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仲裁申請書
在法律不斷完善的社會中,用到申請書的地方很多,在寫作上,申請書也具有一定的格式。什么樣的申請書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男,漢族,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
身份證號:
代理人:郭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律師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x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x年1月至x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x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但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直至x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并從x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并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勞動仲裁申請書2
xxx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于xxx年xxx月份進入xxx公司工作,任xxx一職至xxx年xxx月。在xxx年xxx月的時候接到xxx公司電話通知,在未出具任何書面通知的情況下,只有口頭通知將我三人辭退。在xxx年至xxx年的xxx年工作期間,與xxxx簽過兩次合同每次簽定兩年共四年,始終沒有給我們一份合同也沒有讓我們看合同內容。但是后三年未與我們簽合同,此xxx年工作期間沒有給我們三人繳納社會保險。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依法獲得xxx元。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申訴人應當依法獲得xxx元。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要求,用人單位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請xxxx按照相關要求為我們補繳社會保險。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xx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xxx年xxx月xxx日申訴人:xxxx
勞動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xx
女,漢族
出生xx年xx月xx日
住址被申請人:xx
公司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電話: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xx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x234元(自20xx年x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3xx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x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x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x元。進入公司后,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簽為由推脫,之后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并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后,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復,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楊xx,男,漢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
被申請人:xx建材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00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xx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xx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xx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xxxx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xx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xx
20xx年6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6
申請人:XX,女,漢族,出生XXXX年X月X日,住址
被申請人:XXX公司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
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
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敬禮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姓名xx性別xx年齡xx民族xx
住址xx
電話xx郵編xx
被申請人:xx單位名稱xx電話xx
法定住所xx郵編xx
法定代表人xx性別女,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并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于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后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并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于晚上10點后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于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并誘騙申請人在自愿離職書上簽,于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后金額不符,于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劉x,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
被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2200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xx年2月至xx年3月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418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繳xx年2月至xx年3月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自xx年2月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聘任為司機,每月工資為1100元。xx年3月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必須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便將其辭退。申請人表示不同意,無奈于xx年3月31日離開了單位。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過勞動合同,且未給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沒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向貴委提出勞動仲裁,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市XX區XX路XX小區,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號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董事長;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共計10個月)未簽訂合同雙倍工資XX元(X元×10=X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請人進入被申請人單位工作,任行政主管一職。雙方約定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XX元,但被申請人并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X月X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合同約定每月工資X元。合同簽訂后,被申請人并沒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將勞動合同交付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被申請人分管副總經理XX電話通知申請人,公司已經招聘新行政主管人員頂替申請人職位,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盡快做好交接工作。X月X日至X月X日,根據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準備好相關交接資料。X月X日,申請人與新聘用的行政人員正式交接資料。交接完成后,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不用來上班,并表示盡快將當月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發放給申請人。X月X日,被申請人通過快遞將《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以無故缺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且不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申請人認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期間,被申請人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當向被申請人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被申請人為了達到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目的,在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采取欺騙的手段,騙取申請人完成工作交接后,再編造“擅自曠工,無故缺勤”的謊言解除勞動關系,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人已經在被申請人單位工作滿一年時間,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XX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XX年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_______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xxx,男,住xx號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xxxx有限公司
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
負責人:xxxx電話: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xxx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xx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5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饒xx,男,19xx年xx月出生,湖北省xx市人,原xxx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xx市xx區xx號。
被申請人:xxx有限責任公司,住xx市xx區xx。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長。聯系電話:xx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x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xx漢族xx年10月21日生
地址:濟南市經十路xx號xx花園16-2-1303
被申請人:山東xx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電話:xx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8764元。
3、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2997.3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xx年2月7日到被申請人上班,在職期間盡職盡責,但被申請人一直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xx年11月份,申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依法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關系。
被申請人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依法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等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請仲裁,請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4
申 請 人:朱。
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裁定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3000元(x年1月7日至x0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x00元(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按賠償金的50%計算)。兩項共計30000元。
3、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9000元(x0年5至x0年7月)及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250元(拖欠工資的25%)。兩項共計11250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x年12月7日至x0年8月18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賠償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被申請人應支付以上金額共計119945元
事實與理由:
第一、 被申請人未予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月工資。
申請人于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職位為公司副總。雙方約定工資是10000元,工作期間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到x0年7月18日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63000元(x年1月7日至x0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被申請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x00元(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應按2個月工資計算:10000X2=x00元)拖欠經濟賠償金的,應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x00X50%=10000元),兩項共計30000元。
第三、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x0年5月至7月期間拖欠的工資9000元及拖欠工資報酬的25%經濟補償金2250元。
被申請人拖欠工資11250元(x0年5月拖欠3000元、x0年6月拖欠3000元、x0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被申請人應支付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期間未繳納養老和失業保險賠償金15695元。
申請人于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一直未為申請人繳納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被申請人應該賠償養老保險(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根據以上事實與法律,特此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北京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姓名:xxx
性別:男
出生年月日:198年xx月xx日
民族:漢
電話:xxxxxxxxxx
住址:xxxx
被申請人姓名:xxx
法人代表:xxx
職務:xxx
仲裁請求:
1、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工資
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
3、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4、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應為申請人辦理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保險金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根據被申請人的工作要求從事工作,擔任xxx一職,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并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的.加班加點,節假日的加班,被申請人從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以及節假日法定加班報酬,也未曾為申請人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被申請人并未給勞動者繳納各種法律規定的保險,被申請人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請求仲裁委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申請事項。
此致
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姓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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