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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時間:2024-04-07 09:02:03 玉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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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選27篇)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選2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工作,落實“最嚴謹的標準”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修改、公布等相關管理工作及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

  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第三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衛生健康委)依法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公布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公布和備案工作。

  第四條 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第五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包括規劃、計劃、立項、起草、征求意見、審查、批準、公布以及跟蹤評價、修訂、修改等。

  第六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成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評委員會),負責審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等。

  審評委員會設專業委員會、技術總師、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秘書處和秘書處辦公室。

  第七條 公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屬于科技成果,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標準主要起草人給予激勵。

  第八條 縣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依職責對食品安全標準相關工作提供人員、經費等方面的保障。

  第二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

  第九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并應公開征求意見。

  第十條 各有關部門認為本部門負責監管的領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當在每年編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計劃前,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提出立項建議。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

  第十一條 立項建議應當包括:要解決的主要食品安全問題、立項的背景和理由、現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可能產生的經濟和社會影響、標準起草候選單位等。

  第十二條 建議立項制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第十三條 審評委員會根據食品安全標準工作需求,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進行研究,提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計劃的咨詢意見。

  第十四條 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年度制定計劃的項目在起草過程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證明食品存在安全隱患,或食品安全風險管理中發現重大問題,可以緊急增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項目。

  第三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起草

  第十五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采取招標、委托等形式,擇優選擇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單位承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起草工作。

  第十六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實行標準項目承擔單位負責制,對標準起草的合法性、科學性和實用性負責,并提供相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依據和社會風險評估結果資料。

  第十七條 鼓勵跨部門、跨領域的專家和團隊組成標準協作組參與標準起草、跟蹤評價和宣傳培訓等工作。

  第十八條 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起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所需的技術能力;

  (二)在承擔項目所涉及的領域內無利益沖突;

  (三)能夠提供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所需人員、科研等方面的資源和保障條件;

  (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五)標準項目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第十九條 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指定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當在食品安全及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的造詣和業務水平,熟悉國內外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第二十條 起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并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客觀實際需要,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第二十一條 標準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起草過程中,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征求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學會、食品生產經營者等標準使用單位、有關技術機構和專家的意見。

  第四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查

  第二十二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按照以下程序審查:

  (一)秘書處辦公室初審;

  (二)專業委員會會議審查;

  (三)技術總師會議審查;

  (四)合法性審查工作組審查;

  (五)秘書長會議審查;

  (六)主任會議審議。

  第二十三條 秘書處辦公室負責對標準草案的合法性、科學性、規范性、與其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之間的協調性以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初審。

  第二十四條 專業委員會會議負責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送審稿的科學性、規范性、與其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標準的協調性以及其他技術問題進行審查,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合法性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初審。

  第二十五條 專業委員會審查標準時,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采取協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審查結論。在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應當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參會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方可作為會議審查通過結論。

  第二十六條 標準草案經專業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后,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按照規定履行向世界貿易組織的通報程序。

  第二十七條 技術總師會議負責對專業委員會的審查結果以及與其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銜接情況進行審查,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合法性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復審。

  第二十八條 合法性審查工作組負責對標準的合法性、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 秘書長會議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行政審查和合法性審查,協調相關部門意見。

  秘書長會議審查通過后形成標準報批稿。必要時可提請召開主任會議審議。

  第三十條 標準審查各環節產生嚴重分歧或發現涉及食品安全、社會風險等重大問題的,秘書處辦公室可以提請秘書處組織專項審查,必要時作出終止標準制定程序等決定。

  第五章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

  第三十一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提供編號。

  第三十二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和實施日期之間一般設置一定時間的過渡期,供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標準執行各方做好實施的準備。

  食品生產經營者根據需要可以在標準公布后的過渡期內提前實施標準,但應公開提前實施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解釋,標準解釋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標準解釋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上公布,供公眾免費查閱、下載。

  第三十五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后,主要技術內容需要修訂時,修訂程序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立項、起草、審查和公布程序執行。

  個別技術內容需作糾正、調整、修改時,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修改單形式修改。

  對標準編輯性錯誤等內容進行調整時,通過公布標準勘誤加以更正。

  第三十六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和相關責任單位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價。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對標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跟蹤評價結果應當作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

  第三十七條 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提交備案。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提交備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科學性、合法性和社會穩定性負責。

  第三十八條 提交備案的材料應當包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發布公告、標準文本、編制說明、專家組論證意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專家組論證意見應當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認定、食品類別的界定、安全性評估結論、與相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相關地方標準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等。

  第三十九條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備案:

  (一)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

  (二)不屬于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要求、配套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或檢驗方法的;

  (三)食品類別屬于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

  (四)食品類別屬于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的(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除外);

  (五)其他與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矛盾的情形。

  第四十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發現備案的地方標準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整、修訂或廢止相應地方標準。

  第四十一條 地方標準公布實施后,如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程序制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實施后,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廢止相應的地方標準,將廢止情況在網站公布并在30個工作日內報國家衛生健康委。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未規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起草、審查和公布相關具體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章程、工作程序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相關標準審查,以及食品中有害物質的臨時限量值和臨時檢驗方法的制定,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食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以及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的制定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和農業農村部等有關部門的協商意見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衛生部2010年10月20日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77號)同時廢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4

  餐具安全管理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為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復沖洗或反復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污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并與無油污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后的物品應保持干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嚴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時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鐘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內,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后,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庫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應按不同種類、分架、隔墻、離地分別存放,每天定期進行打掃,保持整潔,要求離地面375px,離墻250px擺放整齊。

  二、食品庫房要明亮通風,早開窗、晚關窗,定期檢查、翻曬、防止霉變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調料等物質入庫要逐件進行質量驗收,對過期或變質不符合質量的食品不得入庫。

  四、對入庫后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存放的時間,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時處理。處理前必須與正常食品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記,以防繼續使用。

  五、注意各庫房清潔衛生,每周小掃除,每月大掃除,保持庫房內、冰箱內無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兩周必須化霜、徹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內存放的食品,嚴格做到生熟分開、肉類于水產品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存放。冰箱、冰柜內的各種食品要與冰箱、冰柜周邊保持一定間隙,盛裝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蠅、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滅老鼠、蒼蠅、蟑螂和有害昆蟲及其子生條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機個人生活物品。

  涼拌菜加工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保證涼拌菜的`衛生,加工涼拌菜要做到“五專”:

  (1)專人:固定專人加工涼拌菜;

  (2)專室:專為加工涼拌菜用的加工間,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無關的物品。

  (3)專用工具:加工涼拌菜用得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嚴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專用消毒設備:加工涼拌菜前進行紫外線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人不要在里面。

  (5)專用冷藏設備:涼拌菜加工間的冰箱專供存放涼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崗人員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動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崗操作。

  三、進入涼拌菜間蔬菜,必須在涼拌菜間摘洗干凈,在進入涼拌菜間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涼拌。據食用時間越短越好。注意盛放涼拌菜的盤子不能重疊堆放,以防盤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涼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時間不得超過1天。

  五、涼拌菜間內的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每日進行清洗消毒。

  六、嚴禁在涼拌菜間內加工肉、禽、水產品、蛋等動物性食品。

  面點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面點操作間及周邊環境要做到干凈、整潔、無泥污、無垃圾、雜物堆積,所有機誡設備要擺放整齊。

  二、操作間每次加工后,必須徹底擦洗,經常保持地面無泥水、無垃圾、無油污。門窗、玻璃、塑料門簾干凈明亮,房屋四壁整潔,無蜘蛛網。

  三、做好消滅蚊、蠅、老鼠等工作,做到饅頭房操作間、庫房內蒼蠅密度不超標,無老鼠;

  四、面點房操作間等工作場所嚴禁吸煙,垃圾要即產即清,不得存留,并倒入指定地點,五、饅頭機、和面機、饅頭蒸箱、饅頭盤及推車等設備要保持干凈,表面無灰塵、油跡;

  六、面點房衛生區域要定人、定物、定時、定量,責任到人,分工明確。鍋爐的爐渣要及時清理。

  面食制作制度

  1、確保原料衛生,常用原料有面粉、糖、食用油、雞蛋、蔬菜、肉類等,這些原料必須新鮮無蟲、無異物、無霉變、無酸敗。陷類容易變質,應隨用隨加工。

  2、蒸饅頭所用面粉,不準使用增效劑、增白劑,保持原色原味。

  3、饅頭、花卷、包子、等大小一致,形狀標準不黃不酸,不夾生、皮薄松軟,富有彈性。

  4、和面機、饅頭機、壓面機、面案板、盛面盆、饅頭盤、饅頭推車、饅頭蒸箱等炊具設備,每次用過后都要擦拭或洗刷干凈。

  5、盛裝饅頭、水餃等面點的器具、保溫及運輸工具要經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潔衛生。在運輸過程中防止被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5

  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凡是從業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崗前衛生知識方面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是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4、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三、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6

  一、制度的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確保食品安全,明確公司內部每個環節的食品安全責任,并規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履行公司的法律法規責任和社會責任,提倡社會價值觀念,防止食品上市后出現質量問題,在確保顧客食品安全和企業食品質量基礎上,保障企業持續穩定發展。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經營、銷售及服務等各環節的全體員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收集和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制定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內容。

  2、征求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相關技術人員以及全體員工的意見。

  3、相關人員進行會議討論和修改,最終制定確定。

  4、公司領導公布并分發到各部門。

  四、制度內容

  1、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公司的食品安全理念,以及與其相關的職責責任。

  2、各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和員工在生產、銷售、檢驗等環節中的職責與義務。

  3、加強食品從供應商采購、儲存管理、生產工藝、加工及包裝、質量檢驗等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要求。

  4、加強食品質量與安全的監測、監控和控制,以及產品抽檢、合格審批,確保生產及銷售的食品符合相關的質量標準和法律法規規定。

  5、加強食品安全的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6、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定期組織演練,保障應急響應能力。

  五、管理制度執行程序

  1、公司領導班子領導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并由公司總經理公布。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貫徹執行本制度。

  3、各職能部門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執行本制度。

  4、公司質量管理部通過內部檢查和第三方驗收,對本制度的實施和執行進行監督和考核。

  六、責任追究

  1、違反食品安全制度者將在公司內部進行責任追究。

  2、如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法規定,將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屬于公司領導班子。該制度將于制定成效力,并不斷更新和完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7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并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發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采購制度

  1、為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系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采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采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采購和加工。

  5、冷葷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采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采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采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采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采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愛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柜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審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牢靠。

  三、對選購的食品根據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做好記錄、保管和備查工作,批發經營部和連鎖超市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并樂觀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覺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標識不規范、標注不真實等狀況的,應拒絕進貨,并準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供應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準時與食品上標注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系查對,經查對狀況不實的,拒絕進貨,并準時將狀況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六、經營者應加強對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覺已過保質期、霉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馬上撤柜,不得對外銷售;對接近保質期的食品,準時發出警示,妥當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柜,不得對外銷售。

  七、有條件的經營者自備技術設備對進貨食品實行進貨檢驗,對不具備條件的,對進貨食品質量有疑義的應當送檢。

  八、經營者要配備專職進貨驗收人員或其他質量管理人員,日常加強對內部員工的食品質量檢驗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要樂觀參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培訓學習和考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9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二、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四、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五、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六、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七、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十、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

  一、目的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食品生產經營的餐廳、水吧、外賣點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職責

  (一)本公司所有公園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安全。

  (二)公園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公園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經營負責人、食品從業人員人員應認真履行本單位規定的相關職責,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一)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宣傳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應當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公司食品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對其的初次培訓時間應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公司應當定期使用廣播、壁報、標語、視頻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普及教育。

  (二)員工身體健康、衛生要求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須持有《健康證》且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先上崗后查體的情況發生。

  2、公司負責組織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其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理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飲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的,必須調離工作崗位。當觀察到員工有以下癥狀時,應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5、餐飲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崗位的衛生紀律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理發、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6、操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從事與食品加工無關的其他活動后、上廁所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7、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8、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9、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進入備餐間必須更衣兩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帶口罩、帶衛生手套、帶工作帽。

  (三)食品采購

  1、采購食品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者《食品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注意查驗證件有效期限,是否是偽造、涂改、借用的證件。

  2、采購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有效的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3、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購無《食品衛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儲管理

  1、倉庫負責人須對入庫的食品做好驗收工作,在食品臺帳上詳細登記供貨單位、產品名稱、數量、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應當保存一年以上備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庫。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食品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食品臺賬中做出醒目標注,并優先出貨;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報損。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食品臺賬中如實記錄。

  3、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和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和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5、食品應分類(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墻隔地(隔地30cm、隔墻10cm)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散裝食品應盛裝在容器內并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6、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整潔。

  (五)食品設備設施、餐具管理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4、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5、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

  6、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7、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8、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9、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其他物品和保潔用品。

  10、收回的餐飲具、用具,須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飲具、用具的洗滌劑、消毒劑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不準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結束,須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區域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盛裝水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3、各種使用原料不得隨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須先檢查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域池內進行。肉類清洗后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凈羽毛、內臟。

  5、做到刀無銹、砧板不霉,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地面、水池、加工臺,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七)烹調加工管理

  1、烹調加工前須認真檢查食品原料的質量,不得燒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放涼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時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臺、抹布應當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應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搜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9、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對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質量感官檢查,發現生蟲、霉變、有異味、污穢不潔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況,不能加工。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應該浸泡30分鐘以上,沖洗干凈后再加工制作。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當餐未用完的面食,應當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含水分較多的帶餡糕點,要冷藏,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5、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晾曬備用。

  6、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九)裱花制作管理

  裱花應在專間內由專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隨意進出,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裱花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1

  為保證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能確保食品安全的經營設備或設施。

  寫清楚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以及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確保配備的經營設備或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鼠、防蟲、洗滌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

  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運輸、裝卸、陳列和貯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安全、無害,并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食品應與有害物品分開運輸、存放。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同時設置標牌,標明食品的名稱、配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銷售人員應當穿著隔離衣,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二、配備與經營相適應,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

  經營場所所在位置適合從事食品經營,與有毒、有害場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經營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或隔斷,并保持衛生整潔;

  三、明確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單位從事xx經營,整個經營過程分xx個環節。分別是:(例子)食品采購、食品儲存、食品運輸、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購(責任人:xx)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確定采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生產許可證、QS認證證書、商標證明、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采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相應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監管要求,將每一批次的進貨資料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

  (二)食品儲存(責任人:xx)

  1、設立食品儲存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運輸(責任人:xx)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2、在裝卸所采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3、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密閉容器裝運。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責任人:xx)

  1、每天對上架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食用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要集中擺放,并作出明確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發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相應資料應當及時錄入“食品進銷貨臺帳”系統并將資料上傳政府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責任人:xx)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8、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四、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我單位由張xx、李xx、趙xx等人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張xx負責食品采購環節和食品儲存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李xx負責食品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趙xx負責食品銷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2

  一、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1.單位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二、餐廳衛生制度

  1.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2.要每天清掃兩次,每周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3.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4.小餐具用后洗凈、消毒、保潔。

  5.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6.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柜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7.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鏈,涂指甲。

  三、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1.涼菜制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并在涼菜制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2.涼菜制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于25℃。

  3.涼菜制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于30分鐘。

  4.涼菜制作前要將刀、砧板、臺面、手進行消毒并有消毒記錄。

  5.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涼菜制作間。

  6..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7.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制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8.工作結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9.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初(粗)加工間制度

  1.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凈,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4.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臺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五、烹調加工制度。

  1.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3.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后供應;

  4.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5.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制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標準》;

  7.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墻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8.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發指甲,不蓄長發和胡須,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9.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并做到班產班清。

  六、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2.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3.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4.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5.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6.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并正常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3

  第一條 為規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強食品流通的行業管理,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是指從事食品交易活動的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包括集貿市場、超市、百貨店、倉儲式會員店、便利店、食雜店等)。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是指從事食品批發、零售、現場制作銷售等活動的組織或個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流通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商務部負責全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督促市場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條 市場和經銷商應當取得營業執照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經營食品的相關證照,其食品經營環境應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六條 市場應當設立負責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或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控本市場的食品安全狀況。

  第七條 市場應當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協議準入制度。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

  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鉤”、“場廠掛鉤”,建立直供關系。

  (二)經銷商管理制度。市場應當建立經銷商管理檔案,如實動態記錄經銷商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經營產品和信用記錄等基本信息。經銷商退出市場后,其檔案應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偽造經銷商檔案。

  (三)索證索票制度。市場應當對入市經營的食品實行索證索票,依法查驗食品供貨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證明文件,留存相關票證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四)購銷臺賬制度。市場應當建立或要求經銷商建立購銷臺賬制度,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記錄在案。

  發現在本市場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確認,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 鼓勵市場申請綠色市場認證,并使用相應的認證標志。

  禁止冒用、使用偽造的.前款規定的認證標志。

  第九條 市場現場制作食品、散裝食品及生鮮食品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鼓勵市場現場制作食品在消費者可視范圍內操作。

  市場生、熟食品應分區銷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巡查制度,對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場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

  第十二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與食品流通行業中介組織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條 鼓勵新聞媒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 市場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 商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4

  為落實便利店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超市經營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應當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第三條、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經營糧食、食用油、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負責食品進貨查驗等工作,確保營業時間內堅守崗位。

  采購食品,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第五條、食品質量自檢制度。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食品信息公示制度。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第八條、食品安全經營承諾制度。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消費安全,本便利店鄭重承諾:

  一、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本單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二、依法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產品合格證明、產品標識和商品質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嚴把商品進貨關。

  三、建立健全商品進貨記錄制度,如實記錄、保存進貨商品的各種信息和數據,保證本超市(商場)進貨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銷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實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

  四、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安全隱患,不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過期食品、變質食品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發現問題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五、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規范經營行為,完善售后服務,妥善解決消費投訴和糾紛,共同營造食品安全消費環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5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并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并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并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五條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并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衛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并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并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6

  一、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食品生產、銷售的安全和質量,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信譽度,制定本制度。

  1.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食品生產、銷售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購、加工、儲存、配送、銷售等環節。

  二、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經過企業內部討論、審核、審批、公示后正式頒布實施。具體程序如下:

  2.1企業內部討論

  企業內部召開會議,邀請相關部門和人員參與,討論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內容范圍、責任主體、執行程序等,形成初步的草案。

  2.2制定審核

  確定制定人員,對初步草案進行制定和審核,嚴格把關制度的科學性、可行性、有效性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避免疏漏。

  2.3企業審核

  將制定的草案提交公司內部審核,在保證制度正確性的.前提下,進行修改,完善和補充。

  2.4審批公示

  經審核后將草案遞交企業領導審批,領導審批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相關人員提出意見,制度制定人員將對意見進行分析,對制度進行必要的修改,并再次進行公示。

  2.5正式實施

  公示期過期后,經領導簽署,正式實施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規定

  3.1國家法律法規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辦法》、《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3.2公司內部規定

  《企業安全方案》、《食品原料和成品檢驗標準規范》、《食品原料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食品成品儲存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等。

  四、制度名稱、范圍、目的、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

  4.1制度名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制度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食品生產、銷售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料采購、加工、儲存、配送、銷售等環節。

  4.3制度目的

  保障企業食品生產、銷售的安全和質量,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信譽度。

  4.4責任主體

  相關部門和人員都是責任主體,各部門需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履行相應的責任。

  4.5執行程序

  各部門根據本制度中規定的各項工作程序和標準執行各項任務,實施全員參與、全過程管理。

  4.6責任追究

  對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執行工作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履行本制度指定的各項職責被發生事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相應責任。同時,依據《食品生產企業投訴處理和申訴審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理、經濟處罰或者行政追究責任。涉及刑事責任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其他

  5.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企業。

  5.2本制度進一步補充完善的內容,由企業制度制定人員負責修改。修改后,應向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公示和培訓執行。

  5.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以前制定的同類文件,自本文件頒布之日起被廢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7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帶給“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范“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愈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務必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銷毀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狀況,并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理解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一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持續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8

  為切實加強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幼兒食堂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圍

  學生食堂采購、倉儲、加工、銷售等關鍵流程的衛生狀況。

  二、自查內容

  圍繞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對學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負責人每天對廚房衛生及操作流程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2.食堂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自查,發現問題要求主管部門及食堂經營企業及時整改,并根據整改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制度。

  四、自查重點

  (一)索證索票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供貨商、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復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二)登記臺賬

  食堂經營企業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填寫進貨臺賬,臺賬中應按要求詳細填寫當次原材料的'詳細信息。

  (三)倉儲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離地、離墻。是否按區域堆放。

  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3.倉庫內是否有過期食品原材料,過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食堂經營企業按照要求建立企業是否有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原輔料進出庫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過程控制

  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狀況;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設施、設備清潔衛生狀況;洗消毒執行情況;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況;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剩飯剩菜處理情況。

  檢查規程:

  1.食堂操作、加工、環境衛生是否符合標準。

  2.是否合理設置防蠅、防鼠設施。

  3.查看餐具及環境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能正常運行,查閱滅菌消毒記錄。

  4.查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標識并在專門區域分別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5.查看從事食品加工、銷售的從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佩戴防護用具。

  6.查看食品加工過程中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操作。

  (六)食品添加劑管理

  食品添加劑是否專柜保存,并有專人管理。

  (七)留樣管理

  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是否按照規定的溫度、重量、時間留樣。

  (八)從業人員管理

  食堂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及維護公司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xxxx食品有限公司各項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過程的管理。

  第三條食品添加劑及各種原輔料、包裝物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第四條食品安全科主管公司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生產經營要求

  第五條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

  (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產經營者從事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應當符合前款第六項的規定。

  第六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四)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一)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二)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0

  為進一步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有效防止、控制和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紹興市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過期不合格食品主動退市銷毀制度是指食品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發現經營食品存在過期、質量問題及其他不符規范等情況,主動對相關食品采取退市或銷毀等措施以消除安全隱患的制度。

  第二條食品經營者發現經營食品存在下列情形,應當主動退市或銷毀:

  1、有毒有害,國家明令淘汰禁止銷售的。

  2、不符合國家、行業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標準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標準,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質量狀況的。

  3、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存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品質)等級的。

  4、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或對食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者宣傳的。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5、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6、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朽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包裝破損、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7、特殊膳食用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8、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未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9、含有未經批準使用的添加劑的,或者農藥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第三條食品經營者應在供貨商選擇中強化食品安全要求,并在供貨協議中制訂相關條款,明確法律責任,明確過期不合格食品處理方式。

  第四條對食品存在質量瑕疵,但不會也沒有對人身造成較大影響,且尚有國家允許另有利用價值的食品,如生產企業或供貨商要求退還,應建立不合格食品退貨臺帳,記錄不合格食品的品名、型號、數量、來源、不合格項目、退還日期、接收單位和最終處理方式等情況備查,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并要求供貨商作出不再二次上市的書面承諾。

  第五條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過期不合格食品必須主動銷毀,不得退回供貨商,不得改頭換面重新上市銷售。并做好銷毀記錄,登記備查。

  第六條食品經營者已主動采取退市、銷毀措施且沒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門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

  第七條食品經營者明知或應知其所經營的食品屬過期不合格食品,不主動退市或銷毀的,或在責令退市后仍不退市及名義上退市但實際上經改頭換面后仍繼續銷售的,工商部門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第八條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將食品退市銷毀信息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對退市銷毀情況適時回訪,或函告生產企業(或供貨商)所在地質監、工商等部門進行抽樣檢查,實行跟蹤監督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和檢查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小食雜店進貨時收取符合規定的“一票通”票據作為進貨憑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食品批發者采取電子化手段對進銷情況進行記錄,實現可追溯。記錄保存期限為該食品保質期滿后半年,無保質期食品保存兩年。

  二、日常檢查和召回

  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三、消費者投訴處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得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五、日常衛生管理

  1.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果殼、紙屑,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垃圾;經營場所每天最少清掃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掃,保持地面、門窗、墻壁、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不積蜘蛛網。

  3.食品存放整齊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得與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4.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塵、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5.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禁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消毒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

  5.從業人員在經營場所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活動。

  七、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2

  為規范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防止一切衛生安全的隱患和可能發生的事故,保障我校師生的飲食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湖北省中小學校校園食品用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從增加全體師生的防范意識和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入手,以明確職責、規范操作為重點,以細化過程、強化管理為手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成立專班,明確職責。

  1、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組員:xx

  2、食品安全責任人

  第一責任人:xx

  具體責任人:xx

  食堂保管室責任人:xxx(負責食品的入庫、出庫和儲存的安全)

  操作間責任人:xxx(負責食品的加工、銷售的安全)

  超市責任人:xxx(負責超市食品的購買、儲存和銷售的安全)

  二、細化過程,強化管理

  1、建立崗位責任制。

  分管領導:對食堂和超市的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定期深入食堂和超市了解工作及衛生情況。

  對食堂負責人、倉庫保管員、食堂班長、食堂工作人員及超市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評估和考核。

  加強食堂中毒事故防止工作,若出現事故,做到第一時間到場,及時處理。

  食堂管理員:要保證食物、場所等清潔衛生工作,保證不出食物中毒事故,要和管理員、工作人員一起深入了解用餐情況,及時處理好應急情況。

  食堂協管員:組織并參與炊事員工作,加工時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不得制售冷葷涼菜。

  超市工作人員:規范商品采購程序,不購銷“三無產品”,做好超市內外的衛生工作,不得出現安全事故。

  2、規范采購、驗收、儲存及發放程序。

  嚴格按照食堂工作流程,把好采購關。

  采購小組必須按照管理員提供的審核后清單及參考價格組織采購,不得私自多購,不得私自超價購買,不得超時購買,禁止采購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物。

  對不合格的食品及時退貨。

  嚴格驗收、儲存和發放。

  每次購進的主副食品必須認真過秤驗收登記,要做看、嗅、摸;

  要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做好每天的詳細質量驗收的記錄;

  查看食品、原料生產日期、衛生證號、產地;

  三無產品、過期食品、雖在有效期內但質量不好食品一律不收,保證進出食品質量,作好進出庫的登記賬。

  嚴格按規定做原料索證驗證工作,建立原料進貨驗收登記臺帳。

  食品貯存應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保持保管室內外衛生、整齊。

  3、強化日常管理。

  管理員協同協管員記好炊事人員的出勤,對炊事人員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督促炊事人員做好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等。

  對每天供應的伙食要用黑板公布菜譜。

  每天安排做好清潔工作,每周五大掃除一次,包括沖洗地面、擦窗、臺、凳等。

  4、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報告制度。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報告分管校長或德育處。

  按病人的情況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保證學校正常教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3

  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工作實際,現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開展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工作。凡患有傷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保證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和培訓臺賬。我單位按規定聘請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或從業資格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開展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執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擬定并實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探索和推行先進管理規范和手段。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記錄。對違反法律規定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批評、制止,嚴重者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3、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檢查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堅持一年一次的健康體檢,上崗前必須先體檢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定期開展知識培訓和內部考核。

  4、定期組織開展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清潔,組織檢查場所條件、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主動接受食藥監管部門的培訓考核,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食品狀況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建議單位領導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6、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計劃的要求開展自檢自查工作:

  1、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對員工健康管理、進貨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加工操作規范、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工作進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各崗位重點環節食品安全檢查,每周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4、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建議本單位領導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及時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5、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4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采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并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毀。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后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柜進行促銷,并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柜、下架、銷毀、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5

  為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以下各項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從事食品操作與服務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及晨檢。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統一保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或復印件),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三、餐飲服務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6

  (一)食品選購

  1、制定食品選購規劃。確定選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規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仔細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殊是消失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采納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展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供應的食品進展檢測并做好具體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狀況具體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戶,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展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于經營場所。

  2、具體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具體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根據食品貯存的要求進展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的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納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說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具體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狀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具體記錄購置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展查驗。發覺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狀況,要馬上進展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潔凈干凈,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置待召回(退回、銷毀)食品存放區域并明示。變質食品設立特地的容器進展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溫度要求的食品,有滿意其溫度要求的設備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需采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設備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并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3、在裝卸所選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衛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納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展查驗。銷售人員要根據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留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馬上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展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需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需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狀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治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覺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馬上停頓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并準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并記錄停頓經營和通知狀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并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治理人員應當進展無害化處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狀況要準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商定的,根據商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根據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展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特地的檔案進展保管,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7

  第一條為明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公司銷售的食品和經營行為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對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分層級責任制。公司主要負責人(或擔任主要負責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等)對本公司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食品安全總監協助公司主要負責人做好全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分管負責人在管好經營業務的同時,一并管好食品安全,督促分管部門落實好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員工應當嚴格落實本部門、本崗位食品安全職責和規范要求,在履職過程中不得有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行為。

  第三條食品安全總監對全公司食品安全工作履行管理職責,食品安全員履行具體管理工作。

  公司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對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人選實行嚴格審查制度,除應當具備滿足公司食品安全要求的管理能力外,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為本公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人選。

  (一)近五年內,在因食品安全違法被吊銷許可證的企業擔任過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員的。

  (二)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過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

  (三)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條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有權向公司主要負責人提出有關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向公司提出停止相關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否決建議。

  第六條公司出現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后,立即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的其他負責人組織分析研判,采取處置措施,消除風險隱患。

  第七條公司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具體制度另行制定。

  第八條公司對員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組織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進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負責對其他員工開展培訓、考核。具體制度另行制定。

  第九條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如質管部)將公司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以及公司有關負責人的設立、調整情況,食品安全職責分工,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報告等履職情況,公司開展食品安全培訓情況予以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十條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被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經本人強化學習仍無法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視情處理乃至調整崗位。

  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公正、勤勉履職,確保公司未因食品安全問題被投訴賠償、監管部門查處的,視情予以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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