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書【實用】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用到過證明吧,證明是核驗一個人的身份、經歷或一件事的真實情況時所寫的一類文書。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證明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離職證明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離職證明書1
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2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_________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3
茲有__________(單位)____同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該單位申請辭職。根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第____條第____款和《關于執行<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第____條第____款,經___________(單位或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審核(審批),該同事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辭職。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書4
原我單位職工×××與我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現已履行完畢,該職工因個人發展原因,已于××年××月××日從我單位離職。
經審核,該職工在我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獎金等財務清算工作已結清,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雙方無經濟、業務糾紛。
特此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5
______原為我單位______(部門)的______(職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確認終止勞動關系,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加蓋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6
茲證明(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x部一職。勞動合同期限x年,自x年xx月x日至x年xx月x日止。現于x年xx月x日雙方共同(√x)解除(√x)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x年x月(x年xx月x日至x年xx月x日)。
備注: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x有限公司(蓋章)
x年xx月x日
離職證明書7
甲方:xx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x(部門)的xxxx(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
乙方簽字:x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離職證明書8
新華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公司:
我公司于 險,保險單號為 年 月 日在貴公司投保員工 。 保現有如下被保險人已與我公司終止勞動合同:
第 號被保險人 2.第 號被保險人 3.第 號被保險人 4.第 號被保險人 5.第 號被保險人 6.第 號被保險人 7.第 號被保險人 8.第 號被保險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金額: ),金額:
現我公司同意以上人員離職時將單位交費部分的.保險金額 _____%、單位代扣代交部分的保險金額 險金額 %、個人交費部分的保%支付到被保險人本人帳戶項下,對此如若產生法律后果與新華保險公司無關,我公司自負。
現委托貴公司團體部業務 人員 , 代為辦理離職保險金領取手續及該款項的領取事宜。 特此說明
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離職證明書9
離職證明(居中對齊)
茲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
****年**月**日
離職證明書10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于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辭職,現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加蓋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證明書11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年xx月xx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12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
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書13
(xxx) (xx)已于xxxx年xx月xx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該人員離職后,我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結構等仍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xxx(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書14
一、為什么要寫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上面的兩項規定中可以看出: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同時,離職證明的內容也具有法定約束性,不能隨意亂寫。
二、開具離職證明有哪些要求?
1、時間確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依法提供;
2、內容法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并且只能寫"四要件",即:工作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期限。對于離職原因,或者對員工的任何評價性內容,則不是離職證明的必備條款。因為任何評價性的內容有可能"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離職證明通用模板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xxx部xxx一職。勞動合同期限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現于xxxx年xx月xx日雙方共同(√x)解除(√x)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x年x月(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備注: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xxxxxxxx有限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四、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第一、離職證明的作用僅僅限于證明一個時期內勞動關系的事實,公司無權借此機會在內容上對員工日后就業施加不利或者負面的影響;
第二、離職證明內容須要符合不損害員工利益原則若因離職證明內容導致員工再次事業或者侵犯員工隱私的,公司須要承擔違法責任。
第三、在離職證明的`內容中增加除了法定"四要件"之外的內容,雙方須達成一致意見。
第四、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解聘的證明。"
第五、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保存,避免今后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五、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勞動者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無勞動糾紛;
3、證明勞動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勞動者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六、拓展閱讀——為什么離職證明上不能寫任何評價性內容,包括離職原因?
1、從立法者的角度出發
考慮到離職員工日后就業的便利性,為約束用人單位喜歡在離職證明上寫"辭退"、"本人犯錯"、"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等類似惡意行為,故對離職證明的內容進行了列舉性規定,除了"四要件"之外的其他內容,必須經過員工本人許可,不能隨意添加。否則,離職員工可以拒絕接受,并要求公司依法重新開具。
2、從情理的角度出發
即使員工存在重大過失,并導致因此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損失,員工已經受到了相應的懲罰,那么在開具離職證明時,公司就不能再在離職證明上揭示離職原因,讓員工因一次錯誤承擔兩次懲罰。這樣的行為偏離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處理原則。話說回來,做人也不能這樣吧: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3、從法理的角度出發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就看出離職證明在內容上,具有限定性和確定性,用人單位只能按照這個規定的格式出具離職證明。若是任何一方需要增加其他內容,不僅要符合請求一方的意愿,還應該征得對方同意。
離職證明書15
一般來說,工作證明由借錢方所供職單位的.人力部門來撰寫,格式大致如下:
員工工作及收入證明
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在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至今為止,一年以來總收入約為__________元。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于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勢的擔保文件。
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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