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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煤氣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煤氣管理制度1
一.目的:實現設備使用、保養和維修的程序管理
建立一個設備使用、保養和維修的管理程序,以指導設備的正確使用、預防性維修和合理保養,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防止事故的發生、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
二.職責
生產部負責本規程的制定,設備檢修人員、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修,各工段長、組長負責本規程執行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
三.適用范圍
本工段所有生產設備和其服務、輔助設備。
四.內容
1. 設備的使用
⑴ 設備的使用要實施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制,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所有的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構造,掌握設備的操作技能,了解常見的故障類型和解決辦法,保證能正確的使用設備;單人使用的設備由操作人員負責,多人操作的設備由本崗位的組長負責,設備的操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在設備的操作人員因事不能上崗進行操作時,應由受過相應培訓的人員替代。
⑵所有的設備都要制定操作規程,要求操作規程的內容要詳細、清楚、符合生產工藝對設備操作的要求。
⑶主要設備要統計故障率、停機時間,便于對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⑷設備的運載負荷是設備的參數之一,不可任意更改設備的技術參數,嚴謹設備超負荷運轉,嚴謹設備帶病運轉。
2. 設備的保養
設備的維修保養應貫徹預防性維修為主的方針,通過日常保養加計劃檢修的制度加以實施,即在設備故障發生之前按照檢修計劃或相應的技術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機修工對設備負有維修的責任,定時和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并經常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轉的狀況,發現隱憂及時予以消除。
⑴ 設備的日常保養
①設備的日常保養的.目的是維護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它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是由設備的操作負責人實施的。
②設備的日常保養通常是在設備使用結束后,在下班前的一定時間里由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具體要求有:設備的清潔,設備的檢查,必要的設備潤滑等,使設備處于整齊、清潔、安全、潤滑良好的狀態。
③設備的保養原則為:設備完好,部件和零件完整。
④具體保養要求:a. 運轉設備使用前先進行空轉,確認設備聲音正常,潤滑良好,方可進行操作。b. 檢查螺栓的緊固程度,對松的螺栓進行緊固處理,以防在使用中脫落。c. 對各個傳動部件進行潤滑加油,檢查傳動系統各操作手柄、電器開關位置正確無松動,操作靈活可靠。
⑵一級保養(運行300h)
機械部分:①清潔各部位及死角②檢查三角帶、皮帶有無裂縫,如有損壞及時更換③清洗自動放泄過濾器④各儀表是否正常,有損壞的及時修理或更換⑤上死點停止位置的確認⑥離合器、制動器有無異常聲音。電氣部分:①減速器油量是否充足②各部位給油是否充分③檢查潤滑管路各連接頭有無泄漏。
⑶二級保養(運行3600h)
機械部分:①電機v帶張度的檢測,用手壓傳動v帶張度下陷16mm深之弧度狀態最佳②檢查平衡器氣缸內壁的狀況檢查③傳動軸承組合間隙的調整④滑塊調整裝置校模是否準確⑤檢查各安全裝置動作是否可靠⑥固定螺釘是否電氣部分:①檢查電氣線路有無裸露、損,加以改善②對電氣部分進行全面緊固處理③更換老化失效的元件
⑷三級保養(運行5000h)
機械部分:①帶磨損的狀況,視情況更換。②離合、制動器的分解檢查③檢查滑塊導板間隙是否正常③各傳動部件的拆檢。電氣部分:①電氣開關的檢修②線路的檢修更換
3. 設備的檢修
⑴設備的檢修是在預防維修的方針下進行的計劃檢修。主要設備應每年進行一次大修理。
⑵裝備工段維修班是廠設備維修的責任部門。
⑶設備使用部門負責對設備的維護保養及責任范圍內的維修工作,停機檢修時,在裝備工段的組織下有計劃的參加維修。
⑷對設備進行巡檢。設備巡檢是指在設備專業人員及設備使用部門的崗位巡檢工,按一定的路線、周期頻率、內容對運行或停機中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問題處理。
⑸設備應進行年度大修。有技術部、生產部、裝備工段共同實施。
⑹緊急維修,在發生突發設備故障或事故時由設備使用部門直接要求維修班進行維修。
煤氣管理制度2
1 煤氣檢測、防護、救護等設備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2 各煤防員接班必須認真將煤氣檢測,救護設備詳細檢查一遍,交班時向下班煤防員詳細交代所有設備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 煤氣檢測、防護、救護設備必須按使用說明使用,不得違反使用說明操作。
4 煤防員要負責保管好各檢測、防護、救護設備,不得丟失和意外損壞,并要及時擦拭,確保設備清潔。
5 各檢測、救護防護設備如發生損壞要及時修復,確保設備數量能夠滿足使用要求。
6 按規定對各種設備定期檢驗校對。
煤氣管理制度3
1、目的
加強煤氣的安全管理,防范生產與檢修作業時發生煤氣中毒事故。
2、依據
《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和《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xx)。
一、煤氣安全管理內容
(一)煤氣站負責煤氣的日常安全管理,并配足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檢測檢驗設備和防護用品。
(二)煤氣站管理人員每天巡檢一次,每周要進行全面檢查一次,保證煤氣設施的嚴密性,發現煤氣泄漏要及時處理,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
(三)熔煉車間看水工負責高爐熱風口巡檢,至少每半小時檢查一次,并填寫點檢表記錄。
(四)檢修期間,煤氣站做好現場檢驗,監護工作。
二、煤氣設施安全檢查內容
(一)一般規定。
1.各種主要的煤氣設備、閥門、放散管、管道支架等應編號,號碼應標在明顯的地方。
2.有泄漏煤氣危險的平臺、工作間等,均必須設置相對方向的兩個出入口。
3.各處帶煤氣作業區域應分別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
4.煤氣輔助設施保持完好有效。
5.對于設備腐蝕情況、管道壁厚、支架標高等每年重點檢查一次,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案。
6.煤氣危險區(如地下室、加壓站、地溝、熱風爐及各種煤氣發生設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濃度必須定期測定,在關鍵部位應設置固定一氧化碳監測裝置。
(二)用氣點。
1.燒嘴閥閘門前須設有取樣管。
2.兩個爐子應分別設置獨立的放散管。
3.燒嘴閥的頭部有明顯開關標志。
4.燒嘴閥前有放水或放氣頭。
5.閥門嚴密、靈活、無泄漏。
6.助燃風管設泄爆膜和低壓報警裝置。
(三)管道。
1.廠區主要煤氣管道須標有明顯的煤氣流向和種類。
2.所有可能泄漏煤氣的地方均須掛有提醒人們注意的警示標志。
3.管道本體無可見泄漏(含法蘭、閥門及附屬裝置)。
4.煤氣管道與水管、熱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氣體管在同一支柱或棧橋上敷設時,其上下敷設的垂直凈距不宜小于250毫米。
三、檢修期間安全規章制度
檢修主要指高爐煤氣回收、貯存、使用輸送等系統的檢修。
(一)檢修部門對煤氣設備設施檢修時,必須提前上報煤氣站并填寫動火申請,使各部門做好檢修前準備工作。檢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項目完成后由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各部門做好準備工作后,切斷檢修部位的煤氣來源,并確認閥門已關閉到位。(如需帶盲板作業時,應嚴格制定安全作業方案,嚴格執行作業表制度。盲板作業時煤氣壓力保持穩定,并不低于1000pa;高爐煤氣盲板作業:壓力不高于45000pa;)
(三)各部門做好警戒確認后,打開放散管放散煤氣,再打開蒸汽閥進行置換,放散管有蒸汽出來以后置換完畢并關閉蒸氣閥門。
(四)煤氣站工作人員對設備內進行煤氣含量檢測,監測確認合格后簽字及審批意見后,方可檢修,若檢測半個小時后檢修部門沒有進行工作,需重新檢測。
(五)相關部門簽字同意后,通知檢修人員(兩人以上)帶好煤氣檢測儀器、通訊器材及保護設施后,方可進行作業。
(六)檢修工作結束后,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后封閉人孔和手孔。
(七)檢修工作人員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八)送煤氣時,煤防站工作人員帶好檢測儀器及防護器具,在放散管處進行檢測,檢測到煤氣后,關閉放散管閥門。煤氣站工作人員對檢修后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測,有無泄漏。
四、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并采取聯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2.帶煤氣危險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 40米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4)距作業點 10 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于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表,專人連續監視壓力,并用對講機保持聯系,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一)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凈。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或平臺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后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采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余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余煤氣,后按趕殘余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余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著,可停止通氮氣,打開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二)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后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設備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溫物質。
5.打開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于2%。
6.打開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后關閉放散管。
7.打開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后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送氣。
(三)發現煤氣泄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五、改擴建工程期間安全管理內容
改擴建工程主要指焦爐、高爐、轉爐的改造、擴建、檢修涉及煤氣回收系統的交叉作業。除應按照上述相關要求執行外,還要做到:
(一)在改擴建工程與正常生產交叉作業情況下,冶金企業是涉及雙方安全生產事項的主要責任方,并對此承擔責任。應將涉及本企業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事項納入本企業的安全管理系統。如施工企業在進行轉爐砌爐作業時,冶金企業不能將煤氣泄漏到作業現場。
(二)應制定施工方案,對涉及的各項工作內容、各個單位的任務、職責作出明確規定,非重新確認不得更改。
(三)改擴建工程負責人和生產系統負責人要一對一地負責聯系,避免其他任何人轉達指令。
(四)在改擴建工程范圍內的施工作業內容未全部結束,人員未全部撤離的情況下,應杜絕一切涉及煤氣系統的試車和調試,不得組織與生產系統對接聯網。
(五)改擴建工程后的煤氣設施應經檢查驗收,證明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后,方可投入運行;改擴建后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送氣。煤氣設施的驗收必須有煤氣使用單位的安全部門參加。
煤氣管理制度4
一、處方員工必須熟練掌握管道煤氣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災危險性。
二、掌握煤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三、管道煤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并作好開關登記。
四、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打開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六、廚房內使用煤氣灶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煤氣管理制度5
一、因生產需要,必須在煤氣站電焊及其它用火作業時,必須由煤氣站負責人批準后,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業。
二、在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申請批準后,必須做好相應的消防、急救等準備措施,同時有煤氣防護人員在現場監護。
三、動火作業時,站內壓力必須是正壓,煤氣中o2含量不大于0。2%。
四、動火作業只能用電焊,動火部分必須可靠接地,嚴禁在煤氣管道上氣焊、氣割。
五、動火作業時,現場必須有2人以上工作人員,其中機修班長必須在場。
六、煤氣設備、管道焊接時,零線只能搭在焊接部位旁邊,嚴禁在煤氣設備管道上亂搭焊接零線。
七、在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前,必須準備濕布、石棉布、耐火泥、稀黃泥等相關物品準備急用。
八、動火點周圍40m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九、作業人員應站在上風側,無關人員不得靠近動火作業點。
煤氣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煤氣防護安全管理,規范煤氣區域設備、設施作業,避免煤氣中毒、著火、爆炸事故的發生,提高煤氣作業人員安全技術素質,確保煤氣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煤氣生產、凈化、回收、儲存、輸(配)送和使用單位、個人以及相關煤氣的一切管理活動。
3.定義:
3.1煤氣:是一種由不同成份組成的可燃性混合氣體,通常由co、h2、ch4、cnhm(不飽和碳氫化合物)、h2s、co2、so2、n2、h2o等組成。
3.2煤氣設施:所有流經煤氣(特別是高壓煤氣)的設施,包括與其相連的其他介質(如蒸汽,氮氣,水等)的管路、設備到與煤氣介質第一個切斷裝置都視為煤氣設施。
3.3隔斷裝置:凡在系統無異常狀況下,處于關閉、封止狀態,其承受介質壓力在設計允許范圍,具有煤氣不泄漏到被隔斷區域功能的裝置。
3.4煤氣從業人員:專指從事煤氣生產、回收、儲存、輸(配)送、使用過程中的操作人員、檢修人員和管理人員。
3.5煤氣危險區域:是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正常或不正常狀態下出現的co濃度超標,可能引發煤氣事故的工作場所。定性地分為三類:
3.5.1一類煤氣危險區域:持續出現或長期出現co濃度超出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的區域。
3.5.2二類煤氣危險區域: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co濃度超出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的區域。
3.5.3三類煤氣危險區域:在不正常情況時可能出現co濃度超出國家衛生標準規定的區域。
3.6煤氣危險作業:是指在煤氣設備設施上或在煤氣危險區域內進行的帶煤氣作業或煤氣檢修作業,通常可以分為三類。
3.6.1一類煤氣危險作業主要包括:
a.不停煤氣情況下在煤氣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上及10米內進行的動火作業。
b.停煤氣情況下在煤氣柜、煤氣主管道、煤氣加壓機等重要煤氣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上的動火檢修作業。
c.進入煤氣設備設施內部進行的檢修作業。
d.在新建、改建、擴建的煤氣設備設施進行的送煤氣作業(包括首次引煤氣點火).
3.6.2二類煤氣危險作業主要包括:
a.高爐爐頂更換探尺、處理爐頂閥門、檢修料鐘等。
b.在煤氣主管道支架附近其它管道上(不包括氧氣管道)的動火檢修作業。
c.開關煤氣管道上盲板閥或抽堵盲板的作業。
d.煤氣柜區內非煤氣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以外的其它動火檢修作業。
3.6.3三類煤氣危險作業主要包括:
a.煤氣取樣作業。
b.在不停氣情況下在煤氣管道、設備設施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上進行非動火檢修。
c.進入煤氣區域進行的其它檢修作業。
4.職責:
4.1安全環保部
4.1.1負責對煤氣防護站和各相關煤氣單位的煤氣防護安全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4.1.2負責公司煤氣事故應急預案、一類動火作業安全措施的審核。
4.1.3負責涉及煤氣設備設施重大危險作業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
4.1.4參與煤氣設備、設施檢查、消缺及竣工驗收工作。
4.1.5負責組織煤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2煤氣防護站
4.2.1負責煤氣系統的安全管理,執行國家有關煤氣方面的法律法規,落實《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煤氣)》和公司《煤氣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并提出考核意見。
4.2.2負責制定公司級煤氣安全管理的各種制度、作業標準、煤氣事故應急預案,審核各單位煤氣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公司煤氣安全管理檔案,并對煤氣設施的安全運行情況定期評估。
4.2.3參與公司煤氣設施的設計審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驗收及投運工作。
4.2.4負責公司各類煤氣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4.2.5負責組織公司煤氣系統日常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及煤氣專業管理考核工作。
4.2.6負責公司煤氣的動態監測分析工作、煤氣中毒人員的防護救護工作,現場緊急疏送,參與煤氣中毒、著火、爆炸等事故的現場協調指揮和處置工作,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監督責任落實及考核工作,推進有關職能部門和各單位做好煤氣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
4.2.7負責公司煤氣安全宣傳及煤氣從業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監督工作。
4.2.8指導公司各煤氣班組進行標準化建設并組織驗收。
4.2.9負責公司防護器材的管理及空氣呼吸器氣瓶、氧氣瓶(蘇生器)充裝工作。
4.2.10負責煤氣一類動火作業技術方案的審核和監督落實。
4.2.11負責煤氣系統異常狀況下的臨機處置。
4.3保衛部職責
4.3.1負責煤氣一類動火作業消防措施的審核和監督。
4.3.2負責有關煤氣消防設施、器材的監督檢查工作。
4.3.3參與煤氣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4生產技術部
4.4.1負責對公司煤氣系統的重大信息進行處置。
4.4.2負責正常情況下煤氣用、產戶停、送氣指令的下達工作。
4.4.3負責對煤氣質量進行考核管理。
4.4.4參與一類煤氣危險作業方案的審核。
4.4.5負責組織煤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投運前驗收工作。
4.5計量檢驗中心,負責煤氣的取樣、化驗工作。
4.6設備管理部
4.6.1負責煤氣設備設施責任范圍的劃分工作。
4.6.2負責煤氣系統儀表、自動化設備的定期校驗和管理工作。
4.6.3參與一類煤氣危險作業方案的審核。
4.6.4參與煤氣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
4.6.5負責組織煤氣設備設施的檢測、檢驗工作(管道壁厚、接地電阻的測試等)。
4.7檢修中心
4.7.1負責煤氣系統檢測自控設備的維修、檢修。
4.7.2負責煤氣系統儀表、自動化設備的日常點檢維護、及備件材料的檢查申報工作。
4.8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公司煤氣從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證件復審工作。
4.9各煤氣生產、輸(配)送、使用、維護單位職責
4.9.1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煤氣安全管理體系。
4.9.2根據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以及安監總局四 [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各自的煤氣安全生產責任制。
4.9.3制定和完善煤氣生產使用技術規程、安全規程、煤氣設備設施的檢修維修規程、煤氣事故應急預案等,并根據設備設施改造、更新,適時修訂。
4.9.4對各種主要的煤氣設施、各類切斷裝置,放散裝置、水封、排水器、人孔、支架等附屬設施編號,編號應寫在明顯的地方;繪制“煤氣工藝流程圖”,并及時更新,圖上應標明煤氣設備及附屬裝置的編號。
4.9.5建立煤氣設備設施技術檔案,加強日常點檢和維護,做好煤氣安全監測與防護工作。
4.9.6每季度對本單位煤氣從業人員進行一次煤氣安全教育培訓、考試,無證人員必須簽訂師徒協議。
4.9.7認真做好煤氣設備設施大、中修項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實施,負責煤氣事故隱患整改落實工作。
4.9.8明確煤氣管理人員職責并成立煤氣防護小組,配備足夠的煤氣防護器材,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4.9.9積極開展煤氣安全宣傳教育并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煤氣事故應急演練,配合煤氣防護站做好煤氣事故的搶救處理和事故調查分析。
5.安全管理內容
5.1煤氣設施設計要求
5.1.1煤氣設備、設施的設計必須嚴格執行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以及安監總局四 [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屬于壓力管道的.煤氣管網必須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法》。
5.1.2煤氣設備、設施的設計必須從本質安全出發,做到安全可靠,對笨重體力勞動及危險作業,必須采用機械化、自動化措施,并應采用先進技術、工藝,以提高安全可靠運行程度。
5.1.3煤氣設備、設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須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凡新型煤氣設備或附屬裝置必須經過安全條件論證。
5.1.4凡煤氣設施、設備、管道等設計,在經常檢修的部位,必須增設可靠的切斷裝置和具備介質進行置換的條件,為煤氣設備、設施等檢修及安全運行創造良好的前提條件。
5.2煤氣設備設施施工、驗收
5.2.1嚴格執行《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安監總管四〔20xx〕125號)。
5.2.2在煤氣區域或設施附近的項目,必須經過煤氣防護站批準后方可開工,應嚴格按照國家規范設計施工,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5.2.3煤氣設備、設施施工要保證質量,嚴格按照設計規范和要求進行施工。
5.2.4施工必須按設計進行,修改設計應由設計單位出具正式的設計更改通知。
5.2.5煤氣工程的隱蔽部分,工程管理部應組織煤氣使用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和煤氣防護站共同檢查驗收,簽字認可合格后方能封閉。
5.2.6煤氣工程施工完畢,工程管理部應督促施工單位編制竣工說明書及竣工圖,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單位存檔。
5.2.7煤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投運前驗收,必須經由生產技術部組織設計部門、工程管理部、設備管理部、安全環保部、保衛部、煤氣防護站、使用單位等部門組成的驗收小組嚴格按照《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有關規定》(安監總管四〔20xx〕125號)和項目建設“三同時”原則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并有相應的安全規程,驗收簽字后,才能投入運行。
5.3煤氣安全教育
5.3.1從事煤氣生產、凈化、儲存、輸送、使用、維護檢修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作業。
5.3.2 培訓教育管理要制訂培訓教育制度,建立培訓教育登記臺賬,科學編制教育教案與試卷,并做好歸檔工作。
5.3.3 煤氣從業人員教育培訓的內容要包括煤氣安全基本知識、煤氣安全技術、煤氣監測方法、煤氣中毒緊急救護技術等內容。
5.3.4凡在煤氣區域進行煤氣施工的外來人員必須經煤氣管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入煤氣區域,并遵守煤氣安全有關規定。
5.3.5對煤氣柜區域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由二級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報安全環保部批準后執行。
5.4煤氣安全檢查與整改
5.4.1煤氣防護站對公司一類危險區域每天檢查一次,二類危險區域每周檢查一次,三類危險區域每月監測檢查一次。并根據煤氣設備設施運行狀況及時調整危險類別。公司每月由煤氣防護站組織一次煤氣安全專項檢查。
5.4.2各煤氣班組每班必須對煤氣設施進行檢查,作業區(或工段)每周檢查一次,二級單位每月檢查一次。
5.4.3煤氣防護站除按照設備檢查的要求每月對煤氣設備設施檢查外,動力能源中心組織相關單位每半年應對公司煤氣設備設施的接地電阻進行檢測,每年對公司煤氣管網,煤氣柜進行沉降觀測,并有詳細記錄。
5.4.4各單位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參照《 煤氣防護安全專項檢查表》中的要求,制定適合本單位的煤氣安全檢查表,每周組織檢查。
5.4.5煤氣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本著“五落實”的原則,及時整改消除,如在短時間內整改有困難,做出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要求限期整改。消除隱患后,整改單位(部門)有關負責人要將整改情況向發出指令單位反饋消除隱患信息,并由簽發隱患整改指令部門人員跟蹤驗證。
5.4.6對公司級重大煤氣危險源點管理控制執行《危險源(點)控制管理辦法》。
5.5煤氣危險作業管理
煤氣危險作業實行分級管理,管理要求執行公司《危險作業申請審批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產動火制度》和公司《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5.6煤氣設施操作的安全防護要求
5.6.1進入煤氣區域作業、檢查(要看好風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攜帶檢測、防護、急救設備,在監護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5.6.2新建或檢修后的送煤氣前必須制定送煤氣方案,包括送煤氣作業時間、地點、工作要求、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并做好送氣前的全面檢查工作。
5.6.3送煤氣前,用氮氣(蒸汽)進行吹掃置換,開始時先開與煤氣管道相連端閥門再開氮氣(蒸汽)閥門、結束時先關氮氣(蒸汽)閥門再關與煤氣管道相連端閥門,在煤氣管道末端放散處連續3次爆發試驗及氧含量分析合格后,吹掃置換合格,每次吹掃完成后必須斷開與吹掃氣源的連接。
5.6.4一般煤氣設備必須保持正壓操作,吹掃或引氣過程中,嚴禁在煤氣設施上栓、拉電焊線,煤氣設施周圍40m內嚴禁火源。爐子點火時,爐內燃燒系統應具有一定的負壓,點火程序必須是先點燃明火后再給煤氣,嚴禁先給煤氣后點火。凡送煤氣前已烘爐的爐子,其爐膛溫度超過800℃時,可不點火直接送煤氣,但應嚴密監視其是否燃燒。 送煤氣時不著火或者著火后又熄滅,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查清原因,排凈爐內混合氣體后,再按規定程序重新點火。
5.6.5凡強制送風的爐子,點火時應先開鼓風機但不送風,待點火送煤氣燃著后,再逐步增大供風量和煤氣量。停煤氣時,應先關閉所有的燒嘴,然后停送風機。
5.6.6在設備停止生產而保壓有困難時,則應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并將內部煤氣吹凈,打開上、下人孔、放散管等。
5.6.7生活上、下水管,蒸汽、氮氣等管道嚴禁與煤氣設施用硬連接相接通。
5.6.8煤氣系統的各種塔器及管道在停產通氮氣吹掃煤氣合格后,不應關閉放散管;恢復生產時,若用氮氣置換空氣合格后,可送入煤氣,待檢驗煤氣合格后,方可關閉放散管。
5.6.9送煤氣后,應檢查所有連接部位和隔斷裝置是否漏煤氣。
5.6.10操作盲板閥時,必須關閉前端蝶閥,泄壓后再操作。
5.7煤氣安全監測與防護
5.7.1凡有可能造成煤氣聚集發生煤氣事故的危險場所(包括高爐風口及以上平臺、轉爐爐口以上平臺、煤氣柜活塞上部、燒結點火器及熱風爐、加熱爐、管式爐、燃氣鍋爐等燃燒器旁等易產生煤氣泄漏的區域)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5.7.2煤氣操作崗位、操作室必須設置良好的通訊設備。煤氣生產、凈化(回收)、加壓混合、儲存、使用等設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崗位,應設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值守的房間應保證正壓通風。
5.7.3各單位對自行配備使用的防護器材依照公司《煤氣防護器材管理制度》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在良好的備用狀態。
5.7.4煤氣區域、煤氣操作室、值班室進行煤氣濃度含量的日常監測由煤氣管轄單位明確分級責任人、適時監測;在煤氣區域、煤氣設施內進行維修、檢修、放散時必須報告煤氣防護站及氣體調度,同時告知周邊區域崗位人員,專人監測環境co濃度,在規定的濃度范圍內安全作業。
5.7.5煤氣設施停煤氣檢修時應可靠的切斷氣源并將內部煤氣吹掃干凈,動火作業分析可燃性氣體濃度不超過爆炸下限或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要求分級監測確認,具備作業條件并開據作業票方可作業。
5.7.6進入設備設施內部作業除分析煤氣中的co氣體濃度外,還應保證該設施內氧氣含量不低于19.5%,作業時間要根據一氧化碳的含量確定,設施內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氣含量低(小于19.5%)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等隔離式呼吸器具,設專職監護人員。長期檢修或停用的煤氣設備,應打開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設施內部的自然通風。
5.7.7 進入煤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應早于動火或進塔(器)前0.5h,檢修動火工作中每小時應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0.5h,也應重新分析,取樣應有代表性,防止死角。當煤氣比重大于空氣時,取中、下部;煤氣比重小于空氣時,取中,上部。
5.8煤氣設備、管道附屬裝置的安全要求
5.8.1煤氣設施、管道應按規范進行明顯的介質、流向、色環等標示,并對區域設備按安全定置管理規范掛牌要求懸掛責任包機牌。
5.8.2煤氣設備附近或管道下方不準設生活、休息間等。
盲板直(mm)≤230300≤500600—10001100—15001600—1800盲板厚(mm)44.56—88—1010—1212—14
5.8.3在煤氣經常檢修的部位應設可靠的隔斷裝置。盲板的位置應在閘閥后、調節閥前,盲板與閘閥的間距以不影響閘閥動作為宜,為方便生產,盲板厚度可按下表要求制作
5.8.4水封裝置在其它隔斷裝置后并用,在冬季應注意保溫措施,水封的安全要求按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和安監總局 [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中的要求。眼鏡閥、扇形閥應設在密封蝶閥或閘閥后面,不宜單獨使用。密封蝶閥必須和水封、插板、眼鏡閥并用。
5.8.5為方便生產操作,煤氣設施的人孔、閘門、儀表或經常操作部位應設操作平臺,平臺、欄桿、走梯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
5.8.6煤氣管道設備檢修吹掃放散,放散管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走臺4m,離地面不小于10m;廠房內或距廠房20m以內的煤氣管道和設備上的放散管,管口應高出房頂4m;過剩煤氣必須點燃放散,放散管管口高度應高于周圍建筑物,且不低于50米,放散時要有火焰監測裝置和蒸汽或氮氣滅火設施。
5.8.7煤氣閥門每季度必須維護保養一次,其效果要能保證閥門能夠隨時靈活操作。
5.8.8對煤氣水封、排水器必須每半年清污一次,每年必須測量腐蝕情況一次。
5.8.9煤氣燃燒裝置采用強制送風的燃燒嘴時,煤氣支管上應有止回裝置或自動隔斷閥,在空氣管道上應設泄爆膜;煤氣、空氣管道應安裝低壓報警裝置,煤氣管道應有低壓聯鎖裝置和斷電快切裝置。對煤氣設備設施的自動聯鎖保護設備必須每月檢查一次,確保其可靠性。空氣管道的末端應設有放散管,放散管應引到廠房外。對泄爆膜(閥)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測厚一次,并按要求校驗。
5.8.10煤氣管網日常管理按公司《動力能源管網管理制度》執行。
5.9煤氣設備事故管理按公司《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執行。
5.10煤氣防護器材管理按公司《煤氣防護器材管理制度》執行。
5.11考核:
凡違反煤氣防護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造成煤氣事故的單位或個人,按《煤氣防護安全管理考核細則》有關條款進行考核,考核細則具體內容見附件。
6.引用文件
gb6222—20xx《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安監總管四[20xx] 12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冶金企業煤氣安全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
煤氣管理制度7
1、加強校園安全工作,定期排查燃氣安全隱患,并做好記錄。
2、食堂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安全使用燃氣的重要性,強化安全責任意識,校園內全面禁煙。
3、非食堂人員不得開關燃氣閥門。
4、食堂燃氣由專人負責開關閥門,開燃氣前必須檢查燃氣管道再開燃氣閥門,不用時、下班前必須關閉燃氣閥門及庫房門,做到責任到人。
5、用氣場所應按照消防法規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維護。
6、不隨意拆、添、移、改燃氣設備。
7、經常檢查燃氣管道、設施、器具,發現漏氣應采取關閉、停氣、自然通風等措施,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修。
8、燃氣管道及其設施上不得懸掛雜物,以防管道連接處泄漏。
9、嚴禁用明火試驗是否漏氣,可采用肥皂水或檢測儀器進行試漏。
10、使用正規廠家出產的'、資質齊全的燃氣罐。
11、每次換燃氣罐時,務必要旋緊連接管,定期檢查橡膠墊片有無老化,連接處有無漏氣現象,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2、燃氣庫房內及周圍嚴禁明火、嚴禁吸煙、嚴禁堆放雜物。
13、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到安全用氣,節約用氣。
14、定期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燃氣使用安全培訓及消防安全培訓,每年邀請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對食堂燃氣管道進行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障師生安全。
煤氣管理制度8
1、目的:為規范煤氣班組安全防護管理,明確煤氣崗位人員的職責,從日常管理過程提高人員素質和防護技能,控制各類煤氣泄漏、中毒、著火、爆炸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煉鋼廠煤氣班組為除塵運行八個班組及混鐵爐四個班組。
3、具體要求如下:
3.1班組基本要求
1、班組班前會開完必須進行班前列隊宣誓;2、煤氣班組每月有相關煤氣的`學習內容;3、安全活動定期召開,通知包班領導參加,包班領導不在區域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4、煤氣班組、崗位要求設立醒目安全警示牌;5、煤氣班組、崗位要求設立醒目的報警電話牌;6、煤氣危險區域設立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7、班組、崗位配備一氧化碳檢測儀且能正常使用;8、做到每班班后公示 “五化”考核,并做好相關記錄。
3.2安全活動要求
活動內容:1、煤氣崗位危險辨識及其標準化作業指導書;事故應急訓練;事故案例講解;煤氣專業知識等;2、活動確保全員參與,本人鑒名,未到會人員要及時補課;3、按規定時間學習;4、掛鉤領導每月參與班組學習并進行指導;5、班組活動發言人數不少于班組總人數30%。
3.3班前班后會要求
1、全班參加,勞護品穿戴齊全,每個人必須本人鑒名;2、班前講話必須結合本班實際作業活動講安全注意事項;3、上班存在的問題班后會是否開會,給下班交代清楚;4、上、下班的安全行走路線是否統一規定;5、班長與組員、組員之間簽訂互保聯保對子。
3.4作業活動控制要求
1、班組作業活動必須保證二人以上,一人作業,一人監護;2、煤氣區域作業必須攜帶便攜式co報警儀;3、提問班員對本崗位煤氣工藝流程圖能夠講清楚或畫出來;4、做好煤氣崗位濃度超標動態監測記錄,并注明原因;5、班組必須有最新版本的危險源辨識及其安全控制措施;6、班組必須有最新版本的標準化作業手冊;7、每班對煤氣危險區域、設備設施檢查按規定的檢查次數要求進行巡檢點檢;8、每次檢查的情況記載于煤氣崗位安全運行記錄上;9、班長必須對本班各崗位檢查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簽字確認;10、班組、崗位非常規作業活動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并妥善保存六個月等;11、對班組、崗位非常規作業活動安全措施執行不到位進行講評;12、班組、崗位發現隱患及時處置或上報;
3.5安全教育培訓要求
1、煤氣班組必須具備一套“八必備”學習材料;2、班組必須具有結合本班組特點的四級安全教育教案;3、班組必須有每個成員本年度內的安全考試試卷及成績;4、班組必須有每個成員本年度內簽定的安全責任書;5、班組成員對班組學習內容必須建立相應的學習筆記;6、班組內必須對新工(1年內)指定師傅(2年以上)簽定師徒協議。
3.6煤氣防護器材管理要求
1、應急狀態下煤氣防護器材能夠及時取出來使用;2、煤氣區域co報警裝置報警狀態下處置查明原因,有記錄;3、便攜式co報警器未定期檢驗或檢驗標簽損毀;4、抽查班組成員不會使用煤氣防護器材;5、檢查中發現班組成員故意隕壞煤氣防護設施;6、抽查中不會對煤氣三大事故進行報警。
3.7煤氣班組升級條件
1、班組在一年內無任何等級以上事故;2、班組設立最新的班組成員親情照并有安全感言;3、班組能定期(每月最少一次)開展事故預想,成員每人對假想隱患有應對策略,掛鉤領導有批注;4、班組崗位室內外墻壁干凈整潔、各類物品、備品備件、器材器具擺放有序,定置化管理;5、每月班組每個成員能為搞好班組、安全管理提出一條合理化建議,并班長能將大家建議或意見分類匯總并上報。
煤氣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煤氣設施動火屬危險作業,施工作業部門必須提前三天到安全處、保衛等部門辦理危險作業審批單手續,審批單手續審批后憑審批單到生產指揮中心煤氣站辦理“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一單一證齊全并措施落實到位后施工單位,方可進行煤氣設施動火。
煤氣站接到危險作業審批單手續在簽發辦理“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前必須派煤氣防護員到設備動火現場查看確認現場情況安全后,煤氣站方可填寫“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設施動火部門按危險作業審批單及許可證要求逐項落實,由煤氣站檢查確認安全無誤后才準許簽發“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動火。發現有疑點應立即制止動火,并立即匯報生產、安全、保衛處。
“危險作業審批單”及“煤氣設備動火許可證”是限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施工,作業超過限期和范圍,應重新辦理動火手續。
二、在煤氣設備管道附近動火、施工單位必須做到:
要有設計部門的設計圖紙并經公司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落實措施并經公司安全、保衛、生產部門批準。
施工現場安全措施落實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對煤氣設施區域需動火周圍的易燃物,動火前必須全部清理干凈。
檢查確認周圍煤氣設施管道無泄露點。
嚴禁在煤氣設備管道上電焊打火和搭接地線。
法蘭、人孔、閥門等易泄漏煤氣處動火前應提前用石棉瓦石棉布等耐火材料隔離。
三、在生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
保證煤氣正壓在1kpa以上,壓力相對穩定,并設專人看管壓力表。
嚴禁在死煤氣管段和設備上動火。
動火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檢查動火點周圍無泄露點。
煤氣設備上動火只能用電焊、不能用氣焊。
四、在已停產的煤氣設備上動火:
檢查并確認煤氣來源已完全切斷。
必須吹掃干凈煤氣設施內的殘余煤氣,包括煤氣管道死角和管道盲腸處。
動火前化驗需動火管道內合格氧氣大于等于20%,可燃物小于1%(高、轉爐煤氣co小于等于24ppm)
打開設備放散管和上下入孔,以及動火處入孔。
檢查并清除干凈動火周圍的`易燃物。
根據動火管道的長短,管內沉積易燃物必須清理干凈,現場需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必要時配備消防車。大型的動火,需請設有專門指揮經驗的部門單位專門指揮作業。
五、煤氣設施內進入作業檢修前必須做到:
檢查并確保可靠地切斷煤氣來源。
吹掃干凈設施內的殘余煤氣。
檢修設施內取樣化驗報告分析合格:co小于24ppm,o2大于等于20%。
打開高點放散閥和入孔,單體設備上下不少于打開2個入孔,管道進入兩端不少于打開2個入孔(高點處入孔除外)。
進入設施內帶好co報警器和o2含量測定儀(進入管道要帶好手錘敲打管壁,時刻與外面人員保持聯系)。
在各廠專職安技員及煤氣防護人員的監護下按規定的作業時間輪換作業。
作業完工后要清點人數和工具,齊全后才能封閉入孔。
高爐爐喉處進入,爐膛必須點火,二側入孔打開,強制通風,再佩戴好呼吸器和co測定儀后方能進行作業,煤氣防護員必須在現場監護。
六、煤氣房所安全管理規程:
有煤氣設備的房所必須通風良好。
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氣柜、半地下室等設施,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必須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每個職工必須會操作使用。
房所必須有固定的co報警器,并有聲光報警信號。
煤氣房所及煤氣設備,必須掛醒目的安全標志。
各計量儀器表燈光信號必須保證靈敏可靠。
易燃煤氣部位,必須定期試漏檢測。發現泄漏煤氣,及時處理并匯報。
有plc工控機的煤氣房所應設有空調保持室內溫度在5-30度之間。
煤氣管理制度10
(1)甲類生產區嚴禁火種
①在有煤氣的環境中,不得使用鐵質工具,需要敲打時只準使用銅錘。
②進入甲類生產區的工作人員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不得穿釘有鐵釘鐵掌的.鞋子,不宜穿氯綸等極易產生靜電作用的化纖衣褲,以防摩擦時產生火花和靜電而釀成災難:
③汽車、電瓶車或其他機動車輛不得進入甲類生產區。
(2)甲、乙類生產區的檢修與動火
①嚴格執行動人審批制度。
②首先將設備的進出口閥門全部關閉,對泄漏閥門應在關閉閥門后釋壓,并加裝百板,斷絕氣源和油源,然后依次開啟設備的放散閥和氣孔,用蒸氣吹掃,或自然通風,將可燃氣體全部排凈。排放煤氣時,排放口的下風10米內應無明火。
③油槽動火時,應先將可燃液體安全抽空,在槽底放水30~ 40厘米深,然后再通蒸氣排除揮發氣體。
④動火前應先用測爆儀測定,確無爆炸可能后方能動火。若動火時間較長,還應間隔2小時再測爆,以防有油類揮發或素升華等情況而導致可燃氣體的濃度增加,引起爆炸。
⑤動火設備接點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
③在甲類生產區內,動火設備附近的設備應用帆布分隔,隨時澆水。附近如有油槽、苯槽,其透氣孔應安裝冷卻水套管和阻火器。
③乙炔發生器、電焊機不宜進入甲類生產區。電焊機的接地線不宜搭在其他油槽或煤氣管道上。
③動火時應有專人監護,并備好消防器材。
動火結束后應徹底排除火種。并保證排放管下風10米內無明火。
煤氣管理制度11
為保證食堂膳食工作安全進行,保障全體師生及職工的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員工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經常參加消防知識普及講座,按照學院后勤部的要求積極參加消防演習。
二、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消防知識,熟悉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有效、迅速處理。
三、食堂煤氣管道應按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管理,結合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煤氣泄漏、火災事故應急方案。
四、每個員工必須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從容處理。
五、樹立防患于未然意識,任何員工必須嚴格按照煤氣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反。
六、食堂設置專門的消防安全員。職責是檢查煤氣使用安全,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員工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細檢查煤氣關閉情況并做好記錄,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七、廚房人員上班前不要急著開電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嗅到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著火或者爆炸。
八、在使用煤氣前,應先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余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后方可點著火種,打開燃氣灶氣閥,調好風量(風門)使煤氣完全燃燒。
九、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廚具應按爐具使用說明書和指示標志操作。
十、下班前應關好爐灶總開關,并檢查有無泄漏做好記錄,確認無任何異常后方可離開。
十一、定期(每月)檢查煤氣設施,及時發現問題并做相應處理。
十二、煤氣設備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蝕性的物品;不能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備,保持管道設施干爽清潔,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十三、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老化、穿孔甚至斷裂等情況。
十四、廚房內不得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若發現煤氣使用壓力異常或泄露等意外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開關,杜絕各種明火及靜電產生并立即通知煤氣公司(電話95007)進行處理。
十六、在表閥或調壓總閥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先進行人員疏散并立即通知煤氣公司進行處理。
十七、廚房應備有有效的滅火器,使用期限即將到期時及時進行更換。
十八、煤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立即切斷電源及煤氣氣源,按下消防警鈴告知其他人并報警,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滅火器滅火。
煤氣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預防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公司煤氣安全管理制度并結合燒結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所涉及的所有煤氣作業。
3、管理內容和要求
3.1執行原則
本制度規定了燒結廠在煤氣使用、檢修中應負的安全管理責任和應遵守的一般安全生產規范及要求。依據國家《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和各級相關管理制度制定。
3.2術語
3.2.1煤氣:指目前公司生產、回收、輸配、貯存和使用的轉爐、高爐、丙烷氣、焦爐煤氣和壓力小于或等于12x105pa(1.224mpa)的天然氣。
3.2.2煤氣區域的劃分
3.2.2.1甲類區域:在此區域停留及作業有生命危險。
3.2.2.2乙類區域:易發生有毒氣體泄漏,其含量影響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甚至威脅生命安全。
3.2.2.3丙類區域: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低于30mg/m3的區域。
3.3管理職能
3.3.1安監科:
3.3.1.1負責組織編制燒結廠煤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審定相應規程,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與規程的執行情況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協助安全管理部及公司相關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煤氣中毒、爆炸事故。
3.3.1.2參與有關煤氣工藝規程、檢修規程的編制。
3.3.1.3負責協助綜合辦對煤氣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3.3.1.4負責組織編制燒結廠防火管理制度和審定相應防火應急預案和防火措施。
3.3.1.5監督檢查各部門煤氣防火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協助保衛處調查、分析和處理火災和爆炸事故。
3.3.1.6按規定審核辦理開(停)爐操作票和動火證,審查動火安全措施,負責向公司申報、辦理一級動火證,同時對動火作業進行現場監護。
3.3.1.7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定期校驗、鑒定煤氣檢測、報警裝置,做到準確可靠,防止誤報。
3.3.2機動科:
3.3.2.1參與組織煤氣管理制度、工藝規程、檢修規程的制定。參與組織煤氣設施的正常檢修和事故搶修,參與組織煤氣設施的帶煤氣作業。審批煤氣設施的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3.3.2.2負責建立煤氣設施運行記錄與煤氣設施大、中修記錄臺帳和煤氣設施重大故障處理情況記錄。
3.3.2.3負責協助安全科調查、分析和處理煤氣中毒、火災和爆炸事故。
3.3.2.4負責配合激動處對煤氣設施的接地裝置和避雷保護裝置進行接地電阻測定。
3.3.3綜合辦公室負責配合人力資源部門對煤氣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技術培訓、工廠實習、考核。
3.3.4高爐一車間、高爐二車間、高爐三車間、高爐四車間、噴煤車間、原料車間、運行車間、生產科負責本部門的煤氣(含氧氣、氮氣)管道、水封、閥門、等煤氣設施的巡視檢查,嚴格執行煤氣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煤氣規程,防止煤氣泄漏,預防煤氣事故的發生。制定煤氣設施動火作業方案、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申請動火作業票,配合置換煤氣操作等。做好本部門煤氣防護用品的使用與管理,執行燒結廠煤氣防護用具管理辦法。
3.4管理內容及要求
3.4.1新建、改擴建或大修后的煤氣設備及管道投產前,必須按照國家驗收標準,經過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嚴格檢查、驗收及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方準投產。
3.4. 2高爐一車間、高爐二車間、高爐三車間、高爐四車間、噴煤車間、原料車間、運行車間、生產科是煤氣設備的使用部門,必須對從事煤氣工作的人員進行煤氣基本知識和煤氣安全知識教育及技術操作培訓,使崗位職工掌握本區域內管道、閥門分布情況,除緊急事故及特殊情況,管道總閥門不得擅自開啟或關閉。
3.4.3高爐一車間、高爐二車間、高爐三車間、高爐四車間、噴煤車間、原料車間、運行車間、生產科應設專人負責煤氣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屬煤氣設施(如管道、閥門、放散管、水封槽等)應設專人負責,每班每二小時巡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3.4.4配備和安裝煤氣報警器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人對報警器的管理,按時報送安全科進行檢測鑒定,確保靈敏可靠。
3.4.5凡在甲、乙類煤氣區域帶煤氣作業時,必須配戴空氣呼吸器并仔細檢查、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3.4.6煤氣設施檢修必須制定可行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制定可行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前,禁止進行煤氣設施檢修工作。在煤氣設施上抽、堵盲板,必須辦理開(停)爐操作票,由煤氣防護站到現場操作。
3.4.7煤氣設施附近應掛有明顯的提醒人們注意的安全標志。
3.4.8煤氣區域禁止吸煙、明火、睡覺等,嚴禁閑人在煤氣區域逗留。
3.4.9進入煤氣區域作業,必須配戴報警器,二人以上同行,并保持5m以上距離,起到互相監護作用。
3.4.10煤氣危險作業區域及各種煤氣設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濃度必須由巡檢人員定期測定,在加熱爐控制室設置一氧化碳連續監測裝置,作業環境內一氧化碳含量的監測報警值為30mg/m3。
3.4.11架空煤氣管道下面不準擅自搭蓋房屋及臨時建筑,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4.12停用的煤氣設施重新啟用時,責任部門負責對設備進行檢查并按設備的'操作規程嚴格執行。
3.4.13在煤氣區域或煤氣設施上動火,必須提前按管理程序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動火證)。
3.4.14煤氣設施的焊接工作,必須由持有資質證的焊工擔任。焊接導線裝置按《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動力介質管理制度》執行。
3.4.15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煤氣必須保證正壓(其壓力不低于500pa),動火部位要可靠接地。控制室無儀表顯示的動火部位,應在其附近安裝壓力表。
3.4.16在停用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及負壓管道、設備動火,必須用氮氣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能動火作業,事故狀態下停用的管道設備超過8小時,必須置換設備和管道內的煤氣,必須保證足夠的通風設備,以防止滯留物揮發產生爆炸性氣體)。
3.4.17吹掃和置換煤氣設施內部的煤氣,應用氮氣作為置換介質,使用其它介質置換煤氣時,要有可靠的置換方案。置換煤氣過程中,煤氣放散設施周圍40米內嚴禁火源。
3.4.18煤氣設施及管道上使用的氮氣吹掃聯通管,使用后必須隔斷,防止煤氣竄入氮氣管道。
3.4.19煤氣水封槽的補水管,應通過水封槽漏斗補水。禁止將水管直接插入水封槽內補水,與煤氣設施硬聯接的補水管,用后應隔斷。
3.4.20煤氣設施內部氣體置換是否合格,應按置換方案確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測或化驗,由方案實施負責人和煤防站煤防人員確定認可。
3.4.21嚴禁把煤氣管道或附屬設備作為起重裝置或拖拉物體使用。
3.4.22高于周圍建筑的煤氣設施必須裝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和避雷保護裝置,每年雨季之前,由機動科上報設備部組織對煤氣設備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定,確保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4.23凡屬煤氣使用的儀表、流量計等導管接頭每旬至少檢查一次,發現泄漏、腐蝕、老化現象要及時更換導管接頭。
3.4.24有明顯神經系統疾病、心血管疾病、嚴重貧血的職工及妊娠婦女、未成年人均不應從事煤氣崗位的作業。
3.4.25凡有煤氣作業場所的部門要建立每班煤氣設施安全檢查記錄。
3.4.26凡帶煤氣作業不準出現火花。鐵制工具應涂油并十分慎重使用。盲板和吊具均應有防摩擦產生火花的措施。
3.4.27發現煤氣設施泄漏煤氣,煤氣中毒,應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并及時上報調度室,調度室要及時報告廠領導、公司總調度室、煤氣防護站及相關部門,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匯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事故。發現事故的部門和個人要保護現場,嚴禁閑人誤入,任何人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不準進入危險區域搶救傷員,防止事態擴大。
4、檢查與考核
各車間、科室,對本部門所分管的工作進行日常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部門,按照燒結廠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煤氣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確保煤氣搶檢修作業過程中從業人員安全及作業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組織
各類煤氣搶檢修設立搶檢修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主任由設備廠長擔任,設備科在檢修單位主控室成立搶檢修臨時檢修指揮中心。
2.1參與單位
生產調度室?? 安全環保科?? 設備科?? 技術科??? 各參檢單位
2.2職責
2.2.1生產調度主任:負責整個搶檢修期間的全面協調工作,搶檢修過程中緊急突發狀態下的全權指揮工作。
2.2.2當班生產調度主任:負責突發狀態下信息傳遞工作;負責檢修過程中各種協調的具體工作及緊急狀況下人員車輛及緊急救援物資的調配等協調性工作。
2.2.3綜合管理科:負責整個搶檢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2.4安全環保科:全面負責整個搶檢修的'各項安全工作;緊急狀況下安全警戒、處置安全方案的編訂工作及安全應急預案啟動工作。
2.2.5技術科:負責整個搶檢修前后煤氣系統的停運、清掃、氣體置換以及啟運前的氣體置換方案的制定;緊急狀況下處置技術方案的制定;處置過程中的指導監督落實工作。
2.2.6設備科:負責煤氣系統搶檢修的執行工作;負責特定狀況下的處置方案的執行工作。
2.2.7各參檢單位:按照搶檢修計劃,切實執行各項安全規定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安全順利優質高效的完成作業任務。
3、搶檢修安全規定
3.1參與搶、檢修的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煤氣安全技術規程及安全生產搶檢修制度,并嚴格執行維修派工單制度。作業人員必須隨身佩戴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3.2各單位計劃內檢修,根據檢修項目,提前有維修主管到檢修單位,同單位維修主管、安全員及崗位班組長到現場實地查看、了解、咨詢檢修相關情況及緊急情況下逃生及救援的安全通道情況,并根據檢修項目的規模、種類和特點,制訂檢修作業標準,安全措施(內容必須包括檢修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安全負責人及參檢人、安全確認人或部門,防止意外事故預案等),檢修前組織參檢人員召開檢修專題會議,告知傳達落實。
3.3臨時搶修,單人作業必須確定安全監護人,二人以上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并嚴格執行維修派工單制度。
3.4搶、檢修安全責任(監護)人條件及職責
擔任檢修項目安全責任人的員工,必須熟悉本項目工藝操作及技術特點,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責任心強。工作前,應認真檢查作業項目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所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存在缺陷,工作中,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觀察提醒物的不安全狀態,項目竣工后,督促清理現場物料,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3.5嚴禁崗位工跨工種擔任安全監護人。
3.6搶、檢修安全責任(監護)人在項目未結束,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3.7分廠內其它單位及外協單位人員參加的檢修項目,作業前到廠安全環保科簽定安全協議書,項目所在單位必須與檢修方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廠內部單位相互檢修,由項目所在單位安全員與檢修方簽定安全責任卡,同時對檢修方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責任監督與糾治。
3.8各類危險作業,必須按煉鋼廠安全管理制度及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后,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并采取聯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相關動火作業、進入密閉、半密閉容器作業必須辦理相應的作業手續后方可作業。
3.9帶煤氣危險的搶檢修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轉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3.9.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3.9.2距工作場所 40米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9.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3.9.4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3.9.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10在檢修中零散使用民工的單位,項目安全責任人同時對民工安全負責。
3.11各類檢修,凡涉及危險性較大,過程復雜,操作特殊等情況,必須填寫《危險作業預知卡》,涉及到的具體檢修項目,由安全部門或單位安全員確定。
煤氣管理制度14
1、煤氣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管理、操作、維護檢修及事故處理,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都應嚴格遵守國家標準局頒發的《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2、新建、擴建及大修后的煤氣設施,未經驗收不得投產使用。
3、煤氣設備單位應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和企業實際情況,指定煤氣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
4、廠內煤氣設備、管道,各有關單位應按公司劃分的管理范圍,負責設專職或兼職人員加強管理。
5、從事煤氣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并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獨立上崗操作。
6、各種主要煤氣設備、裝置都應編號,并把標號示在明顯的部位。
7、煤氣區域要設置明顯的警告牌。非煤氣工作人員不得在煤氣區域穿行和逗留。
8、檢修與煤氣設施相聯系的其它設施時,要注意監測和實驗空氣中CO的濃度,并采取預防中毒和爆炸的措施。
9、禁止在已敷設的煤氣設備,管道的安全距離(水平距離與高差)內修建房屋或上其它設施;緊張在煤氣管道會其支架上架設電線(供煤氣觀點本身使用的電線除外)或利用他們作為支撐安裝其它設施。
10、未經批準和未采取安全措施,嚴禁在煤氣設備、管道附近及煤氣區域內洞火及攜帶火種。使用煤氣時必須先點火后開煤氣,以防中毒與爆炸。在煤氣區域從事維護檢修等作業時,要采取預防煤氣中毒和爆炸的措施,并設專人監護。維護檢修使用的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鞋底有鐵釘或帶有火種,不得進入該區域。
11、氧氣管網區域嚴禁動火,施工或檢修需動火時,一定要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斷氣源,將動火段內氣體放散并置換,取空氣樣化驗,直到含氧量不大于23%,并經施工負責人及有關部門審核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
12、嚴禁用氧氣吹掃平臺、模子等,任何人不得用氧氣吹掃身上的灰塵。
煤氣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一)目的:使我區工業企業煤氣站安全、環保、節能,建造合理,管理、操作制度安全得當。
(二)煤氣站的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三)本規范不適用于已被限制和淘汰的一段式發生爐煤氣站的設計與制造。
二、基本要求
(一)煤氣站建設項目應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和三水區人民政府關于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的有關要求。
(二)煤氣站的設計應由具備相關設計資質的技術單位承擔完成,整個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xx)、《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91)等標準、規范及其他相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和規范。
(三)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施工、安裝和調試單位必須具有相關資質。
(四)加強對煤氣站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煤氣站及其附屬設施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安全評估應委托具備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報告應報送區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不進行評估或評估認為存在較大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運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和評估報告報送區煤制氣項目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明確煤氣站、各班組的安全生產職責。要求各類人員接受全面的安全技術教育,懂得煤氣生產技術知識,熟悉煤氣站生產工藝流程,掌握生產設備的技術要求,遇到險情時能采取相應的救援措施,并能對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進行及時的整改。
三、煤氣站的安全管理
(一)制度機構管理
1、煤氣站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煤氣站站長為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煤氣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3、煤氣站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站長、安全管理員、班組長、機修工、電工、特種作業工等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2、建立安全責任考核制度,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3、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管理制度);
4)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7)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8)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制度;
10)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3)事故管理制度;
14)安全生產投入計劃;
15)交接班制度;
16)煤氣安全信息反饋制度;
17)設備維修檢修制度;
1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9)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20)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
4、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包括:
1)煤氣站安全技術規程;
2)化驗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探火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4)供煤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電器儀表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6)煤氣加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
7)空氣鼓風機安全操作規程;
8)凈化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9)電捕焦油器安全操作規程;
10)水泵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1)夾套和蒸氣包(或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2)熱備爐的安全操作規程;
13)煤氣脫硫裝置安全操作規程;
14)煤氣儲存柜安全操作規程;
15)煤氣的輸送和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16)煤氣爐的并網和脫網安全操作規程;
17)全站送氣安全操作規程;
18)全站停氣安全操作規程;
1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火災、爆炸、中毒、斷電、斷水等突發事件的處理);
20)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1)焊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2)高處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4)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5)起重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6)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7)動土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管理要求
(一)人員管理
1、煤氣站站長及安全管理人員應了解煤氣發生爐的基本常識,會使用各種救護設備,懂得一般的急救常識,并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資質;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并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且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3、員工進站工作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熟悉本崗位操作技術才能上崗作業;
4、煤氣站崗位作業人員應掌握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
(二)危險作業安全管理
1、生產設備、設施檢測管理。包括:
1)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檢測維修管理制度;
2)制定檢修計劃;
3)進行檢測、維修前,應對檢測、維修作業進行風險評價,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風險,配備、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4)對檢測、維修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管理。
2、對動火作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高溫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配備監護人員。
3、對進行檢修、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應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
4、對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發現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三)輔助設施安全管理
1、煤氣站應設化驗室,其化驗設備應按經常化驗的項目設置,不經常化驗的項目宜與有關單位協作。
2、煤氣站應設機修間和電修間,其維修設備應按站內機電設備及管道的經常維護和小修的需要設置,大修和中修應與有關單位協作,小型煤氣站可不設機修間和電修間,大型煤氣站應設儀表維修間。維修間距離煤氣站和煤氣管道不小于15米。
3、煤氣站應配備氧氣呼吸器、自動救生器等救護設備,即可在發生意外情況時救護,也可以在帶氣操作、搶修時用于安全防護。有條件的大中型煤氣站應設煤氣防護站,配備救護人員。
4、煤氣站應在煤氣發生爐旁、煤氣加壓機旁等關鍵部位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檢測報警裝置,應符合《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3063—1999)的要求,并視情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檢測儀,可隨時檢測設備、管道的漏氣情況。
(四)設備的安全管理
1、設備的安全要求
1)空氣管道上設有泄壓水封,爆破閥,煤氣止回閥。
2)各煤氣凈化設備中設有放散管、爆破閥、蒸氣吹掃系統。
3)設備和煤氣管道的放散管上設有取樣嘴。
4)各煤氣設備中的水封有足夠的水封高度。
5)低壓煤氣總管與高壓煤氣總管設有爆破閥。
6)在煤氣設備和管道上設有檢修平臺及防護欄。
7)各設備的安全要求應遵循《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范》(gb6222—20xx)的相關規定。
8)用于生產平衡的濕式浮頂氣柜的有效容積≤200m3。
9)帶有水夾層和集汽包的煤氣站設計,制造,安裝、檢驗應嚴格執行《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
10)煤氣發生爐控火應有汽封,以保證看火插桿時不漏煤氣。
11)水夾套應用軟化水,(水質應符合《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下部應設排污閥。
12)水夾套集汽入包應設有安全閥,水位控制器,進水管應設止逆閥,嚴禁在水夾套與集汽包連接管上加裝閥門。
13)發生爐的進口空氣管道上應設閥門,止逆閥和蒸汽吹掃裝置。
14)煤氣爐的余熱換熱器應采用火管式換熱器,并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
15)爐頂總管排空,宜使用鐘罩放散閥。
16)豎管旋風除塵器應分別與煤氣發生爐成對設置。
17)電除焦油器的數量和容量按設計產量確定,但應不小于2臺,并按規范控制煤氣流速。
18)煤氣凈化設備和煤氣余熱換熱器應設放散管和吹管接頭,當凈化設備相聯處無隔斷裝置進應在設備之間的煤氣管道上或較高的設備上裝設放散管。
19)設備和煤氣管道上應按規范要求裝設放散管,放散管的管口必須高出煤氣管道、設備和平臺4m,離地面距離不小于10m,放散管的閥門前應裝取樣管。
20)電除焦油器,電輕油器,必須設爆破閥,放散管和蒸氣管爆破閥應裝設在設備薄弱處,離地凈高度小于2m時應設防護設施,泄壓口不應正對建筑物門窗,爆破閥膜的材料宜采用退火狀態好的工業純鋁板,并經過試驗。
21)煤氣爐的豎管旋風除塵器宜設泄壓水封。
22)煤氣發生爐、煤氣凈化設備、煤氣柜、煤氣加壓機等設備與管道之間,應設置可靠隔斷煤氣的裝置(如閥門、水封等)當設置盲板時,應設便于裝卸盲板的撐鐵。
23)泄壓或切斷水封的有效高度應按規范要求,煤氣設備的水封應有保持固定水位的設施。
24)煤氣設備管道上裝設的防爆閥、入孔、閥門、盲板等,其裝設高度離操作層或地面大于2m時應設操作平臺。
25)鍋爐、壓力容器、超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應經法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使用登記證方可使用。
26)設備的轉動部份應設防護罩。
2、空氣管道
空氣管道系統應設置下列安全設施
1)在煤氣發生爐的進口空氣管道,應設明桿式或指示式的閥門、自然吸風裝置和止逆閥。
2)空氣總管的末端,應設爆破膜。
3)空氣總管的末端應設放散管,并應接至室外。
4)飽和空氣管道應設保溫層,并應在其最低點裝設排水裝置。
5)空氣管道宜架空敷設。
3、煤氣管道
1)廠區煤氣管道應架空敷設,并應符合《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的要求。
2)煤氣管道應設導除靜電的接地設施,設施電阻應不小于4歐姆。
3)煤氣管道在車間的進口處應設閥門、流量檢測裝置、壓力表接頭、取樣嘴和放散管,裝設位置宜在車間墻外,高于2m的應設操作平臺。
4)車間的煤氣管道不應穿過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煙道、進風道、配電室和變電室,當需要穿過不使用煤氣的生活間時,必須設套管。
5)車間煤氣管道應架空鋪設,如果地下鋪設,則必須符合《發生爐煤氣站設計規范》(gb50195—94)的要求。
6)廠區煤氣管道的坡度不應小于0。005,車間煤氣管道的坡度不應小于0。003,管道的最低點應設排水器。
7)煤氣管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熱煤氣可采用法蘭),煤氣管道與閥門或設備的連接應采用法蘭,但與管徑小于50mm的附件連接可用螺紋連接。
8)煤氣管道的隔斷裝置,應采用封閉式插板閥、密封蝶閥、水封或明桿閘閥,管徑小于50mm時可用旋塞。管道檢修需要隔斷處,應增設帶墊圈及撐鐵的盲板或眼鏡閥。
9)吹掃用的`放散管,應設在煤氣管道的最高處、煤氣管道的未端、進入車間和設備的進口閥前,但閥門緊靠干管的可不設放散閥。
10)廠房內或距廠房10m以內的煤氣管道和設備上的放散管出口高度,應高出廠房頂部4m。
11)廠區煤氣管道上,每隔150~200m宜設人孔或手孔。在獨立檢修的管段上,人孔不應小于2個。在煤氣管道經常檢查處,應增設人孔或手孔。人孔的直徑不應小于600mm,直徑小于600mm的煤氣管道,應設手孔,其直徑與管道直徑相同。
12)在煤氣加壓機前的低壓煤氣總管上,宜設爆破閥或泄壓水封。
4、氣密性試驗
1)各煤氣管道設備和氣柜在制造及安裝后,應做密封性試驗,并消除泄漏點。
2)在煤氣爐水夾套、蒸汽集汽器系統中進行整體水壓試驗,并設置以下安全保護裝置:
⑴蒸汽集汽器應設有安全閥,以利于超壓時安全泄壓。
⑵蒸汽集汽器應設有壓力顯示儀表以便操作觀察。
⑶排污閥:在滿水位及高水位時,及進排水;在正常生產中定期排污,以保證爐體正常運行。
⑷蒸汽集汽器應設有液位計,以保證水位在正常值。
⑸進水管路應設有止回裝置,以免蒸汽回流。
5、電氣設備
1)煤氣站的供電負荷級別和供電方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2)煤氣站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室外煤氣設備、煤氣管道的防雷設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防雷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應為二級防雷。
3)煤氣站的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等級,除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⑴當主廠房的貯煤層為封閉建筑,且煤氣發生爐的加煤機與貯煤斗連接時,應屬2區危險環境。但如貯煤斗內不會有煤氣漏入時,且貯煤層為敞開或半敞開建筑時則屬22區火災危險環境。
⑵主廠房底層及操作層應屬非爆炸危險場所。
⑶煤氣加壓機的煤氣凈化設備區、氣柜區應屬2區爆炸危險環境。
⑷焦油泵房、焦油庫應屬21區火災危險環境。
⑸煤場屬23區火災危險環境。
⑹受煤斗室、破碎篩分間、運煤棧橋屬22區火災危險環境。
⑺煤氣管道的排水器室屬2區爆炸危險場所。
⑻ 2區爆炸危險區內的電氣設施(含電機、線路、開關插座、控制操作箱等)均應防爆,21—23區火災危險環境電氣應為防護型。
4)主廠房、煤氣加壓機間、空氣鼓風機間、煤氣凈化設備、氣柜、運煤系統均應設修理照明,儀表盤處應設局部照明。
5)主廠房、煤氣加壓機間內各設備的操作崗位的控制室,煤氣防護站、主廠房各層通道、棧橋處應設應急照明。
6)煤氣站應設調度電話。
6、熱工測量、控制調節
1)煤氣發生爐、空氣鼓風機、煤氣加壓機等設備應設測量儀表,并設在便于操作觀察的場所。
2)煤氣站的儀表應采用二次儀表。
3)煤氣發生爐應裝設空氣流量、負荷和飽和空氣壓力和濕度、煤氣發生爐出口壓力和溫度儀表,各儀表間應采用連鎖控制。
4)汽包或煤氣爐水夾套,應就地裝設水位和蒸汽壓力的指示儀表。
5)煤氣站的空氣管道、煤氣管道、氣柜應裝設下列參數儀表:
⑴空氣總管壓力、空氣鼓風機出口壓力
⑵低壓煤氣總管壓力
⑶煤氣加壓機出口煤氣壓力
⑷煤氣柜容積指示
⑸煤氣站出口煤氣壓和溫度
⑹煤氣站出口煤氣流量
6)電氣濾清器絕緣子箱內應裝設測量溫度的儀表。
7)煤氣發生爐應裝設空氣飽和溫度自動調節裝置。
8)煤氣站宜設下列自動(半自動)控制調節裝置:
⑴煤氣站生產負荷自動調節(或人工調節)
⑵汽包水位自動調節、報警、人工調節
⑶發生爐出灰自動(半自動)控制
⑷發生爐加煤自動(半自動)控制
⑸煤氣爐上段出口煤氣溫度自動調節、報警、人工調節
7、信號與安全連鎖
煤氣站的信號和安全連鎖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時,應發出聲、光信號;當壓力繼續下降到允許值或空氣鼓風機停機時,應自動停止煤氣排送機運行,并應發出聲、光信號。
2)當煤氣加壓風機前低壓煤氣總管的煤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設計煤氣柜的煤氣柜容積低限時),發出聲、光信號,當繼續下降到允許值時,必須自動停止煤氣加壓風機運行,并發出聲、光信號。
3)當電氣濾清器出口煤氣壓力下降到設計值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4)當電氣濾清器絕緣子箱內的溫度下降到設計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5)電氣濾清器應裝設煤氣含氧量自動連續檢測裝置。當含氧量大于0。8%(v)時,應發出聲、光信號,當含量達到1%(v)時,應自動或手動切斷其高壓電源。
6)當大型煤氣站的煤氣排送機、空氣鼓風機軸承溫度大于65。c或其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小于50kpa時,應發出聲、光信號。
7)煤氣加壓機的電動機,必須與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傳感裝置或空氣鼓風機的電動機進行聯鎖,其聯鎖方式應分別符合下列規定:⑴當空氣總管的空氣壓力升到設計值以上時,方應啟動煤氣排送機,當降到允許值時,應自動停止煤氣排送機的運行。⑵空氣鼓風機啟動后,方應啟動煤氣加壓機;當空氣鼓風機停機時,應自動停止煤氣加壓機;聯鎖裝置應能使所有空氣鼓風機相互交替工作。
8)煤氣加壓機的電動機,必須與煤氣排送機前低壓煤氣總管的煤氣壓力傳感裝置進行聯鎖。當壓力下降到允許值時,應自動停止煤氣加壓機。
9)當煤氣加壓機、空氣鼓風機的電動機采用管道通風時,其電動機與通風機的電動機之間應設電氣聯鎖。
10)連續式機械化運煤和排渣系統,其各機械之間應設電氣聯鎖。
8、操作安全要求
1)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控制好各工藝要求的參數,出站煤氣含氧量應小于規定值(<0。5%)。
2)煤氣設備和煤氣設施嚴禁在負壓狀態下運行。
3)煤氣設備和煤氣管道上的水封均應有定期清掃制度,且隨時保證在溢流狀態下運行。
4)嚴格化驗制度,停爐、吹掃、送氣均應在氣樣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工序的操作。
5)煤氣設備應在技術狀態良好的條件下運行,有故障應及時處理或停機處理,嚴禁在非正常的情況下強行生產。
(五)設備檢修安全要求
1、停、送煤氣的安全要求
⑴凡有計劃停、送煤氣操作,應事先通知煤氣站專職防護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且應由指定負責人統一指揮,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⑵停煤氣后,用蒸汽或惰性氣體對設備進行吹掃(兩次),特別是設備或管道死角、隱蔽部位的殘余煤氣。取樣化驗合格后,才能進行檢修,且所取的氣樣不小于2個。
⑶凡與設備或煤氣管連接的循環水管、汽管、焦油管、排污管、放散管等工藝管道,在主體設備吹掃的同時應進行吹刷清洗,將這些工藝管道內的煤氣吹刷出來。
⑷設備檢修后,在送煤氣之前應用停氣的同樣方法和步驟,用蒸汽或惰性氣體將設備或煤氣管道內的空氣吹凈;用蒸汽將附屬的工藝管道內的空氣吹刷干凈,且應取氣樣分析含氧量,合格后方可進行送煤氣操作。
2、檢修作業的安全要求
⑴任何設備檢查均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⑵根據規程采取可靠、完善的安全措施。
⑶進入煤氣設備內部修理應有兩人以上。且設備外應有專人負責監護聯系。
⑷頂氣抽堵盲板時,應由專職防護人員進行。
⑸在檢修過程中,嚴禁在煤氣生產設備上接電焊機的接電線,或在上面引弧打火,或沖擊、碰撞。
⑹檢修后的施工廢料、油污垃圾應即時清理并運出現場。
3、停、送電的安全要求
⑴煤氣設備檢修或檢查需要停電時,應由值班電工進行停電操作。
⑵電工切斷電源后,應將“嚴禁送電”這類警告牌掛在電源開關上。
⑶檢修或檢查完畢后,由檢修負責人通知值班電工,經電工檢查確認后才能進行送電操作。
⑷停電操作警告牌應由值班電工負責保管,停、送電有關事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執行,并做好停、送電的記錄。
4、檢修動火的安全要求
⑴凡屬在煤氣危險區域內動火,動火單位必須事先向安全部門提出動火申請,并根據安全部門提出的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并備有足夠的急救防護工具和消防器材,經檢查合格后,發給許可動火牌,方可動火作業。
⑵在危險區域動火時,批準動火單位應派人到現場監督。
⑶帶煤氣頂壓力動火時,動火點附近不準另有其他明火,有電源的設施、設備、動火時應切斷電源,并掛停電警告牌,且在煤氣設備系統內始終保持正壓,煤氣管道內處于輸送狀態,壓力保持在20~60mmh2o。動火人員應佩帶防毒面具。
⑷在帶有焦油的管中有積炭的設備上動火時,應先將焦油和積炭徹底清除干凈,以防裂解氣達到爆炸著火下限而造成著火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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