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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時間:2023-02-13 08:59:53 工資方案 我要投稿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16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通用16篇)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

  根據《仙桃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績效考核分解辦法:

  1.師德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5%用于師德考評。

  2.教學業績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業績考評。

  3.教學行為考評(備、教、改、導、輔):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行為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行為考評細則。

  4.考勤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考勤考評。

  5.控流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控流考評。

  6.課時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課時考評,總課時除以總教學人數為人平課時,高于人平課時的部分為超課時,辦法是:總額10%x教師超課時=教師超課時津貼,若平均一節超課時津貼小于現行標準

  總超課時(8元/節),按8元計算。

  7.成果獎考核: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成果獎考評。

  8.學校領導、班主任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領導、班主任工作考評,領導靠蹲點年級班主任的平均數。

  9.機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以上8項考評費用的機動費用,若以上某項費用不足可在機動費用中開銷,若以上考評有余額,則將余額平均分解到每個教師。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課堂教學教分值按公式N=計算。其中為教師所授第i班學時數,為所授第i班課時折算系數。

  計算以教務科正式下達的學期教學計劃及實際授課學時數為基本依據。按不同情況取值如下: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1)教師擔任不同班級同一學科,但授課內容要求及側重等差異較大,且按不同教學大綱、計劃或教材授課,并編寫了不同教案(簡稱“兩個頭”),則=1.00

  (2)教師擔任同教材同進度的重復課,其=0.9。

  (3)新開課(不包括新教師所開第一門課)=1.2。

  (4)教師同時講授兩門課,教分較少的課=1.2。

  (5)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在前兩周,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課,所接(代)課的=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所接(代)課的=1.2,否則所接(代)的課,=1.0。其余課時按正常情況計算。

  (6)其余情況授課,=1.0。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1)1~20人,=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為間隔類推。

  教師所擔任的授課如涉及上述多種情況,則可根據其具體情況復合計算。

  (二)在校外帶領并指導學生野外操作實習按每周每班40教分計,由參加指導實習的教師按情況分配,但每個教師最高不得超過每周22教分。

  (三)無課教師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周學時x0.6進行計算。

  (四)有授課任務的教師,同時又指導校內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按如下標準核定教分。

  (1)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所任課時)x0.6

  (2)所任課時6學時,實習教分=(1周總學時-6-所任課時/2)x0.6

  (五)除教學授課計劃以外所開展指導的各項文體活動,另計工作量,其計算標準為:

  (1)每領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計。

  (2)每領做一次課間操按0.2教分計。

  (3)組織開展輔導課外文體活動每小時按0.5教分計。

  (4)組織籌備校運動會,根據其工作量由體育組寫出報告,經教務校長審核后由校長批準發給一次性獎金,不另計教分。5)練習代表隊參加經學校批準的校外文體比賽活動,每次實際練習時間達1小時以上的計0.6教分;如比賽取得好成績,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礎部寫報告,經教學校長審核后由校長批準發給體育組一次性獎金。

  (六)教師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計。

  (七)由專業科、教研室指定并經教學校長批準的指導教師,有指導計劃并予以實施,有檢查考核,期滿有鑒定,視其指導情況每學期計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學校安排教師編寫教材(無稿酬)及其他教學資料,按全稿(包括審定、校核)每1000字計1教分工作量。

  (九)學校統一停課考試的學科,任課教師出考卷每套(包括標準答案、評分標準)2教分,改卷(包括成績單、成績分析、整理上交試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師受學校委派在校外任課,其工作量計算與校內任課相同。

  (十一)教師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務,一般均不再計算工作量,非凡情況可由專業科申報,由教務科會同教學校長決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師工作量由所在專業科(部)填報,教務科核定和匯總。

  (十三)教師業務檔案中,工作量按實際授課時數及完成的其他教學任務填寫。

  (十四)假如教師每月教學工作量折合教分超過50分,超過部分每1個教分的效益工資增加5元(指導校內外停課實習、畢業設計、課程設計、大型作業等不計超教分)。

  (十五)見習教師在見習期內任課,在18教分/月內,不計發任課效益工資,超過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計發10元效益工資。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通過后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復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于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鑒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癥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學校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該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為進一步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充分調動幼兒園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市政府相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濱江鎮幼兒園教師工資調整的實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的原則

  1.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兼顧公平的原則。

  2.本著事業的發展與教師收入同步提升的原則。

  二、工資結構與標準:

  (一)幼兒園教師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由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崗位津貼、學歷補貼、教師資格補貼、教齡津貼組成;考核工資由基本工作量、浮動工作量、月績考核工資組成。

  (二)工資組成:

  1.基本工資:

  (1)基礎工資:工作5年內的教師基礎工資750元,每增加5年工齡,工資增長40元。

  (2)崗位津貼:根據省優質幼兒園保教隊伍設置要求及我鎮各幼兒園的`實際情況設置教師、班主任、中層管理人員(安全辦主任、總務財務人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保健人員)副園長、園長崗位。崗位津貼分別為教師150元、班主任200元、中層管理人員300元、副園長400元、正園長550元。

  (3)學歷補貼:本著鼓勵教師不斷學習進修,提高學歷層次和文化素養,學歷補貼分別為中專學歷每月補貼100元、大專學歷每月補貼120元、本科學歷每月補貼150元。

  (4)教師資格補貼:根據省幼兒園教師資格要求,激勵教師盡快取得合法的教師資格,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的業務素養,對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教師每月補貼200元。

  (5)教齡津貼:工作3年內不享受教齡工資,滿3年30元,每增加1年加10元。

  2.考核工資:

  (1)基本工作量:每月350元。

  (2)浮動工作量:班級人數在省規定的班額數內的每月50元,超過規定班額的,分別按小小班15元/人、小班12元/人、中班10/人、大班8元/人計算,園長按全員浮動工作量的平均數計算。原則上班級人數不得超過額定人數的20%。

  (3)月績考核工資:每月300元。

  三、工資晉升機制:

  在幼兒園財力許可的情況下每兩年調整一次,有幼兒園提交調整方案,經集體討論后實施。

  四、實施時間:

  此方案于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5

  1、工作時間精力不集中,紀律松弛,洗衣服、打毛衣、做私事等,帶班時睡覺、串崗等,出現違章違紀現象一次扣1分。

  2、各班老師定員2人,早班老師帶班時間(7:20~17:00),晚班老師帶班時間(8:00~17:30)帶午睡,不能隨便換班、替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請示,允許后方可替換班,違者一次扣1分。

  3、不關心幼兒冷暖,午睡前不脫掉罩衣,蓋好被子,幼兒有病不及時發現反饋情況,不按時給幼兒服藥,幼兒尿床、尿褲不及時處理,交接班有關事宜交接不清,有上述情況者,每項扣1分。

  4、不認真執行作息時間,不按時起床、提飯、進餐、早操等,兒童進餐時不準訓斥,保證幼兒吃飽,順利進餐,進餐時必須使用規定的餐具,違者扣1分。

  5、吵嘴、打架、不服從分配、自由主義、挑撥議論、誣陷、誹謗他人,每項扣5分;造成不良影響的停職檢查,檢查期間按待崗處理,違者扣1分。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7、各班室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物品用后物歸原處,不亂倒垃圾,班內不存垃圾,自己用的物品不亂放(如自行車、衣服、鞋子、提包等)違者每次扣1分。

  8、各班室下班后,必須在離崗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不執行者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據損失情況酌情處理。

  9、工作人員不準使用幼兒的洗刷用品,兒童飯菜食堂負責檢查品嘗,其他人員不準品嘗,違者一次扣1分。

  10、室內不能留有剩飯或將剩飯倒進下水道內,違者一次扣1分。

  11、幼兒衣褲鞋子要穿戴整齊,在幼兒離園時將衣物帶好,不能遺忘,不準提前將幼兒送往辦公室或傳達室,違者扣1分。

  12、各班不準在幼兒午睡時,上課時閂門大聲喧嘩、交談,幼兒午睡時教師必須在臥室內,并且在床位允許的情況下,保證幼兒一人一床,不準留有空床,違者扣1分。

  13、幼兒被褥要經常晾曬,冬季一月一次曬被褥,尿床必須室外晾曬,床單每月請家長帶回去換洗,保持清潔,違者一次扣1分。

  14、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保證洗手的質量,在室外玩耍時不允許幼兒坐在地上,各項消毒工作必須按程序按時間嚴格執行并做好記錄,違者扣1分。

  15、組織幼兒值日要適當,禁帶有危險性,不能超出幼兒體力以外,如端飯、洗碗、下樓倒垃圾、送桶等。不能讓幼兒做有損幼兒尊嚴的事情,違者扣1分。如發生重大事故,做待崗處理。

  16、各班分管的.全部衛生區域,嚴格按衛生制度執行,堅持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不準亂擺亂放,不存垃圾,不亂倒垃圾,清潔工作保質保量,要愛護墻壁、桌椅,違者清潔不徹底一處扣1分。

  17、各班對幼兒使用的盆、桶等要定時送往食堂,并清潔干凈,如剩飯、菜較多,可給食堂工作人員講,協助下次飯量的掌握。

  18、各班保教人員有責任催促家長及時交托兒費,如有拖欠托兒費二個月者及以上的,扣班中保教人員每人1分,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例外)。幼兒退園押金單交本班老師,幼兒無故退園,扣本班每位老師1分。

  19、打罵幼兒、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發現一次按待崗處理。

  20、園長及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全園的勞動紀律,是否按時備課、上課,中午抽查值班情況等,發現一次扣1分。

  21、各班按規定進行戶外活動,違者一次扣1分。

  22、老師備課時間遲到、早退者,無故換課者,一次扣1分;備課時間談論與教學無關的事情,一次扣1分;備課時間無故脫崗、串崗者,一次扣1分;備課本不按時交,完不成計劃者一次扣1分。

  23、教師不按時上課者,上不足課時者,一次扣1分;晨檢有當班老師執行,幼兒進、離園時,當班老師必須站在門口迎接并負責詢問或交接孩子的情況,違者一次扣1分。

  24、帶戶外活動、帶操不準穿高跟鞋,且帶操必須穿運動服;教職人員不許留長指甲、染指甲、燙染夸張發型等,違者一次扣1分。

  25、在遵守以上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如發現違紀違規、違職現象,均按不執行制度扣罰,每次扣1分。

  26、工資分配考核時間為:自上月做工資次日起至本月做工資為止。幼兒出勤率按上月考勤。

  27、食堂應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食品衛生法”,做到生、熟食物嚴格分開,不能粗制亂做,要認真洗刷,做好食品留樣工作,消毒所用餐具、炊具等物品,一餐一消毒,周圍環境清潔衛生,按時開飯,節約能源,不認真執行者有以上情況之一,一次扣2~5分。

  28、采購人員應根據食譜按時外出選購新鮮、物美價廉的食品,做到保質保量,不買三無產品并向供應商所要一切證件,違者一次扣1分。

  29、保管員對倉庫物品進出登記,妥善保管,消耗品及糧油要一月清點一次,做到進出賬目清楚,倉庫內保持清潔衛生,放置有序,并有責任及時向園領導提供倉庫物品的庫存情況,如有違反上述情況之一每次扣1分。

  30、教具室物品要建帳、分類放置,有計劃的添制玩教具及各類業務書籍,協助教師準備預制教學用品,做好錄音播放工作,嚴格執行賠償借還制度。

  31、保健員負責調配幼兒膳食,隨時查詢幼兒的身體狀況,按時檢查各班消毒工作,及時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如有違反上述情況之一每次扣1~5分。

  32、財會人員認真執行“會計法”,按財會制度報銷、記賬,每月按時收費并負責催款反饋托兒費情況,一切財務方面的事務,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并向園長一月一報賬目表。

  33、其它人員按各崗位職責考核并參照本辦法執行。

  34、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幼兒園園長解釋。

  注:當月重復違反同一問題達兩次者,第二次考核加倍;當月違反三次及以上者扣發當月浮動工資。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6

  一、分配原則:

  按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資構成:

  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獎金+工齡工資+教學效益獎+年終獎勵

  三、核定方式:

  (一)基礎工資:800元。

  (二)月崗位工資:根據需要確定崗位,依據個人申請和 年終考核結果競爭上崗,班主任500元, 教師300元。

  (三)獎金

  A、職業道德獎:100元

  1、對幼兒要有耐心、愛心,不得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要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得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要妥善處理與家長的矛盾,不得因個人原因影響園里聲譽。

  3、杜絕侵占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給予扣取。教師不得與家長無故發生爭吵,或有難以解決的問題爭執可移交幼兒園或學校負責人處理,否則扣除職業道德獎金20元,若因此影響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應予辭退。

  (B)出勤獎100元。 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請事假或病假一天扣30元,兩天扣60元,超過三天全扣,超過四天以上扣40元/天,不請假按曠工處理,扣70元/天。

  (C)安全獎、100元

  1、縫針、骨折、燙傷等以上的事故,責任事故則全扣;非責任事故扣一半。且醫藥費由責任人全部支付。

  2、班級中多次出現摔傷等事故,家長有很大意見的,一次扣10元。

  3、體罰與變相體罰,造成影響的或有家長意見的'全扣。

  (D)幼兒出勤的獎勵各班幼兒出勤率超過獎

  出勤人數平均平均每日可達95% 獎勵50元/月,90%以上獎勵20元/月。

  (E)超額獎:超額人數按本園規定每增加一人獎給當班老師30元,當月增加人數按下月開始計算。(每班基數為30人,一人執教)

  (四)工齡工資:從簽訂合同開始算起,教齡滿一年,加100元/月,滿二年再加100元/月,滿三年每年遞增20元/年。

  (五)教學效益獎

  根據聽課備課,課堂教學,理論知識,測查成績等四項內容確定

  (六)年終獎勵(200元~1000元)

  1.工作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著想,模范遵守我園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本職業務,刻苦鉆研,大膽創新,積極進取能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3.熱愛幼兒,關心幼兒,積極為幼兒和家長服務,做出一定的成績和貢獻,多次受到家長好評。

  4.能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節約開支。

  5.遇到意外事情的發生,不僅能發現還能挺身,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事故發生和造成損失。

  (七)發放方式

  1.每月的15號發放上月工資。

  2.年終獎寒假之前發放。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7

  一、分配原則:

  按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資構成:

  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學歷證書補貼+工齡工資+浮動工資

  三、核定方式:

  (一)崗位工資:

  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1400元,持有其他專業教師資格證的1200元,無教師資格證的1100元;高級職稱439元,一級職稱150元,二級職稱100元,三級職稱50元。

  (二)效益工資:1100元

  1、學期初按時上交:班級計劃、德育計劃、特色課計劃。

  學期末按時上交:個人總結、德育總結、特色課總結。

  2、每周五下午三點之前交下周教案,認真制訂周計劃、日計劃,扎實教學,讓每一位幼兒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識和能力,保證教學質量。

  3、一日生活組織有序,不隨便打亂作息時間。按規定開展各項活動,準時參加戶外活動。

  4、嚴格執行上課時間,根據課程表上課,上課時教學教具要準備充分,教師要熟悉教學內容及目標,合理科學安排教育活動,不擅自換課、掉課。戶外活動要有組織,教師要照顧好每一為幼兒。

  5、環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課程化,要有可操作性,盡量隨教學內容及時調整變化。

  6、注意幼兒常規培養,讓幼兒養成各種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學習習慣,要做到隨機教育。

  7、兩位教師能負責每天組織幼兒進行各種活動,不擅自脫崗,每天早上,教師帶領幼兒準時出操,準備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帶班教師要隨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兒的成長紀錄,語言簡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與幼兒出勤率統一。

  9、每日做好晨檢工作,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并做好身體情況記錄。

  10、幼兒進、離園時,當班老師必須站在門口迎接并負責詢問或交接孩子的情況,當天發生的事情當天解決,能及時主動的與家長溝通。

  11、培養每一為幼兒良好的習慣,文明禮貌等,抓好幼兒日常生活常規。保證幼兒衣著整潔,及時更換,不穿反鞋,不托鼻涕,不留指甲、梳好頭發。

  12、照顧好每一位幼兒,準時為病兒吃藥,不發生漏吃或吃錯藥的情況。

  13、值午班的教師,不鎖門,不閑聊、保持清醒、不斷巡視、照顧好幼兒、為幼兒蓋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點準時起床,小班、托班午休2點半起床。

  14、堅持正面教育幼兒,確保幼兒心理發展健康。

  以上規定,違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問題當月違反兩次者,加倍考核,違反三次以上者扣當月效益工資的50%。

  (三)獎金:100元

  A、職業道德獎:20元

  1、對幼兒有耐心、愛心,不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有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能妥善處理與家長間的矛盾,不因個人原因影響園里聲譽。

  3、絕不侵占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5、不向家長或幼兒親友收取任何物品。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除扣發當月職業道德獎外,并扣5~10分。

  B、全勤獎:30元

  1、當月出滿勤者獎30元,未出滿勤者無全勤獎。

  2、病事假提前向園領導請假且有假條,過后及時銷假,以免影響排班。住院治療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資每天的平均數扣除,無故曠工按事假兩倍扣除。(無全勤獎)

  3、臨時出園辦私事必須向園領導請零散假,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并進行零散事假登記。零星事假累計4小時按半天扣工資,當月病、事假累計半天及以上者無全勤獎。

  C、安全獎:50元

  1、及時發現幼兒病情,幼兒有病馬上處理,及時通知園領導及家長,違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響的,按影響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兒安全工作,不讓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兒走失。如發生幼兒走失并及時找到的,視造成的影響,扣5~10分。

  3、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一般責任事故,如幼兒磕傷、碰傷、抓傷、燙傷、扭傷等輕微傷,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出現需要縫合的外傷或骨折等事故,當月安全獎全部扣除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直到家長滿意(上體育課、室外活動屬正常活動范圍出現非責任事故另做處理)。

  4、發生事故不得隱瞞,及時處理、上報并責任到人,不得推諉、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影響,扣2~10分。

  5、教師因安全問題遭到家長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視問題的嚴重性,扣5~10分。

  6、幼兒食物中毒、藥物中毒、走失、嚴重傷害,責任人除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外,扣發當月安全獎。

  (四)工齡工資:從正式帶班開始算起,工齡工資為20元/年,一學期教加10元,每年累積。

  (五)學歷、證書補貼:本科:80元/月;專科:40元/月。普通話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計算機等級證書:30元/月。

  (六)會議補貼:40元/月。如遲到累積15分鐘以上扣20元/月。

  (七)獎勵

  1、先進個人:工作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著想,模范遵守我園各項規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并為我園爭得榮譽,一學期無請假扣分者參加民主評選,選出5人,給予一次性的表彰獎勵。200元(期末)

  2、備課教研:努力學習本職業務,刻苦鉆研,大膽改革,積極進取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經幼兒園評定或有關部門簽字認可按其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100元(期末)

  3、家長問卷:熱愛幼兒、關心幼兒,積極為幼兒和家長服務,不收取家長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績和貢獻,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長的表揚,期末家長問卷滿意度最高的4位,可給予適當的獎勵。100元(期末)

  4、勤儉節約:能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經常修舊利廢,節約開支,成績顯著、事跡突出,受到大家好評,評選兩個班級,給予一次性獎勵。90元(期末)

  5、見義勇為:遇到意外事情的'發生,不僅能發現而且能挺身而出,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發生和造成損失,可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100-300元

  7、各班幼兒定員:托班(小班):23人(二人帶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帶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帶班);

  大班(學前):38人(二人帶班);每超出一名幼兒每位教師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視貢獻大小和影響程度給與獎勵(如論文、示范課、繪畫類輔導、文體指導等)

  課題等獲獎期末一次性獎勵:省級1000元、900元、800元、溫州市級800元、700元、600元、樂清市級500元、400元,論文、優質課、半日活動、案例獲獎的一次性溫州市級200、150、100元,樂清市級的150、120、100元;學區級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獎還加獎金:省級的50元;溫州市級25、20、15元;獲樂清市級加20、15、10、元;學區級加15、10、5元,依次累計;同個項目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按一個來算取最高獎,如評選沒等級的按最高額進行獎勵。

  如向市、學區、鎮姐妹園、向家長開放半日活動的獎金為90元,一節課的獎金為50元。大型活動有評獎的獎金等級補貼分別為:100、90、70、50元,家長會補貼為50元,教研活動補貼30元。大型活動主持人100元,級段活動主持人50元。

  (八)浮動工資:快樂小團體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8

  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校及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等文件精神,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本著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有利于學校管理,有利于促進教師成長,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廈門市思明第二實驗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和促進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群眾公認、程序規范、簡便易行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學校和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學校全面、協調、穩定、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情況

  我校崗位設置業經上級審批通過:全校在職教師83人,其中管理人員2個,專業技術人員83個(管理人員2個雙項選擇)。

  現有人員情況:實有人數83人,管理人員1人(八級);專業技術人員總數82人;其中副高級1人(六級);中級38人(八級13人、九級16人、十級9人);初級37人(十一級18人、十二級19人);員級2人(十三級);專業見習級3人。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每月提取740元xn(n指全校在編教職員工總數),作為學校統籌,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經學校考核合格,作為基本的工作量獎勵,按個人崗位津貼比例逐月發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語、數、英教師并擔任班主任,每周10 12節;

  語、數、英教師不擔任班主任,每周12 14節;

  其他學科專任教師,每周14 16節。

  校長0 - 2節;副校長2 - 4節;中層領導為學科專任教師的1/31/4。特殊情況按規定辦。

  以上教師,在完成上述基本課時,并且

  (1)參與每周2 - 3節的導優輔差(或指導興趣小組);

  (2)每周一天的導護工作;

  (3)輪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節30元從基本工作量獎勵中扣回。

  (二)統籌部分的分配方法

  崗位津貼(經考核合格后,逐月發放,每學期發6個月)

  1、班主任、年段長崗位津貼

  (1)班主任每月補貼500元。

  (2)8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50元;6個班的年段長每月300元;4個班的年段長每月250元。

  2、其他崗位津貼

  a、報賬、代辦 500元/月;

  b、人事400元/月;

  c、少總350元/月;

  d、保衛250元/月;

  e、教研組長10人以上300元/月;10人以下250元/月;

  f、配班200元/月;

  g、備課組長、保管、網管、團支書、工委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長及其他津貼崗位內兼職的,按第一職務100%;第二職務60%;第三職務40%計發,但累計不超過900元。以上崗位津貼逐月發放,每學期發六個月。

  h、行政崗位津貼

  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50%;

  副校長: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35%;

  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德育處中層領導負責人:專任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發放數的125%;

  以上人員不兼職,不參加其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行政及中層領導按比例提取的獎勵性績效數額單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發放。

  3、超課時補貼

  (1)在完成(一)中規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課時,每課時補貼30元。

  (2)代課:需備課、授課、批改作業的代課,每節30元;一般代課,每節15元。

  (3)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在休息、節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貼150元。(當月不超過三天)。

  (三)教學成果獎

  1、文章在cn刊物發表或收入區級以上匯編,每篇5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2、指導學生獲獎,每個個人獎項為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3、區級以上公開課,每節80元,上限為每學期200元。

  4、質量監控,全區性的三個考核點,每個點獎勵該年段該學科的任課教師每人300元,片區性(統考統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層次計。

  5、參與課題研究,獲得階段性成果,每人每學期津貼100元,通過專家評審結題后,每個成員一次性再發200元。

  6、校內優秀三好(設計、實施、反思)課,每節獎金待定。

  (四)名優名師獎

  1、學科帶頭人每學期省級1000元;市級800元;區級500元。

  2、入學科評委專家庫的每學期省級800元;市級600元。

  3、開設學術講座:每次市級300元;區級200元;校級100元。

  (五)優質服務獎

  1、每學期評選若干個優秀備課組,若干個優秀導師,若干個班級十項評比等單項獎,獎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師專業系列人員只有1人,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醫務人員或上級文件另行規定。

  (六)扣發或停發(這里的100%是指:當月獎勵性績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

  1、扣發:

  a、遲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曠課每節扣10%;

  e、曠工每天扣30%.

  2、停發:

  a、受到刑事處罰、行政、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在處分期間停發;

  b、當月病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當月100%停發;

  c、表現差、群眾意見大的,當月100%停發;

  d、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的,當月100%停發;

  e、違反師德,造成不良影響的,當月100%停發。

  (七)學期統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以上各項津貼獎勵后,若有剩余,余額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平均發放。

  本方案解釋權在學校校務會,有未盡事項由校務會討論補充修訂。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9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選拔優秀教師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于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考核依據:《教師法》、《職業教育法》以及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

  第四條考核方法:分項考核,量化積分、定性評價。

  (一)出勤率(5分)

  內容:是否遵守《壽縣一職高出勤管理條例》。

  考核方法:查閱簽到記錄和請假記錄

  得分:出滿勤5分;出勤率達80%得3分;出勤率達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請假手續的不計入出勤率;沒有履行手續的每天扣0.5分。曠課每節扣0.5分;遲到、早退、正課看自習累積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內容:全校課時量的平均數為教師基本工作量。

  得分:滿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無課時計分分別為5、3、2、0;超課時加1分;教研組長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師兼其它社會工作的加0.5分。總計分不超過5分。

  (三)師德(5分)

  內容:履行崗位職責態度是否認真,執行工作紀律是否嚴肅,是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是否有無故曠課、曠崗或經常性遲到、早退現象,是否有私自停課、調課現象,是否由違規違紀行為,是否顧全大局,是否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是否違反《六安市中小學教師行為管理暫行規定》,主要時間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結合平時表現、查閱相關記載。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較差1-0分。

  (2)政治學習每缺1次扣0.5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扣0.5分;學期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的扣2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主管部門的扣1分;亂收費、亂訂資料扣1分;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的發現一次扣0.5分;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扣1分;參加封建迷信、酗酒、賭博、非法組織的扣1分;強調個人原因,拒不履行職責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扣2分。

  (3)見義勇為、有奉獻精神,不計名利,不計得失、積極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的每項加0.5分,被評為縣級以上師德標兵的加2分。

  (四)教學考評(共55分)

  1、常規工作(30分)

  (1)教學常規工作質量方面(5分)

  內容:教學計劃、教學總結、備課質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作業布置是否明確;教案是否規范;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積極參加組內、校內教研活動;聽課的節數是否達標;評課是否講究實效;是否積極主動地開展校內外實習實訓,是否完成校本培訓任務;是否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安排的外出培訓或進修。

  考核方法:查備課筆記、聽課記錄、教研活動記錄、公開課教案、評課記錄、教學月查記錄及學校教師培訓、進修、轉崗計劃執行情況。

  得分:

  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無0分。

  ②各項記錄每缺1項扣2分。

  (2)完成教學任務完成情況(10分)

  內容:完成情況是否良好,教學基本目標是否達成;是否存在早退遲到、私自調課現象,是否存在曠課現象;講課內容是否正確;課堂結構是否合理;重難點是否突出;教學方法是否體現課改新精神;是否講究師生互動;是否按規定完成公開課、觀摩課、制卷、閱卷、考試分析報告等教學任務;教學是否富于藝術性;學生滿意程度如何;課堂教學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統計實際完成課時量、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及實驗實習記錄、學生民主測評、抽查教學進度、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值班人員的查堂記錄;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較差1-0分。

  (3)作業(5分)

  內容:作業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要求;是否按時批改;是否按時到班輔導;是否面向全體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是否及時送教務處檢查。

  考核方法:查閱學生作業和教務處月查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無0分。

  (4)制卷閱卷(5分)

  內容:是否及時、認真地完成教務處安排的命題出卷、監考、閱卷任務,監考有無失職現象;閱卷是否及時;分數能否及時上報;評講是否認真及時,學生學分報表是否及時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試卷;抽查監考情況及監考記錄;抽查所閱試卷;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閱分數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

  (5)輔導(5分)

  內容:是否按時輔導、是否不遲到不早退、是否不調課、是否空堂,是否自覺維護課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記錄、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班務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遲到早退3次扣1分,曠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學實績方面(25分)

  內容:擔任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的教師其教學實績的考核主要依據其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及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成績的名次差,確定本學期該科成績進步綜合名次,并給予相應考核分。

  考試:擔任文化類課程考查科目或技能類課程的老師,其教學實績依據該科學期考查成績的合格率、達標率、優秀率及技能證書通過率,實習任務的完成率確定其該科該項綜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閱各科考試成績表和學分統計表。

  (2)統計文化課期中、期末或統考的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

  考試:

  (1)考查科、技能科根據其學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實驗實習完成率和學生的滿意率,最后確定綜合名次。

  (2)原則上同年級任課教師進行比較。

  (3)各種比賽、競賽情況。

  得分:

  (1)(綜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積極參加教學觀摩、公開課活動或課件比賽或積極指導學生、輔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種競賽或發表論文者,依據公開課級別或輔導競賽成績所居名次的獎級、刊載學生和個人論文刊物級別質量論文給以適當加分。加分分值為: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分。

  (3)指導興趣小組:有計劃、有活動記錄和教案。堅持經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況加分:

  ①、規程落實好,創造性開展各種形式的德育活動,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并取得名次的班級,每次每項給班主任加0.5分。

  ②、學生被評為縣級以上三好生、優秀隊員、班干或受到上級表彰,給班主任加0.5分。

  ③、學生在社會上表現優秀,給校集體爭光,給班主任加0.5分。

  ④、學生遵守行為規范好,學期無任何違法、違紀及傷害事故的班級給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減分,滿分5分)

  ①、評為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和教壇新星等加分。校、縣、市、省各為1、2、3、5分,省級以上加10分。

  ②、被評為優秀教研組組長,加1分。

  ③、承擔公開課、實踐課、實驗課、觀摩課等教學任務的教師每次加0.2分。

  ④、有課題報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師按等級加分。(同本條①項)

  (6)先進個人表彰(只加分,滿分10分)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標準加分:受到縣、市、省、國家表彰的`:部門表彰分別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別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績突出,圓滿或超額完招生任務的教師,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學校檢查評比、班級量化考核不達標,給班主任扣2分,任課教師扣1分。

  ②、班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積計算。

  ③、輟學率超過5%的班級扣班主任2分,任課教師1分。

  ④、拒不參加學校舉辦各種活動的班級,每次每項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學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學生出勤率達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積計算;

  (五)學生評教(20分)

  考評項目:教學態度、教學水平、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實習實訓等方面的工作質量。考試考核方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學生對學科科任老師進行民主測評。

  得分:將學生評教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六)教研組(同行)考評(10分)

  考評項目: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及教研活動等方面。

  考試:

  考核方法: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研組平時教研活動記錄及成員表現,在組內同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

  得分:將教研組考評(同行)百分制分數乘以1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第五條考核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按考核分確定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加權平均成績大于或等于90分可評為優秀;介于70-89分之間為良好;介于60-69分之間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考核為優秀等級者,學校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考核倒數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備選。對連續兩學期考核倒數5名者,實行轉崗待聘,因不適應職業教育,建議個人申請調離。

  第六條組織領導:教師績效考核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由各部門分項負責。相關考核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屬于校長室。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0

  為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我校課堂教學改革的步伐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確保課程改革的有效實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的德、能、勤、績,加強教育教學過程管理。根據《教師法》、《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和《云溪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小文

  副組長:小良

  成員:小泰、小彭、小周

  二、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小泰

  成員:小生、小娜、小喜、小英

  三、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構建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全面考核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建立健全對教職工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我校基礎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

  四、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職工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職工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職工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五、考核對象

  列入財政預算拔款的在編在崗全體教職員工(校長除外)。

  六、考核內容

  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工作量和班主任等方面的實績。

  具體內容為:

  1、本辦法所指績效工資即:區財政下撥的早晚下輔津貼及本期每位教師(在編在職)獎勵性績效工資30%部分,每年人均8400元。

  2、績效工資用于發放工作質量獎、班主任津貼、早晚下班津貼、值周補助、教師個人績效獎五大部分。

  3、五大部分為:

  A、工作質量獎

  B、班主任津貼

  C、早晚下班津貼

  D、值周補助

  E、教師個人績效獎=教師期末績效考核得分/校績效考核總分(下撥總額-A-B-C-D)

  4、工作質量獎發放辦法:

  每次聯考或區教育局組織的質量抽測中,所授學科的平均成績超過同年級同學科的總平均成績0.1分,獎勵授課教師2元,以此類推。教兩門主科的教師取兩科的總和(含平行班)。中考獎、特殊貢獻獎按《中考獎、特殊貢獻獎發放辦法》執行。獎金由校長通過其他途徑籌集,不列入績效獎范圍,

  5、班主任津貼發放:

  (1)班主任津貼基數為每月元。

  (2)班主任工作由政教處根據《班主任工作績效考核方案》單獨考核并下發班主任津貼。考核細則由政教處負責。

  6、早晚下班津貼發放標準:早、晚下班每節12元。

  7、值周補助:由校長室根據全期教師值周情況造表核發。

  8、教師績效考核及年度考核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細則》執行并下發績效工資。考核細則由教務處負責。

  七、確定等級。

  考核小組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確定考核結果。績效考核結果根據考核分數排名分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區優人數按當年教育局下發指標確定,鎮優人數等同于區優人數,總分60分以下者定為不稱職,人數控制在總人數的5%以內)。區優指標分配原則:班主任每年1名、行政兩年1名,教輔人員每年1名,丁山小學每年1名,其余為教學人員,各類別按考核分高低取,鎮優指標與評比方法同區優。

  八、教職工凡有下列情行之一,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家教家養的。

  3.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它商品從中牟利,或向家長索取財物的。

  4.曠課(工)超過七天或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組織、參與考試作弊的。

  6.出現一般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7.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8.由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害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9.違反計劃生育的。

  10.未超過教職工平均工作量的120%的拒絕學校安排的。

  九、考核結果的使用

  1、教職工績效考核每期進行一次,結果作為當期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班主任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班主任津貼的依據。

  2、績效考核結果也作為教職工表彰獎勵、培養培訓、年度考核工作(上、下兩期績效分相加即為當年年度考核分)的重要依據;考核優秀或合格者,可晉升、評優評先,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得晉升、評優評先。

  十、說明

  1、本方案自20xx年上期起執行,由教代會通過后實施;

  2、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1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效,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指導思想,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科學和諧發展為目標,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全面建立我校教師工作考核獎勵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實施原則

  1.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堅持“以德為先、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師德考核合格為前提、以工作實績考核為依據,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績貢獻。

  2.實行教師基本崗位工作與班主任崗位工作分開考核和獎勵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公開,考核過程公開,分配結果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4.堅持“績效考核三結合”原則。考勤、考量、考績與考德(師德師風)相結合;平時過程考核與學期結果考核相結合;年度目標考核與專項考核相結合。根據專任教師、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

  三、實施步驟

  1、學校成立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行政班子成員和教師代表組成;

  2、研究制定教師工作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并由教師大會80%以上教師通過方予以實施;

  3、每學期結束時由考評小組依據教師提供的真實資料和本期工作表現,進行客觀公正公平的`考核打分。

  4、考核結果核實無誤并公示后,經考評小組簽字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結果作為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

  本辦法于20xx年12月26日學校教師績效考評小組全體成員通過,于20xx年12月27日教師大會通過。本辦法具體解釋由考評小組負責。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員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四、工作職責

  根據《潮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學校結合實際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教師和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組長:,成員:,負責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督查和實施。

  五、績效考核的指標與內容

  教師績效考核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標與主要內容,結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實際情況,對考核指標、內容進行細化和量化,科學制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具體細則見《金灶某某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體細化的考核指標及規定的基礎上,在其總分內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并將以上規定作為教師績效考核稱職(合格)或良好的必備的基本要求。其中為人師表占6分,愛崗敬業占7分,關愛學生占7分。對出現指標內容中情況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師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質占5分,教學能力占5分,科研能力占5分,創新能力占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師的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其中出勤情況占4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扣完為止。工作責任心占3分,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懶散、不到位、不負責任、不服從安排、出現責任問題等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工作作風占3分,違背原則,撥弄是非,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

  “績”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其中德育工作占7分,教學工作占18分,班主任工作占5分,教育教學研究占10分,教師專業發展占5分,成果獎勵占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級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級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級分值,其中成果獎勵獲市級及以上層次的得5分,獲區級的得4分,獲鎮(校)級的得3分。

  學校教職員工按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劃分,教師是指學校中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職員是指學校校長和其他從事學校管理工作的人員。教學輔助人員是指學校中從事教學實驗、圖書、電化教育以及衛生保健等教學輔助工作的人員。工勤人員指學校后勤服務人員。

  教學工作量校長必須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副校長每周任課不少于8節;中層干部每周任課不少于12節;班主任每周任課不少于12節;專任教師每周任課應達到16節及以上。其他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及工勤人員完成學校規定分配的工作任務,視為完成每周工作量。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采用量化積分與評定等次相結合的方法,確定每位教職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形式采用“平時績效考核”與“學年度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積分記實,學期末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期考核一次。

  “學年度績效考核” 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由學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年考核一次。

  (一)平時績效考核

  1、月度記實

  月度記實采用量化積分形式,以“德、能、勤、績”為一級指標項目,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10分,“績”占50分。對績效考核指標與內容進行細化的基礎上,在一級指標項目下設置二級指標項目及相應的分值標準,并根據指標進行細化和具體化,形成科學系統的`績效考核量化表,用積分形式如實記錄每位教師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

  2、學期考核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學期考核,以月度記實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個檔次評定考核等次,寫出考核評語,并把考核結果和意見及時反饋教師本人。

  評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90分及以上,評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75分及以上,評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60分及以上,評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在60分以下。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

  學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按“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四個檔次評定等次。

  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突出。

  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發生較大教學事故。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5、當年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十個工作日;

  6、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如:私自辦班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受黨紀和行政處分的教師確定學年度績效考核的有關問題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時要求做到:

  1、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采取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平時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校長對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4、對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結果在本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5、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6、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定,必須在績效考核的“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1、月度量化積分的運用

  月度量化積分作為定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依據。將學校在該段時間內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除以該段時間內全校教職員工積分的總分,算出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再將每位教職員工在該段時間內獲得的積分總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算得該員在該段時間內應得到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該員積分總分值=該員應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學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一學年內有一次被確定為“差”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一學年內兩次均被確定為“良好”以上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應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不得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并在下一學年度扣減。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也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學校在組織實施績效考核時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組織,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績效考核工作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要充分發揮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載體。采取指標要素測評、業務知識測試、建立教師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等多種形式,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載體,通過多種形式,全面反映教師的業績和貢獻。

  學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組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其中校長任組長,普通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工作小組成員須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學校正式人員均應納入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本校公開。

  在教師績效考核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要嚴肅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3

  為加強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昌邑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綜合、多元考評教師的德、能、勤、績。通過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職業特點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調動和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深入實施。

  二、考核范圍

  全校在編教職工、交流教職工。

  三、組織實施

  納入校長職級管理的校長,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學校長績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考核;其他人員的考核在教育辦的領導下,由學校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

  四、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不同,教職工按專任教師、管理、教學輔助和后勤服務人員分類考核。領導干部等非專任教師兼課節數超過學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2/3的,可按專任教師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學校考勤、實際授課記錄、獲獎證書等為依據,主要對工作量、考勤和業績成果量化計分;評價部分采用多主體綜合評價打分的方式,對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進行綜合評價。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據不同學段、不同學科教師在備、教、批、輔、檢測等環節中實際付出的差別,設定學科標準周課時量,具體由學校研定。學校根據教學人員數、班級數和學校正常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情況,量化出學校所有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崗位工作量。自習輔導、體育訓練、文娛活動、考試等其他教學活動的工作量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核定。

  根據管理、工勤、教輔等非教學人員數和各崗位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量核定出各非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在核定崗位工作量時,非教學崗位總工作量占學校所有崗位總工作量的比例:小學不高于9%。

  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大體均衡。教職工可根據崗位要求,通過學校安排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等方式兼任多個崗位,合并計算總工作量。

  教職工總工作量由學校每周進行統計備案,考核時累計。

  教職工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實際工作量÷教職工人均工作量x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內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曠工每天扣2分,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0.2分,因公請假和婚、喪、產假等規定假期內不扣分。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3、業績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崗位職責情況,包括育人效果、教學質量、教研成果、專業發展等方面。考評時要注重教學常規檢查,不得簡單地以考試分數為標準,應設立學困生轉化、考試合格率、輔導學生獲獎等量化指標,同時將教職工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管理、文體活動、培訓進修以及公開課、示范課等方面獲獎情況納入量化范圍,突出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貢獻,具體打分由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制定。

  (二)評價部分(30分)

  管理、教輔、工勤崗位人員的業績評價由學校教職工和考評委員會評分。其中學校教職工評分占40%;考評委員會評分占60%。

  專任教師業績評價由考評委員會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學生評價三部分評價綜合構成。其中考評委員會評價占50%;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占30%;學生評價占20%。

  兼任教師或管理、教輔、工勤崗位的,參與不同類別的評價,并根據實際工作側重按比例計算總分。

  五、等次確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依據上級規定的績效考核等次標準確定,嚴格控制。學校按崗位分類考核,非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3、違反濰坊師德投訴30項必查內容規定,被投訴查實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1、教職工受嚴重警告以上紀律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的;

  2、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3、曠工累計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經教育局批準,病、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教職工受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因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等行為受到濰坊市級以上通報批評或被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

  3、考核總分達不到60分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五)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考核。

  六、結果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同時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今后,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原則上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不再單獨考核;師德考核優秀等次50%的人員可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教育教學業績評定賦分可參考績效考核成績。

  七、考核程序

  (一)個人自評:要求教職工對自己采取全面、發展、聯系的'觀點,客觀地檢查各項評價指標的達到程度,按照學校量化測評辦法填寫相關表冊。

  (二)量化核算:考評委員會根據學校提供的授課記錄、考勤記錄以及教職工獲獎證書原件等,參照量化考核方案進行核算計分,計算出量化指標的得分。

  (三)民主評價:組織考評委員會評價,教研組評價,學生、家長評價,教職工評價。各種評價填寫相應評價表,并由考評委員會進行匯總計分。

  (四)綜合評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礎上,學校考評委員會按照考核標準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備案:對考評委員會綜合評定的等次進行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教職工績效考核時間一般根據上級的安排進行。

  八、相關要求

  (一)學校要根據“指導意見”制訂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后實施(通過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過上述程序進行,學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

  (二)學校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和考評委員會,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考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7—13人組成,成員可由學校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其中一線專任教師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結果要在本學校顯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績效考核關系到教職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學校要高度重視,嚴格考核標準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4

  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后果的(有嚴重后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布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工作持續穩步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定量和定性等多個評價主體,全面、客觀、公正評價中小學校的績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范圍

  全縣公立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教育教學質量效益等。

  四、考評時間

  每年6—7月份進行。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屯昌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小銀(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小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小潔(縣政府辦副主任)

  小寶(縣教育局局長)

  小莉(縣人勞保局副局長)

  小蓮(縣財政局副局長)

  小親(縣監察局執法工作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考評專門工作小組,吳公寶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專門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王雄富任副組長,成員從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財政局、監察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全縣各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要進行全面動員,對照考評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并撰寫學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然后全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后自評打分,對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說明自評分數情況。

  (三)社會測評。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群眾參與范圍,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組織社區領導、社區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12名,聽取學校工作述職,結合平時對學校工作的了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組在認真“聽”述職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采取“看”、“查”、“問”等方式,深入接觸有關人員,對被考評學校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評議準確、保證質量,達到發揚成績、改進工作的目的。

  (五)評分并定等次。考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組滿分為80分,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社會測評滿分為10分,三個考評綜合之和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各學校按中學和小學分三個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學校考評得分從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由考評組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考評等次等。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后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學校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學校績效工資和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了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觀實施考評工作。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對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發展。

  老師工資績效考核方案 篇16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與崗位聘任制相適應的學校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績效優先的分配原則,不斷完善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關鍵崗位和一線教師傾斜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發揮收入分配的導向、激勵作用,調動我校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現根據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提出如下教職工年終考核和績效獎金分配方案:

  一、年終考核

  (一)考核對象:除學校黨政正職由上級主管部門考核外,全體教職工均為年終考核對象。

  (二)考核時間結合平時檢查和階段條線考核,年終綜合考核一次。

  (三)考核形式:根據崗位,由單項考核部門對所屬人員進行單項考核,最后按教師、教輔后勤兩類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各類人員單項、綜合考核部門參照下表:人員單項考核部門綜合考核部門教師科任教師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教務處教務處、政教處教研組長教務處年級組長教、政、總聯合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教輔后勤教輔人員教務處、總務處總務處后勤人員總務處

  (四)考核過程:

  1、個人填寫年度考核表(總結本人年度德能勤績)。

  2、進行單項考核(教輔和工勤人員進行滿意度測評;行政人員進行教代會測評)。

  3、查閱有關資料和平時檢查材料。

  4、根據各類人員以及兼職崗位,分別由各條線負責部門填寫好考核表,得出個人單項考核分。

  5、綜合考核部門根據單項考核分以及所兼職務(崗位),得出個人綜合考核分。

  6、綜合考核部門提出初步考核等次。

  7、學校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根據綜合考核分及初步考核等次確定年終考核等次。

  (五)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優秀比例根據上級規定為12左右,并作為推薦記大功、記功的候選人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比例視實際情況而定。

  2、在考核等次為優秀和合格的人員中,分別按教師、教輔后勤兩類人員,按一定的比例確定A、B、C、D四等,作為績效獎金拉開差距的依據。具體比例分別約為:A等:比例為20;B等:比例為60-70%;C等和D等合計:比例為10-20。

  二、績效獎金分配

  (一)發放范圍和對象本校當年在編在崗人員。

  (二)發放辦法及標準

  1、績效獎金包括基礎部分和績效部分兩個部分分別發放。

  (1)基礎部分

  1)基本獎金:按月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2)節日補貼:全年按元旦、春節、勞動節、教師節、國慶節五個節日一次性發放,標準統一,每個節日的發放標準為每人500元。(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2)績效部分

  1)月度績效獎:教育局根據在編在崗人數,全年按10個月(不含7、8月)按月核撥,月人均300元。用于學校分配制度改革,我校根據學校工資分配方案按月發放。(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2)年度考核獎:年終考核獎總額為全校績效獎金總額(根據本年度教育局標準和學校考核等第而定)中,去掉已發放的基礎部分總額、績效部分的月度績效獎總額后,所剩余的'部分。

  2、考核為優秀和合格人員按個人不同崗位、考核結果確定年終考核獎部分系數;考核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績效獎金參照教育局規定執行。

  3、計算確定個人年終獎發放金額。年終考核獎發放的額度計算公式。

  (1)學校年終考核獎基數“1”=學校年終獎總額÷參評人員系數之和

  (2)個人年終考核獎額度=學校年終考核獎基數“1”x個人系數

  三、有關事項說明

  (一)本方案是根據南教辦(20xx)27號文件與我校實際情況,對原學校考核和績效獎金有關方案作相應改動,該方案一經實行,原有關學校考核和績效獎金分配方案同時廢止。

  (二)教職工以任何原因拒絕參加學校考核,學校將考核等次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三)對于在崗不足全年的退休人員、內退人員、新進人員及調動人員,績效獎金參照在崗同類人員,以實際在崗月份計發。

  (四)人員崗位確定以實際擔任崗位為準,如兼任不同類型崗位,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五)本方案中無法涉及的特殊情況,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討論后參照實行。

  (六)本方案解釋權為校長室,由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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