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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5 15:30:02 制度 我要投稿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2篇)

  制度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2篇)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并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cd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后,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內的`衛生間只限晚間使用。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3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后方可調換。

  2.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并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后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準、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周日-周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周五、周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后,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學生熄燈后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對于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后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卷發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表,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吸煙、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斗毆等違紀行為。

  8.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嚴禁高空拋物。

  11.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范

  1.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并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墻面亂涂、亂畫、亂張貼。

  4.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采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電表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表剩余電量低于20度時,電表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并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家具、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干凈整潔。

  5.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核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范之家”。

  2.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并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范之家”的申報評選。

  7.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周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并在宿舍樓內公布。

  8.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項目為零分。

  9.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并匯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范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內務衛生成績低于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斗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表、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并抄送學院。

  11.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于(含等于)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并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布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于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后,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準后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準;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并向全校公布。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住讀學生,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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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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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后。下晚自習后,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床后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并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里洗漱,亂潑臟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并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里打鬧,熄燈后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臟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里,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里,飲料瓶、快餐面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里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沖干凈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里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里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床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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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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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創建的窗口。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范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集體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然后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接受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并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床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制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嘩、打球、打架、斗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嘩和起哄,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衛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達到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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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9

  1、非本宿舍人員一律不得隨便進入宿舍區。學生家長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

  2、女生宿舍嚴禁男生進入,男生宿舍嚴禁女生進入。

  3、來人來訪(家長)人員要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履行登記手續,經宿舍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但不得攜帶無關的物品進入宿舍區(室)內。

  4、寄宿生放假(外出)攜帶行李包箱等出宿舍要報告室長,要有宿管員批準簽發出門證。

  5、嚴格遵守宿舍管理條例,堅決服從宿管員和室長的管理。

  6、嚴格按宿舍內務管理標準的.要求,放好自己的物品,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水瓶應放在窗下排列整齊;毛巾在臉盆上疊成塊狀放齊;腳盆放在床下,鞋子放大鞋架上。宿舍內不得堆放書籍、懸掛衣物等,物品擺放物品柜,書籍放入書箱,換季物品帶回家。對不能按照要求擺放的物品一律清理,不得向宿管員索回(由班主任簽名領回)。廢紙及瓜皮果殼主動放入紙簍內。

  7、課間、晚自修期間,寄宿生不得進入宿舍區,情況特殊,必須經宿管員同意后方可出入。寄宿生不得隨意串門,更不得在其它宿舍無人時進入他人宿舍。

  8、嚴禁在宿舍內打球、踢球、下棋、打撲克、吸煙、喝酒等。

  9、宿舍區應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晚自習結束后,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外逗留。

  10、嚴禁與社會閑散人員聯系,發現形跡可疑人員及時向宿管員報告。

  11、每晚按規定時間熄燈,熄燈后不得講話、打鬧。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12、宿舍接待日為每周六晚、星期日。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0

  1、學生宿舍實行分時段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憑有關證件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值班教師準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區清潔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墻壁無腳印,無蛛網、污垢,無亂張貼、亂涂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勤曬被褥,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宿舍須安裝紗門、紗窗,定期消毒,做好滅蚊滅蠅工作。

  8、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拖把、畚箕、垃圾簍保持潔凈,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擺放。

  9、床上、桌面物擺有序,床下、桌下無雜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講究個人衛生,不隨便動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1、按時起床、就餐、出操、早讀、就寢。

  12、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嬉戲、打鬧,午休和熄燈后不講話,嚴禁在宿舍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娛樂或文體活動。

  13、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在值班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人為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由損壞者按規定承擔維修賠償費用。

  15、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值班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從值班老師和學生干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特制訂寄宿學生管理辦法。由學構總務處牽頭,政教處、保衛處(科)、團委、學生會負責全校學生宿舍的指導管理,宿舍管理員直接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并定期檢查評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并要機智的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照關鎖門窗,管好鑰匙不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嚴禁吸煙,嚴禁瓜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并嚴加處理。

  (二)宿舍環境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制度。

  ①無塵,房門不準亂張貼,不準掛東西,窗簾掛放應美觀大方。

  ②地面無垃圾,室內室外的天花板、墻、燈管無塵、無蜘蛛網,墻壁光潔,不準亂張貼,不準掛衣物。

  ③被褥、枕頭收疊整齊,桌面干凈整齊,角落保持清潔,無衛生死角。

  ④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亂涂東西;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⑤自習時間不得在宿舍內打牌、下棋、會客人及睡懶覺,休息時間不準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⑥不準擅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值班員同意方可進入,未經宿舍管理員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⑦節約用水用電,注意防火、防盜,外出關窗、鎖門,敢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一理發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并及時處理。

  ⑧住宿同學就和睦相處,提倡互助,講究文明。

  2、值日制度及宿舍檢查、評比制度。

  ①每間宿舍選出舍長,對宿舍全面管理負責,宿舍必須有輪值制度,值日生負責門窗、地板、洗手間的衛生。

  ②在離開宿舍前做好關窗、關燈和鎖門工作。

  ③值日生協助舍長督促同學搞好內務,遵守宿舍紀律,對違反制度的同學應大膽批評指正。

  ④宿舍管理員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評比,學校總務處、政教處、團委、學生會組成宿舍評比小組,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抽查、評比。

  ⑤每學期按公布欄成績累計總和排名次,評出校文明宿舍、優秀舍長和先進個人,并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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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做好宿舍區安全保衛、清潔衛生、住宿紀律、思想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各樓管理員必須以做好本樓工作為原則,相互學習與交流,團結協作努力達到“內務整潔、管理有序、水電節約、關系融洽”的要求。

  二、負責學生宿舍門衛值班工作,確保24小時值班,按作息時間規定開關宿舍大門,晚上開門后,上樓抽查未歸情況,早上8:00到9:30分,到寢室檢查內務情況。每天做好值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政教處。

  三、熱情接待來客,主動向來客介紹學生在校自我管理及生活情況,并做好登記工作防止不明身份者進入宿舍,嚴禁校外推銷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宿舍原則上不接待異性來訪者(本校教師除外)。

  四、各樓管理員負責所屬范圍內各寢室學生的全面管理,遵照《學生守冊》有關規定督促指導學生遵守執行,每天檢查宿舍內務衛生,每周公布檢查結果,督促學生按時、認真打掃室內外衛生,確保宿舍整潔;維持宿舍區良好的生活秩序,對違紀學生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及時向政教處反映。認真做好學生宿舍個人文明表現考核工作。

  五、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耐心細致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經常找學生談心,了解學生的生活情況,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做學生的貼心人,并把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主管部門。

  六、做好宿舍公共設施的登記、保護和檢查工作,做好宿舍鑰匙的保管、發放工作,協助財務室做好宿舍財產保管工作。

  七、力所能及地做好宿舍的日常維修工作,協助總務處做好水電、家具的維修工作。

  八、做好宿舍區的'防盜、防火、防破壞等安全保衛工作,嚴格控制使用明火及高功率用電器,妥善處理偶發事件(包括學生生病等),并及時向保衛處、班主任或值班行政反映情況。

  九、負責宿舍樓學生飲用水的供應以及飲水機、水桶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園電話卡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十、做好本宿舍樓有關數據、材料的定期統計與整理工作。

  十一、指導宿舍樓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十二、完成學校各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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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制度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制定,并根據本校實際補充部分條款,旨在通過規范有序的管理,增強廣大寄宿生的守紀守法意識,提升管理質量,為全面實施我校學生封閉式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通過寄宿生管理方法的探究,尋求一條適合我校實際的寄宿生管理道路,確保寄宿生的規范與安全。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入宿制度。

  1、全體寄宿生應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準時入宿,參加各種寄宿生活動,確保宿舍管理的規范化;

  2、異性親屬不得進入子女住宿處;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住宿區;

  二、日常管理制度。

  3、寄宿生須在學校德育處的統一管理下入宿;

  4、寄宿生管理實行層級管理制度:

  5、晚自習制度:

  (1)全體寄宿生須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晚自習,不得遲到、曠課或早退;

  (2)晚自習學生均在指定地點進行晚自習,以年段為單位,每年段指定教師進行點名及輔導工作;值班教師由學校調配,使學生在晚自習中得到必須的輔導;

  (3)晚自習遲到(上課15分鐘以內為遲到,超過視為曠課)二次為一次曠課,二次曠課即予紀律處分,三次給予退宿處理并給予相應處分;

  (4)晚自習學生須遵守上課紀律,有相關違紀行為者按規定懲處;

  (5)晚自習時間嚴禁外人來訪;

  6、請假制度:

  (1)寄宿生請假須履行相關手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違紀;

  (2)請假手續辦理后,學校有關人員將對請假學生去向進行確認,如發現去向或事由與請假條不符者,除通知家長給予追查外,進行退宿處理外,還進行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7、點名制度:

  寄宿生每天進行點名工作,每晚就寢前15分鐘為生管人員固定點名時間,其余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人員進行隨時檢查,以強化寄宿生考勤工作;

  三、衛生工作制度。

  8、個人衛生:

  (1)全體寄宿生應講究個人衛生,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因衛生問題引發各種疾病;

  (2)個人物品應按學校要求整齊擺放,被褥應每天疊放整齊,地上物品應整齊有序,懸掛物品應按要求懸掛,以上內容納入評比內容;

  (3)寄宿生應認真履行值日生職責,不得因個人原因導致宿舍衛生工作受損;

  9、宿舍、衛生責任區衛生:

  (1)各宿舍每天應安排值日生對宿舍及衛生責任區進行衛生保潔工作,每天一次保潔,衛生部進行檢查;

  (2)各宿舍每周五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工作,要求全員參與,做到門窗無灰塵、地板無污跡、垃圾無殘留;衛生部進行檢查;

  (3)學生會定期對衛生考評成績進行公布,獎優罰劣;

  10、飲食衛生:

  (1)寄宿生必須在學校食堂用餐,反對到校外用餐;

  (2)寄宿生應注意各種飲食衛生,嚴禁學生在無證經營的各種飲食攤點食用各種食品,防止病從口入;

  (3)學生在校內外購買物品時發現假冒偽劣商品,應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以便采取措施;

  11、公物保護:凡損壞宿舍器物的`,按學校有關賠償制度賠償;個人損壞者,追究其責任并給予相關賠償處理;如無法找到責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擔責任。

  四、安全制度。

  12、寄宿生應遵守學校各種安全規定,防止出現安全事故;

  13、寄宿生不得攀越學校圍墻、各種防護欄等各種安全防護設施;

  14、寄宿生不得在宿舍接待來訪客人,有客人來訪應按有關規定接待;

  15、男女生宿舍要保持正常的關系;

  16、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壺、電熱棒等有礙安全的電器產品,不得帶打火機入校;

  17、晚20:00起,寄宿生只入不出;對夜不歸宿者給予退宿及紀律處分;

  18、寄宿生在宿舍內不得打撲克、賭博;不得帶各種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入宿舍;寄宿生在校內外喝酒,一經發現,即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4

  1、凡經學校批準寄宿在校的學生,須按學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政教處批準,不得自由遷動和調換。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睡覺。起身前和熄燈后,必須保持肅靜,不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講究個人衛生和集體宿舍衛生,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個人衣服、日用品要放整齊,勤換洗。

  4、愛護室內一切公共財物,室內規定用物不得隨便增減。注意安全,特別要保護電器設備,不得私接電燈和燃點蠟燭。節約用電,不點無人燈。無故損壞公共財物,除批評教育外,應照價賠償。

  5、熄燈前由生管組負責檢查人數,如有學生缺席,要及時向負責老師匯報,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須得到班主任老師同意,生活管理老師批準。

  6、同宿舍同學要互相關心,團結友愛,講文明,有同學生病不能起身上課時,室長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師或教務處報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門窗隨時注意關鎖,晚自休和上課時間不得自由進入寢室。個人貴重物品和錢物應加強保管,換洗的`衣服鞋襪當天晚上應放進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屬和校外人員,攜帶物件外出時,須有出門證,傳達室檢查后,方得帶出。

  8、遵守用膳時間,用膳鈴響后,方得進入飯廳用膳,依次排隊,不得爭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愛惜糧食,注意衛生,不掉飯粒,不將菜屑骨頭拋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對伙食方面的意見,要有組織地向生活委員或班長及有關領導反映,不得到廚房吵鬧。

  11、尊重生活管理人員和值日老師的管理和教育。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5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任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猛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裳、勤曬被褥;

  2、同學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乾凈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同學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番值日;

  四、檢查制:

  1、平常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覺立刻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格處理。

  2、同學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同學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同學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規范宿舍用電管理,確保宿舍用電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學生宿舍。

  三、規定

  1、宿舍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禁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學生禁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學生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7

  為了加強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訂本衛生管理制度。

  一、“八個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果皮和向樓梯、走廊潑水。

  2、 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

  3、 不準在廁所等外亂扔廢紙和亂倒垃圾。

  4、 不準亂倒剩菜、剩飯及其它雜物。

  5、不準在墻壁、門窗上任意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6、不準在宿舍內打球、踢球及進行其它劇烈的體育活動。

  7、 不準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準在走廊、寢室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二、“四個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換洗衣服,搞好個人衛生。

  2、學生寢室做到每天清掃,不準將垃圾掃在寢室門邊,垃圾要及時清倒。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奇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齊統一。

  4、地面、墻壁、桌椅門窗整潔干凈、做到無灰塵、痰跡、蛛網,無紙屑污物。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8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范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后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19

  為了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生愉快學習,健康成長。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棟宿舍安全。

  2.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煮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3.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不得在宿舍留宿,有特殊情況的需報告,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留宿。

  4.學生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學生輪流看守;學生不得擅自留校。否則自行負責。

  5.不準在宿舍墻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同意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內搞其它非法活動;禁止買賣食品、飲料。

  6.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并設置密碼;進出要關好門窗。

  7.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8.主任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堅守工作崗位。

  9.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禁私自離校。否則,后果一切自負。

  10.住宿學生應注意飲食衛生,在校進餐,不賣零食。否則將承擔違紀帶來的一切責任。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0

  1、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外來人員禁止入內。

  2、開學前,對宿舍衛生進行全面打掃、消毒,開學后,每天早上8點后進行消毒。

  3、開學當日,學生分年級、分時段搬鋪入住。

  4、加強對學生的衛生健康及防疫知識宣傳教育。

  5、加強學生就寢管理、健康監控和應急處置。

  ⑴每晚值班行政或值班人員提前到宿舍,打開走廊燈,做好宿舍安全檢查和學生健康檢測準備。

  ⑵學生進宿舍后,分年級分時段進行洗漱(xxx:21:00—21:10;xxx:21:10—21:20;xxx:21:20—21:30),未進行洗漱的學生留在各自寢室,不得在走廊或其他寢室逗留。

  ⑶就寢前值班人員及時清點學生人數,核實請假學生情況,對每一位學生進行體溫檢測。

  ⑷對體溫超過37.3℃的`學生,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防護及時將學生送到觀察點,聯系家長并送衛生院就診,做好相應登記并報告分管校長,班主任及時了解學生就診情況,并向學校反饋。

  ⑸加強學生輿情監控和宣傳引導,防止恐慌現象發生。

  6、在宿舍內學生要積極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扎堆閑聊、亂竄寢室,提倡懸掛蚊帳,保持寢室通風換氣。

  7、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要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主動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

  8、加強宿舍的衛生打掃和通風,德育處每天定時檢查通報。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1

  1、宿舍的財產由宿管員全面負責保管,有損壞由宿管員追查責任人賠償。

  2、學期開學初,宿管員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檢查登記,由寢室長過目簽名。

  3、各寢室的公用財產,包括床板、床架、門窗、玻璃、上下水道設施、照明設施、四周墻壁等,由住入的學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丟失或損壞,由該寢室集體負責賠償。

  4、每日清房或查房時,檢查各寢室的公用財產的使用、愛護情況,發現有丟失或損壞的,立即通知寢室長,責令該寢室集體負責修復或賠償。

  5、每個月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賬與物相符。對損壞和丟失的公用財產,列表報送宿管處,并責其賠償。

  6、對故意損壞宿舍公用財產和宿舍走廊、樓道、衛生間、洗刷間的公物的學生,報送有關系、部和宿管處從嚴處罰。

  7、學生畢業離校時,做好寢室財產的`驗收工作。

  8、學院組織學生住房調整時,宿管員要到各寢室巡回檢查,發現有損壞公物的行為,立即查處。

  9、學生放假離舍時,督促檢查各寢室的水、電、門、窗要關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實到位,檢查和辦理學生離校行李的手續。

  10、宿管員每天都要檢查宿舍四周、走廊,樓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亂拋、亂丟、亂擺物品(包括拖把掃把),如有,要進行清理。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2

  為了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生愉快學習,健康成長。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棟宿舍安全。

  2. 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煮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3.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不得在宿舍留宿,有特殊情況的需報告,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留宿。

  4. 學生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學生輪流看守;學生不得擅自留校。否則自行負責。

  5. 不準在宿舍墻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同意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內搞其它非法活動;禁止買賣食品、飲料。

  6. 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并設置密碼;進出要關好門窗。

  7. 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8. 主任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堅守工作崗位。

  9. 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禁私自離校。否則,后果一切自負。

  10. 住宿學生應注意飲食衛生,在校進餐,不賣零食。否則將承擔違紀帶來的一切責任。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3

  1、服從班主任、宿管員老師、宿舍長安排指導。學校分配的床鋪、衣柜等物品,未經批準不能私自調換。

  2、按時起床、洗漱,整理好床鋪、生活用品等,統一存放,排列整齊。

  3、按時早餐。

  4、午休和晚上熄燈后,不能在室內喧鬧、談笑、打撲克等影響他人休息,保持室內安靜。

  5、打掃并保持好宿舍衛生,做到六不: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大小便;不在窗口或走廊及樓梯處倒水;不在室內或走廊等非指定地點處洗涮;不亂涂亂畫。保持室內墻壁。床鋪、衣箱等整潔美觀。

  6、換洗的衣服等不能張掛在室內。

  7、人人要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防觸電等,不留客人在宿舍居住,離開宿舍,要關好門和窗,做好護舍工作,以防失盜。

  8、嚴禁學生在宿舍打鬧,嚴禁做危險的動作和任何游戲、追逐等。

  9、節假日在途中要遵守交通安全,不在途中游玩或過夜不回家等。

  10、住校生不得在校外留宿過夜。

  11、課余時間不準外出。

  12、愛護公物,管好自己使用的.床鋪(鋪板)、衣箱等物品,若損壞應照價賠償。

  13、課余時間禁止閱看不健康書籍、讀物,不進錄像廳、游戲廳、網吧等。

  14、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做文明人,講文明話,禮貌待人,不打人、不罵人。未經允許,不要進入他人宿舍,不動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書信、日記等。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4

  1、各宿舍必須制定衛生值日表,并張貼于室內醒目位置。宿舍衛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自行負責。

  2、宿舍衛生做到“六凈”。即衣柜、門窗、玻璃、床鋪等每天整理干凈,床鋪及衣柜上不得亂放雜物。個人的'皮箱、鞋、臉盆等物一律擺放整齊,無用物品及時清理。

  3、宿舍衛生做到“六無”。即墻壁、地面做到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室內無異味。室內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宿舍內因人員未住滿而空出來的床鋪,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亂堆雜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則必須疊放整齊。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畜、家禽或寵物,違者限期2天內自行處理。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5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6

  1、職工上、下班不得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7

  一、學生在上課與自修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進入宿舍,須持有衛生科或系辦公室證明,在門衛進行登記方可入內。

  二、學生出入宿舍要有禮貌,服從管理員的管理,尊重衛生人員的勞動。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不得擅自挪動室內家具,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四、遵守作息時間,維護宿舍秩序,樓內不準起哄或聲喧嘩,不準在樓道打球或進行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五、學生親屬及校外人員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不準兩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衛生條款:

  1、嚴禁向樓道或窗外潑水、倒飯菜、扔果皮紙屑,嚴禁在室內或樓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燒廢紙,不隨地吐痰。

  2、保持室內衛生,床鋪整齊,門窗清潔。

  3、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和涂寫刻畫。

  4、節約用水、用電,禁止使用任何電熱器具和私自拉線接燈。

  5、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將和賭博。

  6、男女生之間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況須經值班人員批準。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燈滅,關好門窗,不準在宿舍樓內買賣東西。

  8、不準在宿舍內及樓道上擺放自行車或影響美觀的物品。

  七、平時學生宿舍樓晚10∶40熄燈,10∶30鎖院門;法定節假日和周末晚上10∶45鎖門。特殊情況需經同意后方予開門。

  八、學生畢業離校前,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離校手續,接受宿管人員的檢查、驗收。離校手續全部辦妥后,才可離校。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8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使學生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理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學生應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本制度,服從教師和管理人員的指導和監督,文明住宿。

  二、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安全,不翻越圍墻,不在寢室內、外私拉電線,不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熱器具,不使用明火。不將飯菜帶入宿舍樓,寢室鑰匙不得私配或轉借他人。節約水電,宿舍樓內的`照明用電、生活用水由門衛和水電工統一控制和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三、愛護公共財物,不得擅自調動床鋪和室內設施,按指定編號使用。宿舍樓及寢室的門窗、水、電等設施若有損壞,應及時報告總務部門維修。

  四、保持樓內肅靜,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棋牌類活動,不得在墻壁上亂貼、亂畫,不得高聲喧嘩和追逐打鬧做有礙他人休息的活動。

  五、上課期間(包括晚自習和課間休息)不得私自回寢室,特殊情況需經班主任和管理人員同意。

  六、男女生之間不得進入對方寢室,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七、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作息。不能按時返校住宿的同學需有班主任的書面證明。

  八、保持公共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潑污水,亂扔瓜果皮核、紙屑、煙頭。各寢室負責室內外衛生,整理好內務。每個寢室值日生應認真履行職責,創建整齊、清潔、和諧的寢室環境。

  九、學生家長或其他人員看望住宿生,必須向宿舍管理人員出示證件,并辦理登記手續。

  十、宿舍樓定時開關門。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29

  1、寄宿生要服從生管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宿舍內公物不得隨意損壞。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燈具破損要請電工維修。

  4、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5、未經生管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師。

  8、各室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工作。室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30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設備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設備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設備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設備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設備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嘩,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里進行游戲,追逐等,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后及時折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臟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后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人員匯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準才可進入。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31

  1、不準在熄燈后吃零食,點蠟燭。

  2、住校生到校后,應將貴重物品和零花錢交主管老師代管,衣櫥及時上鎖。

  3、不準在寢室內追逐喧嘩或進行劇烈的活動。

  4、不準攜帶刀具、打火機、玩具槍等有危險性的物品。

  5、不準亂貼圖片,不準傳閱內容不健康的書籍。

  6、不準私換鋪位,不得拼鋪,不準留外人住宿。

  7、不準隨意到校外住宿。

  8、不準到校外用膳。

  9、上課期間(含課間)不準隨意到寢室,寄宿生中途不準擅自回家。

  10、不準在寢室內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11、堅決杜絕男生亂串樓層和女生亂串寢室的現象。

  12、外來人員沒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樓層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匯報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4、特別關注特殊情況的女生并建立相關的管理檔案。

  15、嚴格按照學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對女生宿舍進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布、獎懲制度。

  17、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18、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19、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20、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寄宿制學校宿舍管理制度 32

  一、樹立良好的道德風范,講文明、有禮貌,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遵守寢室規定制度,遵守寢室規定。尊重管理老師,服從管理。

  二、不私自拆卸寢室設施。不私自拆、接導線,不私自安裝多插頭、多燈頭,不私自改用大功率燈泡,不私自使用電器,不在寢室有任何形式自炊的'行為。

  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多數現金及時存入銀行,身份證和存折分開擱放。若發現錢物被盜,保護好現場,立即向管理老師和學校報案。

  四、加強安全意識,人離開寢室前,先要認真檢查,關閉好水電閘閥、門窗。寢室鑰匙不借人,不亂放,不得撬鎖、門和翻門、窗、墻入室。

  五、禁止在寢室吸煙、飲酒、打牌、賭博或變相賭博。禁止在寢室燃明火,點照蠟燭。不得將點燃的蚊香放在床邊。

  六、嚴禁攜帶兇器、易燃易爆物品、違禁藥品等危險品進入寢室;嚴禁將贓物、黃色物品帶進寢室;嚴禁在寢室擺談黃色及其它不良龍門陣。

  七、不私自帶校外人員進寢室和留宿。父母、兄弟姐妹、親戚、好友等需進宿舍和留宿,必須經管理老師同意,完清有關登記手續。

  八、禁止向窗外、室外拋倒東西。寢室同學要互相尊重,有良好的生活習慣,未經允許,不私自動用同學物品;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和逗留別人寢室。學生不得將自行車、機動車放停寢室。

  九、禁止在寢室高聲喧嘩、起哄、追打、瘋鬧和敲擊器物影響秩序;禁止在寢室聚眾、吵鬧、打架斗毆。

  十、學生攜帶物品寢室和宿舍,必須接受管理老師的詢問、檢查。不得將他人東西帶出寢室和宿舍。

  十一、發現可疑人員和寢室不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老師和保衛人員報告。

  十二、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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