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等)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便于溯源。
2、采購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宜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3、學校食堂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須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應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須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應索取供貨廠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宜有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以上各種來源的采購,均須索取留存有效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等)。
4、應當建立臺賬(采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票據。
5、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7、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二、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設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出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定期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關記錄。 3、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有條件的可設置主食、副食分區(或分庫房)存放。
4、倉庫內保持通風干燥,可使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5、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須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嚴格葷素生熟分類分區存放,有條件的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應有滿足葷素生熟分開存放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三防”設施,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9、貯存、運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10、學校食堂食品添加劑使用實行“五專管理”,食堂內盡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范圍內使用。
三、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須在粗加工間(區域)內操作,排水溝出口設置防鼠類侵入的網眼孔徑小于6毫米的金屬網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
2、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洗滌區或池,并有明顯標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并要有明顯標志。
3、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或池進行。
5、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加工結束后及時清潔地面、水池、加工臺、工用具、容器,切菜機、絞肉機等機械設備用后拆開清洗干凈以備再次使用。 6、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衛生。 7、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把等清潔用具。
四、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5、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 ℃熱藏或低于10 ℃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6、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
7、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五、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辦理《健康證》,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加工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餐飲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從業人員加工制作食品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消毒。
6、從業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六、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學校食堂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4、學校食堂負責人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七、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1、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凈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飲用具、清洗餐飲具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并按要求留存票證。
4、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5、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一沖、二洗、三消毒、四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二洗、三消毒、四沖洗、五保潔”的程序進行,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并符合有關消毒衛生標準。
7、清洗消毒后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柜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內潔凈、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衛生,做到內外清潔。
9、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并做好記錄。
八、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1、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公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食堂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督促整改到位,做好檢查記錄。
九、食品留樣制度
1、學校食堂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25g,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重要接待活動宜保留72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4℃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時間、餐次、菜品及留樣人姓名,并做好留樣記錄。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堂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查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并按要求上鎖,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十、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采用不銹鋼,易于維修和清潔。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殺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并宜提供溫水。 5、食品處理區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6、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膠型切配板。
7、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8、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9、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職責,每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衛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衛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墻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墻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后,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臺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干凈,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衛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并有明顯標識,垃圾、廢棄物及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衛生,并將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進行消毒。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規矩,仔細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小學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將餐廚廢棄物舉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下運河、倒入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三、餐廚廢棄物采取分類管理,分離處理。食品原料粗加工產生的.垃圾(菜葉、根須、動物內臟、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處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蓋子,運往小學垃圾站,由環衛工人轉運處置;泔水類垃圾(食物殘渣、飯、菜、湯水、鍋底、留樣處理物等)按規定倒入專用泔水桶,由餐廚油脂回收企業或養殖戶回收。
四、泔水類垃圾按要求要與回收方簽訂回收協議書,注明泔水類垃圾回收用途,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廚廢棄物處置支配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具體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狀況,定期報告總務處,并接受監督檢查。
六、小學食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加強對食堂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的食堂,責令立刻改正,并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食堂從業人員每年舉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學問培訓合格證上崗。
二、建立員工健康檢查花名冊及檔案資料,員工《健康證》采取統一保管,并隨時接受衛生監督執法部門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抽查。
三、嚴格控制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發覺員工咳嗽、腹瀉、發熱、嘔吐、手部皮膚破損、燙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痛苦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刻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檢查從業人員的穿戴是否規范: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六、檢查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指甲(不留長、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王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王生許可示、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創品;腐敗變質、油指酸敗、莓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每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赤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欄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攔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繩、防塵、防鼠、防源設施,定期開展除害活動。
十二、嚴禁學生在文門口購買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明確各部門、各工作人員食品衛生安全崗位職責。
二、分析事故發生緣由,按照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各項制度,不同崗位職責,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按照事故情節不同的嚴峻程度,小學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對有關工作人員賦予批判或行政處分情節嚴峻的,由執法機關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小學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大事應急預案制度
一、小學要對全體師生舉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庇護及救助辦法的宣揚、教導。
二、食堂一旦發覺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同學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幫助小學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方法。
三、同學一旦發覺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刻報告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刻報告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小學準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狀況立刻送有關醫院治療,幫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協作衛生行政部門舉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照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全校教職工齊心協力做好同學家長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保證小學正常教學秩序。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小學要對全體師生舉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庇護及救助辦法的宣揚、教導。
二、食堂一旦發覺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同學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學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幫助小學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方法。
三、同學一旦發覺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刻報告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課任老師和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刻報告小學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小學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小學準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機構報告。
四、按病人的狀況立刻送有關醫院治療,幫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協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行調查,按要求照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小學食堂與同學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小學食堂必需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需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選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養分要搭協作理,符合同學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舉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需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小學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舉行留樣,分離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需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覺食物中毒大事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準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美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害活動。
十二、嚴禁同學在校門口購買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操作人員進入備餐專間前應更換備餐間專用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操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備餐間內從事無關的活動。
三、備餐間內應當由專人負責備餐,操作時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備餐間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30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分鐘以上。
五、備餐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
六、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七、烹飪后食品應在小時內供應食用;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260C要較長時間(超過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或低于8C。的條件下存放。
八、工作結束后,及時清理備餐間衛生(配餐臺,地面);間內不得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九、備餐間防蠅、防鼠設施完善,做到無蠅、無鼠、無嶂螂。十、每周對備餐間進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掃,包括地面、墻壁、天花板、操作臺等每一個角落,并保持地面干燥。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鮮菜、鮮肉、鮮魚、鮮蛋必須定點采購。
二、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
三、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2)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3)超過保質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4)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四、采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采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裝卸食品輕拿輕放,講究衛生,食品不直接接觸地面,不在人行道、路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購肉類食品等必須索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采購蔬菜,要向菜農了解農藥噴施情況;對所有食品進貨建立記帳制度,寫明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名稱、時間、地點、數量、人員,并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記錄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和食用方法等。對所有食品留樣和做好記錄。
六、采購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證必須做到如下要求:
1、采購大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購物發票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2、采購小批量定型包裝食品及其原料,向供應商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3、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時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和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并索取購物發票或購物憑證。
4、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商標、批號或生產日期相一致。
5、不采購無法提供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物發票、購物憑證等證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條有條件的學校應當根據需要設置食堂,為學生和教職工提供服務。
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托經營。
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學校食堂的,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者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
學校應當與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依法簽訂合同,明確雙方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承擔管理責任,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責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經營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合同約定進行經營,對食品安全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項目進行經營,并在食堂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許可證。
第三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狀況自查制度。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學校食堂應當立即整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報告。
第四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規定制定并執行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維修保養校驗、原料采購至供餐全過程控制管理、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制度。患有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必要時應當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應當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進行統一公示。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應當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應當洗手消毒,進入工作崗位前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不得有在食堂內吸煙等行為。
第六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如實、準確、完整記錄并保存食品進貨查驗等信息,保證食品可追溯。鼓勵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經營信息。
第七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與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場所并保持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第八條學校食堂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并配備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就餐區或者就餐區附近應當設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飲具的用水設施。
食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應當定期維護、清洗、消毒;保溫設施及冷藏冷凍設施應當定期清洗、校驗。
第九條學校食堂應當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制售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現榨果蔬汁等,應當按照有關要求設置專間或者專用操作區,專間應當在加工制作前進行消毒,并由專人加工操作。
第十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遵循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需要的原則。有條件的地方或者學校應當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簽訂采購合同時應當明確供貨者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
第十一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準確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相關憑證。
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農產品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個月。
第十二條學校食堂采購食品及原料,應當按照下列要求查驗許可相關文件,并留存加蓋公章(或者簽字)的復印件或者其他憑證:
(一)從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
(二)從食品經營者(商場、超市、便利店等)采購食品的,應當查驗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等;
(三)從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直接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其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復印件;
(四)從集中交易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應當索取并留存由市場開辦者或者經營者加蓋公章(或者負責人簽字)的購貨憑證;
(五)采購肉類的應當查驗肉類產品的檢疫合格證明;采購肉類制品的應當查驗肉類制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第十三條學校食堂禁止采購、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以及消毒劑、洗滌劑等食品相關產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禁止生產經營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學校食堂在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十四條學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國際慣例或者民族習慣需要提供的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學校食堂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中小學、幼兒園食堂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風險食品目錄。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做到通風換氣、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存放、防蠅防鼠防蟲設施完好,并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以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凍設備,應當貼有標識,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應當分柜存放。
食品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設置專用的備餐間或者專用操作區,制定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人員操作規范;備餐操作時應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劑應當專人專柜(位)保管,按照有關規定做到標識清晰、計量使用、專冊記錄。
學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飪后應當盡量當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應當按照相關規范采取熱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確認沒有腐敗變質的情況下,對需要加熱的食品經高溫徹底加熱后食用。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用于加工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應當從形狀、材質、顏色、標識上明顯區分,做到分開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凈并保持清潔。
學校食堂的餐具、飲具和盛放或者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
第十八條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應當對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應當滿足檢驗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留樣食品應當由專柜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高等學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動集體用餐,批量制售的熱食、非即做即售的熱食、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留樣,其他加工食品根據相關規定留樣。
第十九條學校食堂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二十條學校食堂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應當在餐后及時清除,并按照環保要求分類處理。
食堂應當設置專門的餐廚廢棄物收集設施并明顯標識,按照規定收集、存放餐廚廢棄物,建立相關制度及臺賬,按照規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運輸單位或者餐廚垃圾處理單位處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安全保衛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從業人員未經允許進入食品處理區。
學校在校園安全信息化建設中,應當優先在食堂食品庫房、烹飪間、備餐間、專間、留樣間、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間等重點場所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
第二十二條有條件的學校食堂應當做到明廚亮灶,通過視頻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過程。鼓勵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加強對食品來源、采購、加工制作全過程的監督。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加強小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小學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小學食堂與同學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小學實際,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小學校長為小學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小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討論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主管校領導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教導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看法,必需準時責成相關部門舉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后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學設立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詳細負責監督檢查小學食品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小學守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守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大事的發生,確保同學用餐安全。
第五條小學以多種形式對同學舉行宣揚教導,教導同學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加同學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庇護能力。
第六條小學食堂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園飲食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后方能持證上崗。小學要定期對相關人員舉行食品安全法律學問的培訓。
第七條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大事,主管校領導應立刻到現場舉行指揮,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并準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導行政部門報告,樂觀協作有關部門舉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于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背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傷害甚至生命危急的,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峻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根據小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安全舉行檢查,或檢查次數、訂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浮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峻后果的;
3、不主動協作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為的;
4、未準時傳達上級食品藥品監管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舉行食品衛生安全學問培訓、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協作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安全舉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覺食堂有違背規定的行為而不予以準時訂正、制止的;
3、不準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浮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不準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未實行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峻后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峻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對供貨方舉行索證的:或選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飲服務許可證不準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準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舉行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測驗、考核的;
5不、根據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舉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值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覺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嚴峻后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因為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小學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傷害或不良后果的,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并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峻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嚴峻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峻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峻危害,給小學和就餐者造成嚴峻傷害或嚴峻不良后果的,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偽造餐飲服務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實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峻情節的,分離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園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小學在編人員違背本方法的應分離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免職留用察看、免職等處分:造成嚴峻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小學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擔當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小學組織相關負責人舉行調查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看法,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方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加工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符合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要求等)。
二、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害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孽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
四、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定期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處理。
五、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六、加工經營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殺滅方法應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明有效期一年。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應對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詢問或者檢查(晨檢),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六、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七、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不符合使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二、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監督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明。
三、食品添加劑要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五專管理)。
四、使用添加劑采用精確計量工具稱量,有使用記錄。
五、食品添加劑貯存專柜應標識“食品添加劑”字樣并上鎖。
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圍超劑量使用。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單位要主動將使用的添加劑種類報食藥監部門備案。在經營場所醒目處向消費者公示。
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設備的大小和數量滿足加工經營需要。
二、清洗消毒池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洗池、清潔用具清洗池分開,并有明顯用途標識。
三、用化學消毒的,至少3個專用池,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至少2個專用水池。
四、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刮掉餐用具表面上的食物殘渣,用含洗滌劑溶液洗凈餐用具表面,用清水沖去殘留的洗滌劑;采用洗碗機清洗的.,按設備使用說明進行清洗。
五、采用熱力消毒的,消毒時間和溫度應符合要求;采用化學消毒,消毒液濃度和消毒時間應符合要求。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及時放入密閉的餐用具保潔設施內。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有相關許可證明,質量符合要求,存放在專用設施內。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餐廚廢棄物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二、不得回收加工餐廚廢棄物中的廢棄食用油脂。
三、餐廚廢棄物應有專門標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餐廚廢棄物應交有收運許可資質的單位收運并簽訂收運合同,做到日產日清,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應對每天(次)餐廚廢棄物的收運情況做好記錄。
六、不得隨便處理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實施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二、負責實施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三、負責實施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管理;
四、負責實施人員健康狀況管理和學習培訓管理;
五、負責實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負責實施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七、負責實施餐廚垃圾處理管理。
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一、切實加強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規范操作經營行為,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立即處置,積極救治患者,防止事故擴大。
三、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后,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渝北區食品藥品監督分局、渝北區衛生局和區教委報告,并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應當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食品原輔材料索證索票查驗記錄制度
一、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時應按照《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進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采購記錄。包括鮮(凍)畜禽肉類及制品、水產品、糧食及制品、速凍食品、食用油脂、熟肉制品、調味品、乳及乳制品、酒類、飲料、罐頭、食品添加劑,集中消毒餐飲具等類產品。
二、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長期定點采購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經營資質、產品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索取、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送貨單。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并 留存每筆購物憑證或送貨單。
三、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四、不得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采購沒有相關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動物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五、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
六、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七、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加工操作規程
學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采購驗收、運輸、貯存、粗加工切配、烹飪、備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留樣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操作方法的詳細要求。
一、采購驗收操作規程要求
(一)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并應進行驗收,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食用農產品。 (二)采購時應索取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的,還應索取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三)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餐飲具的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四)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進行登記,作好記錄。
二、運輸操作規程要求
運輸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過程中受到污染。運輸需冷藏或熱藏條件的食品時應分別配備符合條件的冷藏或保溫設施。
三、貯存操作規程要求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1.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4.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四、粗加工與切配操作規程要求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六)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應符合下列規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1.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因材質、大小等原因無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銹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積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可設置2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4.采用自動清洗消毒設備的,設備上應有溫度、時間顯示和清洗消毒劑自動添加裝置。
5.應設專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潔設施,其結構應密閉并易于清潔。
五、烹調操作規程要求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烹調加工后再次銷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有國際或發達國家標準足以證明加工某種食品中心溫度略低于70℃,能保證食品安全,也可允許該種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于90分鐘冷內卻至10℃以下或四小時內冷卻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貼標簽。
(六)用于烹飪的調料器皿宜每天清潔,使用后隨即加蓋或苫蓋,并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七)菜點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
六、備餐及供餐操作規程要求
(一)操作人員進入備餐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時應戴口罩。
(二)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消毒。
(五)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不得反復使用。
(六)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
七、餐飲器具清洗消毒保潔操作規程要求
(一)餐飲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二)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按《餐飲器具清洗消毒推薦方法》的規定洗凈并消毒。
(三)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四)消毒后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五)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八)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樣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聚餐,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食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食品應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專用冷藏箱內,并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九、記錄管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食品安全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應予以記錄。
(二)各項記錄均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三)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相關記錄,記錄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 (四)有關記錄至少應保存2年。
十、投訴受理操作規程要求
(一)學校應建立食品安全投訴受理制度,對師學及家長提出的口頭或書面意見與投訴,應立即追查原因,妥善處理,并且留有記錄。
(二)學校食堂接師生投訴感官異常或可疑變質食品時,應及時撤換該食品,并同時告知備餐人員作出相應處理,并對同類食品進行檢查。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并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為了保證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好地為我了守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服務,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飲食業衛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二、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對腐爛變質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購進,保管員不予驗收,廚師不;加工制作,服務員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生與熟食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相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物與天然水隔離。
四、熱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塵、防蠅、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實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環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的四定辦法,劃片分工,鈕負責,并做到:
1、食廳每天掃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圍環境10米內衛生清潔,無垃圾。
3、廚房操作間天天洗,內外保持光亮無煙塵,無蜘蛛網,無臭味。
4、水溝暢通,洗碗槽、洗菜池無雜物青苔。
5、定期用藥噴殺蒼蠅、滅鼠。
七、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開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廢舊盒、袋饈食品出售,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吸煙,不面對他人或食品打噴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圍裙擦手擦臉,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八、飲具衛生:每餐工作前要檢查飯桶、菜盆、碗碟、夾子等炊(用)具是否處理干凈,用畢要洗刷干凈,做到物歸原處。和面機、菜柜、餅柜、冷藏機等無霉爛臭味。
九、魚、肉、菜加工必須做到:三鳥保證無毛、無臭味,魚腸肚除洗干凈,菜先洗后切,保證無沙、無蟲、無爛黃葉、無雜物,加工好的魚肉菜放在臺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學院衛生部門及國家衛生防疫部門的`監督檢查,食堂工作人員每學年初進行體檢一次,持健康合格證書上崗,平時發現有患傳染疾病的必須立即隔離治療。否則應予辭退。
十一為了更好地執行衛生管理條例,特作以下規定:
1、成立衛生檢查組,成員由中心正副主任、辦公室人員、餐廳經理及學生代表組成。
2、檢查組每月對各食堂進行衛生評比,做到平時檢查、周末抽查、月終評比相結合,每次檢查、抽查必須按各人的崗位責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評分辦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標準,衛生管理條件共10條,每條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給予獎勵,不滿七十分者懲罰。
4、獎勵與處罰:獲集體獎者,獎200元,獲個人獎者,獎20元,集體被罰者,罰款200元,個人被罰者,罰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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