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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一、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簡況 (略)
二、招生計劃和考試辦法
(一)招生計劃
面向全國招生(文史類),除廣東省聯考外,校考根據各省考生專業術科考試成績確定各省招生名額,具體招生名額最終以各省招生辦公布為準。專業術科考試合格證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4劃定。
專 業 |
招生計劃數(人) |
廣東省計劃數(人) |
外省計劃數(人) |
音樂學 |
81 |
56 |
25 |
音樂表演 |
54 |
27 |
27 |
舞蹈學 |
41 |
18 |
23 |
(二)報考辦法
音樂學(師范)專業廣東省56名招生計劃的術科成績認可廣東省音樂術科聯考成績。其它招生計劃的術科成績只認可我校校考術科成績,但考生必須符合所在省份的藝術類招生考試的有關要求(如該省統考,考生須參加統考合格),文化考試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要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考條件按教育部和該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初試安排表
初試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初試報名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省份 |
地點 |
報名時間 |
初試時間 |
備注 |
||||
河 南 |
鄭州市第106中學 (中原路校區) |
1月30、31日 |
2月1日 |
1、按照河南和甘肅省規定,河南考點只接受河南考生報名,甘肅考點只接受甘肅、新疆,寧夏考生報名。 2、河南、湖南、四川、甘肅考點初試入圍考生請于2016年2月28-3月2日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zsb.scnu.edu.cn填報復試曲目,上傳照片(168*240像素)并打印復試準考證 |
||||
湖 南 |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2月14、15日 |
2月16、17日 |
|||||
四川 |
四川音樂學院 |
2月17、18日 |
2月19日 |
|||||
甘 肅 |
蘭州文理學院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
廣 東 |
華南師范大學 |
2月5日-2月25日登陸http://zsb.scnu.edu.cn 網上報名、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并于2月29日上網查看初試具體安排 |
3月1—3日 |
考生可以選擇上述考點(按照河南和甘肅省規定,河南、甘肅考點只接受本省考生報名)參加初試,在廣東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請于2月5 - 25日期間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zsb.scnu.edu.cn 報名,在線繳費后,打印準考證。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肅考點進行初試的考生請直接到考點進行報名考試,以上四個考點初試入圍的考生請于2016年2月28 - 3月2日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zsb.scnu.edu.cn填報復試曲目并打印復試準考證。
2、復試安排表
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地點 查看復試考試安排 |
理 論 筆 試 |
專業 技 能 復 試 |
|||
時 間 |
2016年3月5日 登錄http://zsb.scnu.edu.cn查看 復試具體安排 |
2016年3月6日 下午15:00-17:00 |
2016年3月7日開始 具體安排3月5日在http://zsb.scnu.edu.cn公布 |
||
地 點 |
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 第一課室大樓 |
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藝體二棟 (音樂學院)。 |
注:考生初試合格后憑“復試入圍通知書”到我校進行統一復試,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須參加音樂基礎考試。
3、報名辦法、收費標準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肅考點進行初試的考生請憑該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及身份證到各考點報名,報名時須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張。
在本校考點參加初試的考生請于2月5- 25日期間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zsb.scnu.edu.cn 進行網上報名、上傳168*240像素的考生正面免冠照片、繳費并打印準考證,并于2月29日上網查看初試具體安排,
報名考務費:按廣東省粵價函[2010]79號文件規定,省外考點初試費235元/每生,廣東考點初試費200元/每生。
三、考試內容
考生必須在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音樂與舞蹈學本科考試大綱及考試曲目規定的范圍內準備考試內容和選取考試曲目(考試大綱及考試曲目可在華南師范大學招生網下載,網址:http://zsb.scnu.edu.cn)。初試原則上在考試大綱內選取曲目;復試必須在考試大綱內選取曲目,否則,每一首扣除該項成績15分。考生初、復試的備考曲目必須在報名時進入華南師范大學招生網填寫,今年器樂招生限定24種,具體參見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音樂與舞蹈學本科考試大綱。
(一)音樂學
1、初試
初試內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2、復試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主考聲樂者:準備3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鋼琴者:準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 首。練習曲必考,其余抽簽1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樂者:準備3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樂曲2 首。考試現場抽簽2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樂基礎
A 、樂理筆試; B、視唱練耳面試。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專業技能占80%;音樂基礎占20%(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10%)。
②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二)音樂表演
1、初試
初試內容:
音樂表演類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樂曲1首;
理論作曲類考生:考生提交自創作品3首(須包含器樂與聲樂類作品),并且參加初試的面試。
2、復試
(1)復試內容:
Ⅰ.音樂表演類考生:須考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主考聲樂者:
a、民族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美聲唱法的準備4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鋼琴者: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1首、復調作品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 首。練習曲、復調作品必考,其余抽簽1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樂者:準備4首曲目,其中:練習曲2首、樂曲2 首。考試現場抽簽3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樂基礎
A、樂理筆試B、視唱練耳面試
Ⅱ.理論作曲類考生
①筆試
A、樂理B、和聲C、作曲
②面試
A、視唱練耳B、用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樂曲、演唱民歌(或戲曲、曲藝)、即興作曲等。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
A、音樂表演類:專業技能占8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B、理論作曲類:作曲占50%,和聲占20%,綜合面試占15%,音樂基礎占15%(其中視唱練耳10%、樂理5%)。
②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注:理論作曲類考生初、復試參加廣州考點的考試。
(三)舞蹈學
1、初試
初試內容:基本功測試(需穿練功衣、鞋)、自選舞蹈片段(不超過3分鐘,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和當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組合;需穿演出服)、節奏模仿。
2、復試
(1)復試內容:包括專業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兩大部分。
①專業技能
A、基本功展示B、即興舞蹈;C、舞蹈片段(劇目不得與初試相同)。
②音樂舞蹈基本常識
A、樂理基本知識; B、舞蹈基本常識。
(2)成績計算方式:
①成績比例:專業技能占90%;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識5%、樂理5%)
②評分標準:專業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均按百分制評分。
③評分細則:(參見考試大綱)
(五)補充說明:
1、主考器樂類考生自備樂器和自帶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備伴奏磁帶或CD。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體態勻稱,符合從事音樂或舞蹈的身體條件。其中音樂表演專業(理論作曲專業除外)和舞蹈學專業,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錄取、就業及學費和獎學金
(一)錄取:4月份劃定專業術科入圍成績,并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密碼上網查詢專業術科成績。7月初我校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劃定各省錄取分數線,并根據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錄取原則:考生文化、專業成績上線,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分方向按校考術科成績名次從高到低錄取,校考成績名次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二)就業:按國家大學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學生畢業后可在廣東省就業,也可返回畢業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或其它地區就業。
(三)學費、住宿費和獎學金
1、學費:音樂學專業10000元/年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年舞蹈學專業10000元/年 住宿費1500元/年
(注:若2016年廣東省政府有新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2、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分三等,每年評選一次,獲獎面為25%,獎學金分別為4000元、2000元、1000元;創新獎分四等,每年評選一次,不受名額限制,獎金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美術設計
一、華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簡況(略)
二、招生計劃、考試辦法
1、招生計劃:校考面向全國招生文史類100人,考生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術科校考,專業術科校考入圍資格線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4確定,根據各省考生入圍數確定各省招生計劃數。
2016年(外省)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及代碼 |
計劃 |
學制 |
學歷 |
專業方向培養目標 |
||
美術學專業(師范) 130401 |
100 |
4年 |
本科 |
本專業培養美術教師和美術教學研究人員以及在文化、藝術領域從事美術創作、藝術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復合型人才,設中國畫、油畫、實驗藝術、版畫平面四個方向,設專業素描、色彩基礎、版畫基礎、中國畫基礎、雕塑、漆藝基礎、設計基礎、書法、中外美術史、工筆人物、實驗水墨、油畫肖像、絲網版畫、實驗繪畫等專業課程。 |
||
設計學類 1305 |
設計學類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等本科專業。 培養具有國際設計文化視野、中國設計文化特色、適合于創新時代需求,在專業設計領域、企業、機構、中等院校、研究單位從事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方面的設計、教學、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專業課程:裝飾表現、廣告設計、包裝設計、書籍設計、網頁設計、展示設計、會展設計、專業表現技法、中外建筑史、建筑模型、景觀設計、室內設計、辦公空間設計、城市景觀設計、居住區規劃、仿生設計、字體設計、設計管理、燈具設計、玩具設計、首飾設計、家電設計、箱包設計、服飾設計、服裝設計、光線與影像表現、視聽語言、電影美術與舞臺美術、動畫大師研究、數字三維動畫、影視導演、動畫藝術創作、人像攝影等。 |
2、報考辦法:校考考生報考應符合該省的藝術類招生考試的有關要求(如果有統考須參加統考或考點要求等)并參加由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術科校考,文化考試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要求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考條件按教育部和相關省份的有關規定執行。
3、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地點: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試 地 點 |
湖北 |
3月2-3日 |
3月7日 |
湖北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
湖南 |
1月22-23日 |
1月25日 |
咨詢點: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長沙市韶山南路498號) |
廣西 |
1月18-19日 |
1月21日 |
廣西師范大學(育才校區) |
四川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成都市武侯高級中學 |
福建 |
1月24-25日 |
1月27日 |
福建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河南 |
1月30、31日 |
2月1日 |
鄭州市第106中學(中原路校區) |
河北 |
3月1-2日 |
3月4日 |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
廣東 |
3月10日 |
3月12日 |
華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特別提醒:①有考點的省份只接受該省考生報考,不接受跨省報考。②廣東省考點只接受沒有考點的省、市、自治區的考生報考,不接受以上已設考點的7個省份考生報考。③報考須符合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的藝術類招生考試的有關管理規定,否則考試成績無效,責任由考生自負。
4、報名辦法、收費標準: 考生憑該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省統考專業考試合格證及身份證報考。報名考務費210元/每生(廣東考點報名考務費175元/每生),考生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和交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張(電子報名考點不需要提交相片)。
三、考試科目和內容
華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的術科校考按《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本科美術學與設計學類術科校考考試大綱》進行,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大綱。考試大綱可上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zkc.scnu.edu.cn。
考試科目
(1)色彩 內容:靜物(默寫或圖片);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工具:水粉和水彩任選。
(2)素描 內容:頭像(默寫或圖片);時間:3小時;滿分:100分;工具:限黑色鉛筆、黑色炭筆和橡皮。
(3)速寫 內容:人物動態組合默寫;時間:30分鐘;滿分:100分;工具:限黑色鉛筆、黑色炭筆和橡皮。總分:300分,考試科目的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四、錄取、培養、就業及學費和獎學金
1、錄取:4月劃定專業術科入圍成績,并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憑考號及身份證號上網查詢專業術科成績。7月初我校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劃定各省錄取分數線,并根據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錄取原則:文化、專業成績上線,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按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入學后,新生進行專業復試,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
2、培養:美術學專業(師范)包括中國畫、油畫、實驗藝術、版畫平面等四個方向,實行“1.5+2.5”培養模式,即前三學期統一進行基礎課培養,第四學期按考核積分與志愿相結合的原則進入中國畫、油畫、實驗藝術、版畫平面等四個方向進行培養。2016年非師范專業實行大類招生,設計學類,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等本科專業。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只需在專業志愿欄中填寫設計學類及其代碼。新生入學后設計學類實行“1+3”培養模式,即前兩學期按照設計學類學習,修讀學校平臺課程和設計學類基礎課程,第三學期按規定的專業分流原則和流程在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等專業中選擇一個專業進行專業培養。達到畢業與學位要求者,按所選專業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3、就業:按國家大學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學生畢業后可在廣東省就業,也可返回畢業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或其它地區就業。
4、學費、住宿費、獎學金:①學費:每年10000元/每生,住宿費:每年500至1500元/每生(按所入住的學生宿舍標準收費。如2016年廣東省政府有新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②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分三等,每年評選一次,獲獎面為25%,國家獎學金8000元,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3000元。學校學年評獎獎學金分別為4000元、2000元、1000元;學校創新獎分四等,每年評選一次,不受名額限制,獎金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五、其他
1.如教育部或廣東省2016年關于音樂類校考的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本招生簡章由華南師范大學招生考試處負責解釋。
2.招生咨詢電話:
招生考試處:020—85211098 傳真:020—85213484
網址:http://zkc.scnu.edu.cn
音樂學院:020-39310035
美術學院:020-85211338
3.招生監督辦公室電話:
監督電話:(020)85211016
傳真:(020)85211015
電子郵箱:hs801@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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