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目的在于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并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而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二、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三、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網絡中心(現代教育技術處或者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下同)負責對校園網資源進行管理,負責全校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戶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并對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各處室及辦公室負責對本部門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計算機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計算機系統的管理。有關校園網上進行學校信息發布、新聞宣傳系統、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的信息服務,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五、所有上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
六、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絡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七、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網絡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學校網絡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絡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絡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絡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不得盜用IP地址及用戶帳號。
二、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用戶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三、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服務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中心必須及時備案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絡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五、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由信息員發布。新聞公布、公文發布權限要經過校領導的批準。
六、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網絡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
七、加強對師生用戶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絡版監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過濾軟件系統,監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互聯網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數據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絡工作。
八、網絡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殺毒軟件是否開啟,及時在線升級殺毒軟件,及時向網絡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運行等情況。
九、禁止私自安裝、卸載程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件,不允許玩計算機游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文件和系統設置。
十、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或文件;對于外來光盤、優盤、軟盤上的文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十二、未經校園網絡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數據,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盤的C盤區,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丟失損壞等后果自負。
十四、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接線,不準打開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設備及附屬設備,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設備外借。
十五、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設備的性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絡中心處理。
十六、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二、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或計算機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三、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帳號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帳號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帳號和IP地址。
四、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絡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二、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
三、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者。
五、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用戶口令等危及網絡安全運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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