護眼鏡與膠手套,方能操作,切實防止人員中毒的事故發生(注:天氣炎熱,噴藥時間應為:上午11時前;下午3時至7時,防止高溫噴藥易造成藥害與人員中毒)。

  (5)使用高效低毒農藥,科學配比,對人與植物保證安全,嚴禁使用高毒農藥。

  (6)噴藥車使用完畢,應及時清洗罐內遺留的藥液,解緩罐體腐蝕。

  (7)庫房指定專人負責,農藥、化肥、易燃物品要分類堆放,做好使用記錄。

  4、現場垃圾清理

  在綠地保潔過程中,清理出來的樹枝、樹葉等雜物,不準將其就地燒毀。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存放。

  5、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1)出車前,應對車輛的汽(柴)油、機油、冷卻液、指示燈、制動、方向、檔位及發動機運行等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出車。

  (2)行駛中駕駛人員思想要集中,起步、上路、加減速均應按車輛駕駛有關規定操作,密切注意觀察發動機運行情況和儀表盤反映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修復。

  (3)文明行車,遵守交規,嚴禁酒后駕車,不準無證駕車,謹慎駕駛,注意安全,嚴格執行駕駛規章制度。

  (4)按規定停放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及時進行車輛保養,車輛使用完畢及時入庫。

  (5)司機在駕駛園林車輛作業時,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安全駕駛。

  6、養護人員宿舍安全制度

  員工的宿舍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電焊作業時不準靠近易燃、易爆物品,須持證操作。

  7、現場消防措施

  做好綠化工作人員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并按規定配備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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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創造優美、整潔的生產、生活環境,適應建立國家優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園林綠化的設施的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城市園林綠化地包括:

  (一)公共綠地:公園、植物園、動物園、陵園、小游園、街頭綠地、廣場綠地、行道樹和文化宮、俱樂部、青年宮、名勝古跡區等公共場所內的綠地。

  (二)專用綠地:工廠、機關、學校、醫院、部隊、團企事業單位和居住區的綠化用地。

  (三)生產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護綠地:用于隔離、衛生、安全等防護目的的林帶和綠地。

  (五)風景名勝區和風景林。

  第四條: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實行統一目標、統一指揮、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實施原則。通過園林綠化專業隊伍和全民義務植樹垂直綠化活動,搞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

  第五條:市政府設立市綠化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城鄉綠化工作。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委屬市園林處具體承擔全市的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所有單位和有勞動潛力的、公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其他綠化和愛護樹木、綠地、花草的義務。

  第七條:鼓勵和加強城市綠化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綠地的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對城市綠化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小區)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園林綠化的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由市規劃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編制,市園林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實行綠色圖章制度。凡規劃確定的園林綠化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確需改作他用的,要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九條:城市規劃新區和改造舊區,必須要留住綠化用地面積。新建區綠化用地面積要占總用地面積的30%;改造舊區綠地用地面積要占總用地面積的25%。不得占用現有綠地進行其它建設。

  第十條:凡屬中心城區新、擴、改建工程,建設單位要按規定將園林綠化設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留出綠化用地面積,綠化所需經費列入建設工程概算。園林綠化設計未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審批設計方案。綠化任務完成時間,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個綠化季節。

  第十一條:凡城市規劃區內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園林綠化工程,務必由有園林綠化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按規定到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備案,領取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方可進行園林綠地施工。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綠化設計圖紙務必經規劃和園林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向園林管理部門繳納工程造價5%的綠化保證金,并領取綠化工程施工許可證方能進行施工。綠化完成一年后,經園林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合格者如數退還綠化保證金;如綠化不合格,則按實際狀況將保證金抵作綠化費用。

  第十三條:園林綠化要加強技術管理,嚴格按技術規程施工,保證栽植質量,提高花草樹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園林綠化管理

  第十四條:城市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的權屬和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園林管理部門管轄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園林部門所有,并由園林部門管理。

  (二)各單位的專用綠地由單位自行管理,其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本單位所有。

  (三)沿街單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間營造的公共綠地,由營建單位管理,其范圍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營建單位所有。

  (四)居住區內的樹木、花草及設施,歸負責此區綠化投資單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個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種植的樹木、花草歸個人所有。

  (六)各單位在指定地點義務栽植的樹木,栽植單位負責養護管理,樹權歸園林管理部門所有。

  (七)屬國家所有散生在單位“門前三包”職責區和居民庭院的樹木,由單位或居民負責養護。

  第十五條:城市的園林綠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綠地要限期退還。

  第十六條:古樹名木所有權屬國有,由園林部門建立檔案和標志,重點保護,嚴禁砍伐、破壞或遷移古樹名木。生長在城市街巷、廣場等地的古樹名木,由園林管理部門負責養護管理。散生于各單位范圍內的古樹名木,由所在單位負責管護,園林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和技術指導。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務必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七條:城市所有樹木非經園林部門批準,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請移植或砍伐非本單位和個人所有樹木,要按規定的標準繳納補栽費;砍伐樹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則進行補栽,在領取砍伐證時,應按補栽數以每株150元的標準繳納補栽保證金。對補栽樹木成活的,要如數退還保證金;未成活的,保證金抵作栽植費用。

  第十八條:對樹種樹苗,要建立嚴格的檢疫制度。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不準調入或調出本市。發現有病情的樹種樹苗,由種苗管理部門采取打藥、銷毀等措施處理。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園林綠地。確須占用的,應向園林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繳納綠地重建費。臨時占、挖綠地的,要經園林管理部門批準,并按規定的標準繳納綠地占、挖費和綠地恢復費。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綠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綠化帶(島)設置任何指示標牌,因建設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務必征得園林管理部門同意。

  第二十一條:各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樹木、綠地、草坪等,要嚴加保護,按實地狀況繳納保護押金。工程竣工后,經園林部門驗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補償。

  第二十二條:城市市政養護,公用事業,電力電信部門因業務需要移植或修剪樹木時,應事先征得園林管理部門同意,按規定繳納綠化補償費,在園林主管部門指導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園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風景區是供群眾游覽休息的園地,務必持續樹木繁茂,園林整潔美觀。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風景區投擲污物,排放污水,捕鳥釣魚,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畫,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壞水源水體、地質地貌。

  第二十五條:對公園、動物園、風景區內的古建筑、文物古跡、風景點應采取措施重點保護。不準在其保護區內修建格調與之不相協調的建筑物或構筑物。公園、風景區內為旅客服務的飲食、照像、小賣部等服務網點由園林部門統一管理。

  第二十六條:游人應遵守公園的有關規定,維護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講究衛生,愛護公園設施。

  第五章:管理職責和管理人員

  第二十七條: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園林綠化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園林綠化部門具體行使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組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組織開展城市的全民義務植樹活動。

  (三)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

  (四)開展園林綠化的科研和學術交流活動。

  第二十八條:園林管理人員,在工作中要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熱情服務,遵紀守法,不準利用職權徇私舞弊。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一)搖樹、爬樹、攀枝、采花、摘果、刻畫樹皮和竹子;

  (二)上拴鐵絲、釘釘子、架電線、拴繩掛物、拴系牲畜、靠放鋪板;

  (三)綠帶內停放非機動車輛;

  (四)穿行綠籬、翻爬欄桿,在綠地內嬉戲斗毆;

  (五)在公園、動物園、植物園、苗圃內狩獵捕鳥,逗打、恐嚇動物。

  (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給予警告、限期清掃拆除、沒收裝置物品,并依法處以罰款:

  1、在樹旁、綠地、綠帶取土、傾倒垃圾污水;

  2、在綠地、綠帶內停放機動車輛;

  3、在樹下、花壇、綠地內明火設灶、借樹搭棚或在花壇、綠地內擺攤設點;

  4、公園、綠地、綠帶內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噴水池拋廢棄物。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可依法處以罰款:

  1、由于(一)、(二)項違章行為損傷了樹木花草;

  2、車輛撞傷、掛傷或機械損傷樹皮、枝丫、花草;

  3、撞倒、損壞公園、風景區、小游園等綠地欄桿及其它設施;

  4、圈圍樹木或廢氣、廢水、廢渣造成嚴重污染,危害樹木生長。

  5、擅自移植、修剪樹木;

  6、在樹下攪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樹木正常生長的。

  (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據《城市管理綠化條例》第二十九條,由市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以罰款:

  1、由于以上第三項違章行為造成樹木死亡;

  2、踐踏花壇綠地,造成嚴重損失;

  3、盜伐、盜竊樹木花草。

  (九)沒收采集物,依法處以罰款。

  未經園林部門批準,擅自砍伐國有樹或雖經審批(無論國有樹還是單位樹)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園林管理部門責令其賠償樹木死亡費,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處以罰款。

  (十)未經市園林管理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規劃區內山場及綠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對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以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xx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綠化養護管理工作,提高園林綠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養護隊伍設隊長一名和隊員若干,對所屬養護區進行養護管理。養護隊長負責對隊員的日常指導、調配和督查,具體安排、落實隊員的具體工作。養護隊員必須服從隊長調配,接受監督檢查。

  第三章養護職責

  第三條在養護期限內,我公司按照園林綠化養護操作規程及園林綠化養護質量標準,合理組織,精心養護,保質保量完成養護管理任務。

  第四條綠化養護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各人對自己分管的地塊負責澆水、施肥、治蟲滅病、除草及綠籬、花壇、樹木的日常修剪工作。

  第五條大型及需要集中處理的工作由養護隊長統一安排。

  第四章養護內容

  第六條管理程序:包括澆水、培土、修剪、施肥、除草、病蟲害防治、扶正及綠化區域衛生保潔等整套過程。

  第七條管理工具:

  一、手剪、長剪、高枝剪、掃邊機、剪草機、綠籬機;

  二、噴霧器、桶、斗車、簸箕、掃帚;

  三、鐵鍬、鋤頭、鎬、鋸、梯子、塑料水管;

  四、機油、汽油、維修費部件;

  第八條養護內容:

  一、喬木:每年施有機肥料一次,及時防治病蟲害,保持樹木自然生長狀態,及時剪除黃枝、病蟲枝、蔭蔽徒長枝及阻礙車輛通行的下垂枝,及時清理干凈修剪物。每周清除樹根周圍雜草一次,確保無雜草。

  二、灌木、綠籬: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時防治病蟲害,修剪成圓形、方行或錐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觀,及時清除修剪物,及時剪除枯枝、病蟲枝,及時補種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雜草一次。

  三、草本類: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時防治病蟲害,每周剪除殘花一次、清除雜草一次,及時剪除枯枝、黃枝。

  第五章工作規范

  第九條日常工作規范:

  一、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曠工;

  三、用工期間,服從隊長或主管領導工作安排;

  四、用工期間,嚴禁從事與養護工作無關的一切事務;

  五、工作場所,嚴禁抽煙,以防引發火災;

  六、文明禮貌,禁講粗話臟話,維護公司整體形象;

  七、未經允許,嚴禁自行操作養護機械設備;

  八、嚴禁偷竊等犯罪行為,如有違反,予以辭退并移交公安部門審查處理;

  九、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對外人透露有關工作的任何情況。

  第六章操作規范

  第十條澆水

  一、對植被、樹木要適時適量澆水,保證水分滿足多種植被的生長需要,無因干旱而造成植物枯萎旱死情況;

  二、澆水前應將草坪上、花壇中、綠籬中的雜物撿拾干凈,地塊內的多種標牌擦拭干凈;

  三、使用噴頭澆水時,要隨時觀察噴淋情況,調整噴頭揚程,不得將水噴灑到道路和建筑物上,使用軟管澆水時,應注意不得使水漫流到道路等地方;

  四、不論何種方式澆水,必須做到人走水停,及時關閉閥門,切斷水源;

  五、各種噴頭要在當日澆完水后或下班時全部摘下,軟管要倒凈管中存水(上午、下午下班時均應倒凈),并盤卷整齊。對朝下的噴頭、軟管要妥善存放,以防損壞和丟失。

  第十一條施肥

  一、對生長不旺的植被、植物、樹木要適時適量施肥增壯。各種植被施肥以化肥為主,植物以有機肥為主;

  二、施肥時,要將植物周圍土壤翻開,將肥料均勻撒下,然后用土回填覆蓋。一定要噴、灑均勻;

  三、施肥完畢后要及時給足水份,以利肥力發揮;

  四、對一次播撒后剩余的肥料,要重新包裝捆扎好,以備下次使用;

  五、對肥料用完后的各類包裝物,不得隨地丟棄,要在施肥結束后,撿拾整理后扔進附近垃圾箱內。

  第十二條滅蟲

  一、經常觀察植被、植物的生長情況,掌握多種病、蟲害的發生規律,在病、蟲害易發和高發期前,普遍施藥預防,一旦發現病、蟲害,要立即施藥殺滅,勿使其蔓延泛濫;

  二、農藥配比參照說明合理勾兌,保證藥效;

  三、綠籬、花壇的頂面,兩側,樹木的葉面、葉底均要噴灑,要保證噴灑細致、周密、無遺漏;

  四、對用完后的農藥空瓶和直接接觸藥物的其它包裝物,不得隨地丟棄,要在施藥后及時收攏,妥善處置,集中處理;

  五、對施藥后的地塊,要及時樹立警示標志,以防發生農藥中毒事故;

  六、噴灑農藥時,要做好個人的防護工作,以防農藥中毒。

  第十三條修剪

  一、草坪要定期修剪,保持平整,留草高度適宜。對機械無法割到的地方,要手工修剪平整,對修剪后散布在草坪上和噴灑在道路、散水、綠籬、花壇下的草屑,及時清理干凈并倒到指定地點;

  二、綠籬、花壇及多種灌木造型每月修剪一次,保持頂面,兩側平整。無枯死干黃枝葉。修剪后散落在頂面、兩側周圍的枝葉,要及時清理干凈,倒到附近垃圾箱內或指定地點;

  三、對多種高大樹木,每年冬季對樹冠樹型進行一次全面修整,伐除重生疊壓、低垂、過密、不利枝干生長和有礙樹型的枝條和多種雍枝,并對寄生在樹干枝條上的多種蟲包囊進行清除;

  四、其他植物根據植物特性及時進行修剪。

  第十四條死傷植物處理

  一、對綠籬、花壇中枯死的棵株要及時挖除,對因人為跨越踩踏、車輛碾軋、施工等多種原因造成的倒伏,要及時進行梳理扶正,對損毀嚴重的也要挖除,對挖下的死株和折斷的枝葉要及時清理干凈;

  二、對多種樹木樹干上和樹下冒出的雜亂叢生的枝條,對因遇風、病蟲害和人為造成的枝葉枯死、折斷和低垂倒生影響道路行車、行人的枝條,要及時進行剪除清理,對整株枯死的.要及時挖掉,挖下的枯樹和剪除清理下的枝葉要及時運出地塊;

  三、對挖掉的枯樹需要種補栽的要進行補栽,不補栽的要及時將樹坑填平,將散落在樹坑周圍的土塊清理干凈,并采用水灌法將填土壓實整平;

  四、對多地塊草坪因人為踩踏,施工動土,病蟲害等多種原因造成的枯死斑禿,視面積大小及時進行補栽、補種。無論栽、種都要先將土翻松整平,對施工回填的土方,亦要先灌水壓實整平后方可栽種。

  第十五條補栽、補種

  一、對死傷綠籬、花壇缺口進行補栽修復時,新種的苗木要重點養護,以保證成活,對補栽時散落在草坪、道路上的土塊要及時清理打掃干凈;二、栽草時要分簇、疏密得當,埋好壓實,種草時要用細沙拌籽,撒播均勻,下籽后再用釘耙重新整耙一遍或撒薄沙一層壓籽,然后用腳踩實。對補栽的新草要重點養護,保證成活,對補種的地塊要采用噴淋澆水,保持土地濕潤,保證出苗齊整。

  第十六條除草

  及時清除草坪、花壇中和綠籬、樹木下的多種雜草,做到無明顯雜草生長。除草時,將拔、鋤下的雜草隨手清理干凈,裝入隨身攜帶的容器內,倒到附近垃圾箱內或指定地點,不得在地塊內堆積存放。

  第七章工作時間

  第十七條養護隊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八小時,高溫或嚴寒等特殊季節確需縮短工作時間的,由養護隊長向公司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并同意后,可適當縮短工作時間。

  第八章綜合管理

  第十八條隊長負責考勤記錄,不得虛報瞞報,每月月底匯總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第十九條養護員工因病、有事或安排休息需向隊長提前請假,隊長同意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病假的需附相關證明,未經審批而不出工的一律按曠工計。遲到或早退15分鐘內視作曠工0.25天,超過15分鐘視作曠工0.5天。

  第九章加班加點

  第二十條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加點,但由于特殊緊急狀況確實需要加班加點的,需無條件服從執行。

  第十章獎罰措施

  第二十一條工作時間衣冠不整的,每次扣除工資10元,隊長每次扣除工資20元。

  第二十二條園林機械要做到專人專用,嚴禁違章操作,違章者視情每次扣除工資10—50元。對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違章者自負。

  第二十三條認真工作,誠實干事,不得出現散漫怠工現象,違者每次扣除工資10元,隊長每次扣除工資20元。

  第二十四條忠于職守,堅守崗位,上班時間不得辦私事,未經處領導批準不得私接園林業務,不得擅自離崗,違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隊長扣除工資40元。

  第二十五條服從安排,團結協作,不得誤工誤事,擅自行動,不得吵架打架,違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隊長扣除工資40元。

  第二十六條愛護公物,認真負責,對分派給各人的勞動工具,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械維修,車輛加油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及時報告并制止破壞園林綠化行為,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條關心集體,及時報告園林綠化相關情況,鼓勵多提建設性建議,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20

  一、成立校園綠化保養工作領導小組。

  校長同志為組長,總務主任邊巴次仁同志為副組長,由總務處具體實施校園綠化保養工作。

  二、根據學校整體格局

  認真制定學校校園綠化保養的長遠規劃,包括綠化保養的平面布局,樹木花草配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財力的配置等,制定規劃時要集思廣益,博采眾長,科學論證,精心設計,力求做到實用性與藝術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完美結合,和諧統一。

  三、根據規劃

  按不同綠化區域的條件,類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長習性,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種植各種花卉,樹木及草類,搞好校園花木的有機配植。

  四、樹木配植盡量做到五結合:

  1、落葉樹與常青樹相結合,以常青樹為主。

  2、喬木與灌木相結合,以喬木為主。

  3、觀賞樹與經濟樹相結合,以觀賞樹為主。

  4、木本與草本相結合,以木本為主。

  5、點、線、面相結合,以點、線搭配植物為主。

  五、花草種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六、搞好校園花木的'維護保養,做到“四要”:

  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還要做到適時施肥、澆水、防治病蟲害,適時修剪等,從而達到綠化美化校園的目的。

  七、對毀損花草樹木的,不論是教職工,還是學生,均要給予處罰和賠償,凡有下列行為者給予處罰:

  1、亂折樹枝、樹葉、爬樹、搖樹,砍枝剔芽,攀花摘果。

  2、在樹上釘釘、刻劃涂寫、捆繩、捆鐵絲。

  3、在綠化樹木下及花池內堆放各種廢物(倒垃圾、污水),點火,挖坑。

  4、車輛等碰損軋壞樹木等。

  5、擅自砍伐修剪破壞樹型,擅自移栽換栽綠化苗木,摘花等。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21

  1.住宅區綠化管理由項目公司負責。

  2.住宅區綠化工程由項目公司和公司主管部門負責驗收。

  3.綠化工程驗收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3.1保養成活期在一年以上。

  3.2綠化工程設計圖紙、資料齊全,工程按設計施工并達到標準。

  4.住宅區的業主和管理人員,有權利和義務管理和愛護花草樹木,參加美化小區的活動。

  5.住宅區的'綠化更新改造由項目公司負責。

  6.未經許可,嚴禁隨意占用綠化地。

  7.不準損壞花草樹木、保護設施及園林小品。

  8.不準在綠地上晾、曬衣物,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9.行人和車輛禁止抄近路跨越、通過綠化地帶。

  10.不準向綠化地內亂扔果皮、紙張、雜物。

  11.對有出色表現及在保護綠化工作中有功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12.人為造成花木及保護設施損壞的根據有關主管部門規定進行處罰,若為兒童所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家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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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制訂我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提高校園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力求遵循為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校園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

  2、搞好校園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

  3、校園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校園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園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校園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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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養護管理制度措施,景觀效果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記錄健全,管理得當,到達黃土不露天、

  二、園林綠地管理

  1、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護管理的現象。

  2、花壇、花帶輪廓清晰,花壇地勢平整或順平,澆灌不積水,邊緣留深不低于7cm。

  3、綠地內各類攤點應證、照齊全,遵守管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要定點、定位、定數量,持續場地整潔、造型美觀,不影響交通和園容園貌,持續攤區衛生整潔、無廢棄物,不經營國家禁止的.或劣質的商品。

  4、廣場、游園內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規定,園內無違規車輛出入現象,各種車輛定線定點存放。

  5、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對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

  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重點地區隨產隨清,其它地區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游路、休閑場地衛生干凈,隨時清掃全日保潔,地面破損恢復及時,無各類雜物堆放。

  三、園林植物管理

  1、樹冠完整,樹形整齊美觀,分枝點適宜,主側枝分布均勻、數量適宜,內膛不亂、通風透光,無枯枝、死杈掛樹,無徒長直立枝、交叉枝,樹基部無萌蘗,樹體無傾斜現象,修剪科學合理。

  2、行道樹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規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觀,不妨礙行人、車輛透過和影響交通視線,無缺株,樹上無枯死枝條,折斷枝條存在,種植穴無垃圾,土質疏松,墑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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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搞好室內、室外綠化管理,確保花草樹木繁茂,長勢良好,特制訂本制度。

  一、室內養護標準及目標:

  1、澆水:根據苗木各類,按規定進行澆水,保證苗木不缺水;

  2、花木除雜:及時消除雜草、雜物及枯枝爛葉,時刻保持盆內無明顯雜草、雜物;

  3、修剪整形:根據生長情況不定期修剪、整形,使苗木保持青綠、美觀大方;

  4、施肥:根據苗木各類及生長情況進行施肥,每次松土后需施肥一次;

  5、病蟲防治:春、夏、秋季蟲病多發期前必須進行綜合防治,不能有大規模的病蟲害發生,冬季要做好越冬蟲害的清理滅除及防病工作;

  6、長勢不良、觀賞效果不佳的花木,管理處應及時通知更換。

  二、室外養護:

  1、基礎性更新改造:

  土壤改良:對綠化地帶未經改良的土壤每年進行一次性全面深耕改良,徹底改變花木因土壤貧瘠板結而造成的生長慢、枯黃、老化、部分枯死的狀況,確保花草的正常生長狀態,深翻土壤后,施基肥和使用化學除草劑,消除雜草。

  2、常規性養護工作:

  (1)修剪:修剪能使植物經常保持平整美觀并能促進生長茂盛。苗木修剪,每月修剪兩次。生長旺盛期應根據生長情況不定期及時修剪,草皮修剪春、夏季每兩個月進行一次,秋、冬季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剪。基本保證春、夏季草皮不長于15厘米,秋、冬季不長于10厘米;

  (2)澆水:旱季喬、灌木每星期澆水一次,草皮每星期澆水兩次;室外拿刀盆栽隨天氣不同,每天澆水1-2次,雨天能淋到雨水的不澆,每周澆透水1-2次,室內盆栽每周澆水1-2次;草皮澆水時要一次澆透,不能只澆土層表面,至少要濕潤土層5厘米以下,澆水以早晚為主;

  (3)花木除雜:及時消除雜草、雜物,經常拾除草地、花叢內磚頭、紙屑等雜物,時刻保持綠地、花壇整潔,清除雜草采用人工拔除或選用化學除草劑,每次清完雜草后,應噴施三次葉面肥及控草肥;

  (4)松土、擴穴、施肥:原則上每年冬季必須深耕擴穴重施肥一次,平時每遇兩次大雨必須松土一次,每次松土后同時根據苗木的具體需要施肥一次;

  (5)病蟲防治:建立病蟲害防治動態跟蹤系統,春、夏、秋季蟲病多發期前必須進行綜合防治,不得有大規模的.蟲害發生;冬季要做好越冬蟲害的清理滅除和樹干涂液防蟲、防病等保護工作;

  (6)花木補植:如果發現有損壞或死亡的苗木,必須在兩天內完成補植;

  (7)植保:提倡生物防治、人工防治,使用農藥必須以不傷害市民的健康為前提,盡量使用高效低毒無公害農藥,使用農藥時必須在晴朗無風的天氣一次性完成,噴藥后4小時內下雨的,要待天晴后重噴;使用小型噴霧器或手動噴霧器噴灑,以免藥液擴散;

  (8)自然災害的防御:雨季前要檢查綠化區,提前做好排水工作,臺風、霜凍等多發季節應及時做好預防措施,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9)草皮養護:雜草每周巡查拔除,做到每平方米不得多于5棵高度超過8厘米的雜草。每次修剪后對草皮施肥一次,以氮肥為主,結合磷、鉀肥和有機肥,施后澆透水或在雨后施肥;

  (10)綠籬、花球養護:綠籬修剪做到平整圓滑,花球造型優美,增加其藝術含量。修剪下的枝葉要立刻清除。春、夏季每兩個月施肥一次,秋、冬季每3個月施肥一次,施用復合肥和共生麩保證長勢旺盛。綠籬、花球死亡缺苗,須在1周內補種好;

  (11)喬灌木養護:每月巡查,及時修剪枯枝、病蟲枝、下垂妨礙人們觀瞻和活動的枝條、保持喬木高2.5米以上。修剪下的枝葉要立刻清除,以免干枯影響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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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我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搞好校園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把學校建設成紅花綠地,樹木成蔭,鳥語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園式單位。

  2、提高校園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實現園林校園綠化,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校園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環境,又培養人才的作用。

  3、校園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以植物造景為主,高大落葉喬木與草坪,攀援植物相結合,做到四季常綠,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環境又能起到降溫、滯塵、減噪、增加空氣濕度等作用。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校園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與專業綠化養護單位簽訂合同,具體負責校園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校園的綠化要按照統一的規劃和布局設計,不得隨意變更,花卉樹木確需變更的需經領導小組研究批準。

  4、校園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樹木都必須經過領導小組批準,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做到花草繁茂,樹木旺盛。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適時噴灑農藥、防蟲、治蟲,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無藥害發生。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草坪要生長旺盛,平整、無雜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無裸露地面,無葉片枯黃。

  4、綠地內保持無雜草,無污物,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嚴禁亂寫亂畫和亂丟雜物。

  5、花卉、苗木要無死枝、枯枝,無人為損害花草樹木現象。

  6、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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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籬修剪機的使用與注意事項

  一、使用綠籬機前應注意的問題

  1、使用前請務必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將機器的性能以及使用注意事項弄清楚。

  2、綠籬修剪機的用途是修剪樹籬、灌木,為避免發生意外事故,請勿用于其他用途。

  3、綠籬修剪機安裝的是高速往復運動的切割刀,如果操作有誤,是很危險的。所以在疲勞或不舒服的時候,服用了感冒藥之后或飲酒之后,請勿使用綠籬修剪機。

  4、發動機排出的氣體里含有對人體有害的一氧化碳。因此,不要在室內、溫室內或隧道內等通風不好的地方使用綠籬修剪機。

  5、以下各種場合,請勿使用。

  (1)腳下較滑,難以保持穩定的作業姿勢時。

  (2)因濃霧或夜間,對作業現場周圍的安全難以確認時。

  (3)天氣不好時(下雨、刮大風、打雷等)。

  6、初次使用時,務必先請有經驗者對綠籬修剪機的用法進行指導后和培訓,方可開始實際作業。

  7、過度疲勞會使注意力降低,從而成為發生事故的原因,不要使作業計劃過于緊張,每次連續作業時間不能超過30至40分鐘,然后要有10至20分鐘的休息時間,一天的作業時間應限制在兩個小時以內。

  8、未成年者不允許使用綠籬修剪機。

  三、使用綠籬修剪機時的勞動保護用品

  1、使用綠籬修剪機時,要穿好適合室外作業的`服裝,并穿戴好以下保護用品:

  (1)作業帽(在坡地作業時要戴頭盔),應將長發扎起來保護好。

  (3)防塵眼鏡或面部防護罩。

  (4)戴堅固結實的勞保手套。

  (5)不易滑、結實的鞋。

  (6)耳塞(特別是長時間作業時)。

  2、請務必攜帶以下用品。

  (1)機器附屬工具及鋼銼。

  (2)適合綠籬修剪機使用的備用燃料。

  (2)替換用的刀片。

  (4)標示作業區域的用具(繩索、木牌)。

  (5)哨子(共同作業或遇緊急情況時使用)。

  (6)砍刀、手鋸(鏟除障礙物時使用)。

  3、請不要穿褲腳寬大的褲子或赤腳、穿涼鞋、草鞋等作業。

  三、有關燃料使用注意事項

  1、綠籬修剪機的發動機所使用的燃料是機油和汽油混合油,屬易燃品。請不要在焚燒爐、噴燒器、爐灶等有可能引火的地方加油或存放燃料。

  2、作業或加油時不要吸煙。

  3、使用過程中沒有燃料了,一定要先將發動機停下來,確認周圍沒有煙火后再加油。

  4、加油時如燃料碰灑了,一定要將機體上附著的燃料擦干凈之后,方可啟動發動機。

  5、加油后將容器密封,然后要在離開燃料容器3米以上的地方啟動發動機。

  四、工作前的注意事項

  1、在開始作業前,要先弄清現場的狀況(地形、綠籬的性質、障礙物的位置、周圍的危險度等),清除可以移動的障礙物。

  2、以作業者為中心,半徑15米以內的危險區域,為防他人進入該區域,要用繩索圍起或立起木牌以示警告。另外,幾個人同時作業時,要不時地互相打招呼,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

  3、作業開始之前,要認真檢查機體各部,在確認沒有螺絲的松動、漏油、損傷或變形等情況后方可開始作業。特別是刀片以及刀片連接部位更要仔細檢查。

  4、確認刀片沒有崩刃、裂口、彎曲之后方可使用。絕對不可以使用已出現異常的刀片。

  5、請使用研磨好了的鋒利的刀片。

  6、研磨刀片時,為防止刀刃崩裂,一定要把齒根部挫成弧形。

  7、在擰緊螺絲上好刀片后,要先用手轉動刀片檢查一下有無上下擺動或異常聲響。如有上下擺動,則可能引起異常振動或刀片固定部分的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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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度目的

  小區綠化是小區為業主的生活創造綠色空間,美化小區環境,提升生活品質的重要組成部分。本制度旨在規范小區綠化養護管理的程序和規范,確保綠化工作有序、高效、安全進行,保障小區綠化保養工作的良好效果。

  二、管理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小區所有綠化及綠化養護工作,包括:綠地、草坪、花壇、樹木、灌木、景觀噴泉、假山、廊架、步道等。

  三、管理職責

  1、業主委員會

  (1)負責制定小區綠化規劃、預算和年度綠化計劃;

  (2)履行綠化養護委員會職責,對小區內的綠化建設和養護進行管理;

  (3)定期召開業主大會,通報綠化建設和養護情況,聽取業主意見和建議。

  2、綠化養護委員會

  (1)負責綠化養護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綠化的養護、維護、保養等事宜;

  (2)制定小區綠化養護工作計劃,定期匯報綠化養護情況;

  (3)協助物業公司制定綠化養護合同。

  3、物業公司

  (1)根據業委會的綠化要求,制定小區綠化養護合同,并實行監督和管理;

  (2)安排維護保養人員定期進行綠化養護工作,確保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3)制定并實施綠化養護安全措施,確保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4、業主

  (1)積極配合綠化養護工作;

  (2)對綠地、樹木等進行合理的利用;

  (3)對綠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協助監管和執行。

  四、工作程序

  1、綠化規劃

  為了確保小區綠化的品質、效益和生態、人文價值,業委會、綠化養護委員會及物業公司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小區的'綠化規劃。

  2、現場檢查

  區域義務管理人員每周進行巡查,對小區綠化進行檢查,根據檢查結果制定實施方案和評估表,對綠化管理進行全面分析和優化。

  3、維護養護

  物業公司及相關人員實行按月和按季度兩種方式,進行小區綠化工作維護養護。包括花壇澆水、修剪草木、管理常青灌木、秋季除草掃葉等工作。每年按時修剪枝葉和嫁接,保證樹木的健康生長和美觀效果。草坪及灌木的重要養護期在春季花季、夏季等,時間上需要提前統計,集中養護維護。

  5、綠化保潔

  由業委會或物業公司安排專門的保潔人員對小區綠化進行清理工作,包括清理垃圾、落葉、剪枝等工作。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安全事項,保證物業人員身體健康。

  6、景觀照明

  物業公司及相關人員負責對小區的景觀亮化工作,包括燈光升降、加裝、維護等工作。

  7、監督管理

  綠化養護委員會及物業公司負責監管小區綠化工作的質量和安全,并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同時,充分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保障綠化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管理要求

  1、小區綠化設施出入口應有提示標識,設立示警標志。

  2、草坪區域定期進行修剪、疏松、撒肥、澆水、噴藥等養護工作。

  3、綠地區域開展池塘、噴泉、假山、瀑布、湖泊等景觀的養護,保持水塘、水源衛生清潔。

  4、花壇區域有定期換花、修剪、折枝、除草、除蟲等養護工作。

  5、樹木區域定期實行修剪、固定、除蟲、施肥和加固防護等工作,確保樹木健康繁盛。

  6、綠化養護施工時要注意安全事項,不得違規作業。

  六、督導檢查

  本制度每半年開展一次綠化養護的督導檢查工作,由綠化養護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聯合開展,任務主要包括:

  1、對物業公司綠化養護公司的選定、管理和服務水平進行檢查;

  2、對小區綠化建設的養護、清潔、衛生、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并分發評分標準;

  3、對綠化技能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技能考核。

  七、資金管理

  1、綠化與養護資金應按照計劃審核并撥付。

  2、綠化的投入應根據實際情況充分考慮。

  3、綠化養護資金的使用應明細詳實,以減少浪費和冗余。

  4、綠化養護資金的使用應公開透明,及時公示各類綠化養護工作項目的具體資金使用情況。

  八、工作任務的年度計劃

  1、綠化建設年度計劃應包括整體規劃、花壇和草坪等景觀綠化的策劃以及其它特殊項目的建設。

  2、年度計劃應有一定的靈活性,以滿足新的需求。

  3、年度計劃中的綠化養護工作應有具體的時間表和任務指標,以促進工作的開展。

  4、年度計劃應由綠化養護委員會或物業公司負責起草,由業委會審核。

  5、年度計劃應于9月底前編制完成并公示。

  九、法律責任

  1、由于業主或相關人員的破壞,造成的綠化損失由相關責任方負責賠償。

  2、管理人員若對綠化規劃不當、技術指導不到位、管理失職等造成的綠化損失,由其負責賠償。

  3、處理此類問題時,應采取合法、公正、透明的方式進行。

  十、制度修訂

  1、本制度由業委會負責保管和修訂,修訂時應征詢相關人員的意見。

  2、對本制度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需經過業主大會的審議、投票批準后生效。

  這些任務都是為保障小區內綠化工作質量,提高小區綠化建設保養質量,使業主安居樂業,生活愉悅,環境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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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綠化是美化、凈化校園環境的關鍵,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態亮點,是陶冶師生情操的有效途徑。為加校園綠化養護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園綠化的總體規劃、布局設計須托專業規劃設計單位進行并充分論證。學院綠化的實施必須從學院實際出發,依據綠化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嚴格進行,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規劃,實施過程中必須調整規劃的應經過院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后,方可實施。

  (二)、校園綠化養護管理由后勤保障崗位責任人負責,學院成立是以分管院領導、后勤保衛處、后勤保障崗位責任人組成的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后勤保障崗位責任人負責校園綠化養護管理日常工作,對社會綠化企業提供的綠化養護質量監督管理。

  (三)、公共區域擺放盆景或花卉計劃均由后勤保衛處編制,報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經論證審批后,由后勤保衛處根據計劃組織實施,盆景或花卉擺放到位后負責日常養護由后勤保衛處負責。公共區域擺放的盆景花卉由后勤保衛處統一安排調度,其他人員不得自行移動。

  (三)、各部門擺放盆景或花卉計劃均由相關部門編制,報綠化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經論證審批后,由后勤保衛處根據計劃組織實施,盆景或花卉擺放到位后日常養護由各部門負責。

  (四)、校園內名貴樹種、名貴盆景、型樹木應根據樹種、規格、數量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臺帳及時養護管理。凡出現自然枯死,萎謝的必須由后勤保障崗位責任人填寫注銷單經后勤保衛處處長簽字后才能銷賬,人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謝追究后勤保障崗位責任人的責任。

  (五)、校園以及有關處室四季擺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隨意帶出校園,也不得隨便贈送他人。盆景花卉帶出校園,門衛必須憑各部門開具的出門證放行,教職工個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內養護的`,在進校時應先到后勤保衛處登記注冊,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一律作為學院所有。

  (六)、校園綠化日常養護管理實行公開招標選擇專業的社會綠化企業進行養護管理。養護過程出現的枯死、凍死、干死的樹木、灌木、常綠觀葉植物均由社會綠化企業按原采購價賠償或賠償同規格同品種的樹木、盆栽。

  (七)、校園綠化中的喬木、盆景、花卉、草坪師生共同維護,任何人不得隨便踩踏草坪、攀搖樹桿、采摘花朵,校園建設工程涉及綠化時需提前申請向后勤保衛處申請,批準后實施,凡未經批準擅自損壞學院樹木、花卉、草坪者給予批評、通報、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處以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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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美化、綠化工作,提高學校的環境質量,制訂我校學校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標

  1、提高學校綠化覆蓋率,努力提高綠化水平,力求遵循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盡量與學校文化有機結合,創設濃郁的美化與文化氛圍。

  2、搞好學校的美化綠化和花卉樹木的養護管理。

  3、學校綠化要堅持實用、經濟、美觀的原則。

  4、樹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適時養護。

  二、管理辦法

  1、學校建立美化、綠化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學校美化、綠化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2、學校安排兼職花卉樹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的綠化與養護工作。

  3、學校內的`樹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隨便砍伐和損壞,損壞花卉樹木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補栽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樹木要定期修剪,科學養護。

  2、花草樹木要及時澆水,合理施肥,適時噴灑農x、防蟲、治蟲,確保成活率和生長茂盛。

  3、各種花草樹木要明確其科屬和生長習性,以便科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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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管理

  1、管護人員(含公益性崗位管理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園林局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及《烏審旗城區道路綠化和公園廣場管護責任制度》,同時要做好綠地養護宣傳、教育、引導與監管工作。

  2、管護人員由局統一招聘,然后安排到各片區,各片區根據核定管養人數,進行工作量分段承包。各隊室管護人員不得互相調整,如確需調整,必須經局里同意后方可調整。所有管護人員上崗后,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內自動離職者,不發放任何報酬;試用期內被辭退者,10個工作日內不發放任何報酬,10個工作日以上按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報酬。

  3、實行考勤制度,每日考勤由各帶隊隊長負責。其中公園廣場管護人員每日要簽到,月底隊長將考勤表和簽到表報局財務室。考勤表和簽到表必須真實準確反映人員在崗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則扣除當事人和責任隊長各30元。

  4、管護人員要服從分配,聽從隊長、組長安排,積極主動的完成好所承包片區各項管護工作。各隊室負責人要求限期完成工作任務,管養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任務者,每次扣罰責任人30元;未執行者,扣罰責任人50元。同樣問題出現第二次,直接辭退管養責任人。

  5、管養工具由管理人員統一負責領取,發放到管護人員手中,管護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如有丟失或人為原因損壞,則相應責任人按原價進行賠償,財務直接從工資中扣除。如正常損壞,則及時將損壞物品交由隊長,隊長添寫報損單按局相關規定進行報損,并報保管人員;管護人員在工作期間,要穿著單位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并要保持干凈整潔。管護人員離職或辭退時,須將領用工具和衣服交回隊里,否則扣除工資。

  6、根據管護工作需要,局里統一安排勞動時,管護人員必須服從安排;在統一勞動期間,管護人員不允許請假,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必須找人頂替勞動,若無人頂替,每日扣罰60元、遲到者扣20元;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處。

  7、管護人員工作期間,嚴禁串崗、聊天、干私活,違者第一次扣罰責任人30元,第二次發現直接辭退;嚴禁酒后上崗,一經發現直接辭退;嚴禁帶小孩上崗,否則,發生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8、管護人員要以高度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積極主動盡職盡責工作。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規范操作規程作業;管理過程中要文明管理,以理服人,不與違規當事人發生口角,更不得漫罵、毆打他人。如發生毆打他人等事故,則一切責任自負。

  9、對勤勞踏實、遵紀守法、服從分配、團結互助的管護人員,將給予獎勵。對工作不負責、欺上瞞下、不積極主動、互相推諉、鬧不團結、不能很好地完成本職工作的管護人員,直接予以辭退。

  10、管護人員在工作期間內,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時刻注意自身他人安全,在管護作業過程中因違規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管護人員自己承擔所有責任。

  二、公園、廣場、街道管護人員職責

  管護人員根據《烏審旗城區道路綠化和公園廣場管護責任制度》實施養護管理。其中,街道管護人員負責道路綠地、街頭綠地養護及澆水設施看護等工作;公園廣場管護人員(綠地養護工、清掃保潔工、湖面看護人員、安保人員、廁所管理人員)負責公園、廣場綠地養護、衛生保潔、公共設施看護、安全事項看管等工作。公園廣場管護人員具體職責任如下:

  1、綠地管護人員:負責綠地養護工作,包括除草、澆水、施肥、整形修剪、病蟲害防治、等一切綠地養護管理及綠地、澆水設施看管等工作(森林公園綠地管護人員同時負責園路清掃保潔);配合電工、管道維修工在各自管養片區實施維修工程。

  2、清掃保潔人員:負責公園廣場綠地保潔工作,包括園路、座椅、垃圾箱、景觀燈、指示牌、路標、假山等設施及湖面水域(含湖里投入的魚苗)的衛生清理與看護管理等工作。

  3、湖面看護人員:負責白天湖面水域(含湖內魚)的日常管理與安全等工作。

  4、安保人員:負責上崗期間綠地、公共設施、湖面(含湖內魚)等安全事項的看護管理工作,發現有破壞行為者立即制止其行為,并及時向公安等部門及局領導匯報。同時負責夜間燈具的開啟、關閉及早上廣播的開啟。

  5、廁所管理人員:負責廁所衛生及衛生設施的看管等工作。

  以上人員具體根據《烏審旗城區道路綠化和公園廣場管護責任制度》有關要求執行。

  三、管道維修工、電工、泥工職責

  1、負責公園、廣場內電路及綠地灌溉管網安裝、維修工作,保證公園、廣場和街道用水、用電正常。具體根據《烏審旗城區道路綠化和公園廣場管護責任制度》有關要求執行。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好安全及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公園、廣場噴泉用電安全。

  3、負責掌握公園廣場電路系統及綠地灌溉管網的重要設備設施及管線路的運行情況、性能、技術狀態,制定并按計劃進行檢查、大修、更新、整修或保養,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負責組織相關的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保證其正常使用、運行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管理,確保水電管網無漏水、電現象。

  4、負責水電維護管理和監督檢查,做好有關水電管理的投訴處理、違規使用水電的`查處和節能實施的督辦工作,并建立相應工作日志。

  5、負責建立健全綠地內水電相關的技術資料臺帳檔案,并妥善保管或按要求入檔。

  6、泥工負責完成公園、廣場、街道綠地塊內硬化地面的破損維修工作,要主動巡護,發現問題,及時報各隊室負責人,并組織維修,同時做好維修記錄。

  7、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事務。

  四、公園廣場交接班制度

  管養、保潔人員與安保人員在上下班期間要履行交接班手續,包括綠地樹木與公共設施(座椅、路燈、垃圾箱、指示牌、提示牌、假山、石桌、石凳、景觀燈等)是否完好,交接后要做好交接班記錄。

  五、請銷假制度及作息時間安排

  1、管護人員原則上不予請假或找人頂替,如因特殊情況請假必須找有勞動能力的人頂替。所有替崗人員都必須經隊長同意后方可上崗。替崗人員發生意外事故,相關責任由請假人承擔,單位概不負責;無故不上班,以曠工論處,因不服從工作安排而影響工作者以曠工論處;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天者做自動辭退處理。曠工1日扣除工資100元。

  2、保潔人員無休息日,夏秋季實行輪流上崗制,早7:00前必須清掃完畢,晚上保潔到21:30下班,一日兩掃,全天保潔,具體人員輪崗由各自隊長進行合理安排;冬季作息:早8:00前清掃完畢,中午12:00下班。下午14:30清掃,15:00前清掃完畢,18:00下班,全天實行保潔制。

  3、管養人員管養期間無無雙休日和節假日,在完成好工作任務后,經隊長批準后,自行調整安排休息時間,并由隊長書面報督查隊備案。冬季管養人員實行分片分組倒班巡護制,具體由隊長安排,必須保證每片區均有人看管,負責看護好片區綠地內的樹木,公共設施,一經發現損綠毀綠、破壞公共設施行為立刻制止,并及時向隊長和督查隊匯報。

  綠化養護管理制度 31

  第一條:為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改善生態環境,綠化、美化城市,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城市綠化條例》、《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xx市城市規劃區和縣(市)城市規劃區城市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xx市城市管理局是xx市人民政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市范圍內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xx市園林管理處為xx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在xx市城市管理局的領導下,具體負責xx市建成區內的城市園林綠化保護、養護和管理工作。

  縣(市)的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園林綠化保護、養護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安排城市園林綠化經費。

  第五條:城市中的單位和有勞動本事的公民,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植樹或者其他綠化義務。

  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庭院植樹種花,垂直綠化,美化環境。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投訴、檢舉和制止損害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在城市園林綠化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市、縣(市、區)規劃、國土、發改、財政、建設、林業、公安、市政、交通、電力、通信、環境保護、市容環衛、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協同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規定。

  第八條:本規定所稱的城市園林綠地包括以下六類:

  (一)公共綠地:是指道路綠地,向公眾開放的市級、區級各類公園、街旁游園,包括其范圍內的水域。各類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兒童公園、文物古跡公園、紀念性公園、風景名勝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帶狀公園等。

  (二)居住區綠地:是指居住區內除居住區級公園以外的其他綠地。

  (三)單位附屬綠地:是指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等單位管界內的環境綠地。

  (四)防護綠地:是指用于城市隔離、衛生、安全、防災等目的的綠帶、綠地。

  (五)生產綠地:是指為城市園林綠化供給苗木、花卉、草皮、種子的圃地。

  (六)風景林地:是指具有必須景觀價值,在城市整體風貌和環境中起作用,但尚沒有完善游覽、休息、娛樂等設施的林地。

  第九條: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編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經批準的城市綠化規劃、城市各類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方案,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設計方案的,應當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市轄各縣(市)綠地系統規劃,由縣(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和審批,并分別送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建設工程項目應當安排配套綠化用地,綠化用地面積占建設工程項目用地面積的比例,應當貼合下列規定:

  (一)醫院、休(療)養院等醫療衛生單位不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低于40%,其他學校、機關團體等單位不低于35%。

  (三)經環保部門鑒定屬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單位和危險品倉庫,不低于40%,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置寬度不小于50米的防護林帶。

  (四)賓館、商業、商住、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筑設施,應當進行環境設計,建筑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貼合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觀要求的前提下,應當盡可能進行天臺和屋頂綠化。

  (五)居住區、居住小區和住宅組團不低于30%,在舊城改造區的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居住區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區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組團不低于0.5平方米。

  (六)工業企業、交通運輸站場和倉庫,不低于20%。

  (七)其他建設項目不低于25%。

  第十一條: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鐵路沿線兩側、江河兩岸等綠地規劃建設應當貼合下列規定:

  (一)城市道路綠化貼合《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道路綠化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95%和80%以上,市區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公路規劃紅線外兩側不準建筑區的隔離綠化帶寬度,國道各不少于20米,省道各不少于15米,縣(市)道各不少于10米,鎮(鄉)道各不少于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或新建干線、輕軌交通)和城市立交橋范圍內,應當進行綠化并兼顧城市景觀和交通安全。

  (三)鐵路沿線兩側應規劃建設防護綠化帶,寬度每側不得少于30米。

  (四)高壓線走廊下安全隔離綠化帶的寬度按照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建設。

  (五)飲用水源地水體防護林寬度各不少于100米,沿江河兩岸防護綠化帶寬度每側不得少于30米。

  第十二條:城市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的建設,應當以植物造景為主,適當配置園林建筑和園林小品,突出“山水園林城市”特色。

  各類公園建設用地指標,應當貼合國家行業標準。綠化用地面積應當占總用地面積的70%以上,游覽、休憩、服務性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5%。

  居住區配套綠化用地和單位附屬綠地的綠化種植面積,不低于其綠地總面積的75%。

  第十三條:城市生產綠地應當適應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需要,其用地面積不低于城市建成區面積的2%,鼓勵發展個體苗木生產基地。

  第十四條:城市綠地的規劃和綠化方案的設計,應當委托具有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和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城市公園、風景林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和鐵路沿線兩側、江河兩岸、水庫周圍等城市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居住區、單位附屬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經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綠化規劃、城市各類綠地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方案應當貼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報市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有關部門方可辦理報建手續。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按批準的綠化規劃和設計方案進行建設施工,確需變更設計方案的,應當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第十八條: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各類綠地綠化工程進行檢查監督和技術指導,并會同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綜合驗收。

  第十九條:綠化建設應當兼顧管線安全使用和樹木的正常生長,與地上地下各種管線及其他設施堅持國家規范標準規定的安全間距。

  第二十條:市園林綠化工程(包括園林建筑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承擔。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審查和發證工作,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外地進入本市從事城市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的企業,需到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二十一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配套園林綠化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未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達不到本規定第十、第十一條標準的,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建設單位承擔補償職責,按照所缺少的綠化用地面積交納綠化補償費。綠化補償費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收取,交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并按規劃專項用于易地綠化建設。

  第二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開發住宅區項目的配套綠化建設資金,應當在工程項目建設投資中統一安排,其比例應占工程項目土建投資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三條:園林綠化建設按下列規定分工負責:

  (一)各級人民政府直接投資的公共綠地(道路、公園、廣場、游園等)、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等,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其它綠地、干道綠化帶、防護林、義務植樹基地等由投資主體或土地權屬單位負責。

  (二)認建、認養綠地由認建、認養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單位附屬綠地由該單位負責。

  (四)居住區、居住小區、住宅組團綠地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

  (五)鐵路、公路防護綠化和經營性園林、生產綠地由其經營單位負責。

  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對各單位的綠化建設應當進行監督檢查,并給予技術指導。

  第二十四條:城市園林綠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按下列規定分工負責:

  (一)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資的城市公共綠地(道路、公園、廣場、游園等)、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等,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負責。

  (二)認建、認養綠地由認建、認養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干道綠化帶、防護林、義務植樹基地等,由投資主體或土地權屬單位負責。

  (四)單位自建的公園和單位附屬綠地,由該單位負責。

  (五)居住區、居住小區綠地、住宅組團的綠地由物業所有權人出資,委托物業管理機構或者其所在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單位負責。

  (六)苗圃、花圃、草圃等生產綠地,由其經營單位或個人負責。

  (七)鐵(公)路沿線、江河兩岸、水庫周圍等城市綠地,由法律、法規規定的主管部門負責。

  (八)在私人庭院內種植樹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權人或使用人負責。

  各管理職責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護樹木花草正常生長及綠化設施完好。沿街單位和個人應當保護門前綠化。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城市綠化用地使用性質,破壞綠化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地,已占用的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清理通知限期歸還,并恢復城市綠地使用功能。因公益性市政建設需要占用城市綠地的,應當征得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由市規劃部門按照調整城市規劃的原則,補償同等面積同等質量的綠地。

  同一建設工程項目占用城市綠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占用城市綠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占用城市綠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由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因建設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地的,應當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再報有關部門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并按規定繳交恢復綠化補償費。臨時占用綠地造成相關設施破壞的,占用者應承擔賠償職責。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園林綠地內設置與綠化無關的設施。

  城市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內嚴格控制商業和服務經營設施。確需設點經營的,應當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方可在指定地點從事經營活動。

  工程建設項目影響城市綠化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設計和施工前制定保護措施,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造成相關設施破壞的,建設單位應承擔賠償職責。

  嚴格控制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干道綠化帶開設機動車出入口,確需開設的須經當地公安部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繳納相關費用,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組織施工,所需的相關費用由該單位(或個人)支付。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因公益性市政建設需要確需砍伐、遷移樹木花草的,按下列規定辦理報批:

  (一)同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需要,砍伐、遷移城市樹木200株以上的,由市、縣(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同一建設工程項目建設需要,砍伐、遷移200株以下或胸徑80厘米以上樹木的,由所在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經批準砍伐或遷移城市樹木,應當給樹木權屬單位或個人合理補償。

  第二十九條:電力、公安、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門,因安全需要修剪、遷移、砍伐樹木的,應當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實施,所需費用由申請單位支付。

  因緊急搶險救災需要修剪、遷移、砍伐樹木的,經其本單位領導同意后可先行實施,但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并在險情排除后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補辦交費、審批手續。

  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對所管轄范圍內影響交通、管線、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樹木應當及時修剪、扶正,確需遷移、砍伐的,需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單位或個人確需砍伐、移植屬自我所有的樹木(古樹名木除外)的,需向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費用由該單位或個人負責。

  第三十條:城市樹木所有權和收益,按照下列規定確認:

  (一)由政府投資或公民義務勞動在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內種植和管理的樹木,屬政府所有。

  (二)經鑒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樹名木屬政府所有,收益歸其生存地的單位和個人所有。

  (三)單位附屬地和由單位自建的防護綠地內的樹木,歸該單位所有。

  (四)由團體或個人投資經營生產的綠地內樹木,屬團體或個人所有。

  (五)居住區、居住小區、住宅組團綠地內的樹木,屬土地使用權單位或個人所有。

  (六)由個人投資在自住、自建庭院內種植和管理的樹木,屬個人所有。

  第三十一條:百年以上的樹木、稀有珍貴樹木、具有歷史價值和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均屬古樹名木。

  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分別養護。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古樹名木進行調查、鑒定、定級、登記、編號,建立檔案,設置標志,劃定保護范圍,確定養護管理的技術規范,加強管理。

  古樹名木生存地的所屬單位和個人,為該古樹名木養護工作的職責單位或職責人,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養護管理,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

  嚴禁砍伐、遷移或買賣古樹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設確需遷移、修剪古樹名木的,由當地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二條:在城市綠地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堆放、焚燒物料。

  (二)在樹木和公共設施上涂、寫、刻、畫和懸掛重物。

  (三)攀、折、釘、栓樹木,采摘花草,踐踏地被,丟棄廢棄物。

  (四)損壞綠化的娛樂活動。

  (五)以樹承重,就樹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墳。

  (七)其他破壞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各級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收取的綠化補償費、恢復綠化補償費等費用,列入城市綠化專項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市財政部門監督使用,專款用于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

  第三十四條: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五條: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xx市園林綠化管理規定》(韶府發[1987]19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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