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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選6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考勤細則
(1)工作時間
1、 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2)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含),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含),由園長審批。超過規定時間報董事長辦公室批準。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
(3)考勤執行:
每日上、下班教職工由本人打卡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打卡或在崗者,視為曠工。
(4)臨時性任務:
經園務會通過的臨時加班任務,按正常上班記錄考勤。
(5)公 假:
1、公假不影響考勤。
2、以下情況為公假:
① 因工作需要領導批準參加的學習及開會。
② 在本園工作滿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產假。
③ 國家法定的公假以國家規定為準,本單位適用。
(6)、遲到、早退:
1、教職工遲到、早退1-1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0%,遲到、早退11-20分鐘每次扣基本工資20%,遲到、早退21-3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30%;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
2、遲到早退31-60分鐘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1天工資;教職工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每次作曠工1天處理,扣除3天工資。曠工一次,取消當期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不能在當天遲到后補請假,否則酌情視為曠工。
(7)、病 假:
1、一天以上病假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經過園領導同意,按園辦發文執行。
2、病假時間從假條之日起,公休日、節假日在內。
3、除急診外,上班時間看病不予準假。
(8)、事 假:
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之事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早一日向園長遞交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離園,否則不予準假。
(9)、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自行離崗者均為曠工。
2、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脫崗,按自行離職處理。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并發警告單。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行政辦將提議園長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幼兒園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結算工資。
(10)、調班:
教職工因并因事倒班或調休須經園長批準。
(11)、考勤兌現:
1、事假期間內不發工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2、參照出勤情況,結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兒園園長以下教職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由幼兒園規定專職人員負責監督。
2、規定穿園服的時候(每周一—周四及集體活動時)教職工一律穿園服打卡。
3、任何教職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違者將紀律處分。
三、考勤管理的處罰規定
1、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當日確有按規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資10%,二次則扣月基本工資20%,以此類推。
2、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門主管書面確認證明,須在月底前呈交報告解釋原因,否則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寫出書面報告由部門主管簽名認可;但特殊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五次,超過五次者,報園長審批。
四、教職工考勤表
(一)教職工考勤表作為每月結算教職工工資的一項重要依據。
(二)行政辦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填報教職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包括每月補休、法定假期、無薪假、年假或其它,將上月之《教職工考勤表》報送行政辦財務處。
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與現行《教職工手冊》相沖突,以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為準。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部門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園,不無故缺席。
二、上班時間內如因公事離開幼兒園,須告知園領導,得到同意后,方可離開。離開幼兒園期間的工作任務,原則上自己完成。
1、在教師帶班的時間里,不得離開幼兒園。
2、在班級缺人的情況下,不得離開幼兒園。
3、事先知道離園外出活動的.,應在前一天調配好班級工作,換好班次,保證班級工作不受影響。
4、事先不知的,應盡可能協調換班,采用事后調換的方法彌補。
5、后勤人員因公外出的,要將必須處理的工作轉交落實到人,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6、因公活動時間在上班時間以后的,教工必須先到崗,再活動。
三、教工因私事離開幼兒園,須得到園領導的批準,按相應的方法處理。
1、鼓勵教工利用不帶班和工作相對空閑的時間看病,善于根據醫院上班時間和幼兒園上班時間差看病。教工每月看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按激勵機制中補休或健康獎的相關規定處理。
2、教工家庭有急事需要處理的,可以使用補休。
3、教工的子女在幼兒園至高中上學期間,每學期有2小時的家長會時間。
4、教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一、 調休制度
1、 調休必須在不影響園內工作、學習的前提下進行(以半小時為調休單位,目前上午空班調休半天時間為2.45小時,下午空班調休半天時間為3、15小時)。離園前須在考勤表上寫明調休時間。早護導、早班遲到不能用調休替代,遲到時班級幼兒發生事故,有遲到者本人負責。
2、 在教研日,政治學習日,聽課日,講座日等,不得調休,如果有特殊情況調休者,需征得領導同意后,交調休單,方可休息。
3、 因病或有急事需調休一天者,需征得領導同意,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師,并交8小時調休,方可休息。每月最多可調休2個整天。
4、 帶班時間內遇突發事件者,必須向領導請假,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師,根據實際時間交出調休。
5、 外調人員或有多余調休結算按每小時2.5元計算。
二、 看病及病假制度:
1、 教職工看病除急診外,必須空班時間去醫院就診,特殊情況需帶班時間內看病(或來不及趕回帶班)必須本人安排好帶班老師,回園后交出就診證明方可準假。
2、 病假者應事先交出病假單連同看病掛號單,結帳單,經教研組長審核后,由教研組長安排代班,病假單交園長。連續病假者應隔天去醫院就診,并交出病假單及相應證明。
3、 病假代班;第一天為搭班老師,一周內本級組內解決,一周以上全園代班。
4、 病假后來上班無崗位者,在本單位待崗。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三、 事假制度:
1、 凡需請事假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教研組長同意,園領導批準方可準假。
2、 事假代班:第一天為搭班老師,以后本級組輪流。
3、 一學期內累計病、事假,將按比例扣除寒暑假休息。
4、產假、婚假、喪假按有關政策休假。
四、 曠工制度:
1、 上下班不如實簽到者,其遲到與早退時間作曠工處理。
2、 擅自調休一天者,視作曠工。
3、 在無調休單的'情況下調休而缺勤視作曠工。
4、 在無病假單及相關證明或未經領導批準的事假單而缺勤的視作曠工。
5、 有曠工現象,甲方可解除崗位合同。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一、關于請假的規定:
1、凡教職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時間外出等需要請假者必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2、請假程序: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報俞園長領導批準,送施海燕處備案,,因特殊情況,不能預先辦理請假手續,需由他人或電話向園領導說明情況,發信息無效。
3、簽到記錄:幼兒園門口設簽到點,每天分上、下午兩次指紋簽到,如簽不上的,必須立即打電話到園長室簽到。學年簽到的次數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4、經過核實并有住院證明的長期病假,在績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績效工資。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該職工的每天實際績效,調班請假和有班請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則上請假要先調班。
6、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臨時外出可以到園長室請假并開出外出單,送門崗陳師傅處才能出崗。陳師傅記錄外出時間和回園時間。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時間累加滿3小時算半天假。
7、遲到一次扣一元,學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終考核優秀的評選資格;一學年請假滿6天(含6天)取消年終考核優秀的評選資格。
8、女教師哺乳期間,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給喂奶時間30分鐘。但要事先報園領批準。
9、婚假、產假依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0、直系親屬去世給有關教師三天假,工資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學習、辦事、進修(以通知單為準)需請假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不扣款。
二、關于曠職的規定:
未經領導批準不在崗位,又無正當理由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職。曠職一天扣工資100元。并在績效考核中扣除相應費用,曠職三天視自動離職,幼兒園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三、其他規定
1、本規定適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崗教職員工。讓崗人員和辦理內退手續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視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實,一經查實除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外,要給予相關人員兩倍于實際病事假的處罰。
3、考核人員可隨時抽查,發現不在崗位經查實按曠職處理。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為提高我校教職工的人口意識,進一步更好地推行計劃生育工作,宣傳貫徹落實國家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現制定我校計生管理制度。
一、要充分認識到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發展國民經濟的重要舉措。
二、計劃生育的.基本要求是: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實行晚育;少生、優生;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嚴禁生育計劃外二孩,堅決杜絕多孩多育。要充分發揮教職工的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積極主動地開展好計劃生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計劃生育檔案。做到調進調出人員的檔案及時變動。
四、將計劃生育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等各種表格準確及時地報上級計生部門。
五、已婚育齡婦女,應根據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準孕證、準生證,未獲得兩證者,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未取得生育指標的新婚夫妻必須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六、每年對已婚育齡婦女進行一次婦檢工作,避免計劃外懷孕。
七、對實行晚婚、晚育和只生一個孩子的,給予獎勵和照顧。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6
門衛制度
一、堅守崗位,做好保衛工作。
二、按時開、關幼兒園大門,注意幼兒入、離園的安全,防止幼兒走失。
三、做好家長和其他來訪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報刊、雜志、信件德收發制度。
五、做好園包干區的環境衛生工作和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
請假制度
一、所有請假者,必須先到園長室填寫請假登記,辦理審批手續。
二、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區級以上醫院),如急診必須持有急診章的'假條,如續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事假累計。
三、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需提前請假,經領導準假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緊急情況需電話通知。
四、無故缺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內由班級自行解決,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兒園與班級協商安排。
六、遲到早退者,由門衛考勤。
七、節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領導并按時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曠工處理。
八、法定公假,應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辦好移交手續方可離崗。
九、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不到崗,則以曠工論處。
獎懲制度
為了鼓勵教職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為幼兒園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設置出勤獎、超額獎、教育教學成果獎、考績獎、安全獎、衛生獎、教科研津貼、加班、代班補貼、保教樸貼、興趣小組津貼、職務津貼。
一、出勤獎
每月出滿勤者,獎勵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曠工一天全扣,婚喪產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試等公假每天扣3元,遲到早遲、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一學期出滿勤者發給全勤獎80元。
二、超額獎
按市規定標準人數計算,凡幼兒出勤率達80%發超額獎,每班超1名幼兒,在班教師每人每月獎4元,特殊班級和后勤、行政人員拿全園平均數。
三、教育教學成果獎
凡在省、市、區、園各項保教活動訐比中獲獎或上公開課發表文章者,按獲獎等級發給一定數額的獎金,文娛節目設特別獎,為參賽項目作出貢獻的配班教師和后勤服務人員,可發給適當比例的獎勵。
1.國家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60元,二等獎140元,三等獎120元
2.省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80元
3.市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8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40元
4.區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4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5.園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3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在雜志上發表文章后,幼兒園再付同額稿費一份。
四、考績獎
根據考核項目,每月進行一次過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據所得的分數給予等額獎勵,因體罰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重大事故扣除責任人當月考績獎。
五、安全獎
對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工作人員,獎勵100元,班組長獎勵200元,部門負責人獎勵300元,園長拿部門負責人的平均獎。
六、衛生獎
每周對各班進行衛生檢查,每月累計公布。每學期對各班組衛生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評比,根據評比結果評出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90元、60元、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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