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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作作息時間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工作作息時間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工作作息時間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1
1、晨會(早自習):按照學校課程表上的安排,由早上第一節課的任課教師負責;
2、課間操活動時間:晴天學校組織做操則由上午第二節課的任課教師負責;
雨天學校不組織做操,則由值周人員負責;
3、中午放學:由上午第四節課任課教師組織集合排隊有序走出校門;
4、班班有歌聲活動課:由下午第一節課任課教師按照學校相關要求組織負責;
5、下午放學:由下午最后一節課任課教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排隊護送出校門;
6、課外活動和夕會:由下午最后一節課任課教師或班主任負責。(下午最后一節課下課到夕會,包括夕會時間。)
7、課間休息活動時間:由本區域值周人員負責;
8、夕會至閉門時段:由最后一節課任課教師、輔導教師、班主任、本區域值周人員、門衛負責,根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產生的緣由情況確定所負責任的主次;
9、開門至晨會時段:由門衛、值周人員負責。
(說明:上述所涉及課時時段和任課教師均是指事發所在班級課程安排而定,以“學校課程表”作為界定的依據。)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樹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上課教師要加強課堂教學的組織工作,嚴禁學生在課堂上隨意下位、追逐打等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2、各班應在班主任的指導下安排學生專人考勤,嚴格核實學生異常缺勤情況,并向班主任匯報,問題嚴重班主任不能獨立處理須及時報值周行政領導進行協調處理。
3、各任課教師應有所任課班級學生花名冊,進班上課時先清點、記載學生到班情況,一旦發生異常缺勤情況要迅速匯報。
4、在教學過程中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密切觀察、掌握學生在課堂上的動向;制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杜絕學生由于打架、斗毆而產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圓規、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學過程中要關心學生,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避免諷刺、挖苦、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杜絕由于教育不當而導致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
6、在教學中教師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教室,不發生課內意外傷害事件。因離崗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離開課堂任課教師要嚴格核實后方可批準,課后要及時向班主任通報情況。因工作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8、下課鈴響后最遲兩分鐘內,結束上課,以免拖堂影響學生上廁所、活動和做好下節課準備工作。因拖堂造成學生爭先恐后上廁所和下樓梯擁擠而發生安全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
9、調課必須通過教務處,由于私自調課造成空堂而導致安全事故的,調課雙方負全部責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職,在課堂發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負相應責任,并與教師績效獎考核掛鉤。
11、上實驗課教師及實驗員要切實上好實驗課,保證實驗課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驗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驗,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驗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時對實驗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進行。
12、到專用教室上課(如多媒體教室、微機室、書畫室、形體室、音樂室等),相關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的組織紀律工作。
二、室外課堂教學
(一)體育課:
1、上課鈴響后,體育教師必須組織學生排隊安全有序慢步輕聲行走到操場活動區域,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像章或其它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教師要安排其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并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和班主任處。
(2)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3)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
(4)體育教師事后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并上交學校。學校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情況調查和性質認定。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后勤處,后勤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安排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后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二)生物標本采集課
1、任課教師提前一天向教務處提出申請,注明采集標本的種類、性質及采集地點和線路。
2、由教務處、實驗室安排一名實驗教師協助指導學生并負責安全工作。
3、任課教師要在課前分好采集小組,各小組指定一名小組長負責小組安全工作。
(三)其它室外課
教師必須于上課前一天填寫室外教學課申請表,經學校教務處批準后方可上室外課,并必須認真組織教學確保師生安全。
學校工作作息時間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2
一、對于嚴重違反學校安全制度的有關規定,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個人或組室負責人,根據其失職、瀆職情節輕重,由學校給予其相應的行政處分;
三、學校對具備下列情形的.個人或組室負責人實行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
1、發生有個人或組室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安全事故;
2、在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中,個人或組室負責人有失職、瀆職情況或者按照學校安全制度應當履行職責而未履行;
四、對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個人或組室負責人,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學校在局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30日內給予行政處分;
五、對于一次事故導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輕傷,或者1人至2人重傷,或者20人以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到19萬元之間的安全事故發生部門的個人或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和行政處分;
六、對于一次事故導致1至2人,或者11人以上輕傷,或者3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20萬元到49萬元之間的安全事故發生部門的個人或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撤職的行政處分;
七、對于一次事故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發生部門的個人或負責人,給予撤職或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在安全事故發生后,部門或個人未按照安全制度的程序和時限立即上報或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不配合或者阻繞、干擾事故調查的,對部門或個
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
九、對于玩忽職守,一再違反學校安全制度,導致事故重復發生的部門或個人給予從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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