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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時間:2024-04-11 11:52:11 紅萍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精選19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精選19篇)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

  學校語言文字規范工作獎懲制度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校園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學校規定下列獎懲制度:

  一、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后,憑證書由學校報銷考試報名費。

  二、普通話合格應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之一,若達不到有關文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不得上崗,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將講普通話、寫規范字納入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行為規范評估體系,并跟教師晉級、晉職、評優掛鉤。

  四、將講普通話、寫規范字作為學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干部及文明班級的條件之一,并與學生操行評定掛鉤。

  五、在推普周活動或其他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各項活動中評出的先進班級和個人,學校予以表彰鼓勵。

  學校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主抓教學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和語文教研組長為組員,明確職責分工。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頁、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八、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九、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建立不規范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定期公布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范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工作職責

  一、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職責

  1、根據省、市、縣語委辦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積極參加語言文字法規培訓學習,安排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2、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和總結。

  3、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社會用字規范標準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

  4、把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要求納入素質教育培養和發展目標,納入學校五年發展規劃和常規管理,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活動中。

  5、創建規范、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范字”的良好氛圍。

  二、團委、少先大隊部管理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負責有關資料的積累。

  2、組織開展校內外常用字糾錯、街頭推普活動等工作。

  3、負責校園廣播站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宣傳。

  三、教務主任管理職責

  1、按期檢查教師上課用語(100%做到使用普通話)和教案(正確使用規范漢字)。

  2、落實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測試試卷等100%做到使用規范漢字的要求。

  3、把提高語言文字規范意識納入教學管理,滲透到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活動之中。

  四、語文教研組長管理職責

  1、組織語文教師開展普通話和規范文字活動。

  2、負責學校語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組織和牽頭工作。

  五、語文教師職責

  1、抓好“聽、說、讀、寫”教學和學生的規范用語和規范用字。

  2、協助學校組織好每年“全國普通話宣傳周”各項活動。

  3、抓好班級規范用字和規范用語的日常管理、負責推普黑板報制作等。

  4、指導、督促教職工交談用語使用普通話。

  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校牌、標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

  二、學校櫥窗、專欄、公示欄用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三、教室黑板報、標語、課程表、值日表、作息時間表等應使用規范字。

  四、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使用規范字。

  五、學生能正確分辨規范字和不規范字并做到使用規范字。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2

  學校規范語言文字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嘩,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集會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導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名稱牌、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試卷、用字規范。

  5、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語言文字工作教師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語教學外,教師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全體教師在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系、接待家長必須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范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范用語、用字的教育,對于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并幫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行規訓導或班隊會活動,積極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積極參加社區、共建單位和語言文字工作,發揮示范小學教師的'輻射作用。

  六、積極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能力。

  學生語言文字行為規范制度

  一、普通話規范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說標準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說普通話。

  二、規范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范,減少錯別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2、學習筆記中使用規范字。

  3、小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范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3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廣大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面向全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并使之成為常設機構,充分發揮其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作用,明確各自工作職責,有檢查和改進措施。

  三、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每學期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劃,按期檢查評估,期末寫出總結,切實作到有計劃,有總結。積極派出人員參加上級語言文字相關工作培訓,并有計劃地組織教職工普通話培訓和語言文字使用規范化競賽活動。

  四、學校將普通話合格作為聘用、錄用教師條件之一,實行教職工持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上崗制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不予聘任。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語文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制定語言文字工作獎懲制度,將有關要求納入校規、教學管理、教學規定、教職工的評優、評職、晉級、教師業務考核及學生評優制度。

  (1)教職員工考核制度中有對于語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2)教職工評選先進的制度中有對于語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

  (3)教學管理及評估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定。

  (4)教學評優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規范要求。

  (5)學生常規管理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方面的規定。

  (6)學生評優制度中有關于語言文字方面的規定。

  六、充分重視推廣普通話的宣傳工作,創建規范、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和校園宣傳陣地,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范字"的良好氛圍。發揮校園廣播站和校園櫥窗的語言文字宣傳示范作用,在校園內張貼宣傳《語言文字法》及其它宣傳材料,設立關于語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宣傳欄,在辦公樓、教學樓內、走廊等處設立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標語牌、宣傳牌,班級黑板報定期開辦"說普通話,寫規范字"語言文字宣傳專欄。

  七、建立健全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檔案,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和指導。加強學校語言文字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以及學生作業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八、將普通話作為校園語言、教學語言,學校所有會議的發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的課上回答問題一律須用普通話。積極參加并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做到活動前安排計劃,活動中積累資料,活動結束后寫好總結。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4

  語言文字是交流的工具。我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普通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言,也是我國各民族通用的語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文字”,使用普通話和規范用字,關系到我國語言文字的純潔性,關系到國家尊嚴、民族團結,有利于各地區、各民族間的交流與共同繁榮,有利于維護和促進國家的統一。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確立了學校在這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規定了相關工作要求。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明確要求:普通話要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規范用字的要求對學校而言,更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特制定本規定。

  一、教師在教學活動過程中,必須使用普通話。具體包括課堂教學的講課與提問、實驗指導、輔導答疑、考試、考查、監考等場合。

  二、教師教學中不僅自己要用普通話,而且在學生回答問題、課堂討論等教學活動中對學生使用普通話都要有明確要求。

  三、教師書寫教案、編寫教學計劃及撰寫其他教學文件時均應注意規范用字,特別是在教學中直接面對學生的文字使用,如板書、多媒體課件、試卷、作業閱批等方面必須嚴格要求,不得使用不規范漢字,避免以訛傳訛,誤導學生,誤人子弟。

  四、學生在各學科各課程教學活動中都必須使用普通話,如課堂提問、答問、課堂討論以及校園內師生之間或學生之間相互交流等。

  五、學生在上課學習中均要求使用規范漢字,各科作業、考試考查答卷等出現不規范漢字,教師可酌情扣分,尤其語文科更應從嚴把關。

  六、師生在校內的集體第二課堂活動中也要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如在校內集會、學術報告、各類比賽、競賽均用普通話交流,各種張貼物(如海報、通知等)、各種宣傳媒體(如印刷物、校園廣播、校園網站網頁、校刊校報等)更要成為規范用字的典范。

  七、全體教師都應按規定要求,自覺參加上級普通話有關水平測試培訓,并通過統一水平測試,達到規定相關等級,持有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

  八、教學中教師使用普通話和規范用字的情況將作為教師業務考評、職稱評聘、教育教學方面評優評先的參考,是青年教師基本功訓練與考核的基本內容之一。

  九、學校行政領導深入課堂聽課,要關注教師使用普通話和規范用字的情況,對存在問題的要做好記錄,并及時與有關教師交流,促進規范和提高。

  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5

  第一章指導思想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縣教育局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我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使語言文字工作與校園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和學校的各項教育工作結合起來,更好地為學校的教育事業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組織與網絡

  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組員由各辦公室負責人、教研組長組成。領導小組中由教導主任擔任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該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

  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安排協調。建立學校推普三級網絡,由分管領導、教師推普員、學生推普員(兼監督員)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職責

  四、為確保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相關人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法》,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各種規范標準,負責學校“創建迎檢”的整體工作,管理學校通用語言文字的`應用。

  2、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推普周活動計劃。

  3、制定各級目標,實行分級目標責任制,建立學校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檢查制度,督導、檢查各年級組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做好學校用字規范化工作。

  4、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組織教師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5、指導學校文字規范化建設,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功訓練。

  6、布置校園“推普”宣傳環境,創設推普宣傳氛圍,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7、強化校園用語,把普通話作為教學、工作、交流和交際用語。

  8、做好學校年度語言文字工作總結、推普周活動總結、表彰工作。

  9、做好學校網站語言文字的欄目。

  (二)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師生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

  2、切實采取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對組室、班級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對推普工作和用字規范的辦公室、個人進行推薦表揚。

  4、督促普通話尚未達標的老師積極自培,爭取早日達標。

  5、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6、積極完成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工作。

  7、做好各項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三)推普員職責

  1、落實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任務。

  2、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3、組織好班級語言文字工作的各項活動。

  4、監督執行校園文明語言的實實施。

  5、組織安排班級各項普通話比賽活動。

  6、協助老師檢查學生作業,及時糾正學生作業中用字不規范現象。

  7、及時向上級反映班級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

  8、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

  第四章基本內容

  五、常規管理

  1、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學校常規管理工作中,分管領導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會議。

  2、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營造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

  3、校園設警示標語牌、永久性標語牌;在學校走廊等張貼有關于講普通話的宣傳標語,時時提醒學生養成加強說普通話的意識;在教學樓、圖書室等公共場所設“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園內形成人人都說普通話,都使用規范漢字的氛圍。

  4、對校內所有公示牌、上墻的制度、辦法及所發文件、所寫文字材料負責監督審查,對不規范用字現象要立即糾正、整改。

  5、校名牌、樓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學校的公文、文件文頭和校刊校報的刊頭報頭學校的公章、印鑒、圖章;自編自印的各類印刷品等幾個方面的用字必須規范化、標準化。

  六、教學管理

  1、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應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家庭聯系冊、科研論文、案例等中寫規范漢字;每學期對教師教案、板書、論文、科研材料等進行一次抽樣檢查。

  2、在聽課、評課等教研活動中將用語用字規范作為考核指標之一。

  3、加強對各類教材、教輔讀物、講義、試卷、教案、等用語用詞的規范審核把關。

  4、把普通話口語課作為拓展型課程,納入教學計劃,固定任課教師,使用統一教材,著重提高學生口語表達能力。

  七、師資管理

  1、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條件,新教師上崗條件,教師繼續教育內容。

  2、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職后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八、學生管理

  1、各科教學都應加強對學生規范意識和能力進行培養:課堂中與教師和同學交流必須使用普通話,語言力求清晰明了。作業書寫工整,不寫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

  2、學生在校園內講普通話,寫規范字是學生行為規范的基本要求。

  3、將語言文字規范意識、語文綜合能力等納入學生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九、德育教育

  1、開展多層次的普通話演講、朗誦、書法及規范字知識競賽、口語表達爭章活動,提高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開展“推普宣傳周”活動,力求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2、開展形式多樣的推普活動;開展普及普通話專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水平;開展綜合性社會實踐活動,參與社會語言文字工作,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

  十、教師應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的課題研究工作,積極探索學校語言文字的工作途徑和方法。

  第五章獎懲制度

  十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十二、學校撥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于對本校師生開展各類常規活動競賽的獎獎勵。

  十三、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十四、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工作不力,不規范用語、用字的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

  十五、本規定由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體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使語言文字工作更好地為學校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語言文字學習制度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全體師生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做到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一)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普通話考試培訓。

  (二)把講普通話、用規范字列入每周的學習例會。

  (三)鼓勵全體師生自主參加各種學習推廣普通話的活動。

  二、普通話使用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在工作時自覺使用普通話。

  (二)全體師生積極推廣普通話。

  (三)下列情況必須使用普通話:

  1、課堂教學;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接受媒體采訪等;

  5、接打電話,接待來訪。

  (四)普通話持證上崗制度

  1、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教師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2、普通話水平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用字規范化的管理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用字必須規范

  1、單位內部名稱牌、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

  2、發布公文及內部書函往來;

  3、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領導講話材料等。

  (三)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教職工必須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

  2、各辦公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教職工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職工的職責;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先評優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4、凡發現不按要求說普通話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負責本單位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6、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7、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情況和用字規范情況進行自查整改,對全體師生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獎懲制度

  (一)全體教師要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年度考核中。

  (二)學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于對開展各類常規語言文字活動類競賽的獎勵。

  (三)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工作不力,不規范用語、用字的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

  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7

  一、教職工普通話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職工,在教學和集體活動中必須堅持使用普通話,否則不得參加教學評估,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2、將普通話達到相應等級作為錄用教師和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的一項條件。

  3、規定語文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其他學科的教師不低于二級乙等。

  二、學生普通話的要求

  1、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

  2、如果發現某班有不說普通話的現象,要在班級評比中酌情扣分。

  三、學校印刷的`文件,宣傳材料,出版的圖書館報刊(有特殊需要的專案,文章除外),開發的中文信息處理用字庫,頒發的獎狀,獎品,證書,制作的各種標牌,課堂板書,各種教具,板報,宣傳欄,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文字規范的要求。

  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功訓練。在校本課程中開設有關文字規范化知識的系列講座。

  五、每學年學校開展一次普通話培演講比賽,對優秀者給予獎勵。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8

  為全面推進我院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院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我院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我院的常設機構,負責對我院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我院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言類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我院公文、教師教案、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必須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我院開設普通話、書法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我院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范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9

  一、語文課、普通話課、書法課上落實語言文字教學。

  二、在各學科各專業教學過程中滲透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

  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訓練。

  四、校園內有規范語言文字的標語或提示語。

  五、學校有“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欄”。

  六、學校和班級均設有語言文字監督員。

  七、每個班級的文化建設中設有普通話及規范字的陣地。

  八、透過學校網站、班會、升旗儀式等渠道大力宣傳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好處及有關法律法規,語言文字規范化有關知識。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0

  1、幼兒園以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為校園文化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幼兒以母語普通話為主要學習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2、倡導“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幼兒園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兒園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幼兒園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業務部門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培訓工作,年級組負責教師、幼兒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黨工團支部負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站的宣傳和校園環境,總務部門負責后勤職工的語言文字工作和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4、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幼兒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5、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幼兒園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

  6、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訓活動,提高教師使用普通話的能力和規范語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9、針對幼兒的.年齡特點開設語言區,開展詩詞學習、看圖講故事、拼圖講述、識字認讀等活動,發展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增強幼兒說話的邏輯性。開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圖編故事比賽,鍛煉幼兒用普通話說故事的能力。組織幼兒參加“推普周”和“啄木鳥”活動,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鼓勵幼兒學說普通話。每年積累一些在幼兒中開展語言文字教育的活動資料。

  10、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園務工作計劃,定期開展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檢查、研討語言文字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使之得到及時整改,從而進一步優化我園的語言文字工作。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1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禮貌禮貌用語,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校園內務必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務必到達《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貼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務必到達規范要求。

  4、公文、校刊、講義、試卷等,用字規范。

  5、板書用字貼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的用字貼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2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范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范、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學校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注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范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范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區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學校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咨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積極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范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學校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布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范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范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范。領導評課要有規范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文化活動。積極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范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項目或科研課題,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群眾活動中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并書寫所學的規范漢字。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并到達相應的等級。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3

  為了進一步提高全體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推廣普通話的參與意識,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

  1、 全體教師要認真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嚴格遵守語言文字法規定。

  2、 全體干部、教師在校內必須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做“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的表率。

  3、 學生在校內要講普通話,在老師指導下寫規范漢字。

  4、 號召全體學生在校內、外做好宣傳工作,帶動家庭成員、親戚朋友也講普通話,寫規范字,并積極做“小教員”。

  5、 教師在批改作業時要認真、細致,對學生作業中的錯別字要圈出,并指導學生改正。作業批語特別是作文批改時教師必須寫規范漢字,語言要通順、流利,不出現錯字、別字。

  6、學校對宣傳欄、教室黑板報、張貼的各種通知、標語等要認真檢查,保證不出現錯別字。

  7、 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及測評工作。

  關于作業布置批改的有關要求:

  做作業是學生鞏固知識,熟練技能的實踐活動,所以教師要切實保證作業布置、批改的質量。

  一、作業設計要目的明確,符合《課程標準》和教科書的要求要有助于學生掌握雙基,發展智力。

  二、對學生的每次作業教師都要提出明確、嚴格的規范化要求,必要時教師要做示范性指導。要培養學生按時獨立完成作業的習慣,作業的字跡要規范、工整,卷面要整潔。

  三、不同學生要有不同層次的作業,作業難度以中等水平的.學生為準,照顧好“兩頭”的學生,對學困生要加強具體指導。

  四、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課外作業總時間,禁止將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

  五、教師在批改作業時要認真、細致,對學生作業中的錯別字要圈出,并指導學生改正。作業批語特別是作文批改時教師必須寫規范漢字,語言要通順、流利,不出現錯字、別字。

  六、教師批改作業時要做好摘記,對解題有獨創性和錯誤有代表性的作業要詳細記錄,以做講評和輔導的依據。

  七、學校對教師作業批改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結果記入教師年終考核檔案。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4

  一、基本要求

  1、領導班子在貫徹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范標準方面認識明確,學校組織機構、制度健全。全體教師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有較高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

  2、學校高度重視教師語言文字基本功能訓練,領導和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達標,學生能說標準或比較標準的普通話,熟練掌握和使用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熟練應用漢語拼音。

  3、各科教學要重視培養學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語文教學注重聽說讀寫能力全面培養,在口語教學、寫字教學有所創新,把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相結合。

  4、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經常化,并融入校園文化建設中,做到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有較強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積極參與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等社會宣傳活動,對社會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做出貢獻。

  二、具體措施

  1、學校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規劃和議事日程,具體工作由“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各部門積極協作,使此項工作機構健全、目標具體、計劃周密、措施到位。

  2、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和常規管理之中,將普通話水平達標作為教師聘用條件之一,將教師普通話培訓成績與在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化漢字的情況作為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的條件之一,對已經取得普通話達標等級證書但普通話水平下降的教師,要進行再培訓;對普通話達標后仍用方言進行教學的教師,一經發現,要進行批評教育,促其改正。要加強對教師課堂普通話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詳細記錄,作為期末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3、要加強普通話口語教學和漢字書寫教學。按照新頒布的中小學課程標準要求,切實加強口語教學和寫字訓練。“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要研究制定出此項工作的考核標準及辦法,形成制度,全面落實,抓出成效。

  4、充分發揮我校省級普通話測試員和市級推普員的優勢,堅持開展普通話講座和輔導活動,促使教師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5、領導班子成員要做推廣普通話和實現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表率,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領導會議講話要用普通話,寫文章要寫規范字。

  6、學校要創造良好的校園語言文字環境,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會議和集體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學校的標語、標牌、宣傳欄、板報、校報等環境用字規范。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5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日照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嵐山區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機關干部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機關干部帶頭,率先垂范。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干部職工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二、加強普通話的普及,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使普通話成為機關日常工作用語。

  (一)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理解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話相應等級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普通話話培訓和測試,并取得相應等級。

  2.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到達三級甲等以上,新錄用的公務員要到達二級乙等以上。

  3.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各類人員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4.普通話水平作為干部提拔、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對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機關用字務必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四、加強對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機關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建立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作為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本機關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建立機關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干部職工務必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辦公桌上務必設立“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職責,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資料;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資料進行考核;把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公務員的一項條件。

  4.凡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要求說普通話三次及以上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個人當年不得參加機關評優,其所在科室當年也不得參加優秀科室評選。

  5.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各科室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狀況和用字規范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對下屬各單位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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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實現國家提出的新世紀“普通話初步普及”的目標,用心有效地開展我校普通話推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上級語委的規定,特制定以下推廣普通話和規范用字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增強師生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識。

  二、學校領導每學期要召開1-2次推廣普通話和規范用字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普通話推廣和規范用字工作,將推廣普通話和規范用字的.工作資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中。

  三、認真策劃、組織一年一度“推普周”系列活動,并使這項活動常規化。年度“推普周”常規活動資料如下:

  1、學校主管行政領導和推普領導小組對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工作進行一次大檢查,并擬成檢查報告提交校長辦公室。

  2、不斷豐富和完善校園推普專題學習的資料。

  3、教導處組織學生開展年度“推普周”的問卷調查。

  4、語文科組織學生開展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專題調研活動,并構成調研報告。

  5、大隊部和各年級組認真動員和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用心為我市精神面貌建設服務。

  6、學校將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動中做出成績的教師和學生。透過“推普周”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推動我校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工作。

  四、學校聘用新教師要審核普通話測試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其他學科教師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如未達標,不予聘用。

  五、專兼職教師及外聘教師上崗前,務必向教導處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未達標者,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員工要分期參加市語委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六、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引導和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加強教師的常規培訓,不斷提高普通話和規范用字水平。

  七、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中務必使用普通話和規范用字,對標牌、公文、印章、內部文件、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記錄、學習筆記、批文等不能使用不規范用字和錯別字以及二簡字(教學需要除外),違反規定要限期整改。

  八、學生務必按照學校制定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中使用普通話。

  九、用心開展校園演講、朗誦和書法等各種競賽、講座活動,營造濃郁的推普校園氛圍。

  十、學校廣播站播音員普通話水平務必相當于一級乙等,否則不予播音。廣播站每年務必配合推普工作的開展播出推普宣傳的專題節目。

  十一、校園網上的語言文字工作網站,要及時報道學校推普工作動態和先進事跡。

  十二、辦公室、教室、圖書室等公共場所務必設置“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的提示牌。

  推廣普通話和規范用字是樹立學校良好形象,提高師生素質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師生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制度。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17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潛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三、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四、語言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理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聽說讀寫潛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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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文字工作關系到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社會的進步和國際的交往。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以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語言。

  二、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研組負責教師和學生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學校少先大隊輔導員負責語言文字工作的活動和宣傳,后勤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教研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外出考察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范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范字副牌。

  七、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言教學活動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言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講故事、閱讀、朗誦、硬筆書法、毛筆字等活動,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對做的好的教師及學生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的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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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指導,進一步優化幼兒園語言文字的校園環境、推進文明單位的創建、加強幼兒園文化的'建設,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教師教學用語用字規范。

  1、教師備課時書寫用字要求:所有備課筆記,教學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2、教師上課板書及教學用語要求:板書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教學時必須使用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3、教師與家長進行交談時,必須使用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4、教師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要求: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合要求,不得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5、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家園聯系冊等中寫規范字

  6、教師有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

  二、幼兒園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等的基本內容和條件之一。

  三、幼兒園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作為教師業務學習、職后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四、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實行教師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

  五、幼兒園將普通話的應用能力作為對幼兒的管理要求。

  六、全體師幼在任何場合要自覺講普通話、寫規范字。

  七、每學年在幼兒園內組織語言文字規范化專題宣傳教育活動,并滲透到德育和社會實踐活動中。

  八、充分發揮語言課的主渠道作用,加強對幼兒普通話應用能力的培養。

  九、日常各科教學有機滲透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和普通話教育。

  十、師幼積極參加語言文字各類評優、競賽活動。

  十一、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評估標準》等文件精神。

  十二、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新教師上崗條件。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教師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十三、把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同全體教師及領導班子成員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等工作結合起來。園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小組每學期將以各種形式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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