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_________________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委托經辦人:_______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名稱數量及用途: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租給乙方客車一臺。車號為: 供乙方職工通勤之用。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租金為每車 元/次。租金按實際次數每 結算一次。
四、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保證車輛租出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證件齊全有效,乙方交接清楚,同時登記有關證件。
2、負責對出租車輛投保車輛以外責任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司機必須持準駕車型駕駛證駕駛,駕齡三年以上,司機不能隨意調換,嚴禁司機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行駛。
4、在運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責任事故負全責。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2、租賃期間不得從事合同以外的營運業務,因特殊情況確需從事合作以外的業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車輛轉租給第三人。
4、租賃期滿,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時,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租的。
(二)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在甲方給予的一個月寬限期內仍不支付的。
(三)未按照合同和租賃車輛用途使用車輛,致使車輛造成損失的'。
(四)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非法活動的。
六、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規則與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賃車輛部分或全部損毀,致使不可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二)租賃車輛存在重大隱患,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或者采取及時補救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在規定租賃期屆滿前10日內,如雙方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3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分公司
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小汽車租賃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汽車租賃合同,以資共同履行。
一、甲方必須保證提供的車輛來源合法、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對租賃車輛投保足夠的商業保險。
二、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駕駛員持證上崗、駕駛經驗豐富,為乙方工作人員及客服等提供安全快捷優質的服務。
三、租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提供的租賃車輛及駕駛人員不得從事非法活動,由此導致的`后果,均由甲方負責,同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五、乙方用車服務期間的油耗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天400元/輛
六、乙方用車區域范圍限某縣(包括某某縣境內的各鄉鎮范圍),若出某某縣境內費用另行協商,甲方需按乙方要求將乙方指定人員載送至乙方指定地點。
七、甲方駕駛員需遵守國家道理交通法律法規,駕駛員違法違章駕駛產生罰款等各種費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駕駛員因為違法違章駕駛或者駕駛不當致不能按時將乙方指定人員載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由此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八、駕駛員駕駛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xxx(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
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5
出租人: 公司
承租人: 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 噸載重量 牌汽車 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 限于用于 。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 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按 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按照 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 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___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7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____月租金元(30天),修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六、雙方權利、義務:
。ㄒ唬┏鲎夥今{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出租方承擔,與承租方無關。
。ㄈ┏鲎夥叫璞WC車輛正常運營,盡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ㄋ模┏凶夥接袡鄬囕v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ㄎ澹┏鲎夥綄囕v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元。
。ǘ┏鲎夥剿峁┑能囕v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出租方應遵守承租方施工規定,如發生損壞正在施工中的道路、及承租方其他物品,出租方應對承租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ㄋ模┏凶夥綗o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單位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的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及附件《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委托經辦人:________委托經辦人: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8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并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車牌為 ,顏色為 ,本車折價為 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元。 ( 超時 6 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于每月 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 %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后,甲方將余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后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余時間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余時間在30 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 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于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并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 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 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于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后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并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后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于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并、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采取緊急,收回車輛,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9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注:
油量發車時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方
電話
住址/地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經辦人
電話
住址/地址
保證人
電話
住址/地址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變更記錄
特別約定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日
承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日
保證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制定
20__年十二月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蛞云渌绞匠袚s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標準合同范本
汽車租賃業被稱為“朝陽產業”,它因為無須辦理保險、無須年檢維修、車型可隨意更換等優點,以租車代替買車來控制企業成本,這種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國內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用戶的青睞。
汽車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噸載重量____牌汽車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
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簽章)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10
出租人: 公司
承租人: 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 噸載重量 牌汽車 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 限于用于 。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 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按 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按照 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 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有償租賃甲方客運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 份。
甲方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號 、甲方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 ;
乙方出租汽車名稱 、型號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每月人民幣(大寫) 元(含: );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后應在每個月的 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資格,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為乙方提供頂燈、計價器、座套、滅火器等設施,費用由 承擔;
3、負責辦理車輛全部營運手續,費用由 承擔;
4、負責繳納第一年的車輛保險,費用由 承擔;
5、有權依照《沈陽市道路客運市場管理條例》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
7、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并辦理保險理賠;
8、乙方不遵循職業道德,經教育仍不改正,情節嚴重并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暫停乙方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文明行車;
3、按時交納租金及各種代收代繳稅費;
4、從 年 月 日開始,由乙方交付各項保險;
5、有權依法自主經營,可雇用符合行業管理規定的從業人員(需報經甲方批準、并到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6、有權對甲方的經營管理提出改進意見:
7、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保養并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應接受行業利用車輛載體進行公益廣告宣傳;
8、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稅費增減可隨時進行調整;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正常向甲方繳納租金和稅費;
9、在合同履行期問,應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檢車、檢表、交暴力保險等事項,如不按規定辦理出現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無特殊情況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在 日內將營運手續交還甲方。無特殊情況下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在合同約定情況出現時,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單辦解除合同應在x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未繳納租金,經書面催告 天仍不繳納的;
2、乙方擅自將車輛用于質押、變賣或拆改車輛,至使車輛無法繼續從事出租汽年運營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車輛的;
4、乙方利用車輛從事非法活動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或者觸犯刑律被判刑入獄的;
5、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蠻違法經營,嚴重損害甲方聲譽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喪失勞動能力的;
2、甲方違反政府有關規定濫收費用,給乙方帶來經濟損失的;
3、甲方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或吊銷許可證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自逾期交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 %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3、因甲方責任導致乙方無法上路合法經營或被處罰,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終止出租汽車標書使用權,在 日內歸還甲方一切營運手續,超出期限按規定補交租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
□ 仲裁委員會仲裁;
□ 法院判決。
第九條其它約定 。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事宜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及規格
1、甲方自愿將其名下車輛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車產商為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承租方在簽訂汽車租賃合同之前,應當仔細查閱車輛檢驗報告,對車輛狀況進行檢查、核對、首先要從外觀上對車輛進行檢查,例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否完整,車鎖是否正常等、然后檢查車輛備胎及更換備胎所需的工具,最后進入駕駛室內,檢查油表、剎車、空調的運行狀況,并進行試駕,判斷車輛的基本狀況、對于一些車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應向租賃公司咨詢清楚。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如乙方系短期租賃(租期在一個月以內的),每輛車每日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如乙方長期租賃,則每月每輛車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
2、支付方式:以轉賬方式支付,由乙方將租金在約定日期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后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自己是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有權依法對外出租車輛,其所有的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租賃車輛給乙方,并保證車輛在交付給乙方時系安全合格車輛。
3、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全部租賃手續。
4、負責繳納車輛保險,如租期在三個月以內的,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租期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應按照比例分攤保險費用。
5、有權依照監督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6、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并辦理保險理賠。
7、乙方如使用租賃車輛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違法情節嚴重并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自己具備駕駛資格,積極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3、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保險費。
4、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或者有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險公司均不承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風險告知:一般情況下,未經出租方同意時,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轉租,車輛轉租之前必須取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改變租賃車輛的用途、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車輛出租的,出租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賠償因車輛出租造成的損失。
5、乙方如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聯系甲方和保險公司,否則甲方免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如逾期繳納租金的,自逾期繳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車輛,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項下全部租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風險告知:任何一方違約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關于違約金比例的規定,《民法典》認為雙方對違約金可以約定一定數額,也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違約金低于或過分高于造成損失的可以申請適當增加或減少,但違約金數額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認為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駕駛證等證件僅進行初審,乙方保證自己提供的所有證件均為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立即歸還車輛,如超出期限歸還的需按規定補交租金。
風險告知: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后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后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雙方均應在涂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
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
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____日以上(含____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
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
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
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小汽車汽車租賃合同13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華晨寶馬520領先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現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銀行賬號:戶名:賬號:開戶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
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出租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并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后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并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
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駕駛執照;驙I業執照、代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須加注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后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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