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2016年春季學期本科課程期末考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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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2016年春季學期本科課程期末考試的通知
各教學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6年春季學期本科課程期末考試的組織安排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本科生期末考試安排在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3日,每天分四個時間段進行考試,每場考試的時間為100分鐘,第一時間段為8:00—9:40;第二時間段為10:10—11:50;第三時間段為13:30—15:10;第四時間段為15:40—17:20。其中第一、三場安排專業課、通識教育課考試,第二、四場安排公共基礎課考試。
二、考試課程
1. 課程考核方式為“統一閉卷”和“統一開卷”的所有科目均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
2. 以下課程由開課單位自行擬定考試方案,報教務處備案后安排在課程結課后考試:
(1) 采用論文、報告、單獨測試等非試卷考核的.課程;
(2) 按教學日歷要求,預計將于2016年6月26日(第16教學周)前結課的課程;
三、考核方式
1. 各開課單位需認真落實每門課程的考核方式,通過教務信息平臺填報每門課程的考核方式和統考形式,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10日。
2. 對符合開課單位自行安排考核條件的課程,各開課單位需將課程考核的具體安排辦法通過教務平臺進行上報,同時通過電子郵件報送至教務處教學運行管理科,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10日。
3. 課程期末考試需在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時后進行。
4. 未按規定時間備案而進行的考試按無效考試認定。
5. 考試形式為試卷考試的通識教育課由學校安排在統考時間段內進行。
四、監考教師
根據本學期開課量情況,學校估算了本次考試所需使用的監考教師數量,并依單位教職工人數、學生人數測算后分配至各教學單位,見下表所示。請各教學單位在2016年5月10日前根據要求,選派本部門在職、在崗教職工參加監考工作。監考教師安排在單位所在校區監考,具體監考任務由學校統一編排。
五、其他問題
1. 課程的考核方式以教學大綱為參照依據,不得隨意更改。
2. 實驗、實習課程考核參照《中國海洋大學本科實踐教學工作標準實施辦法》進行。
3. 課程考試安排日程、監考教師安排日程、考生考試教室和座位號等信息預計將在第13周公布。
4. 有關考試試卷命題及印刷、閱卷、歸檔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教務處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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