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租賃合同范文錦集7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內容:
1.品牌:_________________;2.型號、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
3.編號:_____ _ _____ _____;4.產地、成色___________________;
5.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年;6.有無破損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自 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三:鋼琴實際市場價格:元
四:附件:
□琴凳____________元;□緩降器______________元;□擦琴布__________元;□其 它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琴凳、擦琴布為鋼琴配套附件,其余均為消費品,根據乙方要另外配置。
五: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需在承租方使用前對鋼琴進行基本日常維護、調律和整理,確保不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
2、出租方需要在承租方使用鋼琴時正常提供鋼琴給承租方使用。
六: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需要支付鋼琴的運輸往返費用。
2、鋼琴使用前承租方需要支付鋼琴租賃費用。
3、在租賃期內,鋼琴的維護費由乙方承擔。租方負責鋼琴的'放置和使用,保證在租用期間鋼琴的零配件完好無損,在租用期間內發生人為造成鋼琴及配件的損壞、丟失、承租方應負責賠償:表面(外觀油漆)有明顯劃痕為 元/處,如面積超過2平方厘米 元/處,(切勿在鋼琴頂蓋放置重物和液體物品)。鋼琴鍵盤破損,有缺口 元/處。鋼琴腳踏板破損 元/處。鋼琴鍵盤、鋼琴內部有酒水飲料,油類等污垢痕跡 元/處。
鋼琴琴凳劃傷損傷 元/處。如鋼琴損壞無法修復,鋼琴表面或內部有達百分之五十破損,承租人應按市場價賠償。鋼琴丟失需按市場價賠償。
4、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所租的鋼琴轉租他人,否則押金將不退還,出租方有權收回鋼琴。
5、如果乙方單方面中途結束租賃,已付租金不退還。
6、自出租日起三個月之內購買本鋼琴,可免三個月租賃費。
七:租金按照琴的售價每年會有所調整。
八:鋼琴放置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備注:
1 、如需租賃此款鋼琴承租方需提前支付伍佰元整定金,如鋼琴送到位,因承租方個人原因不承租此琴,定金將不退還。
2 承租方請提前確定鋼琴款式,鋼琴音色,鋼琴鍵盤手感是否達到需要要求,上門看琴確認。如承租方無法上門看琴確認,鋼琴送到位對鋼琴款式,音色,手感不滿意,將不退還定金。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結束,出租方檢查完鋼琴合同自動作廢。
出租方:
電話:
日期:
承租方: 電話: 日期:
甲方:乙方:
―――――――――――――――――――――――――――――
鋼琴租賃收款確認
今收到鋼琴租賃押金人民幣 元整。收到 ________ 至________鋼琴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收款人: __________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2
( )業 字第 號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銀行帳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保追礁鶕曳缴霞壷鞴懿块T______的批準并根據乙方租賃委托書的要求,租進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保谧赓U期間,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玻谧赓U期滿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后,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即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偝杀臼羌追接猛鈪R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玻饨鹩妹涝~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采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戶頭。
租金用甲方同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并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托收。
。常饨鹬苯佑猛鈳胖Ц稌r: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戶。
美元帳號: 日元帳號:
西德馬克帳號: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并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于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稅項、稅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并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玻赓U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后,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并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常曳窖舆t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利息。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xxx,3501xxxxxxxxxxx3212(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將其所有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況
1、租賃土地具體方位:租賃土地位于xxxxxxxx與xxxxx交叉口北側,西北側臨xxxxxx,東北側臨xxxxxx,西南側臨xxxxxx,東南側臨xxxxxx,面積約xxxxxxx平方米。
2、租賃土地權益說明:甲方保證對租賃土地擁有完整的處分權,且不存在與第三方的糾紛。
3、租賃土地用途:乙方承租租賃土地用于停車場所。
二、租期與租金
1、租期:租期自20xx年x月1日起至20xx年x月30日止,共計十年。
2、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的租金為每年xxxx元(大寫:xxxxx元),五年租金共計xxxxx元(大寫:xxxx元);第六年至第十年的租金在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基礎上遞增xx%每年為xxxx元(大寫:xxxx元),五年租金共計xxxx元(大寫:xxx元)。租金每五年支付一次,乙方應于20xx年x月31日前付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租金,20xx年x月31日前付清第六年至第十年的租金。
三、附屬權利
1、租賃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土地及其附屬設施。
2、乙方負責租賃土地的水、電等基礎設施的`安裝,相關費用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給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3、若乙方需要成立公司,甲方應予以出具相關的證明手續,并給予必要的協助。
4、甲方保證乙方及乙方客戶在租賃土地和周邊道路的通行權利。
5、租賃期間如遇政府征地,甲方應將剩余租期的租金返還給乙方,地面附屬設施(包含水、電等基礎設施與充電設備等)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共同參與征遷補償協商,不得私自辦理征遷手續。
四、違約事項及責任承擔
1、若乙方利用租賃土地進行違法活動,甲方可終止本租賃合同,剩余租期的租金不再返還。
2、乙方拖欠租金累計90天以上的,甲方可終止本租賃合同,并以拖欠租金為基數,按月利率1%的標準向乙方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
3、若甲方在征地過程中損害乙方合法權益,應以地面附屬設施(包含水、電等基礎設施與充電設備等)重置價格的2倍為標準,賠償乙方各項損失。
4、若因甲方未能保障乙方在租賃土地和周邊道路的通行權利,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可終止本租賃合同,并要求甲方退還剩余租期的租金,并賠償損失。
五、生效條款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捺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租賃合同 篇4
房屋租賃是日常生活最常見合同,但房屋租賃產生的糾紛也越來越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有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于20xx年9月1日起實施生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審理有了更加明確司法解釋依據。根據解釋的精神整理出以下問題類型,以供在解決此類糾紛時有所參考。
1、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因此,房屋租賃期限不滿半年的,可以是口頭租賃合同或者書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期限在半年(6個月)以上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租賃合同。
、倏陬^房屋租賃合同風險較大。
當事人房屋租賃合同采取口頭形式的,發生爭議時要有其他證據證明。
、诜蓪﹂L期房屋租賃合同(6個月以上)要求采取書面形式。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口頭房屋租賃合同,視為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定期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明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
定期房屋租賃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頭約定或者書面約定房屋租賃期限不滿6個月的;
(2)書面約定房屋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沒有約定租賃期限或者約定租賃期限不明確的房屋租賃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書面形式不定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不論是否有證據證明,一律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2)約定不明確不定期租賃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并且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當事人未明確約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3)事實不定期租賃合同: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事實租賃合同推定為不定期租賃合同。
、俪凶馊丝梢噪S時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
、诔鲎馊艘部梢噪S時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給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20年。
、俜课葑赓U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并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
②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鄯课葑赓U期限超過20年,并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義務?
(1)交付出租房屋的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義務:出租人應當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約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出租房屋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C、因維修出租房屋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房屋出租人承擔維修出租房屋義務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僖宰赓U期間承租人履行了通知義務為前提條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維修必要、維修可能為基本條件;
、圩赓U房屋毀損必須是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墚斒氯藳]有約定出租人不承擔出租房屋維修義務。
(4)、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承租人在訂立合同時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權利瑕疵的,出租人應當保證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張對出租房屋享有權利而導致承租人不能對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義務。
、僖虻谌酥鲝垯嗬模凶馊藨敿皶r通知出租人。
、谝虻谌酥鲝垯嗬,致使承租人不能對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俪鲎夥课輽嗬Υ脫Ax務的范圍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瑕疵,且為承租人不知情的權利瑕疵。
、诔鲎夥课萁桓逗蟛糯嬖诘臋嗬Υ,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權利瑕疵,則不構成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出租方違反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承租人可采取以下補救辦法:
根據合同法,出租人違反出租房屋權利瑕疵擔保義務的,承租人享有減付、不付租金的權利;根據《解釋》第八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僮赓U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②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③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4)、出租方對出租房屋的安全擔保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出租房屋安全擔保義務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出租房屋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違反出租房屋安全擔保義務產生承租人絕對解除權,該解除權不因任何事由受到影響。
6、承租人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有哪些義務?
承租人有正當使用出租房屋的義務,即應當按照約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質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
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租的方法標準有兩個:
、偌s定使用方法(首要標準):
A、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方法;
B、雙方補充協議約定的使用方法;
C、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使用方法。
、诔鲎夥课菪再|確定使用方法(次要標準):只有沒有約定出租房屋使用方法的,才能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確定使用方法。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7條規定,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條的規定處理。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損耗的,承租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人對出租房屋承擔保管義務。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人已盡妥善保管義務,承租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承租人能否對出租房屋進行轉租應當經出租人同意。
《合同法》第224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解釋》第15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轉租存在兩個房屋租賃合同:
A、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B、次房屋租賃合同:原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需要對次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行為負責。
《合同法》第224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出租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后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6)、房屋承租人有何支付租金的義務。
、俪凶馊藨敯凑占s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趯χЦ镀谙逈]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補充協議;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
③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法定期限支付:
a、租賃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b、租賃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承租人延付租金,出租人有以下補救辦法:
(1)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限為1年。
①出租人以延付租金為由解除租賃,必須給出租人合理期限。也就是說,出租人不得因承租人延付租金而直接解除租賃合同。
、诔鲎馊艘蟪凶馊酥Ц蹲饨鸬脑V訟時效為1年而非2年。
因拖延支付租金導致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次承租人有以下救濟權利: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因此,出租人因承租人延付租金合理期限解除權受到次承租人代付租金抗辯權的限制。
7、承租人、次承租人返還房屋租賃物的義務各有哪些?
(1)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2)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騰房;
B。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逾期騰房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
8、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城鎮房屋,當事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建筑法》第61條第二款規定,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法》第10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出租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城鎮房屋,違反《建筑法》第61條、《消防法》第10條的強制性規定,但是不論是合同法還是《解釋》均未將此種情形規定為合同無效情形。因此,不應當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俪擎偡课菔侵赋鞘、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谖唇浾w驗收合格的城鎮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但是,《解釋》第2條規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城鎮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城鎮房屋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審批的依法有效。
9、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農村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農村房屋是指鄉、村規劃區內的房屋。《解釋》第1條第二款規定,“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法律、法規對農村居民住宅設計、建設、驗收方面的規定,至今適用的仍然是1993年6月29日國務院第116號令發布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農村居民房屋的設計、施工、驗收均缺少具體和嚴格的標準。
因此,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農村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10、臨時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解釋》第3條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非法的臨時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除了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批準有效以外,均為無效房屋租賃合同。
11、房屋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有效?
《房地產管理法》第54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解釋》第4條規定,“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不是法定有效要件,而是約定生效要件。
12、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產生哪些法律后果?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不得請求支付租金;但是可以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
13、“一房數租”情況下,如何確定承租人?
《解釋》第六條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一房數租”占有人優先→登記備案人優先→先成立合同優先。
14、因房屋租賃而發生的裝飾裝修處理辦法:
(1)租賃合同無效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俪凶馊私洺鲎馊送庋b飾裝修,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②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
A、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B、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2)租賃期間屆滿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俪凶馊私洺鲎馊送庋b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不得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
、诔凶馊私洺鲎馊送庋b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綜上述,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除另有約定或者可以拆除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賠償裝飾裝修費用。
(3)、合同解除時,裝飾裝修如何處理?
、俪凶馊私洺鲎馊送庋b飾裝修,合同解除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诔凶馊私洺鲎馊送庋b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A、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權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B、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C、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D、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郛斒氯肆碛屑s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15、什么是共同租賃權?
(1)共同居住戶的共同租賃權(共同居住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19條第一款規定,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準許。
(2)共同經營人的共同租賃權。
《解釋》第19條規定,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有權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共同租賃權限于共同居住戶、個體工商戶共同經營人或者個人合伙其他合伙人。
16、什么是“買賣不破租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解釋》第20條規定,“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據上述規定,“買賣不破租賃”是指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承租人有權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但是,“買賣不破租賃”受到約定限制和法定限制:
、佼斒氯肆碛屑s定除外:“買賣不破租賃”受當事人另有約定限制;
②事先抵押權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買賣不破租賃”受限制;
、凼虑安榉庀拗疲悍课菰诔鲎馇耙驯蝗嗣穹ㄔ阂婪ú榉獾模百I賣不破租賃”受限制。
“買賣不破租賃”受到事先抵押權、事前查封和當事人約定的限制。
17、什么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解釋》第22條規定,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上述規定,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指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或者協議折價、變賣抵押的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時,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
、僭诔凶馊讼碛袃炏荣徺I權時,出租人負有在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的義務。
、凇昂侠砥谙蕖睕]有明確規定。目前只有《解釋》第23條“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規定;《民通意見》第118條規定的“前3個月通知”已作廢。
18、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解釋》第23條規定,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解釋》第24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根據上述規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1)承租人怠于行使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A、出租人在拍賣5日前已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
B、出租人已經履行通知義務,承租人在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2)房屋共有人、近親屬購買權優先于承租人購買權:
A、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B、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
(3)善意但三人已經取得租賃房屋物權的:即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承租人怠于行使優先購買權、更高優先權人行使優先購買權、以及善意第三人確定物權的,承租人均不得請求優先購買權。
19、出租人侵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能否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8條規定已經作廢,“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解釋》第21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上述規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
(1)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因此無效;
(2)承租人只能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隨著《民通意見》第118條規定的廢止,承租人無權請求法院確認違反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0、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復》(1986年1月7日)規定,凡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
上述規定仍是確定房屋租賃糾紛的管轄權的有效意見。
(1)房屋租賃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
(2)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服裝租賃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的名稱及數量
1.租賃物名稱:__________。
2.數量:__套(其中男裝____套;女裝____套)。
3.服裝具體款式、顏色、型號詳見本合同附件(略)。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上述服裝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日。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提供的服裝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服裝完全一致,同時應保證服裝的干凈、完好無損,且在租賃期限內狀況良好,能夠正常使用。
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服裝。
3.為保證乙方活動的順利進行,甲方應另行準備____套相同型號、款式、顏色的服裝備用。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用途使用服裝。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服裝轉租給他人使用。
3.租賃期限屆滿后,甲方應于____個工作日將所租用服裝歸還與乙方。
第六條 租金及給付方式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乙方在收取服裝時一次性支付租金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甲方應開具正式發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依合同約定提供干凈、完好服裝給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2.如甲方未能依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提供服裝,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3.乙方如未能依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九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合同,書面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甲方愿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租期___年,自__ 年__ 月__日至__ 年__月__日。
第三條 每年租金為陸萬伍千元(小寫: 元)。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全年租金。
第四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應支付 萬元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后,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城市管理費、衛生費等,按照法律規定乙方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費、日常維修費等由乙方承擔,若出現政府部門有規定而需要整改臨街門臉的,乙方按照政府規定自行處理。
第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證件原件并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2. 乙方必須依約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若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日為實欠租金的1%。如拖欠租金超過30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押金。
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結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不得拆除已裝修部分,無償交給甲方。乙方逾期不搬遷的,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系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5. 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遵守國家法律,合法經營。未經甲方同意或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乙方自理,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九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同意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調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1甲乙雙方在此保證各自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權利并已取得有關簽訂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準。
1.2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設備價款購進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2.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件和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并直接與供應商商定。乙方對自己的決定和選定負有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2.2甲方根據乙方的選擇和要求,會同乙方與供應商或委托乙方指定的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簽訂租賃物件購買合同及執行購買合同等其他文件,并承擔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2.3乙方確認甲方或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之間購買合同的標的物即乙方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件,乙方同意并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蓋章。
2.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件或許可證明。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后附屬于租賃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將租賃物件用于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3.2租賃物件在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件的外觀、性能、品質等,或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在租賃物件上標注所有權標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3乙方股東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及乙方法人地位的變更,均不改變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4租賃期滿后,乙方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費[認購費(見附表所述)應由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后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件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四條 租金、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4.1乙方應嚴格按附表或第4.3條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符時,甲方在確定租賃物件實際成本后,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并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3前款所述變更不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租金調整通知書》中載明的金額、日期、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除甲方支付貨款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其他可能發生的款項由乙方承擔,但與租賃業務有關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4.5乙方在支付租金時,不得扣除乙方應承擔的任何費用。
4.6手續費按附表計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4.7其他費用的支付:
a. 若租賃物件概算價格未含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或產品稅,如有前述稅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繳納,乙方應于約定交貨期前30天將估算稅款匯至甲方,并附寄海關出具的減稅證明(如有),如因乙方延遲提供估算稅款或減稅證明而發生的海關罰款、未減稅征收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利息等。繳稅后,甲方按實際稅款額同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b. 國外運費、運輸保險費、銀行手續費和財產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c. 國內轉運費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條 租賃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租賃期限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賃期限為不變期限,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租賃合同的要求。
5.2起租日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貨款之日,即資金從出租人賬戶劃出之日。
5.3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達出租人賬戶日為準。
第六條 違約金
6.1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應按附表或《租金調整通知書》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每日收取延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收貨
7.1租賃物件由供應商按附表規定的預計交貨日期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7.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由乙方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在收貨后10天內將租賃物件的收貨單交給甲方。
7.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甲方所有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貨后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貨商延遲交貨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等屬于供應商責任的情況時,由乙方向供應商行使索賠權。索賠的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若乙方自主選定的租賃物件不能達到乙方設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保證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形態、質量和權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對租賃物件進行改裝,改裝后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7.5除購買合同中支付租賃物件貨款條款外所發生的其他爭議以及索賠、仲裁等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自負。
7.6乙方若違反前述任何條款,或出現前述任何情況,乙方仍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辦理索賠事宜。
8.2在使用租賃物件期間,由于責任事故導致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或人身傷害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乙方仍負有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9.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保管、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租賃物件維修、保養所產生的一切效果均屬于甲方。
9.2乙方正常操作更換租賃物件的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原制造廠出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并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采用代用件,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9.3租賃物件在安裝、設置、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及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辦法
10.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在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乙方均需按期繳納租金。
10.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費用:
a. 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b. 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c. 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以預定損失賠償金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按以下公式計算;賠償以后甲方隨即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的'所有權轉交給乙方:秏n=1每期租金×1(1+賠償金折現率)n其中:m=總期數-已繳付期數
10.3前款,若有同型號同價格或不同型號不同價格有多件物件,以前款公式計算損失賠償金后,按毀損或滅失的物件的實際價格占全部租賃物件實際價格的比例確定部分租賃物件毀損或滅失的損失賠償金。
第十一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1.1若租賃物貨價未包含運輸險費,乙方應在貨物裝運前以貨價的10%為標的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運輸險并承擔保險費。自租賃物件運抵乙方交貨地點之日起至租賃期滿之日止,乙方必須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一切險并承擔保險費,并連續投保至本合同終止時為止,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
11.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并立即采取一切合理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保險金由甲方領取。
11.3根據本合同第10.2條c項由乙方支付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抵償;如果保險賠付款項不足抵償乙方應付款項,乙方仍應清償不足部分。
11.4根據本合同第10.2條a、b項的約定,如果乙方支出的款項超過保險賠償金,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11.5如果租賃物件的損害不屬保險賠償范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11.6發生部分損壞后至租賃物件修復過程中,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二條 租賃保證金
12.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所列的租賃保證金,并在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12.2租賃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不時公布并調整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計息。甲方在租賃期滿且承租人清償所有租金、違約金及其他款項后將租賃保證金歸還乙方;或在租賃期滿前且保證金本金足夠抵扣未清償租金的前提下,由甲方于每期租金付款日將保證金逐期抵扣未清償租金,抵扣的順序為從最后一期租金起向前逐期抵扣,乙方不得自行將租賃保證金抵扣其他期租金;若租賃保證金經抵扣后的余額不足以抵扣某一期租金的,乙方仍應按期支付該期租金的差額部分。
12.3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并不能免除本合同所規定的一切支付義務。
12.4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而導致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處置租賃保證金用予抵扣乙方應付的剩余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三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3.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13.2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乙方破產時,甲方有權選擇采取下列措施,必要時可采取訴訟措施:
a. 要求乙方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一切應付款項;
b. 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件,并有權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
13.3處理租賃物件或抵押物時,若有補交稅款,應在處理所得價款中扣除;若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后價款仍不能清償,乙方應對不足清償部分繼續清償。
13.4在本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并、轉產、被訴、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變更及財務結構和銷售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有明顯跡象表明乙方無可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等情況,甲方可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經濟擔保
14.1乙方按附表所述的方式提供抵押物或/及保證人并簽訂抵押合同或/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需按擔保法規定辦理登記后生效。
14.2不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未按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或/及保證人負責清償。
14.3乙方的保證人在乙方未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將無條件、無異議地支付乙方所欠租金、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15.1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或提供租賃物件作為抵押。
15.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6.1乙方在滿足本合同附表中的先決條件(此些必須是真實及無誤導的)及沒有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指定的付款日期按時向供貨商支付租賃物件的貨款,并以支付貨款日為本合同生效日。
16.2在乙方未滿足合同附件要求的先決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支付貨款;若甲方同意支付貨款,本合同則以支付貨款日為生效日,乙方有義務盡快滿足先決條件。
16.3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必須起租,否則本合同作廢。
16.4本合同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自行終止。
16.5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作廢,乙方應對甲方為準備履行本合同支出的融資成本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7.1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的義務或使用租賃物件,均不屬越權行為或以任何方式違反其章程。
17.2乙方在此聲明并保證其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向甲方所作的任何敘述及對所有先決條件的滿足均為真實及無任何誤導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情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乙方亦承諾每月將其主要銀行賬戶的對賬單傳真或郵寄給甲方。
17.3合同簽訂后遞交甲方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7.4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補充或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7.5本合同內容不因合同中部分條款的無效而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執行。
17.6即使乙方已依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若乙方未完全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其他融資租賃合同及/或其他相關文件/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作本合同同時構成違約,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保證人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8.2在訴訟期間,除提交訴訟的條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18.3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合同需要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律師費用在內的一切仲裁、訴訟及執行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公證、保證、抵押等手續時備用。
甲方:(章)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ɑ蚴跈啻砣耍 (或授權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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