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采購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采購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后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教育部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湖南省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湖南省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凡學校進行的采購活動,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采購項目須由項目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職能管理部門審核立項并經計劃財務處核準經費來源和采購指標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項目所在部門為采購項目需求單位(或資產使用部門)。職能管理部門為采購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歸口管理范圍按部門職能劃分。
第五條 學校采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學校采購原則上應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如確因特殊原因需進口采購的,須由學校組織專家論證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二章采購組織形式及限額標準
第七條 學校采購的組織形式分為政府集中采購、政府組建的網上電子賣場采購。
第八條 凡納入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均應按政府集中采購辦法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第九條 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原則上應通過電子賣場進行。年度同類項目采購預算總額在人民幣3萬元(含)以上,限額以下,由采購小組實行競價采購。在一個財政年度內,未經批準,采購部門不得隨意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工程采購以化整為零方式拆分規避相關政府采購方式。
第十條 國家及省市對采購招標項目適用范圍及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章采購方式
第十一條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按照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購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限額以下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按照電子賣場采購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郴州職業技術學院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采購招投標工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計財處、審計室、總務處、實訓中心等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全面負責組織學校的采購招標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采購與招標的法規、政策;
(三)擬定學校采購招標管理辦法和相關規章制度提交學校審定;
(四)討論、決定學校采購招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五)審定學校“采購評標專家庫”;
(六)審批特殊情況的招標項目。
第十四條 學校成立校采購辦,設在計財處,是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學校集中采購項目相關事宜,主要職責:
(一)貫徹采購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學校有關采購工作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報學校年度采購預算;按需組織學校集中采購項目評審工作;
(三)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學校采購專家庫建議人員名單;
(四)負責與政府采購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報送有關采購項目資料;
(五)受理采購申請,審核采購項目的相關資料,確定評標辦法或談判原則,確定采購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
(六)負責采購合同的管理;
(七)參與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
(八)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條 校采購辦下設教學實訓設備、基建工程、后勤與保障、信息技術、教材、圖書六個招標采購工作組,招標采購工作組組長分別由實訓中心、基建辦、總務處、信息中心、教務處、圖書館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各招標采購工作組實行項目負責制,由各招標采購工作組負責人對采購過程負責。其主要職責有:
(一)負責學校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組織,指定人員組成采購小組;
(二)負責組織開標;
(三)會同相關部門抽選評標(或談判)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或談判小組);
(四)負責與政府采購執行部門及招標代理機構的溝通與協調;
(五)負責采購文件資料的整理和歸檔立卷。
第十六條 采購小組主要職責:
(一)編制學校集中采購招標(談判、采購)文件;
(二)負責學校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執行工作;
(三)負責學校集中采購項目的相關備案工作;
(四)組織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集中采購各管理部門審核歸口范圍劃分如下:
(一)實訓中心:儀器設備及維保(含新建項目中可獨立拆分的設備)、實驗材料、計算機成品軟件、家具、其它貨物等;
(二)基建辦:新建工程項目的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
(三)總務處:辦公用品、辦公耗材的采購、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消防、安防工程,室內外維修改造工程,綠化工程,房屋租賃及物業服務等;
(四)信息中心:計算機軟件開發、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咨詢與設計服務、信息化運維、網絡工程等;
(五)圖書館:各類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等及相關服務;
(六)教務處:教材出版、學生教材供應等;
(七)其它項目管理部門:負責項目參考活動管理業務歸口范圍確定,未明確歸口范圍的項目由財務與后勤資產管理處負責審核。
各部門根據財務預算或專項資金安排及工作急需提出采購計劃,按上述管理部門審核歸口范圍劃分職責審核后,送業務分管領導審核提出意見,報校長審批。以上采購計劃如果屬于預算外的三重一大事項,則由校長提交黨委會審定。
以上業務歸口范圍有調整的,按調整后的文件執行。
第十八條 項目所在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提出采購項目的立項申請,說明采購必要性、可行性等;
(二)提出采購申請,申報采購預算;
(三)參加(見證)評標(談判、報價)活動;
(四)負責部門自行采購項目的組織和實施(含辦理電子賣場采購手續)。
第五章采購預算和計劃管理
第十九條 采購實行預算控制,每年初根據學校財務預算上報要求,各部門集中報送本年度的采購預算(草案)。計財處匯總后報學校審定并報送市財政備案。需要進行價格評審的,先由學校采購辦組織評審,再報學校審定。遇特別緊急情況或上級安排的專項資金可另行報送采購計劃交校采購辦,校采購辦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和校長審批。屬于“三重一大”事項及時提交黨委審定。
第二十條 學校采購實行計劃管理,各部門(二級學院)根據預算和專項資金安排來申報采購計劃,先送歸口職能部門審核,1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審計室初審后送工程造價評審專業機構評審或郴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評審,評審后再按程序辦理采購手續審批。
第二十一條 采購計劃經審定后送校采購辦,由校采購辦委托交辦給采購小組,采購小組依照法規或學校制度的相關規定承辦采購事項。
第六章采購程序
第二十二條 采購招標代理公司代理的選擇。先由校采購辦從社會上優選不少于五家符合資質的招標公司作為學校公開招標的候選公司,公司應書面向學校承諾依法依規開展招標代理工作,如有違法違規經校采購辦查實的5年內不能進入學校候選公司名單。每次辦理政府采購時,先由校采購辦、采購小組負責人和學校監察室共同采取隨機抽簽的方法決定承辦的招標代理公司。然后由采購小組代表學校委托招標代理公司依法開展相關采購代理工作,采購小組配合招標代理的有關工作,監察室參與監督。
第二十三條 3萬以上采購項目,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項目所在部門向校采購辦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包括以下材料:
采購立項的論證與審批意見;
項目經費預算安排及采購指標的`審批意見;
采購項目的技術要求或規范。
(二)校采購辦根據本辦法第二章、第三章相關規定確定采購項目的組織形式和采購方式。
(三)采購項目達到規定公開招標限額的,由校采購辦按規定組織項目評審及預算評審工作。
(四)校采購辦按需組織討論采購項目的技術指標要求、評標辦法或談判原則,項目所在部門協助采購小組完成招標(或談判)文件的編制工作。
(五)各采購小組按照相關規定組織項目開(評)標或談判工作;
(六)領導小組對項目進行決標。
第七章合同、驗收及支付
第二十四條 采購合同應嚴格遵照《合同法》及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采購人應當代表學校自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三十日內與中標人或成交供應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采購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簽訂合同時,雙方均不得提出采購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對采購文件實質性要求進行修改,不得變更中標(成交)通知書規定的金額。
第二十七條 采購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并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工程項目實施中如需變更工程量,應先報告學校審批,不得先施工后報批。
第二十八條 電子賣場專用合同實行分級授權代表學校簽訂。合同總金額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采購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5000元至5萬的由采購小組所在部門的分管校領導簽字,5萬及以上的報校長授權簽字。校辦憑以上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第二十九條 采購項目實施完成后須按采購合同的約定和采購項目驗收工作相關規定進行項目驗收,并由項目所在部門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
第三十條 采購項目一般應在項目驗收后付款,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協助辦理采購項目款項的支付手續,中標單位憑發票、合同、項目預算申報審批表、驗收報告(單)、固定資產入庫單等材料,按照學校財務報銷相關規定,提交計劃財務處辦理支付結算手續。工程項目涉及決算審計的,遵照學校財務、審計相關制度執行。
第八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采購活動和參與采購的相關人員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采購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有權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第三十二條 在采購活動中,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第三十三條 參與采購的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組織實施采購活動,任何部門不得將依本辦法必須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集中采購。
第三十四條 采購活動中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上級政策對采購做出調整時,按調整后的規定執行。由校采購辦及時通知各采購工作組和校內各部門。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3
一、 食品添加劑的采購
1. 各分公司及采購部采購食品添加劑前必須向生產品控部進行申請備案,經備案批準后才可實施采購。
2. 采購食品添加劑時必須向供貨商及經銷商索取經營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復印件和進貨票據,留存備查。
3. 產品標簽上應有衛生許可證編號、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沒有使用范圍、使用劑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和使用。
4. 嚴禁采購、存放、使用亞硝酸鹽。
二、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
1 入庫檢驗
1) 每次進貨時庫管應按照《原輔料驗收標準》實施檢驗,并應注意所進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生許可證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保質期限、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標識上應明確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檢驗合格后填寫進貨檢驗記錄,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劑感官應具有添加劑本身應有的顏色、形狀等。
3) 要求提供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做到證書齊全,標注規范,帳物相符。
4) 添加劑應密封,置于通風、陰涼、干燥處,嚴防光照、受熱,禁止與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稱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中允許使用的品種和在標準的范圍內使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進行使用。
2) 使用人員每次稱量添加劑時,應注意添加劑的包裝標示,保質期限、嚴格按照標識規定的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進行使用,稱完之后應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表》。
3) 使用時應嚴格按照配方稱量,嚴防多稱或混入其他雜物,稱量完后應放在專用容器內,并標示清楚,以防誤用。食品添加劑要做到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儲存,稱完之后應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表》。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采購及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及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學生服“雙送檢”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合質發〔20xx〕79號)、區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小廟中學校服采購工作制度:
一、采購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工作組。
二、采購校服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采購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通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采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后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采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采購情況
校服采購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采購流程、校服款式、采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并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匯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采購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征求意見情況及采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采購行為,保護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財政性(學校財務直接核算)資金的采購活動。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第三條學校采購行為應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第四條各單位應加強采購計劃和預算管理,科學、準確地編制采購計劃和預算。
第五條采購項目在申請采購前須落實采購經費來源并經過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批準。
第六條學校按照《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的政府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政府限額”),制定學校統一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簡稱“校級限額”)。
第七條學校采購分為“統一采購”和“零星采購”。
(一)“統一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由采購職能部門和招標中心共同組織的采購,包含“政府采購”與“校級采購”。“政府采購”是指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限額”以上或“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項目。“校級采購”是指“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預算達到“校級限額”以上“政府限額”以下的項目。
(二)“零星采購”是指采購預算未達到“校級限額”且不在“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項目,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自行組織的采購。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學校采購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管辦分離”的原則。由采購領導小組、采購主管部門、采購職能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項目申請單位共同組成采購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采購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組長,其他分管采購職能部門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計劃財務處、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中心”)、后勤管理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虎溪校區管理委員會、基建規劃處、審計處、法制辦等部門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一)全面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
(二)討論制定學校采購工作的規章制度;
(三)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討論決定學校校級采購的范圍與限額標準;
(五)討論決定學校采購工作的獎懲意見;
(六)審定學校采購活動中其他需要決定的事項。
第十條招標中心為學校采購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采購與招投標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二)研究起草學校采購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督促相關部門擬定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三)協助財務部門編制學校年度政府采購預算;
(四)負責政府采購計劃備案申請及審批申請的上報,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學校各類采購統計信息等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五)負責“統一采購”項目采購方式審核及備案;
(六)負責“_大學采購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審核政府采購文件,組織“統一采購”項目的開評標,依據評審結果按程序確定中標或成交供應商;
(八)協助采購職能部門處理其承辦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九)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采購職能部門為學校采購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必須配備專職采購人員組織實施統一采購項目,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執行和實施政府采購相關政策及學校采購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管理制度,擬定職責范圍內的專項實施細則和工作規范;
(二)負責組織編制采購文件,實施業務范圍內項目的統一采購及協調工作;
(三)負責處理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質疑和投訴;
(四)負責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公告并提交采購管理部門進行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備案;
(五)負責業務范圍內采購項目的數據統計、資料歸檔等;
(六)完成學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采購業務范圍:
(一)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集采目錄內的各種貨物,儀器設備、ABC校區家具、成品軟件和實驗材料,儀器設備升級及維保等;
(二)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服務及自籌經費修繕工程等;
(三)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修繕工程,后勤相關貨物、服務等;
(四)基建規劃處:學校新、改、擴建工程及配套項目,虎溪校區國撥經費修繕工程;
(五)招標中心:其他工程、貨物、服務等。
第十三條相關職能部門為學校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業務歸口管理工作范疇的采購項目立項或計劃批準、論證;
(二)負責審定項目申請單位的采購需求及其他技術性文件;
(三)負責審核合同以及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填報政府采購合同執行情況表提交采購職能部門;
(四)負責組織業務歸口管理采購項目的實施及驗收工作。
第十四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的項目范圍:
(一)基建規劃處: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及相關貨物、服務等;
(二)后勤管理處:ABC 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三)圖書館:各類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等及相關服務;
(四)虎溪校區管委會:虎溪校區后勤管理與服務事項。各類貨物(科研儀器設備除外),國撥經費修繕項目,校園環境綠化改造,修繕裝修工程,特種設備維修,后勤保障物資及服務,水、電、氣的供用、維保、維修改造工程,物業服務等;
(五)國際處:各類出國訪學、研修、實習實踐相關服務等;
(六)項目未明確歸口管理部門的,由項目申請單位自行履行業務管理職責或者由學校采購領導小組指定相關部門負責,項目申請單位提交合同歸口部門審核合同。
第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采購項目立項申請、預算申報和市場調研,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
(二)負責采購申請,確認采購文件,起草采購合同項目專用條款。參與貨物類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編制,擬定評審因素、評審標準及特殊的商務要求等;
(三)列席校級采購項目評審會;
(四)負責合同執行,項目實施、驗收及履約情況反饋。
第三章 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統一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校級限額”的項目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照下列范圍及方式執行:
(一)采購預算金額在“校級限額”與“政府限額”之間的項目,原則上采用校級采購;
(二)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限額”的項目以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項目,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政府采購;
(三)采購預算金額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限額的貨物、服務,原則上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若需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報教育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
(四)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采購。
第十七條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政府采購項目選用采購方式時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執行。集采目錄內的項目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組織采購。
第十八條“校級采購”方式包括:競爭性采購、直接采購、入圍采購等經學校采購管理部門認可的方式。信息公開、采購周期、評審專家的要求和標準按校級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零星采購”方式包括:電子采購,自行采購。零星采購工程項目由業務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其他項目由項目單位自行組織。具體要求及標準按照學校零星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項目申請單位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不能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項目,以化整為零方式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校級限額的原則上屬于規避“校級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政府限額”的,屬于規避“政府采購”。
第二十一條學校“統一采購”分為自主采購和委托代理采購兩種形式。
(一)屬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采購項目,應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具體遵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相關年度的《中央預算單位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行,科研儀器設備除外。科研儀器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教學科研活動的儀器設備以及滿足其使用功能所需的附件、軟件等貨物,原則上不包括學校各級行政辦公、后勤保障等部門使用的設備。
(二)“校級采購”項目原則上由采購職能部門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招標中心組織開評標;“政府采購”項目可根據需要委托代理采購。被委托機構按法律法規履行相關采購程序后,將采購結果移交給采購職能部門。
第二十二條科研項目任務書或合同中有約定第三方協作單位的,可直接簽訂外協采購合同。
第四章 采購程序
第二十三條項目申請單位需按預算主管部門要求,提前申報采購預算,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將審核后的政府采購計劃在年度預算“一上”時匯總至計劃財務部門,統一報教育部、財政部審批備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 30 日公開采購意向。含有進口設備的政府采購項目,還需要通過進口產品論證及備案后方可進行采購。
第二十四條采購需求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在進行充分論證(市場調研、專家論證、征求意見等)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編制。包括采購標的特征描述、技術要求和服務要求。采購需求編制應遵循真實透明原則、可判斷原則、公平公正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原則、信任原則。
第二十五條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采購需求向采購職能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采購職能部門依據相關規定選擇采購方式。
第二十六條招標中心對采購方式進行審核。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申請變更采購方式,由招標中心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統一上報,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采購文件由采購職能部門根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采購需求及技術論證文件等,結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編制;采購文件應規定采購項目商務要求(報價要求、評審標準和方法等)、技術要求以及合同條款等內容的文件。
第二十八條招標中心發布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采購職能部門回復供應商詢問和質疑。
第二十九條招標中心根據采購工作需要依合法依規組建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 3 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條評審委員會成員在采購工作中的主要職責為:
(一)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評審專家權利、義務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維護學校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辦法和標準,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并對個人的評審意見承擔法律責任;
(三)參與評審報告的起草,對評審過程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涉及評審過程中的評審、比較、推薦等情況;
(四)配合項目申請單位、采購職能部門答復供應商提出的質疑。
第三十一條招標中心組織采購評審并發布中標或成交結果公告。
第三十二條采購職能部門處理質疑、投訴與變更,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校級采購中標通知書由采購職能部門加蓋部門印章。采購結束后將評審過程的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一并整理成冊立卷歸檔,也可以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并歸檔。
第五章 履約與驗收
第三十三條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結果事項,由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商定合同具體內容并根據學校合同審批流程簽訂合同。政府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由采購職能部門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公告。
第三十四條凡屬采購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采購結果簽訂書面合同,以明確權利和義務;合同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均應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
第三十五條中標(成交)供應商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簽訂合同或中標(成交)供應商自動放棄中標(成交)供應商資格的,采購職能部門可依據評審報告,在推薦的候選人中按順序重新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亦可重新采購,原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成交)資格。
第三十六條合同簽訂金額原則上應與中標(成交)金額一致,原則上不能在中標(成交)后對合同關鍵條款及標的內容進行變更。
第三十七條項目申請單位和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相關驗收管理規定及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約及驗收結果作為學校采購誠信評價體系的依據,項目申請單位或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履約及驗收過程中出現的供應商失信行為反饋給采購職能部門及采購管理部門。
第六章 監督與責任
第三十九條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不定期組織項目申請單位對成交(或中標)人進行履約情況的監督與評價。
第四十條采購職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明確采購活動的決策和執行程序,內部工作人員定期輪崗交流,以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應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與考核,客觀評價其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繼續任職。
第四十一條學校審計部門應對學校采購活動按相關規定進行審計。
第四十二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對采購活動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投訴,負責依紀依規處理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四十三條學校采購當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采取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統一采購,或擅自中止、終止統一采購;
(二)以不合理的條件排斥、歧視潛在供應商,或與供應商串通、接受賄賂以及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拒絕簽訂合同或者提出額外附加條件;
(四)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采購需求及其他要求;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供應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不誠信供應商,應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一)提供虛假資料謀取成交(或中標)的;
(二)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三)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在采購過程中違反采購文件約定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七)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或者不履行與采購人訂立的合同的;不按照采購文件和響應(或投標)文件與采購人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八)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違反規定將成交(或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
(九)履行合同情況差的,存在企業信息欺詐、以次充好、假冒偽劣、圍標違規、惡意報價、成交(或中標)后遲遲不供貨或者不施工等行為的;
(十)其他影響采購活動公平、公正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借用他人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范圍從事采購代理業務;
(二)與學校相關政府采購當事人、供應商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在代理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三)泄露應當保密的信息以及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文件資料或者偽造、變造文件資料;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六條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接受單位、個人提出的傾向性意見或者排斥特定供應商的要求;
(二)接受賄賂、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玩忽職守等行為;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十七條凡參與學校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在學校采購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規行為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四十八條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違反相關禁止性規定情節嚴重的,除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罰之外,可視情節輕重取消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參與我校采購活動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永久取消參與我校政府采購活動資格。由采購職能部門提出處理方案送采購管理部門通報。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校級限額的調整須經校長辦公會批準,政府限額及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調整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采購限額標準調整后,采購管理部門應及時在全校范圍內公布。
第五十條學校各附屬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6
1、采購人員必須熟悉食堂使用的各種食品和原料的品種及相關衛生標準、衛生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規。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驗方法。
2、購買食物時應遵循確定食物用量的原則。
3、購買食品原料和成品必須是顏色、香氣、味道、正常形狀,購買肉類、水產品應注意其新鮮度。
4、采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霉變等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產品,如死亡、中毒、死因不明、有異味的家禽、家畜、動物、水生動物等產品。不購買《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準購買無證食品攤販或不明食品。
5、采購人員在采購時應從供應商處獲得發票等采購憑證,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追溯;從食品生產單位批量購買食品、批發市場,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證等。尤其是熟肉制品、豆制品、沙拉和其他直接進口食品。
6、購買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說明書)應具有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代碼、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貨架期)、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7、采購酒、罐頭食品、飲料、乳制品、調味品和其他食品,要求供應商提供該批次的檢驗證書或檢驗單。
8、蔬菜等大宗農副產品和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通過正規渠道采購,最好是定點采購,確保無農藥等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并進行檢驗或取得檢驗證書。
9、購買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工具、設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措施,并有檢驗證書。
10、為清潔食品和食品工具購買的洗滌劑、設備、消毒劑必須符合相關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11、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采購的包裝材料和食品工具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有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外文包裝必須用中文標注。
12、運輸食品的工具,如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并保持清潔。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合、冷凍食品的運輸應有必要的保溫設備。運輸過程中應防雨、防塵、防蠅、防曬等污染。
13、采購的食品在入庫前應進行檢查和驗收。入庫時應進行登記。應做好記錄并建立賬簿。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籌和規范學校的采購活動,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和采購工作的整體效率,保證采購項目質量,促進廉政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制度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采購,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雇用等。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視同貨物;本辦法所稱工程,包括建設工程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項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學研究、咨詢服務等;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第四條、學校采購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采購項目應當嚴格按規章制度審批和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為了組織好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是采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統籌領導學校的采購工作。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采購辦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采購辦負責執行國家采購法規,制訂學校采購管理制度,確定采購類型和采購方式,下達采購任務,審核采購經費支出,受理采購投訴,建立并管理評審專家庫,確定每次采購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會現場監督,負責辦理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務。
第八條、學校采購中心是學校采購工作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國家和學校各項采購法規和制度,制訂采購工作實施細則和相關的采購工作流程,接受學校采購辦下達的采購任務,組織編制采購文件,按規定發布采購公告,組織實施招標、談判、詢價等采購活動,負責公告采購項目的中標或成交信息,受理采購質疑,收集建立供應商資料庫,建立供應商誠信記錄檔案,協助采購管理部門做好校內零星采購的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議供貨采購,負責做好全校采購統計和信息工作。
第九條、學校采購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采購項目的立項與審批工作,協助采購預算的編制,建立驗收專家資料庫并組織驗收,負責采購結束后項目質量保證金管理和提供供應商誠信記錄資料。
第十條、學校監察處要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工作,負責受理對采購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確保采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和逐步建立學校采購工作“統一交易平臺、統一信息發布、統一開評標管理、統一設立專家庫、統一接受監督”的運行機制。
第三章、貨物和服務的采購
第十二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和服務采購,以及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但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采購,按浙江省的政府采購規定執行。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編制采購預算,并向省財政廳采監處報送采購項目建議書,以省財政廳采監處預算執行確認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三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組織采購,采購方式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采購辦以嘉興學院自行采購執行意見書方式向學校采購中心下達采購任務。
第十四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
采購程序為:使用部門(單位)向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采購報告,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向學校采購中心提出采購申請,學校采購中心授權使用部門(單位)組織采購,使用部門(單位)成立以部門(單位)負責人為組長、不少于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采購小組,集體采購完成后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嘉興學院貨物和服務零星采購情況報告。
第十五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2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由各使用部門(單位)直接采購(其中5千元以上的采購活動須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采購)。
第十六條、在浙江省省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經常性采購項目,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供應商,按年度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良好,經學校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以續簽一年,但續簽不超過兩次。
第十七條、由學校采購中心進行的采購活動,省財政廳采監處已明確采購方式的項目從其規定,其他項目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方式完成采購,但涉及地方及學校重大活動等的應急項目及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允許采用其它采購方式采購。
第十八條、采購文件的制作。采購文件由采購中心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組織編制。使用部門(單位)負責提供采購需求,并在編制完成的采購文件上簽字確認。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對專業性強、技術復雜的項目,必要時采購中心可聘請相關專家或專業機構協助完善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文件。
民生項目、敏感項目、技術復雜的項目或使用部門認為有必要的項目,在采購文件公開發布前,原則上應先咨詢評審專家意見,或在指定媒體上公開征求社會公眾和潛在供應商意見。網上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般應不少于3天。重大項目(預算金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的采購文件還須經過聯審,聯審工作由采購中心牽頭組織,參加聯審的成員為:使用部門(單位)、歸口管理部門、采購中心、采購辦、監察處等部門(單位)負責人、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等。
第十九條、采購文件的發布。采購文件由學校采購中心負責發布。學校采購中心要按規定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或采購中心網站公開發布(國家另有規定須保密的除外)采購文件。
第二十條、采購評審專家的抽取。在學校監察處的監督下,由采購辦按相關規定隨機抽取評審(包括評標、談判、詢價等)專家。采購項目所涉及部門(單位)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名。采購項目負責人一般不擔任本項目評審專家,但可以列席評審會議。
第二十一條、召開評審會議。評審工作準備會由采購中心主持;項目評審會由評審專家組組長主持。評審專家組在組長領導下按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分標準開展評審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影響評審專家組及其成員獨立、公正評審。評審結束后,評審專家組向學校采購中心提交書面評審報告。評審會現場的監督工作由學校監察處協調,采購辦進行全程工作監管。
第二十二條、采購結果的確定。學校采購中心要按上級文件規定,將評審結果在政府采購信息發布指定媒體和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學校采購中心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合同金額在2萬元及以上的采購項目,必須簽訂書面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按學校有關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采購檔案的歸檔。整個采購項目實施完成后,項目使用部門(單位)、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做好采購項目的資料整理、資產登記和歸檔等工作。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8
一、食堂采購員由食堂管理員兼任,負責食品采購,職責如下:
1、必須講原則,責任心強,正直誠實,不謀私利。
2、負責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輔料的采購,保障食品的衛生、安全、質優、價廉。同時負責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輔料以外的其他物資的采購,此類采購,必需遵循公司采購部的相干劃定,同時提請采購部審批。
3、按照經營情形,實時提出采購申請并負責采購。分析食品原料輔料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格,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4、負責供應商的篩選,確定合格供應商,并經常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評價。
5、協同驗收員,對供應商所配送的食品進行驗收,必須嚴格把關。
6、調研市場價格,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調查了解市場價格浮動行情。
7、保管進貨單據,根據進貨統計和約定時間,對單據進行審核后,申請付款。
8、監督食品原料輔料的出入庫及庫存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采購原則:
1、應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同等質量比價格,同等價格比質量,同等價格質量比服務,追求質優價廉。
2、實行“定點采購”,堅決杜絕從流動攤販手中采購的行為,以確保食品的質量、衛生、安全。根據“貨比三家”的原則,再結合供應商的規模、誠信等因素,綜合評價后最終確定一家為定點采購的合格供應商。另外再選擇來兩家作為備份供應商,以備急需。
三、供給商管理劃定
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合法從事經營活動的相干證照:業務執照、構造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負責人身份證,其復印件必需提交本公司備案。
2、特別是大米、面粉、菜油、調料、肉類五大宗食品的供應商,還必須同時具備國家規定的必須具備的相關資質、證書: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動物檢疫合格證等等。
3、對于不完全具備相關證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輔料供應商,如蔬菜類供應商,仍應堅持從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農貿市場的攤販手中采購,以保證所采購的食品原料輔料可以溯源。嚴禁采購路邊貨或其他無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輔料。
4、長期合作的供應商,應與本公司簽訂長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應約定食品原料輔料的質量、衛生、定價辦法、配送方式、退換貨、貨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責任等。
5、供給商必需提供正規、送貨單、收條等送貨憑證。
四、食堂驗收員由總經辦委派,負責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原料輔料進行驗收,職責如下:
1、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堅決維護公司利益。
2、根據食堂采購計劃表和供應商送貨單,對食品原料輔料先驗收后入庫,拒收假冒偽劣、腐敗變質、過期、無生產廠址的食品,保證數量、份量、重量、質量相符,驗收后在單據上簽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庫食品的數量和質量。
五、食品驗收辦法:
1、“一看二聞三嘗四問五索”:一看——看食品有無外包裝,包裝是否齊備,包裝上的配料表、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等要素是否標識齊全,看食品有無變色、腐敗;二聞——聞氣味,是否有異味、腐敗味;三嘗——嘗味道是否一般;四問——問生產過程、裝卸運輸過程、進貨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干資質證件、送貨單。
2、肉的`驗收:
①索取檢疫及格證。
②看肉的顏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紅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無毛。
3、魚的驗收:
①鮮魚:聞味為正常的魚腥;看魚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魚鱗是否齊全。
②凍魚:看顏色不發黃,看眼睛不渾濁、凹陷。
4、米面的驗收:索取出廠及格證、稱重、看米的色澤。
5、油的驗收:
①索取出廠及格證、檢修證明;
②看透明度,色澤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聞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溝油,有礦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嘗味道,有異味的可能是地溝油;
⑤燃燒不正常且發出“吱吱”聲的,水分超標;燃燒時發出“噼叭”爆炸聲,有可能是摻假產品,拒收。
六、食品采購及貨款支付流程
1、采購前,先對食堂食品原料輔料剩余數量進行盤點,然后根據食堂具體經營情況,確定各種食品原料輔料的需求量。對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須適度,應避免因采購過多放置時間太長導致腐敗變質或因采購過少不夠用而影響供餐。
2、采購員咨詢價格、砍價、定價,確定供給商,然后按照需求量填寫《食品原料輔料采購計劃表》(附件二),報總經辦核準。得到核準后,再聯系供給商送貨。
3、貨色送到后,由驗收員進行驗收。對不及格食品拒收,退回請求重新配送;對及格食品,核實數量、分量、重量、質量,并在供方送貨單和食堂采購計劃表上登記準確,按驗收實際入庫。
4、貨款定期結算。付款時,食堂管理員憑采購申請單和驗收確認的送貨單申請付款。
5、未經總經辦審批同意,食堂管理員不得擅自采購。
七、食堂管理員及總經辦相關人員應經常關注市場行情。
如發現原供給商的價格偏高,應實時與供給商協商降價,協商不成應立即更換供給商,尋求價格更低的及格供給商并進行協作。
八、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9
為有效地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嚴把食品采購關,并科學、合理地貯存食品,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使學校食堂的管理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嚴把食品采購關。
原料實行定點采購,凡進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調味品等),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工商執照,有效衛生許可證、屠宰證和技術監督部門頒發有證件的經營單位定點采購。對學生自帶的食品原料,保管員要嚴把質量關,并指定固定加工點加工。對確定的定點單位應報上級教育部門審核、備案。
二、庫房保管員要當真保管食品。
所有進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需由庫房保管員進行質量檢查并登記造冊,若發現所購物品不符合食品衛生請求應堅決退換。保管員對所購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凈化,不準把腐爛變質或凈化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購員必須采購合格食品
采購食品時,要采購新鮮、質好,符合衛生請求的食品原料。同時,采購食品時,必需向購貨方索取該批產品的衛生檢修及格證或者化驗單,并索取貨方“衛生答應證”復印件。
四、嚴格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腐敗變質、油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品;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點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定點采購員負總責,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負直接義務;學校要與食品定點單元簽訂合同書,明確買方和賣方的義務和任務,對不按請求辦事的,一經查出,按義務追究制的請求,嚴肅處理有關義務人的義務。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0
一、凡屬政府選購名目內的商品,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需進行政府集中選購。屬選購名目以外的商品,單項選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批量選購超過5萬元的也應納入政府選購。
二、學校應在每年初依據自己的資金來源和學校實際需要,經行政會議討論制定出當年的選購項目方案。選購方案經中學校校同意后報教育局,教育局對各校選購狀況進行匯總后報政府選購中心備案。未制定選購項目方案的學校或不在選購方案中的項目,除遇突發大事和上級要求需選購外,年內不辦理政府選購手續。
三、學校進行物品選購時,在向教育局報《選購申請表》同時要寫出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性能等,選購報告必需經鄉鎮教育辦公室審核。
四、在政府選購中心未進行招標前,任何人不得與供貨商確定所購物品的`價格和作出任何承諾,更不得向供貨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現金。
五、學校選購的物品一經政府選購中心招標確定后,學校應準時與供貨商簽訂《政府選購合同》,并嚴格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
六、學校必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選購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規避政府選購,對不按要求進行政府選購的,按規定將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通報批判,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厲處理。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1
1、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天采購的食品都要有登記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
2、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和有營業執照及質檢合格的經營單位采購食物,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
3、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同時也要掌握定點與不定點的原則,關注市場行情。
4、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與規定,必須新鮮、衛生、清潔。
5、嚴禁采購以下食物: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生豬產品衛生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
三、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驗收時由綜合管理部參與驗收,有驗收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并簽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認真做好蔬菜農藥檢測工作,對蔬菜、豆制品、肉類每次有記錄。
8、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學校辦公用品管理,規范辦公用品的采購、領取及保管行為,既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又保證學校事務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所有辦公用品(含日用雜品、勞動保護用品等)的采購、發放、管理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原則,由辦公室統一負責,指定專人管理。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分類。本制度所規定的辦公用品分為一般辦公用品和特殊辦公用品兩類。一般辦公用品指學校價格100元以下的日常辦公消耗性用品,如筆、本、紙、訂書機等。特殊辦公用品指單位價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過500元的一次性辦公用品或辦公專用的非消耗性用品。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1、一般辦公用品的采購在每月末由辦公室依據庫存及辦公用量情況提出采購計劃,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集中購置;特殊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各部門或教研組提出申請,經分管辦公室領導批準后,專門購買。
2、指派專人負責保管辦公用品。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保管人員采購實行雙人雙崗制,各負其責,不得一人兼任。
3、采購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采購審批計劃進行采購,不得隨意增加采購品種和數量,凡未列入采購計劃或未經領導審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購買,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采購要嚴把采購物品質量,做到秉公辦事,貨比三家,擇優選買,不從中謀取私利。
4、認真辦理出入庫登記手續,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用品,不準直接使用。
第四條辦公用品的領取:
1、一般辦公用品可根據工作需要,由部門或教研組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申請單》,經本部門領導簽字后,直接到辦公室領取。
2、特殊辦公用品需由使用科室填寫《辦公用品領取申請單》,經學校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直接辦理領用手續。
3、學校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分類存放,碼放整齊,清潔有序。
4、要認真做好新購物品入庫前的'檢查、驗收工作,建立辦公用品管理臺帳,做到入庫有手續、發放有登記。
第五條 領取的優盤、鼠標、硒鼓、訂書機、計算器等物品應列入移交,如重復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制。
第六條 加強學校辦公用品日常公開監督。每季度通報一次辦公用品出入庫數額和各使用業務處室領取情況。
第七條 加強對舊辦公用品管理。階段性使用和暫時閑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隨時待用;替換下的各類辦公設備交資產管理員保管,登記造冊,修舊利廢,充分利用。
第八條 加強資源循環利用工作。推行無紙化辦公,推廣再生紙使用,提倡辦公耗材再利用。禁止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開展辦公垃圾分類處理,建立廢舊燈管,電子產品和辦公設備的回收處理機制。
第九條 充分發揮辦公用品最大使用效率。減少一次性辦公用品使用,紙張雙面利用,復印紙不得用做草稿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長尾夾等反復使用。
第十條 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根據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制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3
一、凡屬政府采購目錄內的商品,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進行政府集中采購。屬采購目錄以外的商品,單項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批量采購超過5萬元的也應納入政府采購。
二、學校應在每年初根據自己的資金來源和學校實際需要,經行政會議研究制定出當年的采購項目計劃。采購計劃經中小學校同意后報教育局,教育局對各校采購情況進行匯總后報政府采購中心備案。未制定采購項目計劃的學校或不在采購計劃中的'項目,除遇突發事件和上級要求需采購外,年內不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三、學校進行物品采購時,在向教育局報《采購申請表》同時要寫出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性能等,采購報告必須經鄉鎮教育辦公室審核。
四、在政府采購中心未進行招標前,任何人不得與供貨商確定所購物品的價格和作出任何承諾,更不得向供貨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現金。
五、學校采購的物品一經政府采購中心招標確定后,學校應及時與供貨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嚴格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
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規避政府采購,對不按要求進行政府采購的,按規定將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xxx小學
20xx年x月xx日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學校食堂管理,規范食堂采購制度,提高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師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購原則
1、學校食堂的食品,必須購買新鮮、保健食品和食品輔料,杜絕購買食品或食品衛生法等法規禁止的原料。
2、食品必須從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單位購買。購買糧油、肉類、調味品和其他定型包裝食品,必須從供應商處獲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產品檢驗檢疫證書或檢驗報告的復印件,并存檔備查。
3、學校食堂購買的食物、蔬菜、原料等。供應商必須填寫采購收據文件。
二、采購系統
1、學校成立了15個采購團隊,每個團隊由一名校級領導、一名中層領導和一名教師組成,依次進行采購。
2、食堂勞務承包商指定一名專職人員提前一天將第二天要采購的菜肴和原材料的品種、數量和單價通過短信發送給第二天輪換采購團隊的成員。采購團隊成員負責確定采購地點和批準單價。
3、由食堂勞務承包商指定的專職人員和學校的輪換采購小組成員當天共同采購菜品和原材料。
4、當日菜品和原材料到達食堂時,輪換采購小組成員應到場親自檢查數量和重量,并在采購文件上簽字。
5、對于學校食堂的大宗食品采購,應進行招標。
三、托管系統
1、當當天在食堂購買的.所有物品進出倉庫時,必須有兩名店主同時在場。
2、學校在食堂倉庫和操作室的每個可接近的地方安裝監控設備,并將監控終端連接到采購團隊成員的手機上。輪換采購團隊負責當天的監控。
3、食堂倉庫中的物品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帶出倉庫時,必須經學校總務部門報告后才能帶出。
學校采購管理制度15
一、食堂物資的采購方式及適用范圍
一)采購方式
食堂物資采購主要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等采購方式。后勤保障集團采供中心應嚴格按照學校和集團物資采購的有關劃定確定合理的采購方式。
二)適用范圍
1、學生食堂使用的米、面、油、豬肉及豬副產品、禽肉及禽副產品、豆制品、雞蛋和部分調味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購適宜采用定期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每學期一至二次)。
2、學生食堂使用的蔬菜、水果、米面制品、肉魚制品等食品原料,以及單件不超過500元的廚房用具、日雜用品、勞保用品、洗化用品等物資采購事宜采用詢價采購,由采供中心組織包括申購部門在內的至少2名人員直接到市場上進行詢價采購。
3、其它物資設備采購
1)批量采購價值在3萬元以上、單件采購金額在2萬元以上的物資設備,按學校規定要求實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2)批量采購價值為5000~元、單件采購金額在1000~元的物資設備,由集團領導按照實際情形研究決定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等具體采購方式。
3)單件采購金額在500~1000元的物資設備,由采供中心構造包括申購部分代表在內的至少3名人員直接到市場上詢價采購。
二、食堂物資采購步伐
一)物資申購
食堂物資申購方式有兩種:一是網上申購,即申購人在后勤集團采供系統上填報“計劃申請單”,該申請單適用于采供系統現有商品名稱中單件不超過500.00元的食堂日耗的食品原料、煙酒飲料、蛋糕原材料、小型廚房設備和用具、普通清潔日雜用品、勞防用品、日用洗化用品等食品原料和物資設備的申購;二是書面申購,即申購人填寫書面“采購申請單”,該申請單適用于大型廚房設備和用具,或者其他單件在500.00元以上的'物資設備。
二)“計劃申請單”或“采購申請單”的審批
申購人在采供體系上填報的“計劃申請單”由飲服中心具體負責同志進行網上審批;書面“采購申請單”須在飲服中心負責同志簽署意見后送集團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三)物資采購
所有經過劃定步伐審批的“計劃申請單”或“采購申請單”統一提交后勤服務集團采供中心,采供中心按本制度第一條——“食堂物資的采購方式及適用范圍”實施具體采購行為。
1、“計劃申請單”采購
計劃申請單”中涉及集團通過招標采購確定中標人的招標項,采供中心采購員接單后直接聯系中標人進行供貨,其它非招標項,采供中心采購員接單后按本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采購。
2、“采購申請單”采購
所有“采購申請單”須統一提交采供中心負責同志,中心負責同志接單后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要求組織落實采購工作。
四)驗收入庫
物資購回后,采購員必需實時管理驗收入庫手續。非急事特辦項目,嚴禁采購員在管理入庫手續之前將物資交付物資申購部分。采購員在管理物資入庫手續時須向保管員提供下列材料:
1、物資申購部門填寫并經集團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的“采購申請單”(凡屬于“計劃申請單”采購的,飲服中心倉庫保管員只需按集團采供系統上的“采購訂單”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即可)。
2、銷售方出具并經所有采購當事人簽字的售貨或憑證。
三、食品物資的采購管理
一)采供中心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食堂食品原料和物資采購工作,嚴禁徇私舞弊和越權采購。
二)采供中心必須嚴格按照申購人填報的“計劃申請單”和“采購申請單”購物。物資購回后首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嚴禁入庫前將物資交給申購當事人或部門(急事特辦項目除外)。
三)國家要求進行質量安全強制認證的食品原料和物資設備,采供中心在采購時要認真查驗產品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尤其是《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真偽和有效期查詢,同時關注廠家和商家的信譽度。
四)所有物資采購工作,采供中心必需親力親為,嚴禁將物資采購工作直接交給物資申購部分代辦,堅決杜絕物資采購工作“走過場”。
五)無特殊情況,采購員在購買食品原料和物資設備時必須要有飲服中心安排的代表隨同。嚴禁采購員單獨采購、“打包”采購或者總價打包無明細,飲服中心隨同人員對整個采購過程要有一定的參與權和絕對的知情權。
六)采供中心在采購集團通過招標采購確定中標人或通過其他方式明確供應商的食品原料或物資設備時,必須通知中標人或指定供應商供貨。
七)采購食用后可能會引起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原料時,采供中心必需向銷售商索取銷售憑證,以便溯源。
八)采供中心通過詢價采購方式購買食品原料或物資設備時,要做到“貨比三家”,確保所購物資的同質低價。不允許搞人情采購和電話采購(招標確定或集團指定供應商除外)。
九)采供中心應嚴格按照“計劃申請單”或“采購申請單”上“需用時間”進行供貨,不允許借故拖延。如因貨源緊缺、價格波動、天氣等原因造成供貨不及時,采購中心應及時與申購部門進行溝通,必要時須向集團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匯報,并在征得諒解或同意后,重新商定供貨時間。
十)采供中心應按照集團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及時核報或結清貨款,切實做到“誰經手誰負責”。堅決杜絕價格虛報、無故拖欠和“吃拿卡要”現象。
四、食品物資的驗收管理
一)倉庫保管員在辦理物資入庫手續之前,首先應檢查采購員有無入庫物資的“采購申請單”,或查詢后勤集團采供系統有無相關物資的“采購訂單”。如采購員不能出示“采購申請單”,或在后勤集團采供系統上查不到入庫物資的“采購訂單”,保管員必須立即停辦采購員的物資驗收入庫手續。
二)保管員根據“采購申請單”或后勤集團采供系統上的“采購訂單”,對照實物和銷售方出具或憑證進行驗收,如發現驗收物資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等與申購要求不一致,保管員應立即停辦采購員的物資驗收入庫手續。
三)除直接入庫品種(米、面、油和部分調味品)實行“二級驗收”(即采購員驗收和保管員驗收),其余品種實行“三級驗收”(即采購員驗收、保管員驗收和食堂主任驗收),只有各級驗收都通過的食品原料或物資設備,保管員才能為采購員辦理物資驗收入庫手續。
四)食品原料驗收時要注意檢查產品的生產廠家、生產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預包裝銷售的食品原料要特別注意查驗生產廠家的QS證書的真偽和有效期;對于集團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供應商的采購品種,驗收人員還需檢查物資供應商以及產品的品牌或產地、規格與包裝與中標產品是否一致;有樣品留樣的食品原料還應與樣品留樣進行比對,確保所供食品原料不低于樣品留樣標準。
五)驗收過程中,如發現采購員所購商品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或假冒偽劣現象,驗收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采供中心領導匯報,以便追責。
六)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原料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都必須填寫“大宗食品原料驗收單”,其余食品原料驗收時如出現質量問題,則需填寫“大宗食品原料驗收單”。對于存在質量問題的食品原料,“大宗食品原料驗收單”必須經采購員、保管員和供應商三方簽字后及時送采供中心處理。
七)嚴禁驗收員瞞報和虛報,或呈現其它瀆職行為。
八)嚴禁驗收員與采購員串通,欺上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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