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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

時間:2024-07-07 16:58:46 建議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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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通用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建議書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建議書是就某項工作提出某種建議時使用的一種常用書信,也叫意見書。相信寫建議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通用6篇)

  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 篇1

  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十分明顯,貧困一直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大難題,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做好扶貧工作。當前我國的扶貧開發工作已經進入沖刺期,在農村扶貧開發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扶貧目標不明確、群眾的社會參與度不足、扶貧工作的考核機制不健全等,這些都是影響扶貧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在當前的時代背景下必須要加強對傳統的扶貧開發工作的創新,精準扶貧就是對傳統扶貧工作進行創新的重要途徑,是結合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扶貧工作的測量。能夠真正將扶貧工作落到實處。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工作的不斷推進,在扶貧工作中各地政府要理清思路,針對當地的實際情況,采取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的扶貧舉措,在精準扶貧上下功夫,堅持分類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扶貧,提前完成扶貧任務,實現全面小康。

  1、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

  1.1 農村情況復雜

  在農村扶貧開發過程中,由于經濟社會情況比較復雜,因此在扶貧開發工作中很容易出現一些特殊的復雜的情況,導致農村扶貧開發工作難度增大。例如部分農村在制定與執行貧困戶認定標準過程中,很難做到公平、公正,從而引發家庭之間的糾紛與摩擦。再比如當前很多農村地區的青壯年到城市務工,大量年輕人口流入城市,留在農村的多為老人、婦女、兒童,在農村長期居住的家庭成員不足三分之一,因此在扶貧工作中很多細節工作的開展不夠全面,不能得到落實。另外,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一些扶貧工作人員的思想比較傳統,其工作方式也比較老舊,不適應于當前的時代背景下。精準扶貧是對傳統的扶貧工作進行創新的重要途徑,在扶貧開發工作中必須要做到精準識別,幫扶到戶,但是在設計工作中由于一些工作項目缺乏明確的標準,很難讓所有群眾都信服,因而導致精準扶貧工作開展受到阻礙。

  1.2 農民素質較低

  精準扶貧工作的順利推進離不開廣大農民的支持與配合,但是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與當地百姓的素質水平有很大關系,農民的素質水平越低,其經濟發展越慢。當前很多貧困地區的農民素質水平較低,文化水平和思想覺悟都不夠高,在精準扶貧工作開發過程中,太過注重一己私利,沒有顧全大局的意識,面對利益之爭往往互不相讓,給精準扶貧中的識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阻礙。同時,由于農民的文化層次不同,其經濟基礎也不同,在精準扶貧工作中要做到精準幫扶的難度較大,每個人的`素質之差影響了扶貧的進度。

  1.3 農民收入測算難度大

  精準扶貧工作中首先要做好對貧困戶的識別,只有做好精準識別,才能根據當地的貧困狀況采取相應的策略進行扶貧幫扶。在對貧困農戶進行識別的時候識別難度較大,尤其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推進,我國的經濟體制不斷改革,城鎮經濟水平不斷提升,人們的就業渠道越來越廣泛,就業形式和利益分配方式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農民的收入也變得越來越多元化,收入水平有所增加,在精準扶貧工作中要對用戶的實際收入水平進行充分、準確的調查之后才能確定扶貧方案,而當前調查核實農戶收入的難度不斷增加,加上我國城鄉統籌建設的不斷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紛紛外出務工,勞務收入成為農民的主要收入渠道,一些隱性收入很難進行準確的核查,為精準識別工作造成一定影響。

  2 、精準扶貧對策建議

  2.1 完善政策制度,加強對貧困農戶的識別

  在精準扶貧過程中,首先要做到精準識別,對真正的貧困農戶進行識別和定位,并且根據貧困農戶的數量、規模、貧困狀況制定相應的扶貧政策。在精準識別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2.1.1 加強對識別政策的完善。在貧困戶的識別過程中,由于缺乏剛性的、明確的標準,因此導致貧困戶識別工作的開展受到影響,尤其是對第二類和第三類貧困戶進行識別的時候難度最大。在識別過程中可以加強對識別政策的完善,制定明確的區分標準,對農戶的貧困程度進行界定。例如將上一年的收入作為評定一個人是否為貧困戶以及為哪一類貧困戶的標準,將已經擁有各種顯性財產,例如房子、車子等財產的人都可以被定義為脫貧戶。在識別的過程中應該要對各種識別政策進行明確,使得群眾能夠知曉各種評定標準,從而做到公平、公正。另外,在對貧困戶進行界定的時候,要執行優先原則,家庭收入少的優先、年老體弱的優先、黨員貧困戶優先。

  2.1.2 群眾要積極、準確地申報。在精準識別過程中,應該要組織群眾積極進行申報,對自己的收入狀況、擁有的財產進行準確申報,針對當前有的農戶不愿意如實申報的問題,要積極做好農戶的思想引導和教育,引導其進行主動申報,將自己的所有財產項目都統一申報出來,為精準扶貧工作開展提供相應支持。

  2.1.3 及時對貧困戶信息進行公示。為了確保精準識別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在精準識別過程中要及時對申報通過的貧困戶信息進行公示,一般以村委名義進行張榜公示,并且要征求群眾的意見。群眾可以在一定時間范圍內對公示的結果提出異議,政府根據群眾提出的異議再次進行調查,并且要將第二次申報審核結果進行公示,確保群眾有參與權、知情權。公示結束之后還應該要建檔立卡,將貧困戶的信息建檔保存,確保精準識別任務可以及時完成。

  2.2 制定詳細的評議標準

  在精準識別過程中,要根據實際情況對農戶的申報情況進行評議與審核,一般可以將農戶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低保特困戶,指的是具有身體殘疾、生活不能自理、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的、大病大災造成生活困難的人群,符合該范圍的人群,民政部門要按照農村低保的標準對其進行復核,并且建立檔案,將其列為幫扶對象,進行專項幫扶。第二類是除特困戶外上年收入在全區確定的貧困標準以下的農戶,該類貧困戶具有很強的脫貧意愿和能力,政府要給予及時的幫扶,幫助其找到脫貧致富的項目,促進脫貧工作的順利實施。第三類是上年收入超過全區確定的貧困標準的農戶,對于這類農戶在上年經營過程中所取得的成果要進行鞏固,政府要從扶持政策、金融貸款等方面給予支持,調動農戶提高脫貧致富的積極性,從而使得更多農戶可以盡早實現脫貧致富的目標。

  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 篇2

  精準扶貧工作開展以來,各地按照要求,將精準扶貧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中之重,積極探索扶貧的新路徑和新方法,在精準謀劃、精準識別、精準施策上做了大量積極有效的努力,取得了階段性實效,但在實施推進精準扶貧過程中,還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

  一、識別難以做到精準。

  以商南縣為例,商南縣屬于國家級貧困縣,貧困人口多、貧困面廣,需要進村入戶核實的數量多、任務大,加之很大一部分青壯年靠外出務工為主,家里都是留守老人與兒童,難以逐戶逐項核實情況,特別是經濟收入情況難以準確核實。即使專門組織開展了扶貧對象數據核實及清洗工作,但由于規定的進退標準都是面上的指標,甚至有的識別標準出現朝令夕改現象,因此讓核實人員難以把握界定,特別是以往確定的農村低保對象,存在識別不準和標準不統一現象,造成已納入的農村低保人員與精準識別的貧困戶標準存在現實差異。

  二、措施難以滿足精準。

  精準扶貧工作量大、任務重、質量要求高,但精準扶貧尚處于政策銜接期、機制轉軌期,以致措施落實有難度。如因戶施策對每戶貧困戶制定了“一對一”的幫扶措施,但因部分貧困戶家庭青壯年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多是老人、婦女和兒童,在實施規劃扶持項目中出現勞動力緊缺和種植項目后期管護難到位現象;部分貧困戶發展意識差,“等、靠、要”思想嚴重,貧困戶自身脫貧能力和脫貧基礎薄弱;培育扶貧主導產業難,農民難以摸清市場規律,無法規避市場風險,就算產業搞起來了,但終因市場因素而半途而廢,未形成有競爭力的主導產業;龍頭企業帶動力弱,縣域涉農龍頭企業較少,龍頭企業對產業發展的帶動輻射作用不明顯,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多是空殼子、空架子,吸納帶動貧困戶作用不明顯。

  三、力量尚未適應精準。

  由于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貧困面廣,按照干部結對幫扶機制,部分機關單位的現有干部職工很難與所包扶村的.貧困人口全部實現結對幫扶,即便實現了幫扶全覆蓋,很容易出現“一幫多”現象;另外,機關單位只能優先選擇貧困村的幫扶貧困戶進行結對幫扶,其他兜底貧困戶由鎮村兩級干部、黨員組長等結對幫聯,在幫扶力度、幫扶效果上與精準扶貧的要求有差距。

  建議:

  一、精準核實扶貧對象,提高兜底扶持比例。

  繼續認真核實貧困人口數據,進一步準確掌握貧困狀況,同時,按照農村低保對象直接納入扶貧對象的規定,建議結合貧困人口精準識別標準,統一細化農村低保對象的評定細則,對以往已納入的農村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建立進退機制,縮短評定時間。同時,針對貧困人口貧困狀況,適當提高貧困人口中兜底扶持人口的數量。

  二、完善幫扶配套政策,提高幫扶工作實效。

  精準扶貧是一項巨大綜合性工程,需要大量資金予以保障,建議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出臺完善精準扶貧各項優惠政策。一是完善保障式扶貧政策。重點是提高國家補助標準,如住房搬遷補助、低保五保殘疾人救助、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農村養老補助等標準。二是完善資金配套政策。建議各級政府加大各塊資金的整合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對貧困村組水電路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三是完善智力幫扶政策。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貧困戶掌握技能的水平;加大貧困學生資助力度,為貧困戶脫貧提供智力保障。四是完善對口幫扶政策。重點解決干部對口幫扶中的實效性,提高對接率,發揮廣大干部在幫扶過程中的作用和實效。

  三、創新生產經營方式,提高產業扶貧作用。

  培育發展以莊園經濟、種植大戶、農產品加工企業為主體的農村產業幫扶載體和平臺,按照就近原則,整合貧困戶的土地、山林等資源,以掛靠、參股分紅等方式,推進農村生產要素集聚,釋放農村生產要素的整體效應。同時,出臺對“農家樂”、莊園經濟、種植大戶、農產品加工企業等的配套獎勵扶持措施,通過項目、資金、技術等支持,提高其參與農村貧困戶脫貧幫扶的積極性、主動性,擴大農村貧困戶脫貧幫扶工作的社會參與面。

  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 篇3

  扶貧攻堅工作是黨中央部署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發現扶貧領域存在的問題,查處侵害貧困群眾利益的行為,不僅是脫貧攻堅順利實現的重要保障,更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于扎實開展精準扶貧工作總體部署的重要體現。經調研發現,扶貧工作中存在扶貧、脫貧不精準,扶貧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F將有關問題進行梳理、剖析并提出對策建議,以期對今后的扶貧工作提供有益借鑒。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

 。ㄒ唬┚珳史鲐氉R別不精準,精準脫貧退出不及時

  一是精準扶貧識別不精準,工作粗放。精準扶貧過程中,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到位,既有符合條件的家庭未被識別為貧困戶的問題,也有不符合條件家庭被識別為貧困戶的問題。如某村將4戶有產業收入或養殖收入的家庭識別為貧困戶,并發放相應的補助。二是精準脫貧退出不及時,動態調整不到位。精準脫貧工作中,未按時評測現有低保戶家庭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低保戶不能及時核準上報退出。

 。ǘ┚珳史鲐氄呗鋵嵅涣,部分村干部權力“任性”

  一是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有的村采取多報、虛報等手段套取政策資金,面上手續齊全、到戶到人,實際張冠李戴、暗箱操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二是濫用權力,優親厚友。

 。ㄈ┎糠址鲐氻椖苛㈨棽豢茖W,項目收益前景堪憂

  一是項目未經科學論證,盲目上馬。二是缺乏有效的`經營管理,效益不高。部分扶貧項目建成之后,不善經營,造成虧損。三是部分項目建成之后一租了之,缺乏后續監管。

  (四)扶貧資金使用不規范,缺乏有效監管。主要表現在:一是白條入賬、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資金問題突出。二是幫扶資金缺乏有效監管,未能發揮扶貧濟困的作用。有的村把包聯單位的扶貧資金用作日常村務開支。

  二、原因剖析

  (一)基層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把扶貧當成完任務。部分基層干部為盡快完成上級安排的扶貧任務,只關注眼前利益和短期回報,不顧長遠發展,沒有把扶貧項目作為脫貧攻堅的“關鍵環節”來落實,存在應付、交差等不正確的心態,從而出現扶貧工作中為上項目而上項目現象,直接導致扶貧資金低效甚至無效使用,扶貧項目無法產生應有的收益。

 。ǘ┓鲐氄卟幻鞔_,落實效果打折扣。扶貧工作最初階段,政策不明確具體,基層在落實扶貧政策時“摸著石頭過河”,經常在落實之后才發現問題,然后再去進行規范完善,造成扶貧資源的浪費。

  (三)懶政思想作祟,落實“精準”流于形式。扶貧工作點多面廣量大,按照貧困戶條件對村居農戶進行識別,在實際操作中難度大,特別是務工收入難以確定,財產核實復雜困難。有的鎮村干部在精準識別過程中對貧困戶家庭實際情況了解不透,采取“一刀切”,致使條件較好的家庭納入貧困戶、低保戶,而應該納入的沒有納入。

  (四)大量扶貧權限下放,村干部權力“自由度”過大。貧困戶申請的具體情況基本上是由村干部說了算,申請、受理、調查、審核、評議、發放等很多環節直接由村干部操作,有的村干部便將貧困戶指標看成一種權力資本,用于提高個人威信、謀取個人私利,忽視了自己作為村居扶貧責任人的責任。

 。ㄎ澹┫嚓P部門單位責任落實不力,主動作為意識不強。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及主管部門對自身應該承擔的監督管理責任思考的少,沒有真正“深下去”,入戶調查、走訪核實不經常,事后缺乏檢查評估,導致不能夠及時解決、糾正工作中的問題。

 。┬畔⒐_滯后,監督機制不健全。一是扶貧資金使用、工程建設、物資發放等信息更新不及時,公開不全面問題。二是不能形成有效的監督制約合力。三是農村財會人員業務能力不強,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不能及時發現賬務中存在的問題。

  三、對策建議

 。ㄒ唬┨岣咚枷胝J識,強化相關部門主體責任。要進一步提高對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的認識,做到“真扶貧”“扶真貧”。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區鎮兩級要加強政策解讀引導,指導基層落實扶貧政策,少走彎路;各村居要摸清查實村民家庭收入等情況,為扶貧政策落實提供真實數據,積極配合扶貧辦、民政等職能部門開展好扶貧相關工作。

 。ǘ┘訌姺鲐氋Y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高度重視扶貧資金管理工作,把各類扶貧資金統一歸口,集中使用,根據扶貧項目需要,科學制定資金分配計劃,堅持?顚S迷瓌t,將扶貧資金規劃好,使用好。強化經管、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建立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臺賬,把上級撥付、行業部門和社會捐助的扶貧資金分開管理、統籌使用,錄入“三資”監管平臺統一集中監管。

 。ㄈ┙∪晟浦贫,形成扶貧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陽光扶貧的監管機制。通過村務公開欄定期、全面公開扶貧工作情況。注意充分發揮村民監事會、村紀檢委員的作用,對貧困戶及低保戶納入清退、扶貧項目立項、實施運營等進行全面監督,以防優親厚友、違紀違規行為。嚴肅查處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做到查處一起,通報曝光一起,倒逼扶貧責任落實,切實讓上級的各項扶貧政策在基層落地生根。

  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 篇4

  近年來,我市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一些地方政策落實不到位,脫貧實效亟待提高。

  少數地區、部門主動性和積極性不足,基礎工作不扎實,在政策落實中操作不到位。

  二是扶貧高端項目少,脫貧穩定性不佳。

  基層主動策劃和申報項目積極性不高,少數地方存在資金等待項目的情況。項目以抗風險能力差的低端農業項目偏多,缺乏高端項目,脫貧效果的可靠性、穩定性差。

  三是扶“志”力度不夠,脫貧內生動力不足。

  部分農村群眾片面理解扶貧政策,不愿積極就業,不謀求發展,以當貧困戶為榮,一心想吃低保,享受國家救助,等靠要思想嚴重,缺乏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決心,缺乏自我脫貧的動力,即使通過幫扶暫時脫貧,也難以持久。

  四是扶“智“方式不多,幫扶方式有待改進。

  部分單位仍停留在普惠性物質幫扶模式上,對貧因戶的智力幫扶不夠,難以實現真扶貧、扶真貧。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精準落實行業扶貧政策,確保實現“四個清零”。

  加快推進原有和新增貧困戶危房改造,實現脫貧戶“零危房”;加大醫療保障政策落實力度,實現貧困人口本地就醫“零負擔”;加大助學扶智政策宣傳力度,實現義務教育“零輟學”;落實貧困人口就業創業培訓和安排公益崗位,實現有勞動能力貧因戶無“零就業”家庭。

  2.堅持扶志與扶智相結合,提高扶貧工作質效。

  一要激發脫貧動力,變“要我脫貧”為“我要脫貧”。通過廣泛深入地入戶走訪、屋場連心會、文藝晚會、政策宣講課堂、典型示范、產業獎補等方式,激發貧困群眾脫貧內生動力,克服等靠要依賴心理;對積極就業實現脫貧致富的群眾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將身邊脫貧致富的典型事例做成宣傳片,反復宣講,樹立正確導向,不斷增強困難群眾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信心。二要轉變扶貧模式,變“送錢下鄉”“送物下鄉”為“送智下鄉”、“送知下鄉”、“送勞下鄉”。定期開展知識惠民活動,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困難群眾文化水平和專業技能。建立勞務中介,引導企業將適合困難群眾的工作機會送下鄉。立足當地資源,結合扶貧產業項目,就地對困難群眾進行系統培訓,實現就地脫貧。

  3.加強督辦檢查和民主監督,確!罢娣鲐殹。

  一要加大督辦檢查力度。圍繞識別精準率、退出精準率、返貧率、貧困發生率四個指標,進一步聚焦識別標準和驗收標準,確保“識別精準率、退出精準率”均達到98%以上。做到貧困戶收入、安全住房、安全飲水、義務教育、大病保險等信息準確,更新及時,準確客觀反映脫貧成效。二要健全民主監督體系,落實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的監督權、建議權和批評權,經常組織代表、委員、民主黨派人士進行視察。改進第三方評估,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 篇5

  為了如期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目標,各地在具體實現路徑上,通過發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補償脫貧一批、發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即“五個一批”,有效地解決區域內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脫貧問題。其中,發展生產脫貧一批就是要通過產業發展,把有勞動力的貧困戶綁在產業發展的大車上,形成一種發展大勢推動他們,使其遠離貧困,走在致富的道路上。產業扶貧是解決農村貧困人口增收脫貧的一項根本性和長遠性重要舉措, 是從短期效益到長期效益、從“輸血式”扶貧到“造血式”扶貧轉變的關鍵路徑;同時,通過產業發展也可以增加縣域財政收入,反過來支撐其他的扶貧措施?梢,產業發展是富民強縣的最根本舉措。然而,伴隨著精準扶貧的不斷推進和深入,產業扶貧和扶貧產業發展暴露出了諸多不足,尤其是不可持續的問題,應引起高度關注。

  作為扶貧開發的重要手段之一,產業扶貧以市場為導向,以當地資源為依托,以大型企業為發展龍頭,通過建立完善的產業化經營體系,進而持續穩定地帶動貧困人口增收脫貧。產業扶貧必須以“精準”為核心,做到產業扶貧精準化,就是要通過扶貧措施將資源精準配置到貧困戶,扶持貧困戶發展符合其自身條件的產業項目, 激活貧困戶脫貧的內生動力。產業扶貧對于促進就業、拉動經濟增長、帶動貧困人口增收脫貧具有重要意義。

  通常,產業扶貧的參與主體包括政府、企業和農戶。其中,政府不直接參與產業扶貧,而是通過招商引資、分發政策補貼等方式間接參與,而企業和農戶是直接參與主體。從參與程度來看,產業扶貧模式可分為基層組織帶動、合作社帶動、龍頭企業帶動三種模式;鶎咏M織帶動模式是由村集體為代表的基層組織帶頭建立的產業扶貧模式,主要包括“村集體+農戶”“村集體+龍頭企業+農戶”等形式,幫扶措施有土地流轉、就業幫扶、公益性崗位等;合作社帶動模式是由合作社牽頭組織的產業扶貧模式, 主要包括“合作社+農戶”“合作社+企業+農戶”等形式,幫扶措施有吸納社員、資金入股分紅、產業托管等;龍頭企業帶動模式是龍頭企業牽頭和其他主體參與形成的扶貧模式,主要包括“龍頭企業+農戶”“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基地+農戶”等形式,幫扶措施有就業幫扶、入股分紅、產品代銷等。

  產業扶貧的根本目標是持續穩定地帶動貧困戶增收脫貧,其本身應該具有可持續性發展的特性,既要滿足當前脫貧攻堅需求,也要具有今后進一步提升發展的能力。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產業扶貧在發展過程中面臨諸多困境。

  一是產業定位不精準,發展思路不清晰。這在產業扶貧過程中普遍存在,同時也是最嚴重的問題。產業選擇極其重要,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地區經濟今后發展的走勢,所以必須因地制宜,根據自身特點進行選擇。然而,從調研中看,許多地區在這方面做得不夠理想,主要原因是不了解自身特點, 很難選擇適合自己實際的產業;再就是盲目跟風,因其他地區發展某產業獲得了可觀收益,就發展相同產業,完全沒有考慮該產業是否適合自身特點以及潛在的風險因素。很多地區在產業規劃方面沒有足夠認識,無法把握產業發展方向,只能憑借已有經驗走一步看一步,面臨巨大風險,容易導致產業發展失敗。

  二是產業化經營水平低,市場競爭力弱。在基層組織帶動、合作社帶動和龍頭企業帶動三種類型的產業扶貧模式中,龍頭企業帶動模式的產業化經營水平最高,市場競爭力最強。但目前普遍缺乏規模較大的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多數是規模較小的企業和合作社進行分散經營,市場競爭力弱,抗風險能力差。這種現象產生了多種不利影響:產業發展過度依賴政府扶持, 規模小的企業或合作社無法正常盈利,需要依靠政府資金扶持才能生存,屬于“輸血式”發展,不具有可持續性,并且給當地政府帶來巨大的財政壓力;產業帶動脫貧能力有限,企業或合作社在無法正常盈利的情況下帶動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能力必定大打折扣,拖延了脫貧攻堅戰的進程;再就是不利于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因為沒有市場競爭力的產業注定會被淘汰,對當地的扶貧開發工作、經濟發展、民生發展都會產生長期的不利影響。

  三是產業“豐收不增收”。產業扶貧發展的產業大多停留在第一產業層面,一般以種植業和養殖業為主。農村地區農業基礎相對較好,適合發展第一產業,但會經常遇到“豐收不增收”的難題,即農產品的產量高、收益低。該難題與農產品附加值有直接聯系,未經加工處理的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不強, 附加值較低,即使銷量不錯,所獲得的收益也達不到預期的目的。從產業結構層面看,很多地區的產業發展缺乏完整產業鏈,產業鏈條偏短,僅靠簡單的初級生產很難獲得良好效益。

  四是產業的市場選擇導致市場風險大。由于扶貧產業以種植業和養殖業為主,而農業生產周期較長,存在蛛網效應。簡單地說就是,當供求決定價格、價格引導生產時,就會出現一種周期性波動。例如,某農產品在第一期中供不應求時,價格上升,第二期必定生產增加,價格下降;由于第二期價格下降,生產減少,又引起價格上升;再引起第三期生產增加,價格又下降,以此往復。蛛網效應之所以會經常發生,是因為在發展種植業和養殖業時容易出現跟風現象, 若是某產業的農產品市場價格高、收益好,多數人會跟風發展該產業,使得產量大于市場需求,價格下降,導致大量農產品滯銷,虧損嚴重。由此可見,市場選擇決定了市場風險。只要是市場選擇,就難以規避市場風險。

  五是扶貧主體與扶貧對象之間的銜接機制不完善。一方面,企業通常不愿意吸納貧困戶,他們吸納貧困戶只是為了獲取政府的扶貧政策補貼,并沒有真正投入精力對貧困戶進行幫扶;另一方面,貧困戶的思想認識也不到位,部分貧困戶受制于自身知識水平和技術能力無法參與產業發展,還有部分貧困戶參與積極性不高,小農思想根深蒂固,過于重視短期利益。在產業扶貧中,由于利益聯結機制不完善以致貧困戶利益受損的情況并不少見。由于產業發展的利益分配不公平,大部分利益流向了企業和產業大戶,貧困戶沒有獲得應得的利益,出現了“扶富不扶貧” 的現象。

  基于此,為了解決產業扶貧精準化和扶貧產業發展問題,必須根據貧困地區的實際、針對貧困農戶的能力和需求而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是產業精準定位,明確發展思路。要堅持“主導優勢產業,發展特色產業”的原則,優先發展優勢產業,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發展特色產業。要重視傳統優勢產業,傳統優勢產業的特點在于效益好、經驗足、風險小,這是產業扶貧的重要力量,需要進一步鞏固壯大。同時,要依托資源優勢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產業, 提升產品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帶動貧困戶增收脫貧。要深入調查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產業規劃。要充分了解所發展的產業的組成、結構和運作機制等;要摸清近年來產業的發展動態,預測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要深入調研產業的市場情況,包括市場競爭、市場需求和市場效益等;要通過調研走訪,借鑒其他地方的成功經驗,避免走彎路。

  二是產業規模化經營,提高市場競爭力。針對產業扶貧資金有限、資源分散、資產碎片化嚴重、難以形成規;\營等問題,應通過政策機制和市場效應來提高產業扶貧規;潭。從市場角度看, 針對多數企業和合作社規模小、實力弱的現狀,可以考慮提高組織化程度,讓企業和合作社之間進行合作,擴大規模,提高市場競爭力。可行的方式,既可以是劣勢方加入優勢方,優勢方帶動劣勢方協同發展;也可以是劣勢方聯合發展,擴大產業規模,化劣勢為優勢。此外,從政策角度考慮,通過整村推進產業扶貧項目,甚至整鎮整縣推進,聚合財政扶貧資金、社會資源,形成扶貧合力,壯大產業發展規模實力,吸納更多貧困戶參與。

  三是延伸產業鏈,促進三產融合創新。延伸農業產業鏈是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升級的必然選擇。目前,我國傳統農業仍占主導地位,以小農模式、小塊分散經營等傳統生產方式為主,所以必須圍繞農業進行產業鏈整合和價值鏈提升,著力培育壯大一批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全力打造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新模式、新業態。同時,延伸農業產業鏈也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必然選擇。因此,延伸農業產業鏈、促進三產融合創新是當今亟需突破的難題, 也是為今后產業可持續發展做準備。在延伸產業鏈時需要注意利用地方農產品原料優勢,引進和培育一批加工企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這既能發揮農產品原料優勢,把原料“紅利”留在產地,提高產地農產品效益,同時也能節省加工企業的原料成本、運輸成本等,起到互利互惠的效果,還能發揮企業的帶貧能力,帶動當地貧困戶創業就業,實現增收脫貧。

  四是強化市場調研,規避市場風險。市場選擇決定了市場風險, 做好市場選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小市場風險。要做好市場選擇,就必須做好市場調研。市場調研的目的是觀察市場導向,如農產品的市場需求、市場競爭、市場效益等, 再根據市場規律做出科學合理的判斷,從而規避市場風險。但要做好市場選擇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大多數農民的文化程度不高,憑他們的自身能力很難完成。因此,當地政府應當組織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的隊伍予以指導。同時, 建立以貧困戶利益為中心的風險保障機制,借助農業保險產品抵抗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

  五是加強企業監督,增強貧困戶內生動力。針對扶貧主體和扶貧對象之間銜接機制不完善的問題, 必須加強對企業的監督以及增強貧困戶的內生動力。對于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政府應當定期檢驗企業的扶貧工作成效,確保他們是真扶貧而不是假扶貧。對于增強貧困戶的內生動力,政府可以通過組織教育培訓來提高貧困戶的思想認識和技術水平,扶貧與“扶志”“扶智” 相結合,讓貧困戶具備融入產業發展的基本條件。另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扶貧主體與扶貧對象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堅持“利益共享, 風險共擔”原則,正確處理好企業與貧困戶的利益分配和調節關系。一方面,樹立貧困戶在產業扶貧中的主體地位,優先保護貧困戶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政府適當關注企業的利益發展,在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支持企業發展,鼓勵企業主動吸納廣大貧困戶參與產業扶貧。

  總的來說,脫貧攻堅戰以來在產業扶貧和貧困地區產業發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距離2020年全面完成預期目標越來越近。在取得成就的同時,也必須認真檢視仍然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尤其是產業扶貧和產業發展方面更要認真反思總結,為今后的鄉村振興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重視產業扶貧的可持續性,讓產業扶貧既能服務當前, 也能服務未來。

  我國精準扶貧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建議書 篇6

  脫貧攻堅戰是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三大攻堅戰之一。到2020年全國832個貧困縣將要全部如期脫貧摘帽,任務艱巨。2017年,全國有28個縣脫貧摘帽,這是共和國自有貧困縣以來首次數量的減少;2018年,全國脫貧摘帽125個貧困縣;2019年,全國將有280多個縣如期脫貧摘帽。為了如期實現脫貧,各地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進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積極的成果,尤其是針對各貧困縣已經確定了退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完成了脫貧摘帽的階段性目標。近年來,筆者參與主持了山西、內蒙古、黑龍江、重慶等地貧困縣退出的第三方評估工作,在廣西、甘肅、陜西、云南等地就脫貧攻堅相關問題進行了多次調研。從脫貧攻堅實踐中看到,這確實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壯麗史詩,涌現出許多經驗和模式,這將在共和國的歷史上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然而,在脫貧攻堅中,還存在著許多難點問題,這些問題有些直接影響著各個貧困縣脫貧摘帽的質量,因此需要高度關注。

  一、貧困村產業發展和產業扶貧問題

  近年來,隨著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的順利推進,全國各地貧困縣經濟發展迅速,都培育了適合縣域發展的特色產業,使農戶的收入持續增加。產業發展通常能夠覆蓋各縣50%~80%的貧困戶,通過產業發展使部分建檔立卡貧困戶順利脫貧出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充分發揮產業扶貧的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農戶發展特色產業,鞏固擴大產業扶貧成果,加快產業發展,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促進農村產業興旺和貧困人口穩定增收有效結合,全面提高貧困人口脫貧質量,許多地方都出臺了“產業獎補”政策。通常情況下,“產業獎補”是采取先干后補、以獎代補、不干不補的方式鼓勵貧困戶發展產業。通過“產業獎補”使約50%的貧困戶實現穩定增收脫貧,有些地方甚至高達80%。然而,從實地調研的情況看,目前很多貧困村在產業發展方面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思路不清晰,對于發展什么類型的產業和怎么發展產業沒有明確的方向和規劃。

  (一)主要問題

  第一,容易盲目跟風。產業選擇極其重要,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今后發展的走勢,所以必須因地制宜,根據自身特點選擇合適的產業。但在調研中發現,很多貧困村在這方面做得并不好,這些村不知道要發展什么產業,方向是什么,風險有多大,沒有基本的產業發展規劃和發展思路。有些貧困村在產業規劃方面是走一步看一步,但這種做法所承擔的風險較大。不少貧困村盲目跟風,放棄自己傳統的優勢產業,當看到其他村發展某產業獲得了比較可觀的收益,自己便也決定發展同樣的產業,而這通常是在沒有考慮該產業是否適合本村的實際,是否有條件,是否有技術支撐,對于可能存在的風險也沒有應對的措施等。例如,我們調研的某村其產業發展思路非常模糊,對于產業選擇沒有清晰的認識,盲目發展食用菌產業,既缺經驗也缺技術,同時也沒有深入調研以及制定合理的產業規劃,使得產業發展面臨極大的風險。

  第二,缺乏專業技術人才,就是基本的勞動力也缺乏。由于存在大量外出務工現象,勞動力嚴重外流,農村的“空心化”問題非常嚴重,青壯年勞力大部分外出務工(有的村甚至達到60%~70%),大部分家庭都是由老人帶孫兒留守在家,在家務農的勞動力大多年齡偏大、文化層次偏低、女性較多,他們接受科技的能力差,這成為制約貧困村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缺乏產業發展的長效機制。許多貧困村的產業發展是在幫扶單位的“扶持”下發展起來的,依靠幫扶單位的不斷“輸血”才得以維持,一旦2020年貧困縣脫貧摘帽后幫扶單位的撤離,這些產業很有可能面臨無法繼續維持下去的風險。

  第四,不少貧困村產業選擇多以種植業和養殖業為主,由于生產周期比較長,市場波動的風險很大,存在“蛛網效應”。這類農產品往往是:上年產量決定上年價格,而上年價格決定今年產量進而決定今年價格。這種農業生產的周期性使農業生產隱含著極大的市場風險。

  第五,產業扶貧資金的使用存在問題。一些地方的財政扶貧資金主要是簡單投入企業使貧困戶取得固定分紅。小額信貸通常存在的問題是許多農戶不了解情況,有些了解情況的農戶因自己沒有能力發展產業而被迫放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戶貸企用(或者稱委托經營),就是以貧困戶為貸款主體、承擔還款責任、貸款交由企業使用。這種模式中,貧困戶并未實際參與生產經營,而是坐享分紅,發放的小額扶貧貸款并未起到“造血”的作用,難以增強貧困戶自我發展的能力。另外,這種模式也容易將企業經營風險轉嫁給貧困戶。這些企業中,有的有擔保,有的沒有擔保,得到貸款的企業均無抵押,甚至有的企業明顯沒有償貸能力。從調研和座談中了解到,有些企業(合作社)已經資不抵債,甚至已經事實上破產了,不僅不能帶動農戶脫貧致富,原來的本金收回也無望了。

  第六,發展產業項目質量不高。從調研中發現,不少貧困村在選擇產業發展項目時往往“千挑萬選”,但因受視野和知識所限,往往選擇出一些非常大眾化的項目,發展方向不明確,產業特色不鮮明,優勢重點不突出,質量不高,多是粗放經營,受市場波動影響大,而且又缺乏市場競爭力,使政府和幫扶單位無法支持和注入資金。有的項目沒有緊緊依托自身的優勢,對市場研判和風險評估分析不夠,存在一定的災害風險;有的項目利益連接機制標準過低,帶動貧困戶較少,產業扶貧效益明顯不足。

  第七,產業發展受基礎設施落后制約。不少貧困村農田水利設施落后;一些深度貧困村網絡覆蓋極差,無法及時獲得市場信息和資訊;還有就是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等,貧困村的產品不能及時地運出或運出的物流成本過高。由于基礎薄弱、信息阻隔、物流不暢、人流不通,使資源優勢無法充分發揮,更無法實現商業價值,嚴重制約了貧困村的產業發展。第八,龍頭企業發展規模太小,帶動性不強。貧困村產業基礎薄弱,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少有實力的企業。對于農戶來說,因為分散不僅缺乏市場信息、商業資源,直接面對市場也面臨巨大的交易成本。調研中發現,農業企業規模小,產品科技含量低,與農戶的利益聯結不緊密。企業的初級加工多,精深加工少,產品檔次低、批量小,市場開拓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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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貧困村都要謀劃自己的產業發展,要有清晰的發展思路。產業的發展需要謀劃,除了選擇合適的產業,還需要把握產業的發展方向,制定合理的產業規劃。這就必須深入調查研究,摸清產業的發展特點。對于貧困村進行幫扶時,駐村工作隊與村“兩委”要認真謀劃產業發展,即使已經有了一定規模的產業的貧困村也要厘清未來的發展思路。

  二是針對發展產業缺勞動力的問題,一個可行的思路是,吸引外出務工農民回鄉就業。許多在外闖蕩多年的農民工,手里有較為充裕的資金,也不乏懂市場、善經營者,如果他們能夠參與到村里扶貧產業的發展中,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事實上,近來各媒體曾經多次報道過貧困縣不少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的事跡。關鍵是政府要打好“政策牌”,著力引導回鄉勞動力發展市場前景好、產品附加值高的產業。

  三是針對缺乏產業發展長效機制的情況,建議把扶貧作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前奏來看待。產業的發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個優勢產業的形成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有些地方優勢產業歷經幾十年才得以形成。須知,脫貧攻堅僅僅是一個階段性目標,鄉村振興才是長遠的發展目標。在脫貧攻堅階段形成的產業實屬不易,有些還在萌芽階段,還很脆弱,它是在各種幫扶和很多投入下才形成的,一旦離開扶持,費盡千辛萬苦發展起來的產業就可能萎縮。因此,必須建立產業扶持的長效機制,完善產業扶持體系,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使貧困村的產業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

  四是針對農產品的市場波動風險,建議政府要主動關注市場變化,及時對產業發展和市場變化趨勢做出研判,提供決策服務。

  由于做好市場選擇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鑒于大多數農民的文化程度不高,憑他們的自身能力很難完成,農業、科技、物價等部門應組織科研、技術部門人員定期上門服務,全程跟蹤指導,及時解決產業開發中的技術難題;幫扶單位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擴大市場信息收集渠道,幫助貧困村因地制宜探索促進經濟發展、貧困戶真正脫貧的長期發展路徑。

  五是財政扶貧資金應用于支持村集體和貧困戶自主創業發展產業。建議已投入企業的扶貧資金應在村集體賬上記“長期投資”等資產科目,同時應登記村集體資產臺賬,每年嚴格按照協議約定清收分紅資金,并及時入賬,防止扶貧資金流失及損失。扶貧小額貸款資金應投放給貧困戶用于自主經營發展,“戶貸戶用”。已經“戶貸企用”存量貸款一定要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確保貧困戶、金融機構的利益不受損失。

  六是針對產業項目質量不高的情況,駐村工作隊和村“兩委”要立足本村本戶的優勢資源,論證發展見效快、能持續增收的好項目。基于往往存在相鄰幾個村產業基礎相同的情形,也可以聯合起來發展某一產業,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改變項目分散、不成規模的狀態。當然,政府也要定期開展對扶貧產業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進行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同時關注項目建設進度、質量和效益。

  七是加大力度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全力解決脫貧攻堅“最后一公里”問題。基礎設施補齊短板的目標是,使各貧困村的比較優勢能夠發揮出來,與外部能夠形成信息流、物流、人流、資金流順暢流動和順暢交流的局面。針對不同貧困村(縣域內的不同片區)的特殊情況如道路、水、電、網絡等短板,基礎設施建設也應各有側重。

  八是增強龍頭企業對于貧困村、貧困戶的帶動作用。通過培育或引入龍頭企業,由龍頭企業將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參與商品生產、進行市場交易。龍頭企業既可以由農民組建行業協會、合作社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可以直接引入外部具有較大規模的企業投資設廠或組織采購,形成“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專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等多種形式的生產組織方式。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問題

  在脫貧攻堅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各貧困縣帶動農戶脫貧致富的重要組織形式,它在脫貧攻堅中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從調研的情況看,幾乎每個縣都有上百家甚至幾百家的各類合作社,類型有種植業、養殖業、服務業、種養結合等。然而,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很多的問題。

  (一)主要問題

  一是合作社運作不規范,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調研中和訪談中發現各貧困縣的合作社運作不規范、制度不健全的情況比較普遍,嚴重影響和阻礙了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在多數合作社的運作過程中,農戶并沒有真正參與到合作機制中。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由于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如成員文化程度低、小農意識強、民主決策意識缺失、管理水平差;同時,合作社的資金管理混亂,沒有相應的資金管理制度,甚至沒有專門的財務人員;還有合作社拖欠農戶分紅、合作社瀕于破產導致農戶投入的股金很難收回等情況。調研中發現的普遍問題是,雖然專業合作社眾多,但相當多的合作社徒有其名,有的合作社早就不再運行了,即使還在運行的合作社也沒有完全把農戶真正帶動起來。且不說這些專業合作社自身運行不規范(這些合作社本身是一個私人企業或者是私人作坊等),許多農戶加入這樣的合作社也僅僅是獲得一定的分紅,因為政府給予了這些合作社入社農戶“產業獎補”的資金甚至是“戶貸企用”的小額貸款,有些合作社甚至早就已經資不抵債了。

  二是即使是正常運行的合作社規模也普遍偏小,整體實力偏弱,輻射帶動能力有限。從調研的很多縣看,幾乎每個貧困村都有專業合作社,但普遍是質量不高。規模大、實力強、帶動能力強的合作社少之又少。由于缺乏龍頭企業帶動,很多合作社“單打獨斗”,規模小,收益少,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弱,自身的發展前景都很渺茫。

  三是合作社缺乏人才,整體素質偏低。由于農村大多數年輕人外出務工,勞動力和各類人才流失嚴重,使得合作社大部分沒有專業人才,雖然都是種植養殖多年的大戶,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但缺乏新科技知識的支持。同時,由于參與者大多是貧困戶,他們只關心合作社的分紅,對于合作社的其他事務幾乎不聞不問,社員與專業合作社之間聯系不夠緊密,沒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還有就是,農民的文化程度低、思想保守,對合作社的認識有偏差,市場化意識、合作意識不強,經常出現農民不理解合作社、不愿意配合合作社的現象。而合作社的負責人通常是由所在村組負責人或當地的種養大戶擔任,靠長久積累的經驗做事,難以適應現代農業規模化生產的要求,而且大部分合作社由于領導人自身認知的局限,對如何將產業做大做強以及對合作社和產品的定位都模糊不清,甘于滿足現狀的小農意識也進一步制約了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壯大。四是合作社產業層次低,市場競爭力弱。除一些規模較大的合作社之外,規模較小的合作社多數都停留在第一產業(種植業和養殖業)等一些低層次服務上,合作層次不高,缺乏完整的產業鏈和深加工,在標準化生產、產品深加工、市場開拓等方面很少涉足,很難適應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競爭。僅僅依靠簡單的種植或養殖獲得收益,利潤較低,抵御市場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強。

  (二)對策建議

  一是規范合作社的運行。一般來說,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擁有一定的組織架構,成員享有一定權利,同時負有一定責任。合作社的性質是合作制,其運作模式不同于股份制,股份制的特點是按照股份大小分配權利,股份越多,權利也就越大。建議借此次脫貧攻堅之機,農業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章程,做到有章可循。各貧困縣政府也要加快推進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幫助專業合作社建立企業化管理制度和規;芾砟J剑⒔∪M織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增強專業合作社的吸引力,增加農民加入合作社的積極性。

  二是鑒于很多扶貧資金尤其是“產業獎補”資金進入合作社,而貧困戶獲得分紅是其收入增加實現脫貧出列的主要途徑之一,因此建議各個貧困縣對于每個涉及到貧困戶的合作社都派駐專門的財務人員(通常情況下,因每個合作社的規模都不大,資金往來流量都不多,一個專門的財務人員可以同時兼顧多家合作社)。通過嚴格執行規范的財務管理流程和制度,使財務管理規范化,保障國家扶貧資金不致流失,也保障貧困戶的利益,使其順利脫貧出列。

  三是充分發揮龍頭、大戶示范作用,促進合作社規;。千家萬戶的小作坊,難以應對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只有把一家一戶的農民聯合起來,才能形成規模、增加效益、做響品牌、占領市場。要做大做強龍頭專業合作社,增強其對農業產業的帶動作用。同時,良性發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能起帶頭作用,而帶頭人就是農業生產經營較好的農戶,這些農戶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核心,核心農戶往往是懂技術、善經營的農村“能人”。因此,政府應對這些核心農戶進行扶持,使其盡快地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領頭羊”。

  四是各貧困縣應對于現有的合作社進行梳理和研判,對于那些確實已經瀕于資不抵債的合作社要下決心清理。而對于那些經營前景好的合作社,鑒于其缺乏各種專業人才的實際情況,一方面可以加大培訓力度,不再僅僅是局限于貧困戶的就業培訓和技能培訓,建議統籌培訓資源,建立培訓制度,使合作社專業人才培訓工作經常化、固定化。同時,政府還可以撥付專項資金,開展合作社專業人才培訓,培訓以理事長為主的經營管理人才、以會計為主的理財能手、以生產技術為主的種養能人等。另一方面,為了使合作社能夠做大,政府還應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農業經紀人隊伍,支持合作社積極吸納物流、信息、營銷等農村經紀人加盟,也培養自己的經紀人隊伍,解決貧困村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問題,促進本地區的生產融入到整個區域市場和全國市場中。

  三、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問題

  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是實現貧困村摘帽、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其具體的內容就是集體經濟獲得發展,村集體經濟收入“破零”。從實地調研的情況看,各貧困縣都在積極扶持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但村級集體經濟呈現出幾個特點:一是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情況要明顯好于非貧困村;二是非貧困村普遍缺乏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產生了許多集體經濟“空殼村”;三是貧困村集體經濟主要通過入股合作社獲取分紅的方式獲得收益,而非貧困村更多通過出租閑置資產來獲得集體經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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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經過近幾年的幫扶,絕大部分貧困村都有了集體經濟收入,反倒是許多非貧困村沒有集體經濟收入,兩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差距。這種發展差距與本次脫貧攻堅戰以來實施的支持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高度關聯,因為在很多地方貧困村有集體經濟發展資金,而非貧困村則基本沒有。此外,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還體現在各貧困村之間發展不平衡、各非貧困村之間發展也不平衡。貧困村之間、非貧困村之間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情況與各村的產業發展基礎、資源稟賦有較大聯系。一般情況下,產業發展狀況良好的村,集體經濟通過入股分紅獲取收益,資源稟賦好的村也能通過出租或流轉的方式獲取收益。

  二是村集體經濟發展思路不清,即使有思路也是思路不多。與產業發展類似,集體經濟發展也有發展思路不清、思路不多的問題,相當多的村對于發展什么類型的集體經濟和怎樣發展集體經濟沒有明確的方向和規劃,沒有對集體經濟發展的定位選擇、投入實施、經營管理等一系列步驟進行規劃設計,多數情況下都是走一步看一步,缺少明確的方向和目標,很難保證集體經濟的良性發展。目前的情形是,一部分村基本沒有集體經濟,而沒有集體經濟收入的村都是典型的“空殼村”。有集體經濟的村主要通過土地流轉、閑置資產出租、入股分紅等方式獲得收益,發展方式單一,缺乏自主經營性收入,增收渠道窄。

  三是村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內生動力不足。部分村干部對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有畏難情緒,在實踐中未能有效發揮主觀能動性,基層村干部存在對發展村集體經濟“隨意”不“刻意”、被動不主動的問題。認為如果經營成功了,成果是集體的,如果經營失敗了,群眾要埋怨,債務難化解,責任是自己的。于是不愿意輕易冒風險,思想上有壓力和阻力,由此造成了政策執行力不足、指導引導不夠、發展氛圍不濃等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集體經濟發展。還有一個重要的障礙就是“追責”問題,相關規定要求對集體資產“疏于管理”“隨意處置”“造成損失”等問題,要嚴抓不懈、嚴厲追責、嚴懲不貸,使村干部對于有一定基礎可以發展集體經濟也視為畏途。再就是,部分村干部缺乏信心和底氣,認為村級集體經濟基礎差、底子薄、缺資源、無資金,無路可走,操作難度太大,從而不愿涉足。四是勞動力流失嚴重,農村管理人才匱乏,管理制度缺失。目前,村“兩委”普遍缺乏有領導能力的人才,村集體也缺乏有能力、有經驗的帶頭人,這成為制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其中,有的村“兩委”班子成員大多年齡偏大,思想偏于保守,缺乏干事創業的信心和勇氣,容易安于現狀,不重視集體經濟的發展。也有一些村“兩委”班子成員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管理村級事務的能力和經驗,難以勝任其職位。目前,貧困地區的年輕人大多外出務工,勞動力流失嚴重,留在村里的人口結構是老人多年輕人少、老黨員多年輕黨員少,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與管理人才缺乏對應的是管理制度存在問題。村集體經濟主要由村“兩委”管理,但一些村“兩委”缺乏懂得經營管理的人員,無法使集體經濟正常運作。還有就是,部分村執行村集體經濟的制度不到位、管理不科學,集體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二)對策建議

  一是加大力度平衡集體經濟發展。目前的問題主要是非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嚴重滯后,而造成這種非貧困村與貧困村之間發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參數,即貧困村所享受的集體經濟扶持資金量大。基于此,有必要在扶持資金的增量上,重點向集體經濟發展弱的非貧困村傾斜,增加對其扶持力度,以縮小貧困村與非貧困村之間的差距,使所有村的集體經濟都有所發展,集體經濟收入都能夠破“零”,促進貧困村與非貧困村的協調發展。

  二是明確各個村集體經濟發展思路。建議貧困村由駐村工作隊和村“兩委”要結合產業發展規劃,分析村情和優勢劣勢、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遵循原則和發展目標、發展重點和內容、政策措施保障和政府扶持等。由于通常情況下非貧困村沒有駐村工作隊,且非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是目前的重點,建議各貧困縣及縣內鄉鎮政府派專人與村“兩委”一起來籌劃非貧困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共同制定集體經濟發展規劃,探尋非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的路徑。

  三是提高思想認識,通過激勵手段推進集體經濟發展。針對村集體經濟薄弱,以及部分村干部不愿發展、不會發展、不敢發展村集體經濟的狀況,各貧困縣要研究思路和舉措,引導基層干部破除“等、靠、要”思想,解決畏難情緒,增強主動擔當、主動發展的意識,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方面不斷創新突破。當然,要發展就可能出現問題,這就要有項目實施各種結果的預案。由于項目的失敗也可能有各種原因,要具體分析原因,而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動輒問責。要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將集體經濟發展成效與村干部個人績效掛鉤。激勵制度把責任落實到村干部頭上,利用激勵機制鼓勵村干部,通過提高物質待遇、優先提拔任用等方式獎勵有所作為的干部,以此激勵廣大村干部積極主動發展集體經濟。

  四是培育和引進管理人才,建立健全和完善集體經濟經營管理制度。發展村集體經濟,關鍵是要有一個好班子,一個好的帶頭人。要鼓勵回鄉創業,堅持本土人才回引,把本村有頭腦、有眼光的外地務工人員請回來,他們有發展潛力、有思路、視野開闊,用他們的理念,影響和帶領群眾致富強村。從本村致富能手、農民經紀人、合作社負責人等優秀人才中選拔培育一批懂經營、善管理、發展集體經濟意識強的能人,作為村書記、主任,提高村級黨組織引領村集體發展的水平。各派出單位和“第一書記”要積極為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爭項目、跑資金,增加集體經濟薄弱村的原始積累,為加快發展打好基礎;各貧困縣也要高度關注非貧困村,在支持其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的同時,也積極支持好的項目實施。同時,也要高度重視村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確保發展成果惠及于民。各村都應成立村務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村民理財小組,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及時真實地公開相關信息,確保村級財務收支狀況曬在陽光下,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確保管好村集體每一分錢,確保村集體資產不致流失。要突出增加群眾福祉,以改善民生為重點,把集體經濟收入花在刀刃上,并且完善集體資金使用的審查制度,防止私用、濫用集體資金的行為發生。不可因為集體經濟的財務不公開、群眾不知情而引發干群矛盾,招致群眾的不滿意、不認可。

  四、村際發展不平衡和農戶之間不平衡的問題

  經過幾年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國家各種幫扶政策力度的加大,貧困戶獲得了很多收益,貧困村的基礎設施也得到了明顯改善,集體經濟收入也得到提高,很多貧困戶搭上產業發展的快車,順利實現脫貧摘帽。從一些地方的情況看,非貧困村里的貧困人口已超過貧困村,有的貧困村的貧困發生率甚至明顯低于非貧困村。在幫扶政策上,貧困村能夠享受到多方面的幫扶政策,且幫扶政策覆蓋面廣,要求嚴格。而大部分非貧困村能享受的幫扶政策寥寥無幾。近兩年來,國家開始關注非貧困村的建設,主要是道路建設、水利項目建設、電力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試圖解決不平衡發展的問題。關于貧困戶與非貧困戶的不平衡問題,貧困戶脫貧摘帽標準各地設定很多,但大體包含:有穩定收入來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醫療保障、有義務教育保障、有安全飲水、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等指標,每項指標下還有更多細化的要求,如“有基本醫療保障”要求貧困戶家庭成員100%參加當年城鄉基本醫療保險,患。ê圆 ⒌胤讲〉却蟛。┚歪t能得到有效治療等。相比之下,非貧困戶享受的幫扶政策要少得多,雖然生活狀況較差的非貧困戶在一定條件下也能享受到危房改造、醫療保險、就業培訓等幫扶政策,但幫扶力度不足,與貧困戶相比差距較大。村際發展不平衡和農戶之間不平衡產生了許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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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造成貧困村與非貧困村的矛盾。自實施精準扶貧政策以來,由于政策上的不平衡,使貧困村和非貧困村被人為地“撕裂”。貧困村與非貧困村的矛盾主要在于扶貧資金、幫扶人員以及基礎設施建設三個方面。在扶貧資金的安排上,貧困村和非貧困村獲得的扶貧資金差距大。貧困村每年可以享受產業發展、集體經濟發展等多種扶貧資金,而非貧困村的幫扶資金則相對較少。在幫扶隊伍和人員的配備上,貧困村擁有駐村工作隊,幫扶力量充足,而非貧困村的駐村工作隊員較少,幫扶力量相對薄弱。在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上,實施精準扶貧之前,非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普遍好于貧困村,經過這幾年的脫貧攻堅工作,由于貧困村享受了多種幫扶政策,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大,反而非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要落后于貧困村。其結果是,貧困村的發展快于非貧困村,相比之下,非貧困村反倒落后,甚至成為“不是貧困村的深度貧困村”。二是造成貧困戶與非貧困戶的矛盾。由于享受的扶貧政策差距大,導致了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之間的矛盾。在初始狀態下,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之間的差距并不是很明顯,因為在同一個村里的農戶收入大體呈現“橄欖球”狀,即“兩頭小,中間大”的狀態,大部分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不會很大,而在貧困線臨界值上下的農戶非常集中。位于貧困線以下的農戶被識別為貧困戶,由此而享受多項扶貧政策,并得到多項幫扶措施。經過幾年的幫扶,生活狀況有的已經遠遠好于非貧困戶,這是國家的政策扶持而非家庭和個人努力的結果,更何況還有一些缺乏脫貧致富的內在動力、坐等上門扶貧、坐收扶貧之利的農戶,往往會招致勤勞致富的那部分非貧困戶產生意見和不滿。尤其是易地扶貧搬遷和健康扶貧(大病醫療保障等)對于貧困戶的幫扶數額,在非貧困戶看來往往“特別”巨大,使非貧困戶心生怨言,招致對于扶貧政策的不滿,由此引發群眾矛盾和一系列社會問題。不僅如此,還引發了貧困戶與脫貧戶之間的矛盾。從2014年實施精準扶貧以來特別是2016年以來,各級政府對貧困戶的幫扶力度不斷加大,扶貧政策也越來越多。在2014年和2015年就退出的建檔立卡農戶對此產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當時國家的幫扶政策和措施少,有些是“當年進當年退”的建檔立卡農戶,抱怨自己當時作為貧困戶享受的扶貧政策太少、獲得太少而過早地退出了,如今的貧困戶能享受更多的扶貧政策,獲得更多,認為國家扶貧政策的實施有失公允,因而心生不滿。

  (二)對策建議

  基于目前貧困村和非貧困村之間的不平衡、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之間的不平衡引起的矛盾(這種現象目前在全國已經非常常見,似是這種幫扶形式的必然結果),因此建議:

  一是將幫扶力量和幫扶資金適當向非貧困村傾斜?梢猿雠_相應政策來調整貧困村和非貧困村之間的幫扶力量分配,使幫扶力量盡可能惠及一些非貧困村,促進村際之間的協調發展?梢钥紤],扶貧資金向非貧困村傾斜,向貧困人口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產業扶貧發展弱、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弱的非貧困村增加扶貧資金。采取以整合資金的方式建立非貧困村精準扶貧專項資金,用于貧困戶發展產業實現長期穩定脫貧。在幫扶力量和人員上向非貧困村傾斜,向貧困人口集中的非貧困村增派駐村工作隊,加大幫扶力度。

  二是加大對非貧困戶的幫扶力度。目前各地都已經出臺“脫貧不脫政策”的各種規定,脫貧戶可以繼續享受有關扶貧政策。對于非貧困戶尤其是“邊緣戶”,要改變以往扶持政策“一刀切”的情況,即改變貧困戶享受多種幫扶政策而非貧困戶基本享受不到幫扶政策,兩者之間差距明顯,且缺乏中間過渡。由于“邊緣戶”非常脆弱,一旦遇到天災或者家庭成員患大病就很可能滑向貧困戶,形成新的貧困人口,因此各地都應予以足夠的關注,在聚焦幫扶貧困人口的同時,加大對“邊緣戶”的幫扶力度。

  五、建立基層干部激勵機制的問題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辦法》(2016)要求:省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貧困縣的管理,組織落實貧困縣考核機制、約束機制、退出機制;保持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做到“不脫貧不調整”“不摘帽不調離”。文件的出臺標志著國家進一步強化了貧困縣相關領導的任務和責任。為此,各地建立了一系列問責制度,實施問責機制的目的是加強責任落實,督促基層干部完成扶貧任務。隨著任務強度的逐級自然傳導,廣大基層扶貧干部承受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很多基層干部因此產生了膽怯、畏難心理,擔心被問責,在工作中放不開手腳,有許多扶貧干部因壓力巨大無法再繼續工作從而挪到其他工作崗位上。從在各地調研中看到,一些優秀的基層扶貧干部未老先衰,有些甚至累倒在工作崗位上。盡管壓力巨大,工作任務繁重,但這些戰斗在脫貧攻堅戰第一線的基層扶貧干部,依舊任勞任怨、日夜奮戰,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當然,畢竟基層扶貧干部隊伍龐大,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在所難免,有些問題甚至非常嚴重。雖然可能只是個別現象,但經媒體披露甚至渲染、放大之后,會在社會上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嚴重損害基層扶貧干部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傷害他們投身工作的干勁和積極性。

 。ㄒ唬┗鶎臃鲐毟刹棵媾R的問題

  一是物質待遇不足。為了改善駐村工作隊員的駐村生活條件,各地出臺了相關措施,如駐村工作隊員實際駐村期間,享受伙食補貼、鄉鎮工作補貼、通信補貼及單位駐地到派駐地往返的公共交通費用等。一些地方還為幫扶干部購買團體人身意外保險,為幫扶干部在幫扶工作中保駕護航。但這些措施只是解決了駐村工作隊員的基本生活和工作保障,尚沒有真正起到從物質待遇上進行激勵的作用。

  二是缺乏基層干部提拔任用的機制。在各地提拔任用的過往歷史中,縣級、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扶貧分管領導獲得提拔的機會較多,而基層扶貧干部獲得的提拔機會相對較少。有些地方對于基層扶貧干部提拔問題關心太少,而在機關工作的干部因為近水樓臺得以更快提拔,這就寒了基層扶貧干部的心。很多基層干部對此有抱怨情緒,認為這種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的情況是不公平的,嚴重打擊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二)對策建議

  基于脫貧攻堅的階段性目標和鄉村振興的戰略任務,需要基層干部長期在一線工作,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種能夠激勵基層扶貧干部的機制,使他們沒有后顧之憂,安心工作。

  因此建議:

  一是要真心關愛基層扶貧干部。關心與愛護基層扶貧干部,讓他們出行有安全、吃住有著落、病累可休息,通過切實的保障解決他們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關愛基層扶貧干部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讓他們從繁瑣的迎檢資料準備中抽身出來,投入實際工作;要注重人文關懷,既要噓寒問暖也要讓基層扶貧干部有更多的獲得感與幸福感;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尊重、關心、愛護基層扶貧干部的良好社會風氣。

  二是要增加提拔任用基層扶貧干部,把脫貧攻堅實績作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據。要在脫貧攻堅第一線考察識別干部,對那些長期在脫貧攻堅一線默默奉獻、有突出貢獻的干部優先提拔任用,建立脫貧攻堅第一線考察和推薦優秀基層扶貧干部機制,要求派駐單位和鄉鎮黨委定期走訪駐村干部、黨員群眾,了解他們的工作表現、群眾基礎、民意反映等,對綜合表現優秀、能力素質突出、工作成效明顯、群眾普遍公認的優秀干部,各單位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推薦。要通過制定相關措施,增加優秀基層干部的提拔任用機會,對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在崗位調整、提拔任用、交流重用時優先考慮,特別優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破格提拔,對特別優秀的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直接提拔進入鄉(鎮、街道)黨政班子任職等。

  三是提高基層扶貧干部的物質待遇。這是最基本的激勵手段,在改善基層扶貧干部生活條件的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工資待遇和獎勵資金。要通過物質利益的刺激,使收入的天平傾斜到基層扶貧工作中,使他們在同等條件下能夠獲得更多的收入?梢酝ㄟ^多種方式適當提高基層扶貧干部的工資待遇,建立“基本報酬+任期報酬+績效報酬”工資模式,將工資報酬與個人績效掛鉤,保證“多勞多得,少勞少得”,體現按勞分配。同時,鼓勵各村明確將集體經濟發展收益的某個比例用于基層扶貧干部績效分配,提高基層扶貧干部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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