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規范學院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鶴壁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國標代碼:12793
河南省招生代碼:6273
學院地址: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朝歌路5號
郵政編碼:458030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院隸屬單位:鶴壁市人民政府;
業務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第九條 畢業頒證: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河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院名稱:鶴壁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辦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負責考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處理招生中的日常事務。教務處及相關二級院部聯合設立專業考核專家組,負責命題、閱卷、面試、評分等考核選拔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設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由學院紀委成立紀檢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制定年度招生事業計劃,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四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學院分省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備案。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將生源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寄(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招生對象
第十六條 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可報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的要求,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外語語種限英語。
第十九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行車管理)專業只招男生;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商檢技術(海關檢驗檢疫方向)等專業需要面試。
第二十條 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院按考生報考志愿先后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對擬錄取考生的專業按專業志愿的順序、高考成績進行確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實行“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執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確規定的錄取政策。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考生,文化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院嚴格按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進行收費。文科類學費3300元/生/年,理工類學費3600元/生/年,醫學類學費4400元/生/年,藝術類學費5600元/生/年。
學院與中興通訊聯合培養,招收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4G網絡工程方向)、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4G網絡運營方向)、計算機網絡技術(4G通信工程方向)專業,行業認證培訓費4800元/年;與中德諾浩(北京)教育投資有限公司聯合培養,招收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德系汽車方向)專業,行業認證培訓費4580元/年;與東方領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聯合培養,招收空中乘務專業,行業認證培訓費7700元/年;與北京商鯤教育控股集團聯合培養,招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行車管理)、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商檢技術(海關檢驗檢疫方向)專業,行業認證培訓費5500元/年;與格萊—銀河聯合培養,招收計算機網絡技術(網絡安全工程方向)、軟件技術(安卓應用開發工程方向)、軟件技術(移動互聯網前端設計方向),行業認證培訓費5800元/年。以上專業辦學地點在鶴壁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十五條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當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院助學貸款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學后可享受資助項目:入學“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考生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學院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監督、申訴和咨詢
第二十七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 0392-3329672
電子郵箱: hbzyjw999@126.com
第二十八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92-3352516 3338711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鶴壁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普招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鶴壁職業技術學院授權鶴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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