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會章程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章程,章程作用于組織內部,依靠全體成員共同實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章程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同學會章程優秀模板,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同學會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為:“豐山高中同學會”。
第二條 豐山高中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是所有在五班學習的同學組成的非正式、非營利性的聯誼群體。
(一)會員:所有在五班學習過的同學,承認本會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別會員;班主任等有關老師。
第三條 同學會宗旨:增進同學友情,加強同學之間交流,開展同學互助互勉,促進同學共同發展。
(一)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集體聯誼。
(二)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工作和信息交流,共同發展。
(三)促進同學會會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增進友誼。
(四)同學會會員平等相處,不分高低與貴賤、成功與失敗。
第四條 本同學會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動。
第五條 同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同學會理事會。
第二章 同學會理事會職責
第六條 組織同學會會員積極參加同學聯誼會及母校組織的各種活動。
第七條 充分發揮同學會會員的橋梁作用,加強母校與各界的交流。
第八條 定期組織同學會會員聯誼及其他活動。
第九條 加強本會與母校及其它同學會、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系。
第十條 建立同學網站(網址)及電子郵箱(郵箱地址:)為網上交流制度,使網上成為同學會會員與社會各界交流的平臺和窗口,每位會員可登入網站和郵箱,在網上發表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不定期印發《同學會活動通訊》和《同學通訊錄》。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所有在五班學習的同學都可積極參加本會,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
第十三條 會員的`義務
(一)承認并遵守同學會章程,執行同學會決義。
(二)維護同學會、同學的利益,維護同學會的信譽和形象。
(三)積極捐助同學會活動基金(特別會員除外)。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為同學會的發展獻謀獻策。
(五)積極支持同學會,互通同學信息,互相關心及幫助。
第十四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參加由同學會組織的一切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擁有了解、監督和評議同學理事會工作的權利。
(三)會員享有表決、選舉、被選舉和向會員大會提出意見的權利。
(四)困難會員享有其它會員資助的權力。
第十五條 退會
(一)會員可自由退會。
(二)有嚴重損害同學會、同學利益的,應勸其退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成員及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審議表決同學會的其它重大事項。
(四)審議活動基金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五年召開一次,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十八條 本會設立理事會(人數 人),理事會內設常務理事會(人數為 人)。
第十九條 理事會構成如下:
(一)同學會總顧問 1 名:負責同學會總體規劃,為同學會做好參謀和技術支持,對常務理事會策劃的聚會方案進行把關,對活動預算經費的使用進行審查和提出建議,行使監督職能。支持理事會會議的工作。
(二)會長1名:同學會的總負責人,召集和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代表本會參加相關社會活動。
(三)副會長若干名:協助會長辦理各項事務,分別負責五個方面工作,即活動與策劃、宣傳和外聯、財務、片區聯絡等,表決重大的決議。
(四)秘書長1名:負責本會日常工作,秘書長在會長、副會長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執行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的決議并向會員匯報,擬定同學會工作計劃,召集和組織同學會的各項活動,活動方案的起草,編輯《同學會活動通訊》和《同學通訊錄》,會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并以書面的形式在同學大會上向每位會員予以公布。
(五)副秘書長若干名:協助秘書長工作,制作同學聚會日程表,校領導、班主任及任課老師聯系邀請,收集同學通訊錄(內容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聯系地址、郵編、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傳真、QQ號、MSN、電子信箱,盡量詳細準確),制作聚會紀念冊、光盤,落實各項接待及聚會活動安排。
(六)理事若干名:溝通信息,促進同學之間的溝通和交流,積極參加各項活動,主動做好會前、會中、會后的各項工作。
(七)財務總監1名(由理事兼任):負責會計事務,做好收支賬,整理和記錄以現金和非現金(實物)等方式對活動基金進行募捐的會員和其他非會員人士,按財務制度管理本會經費,接受會員的監督和審計,定期向會員大會公布帳目。
(八)財務專責(由理事兼任):負責募集現金的收支及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收支等票據,跟財務總監對好賬。
第二十條 同學理事會職權:
(一)組織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向會員大會做同學會理事會工作報告。
(四)定期組織會員參加同學聯誼及其它活動。
(五)負責籌集活動經費、對同學會活動基金進行管理。
(六)保持和所有同學的日常聯系,維護同學通訊錄。
(七)促進同學互相關心及幫助。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構成: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
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負責召開理事會會議,產生理事會的決議。
(二)提出各項活動議題、議案。
(三)討論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提交總顧問審查通過。
(四)制定和布置本會的工作計劃,組織會員進行相關活動,總結本會工作。
(五)做出對個人會員的處理決定,提出理事會人員增加和罷免,提交會員大會討論表決通過。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所設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會員大會推選產生,任期為若干年,并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或舉手表決的方式從會員中(不包括特別會員)選出,需大會會員三分之二投票或舉手表決通過,選舉通過后可連任。總顧問、副秘書長、財務總監、財務專責、片區負責人由理事會推選人員,理事會半數舉手表決后通過。
第五章 活動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三條 活動基金的捐助
(一)活動基金由理事會的常務理事根據活動的時間每年向同學會會員募捐一次(具體金額暫定為每年200元),現金交給財務專責保管或存入活動基金銀行儲蓄戶,并由財務總監做好財務帳(每年12月31日前匯總公布募捐情況)。
(二)活動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為原則,不限數額,積極倡導“韓信點兵,多多益善”。 第二十四條 活動基金的用途
(一)全體會員聚會及有關策劃聚會活動的經費
(二)會員及會員的直系親屬(只限父母兒女、岳父母)的生老病死、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的所有開支。
第二十五條 活動基金的管理
(一)活動基金設立銀行儲蓄戶,由財務總監和財務專責具體管理,理事會監督。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每年向理事會公布一次,并在召開會員大會時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內的開支由會長審批,一千元以上的開支需經理事會半數以上的成員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學會會務費從活動基金開支,會務費使用秉著“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到不鋪張,不浪費,不講排場,重實用的效果,少于x人的聯誼活動,費用不列入同學會活動基金開支項目。
(四)費用開支由會長審批,財務情況要以書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學網站公布。每年聚會結余的錢留下一次使用,在資金不足情況下,理事會成員有義務分擔不足部分費用。
第六章 聚會與活動
第二十六條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標展開活動。每年由理事會組織一次會員聚會,聚會活動一般歷時1至2天,如經大家討論通過后可延長。大聚會一般在 地點舉行,小聚會可選擇 地點舉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同學會總顧問、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理事、財務總監、財務專責等均為義務服務,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權,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是遵紀守法;
二是在同學中有較高聲望,熱心同學會工作;三是為人正派。
第二十八條 會員的工作單位、住址、電話號碼等一旦變動、應立即通知秘書長、副秘書長或者其他負責人,以便聯系。
第二十九條 遵循同學聚會“優于日常工作,優于親友交往”的原則,克服困難,圓相聚之夢。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提交下一次會員大會補充或修改。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從20xx年xx月xx日即本會成立后實行。
同學會章程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復旦大學EMBA同學會”。英文名稱是:Fudan EMBA Fellow Association,縮寫FDEF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復旦大學EMBA校友和在讀學生自愿組成的群眾團體,是掛靠在復旦大學校友會下非營利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復旦EMBA同學(指校友和在讀學生,以下簡稱“同學”)之間、同學與母校之間的聯系、合作與團結,加深感情,繼承并發揚母校的優良傳統,促進復旦EMBA同學事業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復旦大學校友會的指導。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在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學院”)。
第二章 主要任務和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是為同學服務、支持同學發展,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開展同學間各種形式的聯誼活動;
(二)為同學提高個人素養和水平提供交流與學習機會;
(三)協助與支持同學發展自身的事業;
(四)組織同學參與學院科研與教育事業的發展。
第七條 本會的活動原則:
(一) 本會按照理事會批準的章程開展活動,不超越章程規定的范圍。
(二) 本會開展活動時,誠實守信,公正公平,不損害國家、學院、同學的利益。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由個人會員組成。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復旦EMBA校友或在讀學生;
(二)承認本會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會。
第十條 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秘書處審核通過。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力: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的活動權;
(三)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退會自由權。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四)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五) 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六) 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超過一年無故不履行義務的,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本會秘書處討論提議并報經理事會批準,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十五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領導機構的產生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須經集體討論,并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
第十六條 本會的公選是指所有會員參加通過通訊或網絡
方式表決。
第十七 本會設理事會,為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對所有會員負責。
(一) 本會理事由特邀理事、當然理事、班級理事三種途徑產生;
(二) 班級理事以班為單位,每班一名,班級理事可以由班級同學推薦,也可自薦,經適當程序推選并經公示后產生;
(三) 特邀理事由理事會邀請對同學會貢獻大、有一定社會聲望的同學擔任。
(四) 當然理事由同學會各地區分會和專業協會會長擔任。
(五) 理事任期三年,可連任。每年對任期屆滿的理事,由秘書處組織改選。
第十八 理事會職責:
(一) 審議、修改和通過本章程。
(二) 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處工作。
(三) 決定秘書長的任免。
(四) 審議會費收取和使用情況。
(五) 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 本會的負責人是指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一)會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可連任,最多兩屆。
(二)執行會長由會長提名,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產生,任期三年,可連任,最多任兩屆。
(三)副會長由各地區同學會、專業協會會長擔任。
(四)秘書長、執行副秘書長由會長提名、并經理事會批準。
第二十條本會設名譽會長、顧問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學擔任。名譽會長和顧問由會長會議提名,并經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會長因故不能出席,由其委托一位執行會長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可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召開理事會會議,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理事會會議,應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并表決。
第二十二條本會設會長會議制度,由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組成,為本會日常決策機構。會長會議每年視需要召開若干次,由會長召集,主要對本會日常工作進行討論與決定。
第二十三條本會設秘書處,為本會執行機構。
(一)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執行副秘書長一至三名,副秘書長若干名。
(二)各地區同學會、專業協會秘書長為總會當然副秘書長。
(三)秘書處負責執行理事會決議。
(四)秘書處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
(五)秘書處負責年度工作報告并由會長會議審議通過后向理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第五章 財務
第二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繳納會費;
(二) 個人捐贈;
(三) 企業資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同學會會費由同學入學時一次性收取,入會會員每人3000元。各地區分會和專業協會不再收取會費,但可向所屬會員收取年費和專項活動經費,收取標準應報備總會秘書處。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使用:
(一) 同學會總會活動支出,包括校友論壇、學術交流和聯誼活動等;
(二) 每年協助各地區分會和專業協會舉辦一次正規活動的支出;
(三) 會費收取和管理,由同學會秘書處負責,并制定實施細則報理事會審批。
第六章 終止程序及善后
第二十七條 本會如因各種原因需注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方案,經會員投票表決,并報學院和復旦大學校友會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會終止前,成立清算組,處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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