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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租賃養馬合同(通用9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荒地租賃養馬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開發、利用。
五、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促進士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在征得該地所有權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經營的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關法規,自愿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一、出租標的物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畝(面積以實際開發的地形圖面積為準)整體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與現有林權證期限一致,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畝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 ),.
2、租金以現金人民幣每年支付一次。簽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簽訂_____日內,甲方將該地權屬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權證之日,即付給甲方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的50%(面積以林權證為參考)乙方工程開發煉山后,以實際驗收的可開發面積為準,付清其他剩余款項。
3、甲方對乙方實際開發面積的測量如有異議,可請所在縣(區)以上單位林業局復測,復測過程必須有乙方技術人員在場并簽字確認。復測結果如與乙方測量結果相差超過6%,則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由甲方負責。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按時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權對租賃前林地林木進行砍伐,林木收益歸甲方
(3)合同簽訂前,國家撥發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4)甲方有權對該山地林業生產活動進行監督、維護,對林地經營用途進行跟蹤
(5)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權到該地開發項目中優先務工。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合同簽訂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員同意,甲方具有簽署租賃合同的資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的生產經營開發,不得偷盜,損害林地作物
(3)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林權過戶等一切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無條件保證乙方的施工環境,及時協調處理好乙方與周邊群眾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關系及糾紛
(5)乙方如欲用該地進行綜合開發須到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相應手續時,甲方與村委會應予協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租賃地
(2)乙方可以以租賃地作抵押進行貸款
(3)乙方可以開發的租賃地向政府等部門申報項目補助、扶持資金等全歸乙方所有
(4)乙方對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權利,且甲方不得以現有的公路通行便利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3)乙方在開發林地時,不得造成當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和恢復
(4)乙方對租賃地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不得將林地荒蕪,合同簽訂兩______年內,乙方應全部開發所有林地,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別約定
1、由于林業綜合開發周期較長,故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在租賃期內,甲方或其土地權屬發生變動,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確有必要時可變更合同當事人,租金支付給予新的權利人
3、因國家重大建設需要征用租賃地時,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補償歸甲方,地表物補償歸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應予以退還
4、甲方按山林荒山狀態整體交付乙方使用開發
5、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時,甲乙雙方可視情況自然終止或部分終止、變更合同。
6、乙方原則上同意甲方群眾依據歷史習慣在租賃林地葬墳,但不得損壞乙方的林木。造成損失時,甲方應責成損害人賠償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或合同無法履行時,應雙倍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的經濟損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賃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為基數
2、甲方有意破壞乙方生產經營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的損失高于違約金時,以乙方實際損失的130%為違約金,違約金可從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時,應每次向甲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損失自行承擔。
七、租賃期滿后的處理
1、租賃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2、續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過__________。
八、爭議管轄
本合同產生爭議時,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交由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再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承租方:__________(蓋章或簽字)
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荒山開發,改善生態,甲方決定將權屬內的約__________畝荒山對外出租,經甲方全體村民代表同意,并報______________鎮人民政府批準,由乙方承租。為此雙方充分協商致,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的'荒山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出租荒山約為_____________畝,東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賃費數額及繳納辦法
每年共計交給甲方租賃費______________元,簽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前年租賃費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賃費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租荒山區域內無樹木;
2.甲方在原有路況基礎上保證乙方路通,以國家法定的交通工具及限載為標準;
3.按時按量收取租賃費。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2.開發投入經營性稅費自行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證照,全部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終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2.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3.如乙方未按時按量繳納租賃費,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造成損失乙方自負。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必須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至人民法院。
九、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
十、合同履行期內如遇法律政策調整,按新規定執行,造成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兩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終止變更或解除。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雙方同意長期租賃。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經簽證機關簽證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4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響應國家農村土地流轉的號召,開發利用田地,發展農村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同意將上江村明天沖組地段農田荒地計面積畝,租賃給甲方開發經營。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協議如下:
一、甲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乙方的農田荒地,自主進行規劃、經營,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乙方應承擔甲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損失。
二、甲方租賃乙方農田荒地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月止),自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按組上原有造冊面積第一個_________年每畝每______年付給乙方租金________元第二個________年每畝每年付給乙方租金______元最后______年每畝每______年付給乙方租金_______元,租金按每______年支付。租賃期滿,雙方視情況再議,如不續租,甲方必須為乙方恢復原狀。(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糧田每畝_________元、荒地每畝_________元、山林每畝__________元的價格計算。
四、甲方在開發田地之前必須無償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沖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無償提供)。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監證三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土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租賃位置和面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河口區 村,總面積約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條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動物養殖 。
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內土地經營使用權屬乙方,所有權屬甲方。土地租賃期限內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如需續租,甲乙雙方應重新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 租賃費用和支付方式
該土地的租賃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其余租賃費用由乙方于上一費用到期日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所租土地擁有所有權,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實施的嚴重損害土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5、甲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賃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費用。
6、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應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電費用價格不應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電的價格,并保證在村內無償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間內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業合法的經營管理自主權,包括在該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設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內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10、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法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有權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合同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費用。
4、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土地進行基本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5、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租賃的土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6、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租賃費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產生影響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應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條 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3、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不按時足額支付租賃費用且經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以上之約定,即視為違約。
2、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用;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因雙方當事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蓋): 乙方(簽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 ,地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滿,甲方有優先承包該荒山權。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二、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7
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為響應安徽省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建設號召,更好更快地綠化荒山荒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埇橋區符離鎮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為。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采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的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綠化、栽植干雜果、生態(農家樂)旅游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設。
四、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 畝, 畝/ 元。
2、荒坡地: 畝, 畝/ 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每次承包費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據有甲方收款簽字為準。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2、杏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3、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以上承包范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后,乙方應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后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所承包范圍內山林應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占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系及承包期范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范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并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范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甲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并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后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并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后,甲方愿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鑒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合理合法的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1、承包期間,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占有乙方種植植物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則每延遲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承包費的,每延遲一月,應當向甲方按每畝元償付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均可向林業部門、鄉鎮政府或司法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并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證機關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公證(鑒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使用地地點:本社后灣盤溝上原公地及荒山東西70米,南北80米。共計8.4畝。
使用用途:在此地修建養殖場
使用范圍如下:
1、 此地永昌縣德勝農牧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有使用權,不得拍賣和租賃他人。
2、 此權只有下二壩村五社,如租賃他人甲方將受到每年每畝1000元租費。
3、 永昌縣德勝農牧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使用期間要將道路、水溝暢通,不能占用或堵死,以免影響他人。
4、 永昌縣德勝農牧農民專業合作社只能在指定的范圍內修建,不得隨意擴展。
5、 使用期在 年10月起動工修建。
6、 使用期限:自 年10月1日至 年10月1日止,使用期為50年。
7、 此荒地如遇國家征用,永昌縣德勝農牧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收取修建設施費用,土地征收權由甲方所有。
8、 本協議由社員大會協商達成一致通過,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荒地租賃養馬合同 篇9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荒地租賃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鞏義市小關鎮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 平方米)。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復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 年( 年),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荒地租賃協議書。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荒地租賃協議書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準及授權
5.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發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并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報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準。(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的附件二)
5.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簽署后,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向乙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荒地租賃協議書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承包的,雙方另行續簽承包荒地租賃協議書。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簽訂承包荒地租賃協議書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簽署前未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行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不變。
9.3 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期滿后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9.4 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有效期間內,如發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荒地租賃協議書,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荒地租賃協議書。
10.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荒地租賃協議書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約定的附件構成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荒地租賃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鞏義市小關鎮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11.4凡與本荒地租賃協議書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并依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11.5本荒地租賃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本頁為荒山承包經營荒地租賃協議書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準機關: (蓋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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