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 1
一、鄉鎮衛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區居民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的農村基層衛生事業機構,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的中間層次,是連接縣級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的樞紐。
二、鄉鎮衛生院技術上接受縣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指導;受鄉鎮政府和縣衛生局委托,對村衛生室進行管理和指導。
三、鄉鎮衛生院的任務是:樹立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思想,全心全意為所在社區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具體包括:
1.發動群眾,開展以除害滅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
2.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兒、中小學生、家庭主婦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衛生知識。
3.做好計劃免疫的組織實施和衛生監督管理。
4.在醫療康復方面要認真做好社區內群眾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和家庭病床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對一些復雜的急、危、重、難病人,及時護送轉院治療,向群眾普及急救知識水平,開展社區康復醫療服務,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擔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四、鄉鎮衛生院的設置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合理布局,方便群眾,有利生產的目的,原則上一個鄉鎮設置一所衛生院。
五、建設規模要根據當地群眾的衛生服務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務大小來確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設一張病床、一張床配備1.3個工作人員的比例計算。
六、在衛生服務方面,要堅持防治結合,發揮整體服務功能,發展適宜技術,實施綜合服務,防止盲目與城市醫院攀比,任意擴大規模,發展不適宜技術。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 2
1、在院長領導下,負責本院的財務工作。領導財務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為醫療第一線提供優質的服務,保證醫療任務的完成。
2、貫徹國家財政財務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遵守國家財政紀律。按照《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相應的部門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責任制。
3、根據事業計劃和按照規定的統一收費標準,合理的組織收入。根據醫院特點、業務需要和節約原則,精打細算,節約各項開支,監督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率效果性。
4、根據醫院收入增減因素和事業需要、業務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正確、及時的編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預算,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按照國家規定編制和上報預決算。
5、按照醫院財務管理需要和內部控制的'要求合理設置財務人員工作崗位,按照醫院會計制度組織財務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和年報。
6、對醫院的財務工作進行研究、布置、檢查、總結,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財務制度。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本單位各項財務制度健全有效。
7、保證房屋及建筑物、設備、家具、材料、現金等國家財產的安全,進行經常的監督和必要的檢查并經常清查庫存,克服浪費和物資積壓,以防止不良現象的發生
8、按照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組織好單位的獎金分配工作。
9、按照國家物價制度,做好本單位的物價管理工作。
10、定期和不定期對單位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及時向醫院管理層提供全面、真實、可靠的財務信息。對修建工程、大型設備購置、對外投資,從財務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和論證,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11、負責醫院的經濟管理及其他有關財務制度之掌握和財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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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種文件、計劃、宣傳資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管理好,由專人負責管理,專室存放。
二、資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計算機資料、網絡技術資料、多媒體、音像資料和文字資料等,應分類存放分類管理。
三、文字資料中的教材、參考書、工具書等應按圖書分類統一編目注冊登記,期刊雜志、報紙、合訂本、宣傳折頁、海報等均須統一登記編目。
四、音像資料中的錄音帶、錄象帶、軟盤、光盤等必須分類登記編目,分類存放,并定期檢查其質量變化情況。
五、計算機資料、網絡技術資料等應按操作系統、應用軟件、工具軟件等分類管理,注意用時升級、更新等,并配備相應的殺毒軟件。
六、資料必須始終為衛生工作服務,其他人員均可借閱有關資料,但必須履行以下手續:
1、每借閱一次登記一次,每次限借5盤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連續資料也只能依次歸還后再續借。
2、每次借閱期限不得超過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繼續借閱者必須辦理續借手續。
3、孤本資料或數量較少的資料均不外借,可臨時使用。
4、借出資料歸還時,資料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如發現有損壞者必須照價賠償,如資料丟失,應借閱人重新購買完全相同的'資料進行賠償,或處以原資料價值的3—5倍罰款。
5、所有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為別人借閱本單位的資料。
6、聲像資料其版權所有,借閱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經許可私自翻錄的,責任自負。
7、外的部門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閱資料的,必須經領導批準,并辦理正常的借閱手續。
8、宣傳資料收發做到每張(份)出入庫有登記有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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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國家財政方針及醫院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醫保政策和法規。
二、負責省、市、區、縣各類醫保病人的住院費用及長期門診核算。
三、每月按時將參保人員上月發生的費用清單及結算報表經科長審核后,報送各級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同時上報醫院財務部門。做好撥款登記并認真核對撥款金額,對醫保局不及時撥回的款項進行催撥和詢問。
四、做好每月醫保病人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科長匯報。
五、及時準確發送出、入院周報,妥善保管醫保證,不隨意外借,做好傳送登記。
六、積極參與參保人員住院管理,及時向科長報告本崗位發生的問題。按照財務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定期對賬,做到賬賬相符。
七、做好本崗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八、負責解答醫保患者、臨床科室對醫保事宜的'咨詢。
九、完成處室交辦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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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在主任的領導下,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按照分工,認真抓好各項公共衛生工作的落實。
2、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辦公室的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上班實行簽到制,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須請假。
3、每月召開一次工作匯報會,每月召開辦公室工作人員會議,對當月的工作進行講評,安排下一個月的工作,并對鄉醫進行業務培訓。
4、積極上報各種資料報表,凡上級有關部門要求上報的各種資料、報表,各科室填好后,經主任審核簽字后方可上報,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上報,不得延誤。
5、轄區內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辦公室人員必須服從安排,統一調配,隨叫隨到,配合做好調查處理等工作,在事發2小時內上報上級部門。
7、實行考核制度,實行月抽查、季檢查、半年進行評比,對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平時考核,納入年終考核分值,根據工作完成情況兌現獎金和鄉醫的補助。
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衛生辦公室的領導下,全面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及重大傳染病防治、免疫規劃、艾滋病防治、地方病、愛國衛生、結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級對口業務部門的指導,判定當地各種傳染病、非傳染性慢性疾病、多發病、常見病等疾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時網報傳染病和各項工作資料。
四、每月開展一次對鄉醫的業務知識培訓,每月檢查指導四個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終分別進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堅持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災害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修訂完善各項應急預案。
六、定期利用廣播、板報、標語等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和季節性疾病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及時收集整理各項疾控工作資料,年終歸檔成冊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中心性、臨時性工作。
孕產婦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鄉級保健員或婦幼工作人員掌握轄區育齡婦女和早孕婦女的摸底、登記工作,并在孕前三個月及孕后三個月免費增補葉酸,并上報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2、確定早孕后,對其孕婦進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督促和協助孕12周前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第1次早孕隨訪,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且預約下一次檢查時間。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按孕產婦系統管理的要求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為其進行孕期保健指導。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癥及嚴重并發癥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并在兩周內隨訪轉診結果,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4、強力推行住院分娩,嚴禁家庭接生。
5、產后訪視:應于出院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后訪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訪視,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
6、產后42天健康檢查:對其產婦進行健康指導,發現異常者轉至分娩醫院或上級醫療保健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填寫相關記錄表,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孕產婦保健手冊》歸檔備查。
7、認真做好孕期、產褥期、新生兒期的.衛生營養、科學育兒等保健指導宣傳工作。
8、做好各種表、卡、冊的整理、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兒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兒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歲兒童基本情況,對其兒童家長進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同時建立《兒童保健手冊》,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衛生信息系統》。
2、根據兒童的具體情況,按規定定期檢查,即1歲以內:出院一周內、滿月、3、6、8月齡各體檢一次,指導新生兒護理和母乳喂養。認真填寫《新生兒家庭訪視記錄表》和《1歲以內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1-3歲每半歲體檢一次,并對其進行健康指導和生長發育監測。認真填寫《1~2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和《3歲兒童健康檢查記錄表》,體檢及填寫必須由內、兒科臨床醫生參與,并將信息錄入《廊坊市婦幼衛生信息系統》。
3、統一按WHO規定年齡體重評價標準進行評價分析。認真進行體檢者的資料統計小結,各種數據必須符合可靠性、科學性、準確性。
4、根據低出生體重、早產、多雙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兒情況增加訪視次數,根據嬰幼兒的生長發育狀況和健康狀況增加隨訪次數。在體檢中發現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兒、中度營養不良、單純性肥胖、中重度貧血、活動期佝僂病、先心病、體重 6、結合健康檢查,進行小兒常見病、多發病的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及防治、科學育兒指導等工作,提高群眾的家庭自我保健和優生優育能力。 7、在認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內容任務的同時,認真完成其他兒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衛生監督工作制度 一、衛生監督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二、衛生監督員現場執法要著裝整齊,證件齊全,風紀嚴謹,文書規范,程序得當,適用法律條款準確。 三、認真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相對人的禮品、禮金、物品和有價證卷,嚴禁吃、拿、卡、要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四、在衛生局的組織下,根據工作需要在縣境內執行跨轄區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五、協助衛生局對大案要案進行查處,對食物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六、衛生局下達或交辦監督任務后要迅速行動,第一時間介入現場,不得推諉扯皮和拖延。 七、負責本轄區內衛生監督工作,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不得越權執法,隨意執法。 預防接種門診工作制度 一、接種門診必須設有預診室(登記、詢問、體檢)、侯種室(宣傳教育、副反應觀察)、接種室(疫苗接種應分室或分區、卡介苗應設專室或專用工作臺)。接種室應寬敞明亮、整潔衛生、通風保暖。門診內物品擺放有序,公示內容上墻。 二、門診內應備有必須的相關設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藥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臺、資料柜、聽診器、血壓表、體溫表、壓舌板、75%酒精、紫外線燈、一次性注射器、1:1000腎上腺素、抗過敏藥、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種人員必須獲得“預防接種資格證書”方可參加預防接種工作;嚴格執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注射,杜絕接種差錯及事故;及時上報并妥善處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 四、嚴格按照要求,在兒童出生后1個月內建卡、建證(包括流動兒童和計劃外生育的兒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規定,規范開展疫苗接種工作,科學履行告知義務,免疫規劃內各種疫苗的全程接種率應達到95%以上,按時上卡、上證;杜絕漏卡現象,不斷提高接種率。 五、經常檢查冰箱溫度,做好溫度記錄,各種疫苗按規定溫度保存,確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種生物制品的領發登記,科學、合理地使用疫苗,嚴防疫苗浪費;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購進的疫苗。 六、做好常規免疫接種率、麻疹、AFP、新生兒破傷風的監測報告工作,按時上報各種數據、報表,并確保完整、準確,無邏輯錯誤。 七、按時參加市站組織的各種會議、培訓等。 (1)從事應急醫療救援管理和急診、傳染、感染、呼吸、創傷、麻醉、院內感染、檢驗、藥劑科等相關專業的臨床、醫技人員以及后勤保障人員必須參加應急救治培訓與演練。 (2)醫師主要培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條例、應急預案;各項急救技術、各種急救設備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見急癥搶救、外科急癥搶救、急性中毒搶救、傳染病防治、院內感染等。 (3)醫療護理人員除培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條例、應急預案外主要培訓常用急救技術、常規護理技術、常用急救設備的使用、護現新技術及新項目等。 (4)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等衛生應急管理人員,通過培訓應熟練掌握與運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條例、預案,同時要學習掌握:辦公自動化、指揮系統應用、.通訊知識、各種急救知識及其自救、急救要點。 (5)全院工作人員要學習掌握急救和重點傳染病防治基本知識。 (6)培訓應按每年的培訓計劃進行安排,做到時間、內容、授課人、培訓對象四落實。培訓結束后組織考試,并與有關獎懲和晉級掛鉤。 (7)定期組織相關應急醫療救援的演練或演練評價,以提高戰時的反應能力。 應急設備采購與管理制度 (1)應急設備和藥品由院根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儲備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研究、統計和提出申請。 (2)經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討論后審批。 (3)由院相關職能部門統一采購后統一保管與儲備。 (4)應急藥品、器械儲藏在專門地點,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期補充更換。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任何個人不得接觸和使用。 (5)應急藥品須經院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員根據使用情況及時向院應急領導小組申請補充,交藥劑科統一購買。 為了加強收款票據的管理和監督,保障醫院各項收入納入財務統一管理的軌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維護醫院經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一)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款票據分為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兩大類。醫療單位進行醫療業務活動對外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款票據。 1、統一票據是指能夠適應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據(如: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據和往來款收款收據)。 2、專用票據是指統一票據不能滿足收費的特殊需要,根據收費特點,特別制作的票據(如:掛號收據,門診、住院收款收據等)。專用票據分為定額票據和非定額票據兩種。 (二)醫院財務科監制或購買的收款票據 指與服務對象及醫院內部發生經濟往來,在醫院內部使用的收款憑證。包括住院病人預交款收據、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據等。 二、收費票據的購領與核銷 (一)收費票據的購置 1、醫療單位使用的行政事業統一票據和專用票據,須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持省以上權限部門批準的收費文件和收費許可證、單位介紹信,向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票據準購證》。單位每次憑《票據準購證》核準的種類、數量及購票方式,向財政局綜合處票據管理中心領購票據;票據用量較少的鎮衛生院可憑事業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收費許可證到衛生局申領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 2、醫療單位內部收款票據,由財務部門根據單位業務需要,提供票據種類、格式、數量等內容的印刷或購買計劃,經院領導批準,由相關科室辦理。并將樣式報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二)收費票據的領用登記 1、醫療單位購入票據后,應由財務部門驗收入庫,并由專人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編號、規格及數量,并注明購入渠道。 2、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填寫《收票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要按人設分戶帳。 3、行政事業性統一票據只能由出納領用。 (三)收費票據退費、作廢、重制的規定 1、收費票據退費的規定(包括藥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的退費): (1)收回原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退費憑證及蓋有“已收訖章”的交款憑證(如化驗單),作為退費憑證附件。 (2)退費前先檢查收款收據、相關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費依據和原蓋有“收費專用章”的交款憑證及收款收據等資料,要求病員姓名、收費項目、金額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費票據后。 (3)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并重開實收收據。 (4)退費票據連同收款日報表交財務部門。 2、收費票據作廢的規定作廢票據要求一式三聯齊全,并且必須是當天結帳前發生的事項。作廢后必須在票據上簡單說明作廢原因。 3、掛號收據作廢、退號的規定要求收回就診聯、報銷聯,且檢查號碼、姓名是否一致,只有當天的可以作廢、退號。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粘貼在掛號員報送的結帳單上一起交財務部門。 (四)收費票據的核銷 1、交回的收款收據存根聯,票據核銷員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銷號時必須以存根聯(或記帳聯)及日報表為依據,具體依據如下: (1)門診收款收據:以審核后的門診收費員結帳單(經確認已繳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2)住院收費收據:以經審核后的住院收費員日報表中的收款收據區間號碼及日報表為依據。 (3)掛號收據:以經審核后的掛號收據使用區間及結帳單為依據。 (4)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金額逐張核對。 2、醫療單位自制定額票據銷號時,以票據存根及經確認已收款的憑證為核銷依據。 3、領用收款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對領用人未銷號完畢又開始啟用新的收款票據,核銷員要查明原因。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置票據等情況,核銷人員應逐張逐項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三、收款票據的管理 (一)收款票據由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核銷。根據內部牽制原則出納不得兼保管或核銷。 (二)醫療收費票據只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代開,不得偽造收費票據,不得私刻監制章,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不得自行銷毀收費票據存根。 (三)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季編報收款票據收、發、存報表和已領未銷號收票據明細報表(按類別和領用人分別列示)。領、發、存帳表按規定存檔。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衛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告,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五)未用完的訂本式收據不得跨年使用,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收回票據并對空頁逐張蓋“作廢”戳記。 四、責任追究 單位與個人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單位應對票據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對領用后未能妥善保管,而致使票據遺失的(包括已開票據,未按規定銷毀存根行為),視情節輕重,責成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二)應領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門診及住院收款收據的單位,不得自行印制醫療票據對外收費,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法人責任,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十六條進行處罰,并責相關責任人書面檢查、在本系統內通報批評、警告等處分。 (三)醫療單位未按規定使用收款票據,出讓、出借、代開票據的,衛生行政部門將違規行為在當地主流媒體上公開披露,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進行處罰,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解除職務等處罰,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收到經核簽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后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簽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審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于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于日后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審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部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后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后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審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審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并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于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核準后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信息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并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審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準后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鄉鎮衛生院管理,實現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功能,向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鄉鎮衛生院是政府在鄉鎮設置的公益性質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 鄉鎮衛生院按照功能、規模分為一般衛生院和中心衛生院。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和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證鄉鎮衛生院建設的財政投入,促進城鄉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核定并保障鄉鎮衛生院的基本建設經費、設備購置經費、人員經費和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鄉鎮衛生院的建設,幫助鄉鎮衛生院開展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鎮衛生院的監督管理;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鄉鎮衛生院實施日常監督管理。 第五條鄉鎮衛生院不得采取拍賣、租賃、承包的方式經營。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醫學教育、科研、醫療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的制度,選派醫療業務技術骨干輪流到鄉鎮衛生院工作一定期間,定期組織醫療專家到鄉鎮衛生院開展巡回醫療,組織醫療設備支援鄉鎮衛生院。 第七條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以資金、物資、技術等形式捐助鄉鎮衛生院開展農村醫療衛生服務。 第二章公共衛生服務 第八條鄉鎮衛生院承擔本鄉鎮行政區域內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對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提供服務。 第九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履行下列疾病預防控制職責: (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二)開展健康教育; (三)完成國家規定的免疫規劃工作任務; (四)做好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控制工作; (五)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疾病預防控制職責。 第十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履行下列婦幼保健職責: (一)負責孕產婦和兒童系統保健管理; (二)開展婦女病普查和婦女兒童常見病防治工作; (三)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和服務; (四)管理和發放《出生醫學證明》; (五)負責婦女兒童保健服務與健康狀況基本信息管理。 第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做好轄區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藥品危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登記、報告工作,并及時采取措施,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擴大、蔓延。 第三章基本醫療服務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采取增強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便利居民在鄉鎮衛生院就醫。 第十三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做好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治、急癥搶救、危重病人轉診、救災搶險等醫療工作。 鄉鎮衛生院可以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第十四條鄉鎮衛生院應當按照核準的診療科目執業,禁止超診療科目、執業范圍從事診療活動。實行全面質量管理,預防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確保醫療安全。 第十五條鄉鎮衛生院應當設立中醫門診,設置中藥房,提供中醫藥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服務。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提供壯醫藥或者其他民族醫藥服務。 中心衛生院應當開設中醫或者民族醫專科。 第十六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確保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 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規范藥房,藥品的存放應當有必要的冷藏、防凍、防蛀、防鼠等防護措施。禁止使用過期、失效及違禁的藥品。 醫療器械的購置、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遵守無菌操作規程。按照規定做好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和污水無害化處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對環境的污染。 第十八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將醫療衛生服務項目和價格部門核定的價格,公布在明顯的位置,實行明碼標價。 第十九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控制醫藥費用。 第四章機構設置與隊伍建設 第二十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區域人口分布、經濟發展、文化和交通等情況確定鄉鎮衛生院的設置,每個鄉鎮設置一所鄉鎮衛生院。鄉鎮合并前原有的鄉鎮衛生院經批準予以保留。 第二十一條鄉鎮衛生院的名稱由所在縣(市、區)名+所在鄉鎮名+(中心)衛生院組成。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鄉鎮衛生院的名稱。 第二十二條鄉鎮衛生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鄉鎮衛生院院長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聘任,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三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治區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標準,核定鄉鎮衛生院的'人員編制。 鄉鎮衛生院的人員聘用由鄉鎮衛生院提出,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并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和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對在職人員實行分類考核,并按照考核結果落實績效工資。 鄉鎮衛生院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修制度,定期組織衛生技術人員到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培訓、進修。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所)的業務技術指導。 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內部業務學習培訓制度,鼓勵和支持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制定特殊政策,引進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鼓勵高等院校醫學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就業。 第二十七條鄉鎮衛生院負責對村衛生室(所)及鄉村醫生進行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 第二十八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醫療衛生信息統計報告制度,按照規定統計、報告,確保信息資料及時、準確、安全。 第五章資產配置和管理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農村衛生醫療事業發展的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新建、改建、擴建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項目和資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建設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居住周轉房。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購置給予補助,按照標準配備與其服務功能和執業范圍相適應的基本醫療設備。 第三十一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挪用、截留或者私分鄉鎮衛生院資產。 第三十二條鄉鎮衛生院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財務管理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一、總則 為規范壩塘鎮衛生院財務行為和經濟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醫院財務制度》 《醫院會計制度》 《湖南省政府采購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度本制度。 1、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金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醫院財務管理體系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院長負責制,醫院的預算內支出,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支出由醫院財務負責人申請,經院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2、醫院財務工作實行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堅持秉公辦事,維護醫院利益的原則,并接受上級財政,審計,物價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二、財務審批 1、醫院必須嚴格實行財務審批制度,除藥品支出外,5000員以下支出由院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院委會集體研究審批。 2、堅持一支筆審批制,醫院支出發票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注明用途后交財務科審核,再由院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3、財務負責人必須對發票的用途明細嚴格審核,并對發票的真假嚴格查詢。 三、貨幣資金管理 1、醫院貨幣資金管理包括銀行存款管理,現金管理,往來款項管理。 2、醫院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不得以白條抵現金。 3、現金必須按規定的'使用范圍使用,凡超出現金支出限額的,一律通過銀行劃轉。 4、嚴格支票管理,不得簽發空白,空頭,遠期支票,作廢支票要妥善保管和處理。 5、個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6、財務科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套取現金。 四、公用費用支出管理 1、醫院公用費用支出必須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體現勤儉節約,禮貌周到。 2、醫院公用經費支出應嚴格控制,盡量減少非生產性支出。 3、醫院公務接待一般在醫院食堂用餐,如需在外餐飲單位用餐,由醫院分線負責人報院長同意后結賬回單位報銷。 4、醫院公務接待原則上不得在外簽單,除重大接待活動外,中餐一般不飲用酒類,如需要酒也應適量控制。 5、醫院接待用煙酒實行集中采購專人負責管理,辦公室管理員對煙酒的收支進行登記,并記錄使用情況。 6、醫院接待用煙應盡量節約控制,醫院分線負責人如需招待報院長同意后在辦公室管理員處領取發放。 一、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采購程序的規范化:為加強我國醫院醫療物資采購管理,必須制定統一的采購標準,規范醫療物資的采購程序。醫院要結合自身的發展情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并且嚴格貫徹落實醫療物資采購規定,以使其程序符合要求。要制定完善的采購管理制度,以降低醫院的采購成本,保障醫療物資采購各個環節的有效開展。制定合理的采購計劃,確保提交、訂貨、到貨驗收和出入倉庫每一個過程的規范性。 2、領導小組和組織機構的成立:醫院要成立專門的采購部門,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由院長擔任領導小組的組成,醫院各部門的負責人作為小組成員,設置采購辦公室,以保障醫療物資采購工作的質量。 3、管理和制定醫院物資材料的采購制度:醫院要建立健全的`醫院物資材料采購制度,提高醫院物資材料采購管理水平。在選購中要遵循物美價廉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和公開。要合理地進行醫院物資的采購,不僅要滿足醫院對物資材料的需求,還要盡可能地為醫院節約成本。要慎重選擇供應商,建立完善的檔案加以記錄。在實施采購之前,要制定科學的采購計劃,醫院各部門各科室的負責人要共同參與,將其所需要的醫療物資各相關信息提供給采購辦公室。采購辦公室在采購時,一定要嚴格按照采購計劃來購買,避免出現資源浪費的現象。 4、保證購入材料的價格合理性:在醫療物資采購工作中,要在保障醫療材料質量的前提下,選擇合適的價格,以節約醫院的采購成本,減少患者的物質負擔。在采購過程中,一定要保證每個環節的透明化,要將采購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工作人員的身上,以規范其采購行為。另外,采購人員要確保所購買的醫療物資質量符合標準,具有安全性。 二、管理高值衛生材料和醫療器械: 1、準入關的監督:醫院相關部門一定要嚴格監督高值衛生材料的準入關,尤其是植入人體的醫用材料。在這些醫療物資入關之前,一定要確保供應商的各項證明都是真實的,具有法律效應的,并且所有的資料都必須由其公司蓋章證明,使其具有合法性。在采購高值衛生材料時,一定要杜絕假冒偽劣產品。在這些物資進入倉庫時,一定要詳細記錄其資料,并進行妥善的管理。 2、手術室、心胸外科等科室特殊材料的管理:醫院要采取備用管理的方式來管理手術室、心胸外科等科室的特殊材料。在制定備貨清單時,需要供應商。倉庫管理員和相關科室以及采購辦公室一同商議,并且要在備貨清單上簽字。 3、介入性和植入性器械的管理和使用:在對介入性和植入性器械進行管理和使用的時候,要做好使用登記,要記錄所使用的科室名稱,記錄患者的相關信息,由醫生簽字。除此之外,要將所記錄的內容與病人的病歷放在一起。 4、耗材管理:在對消耗性醫療物資材料進行管理時,要嚴格規范采購程序,核實收費情況。在進行結算的時候,必須對病人的住院費用、購買發票等相關內容,需要出示倉庫管理員和手術室器械管理員簽字的憑據。在核實之后,才可以辦理出庫。 5、規范管理制度,提高高值衛生材料備貨的收效:醫院要建立健全的高值衛生材料和醫療器械管理制度,以規范高值衛生材料的購買程序。要根據高值衛生材料使用的狀況進行合適的備貨。做好備貨工作,有利于避免供應商出現壓貨現象,可滿足醫院對高值衛生材料的需求,能實現醫院和供應商的雙贏局面。在對高值衛生材料進行管理的時候,需要注意的是在高值衛生材料使用之后,必須將其發票與患者進行核實。這種方式不僅能維護醫院的利益,還能確保患者和供應商的利益不受損害,在高職衛生材料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提高高值衛生材料備貨的有效性。 為積極推進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鼓勵醫療技術進步,規范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管理,維護醫療單位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應體現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符合社會需求并有利于基本醫療服務開展的要求。 2、醫療機構申報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應提出正式書面報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表》; (二)診療規范,內容包括:服務項目的.規范名稱(包括項目簡稱或英文縮寫)、項目類別、工作原理、適用范圍及臨床意義、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規范和質量標準; (三)省級及以上專業學會的書面推薦證明; (四)公開發表的臨床應用資料; (五)國內或國際價格資料;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對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實行技術認定和價格審批制度。 4、對屬于新增項目的,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成本資料進行初審,并對價格水平提出建議,向省物價局和省衛生廳提交正式申請報告及醫療機構有關申報資料。 5、醫療機構開展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必須遵守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明碼標價,規范服務,并接受價格監督檢查。 6、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負責組織施工圖紙的會審、設計交底、變更交底等技術工作。 二、負責現場施工技術的指導和工程質量的控制。 1、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現場; 2、負責建(構)筑物定位(軸線與標高);基礎(含設備基礎)位置、標高、尺寸;高層建筑垂直度、沉降觀測等; 3、向施工班組長及各人員技術交底; 4、特殊過程施工前要向總施工、施工員、質安員、施工班長作控制計劃交底,并到現場指導施工; 5、組織項目部全部管理人員學習新工藝、新技術; 6、出現質量事故后應及時分析原因,并作出補救措施。 三、負責編制有關施工技術方案、措施、技術質量交底及技術總結報告。 1、施工組織設計; 2、分部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3、分項工程質量技術交底卡; 4、設計圖紙會審、變更及洽商記錄; 5、新工藝作業指導書; 6、編制質量控制點一覽表; 7、四新方法的報告; 8、分部工程總結。 四、負責執行質量體系相關程序 1、項目技術負責人對項目中各種標識進行統一規定,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正確使用統一標識明白各種標志的含義; 2、進行工序分析,找出影響工序質量特性的.主導因素,然后制訂措施及控制標準,對主導因素實施有效的控制; 3、按四新應用計劃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應對監控的參數和特性加以驗證,及時發現問題加以改進。以不斷完善和改進實施方案與作業指導書。 4、根據工程施工特點,確定特殊過程控制計劃。 五、負責完成公司下達的其他各項工作。 一、救護車只作為日常院前急救、突發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急救專用。不得改裝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二、任心救護車配備責強、駕齡在兩年以上的'人員擔任司機,院長自駕車輛出行。 三、救護車按規定辦理相關行車手續,時刻保持車況良好,油量充足。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車容車貌整潔,并隨時處于應急狀態。 四、嚴格落實出車院長審批制度,不準非急救用車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車,更不準出私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需院長批準。 五、堅持出車“日報制度”,使用救護車時要做好出診登記工作。內容包括出車時間、出車地點、車輛經過的線路、傷者情況、送達的醫院、接診人簽名、救護車醫務人員和司機簽名等。 六、車內的急救藥品、物品管理應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數量品種、定位放置、定期檢查維修、定期消毒滅菌。 七、救護車出診后應及時進行清潔消毒。 八、救護車必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規定駕駛,不得在院外亂停亂放,只能在衛生院內停放待命。沒有急救任務時不得超速、沖紅燈、逆行、隨意超車、突然變更車道或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違者將由交警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罰。 九、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按規定使用警報器和任務燈。 十、救護車為醫療救護專用,實行24小時院內值班,司機接到通知后,應在5分鐘內做好出車準備,及時出車。 一、鄉鎮衛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區居民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的農村基層衛生事業機構,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的中間層次,是連接縣級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的樞紐。 二、鄉鎮衛生院技術上接受縣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指導;受鄉鎮政府和縣衛生局委托,對村衛生室進行管理和指導。 三、鄉鎮衛生院的任務是:樹立為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服務思想,全心全意為所在社區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具體包括: 1.發動群眾,開展以除害滅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 2.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兒、中小學生、家庭主婦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衛生知識。 3.做好計劃免疫的組織實施和衛生監督管理。 4.在醫療康復方面要認真做好社區內群眾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和家庭病床的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對一些復雜的急、危、重、難病人,及時護送轉院治療,向群眾普及急救知識水平,開展社區康復醫療服務,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擔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四、鄉鎮衛生院的`設置應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合理布局,方便群眾,有利生產的目的,原則上一個鄉鎮設置一所衛生院。 五、建設規模要根據當地群眾的衛生服務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務大小來確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設一張病床、一張床配備1.3個工作人員的比例計算。 六、在衛生服務方面,要堅持防治結合,發揮整體服務功能,發展適宜技術,實施綜合服務,防止盲目與城市醫院攀比,任意擴大規模,發展不適宜技術。 一、院長對全院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負全面責任。業務副院長要開展經常性的醫療安全教育和醫療護理工作檢查,督導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 二、建立健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責任書,嚴格執行各項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醫務人員與科主任、科主任與院長分別簽訂醫療安全責任狀,主管副院長(院委會委員)追究連帶責任。 三、科室負責人對本科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負有直接責任。教育并指導本科醫務人員嚴格履行醫療護理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及時查處和糾正違章行為,堅持管理從嚴、教育從嚴的原則,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四、不定期地檢查督促各項醫療安全制度的落實,研究預防醫療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醫務人員以德治院。 五、各類各級醫務人員對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差錯事故承擔直接責任。要嚴格履崗位職責,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 六、醫務人員在診療工作中,因下列過失引起醫療糾紛本人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不遵守勞動紀律、脫崗、串崗或在工作場所從事非醫療活動; 2、服務態度惡劣、接待不熱情、解釋不耐心; 3、不履行本崗位所規定的責任,不執行醫療規章制度違反技術操作規程; 4、不執行醫療質量特別是環節控制的規定; 5、對危重、重癥病人不按急診程序規定處理,不就地搶救,不及時體格檢查,不及時出具準確的.報告; 6、拒收、推諉延誤病人搶救治療及轉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7、多收、亂收、私收病人現金造成不良影響; 8、向患者或家屬索、拿、卡、要,影響醫院聲譽; 9、未經醫院批準,私自到院外從事會診、手術、體檢、檢查、化驗等各種醫療活動。 10、行政、后勤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安全差錯直接或間接影響醫療工作。 七、醫療事故匯報及處理程序: 1、匯報程序:凡發生醫療事故或糾紛,當事人應立即向科主任(護士長)匯報,科室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在本科范圍內進行分析和采取補救措施,24小時內(重大事故1小時內)向向分管院長或院長匯報。 2、處理程序:醫療事故或糾紛處理實行科主任負責制,發生醫療事故后,科室負責人應首先做好解釋工作,同時應將有關醫療文件等原始資料妥善保管,嚴禁涂改、隱匿、銷毀。如因輸液(血)、注射、服藥等引志不良后果的,要對現場實物封存保留,以備檢驗。必要時,科主任(護士長)應召集有關人員收集情況,分析原因,做好安慰解釋,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務必做好病人的搶救治療工作,使損害減少到最低限度。凡死亡病例,對死因有異議者,科室必須動員死者家屬進行尸檢,以明確死因,家屬拒絕尸檢的,應做好文字記錄并要求家屬簽字。 3、醫療事故責任人的確認及處理:凡因違反本規定第六條導致醫療事故的直接當事人為醫療事故責任人,由發生科室負責人確認后報院長,承擔經濟賠償并上報衛生局。對因技術性原因難以確定的,由發生科室報院長,組織院內鑒定并確認責任人及責任大小;兩人以上(含兩人)造成的醫療事故,按其責任大小序列,承擔經濟賠償,視情況上報衛生局。 八、賠償金額技術因素醫院承擔60%,責任因素醫院承擔10%,其余按當事人(直接承擔人)、科主任(直接責任人)、分管領導(連帶責任人)、院長(全面領導責任人)遞減承擔。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2篇)08-30 鄉鎮衛生院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10-23 鄉鎮衛生院規章制度04-10 規章制度管理10-05 管理的規章制度09-14 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規章制度范文10-25 衛生管理規章制度12-06 醫院的管理規章制度06-26 衛生院管理規章制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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