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

時間:2025-01-13 18:34:51 晶敏 申訴狀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

  起訴狀是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書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起訴狀亦稱“訴狀”。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 1

  申訴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丁_,男,1___年_月_日出生,漢族,無業人員,住_市_區_號樓_單元_室。

  被申訴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于_,女,1___年_月_日出生,漢族,__市__區__路__號。

  丁_與于_遺囑繼承糾紛一案,不服_市_區法院(2___)_民初字2___號民事判決書;_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2___)_民五終字第__號民事判決和__高級人民法院(2___)_民申字第__號民事裁定書,特向貴院申訴。

  申訴請求:

  撤銷__市__區人民法院(2___)_民初字2___號民事判決書,及_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2___)_民五終字第__號民事判決和__高級人民法院(2___)_民申字第__號民事裁定書,依法重審。

  具體事實和理由:

  我父親丁_于___年離休前曾任__日報副總編輯、紀委書記等職。___年_月_日通過婚姻介紹所與被申請人于_相識并辦理了結婚登記。

  ___年_月我父親因胃癌開始住院治療無效于___年_月_日去世。我父親住院期間,被申請人于_拒絕到醫院陪護,卻趁我們在醫院里日夜陪護父親的機會,把我父母名下上百萬元的動產非法轉移占為己有后逃之夭夭,連追悼會都未露面。繼而,又起訴要求分割我父母留下的房產,結果是,_市_區法院(2___)_民初字2___號民事判決書在使用證據時有誤,造成應當屬于申訴人的繼承權利喪失。在上訴、申請再審無果的情況下,現依法提起申訴,請最高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以維護申訴人的合法繼承權利。申訴理由如下:

  再審理由一: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

  原審判決的依據是原告提供的所謂我父親的代書遺囑、《見證書》以及司法筆跡鑒定。但是,這三個判決依據不具備證明力如下:

  1.代書遺囑只有一個代書人,而沒有見證人,不符合《繼承法》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規定。因沒有對被繼承人身份進行驗證,且舍近求遠的事實令人懷疑,還有找律師事務所的熟人和利用替身制作假代書遺囑的嫌疑,不具備真實性。

  2.《見證書》不但沒有當事人的簽字屬于無效見證,而且所見證的___年_月_日的遺囑根本就不存在。與本案認定的遺囑日期沒有關聯性、真實性。有拉見證人湊數的嫌疑。針對以上兩個疑點,在我們的口頭和書面法庭發言中都有“我很想詢問一下__手里那份律師見證遺囑中的那兩位律師的問題是:“去做見證遺囑的當事人是否符合我父親的體貌特征”的要求,但是,沒有被法庭許可。

  再審理由二: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適用法律錯誤一:在聽說房產的繼承過戶比贈與過戶多交過戶費用后,我父親生前與我們簽訂了兩份房產贈與合同并由__區__公證處的《詢問筆錄》為作證。臨終前還給我們留下了符合法律規定的代書遺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的規定,原審法庭應該對我們提供的以上書證予以確認。但是,原審法庭卻以各種理由,甚至以不傳喚見證人出庭作證等于沒有見證人的辦法,在判決書中寫下了“對于被告提供的___年_月_日由__代書的遺囑,因代書人__及見證人__均未出庭作證”的理由不予確認。

  適用法律錯誤二:“我們的委托人___和_市_區法院(2___)_民初字2___號民事裁定書都能證明我大姐__是被告,但是,原審判決書卻為了其他目的而把我大姐__說成是“原告”了。

  再審理由三: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因為銀行不許任何自然人查其他私人存款的客觀原因,我們向法庭提交了書面的證據保全申請,但法庭沒有依法調查,致使我們無法按反訴數額繳納反訴費用。于是,原審判決書僅僅對被繼承人的房產進行了分割,而我父母辛勞一生積累的上百萬元的動產至今下落不明。

  綜上所述,一、二審和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事實確有錯誤,在沒有查清被繼承人立遺囑的事實和動產數額的情況下,僅僅對被繼承人的房產進行分割,致使申訴人在無業和生活極度困苦情況下,承擔著“被神經病”的風險過著到處上訪的生活……

  現依法申訴,望貴院在查明本案全部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支持申訴人的申訴請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訴人:__

  年 月 日

  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 2

  申請人:王大,男,___年_月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被申請人:王二,女,___年_月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1、 撤銷___中級人民法院(___)_民一終字第___號民事判決;

  2、 確認自書遺囑有效,按遺囑進行繼承。

  事實與理由

  原審判決以立遺囑人即___的自書遺囑難以確信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而不予認定該遺囑效力,該判決是錯誤的。

  第一,原審認定該遺囑的形式合法,那么自書遺囑在什么情況下會無效?繼承法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即一份形式合法的自書遺囑,只有在受到脅迫、欺詐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所立才能認定為無效,無錫市中院未認定存在上述事實,卻在判決中以該遺囑存在疑點為由否認其效力,沒有法律依據。

  原審判決中的事實認定存在的第一點疑點:“從代書遺囑訂立至___5年2月12日,共十余天,期間王二并未對___有任何不當行為,而……王大對___確有不孝行為,___反而以后一份遺囑改變原來的遺囑,指定遺產歸王大一人繼承,與常理不符。”申請人認為改變遺囑是人之常情,不存在與常理不符之處。法律沒有規定必須有法定事由的出現才可以變更遺囑,正因為人們經常改變自己的想法,法律才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可見實踐中改變遺囑的情況是普遍的。

  判決中事實認定的第二處疑點:“___自書遺囑由___一人獨自完成,并無其他人在場,而從遺囑內容的完整性、邏輯性及文字表達看,與___的文化程度不相符,在遺囑改動處按指印,更須具有相當的法律知識和職業習慣的人才會有此意識,___一人難以獨立完成。”遺囑確實有嚴格的形式要求,遺囑的訂立,無論是接受他人指導,還是照抄他人,都不違反法律規定,不用說小學文化的農村老太太,就是較高文化程度的人也不一定知曉遺囑的形式要求,可以說大部分有效遺囑都是接受專業人士的指導或者依據范本所立,實踐中律師經常指導他人立遺囑。___書寫遺囑,完全可以借鑒他人的范本,也可以從其他途徑得知立遺囑的注意事項,無論其從何處獲得指導,對自書遺囑的效力沒有影響,因為沒有證據證明___立遺囑時受到他人欺詐、脅迫,在沒有欺詐、脅迫情形下所立遺囑,不能認定違背了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

  一個案件事實的認定,不能拋開有力的書證,僅憑法官的常理來判案。法官的懷疑不能否定書證,如果這樣,證據規則就沒有任何意義。并且在本案中,法官聽信證人證言,以情感代替法律,做出了違背事實和法律的判決,這樣的判決只能是錯誤的。

  ___的自書遺囑不可能是在受脅迫情況下所立。___放棄治療從醫院回家,明知自己已在等待死亡,此時,任何東西都無法對她產生威脅,一個已知自己死期的人不可能害怕任何脅迫,因此脅迫在本案中不存在。___的自書遺囑也不可能是在被欺詐的情況下所立,___從立自書遺囑到死亡,這期間有四十多天,如果這份遺囑違背其真實意愿,那么她完全有機會,向守在她身邊的親人包括被申請人說出自己真實意愿,并變更遺囑,而___沒有這樣做,唯一的原因就是自書遺囑是她的真實意愿。根據常理分析,___十多天前在眾多娘家親人、女兒、律師、見證人的.影響下,所立的代書遺囑才是違背其真實意愿的,因為該代書遺囑從法律效果來看與法定繼承無異,本屬多此一舉,那么被申請人為什么要求___立這份遺囑呢?就是因為它有違一個農村老太太的家產傳子根深蒂固的觀念,所以在沒有無人干擾場合,___立下了符合自己真實意愿的自書遺囑,并將它交給申請人保管,對這份合情合理合法的自書遺囑的效力法院沒有任何理由不予認可。

  原審判決中采信與被申請人有隙的親人的證言,認定被申請人對立遺囑人不孝順,從而不予認定自書遺囑的效力。申請人與某些親戚有些矛盾,中間的是非恩怨很難說清,不能簡單地判斷誰是誰非,僅憑這些人的證言不能認定申請人不孝,退一步說即使申請人不孝,也不能因此否定申請人母親的自書遺囑的效力,這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如果申請人確實不孝順,其他繼承人可以請求剝奪其繼承權,而本案顯然不是剝奪繼承權的案件。

  申請人盡到了一個窮困農民為母親應盡的職責,為了給父母看病,申請人債臺高筑,難以想象一個為了給母親治療絕癥到處求人借錢的人會被人稱作逆子,申請人獨自一人帶癌癥晚期的母親去南京腫瘤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看病,在這期間這些做證的親戚沒有一人給予任何幫助;申請人每隔一天為母親充一次氧氣,怎么可能會去關氧氣瓶的閥門?從申請人提供的醫療費用單據、借款單據不難看出,申請人即使說不上孝子,但也絕不是證人口中描述的逆子,現在卻還要被這些親戚誣蔑為不孝,這令申請人實在傷心,氣憤難平。

  綜上所述,___的遺囑符合自書遺囑的形式要求和實質要求,關于自書遺囑無效的情形——意思表示不真實,即欺詐、脅迫或無意思表達能力等情形均沒有證據證明,原審判決也沒有認定上述事實,只是含糊其辭地否定其效力,因此該判決是錯誤的,請求貴院依法啟動再審程序,糾正原審不當。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訴人:__

  年 月 日

  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 3

  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鐘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_____年9月28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一村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被上訴人一(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鐘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___年7月10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一村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被上訴人二(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鐘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___年11月25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長風二村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被上訴人三(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鐘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___年11月25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張楊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撤銷(_______________)黃浦民一(民)初字第283_____號民事判決書第一項、第二項判決;

  2、請求改判系爭房產歸上訴人所有,被上訴人二、三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3、本案訴訟費用由法院依法裁判。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1、一審判決超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撤銷。

  一審原告未提出,且被告亦未提出系爭房產(本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弄29號_______________室)分割訴求,法院不宜直接按法定繼承處理作出判決,否則有違不告不理。

  2、本案系爭房產應由上訴人鐘__________繼承。

  上訴人在整理被繼承人鐘云_____遺物時,發現被繼承人生前曾留下自書遺囑,該遺囑涉及處分系爭房產。一審法院既然判決不按被上訴人一鐘__________所持公證遺囑執行,那么,依法應當按照被繼承人自書遺囑處置遺產,該自書遺囑明確提及系爭房產由上訴人繼承。

  綜上,上訴人依法提起上訴,請求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鐘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 4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柏某,女,漢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倪某,女,漢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姜某,女,漢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求判決原告和兩被告共同繼承被繼承人_______________遺產(總價約110萬元)。

  二、請求判決被繼承人_______________遺產的三分之一歸原告繼承所有。(包括__________路235弄14號305—306室房屋1/6產權,__________路680弄28號702室房屋1/9產權,其他遺產價值7萬元)。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繼承人_______________于19xx年12月4日出生,于20__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繼承人的母親(原告丈夫_______________于20__年12月8日死亡)。被告倪某是被繼承人的妻子,姜某是被繼承人的女兒。

  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遺產為:_________________路235弄14號305—306室房屋1/2產權,__________路680弄28號702室房屋1/3產權,現金以及其他遺產共約20萬元。

  被繼承人死亡后,其遺產全部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協商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事項,但是被告均以各種理由拒絕和原告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被告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特向法院起訴,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謝謝!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遺產繼承糾紛申訴狀】相關文章:

繼承糾紛判決書09-25

遺產繼承申請書09-17

遺產繼承聲明書10-21

遺囑繼承糾紛起訴書06-05

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精選4篇」06-13

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范本(精選10篇)10-28

遺產繼承強制執行申請書(通用6篇)07-11

民事申訴狀(通用12篇)09-13

刑事附帶民事申訴狀范文經典12-18

刑事申訴狀故意傷害案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