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全生產年度執法工作計劃范文(精選5篇)
時間過得太快,讓人猝不及防,我們又有了新的工作,此時此刻需要為接下來的工作做一個詳細的計劃了。工作計劃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1安全生產年度執法工作計劃范文(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年度執法工作計劃1
為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規范監管執法行為,提高監管執法效能,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總局令第24號)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暨市安委會2021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強化安全基礎、推動安全發展”為主題,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重點,繼續夯實安全生產“雙基”工作,深入開展“打非治違”活動,強化源頭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計劃的實施,對市級監管重點企業和確定執法檢查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檢查覆蓋面達到100%,事故隱患整改復查率達到100%,重大危險源監控率達到100%,非法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進一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努力防范一般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確保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明顯下降。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三大體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一是完善預防體系,嚴格行政許可,嚴把市場準入關,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堅持人防與技防并重,指導企業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加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提升事故預防水平;二是完善考核獎懲體系,通過嚴格的考核獎懲,促進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推動企業在已形成的標準化工作體系內運行,不斷查漏補缺,實現自我糾錯;三是完善應急保障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整合應急資源,開展應急演練,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突出四個重點,增強安全執法實效性。一是突出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重點施工項目、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和職業危害等重點行業領域;二是突出經濟開發區和上年度事故高發縣區和行業;三是突出重要時節和重點時段,加強敏感時期和季節交替時的監管;四是突出事故查處,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每起事故,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通過深化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行動,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工作的針對性,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好轉。
(三)強化六項工作,推進安全執法工作深入開展。一是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甘發〔2021〕15號),通過強化政府及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全面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全面提高;二是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加強企業隱患自查自糾管理,堅持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完善隱患整改閉合管理機制,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三是強化安全標準化創建成果,實現工貿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創建全覆蓋,推動企業在標準化工作體系內運行;四是強化“打非治違”,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六個一批”,持續保持安全生產的高壓態勢;五是強化職業衛生監管,堅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衛生許可、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等制度,開展有限空間、涉氨企業安全整治,提高企業負責人的責任意識和員工的防護能力;六是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四、執法監管對象和時間安排
根據我市生產經營單位的實際狀況,2021年共確定執法檢查企業200家以上(執法檢查時間安排見附件1,重點檢查企業名單見附件2,隨機抽查企業按“四不兩直”要求進行)。
五、檢查內容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要重點監督檢查19項內容: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的情況;
3、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6、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8、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9、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10、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11、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12、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3、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14、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15、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16、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17、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18、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19、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市安監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行政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對全市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實行統一領導。對本計劃所列企業實施執法檢查由市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負責組織實施,相關科室配合,所有執法檢查活動均嚴格按照《市安監局執法檢查和案件調查制度》和“八步工作法”執行。實施作業現場檢查時,可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所有檢查人員的確認以檢查記錄表上簽字為準。實行安全生產執法責任過錯追究制度,對存在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執法檢查行為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人員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二)精心組織,認真執行計劃任務。執法支隊和各科室要嚴格按照年度計劃細化分解執法任務,制定具體的月計劃。執法人員在進行檢查前,應針對執法檢查行業特點,明確檢查的項目、內容、方法和標準,制定《安全檢查表》,并準備必要的檢查儀器及行政執法文書,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涉及專業性內容的,可邀請相關專家參與。每次檢查必須制定詳細的《現場檢查記錄》、《責令限期改正指令書》,復查應形成《整改復查意見書》,并由復查人員簽字確認。
(三)密切配合,確保執法檢查工作取得實效。執法支隊和各科室要密切配合,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提高服務質量。依法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的非法違法行為,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執法檢查月度分析制度,通過每月執法檢查工作分析,總結執法經驗,分析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嚴格遵守行政執法廉潔規定,寓執法于服務之中,提高執法效能,保守企業商業秘密,樹立安監人員的良好形象。
安全生產年度執法工作計劃2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實現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編制細則(試行)》的規定,結合我旗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2021年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編制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全旗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繼續深入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督促安全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增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促進全旗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編制原則
1。依法行政,程序正當。依法行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職權,做到主體合法、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量罰適當。
2。上下銜接,全面覆蓋。要把全旗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和冶金、建材等行業的生產經單位全部納入行政執法范圍,嚴格貫徹落實上級安監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做到上下銜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區。
3。科學統籌,積極作為。要統籌考慮現有執法隊伍和裝備條件、重點監管對象的數量、規模和分布特點,以及本地區高危和重點企業自身狀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積極履職,合理確定檢查頻次,科學編制執法計劃。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通過強化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和宣傳教育培訓,有力地促進全旗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等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將各類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嚴格控制在盟下達的各項控制指標以內,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務
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持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大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更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著力加強安全基礎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工作有效實施,旗安監局成立領導小組,以局長敖日格勒任組長,副局長苗世明任副組長,新哈布爾、毛桂蘭、郝畢斯哈拉圖、于潔為成員。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碰頭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匯報會,半年進行一次總結,年終進行全面總結,使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形成一種長效機制。
四、執法檢查的重點
1。全面檢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規定的十九項重點內容;
2。國發202123號文件和自治區、盟安監局規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情況、非煤礦山企業領導現場帶班情況和非煤礦山六大安全系統推廣應用情況。
五、其他行政執法工作
1。加強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依照程序、堅持標準、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制度,切實把好安全生產源頭關。
2。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及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的,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法律規定,正確使用安全生產執法文書。
3。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與職業健康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行動。
4。精心籌劃、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開展行政執法監察人員和蘇木鎮安監員以及非煤礦山、危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專題業務培訓,全力推進生產經營單位“三項崗位”安全培訓工作。
5。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以事故多發、易發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為重點,以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為目標,督促協調相關行業管理部門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六、局工作人員基本情況
根據《正藍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我局內設綜合辦公室、安全監督管理股、應急救援與職業衛生監管室等3個機構,行政編制3名,實有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1正1副)、財會人員1名。另設局直屬事業單位1個,即安全生產監察,事業編制3人,現有1人。
七、納入監管的企業基本情況
(一)納入監管的非煤礦山企業共32家,其中螢石礦7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1戶,正在履行“三同時”手續的6戶)、尾礦庫2座,正在履行“三同時”手續、采石場19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6家,在建的13戶),磚瓦廠1家,證件齊全。
(二)納入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共21家,其中生產企業4家(2家乙炔氧氣廠、1家硅鐵冶煉企業,都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企業18戶(中石油油庫1座,中石油加油站13座,中石化加油站1座,個體加油站3座)。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21戶。
(四)冶金企業4戶,建材行業6戶。
八、檢查要求
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范檢查行為,確保工作質量:
(一)檢查工作實行責任負責制,檢查人員對監管執法檢查情況負責;
(二)進入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人員必須是兩人或兩人以上,并將檢查內容告知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人員應明確檢查路線或檢查場所,現場檢查計劃,認真做好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告知被檢查單位,由被檢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檢查人員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應督促被檢查單位立即予以糾正或下達責令整改指令書,并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查;
(五)視檢查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警告、責令改正、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形式,促進和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年度執法工作計劃3
為了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規范執法監察行為,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企業主體兩個責任,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省安監局《關于加強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結合我縣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全縣安全生產工作重心轉移到日常行政執法監察上來,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強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事故查處,增強執法檢查的時效性和權威性。繼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和“高危行業專項整治行動”,以“四個一律”和“六個一批”的工作要求加大執法力度,大力推進執法隊伍建設,徹底解決安全生產執法“門難進、手難下,重檢查、輕處罰”的問題,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甘肅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運
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執法手段,不斷加大執法和處罰力度,強力推進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深入有效開展。
二、工作目標
大力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著力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大力營造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強大聲勢,突出重點、破解難點、抓住關鍵。進一步開拓執法檢查范圍,增強執法工作的計劃性、規范性和責任心,提高執法質量和效率。通過強有力的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隱患,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我縣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三、主要任務
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職業健康等直接執法監察的行業(領域)為執法重點,以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為依據,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要求的檢查事項為主要執法內容,采取集中執法、專項執法和日常執法等方式,運用法律武器和執法手段,嚴格查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依法處罰,促進企業排查隱患,加強整改,履行安全承諾,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大力推進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保障,進一步提高執法工作能力。,縣安監局將把精干得力人員和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執法當中去,保證執法監察經費到位,為執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組織執法人員集中和自學安全生產監管監察- 2 -
方面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相關文件,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加強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積極參加省市安全生產執法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執法人員分批次參加行業執法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業務技能,使執法人員能干事、會干事、干好事,履行好各自職責,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執法有力”的安全生產執法隊伍。
(二)深化高危行業
執法,拓展監察領域。深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職業衛生等行業領域的執法監察。鞏固和加強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密集場所、旅游、水利、電力、機械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積極拓展輕工、商貿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進一步擴大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范圍。
(三)加大執法力度,落實監察責任。,執法工作的力度和強度要有明顯增強,執法能力要有明顯提高,執法次數、工作量、查辦的案件、執法人數要大幅增加。“安全生產月”、春節和國慶等重點時段要進行集中執法,對重點企業安全檢查要達到全覆蓋。
(四)加強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嚴格執照“四個一律”和“六個一批”的工作要求嚴格執法,切實履行責任,加強工作銜接,開展聯合執法。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給予經濟處罰;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對執法過程中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四、執法工作日和執法任務安排
(一)法定工作日為251天,根據省安監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責任制的相關要求,縣安監局執法人員全年執法工作日不少于100天/人。
(二)縣安監局在冊干總數為19人,根據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和省局《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要求,縣安監局納入行政執法人員的數量為19×60%=11人,全年執法總時間為1100天,參照2013年縣安監局行政審批、行政監管、事故查處、培訓學習、執法監察和上級檢查及部門聯合檢查等所用的工作時間,計劃執法監察時間安排為:行政審批、行政監管100天;事故查處150天;培訓學習100天;上級檢查和部門聯合檢查150天;執法監察600天。
(三)縣安監局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確定60家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重大危險源,近一兩年發生過事故的企業要加強執法檢查,進行針對性檢查。在達到全履蓋的基礎上,對每家企業的執法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其中重點企業每季度要至少檢查一次,一年不少于四次。
五、執法檢查重點內容
(一)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情況;
(二)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情況;
(三)對生產經營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監督檢查;
(四)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情況;
(五)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及取得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資格證書情況;
(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情況;
(八)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情況;
(九)生產經營企業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情況;
(十)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情況;
(十一)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措施情況;
(十二)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相關要求正確佩戴和使用情況;
安全生產年度執法工作計劃4
為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責任,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和《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21〕183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2021年xxxx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編制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繼續深入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督促安全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增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編制原則:
1.依法行政、程序正當。依法行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職權,做到主體合法、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量罰適當。
2.上下銜接、全面覆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應把全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的生產企業和重點經營單位全部納入行政執法范圍,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列為計劃執法對象的,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不再重復執法檢查;同時,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大對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計劃執法的指導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銜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區。
3.屬地監管、突出重點。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堅持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突出重點。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分別對重點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或委托下級)實施行政執法。上級對下級的計劃執法對象分別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必要時,也可將由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檢查的對象納入本級的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強對同級政府相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與綜合協調。
4.科學統籌、積極作為。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統籌考慮現有執法隊伍和裝備條件、重點監管對象的數量、規模和分布特點,以及本地區高危和重點企業自身狀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積極履職,合理確定檢查頻次,科學編制執法計劃。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通過強化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專項整治和宣傳教育培訓,有力地促進全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等重點監管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進一步落實,將全省各類事故總量、死亡人數以及億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從業人員十萬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等嚴格控制在國家下達的各項控制指標以內,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務: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持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大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更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著力加強安全基礎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不斷強化“黨委高度重視、政府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社會監督參與”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三、職責分工和檢查重點
(一)執法檢查職責分工
省安全監管局主要依法對部分規模較大、專業化程度較高、安全監管任務繁重復雜以及安全隱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及部分重點民營企業開展執法檢查,直接檢查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行業監管企業共86家(具體名單見附件1),同時對市州、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的執法檢查對象分別按不低于10%、1%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
市州安全監管局主要依法對本轄區內省安全監管局直接檢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轄區內其他重點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檢查對象由各市州安全監管局研究確定,同時按不低于5%的比例對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的執法檢查對象進行隨機抽查。
縣市區安全監管局依法對本轄區內省、市州安監局直接檢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業開展執法檢查。鄉鎮安監站受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委托開展執法檢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監管局在完成職責范圍執法檢查任務的同時,應切實加強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選擇一批重點企業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上級安全監管部門視情況可以將職責范圍內的特定執法檢查事項委托給下級安全監管部門,也可以直接對下級安全監管部門管轄的案件進行查處。
(二)執法檢查頻次
全省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生產企業每年最少開展1次執法檢查和1次有針對性的復查;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每季度最少開展1次、全年4次的執法檢查;對監管的其他企業每年最少開展1次執法檢查。
(三)執法檢查重點事項
1.全面檢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規定的十九項重點內容;
2.國發〔2021〕23號文件和湘政發〔2021〕27號文件中規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情況、非煤礦山企業領導現場帶班情況和非煤礦山六大安全系統推廣應用情況。
(四)其他行政執法工作
1.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應加強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依照程序、堅持標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制度,切實把好安全生產源頭關。
2.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安全隱患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涉危企業基礎數據庫。涉及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的,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法律規定,正確使用安全生產執法文書。
3.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與職業健康等安全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行動。全省上半年主要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下半年集中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4.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21〕23號文件,認真組織學習《xxxx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四個重要文件,精心籌劃、組織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開展行政執法監察人員和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鄉鎮安監站以及非煤礦山、危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專題業務培訓,全力推進生產經營單位“三項崗位”安全培訓工作。
5.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以事故多發、易發的煤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為重點,以堅決杜絕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較重大事故為目標,督促協調相關行業管理部門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四、保障措施與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依法開展執法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生命線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執法計劃編制工作,主要領導必須親自抓。要根據本計劃的要求,結合0本地實際認真編制各自的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認真組織實施。在編制執法計劃時要明確執法檢查對象的名稱(具備法人資格)、執法人員、日期、頻次、有關專家和執法車輛安排。要充分做好執法計劃實施的各項準備,保證執法計劃落到實處。如遇到資金、技術裝備、專家等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爭取支持解決,不能以人員、裝備、經費不足為由而影響執法計劃的完成。對因落實執法計劃不到位而造成相應事故的,將依法進行問責,確保執法計劃的嚴肅性。執法計劃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應當于3月31日前報上一級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二)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產現場執法檢查職權,切實履行執法職責,承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規定的相應責任,但不改變事故統計口徑、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打擊非法違法行為、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等應由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的職責。對距離較遠的企業,省、市州安全監管局可將負直接檢查責任內企業的部分日常監管事項委托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具體由省、市州安全監管局負有檢查職責的業務處(科)室、執法總(支)隊確定并書面通知。省安全監管局應加強對未列入直接執法檢查范圍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的日常監管,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市州、縣市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通報;市州、縣市區安全監管局要將所檢查的中央在湘、省屬企業有關情況向省安全監管局報告。
(三)嚴格考核與結果應用。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調動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積極性,嚴格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對按時完成執法工作計劃的單位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執法人員,應當予以嘉獎;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不作為、亂作為的,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和我省《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監管執法五項規定》的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同時,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中的權重,要將計劃執法實施情況作為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安全生產年度執法工作計劃5
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職責,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生活上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紅旗路街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監管局和區委、區政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執法行為,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效能,為實現紅旗路街道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工作目標:通過“年有計劃、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記錄”,推進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行法定義務,加強安全管理,依法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以指標控制為核心,執法檢查計劃執行率達到100%;各類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二級以上事故隱患督促整改、跟蹤率達到100%。按時完成上級安排部署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力爭本轄區無生產安全死亡人數,促進街道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好轉。
主要任務:通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監管責任,切實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運行機制。
1.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對本轄區內高危行業和較大危險行業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根據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特殊時段和季節特征,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2.依法對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區實施安全生產督查。督查的主要方式有安全生產履職督查,組織開展各類聯合檢查或對監管單位進行定期、隨機抽查。
三、編制依據及原則
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4號令)、《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大祥區2014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等文件。
紅旗路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計劃,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則進行編制,著重強化執法計劃編制的科學性、前瞻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將執法計劃與地區安全生產實際相結合,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與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工作相結合。
四、執法檢查對象
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監管”的原則,依法對本轄區內高危行業和較大危險行業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執法檢查。其中,根據職權法定原則,區域性、規模性原則,延續性原則,以及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原則,確定重點單位13家、一般單位74家、其他檢查單位不少于100家,督查社區5家。全年預計檢查單位不少于300家。
五、執法檢查
(一)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第八條規定的檢查內容,結合《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重點檢查以下17個方面的內容:
1.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檢查、教育培訓、獎懲以及設施設備安全管理、職業危害防治、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危險作業安全管理、特種作業管理、事故報道處理等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3.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險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情況;
4.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5.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6.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7.危險作業相關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設置作業現場安全區域等情況;
8. 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9.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10.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況,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及控制,職業危害的防治、告知、申報、宣傳教育、防護設施維護檢修、日常監測,從業人員體檢以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的情況;
11. 組織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及時排查、上報治理事故隱患,建立健全日常檢查記錄和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的情況;
12.作業場所安全設施(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泄壓和止逆設施、緊急處理設施、逃生避難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等)的配置配備、檢測檢驗、日常檢查、維護保養的情況;
13.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裝置的自動化控制系統裝設情況,以及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的緊急停車系統裝設情況;
14.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情況;
15.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應急預案備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情況;
16.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17.其它有關生產安全檢查的事項。
(二)執法檢查方式及要求
執法檢查采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抽查等形式,通過臺賬資料檢查、現場檢查、調查詢問等方式開展。
執法檢查應不少于2名檢查人員,并視情組織專家參與檢查。執法檢查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在相關法律文書或表式中,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三)事故隱患查處及整改
1.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發出責令整改指令書,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規定時間里組織復查,依法發出復查意見書,核實整改落實情況,形成閉環。
2.對短時間無法整改的事故隱患,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規定進行整改。
3.發現應由其他監管部門進行處理的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于5日內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
4.發現一級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及時以函告或掛號信形式報送區有關職能部門處理。
5.檢查中形成的相關材料應登記建檔并做好歸檔工作。
(四)執法檢查安排
1.總體原則
(1)執法檢查主要分為三類,即日常執法檢查、專項執法檢查和聯合執法檢查。
(2)日常執法檢查應加強檢查力度和頻次。對重點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4次;對一般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2次;對其他檢查單位檢查不少于1次。
(3)專項執法檢查主要根據本區域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或共性問題,結合特殊時段和季節特征開展執法檢查,每年組織專項檢查不少于6次,每月應側重以下檢查重點:
1-2月:重點突出冬季火患、春節前夕、職業危害。
2-3月:重點突出春節、“兩會”期間、招工高峰時期“三級安全教育”。
4-6月:重點突出梅雨季節安全用電,有限空間作業、危險建筑物安全。
7-9月:重點突出高溫時段易燃易爆、用電、汛期安全。
9-10月:重點突出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
11-12月:重點突出年末安全生產及履職考核工作等。
(4)根據街道實際,每年組織開展聯合檢查不少于4次。
2.日常執法檢查
對確定的重點單位、一般單位和其他檢查單位開展日常執法檢查。
(1)檢查范圍:重點單位33家、一般單位234家、其他檢查單位180家。
(2)檢查重點:見本計劃第五項第(一)款“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3.專項執法檢查
根據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特殊時段和季節特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1)節假日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檢查范圍:涉及危化品使用單位及事故多發易發領域。
檢查重點: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設備檢維修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動火作業安全規章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安全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技術檢驗的情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應急救援器材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2)安全用電專項檢查
檢查范圍:重型裝備、機械制造等露天作業多、用電量大的部分行業。
檢查重點: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專職電工配備及持證情況、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漏電保護裝置使用情況、自備電源裝置使用情況、防誤操作裝置配備情況等。
(3)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專項檢查
檢查單位:新進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行業。
檢查重點:建立和實施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情況;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含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及轉崗前從業人員培訓情況;農民工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建立安全培訓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等。
(4)職業衛生專項檢查
檢查單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以及20**年以來新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單位。
檢查重點:職業衛生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應急救援預案,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工作場所公告欄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等。
(5)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檢查
檢查范圍:燃氣管道、污水池等有限空間及壓力容器等密閉設備的生產經營單位。
檢查重點: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通風、檢測設備和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情況,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警示標志設置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等。
(6)事故單位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專項檢查
檢查范圍:三年內發生死亡事故和連續發生重傷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
檢查重點:整改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等。
六、其他執法監督事項
(一)指導、督促社區完成檢查計劃編制、備案及統計分析工作,并加強對社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履職督查和目標考核。
(二)做好本轄區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積極組織或參與區安全監管、建設交通、質量技監、消防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聯合行動,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專項執法。
(四)根據本區安全標準化建設推進計劃,組織開展本轄區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
(五)認真做好各項執法工作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及時將執法檢查內容和信息上報區安監局,落實執法信息報送制度,促進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的全面實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安全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統一思想,嚴格按照編制辦法的要求和程序,認真做好執法計劃的編制、審批和備案工作。要加大對執法工作計劃落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保證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突出執法重點。要以危險化學品、輕工、職業衛生和施工工地等行業為執法重點,將執法檢查與開展專項整治、專項行動、集中整治等檢查活動相結合,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問題,規范安全生產秩序。
(三)規范執法程序。要加強對檢查人員的學習教育、培訓,全面提高檢查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和水平。認真做好執法工作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促進執法工作計劃的全面實施。
(四)嚴格責任落實。要加強執法監督工作,嚴格執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全面提升執法質量,確保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計劃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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