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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賬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對賬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對賬管理制度 1
企業建立采購付賬對賬管理制度,有助于減少采購付款結算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錯誤,提高采購付款效率,降低采購結算風險。
第1條 為了達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采購應付賬款的管理工作,減少采購結算錯誤出現的次數。
2.理解應付款項目是否繼續存在,及時發現應付款項目是否串戶。
3.及時清理不良的應付款項目。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在采購付款之前,與供應商的對賬管理工作。
第3條 術語解釋
本制度所稱付款對賬,是指會計人員完成報表后配合或主動與供應商核對往來賬,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過程。
所購物資入庫的次日,倉管員將送貨單、入庫單等單據上交到應付賬款管理員處,應付賬款管理員要在收到單據的當天核對完畢。
第4條 應付賬款的核對內容包括請購單、采購合同、送貨單、驗收單和入庫單,所有單據核對無誤后,加蓋審核章,并記錄應付賬款。
第5條 開展應付賬款對賬一般是應供應商的要求,會計人員應當認真積極應對;同時,在應付款單位或個人沒有要求對賬的情況下,會計人員應當每月進行自我檢查,重點檢查應付款賬面出現負數的項目和大額應付款的項目。
第6條 每月與供應商進行一次對賬,對賬工作由采購員與會計人員共同完成。
第7條 每季度報表完成后兩天內由采購會計或通過采購專員通知供應商提供對賬明細資料,一般情況下,應要求供應商將對賬單及時傳真或遞送到本公司,對賬單件除有供應商的公章或財務印章外,還必須由經辦人員的簽字,對賬單列明從上月底至本月 日止所有采購明細及欠款金額。
第9條 采購專員收到供應商的對賬單后,應及時做好核對工作;核對無誤后,將對賬單交會計人員。
第9條 會計人員根據供應商提供的'明細資料,與本公司賬務記載數進行逐筆核對。如果與供應商的對賬單存在差異,會計主管應立即查明原因。
第10條 核對完成后,會計人員應保存好明細資料,同時雙方在供應商提供的“對賬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第11條 對賬后,會計人員應編制“應付賬款匯總表”,內容包括應付賬款總額、應付賬款明細合計數及應付款金額。
第12條 對賬特殊情況處理
1.如果供應商不能提供“對賬確認表”,公司可以設置“應付賬款對賬確認表”供雙方確認,并與供應商提供的明細資料一并存檔。
2.如果應付款單位或個人已三個月沒有主動與本公司聯系對賬,會計人員應當主動或通過采購部門與應付款單位或個人對賬確認。
第13條 供應商請款
1.只有經過對賬確認后的款項,供應商才能請求付款。供應商請求付款時,首先應將按要求開具的發票、本公司入庫單結賬聯及“月結對賬單”提供給采購專員(發票必須與入庫單一一對應,以便核對)。
2.采購專員收到供應商提供的發票、入庫單結算聯、對賬單后,要做好審核工作,審核無誤后,填寫“結算清單”,交財務部會計人員。
3.會計人員收到上述單據后,及時進行核對,相符后在“付款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并根據采購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注明付款日期,在所有單據上加蓋核銷章。
第14條 付款的審批
所有付款必須填寫“付款申請審批單”。付款申請由應付會計進行核對,財務部經理進行審核,總經理進行付款審批。
第15條 出納人員根據“結算單”付款后,蓋“已付款“章,把單據返回給應付賬款管理員,應付賬款管理員核銷應付賬款。
第16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經總經辦審批簽字后通過,財務部保留對本制度額解釋和修訂權。
第17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對賬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帳務監控,提高帳務數據真實水平,及時發現財務隱患與問題,確保帳帳、帳實相符,特制定本制度。
二、對帳準備
對帳工作涉及到的人員應當在對賬前,完成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帳務處理、帳務登記,以建立真實可靠的對帳平臺。
三、對帳
按對帳內容與科目分會計帳核對、應收帳款與預收帳款核對、應付賬款與預付帳核對、其他應收款核對、其他應付款核、內部監控帳核對等,對賬應當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以明確責任和規避管理風險,簽字或蓋章確認的資料應當妥善保管和歸檔。
(一)、會計帳核對
每位會計人員在月度終了,要對各自負責的帳務進行核對,重點核對具有勾稽關系的數據是否相符和輔助項目核算是否串戶,核對要求:
1、每位會計人員日常做好帳務處理,并定期通過自我檢查具有勾稽關系的數據是否相符和輔助項目核算是否串戶,在規定的時間內檢查完畢。
2、出報表前,總帳會計要對會計帳再次核對一遍,對存在的差錯應當及時要求修正,以避免結帳后返工。
(二)、應收帳款、預收帳款核對
1、財務與統計內部核對
1)、銷售部門統計人員于每月3日前編制上月“應收帳款余額對帳表”交財務部應收會計予以核對。
2)財務應收會計于5日前將“應收帳款余額對帳表”核對結果反饋給銷售部統計人員,對不一致的,雙方要及時核對,查明原因,有差錯的要及時予以調整。
2、與客戶對帳
1)、財務與統計內部核對一致后方安排與客戶對帳。
2)、財務應收會計重點對業務量大的客戶及長期掛帳客戶加強對帳管理,另加強關聯單位帳項的核對。
3)、應收帳款會計負責應收帳款對帳發現的問題的跟蹤、監督處理和匯報。
(三)、應付賬款、預付帳對帳
1、財務與統計內部核對
1)、采購部門統計人員于每月3日前編制上月“應付帳款余額對帳表”交由財務部應付會計予以核對。
2)財務應付會計于5日前將“應付帳款余額對帳表”核對結果反饋給統計人員,對不一致的,雙方要及時核對,查明原因,有差錯的要及時予以調整。
2、與供應商對帳
1)、財務與統計內部核對一致后方安排與供應商對賬。
2)、財務應付會計每月重點對應付帳款倒掛的要求業務部門查明原因,并及時組織對帳。
3)、財務應付會計重點對業務量大的供應商加強對帳管理,另加強關聯單位帳項的核對。
4)、應付帳款會計負責應付帳款對賬發現的問題的跟蹤、監督處理和匯報。
(四)、其他應收款核對
1、總帳會計于每月報表完成后2天內,主動與相關單位或個人對帳確認,重點關注長期掛帳或金額較大的單位、個人。
2、其他應收款對帳確認后,總帳會計應當將其他應收款資料提交給相關部門負責催款。
3、總帳會計負責其他應收款對帳發現的'問題的跟蹤、監督處理和匯報。
(五)、其他應付款核對
1、總帳會計重點對應付帳款倒掛的要求業務部門查明原因,并及時組織對帳。
2、總帳會計負責其他應付款對賬發現的問題的跟蹤、監督處理和匯報。
(六)、內部監控帳的核對
內部監控帳的核對指財務帳加強與各部門有關帳目如:存貨帳、車間領料臺帳、銷售臺帳、貨幣資金帳、固定資產臺帳和各部門費用臺帳的核對,財務部安排專人辦理,以確保帳帳相符。
月底,收到統計報表后,各職能會計要對自身負責的業務相關有勾稽關系的報表予以核對,核對一致后方可入帳。
對賬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規范賬務監控,提高賬務數據真實水平,規避和及時發現賬務問題隱患,確保賬賬
相符和賬實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賬工作主要包括應收款往來對賬。對賬工作由財務部主持,由相關部門或人員支持配合。
第三條對賬工作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賬工作涉及到的公司內部人員應當積極配合,優先完成。
第四條對賬工作涉及到的人員應當在對賬前,完成本職工作范圍內的賬務處理、賬務登記,以建立真實可靠的對賬平臺。對賬平臺的基本要求:銷售經辦人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把客戶所匯應收款項報送財務部門,并注明匯款客戶名稱;當天收繳的現金必需當天送交,最遲不得超過次日上午10:00;財務部門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把客戶所匯應收款項及時入賬,以利于進行賬務處理。
第五條應收款往來賬應當雙方簽字或蓋賬確認,以明確責任和規避管理風險;簽字或蓋章確認的資料應當妥善保管和規檔。
第六條對賬責任人在對賬過程中,能夠以公司的利益為重,主動、積極、熱誠的與客戶友好配合和溝通,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和公司形象。
第七條應收款對賬應當以賬面余額數據作為雙方確認的.數據。對于影響雙方確認的數據一般在“未達事項”和“確認事項”里進行描述,同時雙方應當積極配合,共同對“未達事項”和“確認事項”進行核查到底。一是可以保持對賬確認表的數據與會計賬面的數據一致,便于事后核查;二是如果會計賬上沒有的數據也給予確認,事后可能再次核對時會給工作帶來復雜和繁瑣;三是對會計賬沒有的資料獨立出來,更能夠反映對賬中問題的焦點,以便于解決。
第八條應收賬款對賬流程:
1、市區客戶由應收會計每一個月編制“應收賬款對賬確認表”,負責安排與客戶對賬;縣城、鄉鎮客戶每二個月編制“應收賬款對賬確認表”,負責安排與客戶對賬。
2、應收會計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賬確認工作,確認應收賬款入賬。
3、負責與客戶對賬的人員,在對賬過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往來等情況,直接與銷售經辦人、倉庫咨詢;應當積極主動的進行對賬工作。
4、應收會計負責跟蹤對賬管理,并負責收回“應收賬款對賬確認表”。
5、對賬發現的問題由應收會計負責監督、處理和反饋。
第九條每位銷售經辦人是公司會計與客戶往來賬管理的“橋梁”,應經常、主動地與客戶聯系,以深化往來對賬管理,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對賬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賬務監控,提高賬務數據真實水平,規避和及時發現賬務問題隱患,確保賬賬相符和賬實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賬工作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明細賬、倉庫產品帳、材料賬、銷售帳、會計賬核對、監控賬對賬、應收款對賬、應付款對賬及其他往來款項。對賬工作由財務部主持,由相關部門或人員支持配合。
第三條對賬工作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賬工作涉及到的企業內部人員應當積極配合,優先完成。
第四條對賬工作涉及到的人員應當在對賬前,完成本職工作范圍內的賬務處理、賬務登記,以建立真實可靠的對賬平臺。
第五條監控賬對賬、應收款對賬、應付款對賬應當雙方簽字或蓋賬確認,以明確責任和規避管理風險;簽字或蓋章確認的資料應當妥善保管和規檔。
第六條對賬責任人在對賬過程中,能夠以企業的利益為重,主動、積極、熱誠的與對方單位或個人友好配合和溝通,樹立良好的部門形象和企業形象。
第七條應收應付款對賬應當以賬面余額數據作為雙方確認的數據。對于影響雙方確認的數據一般在“未達事項”和“確認事項”里進行描述,同時雙方應當積極配合,共同對“未達事項”和“確認事項”進行核查到底。
第二章會計賬核對
第八條會計賬核對,是指每位會計人員在月度終了,要對各自負責的賬務進行核對,重點核對具有勾稽關系的數據是否相符和輔助項目核算是否串戶。
第九條核對流程:
1、每位會計人員日常做好賬務處理,并定期(如:每星期一)通過“查詢功能”或“設置檢查功能”自我檢查具有勾稽關系的數據是否相符和輔助項目核算是否串戶,但最遲在次月5日前應當檢查完畢。
2、次月7日午主辦會計應當對會計賬進行全面核對,對存在的差錯應當及時要求修正。
3、次月8日在出報表前,主辦會計要對會計賬再次核對一遍,以避免結賬后返工。
第十條會計賬賬核對主要包括:
1、損益科目方向檢查:檢查一級損益科目是否記錯方向。
2、收入成本數量檢查:檢查每個品種的收入數量與對應的成本數量是否一致。
3、明細科目檢查:檢查末級科目在歸屬二級三級科目時是否有串戶。
明細科目串戶是經常的事情,比如應收應付款項,如果設置多層分類,容易造成一個單位有幾個往來,會影響與客戶或供應商的對賬工作。所以,應當經常檢查。
4、存貨移動加權平均價檢查:通過日常掌握成本信息和自己的判斷力,檢查每個品種的移動加權平均價是否合理,尤其是不允許存貨出現負數。
5、待攤預提項目檢查:檢查每月待攤預提項目是否待攤預提。
6、科目輔助項目檢查:檢查科目輔助項目(末級科目)是否重復設置,尤其是新增的末級科目一定要慎重檢查是否重復才能新增。
第三章監控賬對賬
第十一條監控賬對賬,是指會計責任人應當定期(如:每星期一)與倉庫、車間、銷售會計(內勤人員或開票員)、出納、行政部及各部門核對存貨賬、銷售臺賬、貨幣資金賬(出納賬)、固定資產臺賬和各部門費用臺賬,以確保賬賬相符。
第十二條監控賬的格式設置、編制要求,以及日常的數據變動管理,由財務部統一制定和執行,以便于對賬工作順利開展。
第十三條監控賬對賬時間:
1、銷售臺賬:銷售會計與主辦會計每星期對賬一次,次月5日前對上月的銷售臺賬全面核對確認。
2、存貨賬:會計與倉管員每旬對賬一次,次月5日前對上月的存貨賬全面核對確認。
3、領料臺賬:會計、倉管員與統計員每旬對賬一次,次月5日前對上月車間的領料數量、消耗數量和在產品數量全面核對確認。
4、貨幣資金賬:主辦會計每月至少2次不定期突發盤點出納員管理的貨幣資金賬,并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在月終后5天內根據銀行對賬清單,通過編制銀行余額變動情況表進行對賬確認。
5、固定資產臺賬:報表編制完畢后5天內,由會計與行政部資產管理員簽字確認“固定資產臺賬”,并跟蹤、反饋行政部對資產實物管理的狀況。
6、各部門費用臺賬:次月5日向各部門提供費用明細賬,并進行核對確認。
第十四條對賬流程:
1、由會計主動提供資料給對方確認。
2、會計對存在的差異或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或向上級領導請示處理意見。
3、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章應收款對賬
第十五條應收款對賬,是指會計人員于報表完成后主動與客戶或通過有關部門或人員核對往來賬,并雙方簽字或蓋賬確認。
應收款對賬包括應收賬款對賬和其他應收賬款對賬。
第十六條應收賬款對賬流程:
1、由銷售會計于報表完成后2天內負責編制“應收賬款對賬確認表”,交由銷售部負責安排與客戶對賬。
2、銷售部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賬確認工作:傳統通路的客戶在次月
財務對賬管理制度提要:一定要做好對賬工作,否則誰也無法保證當期損益完全正確、賬務處理完全準確、資產資金存貨完全安全、應收應付完全無誤。
月底前對賬完畢,現代通路的客戶每季度確認一次于每季度的第一個月月底前對賬完畢。
3、負責與客戶對賬的人員,在對賬過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往來等情況,直接向臺賬會計咨詢;臺賬會計應當積極配合或會同銷售會計主動配合對賬工作。
4、銷售會計負責跟蹤對賬管理,并負責收回“應收賬款對賬確認表”。
5、對賬發現的問題由銷售會計負責監督、處理和反饋。
第十七條其他應收款對賬流程:
1、由主辦會計或要求其他會計于報表完成后2天內,主動與相關單位或個人對賬確認。
2、其他應收款對賬確認后,主辦會計或其他會計應當將其他應收款資料提交給相關部門負責催款。
3、對賬發現的'問題由主辦會計負責監督、處理和反饋。
第十八條每位銷售經辦人是對賬責任人,應當設置賬簿,及時登記客戶往來明細賬,并經常、主動地與客戶、臺賬會計對賬,以深化往來對賬管理,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五章應付款對賬
第十九條應付款對賬,是指會計人員于報表完成后配合或主動與供應商或通過有關部門或人員核對往來賬,并雙方簽字或蓋賬確認。
應付款對賬包括應付賬款對賬、預收賬款對賬和其他應付賬款對賬。
第二十條應付款對賬一般應對方要求而開展對賬工作,會計人員應當認真積極應對;同時,在應付款單位或個人沒有要求對賬的情況下,會計人員每月應當自我檢查,重點檢查應付款賬面出現負數的項目和大額應付款的項目。
第二十一條未對賬確認的應付款在付款時,先行查詢合同及相關經辦人員。
第二十二條如果應付款單位或個人已達三個月沒有主動與企業對賬,會計人員應當主動或通過采購部門與應付款單位或個人對賬確認。
第二十三條應付賬款對賬流程:
1、每季度報表完成后2天內通過采購員和對應部門會計通知供應商提供對賬明細資料。
2、采購員和對應部門會計根據供應商提供的明細資料逐筆給予核對,并保存好明細資料,同時按照供應商提供的對賬確認表進行雙方簽字確認。如果供應商未能提供對賬確認表,企業可以設置“應付賬款對賬確認表”進行雙方確認,并與供應商提供的明細資料一并存檔。
3、對賬發現的問題由采購會計負責監督、處理和反饋。
第二十四條其他應付款對賬流程:
1、由主辦會計或要求其他會計于季度報表完成后2天內,主動與相關單位或個人對賬確認。
2、其他應付款對賬確認后,主辦會計或其他會計應當就對賬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監督和反饋。
對賬管理制度 5
1.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與供應商之間的戰略合作降低采購成本,統籌安排公司運營中的各項資金需求,保證準確、及時、有序支付各項到期應付賬款,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與原材料購買、商品采購、物資采購及接受勞務有關的付款活動。
3.具體內容
3.1采購招標
事業部根據年度經營預算制定全年采購計劃,報總公司審批同意后方可安排采購業務。50萬元以上的大額采購必須實行招標制度,備選供應商不得低于三家,招標委員會必須由財務、法務、采購部門共同參加。采購必須遵循“同質價優先,同價質優先”的原則。
3.2合同控制
除1萬元以下一次性的零星物品采購之外,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經常性發生的、涉及原材料、商品的采購,都必須簽訂書面的采購合同,合同必須載明具體付款條件、付款時間及付款金額。所有采購合同必須由事業部、法務部、財務部共同會簽,無采購合同,倉庫不予辦理入庫,財務不得辦理貨款支付。
3.3入賬審核
商品采購部門收到供應商發票后,與采購審批單、倉庫驗收入庫單、采購合同一起,三天內提交財務部門。財務收到發票后,審核發票明細與采購審批單、倉庫驗收入庫單、采購合同是否相符。對審核不相符的發票,注明原因后及時退還商品采購部門及供應商。對審核無誤的發票及時登記入賬,并按合同賬期安排付款計劃。
3.4請款審批
到期的應付款項,由采購部門填寫請款單報經事業部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負責審核是否已到付款期。對已到付款期的貨款,由財務部門納入當月的`資金支出計劃。所有對外付款,除1000元以下個人零星采購外,一律通過網銀支付。付款前,財務經理需嚴格審核請款單金額與賬面到期款是否一致,并復核應付款單位名稱、賬號是否正確。
3.5賬齡分析
每月由財務部門出具應付賬款賬齡分析表,并以此作為下月資金需求計劃的主要依據。對出現借方余額等異常往來金額的供應商,應及時與采購部門溝通核查原因,發現差錯及時予以調整。每季末了,由財務部門出具對賬單,安排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進行一次應付往來賬的對賬工作。對于對賬中發現的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相關賬項調整。
對賬管理制度 6
一、總則
1、目的
為將本公司所應支付的賬款處理制度化,以加強財務管理,維護公司信譽并掌控資金動向。對應付賬款的請款,審核進行要求和規范,防止出錯,規避風險。
2、適用范圍
原材料采購產生的應付賬款和外發加工所發生的.加工費,均依照本辦法管理。
3、權責單位
1)財務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核準后生效。
二、應付賬款產生
1、原材料應付賬款
1)供應商依據本公司采購向其發出的《采購訂單》之訂購材料,將貨品送交本公司或本公司加工廠倉庫。
2)當指定貨品送達本公司或本公司加工廠倉庫時,倉管人員應協同IQC依據《送貨單》,核對廠商名稱、料號、品名、規格、數量與本公司《訂購單》所載內容是否相符,并予以清點核實。
3)經清點數量無誤后,倉管員在《送貨單》上簽收,并填制《進貨日報表》,送MC及采購確認進貨與訂購內容是否相符。
4)驗收后之《進貨驗收單》,連同一聯《送貨單》、一聯《入庫單》轉交至財務部。 5)凡依據《采購訂單》送貨并經IQC檢驗OK之進貨,稱為“驗收”,屬于已確認的應付賬款。
2、外發加工費
1)工單完工指工單數量的板子已經全部入庫,多領多退物料已經全部確認處理2)按照每筆工單計算加工費
三、《付款通知書》單據要求
1、現有幾種采購方式的付款單據要求
1)針對一般月結供應商的付款,貨款到期前,由采購填寫《付款通知書》,附上《采購單》原件、《送貨單》原件、《入庫單》原件、《對賬單》、發票(或收據原件);2)先付款后交貨的供應商付款,由采購填寫《付款通知書》,在備注欄寫明預付款,附上《采購單》原件。其它資料:《送貨單》原件、《入庫單》原件、發票(或收據原件),在供應商交貨之后,采購補上,財務跟進單據補全;
3)芯片供應商的付款,由采購(現方佩瑯兼)填寫《付款通知書》,附上《采購單》原件、《送貨單》原件、《入庫單》原件、《對賬單》、發票(或收據原件);
4)現金采購,由采購申請借款(借款按照借款流程)購買,購買后走報銷流程,填寫《報銷單》,附上《收據》原件(或《銷貨單》原件),如收據多,則另附一份《明細表》;
2、加工費付款單據要求,《外發加工單》原件、《成品入庫單》、《工單領料單》、《退料單》、《工單超領單》等
四、《付款通知書》的審批流程
誰采購誰填寫《付款通知書》,誰準備單據及跑單的原則。采購準備《付款通知書》---》部門審核---》應付會計復核---》財務主管復核---》總經理審批
五、應付賬款入賬
1、財務會計陸續收到《采購訂單》、《送貨單》和《進貨驗收單》之后,應依日期順序按廠商別整理。
2、財務部收到《付款通知書》后,應核對《采購訂單》原件、《送貨單》原件、《入庫單》原件、《進貨驗收單》、發票(或收據原件)、《對賬單》。核對確定無誤之后,方可進行付款程序。
3、將各級審核及總經理簽字的《付款通知書》轉出納人員準備開立支票付款或轉賬付款。
六、處理時限
1)當月要付款的《付款通知書》單據一律在當月20日前送達財務,逾期當做次月份貨款處理。
2)財務于當月25日至30日集中安排付款。
對賬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1、規范采購操作步驟和方法,確保采購的質量和采購要求的適用性,符合公司整體的日常管理規定要求。
2、規定了應付賬款入賬、調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規范應付賬款管理工作,防范公司處理應付賬款業務過程中的經營風險。
二、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公司的設備、工具、成型軟件和固定資產(不含公司長期代理產品)等采購的控制。
三、定義
1、供應商:是指能向采購者提供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抽貨檢驗標準:此標準是對采購物品進行檢驗的參照標準,由技術部門或其他相關權責部門編寫交采購中心匯總成冊。
3、貨物檢驗報告:是貨物驗收部門和人員對貨物進行驗收后對所采購貨物給出驗收報告和處理意見。
4、無票應付款:采購貨物的所有權已經轉移至本公司,但是供應商的正式發票尚未到達財務部的應付款項。當供應商的發票送達財務部時,應將無票應付款轉入應付賬款。公司的`無票應付款和應付賬款構成了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應付賬款。
四、物資采購報銷流程
1、物資采購前要由用料申請人先填寫采購計劃,“采購計劃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交與采購人員,采購人員制作“采購定單”并進行采購。
2、凡購進物料、工具用具,尤其是定制品,采購者應堅持先取樣品,征得使用部門及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采購或定制。
3、物資采購返回單位,須經物資使用部門(庫房管理人員)核實、驗收簽字,出具“入庫單”。
4、物資采購報銷必須以發票為據,不準出現白條報銷。
5、物資采購前,預借物資款,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簽字批準方可借款,執行借款流程;物資采購完畢,需及時報銷。
6、物資采購報銷須填寫報銷單,執行費用報銷流程。
7、凡不按上述規定采購者,財務部以及各業務部門的財務人員,應一律拒絕支付。
五、應付賬款入賬程序
(一)、有票應付款
1、財務部業務會計對采購定單、供應商發票、檢驗入庫單進行審核,即“三單符合”審核。
2、三單中的第一單“采購定單”是指由采購合同、采購定單、委托加工單等組成的合同單據。第二單“供應商發票”是指由發票、收款收據組成發票單據。第三單“入庫單”是指由入庫單、質檢單、運輸提貨單等組成的收貨單據。
3、務部業務人員在“三單符合”審核后,制作記賬憑證并按照會計復核、批準程序入賬。
4、有關部門對合同、訂單的修改原件,應及時傳遞到財務部。
(二)無票應付款
1、倉庫管理員在收到供應商的合格來貨(經檢驗合格)后,填寫入庫單并將入庫信息傳遞給財務部門。未經質量檢驗合格的貨物不得入庫。
2、財務部核對每一張入庫單,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將無票入庫貨物作為暫估入庫進行核算。
3、對貨物入庫后超過一個月發票未達的無票應付款,財務部應及時與采購部聯系并跟蹤。
(三)應付賬款
1、供貨方開來發票,從無票應付款轉入應付賬款時,必須經過“三單符合審核”。財務部業務人員應當在“三單符合審核”后,方可將無票應付款轉入應付賬款。將暫估入庫的項目轉入庫存項目。
2、財務部在“三單符合審核”中發現不符或不完全相符時,應立即通知商務部和物流部門。商務部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系處理,并在一周內將問題調查清楚并合理解決。財務部應同時將所有三單不符的情況記錄,并定期跟蹤和向財務經理或財務經理匯報。
3、對在“三單符合審核”中多開票、重開票的供應商應提出警告,情節嚴重的,要考慮給予處罰或更換。
4、生產部門應在每月二十八日前將供應商的質量退貨及向供應商索賠的資料傳遞到財務部,財務部應于當月據之調整應付賬款。
5、任何供應商應付賬款的調整必須有充分的依據并經財務經理及相關人員的書面批準。這些依據應附在相應的調整憑證后。
6、更改供應商名稱必須得到供應商提供的合法的資料,并經過財務部經理的批準。這些資料應附在相應的調整憑證后。
六、應付賬款賬齡分析
1、財務部每季度進行一次應付賬款的賬齡分析,并分析資金安排和使用的合理性。
2、財務部每月打印出有借方余額的應付賬款,并通知采購部及相關部門。采購部及有關部門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系解決,并將結果在一周內告知財務部。對超過兩個月的有借方余額的應付賬款,財務部應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作書面匯報。
七、對賬
1、財務部每月應核對應付賬款總賬與明細賬,對存在的差異及明細賬中的異常項目和長期未達項目,財務部應會同商務部采購人員進行調查,并經財務經理書面批準后及時處理。
2、財務部每年至少獲得一次供應商對賬單,對發現的差異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系解決。
對賬管理制度 8
1目的
為加強應付賬款,預付款項、其他各項應付款管理,保證付款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明確審批、記賬、付款各環節的具體程序和各環節責任人的職責。
2范圍
公司采購營運用原物料、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儀器設備、其他輔助用品、接受服務、裝修工程等所產生的各項應付賬款、預付款項、其他應付款項的審批、記賬、支付管理。
3職責
3.1業務經辦部門職責
3.1.1經辦人提出付款申請,填制付款申請單。
3.1.2附上付款所需的采購發票或其他業務事項的發票,物料入庫單、合同、協議等原始單據。
3.1.3與供應商核對當月物料采購的清單。
3.1.4業務經辦部門主管對經辦人提出的付款申請的真實性、金額的準確性、單據的完整性進行審批。
3.2財務部職責
3.2.1應付款會計負責將付款申請進行記賬,并復核所附原始發票、合同、協議等原始單據是否正確,一致,合法、合規。
3.2.2財務主管負責對付款申請進行審核簽字,安排出納支付到期應付款或預付款。
3.2.3財務總監對所有預算外的付款申請進行審批。
3.2.4出納負責對已審批的到期應付款、預付款辦理支付手續。
3.2.5應付款會計在月初結賬前,編制上月末的應付款、預付款,其他應付款等往來賬明細清單;每半年與供應商核對一次往來賬,保證賬實相符。
3.3總經理職責。
3.3.1目前所有付款均需總經理簽字。
4內容
4.1付款申請、審批程序4.1.1采購項目的付款申請、審批
4.1.1.1采購項目的應付款項:指公司采購部門依據經批準的《物料采購申請審批表》或《固定資產采購申請審批表》,實施采購工作,采購物品經驗收入庫后形成的采購應付款。
4.1.1.2與采購的申請、審批、詢價、供應商的選擇、采購訂單、合同的審批及簽訂、原物料的驗收入庫等工作的實施與管理,參見《采購管理制度》。
4.1.1.3為有效實施采購與付款的監督與管理,減少部分紙質單據的傳遞,同時又能保證工作的各項紀錄單據的方便監管查詢。對原物料、辦公用品采購除在K3系統外執行采購申請、審批、訂購、驗收入庫等工作外,同時在K3系統執行采購與付款的流程管理及賬務處理。《物料采購申請審批表》經批準后,采購人員在K3系統的采購管理中輸入《采購申請單》并經采購主管審核;常規采購項目在合格供應商中選擇確定或采購詢價后確定供應商及采購單價后,采購人員在K3系統通過下推《采購申請單》生成《采購訂單》并經采購主管審核;實施采購后,在K3系統,依據實際入庫數量,倉管人員下推《采購訂單》生成《采購入庫單》;采購經辦人依據《采購入庫單》下推生成《采購發票》;應付款會計依據經采購部門主管、總監審核后的《付款申請單》,及所付原始發票、入庫單等附件對K3的《采購發票》進行審核并與K3的《采購入庫單》勾稽入賬生成采購記賬憑證。在K3系統中所有單據的生成均是由上一級單據下推生成,并由部門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依據紙質原始單據實施審核,減少了差錯,同時增強了各部門的相互監督及文件資料的可追溯性。
4.1.1.4應付款項的申請:采購經辦人在收到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倉管部門開具的入庫單后,填制《付款申請單》,申請單上詳細填列供應商名稱,采購項目、應付款金額、收款銀行及賬號,付款方式、按合同確定的應付款日期等。并附上增值稅發票聯,入庫單記賬聯,對2000元以上的采購項目還需附上采購訂單或合同復印件(原件由財務主管查閱后由采購人員交檔案室保管),如果是固定資產、辦公設備的付款申請還應附上《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質量驗收報告》。采購經辦人將《付款申請單》交采購主管審核,部門總監審核。付款申請單經審核后,采購經辦人在K3系統做采購入庫單下推生成采購發票,然后交財務部。對于屬于固定資產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員不需要在K3采購系統做單據流程處理,直接交會計人員做固定資產入賬。
4.1.1.5為了保證當月進項稅發票稅務認證抵扣與財務入賬的進項稅額的一致性,進項稅額抵扣聯與付款申請一起交財務。各采購人員收到采購發票后必須及時辦理付款申請審批手續,并及時交財務審核、入賬。每月28號開始財務不再受理當月的申請,應付賬款的確認時間相應順延至下月。
4.1.1.6財務部收到采購人員遞交的《付款申請單》及進項發票后,首先由應付賬款會計對付款申請單內容與所付原始單據核對,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正確性及單證的銜接一致性進行復核確認,以保證財務數據的真實準確,并與K3系統同步核對一致,如有任何不一致的退回采購人員,如核對相符交財務主管審核簽字。如采購項目是預算范圍內并在1萬元以下的,由應付款會計在K3系統審核采購發票并與采購入庫單勾稽入賬,制作記賬憑證增加應付款。對預算外的采購付款必須交財務總監審核,如采購項目是預算外或采購項目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還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才能確認應付賬款,目前所有《付款申請單》均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能付款。《付款申請單》一式兩聯,經審批后財務主管將付款申請單的第一聯交給出納,目前所有《付款申請單》均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后將第一聯交出納保管。第二聯與其余原始憑證交應付賬款會計歸入對應的轉賬憑證后存檔。
4.1.2基建、大型設備購買應付款管理:對于基建項目,裝修工程項目,購買大型設備等所支付應付款,由相關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由部門主管審核,部門總監審核,財務主管審核,總經理批準,如金額較大超過董事會授權還需經董事會批準。《付款申請單》后附上發票、訂單或合同復印件(原件查閱后交檔案室存檔)、經監理確認的工程進度表(基建、裝修),設備付款還必須附上設備調試驗收報告,合格證書復印將(原件查閱后歸入設備檔案資料)。
4.1.3除采購項目、基建項目、大型設備購買外,其他各項付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部門主管審核、部門總監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后由出納在付款到期日付款。附件資料除發票、合同外還需要附上其他原始單據,如:付運費時:運輸快遞單;付訂餐費:送餐簽收單;接受維修服務的,必須附上經使用人簽字確認的維修報告。目前所有《付款申請單》均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能付款4.2應付賬款管理及付款
4.2.1應付賬款會計在K3系統里對應付賬款按供應商進行明細核算,并經總賬會計對記賬憑證進行審核確認。每月結賬前,首先對應付賬款系統的明細賬與總賬系統進行對賬,如發現有入賬錯誤的及時糾正,保證應付賬款的正確性。
4.2.2公司對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納入合格供應商目錄,公司向該批供應商采購貨物一般采用賒銷的方式。當月采購的貨物,在月底前采購員與供應商核對采購物品的數量、單價、金額等,核對一致后,由供應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2.3賒銷付款期分為月結,月結30、60、90天。月結款指當月貨款在下月初支付;月結30天指當月貨款在下月底前支付。月結60天指當月貨款在第二個月底前支付;月結90天指當月貨款在第三個月底前支付。具體預計付款日期由采購員在填制付款申請單時注明。當月貨款的認定以發票到達財務并入賬的日期為準計算。
4.2.4出納對應付款的管理:出納接到經審批核準的《付款申請單》第一聯后,根據供應商名稱及預計付款時間編制應付款清單,并與應付款會計編制的《應付賬款明細表》核對,核對無誤后依付款到期時間安排支付。在支付前,出納將付款到期的《付款申請單》交財務主管確認后,每周安排1天進行集中支付。采購付款除零星采購用現金支付外,其余均用網上銀行轉賬支付,應盡可能減少用支票或其他票據。
4.2.5付款:出納依據已到期的《付款申請單》,在網上銀行提交付款申請,并由網銀復核人員進行審核,確認后完成支付,如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付款,還必須由二級復核人員進行審核確認,付款審核后,會計在《付款申請單》上加蓋“銀行付訖”章。如果用支票或其他票據進行支付,管理操作程序見《收付款管理制度》。
4.2.6記賬:付款后,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應付款會計依據《付款申請單》、銀行付款水單在K3應付系統制作記賬憑證,核銷減少應付款。
4.2.7每月初,結賬前,應付款會計編制《應付賬款明細表》、《預付賬款明細表》、《其他應付款明細表》,用于付款備查及對賬。每半年及年末與供應商核對往來賬,由財務出具各供應商的《應付賬款對賬單》交采購人員發給供應商核對,確認應付款、預付賬款金額并回傳,《應付賬款對賬單》回執由財務存檔,不一致的雙方查明原因加以糾正。對供應商主動發來的對賬單,應付款會計首先核對,然后交財務主管審核確認并蓋章。通過雙方的對賬,保證賬實相符。
4.2.8對于原物料、辦公用品已入庫,但供應商還未開具發票的,會計人員在月底做應付賬款暫估入賬,在結賬前編制《應付賬款暫估入賬明細表》,并將該表每月發給相應采購人員核對,核對無誤的由采購人員通知供應商及時開發票。收到發票后按上述流程進行審批、記賬、付款,會計人員沖銷暫估賬,按實際開票情況記錄應付款。
4.3預付賬款的管理
4.3.1預付款的控制:對于采購由供應商獨家代理或其他具有壟斷性質貨物時,對方要求采取預付款的支付方式,為降低采購貨物的質量風險,和財務付款風險,采購人員應盡量控制預付款的比例,以防上當受騙。
4.3.2預付款申請:采購人員需要預付貨款時,填寫《付款申請單》,并附采購訂單(采購材料預付款)、訂貨合同(如工程設備預付款)并依審批程序經核準,審批程序見
4.1。經核準后將付款申請單第一聯交出納付款,第二聯退回采購員用于發票收到核銷預付款。預付款申請單采購人員應提前1天交到財務。
4.3.3預付款支付后的管理:預付貨款后,采購人員應在15天內向供應商索取增值稅發票。發票收到后采購人員將原《付款申請單》第二聯與增值稅發票、原物料《采購入庫單》記賬聯、交采購主管審核,審核后采購員在K3系統依據入庫單下推生成發票;然后交應付款會計復核單據并在K3系統審核發票勾稽入庫單,核銷預付款,制作記賬憑證。對于部分預付款的發票,收到后還需按發票金額減去預付款金額后填制付款申請單,并按上述進行審批及賬務處理。
4.3.4預付款后,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到貨并收取發票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會計人員將該筆預付款作為經辦人的借款轉入,按借款進行管理,必要時通知人事從工資中扣回該筆款項。
4.4單據信息管理:
4.4.1為保證所有采購業務憑證的合法性,所有付款發票必須為稅務局統一印制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非正規發票或收據一律不予接收。
4.4.2發票如有遺失,發票復印件不得作為記賬憑證依據,采購人員應要求對方出具加蓋公章與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如為增值稅發票遺失,除提供上述發票復印件外,同時要提交對方稅務局出具的發票已申報繳稅的證明,財務人員方可記賬,同時進行進項發票抵扣。
4.4.3付款的收款單位必須與合同、訂單、發票一致,不得轉付其他單位。
4.4.4所有傳遞到財務的付款單據、如發票、入庫單、其他附件等一律為原件,對采購合同、協議原件財務主管審核后,留復印件,原件退申請部門交檔案室。
4.4.5供應商收款信息的管理:為保障供應商收款信息的準確性,新增供應商或老供應商信息變更,如供應商公司名稱、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變更,采購人員應填寫供應商信息變更表及時遞交出納,后附由供應商出具的加蓋印章的變更說明。如因變更資料未及時送至財務而導致付款錯誤,采購人員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
對賬管理制度 9
一、因財務部無任何應付賬款的資料,首先需要將所有供應商至今為止未付款的明細表整理好入賬;
二、以現金付款方式購入的原材料、加工費都需填寫報銷單,并附有我司確認的采購訂單、倉庫簽名的送貨單、入庫單及供應商的收據,要求開發票的必須有發票,由采購及財務簽名后方可付款,付款后單據交由財務做賬;
三、公司購入的`原材料、加工費、辦公用品、設備等款,需要在將來支付的款項,均通過應付款進行明細核算。
四、采購人員要要求供應商統一單位名稱;
五、采購人員及倉庫應將相關的采購單、送貨單、入庫單及時交給財務計賬,以便月底核對;
六、采購人員應要求月結的供應商于每月1—5號將上月的對賬單發給財務,以便及時對賬,延誤時間的轉下月;
七、財務部每月10號左右將對好賬的應付賬款明細表交老板;
八、其他未盡事宜,于實際工作中具體安排。
對賬管理制度 10
第1條應付賬款是企業因購買原材料、商品、物資或接受勞務等而應付給供應商的款項。
第2條應付賬款必須由財務部應付賬款會計管理
1、應付賬款的管理和記錄必須由獨立于請購、采購、驗收付款職能以外的財務部的應付賬款會計專門負責。
2、按付款日期、折扣條件等項規定管理應付賬款,以保證采購付款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
第3條應付賬款的確認和計量應真實和可靠
1、應付賬款的`確認和計量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各種必要的原始憑證。這些憑證主要是供應商開具的發票、質量管理部門的驗收證明、銀行轉來的結算憑證等。
2、應付賬款會計須審核這些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合規性及正確性。
第4條應付賬款必須及時登記到應付賬款賬簿
1、應付賬款會計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登記應付賬款明細賬。
2、應付賬款明細賬應該分別按照供應商進行明細核算,在此基礎上還可以進一步按購貨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第5條及時沖抵預付賬款
財務部收到供應商開具的發票以后,應該及時沖抵預付賬款。
第6條正確確認、計量和記錄折扣
財務部將可享受的折扣按規定條件加以確認、計量和記錄,以確定實際支付的款項。
第7條應付賬款的授權支付
財務部接到已到期的應付賬款應及時支付,經財務部經理審核、總裁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結算與支付。
第8條應付賬款的結轉
財務部應該按照應付賬款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按月結賬,并相互核對,出現差異時,應編制調節表進行調節。
第9條應付賬款的檢查
1、財物部按月從供應方取得對賬單、與應付賬款明細賬或未付憑單明細表互相核對,若有差異應查明差異產生的原因。
2、如果追查結果表明無會計記錄錯誤,則應及時與債權人取得聯系,以便調整差異。
3、財務部相關負責人應定期從供應商處取得對賬單,并進行核對、調節工作。
第10條同應付賬款相關的應付票據的簽發必須經財務部審核,由財務總監和總裁按權限批準。
第11條財務部設置應付票據賬簿,并認真做好應付票據的核算工作,票據的登記人員不得兼管票據的簽發。
第12條財務部門應付賬款會計管理空白、作廢的、已付訖退回的商業匯票。
第13條財務部應該定期核對應付票據,并復核票據的利息核算。
第14條應付票據要定期與訂貨單、驗收單、發票進行核對。
第15條應付票據要按照號碼順序及時進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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