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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21 11:31:21 劍鋒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腳手架管理制度(精選13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腳手架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腳手架管理制度(精選13篇)

  腳手架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腳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設施,對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為加強腳手架搭設、使用、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大同煤礦集團塔山2×660mw坑口電廠(二期擴建)工程脫硫系統epc項目中凡在施工現場進行腳手架作業各外包單位。

  三、職責

  1、普通腳手架的搭設,各外包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對可同施工項目一起或單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經過專業公司工程技術人員的設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按重要施工項目的審批細則進行審批。

  2、各外包單位的教育教培應負責建立從事腳手架搭設作業人員(架子工)的安全培訓、考試、體檢檔案;施工單位負責對架子工的證件驗證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參與對特殊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參與對普通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人員負責使用中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搭設人員反映,并要求搭設人員按規定整改。

  4、架子工必須嚴格按規定,搭設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腳手架,并負責所搭設腳手架的維護管理。

  5、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和落實。

  四、細則

  1、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竹編和鋼制腳手板:嚴禁用鋼(木)模板、開箱扳、方(圓)木、鋼管等代替腳手板。

  2、特殊腳手架禁止鋼、木桿件混用;普通腳手架在混用時,必須經工程技術人員批準。

  3、腳手架搭設所用的材料和搭設技術要求,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4、從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經過安全培訓、考試、體檢合格,工作前參加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后方可上崗工作。

  5、所有的腳手架必須掛牌使用,注明搭設人、搭設日期、允許載荷和使用單位。

  6、借用他人的.腳手架時,必須得到原使用單位的同意,并進行可靠性檢查后方可使用。

  7、施工單位根據施工情況,需要制做吊掛式鋼筋腳手架及爬梯時,制作圖紙必須經主管專業工程師或施工經理批準。鋼筋的材料為a3鋼,彎曲半徑必須大于三倍的鋼筋直徑,寬度必須大于55cm。

  8、每次使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時,施工單位負責按10%的比例,做1.5倍于許用載荷的重力試驗。

  9、架子工在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等搭設腳手架時,負責對鋼筋的焊接、彎曲部分做100%的外觀檢查和敲擊檢查。

  10、施工現場放置的各種腳手架部件,必須分類擺放整齊,嚴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邊沿部分必須設置防墜落擋板。

  11、在有腳手架的地方澆制地坪或粉刷墻壁時,施工人員必須對與腳手架的連接部分進行保護: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設腳手架時,立桿的底部必須加保護墊板。

  12、在己經油漆、保溫的管道,貴重設備、儀表管道、重要設施等近處搭設腳手架時,嚴禁擠壓、碰撞上述設備:嚴禁將腳手架焊接在設備上。

  13、在帶電區或升壓站搭設腳手架時,必須用竹、木桿件和尼龍軟梯,綁扎時須用棕繩或竹蓖,嚴禁使用鋼管、鋼爬梯和鐵絲等金屬材料。

  14、砌墻用腳手架必須用連墻桿或加#8鐵絲與墻體連接,水平距離5米、垂直距離3.5米設一處拉接點。拆除時將拉絲剪除干凈,腳手架與墻面的距離應小于20cm,當大于20cm時,每隔一層必須用腳手板隔離。

  15、腳手板與橫桿的連接,必須用退火后的雙股#8鐵絲綁扎兩端,嚴禁有探頭板;鋼管式吊架吊桿的上下兩端必須有防脫扣件;鋼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須用退火的雙股#8鐵絲與可靠的固定處纏繞兩用,綁扎牢固,未經許可,嚴禁將鐵絲拆除。鋼筋吊架、鋼筋爬梯嚴禁倒置使用。

  16、鋼管與鋼管的連接應用專用扣件,特殊情況不能用扣件時,在連接處必須加木塊或膠皮。

  17、砌墻、澆筑、步道、過橋、周轉平臺等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必須按規定鋪滿,跨距應小于*5米;粉刷、油漆、保溫、安裝用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嚴禁少于兩塊,跨距應小于2.8米;所有腳手架的臨空面必須加欄桿和擋腳板。

  18、當腳手架的高度大于或等于6米時,從第三層架子的底部開始兜包安全網,側面拉設防護立網:當腳手架的外側3米以內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時,還必須增加隔離棚。

  19、當需要在人行通道處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高度必須大于2米,嚴禁利用通道欄桿做腳手架的支撐;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桿距地面的距離必須大于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顯處掛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在搭設腳手架時,嚴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撐部件。

  21、施工單位需要將特殊腳手架拆除時,必須報請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批準。

  22、拆除腳手架時,必須先檢查(必要時進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進行拆除。拆除中嚴禁將鐵絲、桿件、扣件、腳手板等從高空拋擲或放置在設備上,必須一次性拆除干凈,分類擺放整齊,當天運到指定地點,嚴禁阻塞通道;對當天拆除不完的腳手架,必須在醒目處掛置“禁止攀登”的標志。

  23、未經檢查驗收簽證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五、記錄管理

  1、腳手架驗收牌由搭設單位填寫制作,并懸掛在腳手架上。

  2、腳手架檢查記錄、材料登記臺帳由搭設單位填寫并保存。

  腳手架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預防公路工程支架(腳手架)坍塌,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發生,加強施工單位自檢、監理單位檢查驗收控制環節,確保質量安全責任得到落實。石紅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實行支架(腳手架)、臨時用電驗收掛牌制度。

  2.編制依據

  公路工程支架(腳手架)必須嚴格執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xx)、《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20xx)、《建筑施工碗扣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20xx)、《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20xx)、《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臨時用電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jgj46-20xx)等國家、行業規范、規程,并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設項目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安全管理辦法》(云交基建〔20xx〕200號)的規定執行專家論證、監理審批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路建設項目公路工程支架(腳手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檢查驗收掛牌管理。

  4.職責

  4.1施工單位在搭設支架(腳手架)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時,需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安全方案,編制完成上報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需專家論證的按規定執行。

  4.2施工單位在搭設支架(腳手架)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設備時,項目部必須每天組織現場技術員、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進行認真嚴格檢查,搭設過程是否按批準的方案進行。

  4.3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需派人對整個搭設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完工后進行驗收檢查。

  4.4施工單位對通過專家論證、監理工程師審批的工程,搭設完成后實行驗收掛牌接受監督。

  5.支架(腳手架)檢查驗收掛牌

  5.1公路工程施工腳手架、支架模板支撐系統所使用的'鋼管、扣件、腳手板等材料在進場時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對材料的力學性能、外觀、防銹、反腐等指標進行質量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

  5.2公路工程施工腳手架、支架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設計方案、《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xx)等規范要求,對地基穩定性、承載力、硬化、排水措施等進行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方可進行搭設。

  5.2.1腳手架承壓部位的回填土必須夯實,寬度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2.2整體腳手架基礎必須澆砼,立桿埋深300mm或在立桿下置墊塊,并綁掃地桿;

  5.2.3對于高層腳手架的基礎回填夯實,做好排水措施,立桿下置墊50×200mm統長木板或統長槽鋼;

  5.2.4腳手架基礎完成必須由項目負責組織驗收,合格方可施工。

  5.2.5腳手架由架子工嚴格按規程要求搭設;

  5.2.6整體落式腳手架,每搭設一定的高度,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按規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進行認真嚴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5.2.7對于特殊腳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掛牌使用。

  5.2.8經項目部確認批準,并采取加固補救措施后,方可實施;

  5.2.9腳手架的任何部件嚴禁隨意拆除;

  5.2.10因施工明確需拆除的,必須由作業班組長向項目部提出書面的申請書;

  5.2.11腳手架拆除禁止無證人員登高作業,作業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和其他預防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5.3公路工程施工腳手架、支架模板支撐系統按照相關規范、規程、設計方案搭設完成后必須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報監理單位驗收,并填寫《施工腳手架安全質量驗收表》(詳細內容見附表)。高支架需分段搭設時,每段必須進行驗收。

  5.4支架驗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懸掛“驗收合格”銘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銘牌中應公示“驗收時間,施工單位技術或質量部門負責人、現場技術員、現場安全員、監理單位驗收責任人,核定承載重量,核定上架人數”等信息(樣式見附圖)。

  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檢查驗收掛牌

  臨時用電工程架設完畢后,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組織專職安全副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現場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臨時用電編制者、審核者及電工參加檢查驗收。對在建工程與外電線路的距離、配電線路及線路架敷設、各種配電箱、開關箱、電器設備安裝、設備調試、現場照明、接地電阻測試記錄等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6.1架空線路:檢查導線型號、截面及接頭,電桿材質和規格,進戶線高度與導線弧垂距地高度。

  6.2線路架設:檢查導線型號、規格及距地高度,導線是否采用瓷瓶和瓷夾,導線截面是否滿足規范的最低標準。

  6.3臨時用電是否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tn-s接零系統。

  6.4變壓器位置四周是否設置安全防護欄,是否設置安全警告標志。

  6.5配電室的防火等級是否達到三級,室內是否配有砂箱和可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設備。

  6.6配電箱、開關箱、線路周圍是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請勿靠近、停電標志”等安全警示標志標牌。

  6.7設備安裝:

  6.7.1檢查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位置、距地高度和動力、照明系統是否分開設置。

  6.7.2檢查箱內開關、電器固定、箱內接線、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的端子是否分開設置。

  6.7.3檢查漏電保護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別是非常潮濕的場所。

  6.7.4接地接零:檢查保護接地、重復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種接地電阻的電阻值,機械設備的接地螺栓是否緊固;檢查高大井架、防雷接地的引下線與接地裝置的做法。

  6.7.5電氣防護:檢查高低壓線下方有無生活設施、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檢查架子與架空線路的距離,塔吊旋轉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架空線路的距離。

  6.7.6照明裝置:檢查照明箱內有無漏電保護器,是否有效;檢查零線截面及室內導線型號與截面,室內外燈具距地高度,螺口燈接線、開關斷線是否是相線:檢查開關燈具的安裝位置。

  腳手架管理制度 3

  1、搭設作業

  (1)搭設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必須嚴格按國家《建筑安裝安全技術規程》、市建工局關于《高層建筑雙排鋼管腳手架施工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搭設。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3)嚴重銹蝕、變形、,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4)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外理。

  (5)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6)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9)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二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只扣件間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業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如遇強風、雨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

  (5)建筑立體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腳手架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在施工工作中員工的人身安全、生產設備安全,便于指導施工人員規范作業、管理和監督人員驗收檢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頒布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制定。

  第三條本規定用于規范xxx公司生產單位及承攬施工、檢修、維護的相關單位和組織的作業項目。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管理

  第四條施工作業需要搭設腳手架時作業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并詳細注明腳手架搭設的用途、詳細地點、腳手架的形式和承載荷重及高度。

  第五條搭設腳手架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專業(架子工)作業證件。

  第六條腳手架搭設結束后,必須經過施工負責人和項目部經理以上領導驗收合格簽字并懸掛“驗收合格”標志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腳手架上禁止亂拉電線。必須安裝照明線路時,木腳手架應加絕緣子,金屬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第八條對使用不符合本規定有關要求的腳手架,安全監督人員有權責令施工人員拆除重新搭設,對搭設、使用、驗收單位按習慣性違章處罰。

  第三章腳手架的材質與規格要求

  第九條木質材料的材質與規格:

  (一)用材。

  應選用質輕堅韌的剝皮杉桿或落葉松,樺木、椴木、油松因質地不堅韌易腐朽及有枯節,一般不易使用。楊木、柳木等質脆易折的木桿不準使用。木質腳手板應采用杉木和紅松、白松、落葉松材。

  (二)規格。

  使用木桿搭設腳手架時,立桿和斜桿(包括斜撐、拋撐、剪刀撐)的小頭直徑一般不少于70mm;大橫桿、小橫桿的小頭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mm~80mm之間的,可以雙桿合并使用,或單桿加密使用);腳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選材。

  1、立桿、大橫桿、小橫桿、斜桿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腳手板亦應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應有損壞、斷裂及嚴重變形,跳板兩端封綁,嚴禁探頭跳。

  第十條鋼質材料的材質和規格:

  (一)鋼管的材料和規格。

  1、鋼管的材質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標準,每批鋼材進廠時,應有廠家的檢驗合格證,對材質不明的鋼管應進行機械性能試驗,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桿件的鋼材,還應滿足抗拉強度、伸長率、屈服點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鋼材規格應采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徑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鋼管。用于立桿、大橫桿的管長以4。5m (立桿可用6m長)為好,其重量在23kg以內,小橫桿的管長以2。1~2。8m為宜。嚴禁使用有裂紋、彎曲、嚴重壓扁和腐蝕的鋼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與扣件附件應符合國家標準,扣件不應有裂紋、氣孔,也不應有疏松、砂眼或影響其使用性能的鑄造缺陷。扣件下管的貼面要接觸良好,扣件的活動部位應使其轉動靈活。

  (三)鋼腳手板用材。

  鋼腳手板的用材應符合a3鋼有關技術規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寬度不大于300mm、兩端折邊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銹斑直徑不大于5mm,且沿橫截面不能多于3處;不能使用扭曲、凹陷嚴重的腳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寬度為250mm以上。

  第十一條綁扎材料的材質規格。

  綁扎木質腳手桿一般采用8號鍍鋅鐵線,綁頭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橫桿上的小橫桿綁扎)也可用10號鍍鋅鐵線,如無鍍鋅鐵線時可用退火處理4mm鋼絲代替,但不能重復使用。

  第四章腳手架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二條術語及名詞。

  (一)施工載荷。

  1、承重腳手架(砌筑、澆注和安裝)≤3000n/m2。

  2、裝修腳手架≤20xxn/m2。

  (二)恒、活、風載荷。

  1、恒載:包括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剪刀撐、斜桿、腳手板、扣件和綁扎材料等各構件重量的總和。

  2、活載荷:包括腳手板上的磚、砂漿、混凝土、模板、安裝件、運輸車輛(含所裝物料)、作業人員、安全網等。

  3、風載:作用在腳手架風力總和。

  (三)基本構造。

  1、立桿:立柱、站桿、沖天桿、豎桿等與地面垂直,腳手架的主要受力桿件。

  2、大橫桿:順水桿、縱向水平桿、牽桿等與墻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與立桿連成整體。

  3、小橫桿:橫棱、橫擔、六尺杠、排木等與墻面垂直、與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腳手板的全部載荷。

  4、斜撐:與腳手架外排立桿緊貼連接,與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連續設置,形如之字。主要設置在腳手架拐角處,其作用是防止腳手架沿縱向傾斜。

  5、剪刀撐:十字撐、十字蓋,在腳手架外側設置的雙支斜桿、互相交叉,都與地面成45~60°夾角。作用是把腳手架連為一體,增加穩定。

  6、拋撐:也稱支撐、壓欄子,是設置在腳手架周圍的支撐架子的斜桿。一般與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腳手架的橫向穩定性,防止外傾。

  7、連墻桿:使腳手架與主體結構相連的水平桿件,作用是承受風載和腳手架不均勻下沉時產生的載荷。

  8、腳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載荷的構件。

  第五章腳手架搭接注意事項

  第十三條腳手架高度超過15m時必須進行設計計算。

  第十四條架子地基應平整,鋼管腳手架的立桿底部應采用柱座或墊木,木質腳手架的立桿應埋入底下30~50mm,挖好土坑后夯實坑底,在立桿底部加枕木或平整的石塊、磚頭。一般應設掃地桿。不得在未經處理的起伏不平和硬軟不一的地面直接搭設立桿。

  第十五條安全防護措施。

  (一)作業層的外側應設護欄或安全網。

  (二)設置供上下人員使用(包括攜帶工具和少量的物料)的安全扶梯、爬梯或設有可靠防滑措施的斜道。嚴禁作業人員在腳手架上攀登或手持物件上下。

  (三)搭設的檢修腳手架嚴禁借用樓梯的欄桿、各種管路、設備的'支架作為立桿使用。

  (四)腳手架應盡量避開熱源、汽源、高壓線路,否則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在腳手架上同時進行多層作業的情況下,各作業層之間應設置可靠的防護欄。

  第十六條嚴禁違章。

  (一)利用腳手架吊運重物。

  (二)作業人員在架子上下相互拋遞工具和材料。

  (三)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繩索。

  (四)任意拆除腳手架上的部件和連墻桿件。

  (五)無證人員作業。

  (六)在搭好的腳手架底部或近旁開挖溝槽影響腳手架地基穩定。

  (七)在6級以上大風中作業。

  (八)用承插式鋼管搭設單排腳手架。

  第六章幾種常見的腳手架搭設要求

  第十七條木外腳手架。

  (一)立桿。

  木腳手架的立桿梢徑不小于70mm,立桿縱向間距為1500mm;橫向間距如單排距墻1200~1500mm;雙排外立桿距墻20xxmm,內立桿距墻400~500mm,立桿搭接長度不少于1500mm、鐵線綁扎不少于3道。為保證腳手桿穩定,相臨立桿接頭不應在同一高度為保證重心在一條垂直線上,如果第一次接頭在右邊,第二次接頭救應在左邊,交錯而上;最后一根立桿的接頭應小頭朝下,大頭朝上并封頂。

  (二)大橫桿。

  大橫桿梢徑不少于80mm,應綁扎在立桿的里側。大橫桿接長時要求大小頭接在一起,搭接長度不小于1500mm,綁扎鐵絲不少于3道,相臨上下的兩根橫桿接頭應錯開,大橫桿間距為1200mm。

  (三)小橫桿。

  小橫桿梢徑不小于80mm,綁于大橫桿上,間距800~1000mm,雙排架端頭距墻50~100mm,單排架擱置墻內不小于240mm,伸出大橫桿外300mm以上。

  (四)頂撐(拋撐)和連墻點的設置。

  拋撐桿梢徑不小于70mm,三步架以上即應每隔7根立桿設置1根拋撐,架高大于7000mm不便設置拋撐時,則應設置連墻點使架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這樣的連墻點,豎向每隔3步、縱向每隔5跨設1個)。

  (五)剪刀撐。

  不論單排、雙排腳手架均應在盡短的雙跨內和中間每隔1500mm左右的雙跨內設置剪刀撐,但最大寬度不得超過6跨。剪刀撐設在架子外側與地面夾角45~60°,從上到下連續設置。桿子的交叉點應綁在立桿和橫桿上。

  第十八條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一)扣件規格。

  1、直角扣件,用于兩根呈垂直交叉的鋼管連接。

  2、旋轉扣件(內回轉扣),用于兩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鋼管連接。

  3、一字扣(對接扣件),用于兩根鋼管對口連接。

  (二)底座(柱座)規格。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底座用于承受腳手架立柱傳遞下來的載荷。可隨鋼腳手架管材同時購入,也可用厚8mm,邊長150mm的鋼板作底板,外徑60mm、壁厚3。5mm的鋼管作套筒焊接而成。

  (三)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的要求。

  1、立桿:縱向間距20xxmm。橫向間距:單排立桿與墻1200~1400mm;雙排外側立桿與墻1500mm,里側立桿與墻400~500mm。相臨立桿要錯開,對接用一字扣連接,也可用長400mm、外徑等于立桿內徑的鋼套管連接。立桿垂直偏差:當架高在30m以上時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時不大于架高的1/400~1/500;但要滿足全高偏差不大于100mm的要求。

  2、大橫桿:間距1200~1400mm。接頭錯開,用一字扣連接;大橫桿與立桿用十字扣連接,每一面架內的縱向水平高低,不應差一塊普通磚的厚度。

  3、小橫桿:間距不大于1000mm;單排架,一頭擱入墻內240mm,一頭擱入大橫桿上,至少伸出100mm。雙排架端頭離墻50~100mm,小橫桿與大橫桿用十字扣連接。3步以上小橫桿加長,與墻拉結。

  4、十字撐:設置在腳手架的轉角,端頭及沿縱向每隔12000~15000mm處,每檔十字撐占兩個跨間,從底到頂連續布置,鋼管與地面呈45~60°角用回轉扣連接。

  5、拋撐和連墻桿:當架子高度為3步架以上,無法設置拋撐時,每隔3步4跨間設置一道連墻桿。

  6、水平斜拉桿:設置在連軸桿的步架平面內,以加強腳手架的橫向剛度。

  7、護欄和檔板:在鋪腳手板的操作層上必須設護欄和檔腳板,欄桿的高度為1050mm。檔板不得低于180mm,欄桿外側要掛安全立網。

  第七章腳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第十九條在拆除大型腳手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準備拆除腳手架的周圍設圍欄,并在通向拆除地區的路口懸掛警告牌。

  (二)附設在需要拆除的腳手架上的電纜和水管應首先切斷,電線必須由電氣專業人員拆除。

  (三)拆除高層腳手架時,必須設專人監護。

  第二十條拆除腳手架的各部分應按順序進行,當拆某一部分時,應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結構部分發生傾斜倒塌現象。

  第二十一條拆除腳手架時,必須由上而下地分層進行,不準上下層同時作業,拆下的構件用繩索捆牢,并用其重設備、滑車、卷揚機吊下,不準拋扔。拆除腳手架不準采取將整個腳手架推倒,或先拆除下層主柱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腳手架的欄桿與樓梯不應先行拆掉,而應與腳手架的拆除同時配合進行。

  第二十三條在腳手架拆除區域內,禁止與該項工作無關的人員逗留。

  第二十四條在電力線路附近拆除時,應停電進行。不能停電時,應采取防止觸電和打壞線路的措施。

  第八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安監部部及工程管理、所屬項目單位、發包單位負責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六條違反以上規定條例的,將考核責任單位和責任人500~3000元。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xx公司安監部部、工程管理部負責共同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腳手架管理制度 5

  1、從二層樓面張掛安全網,往上每隔10米(或三層)設置一道,安全網必須完好無損,牢固可靠。

  2、拉接必須牢靠,墻面預埋張網鋼筋直徑不少于14,鋼筋埋入長度不少于30d。

  3、電梯井道防護安全網不得隨意拆除,待安裝電梯搭設腳手架時,每搭到安全網高度時方可拆除。

  4、電梯井道的腳手架一律用鋼管、扣件搭設,立桿與橫桿均用直角扣件連接,扣件的緊固力矩達到4―5kg.m。

  5、腳手架所有橫楞兩端均與墻面撐緊,四周橫楞與墻面的距離,平衡對重一側為60cm,其他三側均為40cm,離墻空擋處應加隔排鋼管,間距應不大于20cm,隔排鋼筋四周里墻面不大于20cm。

  6、腳手架柱距不大于1.8米,排距為1.8米,每低于樓層面20cm處加搭一排橫楞,橫向間距為35cm,滿鋪竹笆,竹笆一律用18#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與鋼管綁扎牢固。

  7、腳手架拆除順序應自上而下進行,拆下的鋼管、竹笆等須妥善運出電梯井道,禁止亂扔亂拋。

  8、電梯井道內的'設施,必須由腳手架保養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保養,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9、張設安全網及拆除井道內的設施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帶,掛點必須安全可靠。

  腳手架管理制度 6

  1、目的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所用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隱患,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對腳手架作業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手冊》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dl 5009.1-20xx

  《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項目部負責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管理;

  5.2專業公司負責腳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單位負責腳手架的日常維護與檢查;

  5.3項目部安全監察部門負責檢查各專業公司腳手架在搭設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發現不符合,及時糾正。

  6具體內容

  6.1施工前由腳手架搭設單位針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及腳手架的性質、用途,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經審批后進行全員安全技術交底。

  6.2腳手架搭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特種作業上崗證上崗作業。

  6.3腳手架搭設單位負責給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其使用。

  6.4腳手架搭設完畢后,需辦理以下手續:

  6.4.1如搭設單位自己使用,由本單位安監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如非本單位使用,則需使用單位和搭設單位辦理驗收交接手續,驗收中如發現不符合,應在整改完畢后進行移交使用。

  6.4.3對于特殊重大的腳手架,由項目部安全監察部門會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檢查驗收,并辦理書面手續,填寫“腳手架搭設和使用審批單”,并在明顯位置設置腳手架狀態標志牌。

  6.5大風、暴雨后、解凍期以及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由安全監察部會同使用單位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腳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項目的腳手架整體拆除經主管部門許可后,由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編寫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拆除。

  6.6.2重大項目的腳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腳手架構件(受力桿件、拉結點、腳手架中開門洞),由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制訂腳手架加固方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6.6.3對于一般項目的腳手架需拆除的由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然后拆除。

  腳手架管理制度 7

  1、上料平臺要獨立設搭設,平臺距井架間隙不得超過10cm,平臺寬度以進出料方便為原則,長度應≥吊欄外側。

  2、搭設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鋼管搭設、當承重量不大時(在300kg以內)和高度不高時也可用毛竹搭設(應使用新竹經挑選),搭設方法基本和腳手架相同。

  3、用途構造:主要做為井字架吊籃進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主要桿件有:立桿、橫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欄桿等。

  4、搭設:

  ⑴ 立桿間距在1~1.5m以內,步距1.5m~1.8m視建筑物層高而定,平臺以每層樓面平。

  ⑵ 每隔1~1.5m高設一道縱橫向水平拉桿,在操作層通道處可設在1.8m高處。

  ⑶ 橫桿:當平臺鋪設竹架板時,大橫桿間距在40cm以內,當使用鋼、木腳手板時,大橫桿間距不大于60cm.

  ⑷ 剪刀撐:外立桿四周應自下而上連續設置,在進、出料口處可斷開留出通道。

  ⑸ 欄桿:平臺四周按規定設置1~1.2m高的防護欄桿。正面設可開啟的安全門。

  ⑹ 纜風:當平臺高度超過10m時,四面要設纜風繩,或與建筑物固定牢固,并不得固定在井架上。

  腳手架管理制度 8

  一.腳手架的搭設及驗收標準:

  腳手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規》的有關要求。

  1.1、需要搭設腳手架的班組(單位)必須提前填寫“腳手架搭拆聯系單”(含安全技術交底),聯系起重班,辦理搭設手續,雙方簽字后生效。對一般腳手架搭設時,聯系班組(單位)必須派專人到現場指導搭設。對大型或相對危險腳手架搭設時,聯系班組(單位)必須派專人始終在現場指導搭設。

  1.2、腳手架必須由經過培訓并取得證件人員進行搭設,使用的材料必須要認真挑選,嚴禁選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設必須牢固、穩定,有作業平臺、護攔、梯子等。

  1.3、腳手架平臺至少由兩塊跳板組成,跳板不得有探頭跳板,兩頭應用鐵線綁扎牢固。平臺不應直接搭設在管道、護欄、設備上,必須有專門的支撐桿支撐,腳手架(含依靠的支持物)整體固定要牢固,無傾斜、塌落危險。

  1.4、腳手架的護攔一般在1015mm左右,梯子節距不超450mm,其臨空部分所需掛的安全網、安全繩應由使用、搭設單位配合解決。

  1.5、腳手架上不能亂拉電線,電線應掛在加絕緣子的木腳手架上,金屬管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1.6、附近有電氣線路及熱力設備管道時,應符合安規的安全距離,并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腳手架必須做好防觸電、防火災等安全措施。

  1.7、腳手架的承載能力每平方米不超200kg,禁止腳手架做為起重物或掛滑車、手拉葫蘆等。

  1.8、懸吊式腳手架必須符合安規的特殊規定。

  二.搭設腳手架三級驗收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進行全面的安全情況檢查,存在不安全隱患禁止使用,并立即聯系搭設單位處理。

  廠級(生產主管領導、安監)人員驗收:

  1、爐內搭設的大面積“滿爐膛”腳手架。

  2、爐內、外搭設的相對危險性大高度超過20米的腳手架。

  3、距作業基準面高度超過30米的大型懸吊腳手架。

  車間級(主任、專工)驗收:

  1、爐內、外搭設腳手架臺高度超過10米的大型腳手架。

  2、距作業基準面高度超過5-30米的大型懸吊式腳手架。

  3、室外作業搭設高度超過20米的腳手架。

  4、在危險性較大的地方如:高溫、高壓、高壓配電及易燃易爆場所搭設的.腳手架。

  班組級(班長、專責人)驗收:

  1、現場搭設的10米以下的所有腳手架。

  2、懸空高度在5米以下的懸吊式腳手架。

  3、室外搭設高度低于20米的腳手架。

  三、腳手架搭設完成后

  由起重班聯系驗收,驗收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在腳手架醒目位置掛上“合格驗收牌”,且搭設人、驗收人雙方簽字后該腳手架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腳手架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挪動。腳手架拆除時其“合格驗收牌”由使用單位及時收回。腳手架現場拆除后使用單位應及時檢查驗收,否則出現任何問題有使用單位負責。

  四、腳手架使用

  1、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腳手架合格,然后,方可使用。凡上架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正確使用安全帶,必要時可使用防墜器,嚴禁在腳手架上打鬧。

  2、使用中腳手架有危險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搭建單位進行加固,嚴禁擅自進行處理。

  3、使用中的腳手架不得超載使用。

  4、戶外腳手架上作業如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打雷、下雪、霧天、大雨等異常天氣,必須停止工作,嚴禁登架作業。

  5、在架上用繩索進行物件傳遞,嚴禁下拋上扔。

  6、使用腳手架必須做好防火、防觸電措施。

  腳手架管理制度 9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定措施、懸挑梁與建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說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 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格應符合規范要求。

  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

  (六)桿件間距

  1、立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的規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定作業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范規定。

  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腳手架管理制度 10

  1、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基本結構桿件和連墻桿,因作業的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桿件和連墻點時,必須取得施工主管和技術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除安全防護措施。

  2、腳手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應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護,防止架上的人員和物品發生墜落。

  3、腳手架外側按規定布設四周防墜落平網,要求平網搭設牢固,搭設處通道口處也搭設防墜落防護棚,張掛安全標志。

  4、作業現場布設安全圍護,張掛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禁止材料在腳手架上投擲或投下。

  5、腳手架拆除作業前應制訂詳細手工藝拆除施工方案,并對參加作業全體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搭統一指揮下按照確定方案進行拆除作業。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構架材料,先輔件后結構件和先結構件后附墻件順序,一件一件地松開聯結,取出并隨時吊下。

  6、拆卸腳手板、桿件、門架及其它較長、較重,有兩端結部件時必須兩人或多人一組進行。禁止一個進行拆卸作業,防止把持桿不穩,失衡而發生事故。

  7、多人或多組進行拆卸作業時,應加強統一指揮,并互相詢問和協調作業步驟,嚴禁不按程序進行任意拆卸。

  8、拆卸現場應有可靠的安全圍護,并設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拆卸作業區內。

  9、嚴禁將拆卸下手工藝桿件部件和其它材料向地面拋擲,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卸區域,保護現場文明。

  10、安全網:全封閉展掛。安全網與安全網用18#鉛絲連接在一起,要求搭接嚴密,不留空隙,安全網展掛在外立桿防護欄桿內側。

  11、禁止有高血壓、心臟病、視力不良患者或酒后上架作業。

  12、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工具要妥善放在工具袋內,在腳手架上,不得戲鬧、嚴禁高空拋物,操作人員必須培訓考核上崗。

  13、遇六級以上大風、大霧、雨、霜、雪等天氣,不得在腳手架上操作。

  14、腳手架堆物應符合施工規范要求的規定,結構施工階段3KN/m,裝飾階2段2KN/m。

  15、當天完成工作部位,應檢查崗位情況,清除隱患后,方可撤離崗位。

  16、離墻大于20mm處,操作層和首層及中間每隔二排應做好一道封閉,且應封閉嚴密。等于或小于20mm時底層,施工層、頂層應做封閉。

  17、作業層端部腳手片探頭長度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片外伸長的和不應大于30mm,其兩端應與支承桿可靠固定,嚴防傾翻。

  18、腳手架小橫桿的靠墻一站與裝飾面的距離不宜大于100mm。

  19、嚴禁將外徑48mm和51mm鋼管混用。

  20、木工支模嚴禁使用外架,應單獨搭設在支模架上。

  21、各通道口應搭設專門的防護架,上部設雙層防護腳手片。

  22、腳手架完成后經專職安全員及安全負責人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腳手架管理制度 11

  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夠的面積,滿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需要。

  (2)堅固、穩定,能滿足施工中的各種荷載和氣候條件作用下不變形、傾斜、搖晃。

  (3)搭拆簡單,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轉使用。

  (4)安全系數一般均采用容許應力計算,取值要大于3。

  2、結構承重外腳手架:

  (1)立桿:采用48~51mm的鋼筋,壁厚為3~3.5mm,立桿基礎平整、夯實,下腳加通墊板,并設金屬板墩或綁掃地桿,接長搭接使用“一字型”對頭長扣,立桿間距最大不超過1.5m。

  (2)大模桿采用40~51mm的'鋼管,壁厚為3~3.5mm,選用合格的“一字型”對頭長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鋪開和斷開,上下間距最大不超過1.2m。

  (3)腳手板:鋪設要嚴密、牢固,搭搓板端壓過大橫桿15mm,距墻體距離不大于15mm,嚴禁有跳頭板。

  (4)護身欄及擋腳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綁兩通欄桿,擋腳板立擋(18mm)嚴密牢固或加掛立封安全網,且網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5)剪力撐:設在腳手架外側立叉成十字的雙支斜撐,與地面成60度為宜的夾角。剪力撐斜撐寬度以不超過7根立桿為宜,剪力撐交叉點綁了立桿與橫桿的交叉點上。

  (6)與結構拉接:用鋼管與結構里外分別抱牢固,拉、頂點滿足架子的穩定要求,水平距離宜不大于6米一個拉頂點,拉結點必須設在立桿與大要橫桿的結點上。

  3、澆灌砼架子

  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土質松軟的地面要進行夯實或墊板,并加綁掃地桿。大橫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橫桿,并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綁一根托桿,使與兩旁大模桿相互連接。杠桿中部八字斜撐。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腳手板要鋪對頭板,板端底下綁雙排木,板子要鋪嚴、鋪牢。鋪搭連板時,端頭必須壓過排木15cm。禁止鋪設探頭板。架子的大面必須打十字蓋或八字戧,小面每隔兩根立桿和大橫桿搭接部位必須打剪力戧,距下部地面高度超過2m時,兩側需綁兩道護身欄及擋腳板。

  4、腳手架拆除

  (1)架子拆除時要劃分作業區,周圍設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設專人指揮,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2)拆除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扎裹腿,穿軟底鞋。

  (3)拆除前必須拆除照明線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即先拆欄桿、腳手架、剪力撐、斜撐;后拆小橫桿、立桿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除作業。

  (4)拆除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要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5)拆下的材料,嚴禁拋擲,應運到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

  (6)在拆架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要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腳手架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現場所搭設了型態各異的腳手架,目的是滿足工作人員高處安全作業,順利完成施工任務。搭設腳手架的專業人員、凡上腳手架施工的人員,除務必熟悉遵守:《熱機安規》第十三章、《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第七章的有關規定外,廣大施工、搭設架子的專業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條搭設腳手架的專業人員,必須經醫生進行體檢,無不宜登高作業的病況。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經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條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搭設腳手架必須嚴格遵守《安規》、《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專業人員搭設前必須對所用材料進行詳細檢查,凡彎曲、枯脆、白麻、蟲蛀的竹片腳手板,嚴禁使用。

  第四條搭設特殊形式的.腳手架或超重腳手架必須經有關領導或技術人員編寫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腳手架搭設后,施工負責人與搭設腳手架負責人雙方應再次進行詳細檢查,看是否符合規定,各卡口是否緊固,竹跳板是否符合要求。否則,要求返工或加固。如搭設人員拒不返工或加固,施工人員可以拒絕施工,同時匯報有關領導,或安全委員會進行協調,直到腳手架符合規定為止。

  第六條在帶電設備區、高溫高壓設備等影響人身或設備安全等區域搭設腳手架時,施工單位的領導應安排熟悉設備的專業人員擔任監護工作,杜絕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對搭設驗收后的腳手架,應掛好標示牌,每天上架施工前,工作負責人或工作班成員應檢查腳手架、竹跳板是否綁牢,金屬管架接頭鉸鏈螺栓是否擰緊,外側、斜道和平臺的欄桿是否牢固,查處問題及時處理。

  第八條在架子上下層同時工作時,應采取嚴密牢固的隔離措施,防止落物傷人。上下層施工人員應加強聯系,互相尊重,及時提醒安全注意事項,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搭設后的腳手架上嚴禁掛臨時照明(導線用塑料或花線接的220v照明)

  第十條搭設腳手架人員工作時,必須掛好安全帶或防墜器,下方應設安全網。

  第十一條拆除腳手架應自上而下順利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

  腳手架管理制度 13

  為保證架上作業和周圍地面操作人員的安全,腳手架作為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設施,在施工中必須采取安全可靠的管理措施,結合變電安裝工程實際情況,依據國家有關規程、規定制訂本制度。

  1、腳手架所使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工具應符合國家和部頒現行標準、規范的規定。

  2、注重腳手架的選型、結構和搭設質量,在搭設、使用、拆除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國家建筑工程總局)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的有關標準、規定;并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3、一般腳手架搭設,應由技術部門制定詳細安全施工措施和質量要求,并經安全部門審核,項目總工批準,并向施工人員交底,方可搭設。

  4、特殊形式的腳手架應進行設計演算,經上級施工技術、安全部門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并由工地項目總工或班組技術員交底后進行施工。

  5、架子工必須進行專業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并取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同時按要求參加定期考核。

  6、作業時,架子工必須正確正確配用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

  7、架子搭設和組裝完畢,在投入使用前,應逐層、逐流水段,由工地負責人、專責工程師、專職安全員和架子班班長一同驗收。

  8、特殊腳手架驗收時,必須有主管審批施工方案的技術和安全部門人員參加。

  9、驗收合格,腳手架在掛牌后交付使用。

  10、使用中,每日應由工作負責人或腳手架維護人員檢查所使用的`腳手架和腳手板狀況,保證在規定荷載作用下和氣候條件影響下不變形、不搖晃、不傾斜。如有缺陷,須立即整改。

  11、在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12、在工作過程中,不大風、暴雨過后及解凍期面加強檢查,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應經檢查鑒定準隨意改變腳手架的結構;有必要時,必須經過工地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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