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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景區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1
1、總則
1.1景區安全保衛工作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內保條例》及景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預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針。
1.2安全保衛工作應確保景區及游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嚴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險品進入景區。
1.3攜帶物品出入景區,應嚴格按照景區制定的《關于攜帶物品出入景區的管理辦法》執行。
1.4安全保衛人員應經常檢查消防用具、火源、電源、水源的完好與安全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1.5嚴禁未經領導允許,徇私情將外來人員及車輛放入景區,更不允許員工及外來人員在景區內開快車。
1.6安全保衛人員應對全景區進行經常性地認真檢查,以防有人損壞花草樹木、建筑、設備及其它財物。
1.7嚴禁在景區內打架、斗毆、偷竊、賭博、吸毒、領導匯報情況。
1.9安全保衛值班人員應熟記火警、匪警電話、當地派出所電話及景區主管領導的電話,出現情況應及時報警,并向景區領導報告。
2、景區治安管理規定
2.1工作標準
2.1.1堅守崗位,嚴格交接班制度。
2.1.2治安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鐵面無私的品格,奮不顧身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大無畏精神和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軍隊作風。
2.1.3充分發揮“景區衛士”的職能,有效地保證景區的正常秩序,確保景區財物及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1.4及時制止不良事件的發生,有力打擊不法分子。
2.1.5開園前、閉園后,對所轄區域進行檢查。
2.1.6開園后在崗位上進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協助環衛人員搞好景區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2.1.7協助市場管理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負責景區內外的夜間值勤工作,執行輪流值崗制度,保證景區財產的安全。
2.1.9嚴格執行景區關于員工、車輛進出景區的規定,按景區規定對進出景區的員工、車輛和業務往來人員進行檢查。
2.1.10作好疏導工作,保證出入通道暢通無阻。
2.1.11嚴禁游客和無關人員進出員工通道。
2.1.12保持崗亭和大門清潔衛生。
2.1.13門衛應站姿端正,精神飽滿,衣冠整潔,對待游客熱情禮貌。
2.2開園期間的秩序維護和檢查
2.2.1保安人員上崗后,檢查轄區內公共設施是否完好,如有損壞,報有關領導,并填報《維修單》報場務管理部門維修。
2.2.2負責維護景區游覽、表演場所的秩序。
2.2.3巡視轄區的治安情況,清理三無人員,留意票房、餐廳、商場、廣場等場所的可疑人員或閑雜人員。
2.2.4對進出景區調度口的車輛應進行疏導指揮及查驗,確保秩序井然。
2.2.5各轄區保安人員應制止炒賣轉售門票、無證攤販、乞討等不良現象。
2.2.6保安人員每天協助市場管理部門作好押款工作。
2.3閉園期間的檢查和守護
2.3.1檢查轄區范圍內的公共設施是否完好,如有損壞,立即報有關領導,并填寫《報修單》報景區場務管理部門維修。
2.3.2閉園后,用文明禮貌的態度規勸游客離園。
2.3.3檢查景區內各商場、餐廳、辦公樓的安全狀況,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2.3.4夜間巡視時,應密切留意和盤查可疑人員和閑雜人員,確保景區和承包租賃單位的財產、物資安全。
2.3.5加強各通道口進出車輛和人員的查驗。
2.4交接班
2.4.1早班、中班、夜班及機動班應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領班安排崗位,交代任務,班后作簡單工作小結。
2.4.2各班組提前10分鐘到崗接班。如接班人員未到位,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2.4.3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2.4.4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接的有關事項查點清楚。
2.4.5交班前,應將值班場所打掃干凈。
2.4.6各領班每天應填寫《保安值勤記錄》,對班組值勤情況、處理的問題、交接班事項及違紀懲罰等填寫清楚,并簽署姓名和日期。
2.5刑事治安案件的處理
2.5.1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時,負責人員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和公安部門,并趕赴現場處理。
2.5.2處理案件時,本著保護景區員工、游客人身、財產安全的原則并注意維護景區的形象和聲譽。
2.5.3向當事人和目擊者了解事情的經過,作好筆錄。
2.5.4負責人員填寫《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記錄表》,連同當事人和目擊者的筆錄一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6檢查與考核
2.6.1為確保和落實各崗位的具體操作規范,治安負責人負責班組日常工作檢查和考核;
負責人每兩周至少對各崗位進行一次檢查和考核,并填寫《服務質量檢查表》;
部門負責人對各崗位進行巡視抽查。
2.6.2檢查時發現一般不合格,按景區有關規定處理,并填寫《獎懲通知單》;
發現嚴重不合格,由負責人填寫《不合格及糾正措施報告》逐級上報,并按要求整改處理。
3、景區保安人員的管理
3.1總則
3.1.1愛崗敬業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基礎;
認真負責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前提;
依法執勤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依據;
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保證;
貫徹執行各項治安、保衛制度規定,是每個保安人員的責任。
3.1.2保安人員執勤時要做到“五要”:要服裝整潔、干凈一致;
要儀容儀表嚴肅端莊;
要認真負責,保持警惕;
要文明禮貌;
要依法執勤,有禮有節。
3.1.3保安人員值班時要做到“六不”:不抽煙喝酒;
不串崗離崗;
不閑談睡覺;
不操手插手;
不徇私舞弊;
不打人罵人、不與游客爭吵。
3.1.4嚴格落實“八防”職責:防失火,防爆炸,防盜搶,防落水,放逃票,防破壞,防詐騙,防竊密。
3.1.5實行區域值班責任制,誰的區域誰負責,誰值班誰負責。
3.1.6實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3.1.7實行執勤日志制度,對執勤期間發生的重要情況、重要電話、突發事件應及時進行處理、上報、記錄。
3.1.8凡進入景區的人員、車輛一律實行通行證制度,無證無票,不得進入;
貨證不符,不得出門。
3.1.9門衛執勤時要保證準入車輛的.通行,及時疏導大門交通,并經常清理景區大門附近的衛生。
3.1.10認真執勤,妥善處理各類突發情況,正確回答游客的提問,嚴格盤查可疑人員、物品,遇有突發事件、搶劫、爆炸、打人行兇等暴力犯罪時,要敢于制止、抓捕,并進行正當防衛,合理合法使用保安權利。
3.1.11妥善處理各種事務和工作關系,遇有不了解、不清楚的問題,不要亂回答,要及時請示;
遇有不正常或重要的情況要及時處理,及時匯報。不請示,不匯報造成不良后果的,執勤人員要承擔全部后果。
3.2保安著裝管理制度
3.2.1保安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領花、領帶、帽徽要嚴格按照規定綴釘、佩戴,保持著裝嚴整。
3.2.2保安人員執勤時必須系武裝帶、戴制式大沿帽、穿保安服。
3.2.3值勤時間以外及非因公外出,不得著保安制服。
3.2.4保安人員在訓練、勞動時著迷彩服,不得穿保安服。
3.2.5保安服和迷彩服不得混穿,不得與便服混穿。
3.2.6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規章制度,不得違反,否則視情節給予處罰。
3.3保安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3.3.1總則保安人員的職業道德準則是:遵守紀律,熱愛人民、文明執勤,忠于職守、服從指揮,敬業愛崗、熱情服務,英勇果敢、不畏艱險。
3.3.2遵守紀律、公正廉潔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景區的規章制度及保安的行業紀律,依法執勤,秉公辦事,潔身自愛,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3熱愛人民、文明執勤要熱愛、保護、服務于游客,執勤時要著制服,先敬禮后述事,尊重他人,體現良好個人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4忠于職守、服從指揮要保護游客的利益和景區的利益,要有責任感、事業心,提倡團隊精神,服從工作需要,維護個人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5敬業愛崗、熱情服務要以景區為家,做景區人,熱情周到耐心地為游客服務,保持良好的個人職業形象和景區形象。
3.3.6英勇果敢、不畏艱險遇突發事件要講究策略,斗智斗勇,在緊要關頭、關鍵時刻要無所畏懼,勇敢向前,展現良好的個人職業素質。
3.4保安員六條禁令為了加強保安人員的管理,提高執勤保安的素質,特制定保安人員六條禁令如下:
3.4.1禁止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吸煙、喝酒。
3.4.2禁止保安人員在執勤中脫崗串崗。
3.4.3禁止保安人員無故曠工和私自調班。
3.4.4禁止保安人員在執勤中與別人攀談。
3.4.5禁止保安人員貪污受賄,參與賭博。
3.4.6禁止保安人員打架斗毆,防衛過當。
凡是違反以上禁令3.4.1至3.4.4條者罰款處理,如累犯予以辭退;
違反3.4.5和3.4.6條者予以辭退。
3.5保安人員的紀律規定
3.5.1服從命令,聽從管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強請示匯報,隨時接受領導檢查,不得超越職責權限,各行其事。
3.5.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嚴格執行保安人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賭博,不酗酒,不參與社會丑惡現象。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嚴格執法。
3.5.3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按時上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值勤時不睡覺、不喝酒、不干私活、不閑談。認真做好責任區的安全防范工作。
3.5.4保守國家機密和單位內部的機密,不該問的事不問,不該說的事不說,不與無關人員談論景區內部情況,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入景區。
3.5.5嚴于律己,廉潔奉公,不索賄受賄,不徇私舞弊。
3.5.6自覺遵守景區的有關規章制度,不得私開單位和他人車輛,不準私自處理單位的各種廢品。
3.5.7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嚴肅端莊,講理講法,不刁難游客,不打人罵人,不包庇違法犯罪,不陷害好人,嚴格執法,不以權謀私。
3.5.8團結同志,以誠待人,事事處處維護景區的良好形象。
3.6對講機使用管理辦法
3.6.1對講機是景區配備給保安人員的工作用具,使用人員要愛惜使用,認真保管。
3.6.2對講機要分配到人,專人使用,專人保管。誰使用、誰保管,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
3.6.3對講機不準借與保安以外的人員使用。
3.6.4對講機從發配之日起,三年內景區不承擔維修費用,如有損壞自行維修。
3.6.5對講機要愛惜使用,不要違規使用、操作。
3.6.6要建立對講機交接使用記錄。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2
一、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四、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
五、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六、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七、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九、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十、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三、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四、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五、旅游景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必須經持證上崗的員工設計、敷設,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
十六、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七、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3
1、總則
1.1確保景區游覽秩序正常,保障游客生命財產和景區的安全。
1.2本規定適用于景區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
2、職責
2.1場務管理部門負責景區的游覽秩序、日常安全保衛、消防安全及貴賓接待的保衛工作。
2.2場務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及用電安全,負責消防報警設施維護保
2.3各部門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做好安全工作。
3、工作程序
3.1游覽秩序的維護和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3.1.1場務管理部門實行晝夜定崗巡查制度,負責景區游覽秩序的維護和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3.1.2場務管理部門的保安人員負責本景區閉園后及晚間維護景區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3.1.3景區的保安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寫執勤記錄。
3.1.4景區門衛負責對進出景區的員工、車輛進行檢查、登記工作。
3.1.5景區保衛人員按照值班查崗規定值班和檢查景區內的秩序。
3.1.6景區各部門均應在開園期間協助做好景區游覽秩序維護及安全工
3.1.7景區如發生突發事故,按《景區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處理。
3.1.8景區保衛部門接到上級保衛部門或景區領導下發的貴賓接待計劃通知后,按規定制定相應的'保衛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3.2消防安全
3.2.1消防工作應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三級防火責任制,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負責,形成整體的、全方位的防火網絡。
3.2.2各下屬單位應嚴格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書》的責任,做好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場務管理部門的消防隊負責監督檢查各部門執行責任書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3.2.3場務管理部門消防人員負責全景區的消防安全監督與檢查,24時值班,分片包干,責任到人。
3.2.4景區防火責任人員按《消防安全責任書》的規定,每天不少于一次對轄區的消防設施、游覽場所、餐廳、商場進行嚴格檢查。如發現設施損壞,立即填寫《消防安全意見書》報相關部門及時維修;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報告,由其通知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3.2.5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場務管理部門負責,修理后由場務管理部門安排有關人員負責驗收確認。
3.2.6場務管理部門消防人員負責消防報警器的監管,每天填寫《消防值班記錄》。
3.2.7突發火災時,按《景區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處理。
3.2.8消防人員應按當地消防部門的要求,做好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消防演習工作。
3.3施工現場安全
3.3.1施工單位進入景區施工前,先與景區工程管理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確保安全。
3.3.2場務管理部門按《消防安全責任書》的規定,對現場防火安全進行控制。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4
1、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
2、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經營場所按規定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燈,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經營、生活場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區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設有疏散標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經營產所不得存放危化品。
7、嚴格執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業前應清除用火點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8、嚴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隨意丟棄煙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經允許不得在景區內使用明火取暖、燒烤、篝火等。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5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三、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并在景區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游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
四、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工作人員和景區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游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更不準在景區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四、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6
為了加強安全設施管理、保護,確保景區時單位轉產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護措施如下:
1、景區內一切安全設施的設置、管理、保護、維修均由景區管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景區內協調單位(商鋪、酒店)應積極協助,并有義務、有負責配合共同做好景區的“四防”工作。
2、景區內所有大小建設工程項目必須經專家論證,有關部門審批,上級領導同意后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施工建設,景區內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權或隨意亂拆亂建。
3、景區內各單位所設的飲食旅館業、娛樂場所必須經有關單位(部門)嚴格審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備“四防”條件的'準予經營。
4、景區內游覽(開放)區和植物核心(禁區),設有明顯的告示牌,景點危險地段設置護攔桿,預防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條 為做好游覽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感,確保游客的人身安全,有秩序地參觀游覽,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風景區內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景區全體工作人員履行安全職責,實行責任制。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是安全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對安全工作負間接領導責任。
第四條 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2、制定本景區安全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4、組織安全宣傳教育;
5、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6、改善安全條 件,完善安全設施;
7、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搶救;
8、協助調查事故原因。
第五條 有秩序地維護游客參觀游覽,游覽前必須宣講游覽的安全事項和有關要求。
第六條 嚴格執行核定載客的規定,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駕船,嚴禁單獨載客行船。
第七條 船只破漏失修或駕船工具缺損不準開船;病、殘人員不準開船;洪水超過警界線不準開船;照明設備不全不準開船。
第八條 劃船載客,謹慎操作,必須平穩,要靠右邊緩速行駛,轉彎要減速鳴示,靠碼頭要小心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能發生硬碰撞。
第九條 導游、渡工必須提醒游客坐船時備帶救生衣。
第十條 遇停電時先穩定游客,導游不得離開隊伍,把游客帶到安全的地方就地休息等待送電。二十分鐘后因發電機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送電的必須報告領導,及時派員把游客帶出來。
第十一條 導游員要提示游客安全事項,嚴防觸摸路邊電纜及電器設備,及時制止游客誤偏安全地劃。
第十二條 安全員及安全領導小組各部主管人員,要每天對所負責事項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十三條 安全領導小組每星期五統一全面對地下河的行人步級、欄桿、碼頭、船只、照明、燈光線路、吊橋、配電房、發電房等安全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人員搶救并做好善后處理、調查工作。
第十五條 違反本制度按《員工獎懲條 例》處罰。
第十六條 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實施執行。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8
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明確職責并能形成統一協作,高效運轉,做好預防措施,杜絕重大意外事件的發生,有條不紊地開展好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區安保管理體系,健全景區各項安保制度,確保游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實施各項應急預案,做好各項預案的演練、演習工作。
三、做好各重點部門的安全防范工作,確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實和實施。
四、負責服務區的值勤巡查和停車場安全管理的工作。
五、落實各保安崗位、各安全員的管理制度。
六、安全員崗位管理規定
(一)熟悉景區治安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掌握小區內的保安工作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如財務、水上安全、護林防火等)的安全防范。
(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匯報。
(三)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做到依法辦事。
(四)熟悉本崗位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五)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
(六)積極配合衛生、綠化、維修等其它服務,制止違章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問題向值班室或主管領導報告。
(七)廉潔奉公,堅守原則,是非分明,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八)不得在景區內介紹或從事任何商業活動,不得接受游客的贈與。
(九)注意觀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選擇適當的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報告。
(十)驅趕景區范圍內踐踏草地、亂散發廣告、撿垃圾等違章人員。
(十一)要按點、按時、按線路認真仔細的巡邏,加強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員要做好來訪記錄。景區內實行24小時警戒,保安員要著裝整齊統一,舉止大方,文明禮貌,并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崗位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到達崗位,如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二)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記錄本,交接人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字。
(四)接班人員應將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裝備查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本上注明交接情況。
八、巡邏員崗位管理規定
(一)治安巡邏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責任區域分工,認真負責地履行職責。
(二)治安巡邏員因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撤離工作崗位或不按規定巡邏而造成的被盜案件、破壞事故、火災事故等各種隱患,按損失價值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治安巡邏員發現盜竊、破壞及各種事故隱患不抓獲,不上報,不排除而貽誤時機造成損失的,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解除勞動合同。
(四)治安巡邏員如有內外勾結監守自盜者按其盜竊價值的雙倍罰款,解除勞動合同,交公安部門處理。
(五)安巡邏員在巡邏執勤時發現犯罪分子并將其抓獲或排除大的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者,給景區或游客避免造成較大損失的,景區給予一定的獎勵。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條旅游景區應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管理、使用、經營旅游景區的單位或個人是旅游景區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
旅游景區的主要負責人為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景區責任單位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旅游景區應至少明確1名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并根據需要設置和確立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旅游景區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間距。不得擅自擴建或搭建建(構)筑物、占用防火間距和通道。
第四條旅游景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每天應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消防重點的旅游景區應堅持晝夜防火巡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四)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水源是否滿足使用要求;
(六)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七)燒香、點蠟等使用明火場所落實專人看管情況;
(八)廚房、人員宿舍等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九)電器產品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十一)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對前款規定的內容開展定時的`防火巡查;游覽、參觀或開放期間,每2小時應進行一次防火巡查,夜間巡查不少于2次。
第五條旅游景區內嚴格控制使用明火。住所、宗教活動場所等確需使用明火時,應加強火源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要有專人看管。
第六條旅游景區內屬消防或文物等保護范圍的,應嚴禁使用高溫燈具、電熱器具和大功率用電器具。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室內外電氣線路應采取穿金屬管等保護措施。
第七條旅游景區內屬消防或文物等保護范圍的,嚴禁使用燃氣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鋪設燃氣管線,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應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等標志。保護范圍內和建設控制地帶,嚴禁生產、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
第八條在旅游景區內舉辦演藝、游園、展覽、廟會等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進行防火檢查,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同時依法將相關資料報當地公安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九條旅游景區應當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所有員工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旅游景區應結合實際對公眾開展消防宣傳,在醒目位置設立消防安全提示。
第十條旅游景區應依法建立專職和志愿消防隊伍,并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具備處置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的能力。
第十一條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在游客集中的重點時段,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專門預案,明確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人員及其職責,并組織演練。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10
為了加強景區內各商業網點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管理,保障安全,落實“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層級安全責任制。
1、景區領導的領導下,加強工作責任心,樹立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項安全防范制度。
2、遵守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的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共同維護景區和社會秩序。
3、各門店對新吸收的“臨工、幫工”等要結合本店的實際進行防火安全,治安防范教育。
4、嚴禁銷售“七害”物品、嚴禁銷售偽劣、過期變質及“三無商品”,確保飲食衛生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5、嚴格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非指定使用爐具,注意用電安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遷移或增設水電線路和電器,不得擅自搭建可燃物架等建筑物。
6、嚴禁在非指定范圍門店出售,存放和燃放煙花炮竹,嚴禁存放有毒和腐蝕性的物品。
7、熟悉周圍的環境,掌握店內物品存放情況和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并做好保管,懂得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嚴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設電器,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線路、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具備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用電不得超過額定負荷。
9、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店內的線路、電插座要經常檢查,如有松動或損壞要及時報修人離開時即關燈、關電掣、封爐火、關水、關門窗。
10、電器設備應經常檢查,發現有接觸不良,絕緣破損、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和發熱等問題,必須立即通知電工維修或更換。
11、嚴格按景區規定執行,不得儲存過多液化石油氣瓶,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火爐附近不準堆放可燃物。
12、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門店的防火安全情況及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滅火器村進行檢查,對各種電器設備進行檢測。
13、禁止拒絕、違難消防、安全監督人員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協助景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14、在工作中發現險情隱患應及時報告,出現事故后,要保護現場,妥善處理或積極搶救,使生命財產免受或少受損失。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11
1、景區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臺帳化,納入檔案工作。
2、各類安全管理臺帳由專人負責落實。
3、臺帳的`制作和填寫必須規范化,書寫端正。
4、臺帳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程序,向上級報送相關信息。
5、臺帳管理人員要及時根據臺帳反映的情況,向有關部門和人員督促相關工作。
6、臺帳管理人員要根據規定及時做好各項記錄,妥善保管好各種原始資料。
7、安全管理員和臺帳管理人員,要從實際出發,學習他人經驗,努力搞好安全臺帳管理的改進工作。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為加強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從事經營旅游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
第四條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第五條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循統一指導、分級管理,以基層為主的原則。
第六條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對旅游安全進行管理。
第八條旅游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一、指導、督促、檢查本地區旅游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本辦法及國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項法規的情況;
二、組織、實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傳;
三、會同有關部門對旅游企、事業單位進行開業前的安全設施檢查驗收工作;
四、督促、檢查旅游企、事業單位落實有關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保險制度;
五、受理旅游者有關安全問題的投訴,并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七、參與涉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處理。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旅游景區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二、建立健全景區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規政策的情況、景區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單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的環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對所屬單位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檢查,促使各單位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臺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三、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景區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旅游景區內有潛在危及游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游客的安全。
五、景區內的纜車、高架索道、游樂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并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六、要制訂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藥品,以便能及時為游客提供幫助。
七、景區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并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安全。
八、景區環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游垃圾,保護景區不被人為污染。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14
1、范圍
隨著玉龍雪山旅游景區的發展,事故風險也在不斷增加,麗江高原紅旅游服務公司作為景區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實施部門,負有安全生產職責,有必要不斷加強對本公司旅游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因此,對高原紅公司旅游景區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導性的規范。適用于旅游景區管理機構、各生產經營單位、公共場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為使麗江高原紅旅游服務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風景名勝區條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3、方針
旅游景區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4、細則
4.1旅游景區必須正確處理保證安全與經營效益的關系,在安全與效益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證安全管理的資金投入,各項設備、設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消除,不能為了趕任務、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顧。
4.2旅游景區安全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專項監管三結合的監管模式。
4.3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本單位經營活動的特點,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完善安全設施、設備,確保旅游安全。
4.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旅游景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統籌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4.4.1貫徹國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相關規定,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4.4.2組織制定本景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4.3保證安全管理資金的投入,配備必要、有效的安全保障設施;
4.4.4定期研究本景區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4.5組織制定并實施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4.6負責調查、處理本景區內發生的安全事故;
4.4.7按規定及時、如實地向有關部門報告各類旅游突發事件;
4.4.8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章程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5、旅游景區安全管理機構
安全管理機構是旅游景區依法設置的專職安全管理的內設機構,其工作人員都是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旅游景區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法律賦予的職責和其應盡的義務。是法律法規對企業安全要求的執行人,其職責是根據法律、法規對企業的要求而綜合制定的。主要職責是:
5.1接受旅游、公安、消防、衛生、安全生產、質量監督等行政管理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對景區安全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5.2建立并完善本景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3建立并落實本景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4建立本景區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本景區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時通報有關工作信息;
5.5建立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本景區各類安全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演練,新聘員工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5.7從事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經過專業主管部門的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
5.8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章程規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職責。
6、建立安全管理例會制度
安全管理例會是指以安全為主要內容定期召開的會議。
旅游景區要形成定期研究各種安全問題的機制,以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的形式,聽取安全工作匯報,對發現的各種安全問題,認真組織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時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要及時檢查驗收,將旅游景區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建立旅游景區內部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7、建立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7.1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以往的經驗教訓,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分析,找出可能引發事故的部位,利用現有條件和科學手段加以控制和預防。
7.2旅游景區是區域安全的責任主體,根據各類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分析和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找出容易發生事故的領域和環節,采取有效的監控措施,達到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的目的。旅游景區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或者事故隱患指定專人負責消除;難以及時消除的,應當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對人身財產造成損害。
8、建立游覽安全管理制度
8.1按照《旅游管理條例》的規定和景區規劃容量的測算,將游客數量控制在最佳接待容量之內;
8.2完善景區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人員規范操作規程;
8.3在景區內重點部位和危險地域加強安全防護措施;
8.4在節假日、黃金周等重點時期設立景區游客安全疏導緩沖區;
8.5禁止游客在未開發或無安全保障的地域開展旅游活動;
8.6景區安保人員要加強景區內巡視,禁止游商尾隨游客兜售商品,保證景區內良好的游覽秩序。
9、建立安全信息發布制度
9.1通過有線廣播、安全須知、宣傳手冊等形式,及時發布地質災害、天氣變化、洪澇汛情、交通路況、治安形勢、流行疫情預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覽安全提示信息;
9.2根據消防、用電以及道路交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景區內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9.3完善景區的解說系統,在有條件的區域建設無障礙游覽通道;
9.4景區內的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易于識別的安全提示標志;
9.5非游泳區、非滑冰區、防火區、禁煙區等區域應當設置明顯的禁止標志。
10、旅游景區應當建立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嚴禁違章用電。
10.1景區用電裝置和材料應當符合國家規定,配電裝置的清掃和檢修應當按照《用電單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10.2景區安裝或者移動電器設備,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操作,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3景區內重點用電設備應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對該類裝置的拆卸和移動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1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1游覽線路的規劃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道路交通條件;運營中的游覽工具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游覽工具的駕駛員應當經過專業技能培訓;景區內夜間游覽區域應當配備數量充足、功能有效的照明設備。
1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消防通道暢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組織檢查;
12.2建立義務消防隊伍,定期組織所屬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
12.3加強景區內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古建筑保護范圍內堆存易燃、易爆物品;動火、用電應當按照《建筑消防管理規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12.4有森林資源覆蓋的景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專項消防管理;
12.5景區餐飲場所內滅火器材配置點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在廚房操作間、燃氣調壓室等重點部位應當設置可燃氣體報警探測器;
12.6景區停車場應當配備專用滅火器材。
13、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和游覽活動的有序進行。
13.1景區內的特種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具備相應的資質;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每日設備運行前,應當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定期維護保養工作;
13.2景區內各類游樂項目的運營場所應當公示安全須知;對游客進行安全知識講解和安全事項說明,并配備相關人員具體指導、幫助游客正確使用游樂設施,嚴禁超員運營;
13.3旅游景區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勸阻游客的各種不安全行為;
13.4在景區內開展的攀巖、沖浪、漂流、騎馬、拓展、蹦極、速降等特種旅游項目,應當制定內容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提示手冊;
13.5景區內的制高點和高層建筑設施應當安裝避雷、防雷設備,并在每年雷雨季節之前進行檢測和全面維護;
13.6景區應當向參與特種旅游項目的游客推薦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3.7景區裝置的電視監控系統應當符合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
14、建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景區內生產和銷售食品,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餐具、飲具、酒具等器皿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規定;餐飲場所工作人員應當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
15、建立安全環境監控制度
景區內環境噪聲應當嚴格執行《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的規定,景區講解員及導游人員不得使用擴音設備進行講解;空氣質量應當嚴格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的規定。在突發疫情期間,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好防疫警示等安全防范措施,為游客創造安全的公共環境。
16、建立大型活動風險管理制度
旅游景區舉辦大型活動前嚴格履行申報審批手續,主動接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進行事前風險評估,制定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17、建立應急預案制度
17.1根據各類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突發意外事件后,救援人員能夠按照景區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啟動救援機制,有效開展救援行動。
17.2根據本景區內易發事故的特點建立消防、用電、交通、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預案內容應當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危險目標、啟動程序、處理與救援程序、緊急處理措施等部分。
17.3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并做好記錄。
18、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安全事故發生后,景區應當按照國務院發布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部門報告。
19、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制度
旅游景區將經營場所或大型娛樂項目出租或承包的,應當與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旅游景區對各承租單位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20、健全完善醫療救援機制
旅游景區內設置醫療急救中心,各經營單位設立醫務室,配備專業救護人員及急救車、急救箱、擔架、醫用氧等設施設備,對外公示救援聯系方式。
21本《規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景區安全管理制度 15
1、救護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設備,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滑雪場情況。中級道和初級道之間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2、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3、要牢牢樹立安全意識,把保障客人的安全放在首位。營業時間內由滑雪指導員負責滑雪者的安全工作,要嚴格執行滑雪安全守則等常規工作。
4、救護人員需由專業人員經培訓后方能上崗,規定明確的職責,并配戴特定標志——袖標和標志帽。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以便更好地完成救援任務。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觀察,注意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遇到“突發”事故,要行動迅速、機智果斷、勇于救生,敢于負責,把降低滑雪事故率看成是自己應盡的職責。開放后做好場地巡查、試滑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5、救護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確立有備無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識責任感,對滑雪者的'安全負責。
6、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援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簡單包扎、固定傷處、傷口簡單處理、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援任務。
7、做好滑雪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初級道、中級道、成人雪圈、兒童雪圈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
8、密切注意場地內情況,特別是魔毯處、拖牽區、滑雪區、雪圈區等;發現有受傷者求助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9、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志、穿好統一服裝,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鐘到崗,將場地內警示牌、桌椅、地面衛生等清潔干凈,檢查救援工具和日常藥品的配備是否齊全。
10、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不得擅自離崗、并崗、在崗上看書報、閑談、打瞌睡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場地內值班員(只限于身體不適和兩便),并要在十五分鐘內返回。
11、每天結束后必須清查負責的區域。
12、要每天填寫雪場管理日志,記錄每天的天氣、使用時間、氣溫、滑雪人數、突發事故、各項設備的運轉情況及其他維護管理情況。
13、遇上暴雪、雨夾雪氣或其它不利于滑雪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滑雪場關閉。
14、對違反滑雪場其它管理規定的滑雪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15、做滑雪場內其他相關工作,以便更好的服務滑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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