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仲裁申請書模板匯編10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申請書與我們不再陌生,請注意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申請書。什么樣的申請書才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一、勞動仲裁申請書的結構:
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標題;申請人信息;被申請人信息;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提交單位;申請人簽名、日期。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各部分寫法:
1、標題
所有的勞動仲裁申請書都可以直接的以《勞動仲裁申請書》作為標題
2、申請人信息
必要的信息: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
其他信息:申請人性別、年齡、民族、聯系電話等。
3、被申請人信息
必要的信息:被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
其他信息:被申請人性別、年齡、民族、聯系電話等。
4、仲裁請求
(1)仲裁請求必須一項一項的列清楚,最后計算出請求的總額。
(2)每一項仲裁請求包括:a請求的是什么內容,如是什么時候的加班費、是什么時候的工資、是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還是補償金;b請求的數額,要寫清楚到底請求多少錢。
(3)若是恢復勞動關系的則寫清楚要求恢復勞動關系。
5、事實和理由
這一部分里應當寫的內容包括:
(1)雙方勞動關系的基本事實,什么時候入職、是否簽訂勞動合同、任什么職位、工資是多少、雙方有爭議的事實是什么。
(2)對于仲裁請求里面的每個請求都應當詳細的說明。
三、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本
申請人:xxx,性別,民族,電話: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法定代表: xxxxxxx 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1、
2、
3、
4、
事實與理由:
詳述事情的經過和結果。最后再重申一次訴求。
此致
xxx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地址:
身份證:
被申請人:
住址:
請求事項:
1、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責令被申請人履行辦字第xx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的內容;
2、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xx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已經由長沙市芙蓉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xx年x月x日開庭并作出辦字第xx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判令:1、被申請人應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應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申請人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月10日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XXXXXX。2、被申請人應在上述期限內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7月至20xx 年1月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該判決現已生效,但被申請人仍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無奈,申請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此致
XX法院
申請人:xx
二〇一五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______,女,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省___市___區,電話:______。
被申訴人: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市_____路___幢___室。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
就原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勞動爭議一案,現申請人依法提出如下請求:
請求事項:
請求準許申請人撤訴。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一案,申請人于二0___年___月___日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并受理后(案號:(20___)蜀勞仲案字第236號),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經過友好協商已自行和解。故申請人依據相關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予準許。
此致
___市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8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5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訴人:李xx,男,漢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原xxx公司員工。
被訴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長
請求事項:
l、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經濟補償金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6500ⅹ50%)元,合計9750元;
2、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時止兩年的星期天加班費7384,元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合計8537元;
3、裁決被訴人支付超時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資30000元;
4、裁決被訴人為申訴人補繳入職以來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
5、被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訴人1998年3月9日入職被訴方,被訴人原為國有企業,公司名稱為廣州市花貓糖煙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為全員持股的非公有制企業,公司改名為廣州市千佳糖煙酒副食品有限公司。從1998年起,申訴人與公司每年都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協議書>的勞動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簽約的時間分別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簽約的時間以及合同的相關內容見證據一(協議書6份),約定月工資900元,實際支付工資為1000元見證據二(申訴人的工資存折)。合同約定后,申訴人夜以繼日的為被訴人工作,工作時間從每天的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其余為值班時間。簽約后,申訴人白天的上班時間堅守崗位,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即買菜、做飯、打掃公司辦公室衛生、門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報收發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護公司財產和文件的安全。從入職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訴人沒有請過事假,沒有請過病假,長年累月夜以繼日地在被訴人處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約定的事務干活,沒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時左右,被訴人人事保衛部負責人吳小蓮口頭突然通知申訴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離開 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訴人第二天找了吳某,并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后來吳因工作忙,沒有對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釋。申訴人后來又找了被訴人總經理馬小姐,因已無協商余地,在申訴人的再三要求下,麥才以書面形式書寫解除申訴人勞動關系的親筆“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經濟效益不好,職工太多,所以減員,真對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見證據三)申訴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時前離開了公司。但是,事后該公司立即雇請兩名員工承擔申訴人原來一個人干的活。至此,申訴人終于發現,被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的合同還有其他的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明,申訴人原來的工作是嚴重超量的,是應該由兩個人來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訴人有理由獲得兩份工資。但令人遺憾的是,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工作已經6年,除了開始領取過加班工資以外,最近四年竟然從來沒有領過加班工資,更沒有領過超時超負荷工作的另外份額的工資,被訴人解除合同的決絕以及對員工權利的漠視,無疑更讓申訴人感到無比的傷感。6年來,申訴人事實上總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計算方法為(365天-10天法定節假日-20天合同約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節假日-10合同約定休假日)÷7×1);法定節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訴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訴人又變成被訴人夜間值班的員工。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與申訴人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書>除了約定早8晚五的廚房工作以及辦公樓的衛生清潔工作以外,還要求申訴人夜間值班,勞動時間的約定已然達到全天的24小時,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簡單,因為,合同約定申訴人還必須對公司的財產失竊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合同有關勞動內容和勞動時間的約定,與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相違背,侵害了申訴人法定權利,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該約定是無效的,但是,該約定無效并不影響其他約定的有效,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的勞動協議的其他條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關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現被申訴人提前解除與申訴人締結的勞動合同關系理由不充分,依法應該支付申訴人經濟補償金6500元,額外經濟補償金3250元;支付申訴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兩年96個星期天的加班工資7384元(1000÷26×96×20xx),同一時間段節假日加班工資1153元(1000÷26×10×300%);被訴人在6年多的時間里,利用<協議書>的非法約定從申訴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應該退還或補償。因為,夜班的約定是違法的,同時也是無效的約定。因此,被訴人利用非法合同條款從申訴人身體力行中獲得的63個月的員工勞務利益,也就成為了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利益,屬于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就損失問題,申訴人決定只要求按照廣州市保安行業的工資標準計算,請求裁令被訴人補償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廣州市社會保險條例>以及其他的相關法規的規定,被訴人還有替申訴人按照實際的月工資補交社會保險金的法定義務,在此也請求裁令被訴人給申訴人補交社會保險金,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反申請人:廣州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廣州市海珠區xx西路xxx號
委托代理人:田黨勝,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反申請人:史xx,女,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廣東省xx市xx鎮xx居委會xx街。
仲裁請求:
1、裁決被反申請人向反申請人支付違反《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的違約金xx萬元,被反申請人賠償反申請人經濟損失xx萬元。
2、裁決被反申請人退回其收取xx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回扣xxxx元予反申請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請人入職反申請人外貿部,擔任外貿業務員。20xx年x月x2日,雙方簽訂了《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等法律文件,其中《勞動聘用合同》約定合同期限從20xx年x月16日至20xx年1x月31日止,被反申請人每月工資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和保密費構成。勞動合同期滿后,反申請人多次催促被反申請人續簽勞動合同,但被反申請人故意拖延不續簽勞動合同。從20xx年x月起,被反申請人擔任外貿業務主管,掌握公司所有的客戶資料,其自行注冊網站、制作名片從事與反申請人經營同類產品的外貿業務(有被反申請人自書材料證實)。20xx年x月,反申請人發現有被反申請人收取客戶回扣、使用公司規定以外的個人郵箱與客戶聯絡、任職期間從事與反申請人經營同類產品的外貿業務、泄露和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等嚴重違反《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和《外貿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遂要求其立即停止損害公司的行為及做出書面保證。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請人自書承認上述違反《勞動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情況均屬實,承諾退回從20xx年x月起收取xx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回扣約xxxx元、刪除家里電腦資料、撤銷網站及聯系方式,并自愿立即離職,保證離職后2年內不從事與反申請人產品業務相關的銷售、生產、管理工作等。但讓人料想不到的是,被反申請人于20xx年x月1日向貴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反申請人支付因其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提成等合計27000元。被反申請人的卑劣行徑,讓反申請人感到十分氣憤。故此,反申請人提出反申請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等。以上事實有《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外貿業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被反申請人自書保證書、被反申請人自行注冊網站資料、阿里巴巴服務合同訂單及發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證據材料證實。
被反申請人的上述違約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和《外貿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的有關規定,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由于被反申請人泄露和使用公司商業秘密、任職期間自營外貿業務導致反申請人外貿訂單丟失以及訂單大幅減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被反申請人應賠償因反申請人外貿訂單丟失或訂單大幅減少而帶來的全部損失。在此,懇請貴會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裁決支持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海珠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廣州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20xx年8月22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郝某某。
被申請人:四川某某制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國道東側。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請請求:
一、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簽訂的賠償協議無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6008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20__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__x年3月至__x年2月期間的社會保險;不能補繳的,賠償損失。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8585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42990元。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帶薪年休假工資45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郝某某于__x年3月入職被申請人四川某某制藥有限公司工作。__x年2月11號凌晨3時許,申請人在工作過程中,開包裝機時,不慎被機器夾傷左手無名指,經鄭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玖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及《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另外,被申請人并未依照《勞動法》等規定,為申請人繳納或足額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保險;每天工作12個小時,也從未支付過加班費;每年也沒有給予申請人休帶薪年休假。被申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作為一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申請人已于__x年2月份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現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仲裁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四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工業園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反申請人:某某某,女 公民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被反申請人依法補償因其自動離職給反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4235.5元。
2、被反申請人立即到反申請人處,補辦離職交接手續,以免損失繼續擴大和滋生其它糾紛。
事實和理由:
被反申請人于20xx年9月28日與反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并于同年10月5日報到上班,被安排在反申請人開發部從事針車工作。20xx年初,被反申請人無故曠工,雖經多次聯系依然不斷推脫不來上班,最后反申請人不得不在15天后確認其為自動離職。
被反申請人由于無故曠工,乃至最后自動離職,使反申請人蒙受如下直接經濟損失:
1、其個人領用的生產工具全部丟失,經濟損失211.8元;
2、 其領用的已裁剪待加工材料全部無法尋找,只好重新補制,經濟損失1291.7元;
3、 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版師不得不在周末連續加班20個小時重新開版,為此公司需要額外支付該版師1440元的加班費(該版師小時工資36元,利用周六和周日連續加班共計20小時,加班費=36元/小時*20小時*2=1440元)。
4、 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樣品周期延誤,反申請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員加班趕制,并額外支付加班費1092元(替代人員的小時工資為12元,累計夜間加班 5次,共計10小時;周末加班4天,共計38小時,加班費=12元/小時*10小時*1.5+12元/天*38小時*2=1092元)
5、 其個人借款兩次,共計200元。
針對被反申請人的行為,依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反申請人的規章制度,被反申請人應當賠償反申請人直接損失4235.5元。
被反申請人給反申請人造成的其它損失:由于被反申請人的行為突然,致使反申請人即使采取必要的彌補措施,最終還是導致樣品交納給客戶的時間被延誤了整整一周,這使反申請人的信譽受到極大的影響。對此,反申請人將保留繼續申請投訴的權利。
此致
某某某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尊敬的_____勞動部門領導:
我原是________,姓名:___,男,__歲,__族,電話:______。
我于20xx年8月份被xx市“xxx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招聘為保安,并連續工作至今已有7年的工齡。但期間用人單位既不與我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不依法幫我繳納養老保險;7年來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照常上班無一休息,但用人單位從未依法發過一分一厘的加班工資;而且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15天,而每班長達24小時,每月上班時間合計高達360小時,遠遠超過了《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上班工作時間,對此用人單位也從未發過一份一厘的延時加班費。但事至今年6月3日,用人單位的辦公室人員到我上班地點(白馬苑)值班室,口頭對我:我們正式告知你,公司要減員,你年紀大了,這個月上完30號或者上到10號發工資就不要來上班了,你被減員了。為此,根據我與用人單位已存續了7年勞動關系的事實,通過學習相關法律并咨詢了律師,我認為用人單位已屬于違法用工和違法裁減勞動者,所以,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特向勞動部門領導提起勞動仲裁申請。
首先,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作為主動方的用人單位不與我(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7年來致使我諸多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所以,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據此我具體訴求如下:
一、請求勞動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賠償我已補繳的從20xx年至20xx年共六年的養老保險費。此以20xx年4月16日《春城晚報》載有的“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個人補繳的社保費,用人單位應予賠償”來作為賠償的政策依據;而且,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也理應按“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中的第(七)項法律規定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所以,無論根據現行政策或法律,用人單位都應當對我給予賠償,因而請求勞動部門對我的主張給予支持,并幫助按比例計算后責令用人單位賠償給我應由單位繳納的6年的份額。特提交我補繳社保的6張證據。
二、由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規定,且無視《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從而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有關裁減人員的法規并單方將我解除、裁員,終止存續了7年的事實勞動關系。所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補償我工作了7年但只作6年計算的每年1個月的工資,即:6×1870×2=22440元。此項賠付以我上班工作數月后才于20xx年11月5日簽字的《協議書》及20xx年7月1日的《證明》和20xx年1月1日簽字的《物業員工崗位責任書》中的第五條第8項、及20xx年11月至20xx年5月份用人單位的工資表來證實我的工齡年限并再以其中的“應發工資”之數據來作為計算證據。
三、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法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賠付我1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收入按我提供的工資表中的“應發工資”計算,即11×1870=20570元。此項以《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作為用人單位應當賠付給我的法律根據。
四、《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我所在的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360小時,卻從未發過一分一厘的延時加班費。按照每月4.5周、每周工作44小時計算,則合法的工作時間每月約為4.5×44=198小時,如此我們每月被延時上班的時間高達:360-198=162小時,每年則為:12×162=1944小時。我近7年的工齡僅按6年計算,則6×1944=11664小時。對此被延時且我已付出了上班勞動時間及汗水的事實,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此項上班24小時又輪空24小時的延時上班工作時間,以“20xx年11月(白馬苑)值班考勤表(8:30——8:30)”和20xx年4月22日用人單位的《通知》及20xx年6月9日、10日的《白馬苑小區秩序維護員工作記錄》作為證據。而且沒有休息天、沒有節假日和不能請假的該用人單位的上班制度,自始至今都是如此。請求向一線保安人員調查核實。
五、《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但是在實際的上班工作中,自起始以來用人單位不僅不給我們休息,就連請假都不準,所以,依據20xx年9月9日《春城晚報》刊載的工資計算方法:〈一〉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二〉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00%;〈三〉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00%。如此,按每年有52個周、每周依法休息1天、且我近7年工齡只按6年計算。即6×52=312天,而我的日工資按計算方法每日=85.97元。為此,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應該依法得到休息但又沒有安排休息并照常上班的累計312天的休息日給予合理賠付。
六、依照《勞動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再結合我近7年來從沒有被用人單位安排休息、休假過一天的事實。而現行的國家法定休假日每年為11天,且也只按6年工齡和日工資85.97元計算,即6×11=66天。這66天的法定休假日,無一不被用人單位安排為照常上班,但又不發一分一厘的假日加班工資,故請求勞動部門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關于節
假日照常上班的情況,我再提供兩份證據。即20xx年10月31日和20xx年5月10日用人單位的兩份《通知》,因其中的某一“時間”恰恰記載了五一節和國慶節依然上班的事實。而五一節當天我也同該得獎的兩人一同上班,請求查實。
最后,中國社會正趨向老齡化,各級政府都在關注和關心老年人。然而當我步入老齡階段且離退休尚有5年之際,用人單位卻以我年紀大了而借口“減員”一句話就將我辭退,使我再次失業。過去失業我尚年輕,還可另謀職業維持生活,而此次失業不同以往,再謀職業希望渺茫生計難求。思來想去,唯有以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故特寫此《勞動仲裁申請書》,懇請勞動部門及領導給予據實依法的公證仲裁,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謝謝!
勞動部門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負責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人民幣元。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年X月X日進入被申請人單位工作,擔任X崗位,月工資為X元,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為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但入職后被申請人一直未給申請人繳納社保,X年X月X日因為申請人不能接受被申請人再次拖延支付工資而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拖欠支付工資、沒有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等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請人特依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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