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仲裁申請書7篇
在一步步向前發展的社會中,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態度要誠懇、樸實。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負責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人民幣元。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年X月X日進入被申請人單位工作,擔任X崗位,月工資為X元,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為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但入職后被申請人一直未給申請人繳納社保,X年X月X日因為申請人不能接受被申請人再次拖延支付工資而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拖欠支付工資、沒有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等行為已經嚴重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請人特依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XXXXXXXX
被申請人一:XX省XXXX公司住所地:XX省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二: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X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額發放的工資18XX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XXX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于20xx年X月XX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系,也沒有結清20xx年X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復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xxx。
代理人:姚xx 北京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xxxxxxxxxxxxx
聯系人:劉xx聯系電話:1370731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xxx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拖欠工資。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 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 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 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
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 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
同時,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xx,男,漢族,職務:專職安全員、身份證號:xxxx現住xx市xx區xx農場第xx居民小組xx公司宿舍xx標農網工程項目部。聯系電話:xxx
被申請人:xx省xx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xx工程處,
住所地:xx縣xx鎮xx鄉xx村。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 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一、拖欠工資,從xx年1月至今未發,已達14個月,每月4000元人民幣(其中基礎工資(14個月)56000元人民幣;私車公用、燃油費、過路費等每月2500元人民幣合計:30000元人民幣。
二、違約終止用工合同,按《勞動法》第四章執行,公司應賠償違約金12000元人民幣。
三、年終一次性獎勵30000元人民幣未發。
四、生活費按當初xx總承諾每月500元人民幣(合計7000元)最后結算。
以上合計申請金額為:135000元人民幣(生活費未包含)。 (壹拾三萬伍仟圓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年8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專職安全員一職至今。xx年8月1日,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xx年xx農網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被訴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違反《勞動法》第三章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等。
1、拖欠工資已達三個月,從xx年1月至今未發,有帳可查,每月4000元人民幣(14個月),合計56000元人民幣,屬實。
2、違約終止勞動合同,可按《勞動法》第四章執行,補償違約金1個月工資的三倍,合計12000元人民幣。
3、年終一次性獎勵在合同上未注明是多少,但當時我問xx總獎勵應該在什么數額,他說:“有10萬人民幣已有8萬人民幣的”到年底再決定(有證人在現場,張xx,李xx可以作證)xx總當時還說:“所定工資只是一點額外費用而已,重要的是獎金”認為獎金是可觀的,就同意和xx總經理簽了勞動合同,現在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時,才答應只給獎金5000元人民幣,xx總經理違背了當時的承諾,我不服,獎金最低應該給三萬,我是項目部的專職安全員,擁有國家認可的《安全員資格證書》。“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是每個企業的重中之重,而我在工作期間所管項目未出任何安全事故,我恪盡職守,認真負責,我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
4、以上是我的仲裁申請,希望仲裁委員會為我主持公道,討回工錢,讓我們農民工為偉大的中國夢抱有希望,為夢想去盡自己的一份力。謝謝!
地址:xx市xx區xx農場第xx居民小組xx公司宿舍xx標農網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員xxxx。
聯系電話:xxxxxx
申請人:xxx
xxx 年 xxx月 xxx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男,年月日生,住址,鄭州市金水區南陽路號院號。
被申請人,河南省旅游汽車有限公司,住所,鄭州市路9號。法定代表人,經理
仲裁請求
一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所欠的工資、保證金共計元。
二仲裁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年月到被申請人處上班,在上班期間按照公司要求交納了元的保證金。在年春運期間公司決定申請人的工資為2500元,但是只發給申請人500元錢,剩余的工資一直未給。20xx年4月申請人離開公司要求退還保證金并支付剩余的工資20xx元但是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不予支付。公司的違法行為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的侵害,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以此維護合法權益。
此致
鄭州市管城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