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仲裁申請書錦集七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申請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申請書不同于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寫申請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仲裁申請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_________,
性別: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業: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公司,
XX編碼: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范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如果過了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________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仲裁申請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會駁回仲裁申請。請求事項:
1、裁決被訴人繼續履行與申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裁決被訴人補發申訴人自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違法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至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計),并補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3、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自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至被訴人開始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工資(以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計)的____%的補償金。
4、裁決被申訴人因未按照法律規定與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所應該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仲裁結束之日向申訴人支付雙倍工資。(以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事實和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訴人到被申訴人處上班,擔任被申訴人________經理職位,根據被申訴人向申訴人所發的電子郵件錄用通知中確認:月薪_________萬元,另每月報銷_________元手機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沒有任何法定理由和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單方面決定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實際上,被申訴人也并未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為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申訴人的實際利益受到很大損失。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能夠得到貴仲裁委員會的支持。此致_______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書證及書證目錄書證一:書證名稱:被申訴人的錄用通知證據來源:申訴人發給被申訴人的電子郵件證明來源: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的工資待遇。書證一:書證名稱:《被申訴人醫療保險手冊》證據來源: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證明內容: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合法勞動關系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
聯系人:劉xx 聯系電話:1370731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
女,漢族
出生 年月日
住址被申請人:xxx
公司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xx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3.工資條復印件;4、律師代理費收據。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性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
身份證地址: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第二被申請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仲裁請求: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元。
3.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元或賠償金元。
4.工傷待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元;傷殘津貼元(僅限1-4級傷殘);醫療費元;住院伙食費元;其他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元(包括喪葬補助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元;一次性撫恤金元)。
6.其它
以上合計:元
事實與理由:
入職時間工作崗位
工資標準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實際離職時間/原因
工作時間約定實際工作時間
已付款情況
其它需說明情況: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份;
2.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份。
注:1.仲裁申請書應用黑色鋼筆、毛筆書寫或a4紙打印,打印件需由申請人用黑色鋼筆簽名;
2.除提交申請書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及第三人數目提交相應份數的申請書副本及有關證據;
3.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續加中頁;
4.申請人應當提供給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作為仲裁文書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的,須及時書面告知仲裁委員會,因申請人自己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仲裁機構、申請人本人或者申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仲裁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反申請人: 出生: 性別: 民族:
戶籍地址:
常住地址:
公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確認有效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被反申請人: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聯系電話:
第三人: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職務:
住所:
聯系電話:
仲裁請求:
1、
2、
3、
4、
事實和理由: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仲裁反申請書副本 份;
反申請人:
二○ 年 月 日
注:
1、本反申請書適用勞動者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用鋼筆或其它炭素水筆書寫。
2、仲裁反申請書具有明確的仲裁請求。
3、仲裁反申請書事實理由部分應寫勞動關系的建立過程(包含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等與爭議相關事項)以及勞動爭議發生相關事實情節、申請請求的法律依據。
4、反申請書副本份數應按被反申請人的人數提交。
5、反申請人提供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仲裁委,否則仲裁委按原送達地址送達仲裁文書視為已送達。
仲裁申請書 篇7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復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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