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用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解除聘用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解除聘用合同1
甲方(單位):XX
乙方:XX
甲、乙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20xx〕號聘用合同。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工作需要,經漳平市XX(指主管部門)和人事局同意,乙方調整工作。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XXXX年XX月XX日簽訂〔20xx〕號聘用合同;
二、甲、乙雙方互免對方賠償(補償)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個人檔案。
甲方簽名(蓋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名: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要求與被申請人1月18日解除勞動合同?。
2、要求被申請人賠償1月9至1月17日期間經濟損失1636元。
3、要求被申請人賠償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金4000元。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_________年10月22日進入申請人處從事商務經理工作,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10月22日至_________年10月21日,約定工資每月4000元,被申請人于_________年12月30日分別向申請人處的總經理喬某、董事長冷某以及人事經理匡X口頭提出辭職,口述原因是覺得自己無法勝任此崗位,1月6日左右,申請人找被申請人溝通確認辭職事宜,?此時被申請人反悔當初自己提出的口頭辭職申請,并因此與申請人發生爭吵,在此情況下,申請人即表示只要被申請人愿意留下,則繼續留用被申請人,而被申請人消極對待,不予明確表態,考慮到該職位是非常重要崗位,若人員心態無法穩定,對申請人運營管理影響巨大。因此,申請人于1月10日向被申請人發出書面和郵件形式的有關確認辭職事宜的通知函,要求被申請人明確回復,且申請人明確表示,只要被申請人不辭職,申請人則愿意繼續留用被申請人,并期望被申請人能調整心態,積極,認真的面對工作等。而且申請人在1月10日、11日先后兩次發郵件催被申請人給予明確回復,而被申請人一直消極對待,置若罔聞,不與予理睬,也不給于明確回復,完全無心工作。
而且,被申請人對1月14日申請人發出調崗通知書中交辦“1、請對你原負責商務部工作不足和缺失做出《商務部工作總結報告》,此項工作于元15日18:00下班前向喬X提交書面報告進行審核。2、《_________年商務客服管理的工作計劃》,此項工作于元月16日18:00之前向喬X提交書面報告進行審核”無故拒不完成,此事實,被申請人嚴重違反了申請人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獎懲管理條例》中的第八條第七款。
因此:申請人向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_____委員會請求: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依照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項第2目,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獎懲管理條例》中的第八條第七款?,依法_____如下事項:
1、裁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1月18日解除勞動合同。
2、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1月9至1月17日期間人工經濟損失1636元(工資;4000元/月÷22天_________9天)。
3、裁定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金4000元。
此致
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據及證據目錄:
證據一:
證據名稱:勞動合同
證明內容:證明勞動關系
證據二:
書證名稱:1月10日發的通知函及郵件記錄
證明內容: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如實溝通和告知的'事實
證據三:
書證名稱:1月11日、12日催被申請人回復1月10日郵件的記錄
證明內容: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如實溝通和告知的事實
證據四:
書證名稱:錄音材料
證明內容: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溝通勸告無效及被申請人的_____事實
……
解除聘用合同3
本人因 原因,不能繼續履行簽訂的《勞動合同》,需在 年 月 日離崗。特此申請解除勞動關系,請予批準。
申請人簽名(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終止協議
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勞務協議)。 1、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勝任工作。
2、合同(協議)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協議)。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5.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等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6.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至使原勞動合同(勞務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7.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申請 8.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辦理調出手續; (2)其他 。
甲方(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此協議一式二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辦公室。
解除聘用合同4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
性別 :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
解除聘用合同5
同志:
您于 年 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 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 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聘用合同6
XXXX人民法院:
根據破產清算工作需要,經研究,擬解除該破產企業XXXX與XX(寫明單位名稱或個人)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XX合同(或協議)》。
事實與理由如下(寫明訂立合同的事實,解除合同的理由及根據):……
因解除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害,由你院裁定賠償數額列入破產債權。
當否,請指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7
甲方(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 〔XX〕 號聘用合同。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工作需要,經漳平市xx(指主管部門)和人事局同意,乙方調整 工作。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經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 年 月 日簽訂 〔XX〕 號聘用合同;
二、甲、乙雙方互免對方賠償(補償)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個人檔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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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同志考上 , 經其本人提出解聘申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我校同意與 同志于 年 月 日解除20 年 月 日雙方簽訂的"特崗教師"聘用合同.該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單位公章:
甲方主管部門見證(公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
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臺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后,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后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為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臺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臺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干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學校人事處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用人部門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事處(蓋章):
人事處處長:
年月日
解除聘用合同8
聘用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原聘用單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據相關法規要求,為完善聘用條款,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
就已簽訂的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年 月日簽訂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須持有聘用合同原件辦理解聘手續。
三、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將業
務中使用(管理)的.各種憑證、報表等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或移交資料不全,給甲方工作造成損失,
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向
乙方支付結算工資及乙方二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損害乙方聲譽和利益的行
為,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一式
三份雙方及相關部門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解除聘用合同9
本案所涉及的聘用合同中對解除聘用合同的約定是否存在強制履行及其責任問題:
一、甲第一次提出解約后未到單位上班的行為評價
本案中,雙方合同第18條約定,甲提出解除合同而未能與A學校協商一致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待6個月后再次提出的,甲才可單方解除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該條規定實際上屬于雙方對甲單方解除權行使條件及后果的約定。眾所周知,在聘用合同履行過程中,勞動給付具有高度的人格意義,強制履行顯然不符合實際,但是否意味著雙方約定某種條件下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的條款即為無效?答案是否定的,合同的實際履行是雙方建立合同的初衷,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解除合同而應繼續履行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不得強制履行”的原則并非否定雙方約定繼續履行合同的效力,只是由于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主體及勞動給付本身特殊性的影響,對用人單位請求勞動者履行合同的限制,因此一審判決要求甲繼續履行合同不符合上述原則,應當撤銷。但解除權行使條件的約定并不能實際限制勞動者的解除行為。因此,本案中雙方上述約定應當是有效的,即甲第一次提出解約未能與A學校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應當繼續履行合同,待6個月后再次提出即可行使其單方解除權而解除合同。而在本案中,20xx年1月12日甲雖然向A學校提交請調報告,該請調報告實際上屬于其要求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載體,甲提出解除合同的原因也并非法律規定可以據以解除的正當事由,完全屬個人原因,該行為并非行使解除權的行為,在A學校并未同意其該要求的情況下,其應當按照聘用合同約定堅持到學校上班,繼續履行雙方的聘用合同,但甲自20xx年2月開始即未再到學校上班,其行為顯然違反了聘用合同的約定。
二、甲單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
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第31條約定: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條件,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由責任人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違約金數額按受聘人每月檔案工資總額乘以造成損失的月數計算。從上述約定看,雙方合同中不但沒有排除違反聘用合同約定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而且還對該情形的違約及賠償責任進行了約定。按雙方約定,支付違約金的前提是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條件,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一審判決在未認定甲系單方解除聘用合同、駁回甲要求解除的請求、甲應繼續履行的情況下,又判決甲按照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合同條款向A學校支付相當于其本人3個月檔案工資的違約金及代課教師的'費用,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本案中,鑒于甲提出解除合同時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給付違約金,法院不應有異議。該違約金約定條款實際上是為了約束甲的違約行為,屬于解約違約金的性質,而A學校在甲未到崗上班的情況下,請他人代課所付出的費用屬于A學校因甲違約產生的實際損失之一,但因甲已同意按照合同約定給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數額高于代課費用,在此情況下,甲無需再向A學校賠償該費用。
三、審理結果的效果評價
正如甲上訴理由中所稱,聘用合同不是“賣身契”,甲有自己選擇工作的權利。既然要求甲賠償,就不能要求甲繼續履行合同。甲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同意按照聘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進行賠償。而對于學校來說,在甲堅決不同意繼續履行聘用合同的情況下,判決雙方繼續履行聘用合同沒有實際意義。一審法院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既違背甲的意愿,亦對A學校教學工作無益。二審法院改判支持了甲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請求,并根據甲自身的意見判決其向A學校支付相當于54個月檔案工資的違約金是正確的。
解除聘用合同10
X人民法院:
根據破產清算工作需要,經研究,擬解除該破產企業與(寫明單位名稱或個人)于X年XX月XX日簽訂的《合同(或協議)》。
事實與理由如下(寫明訂立合同的事實,解除合同的理由及根據):……
因解除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害,由你院裁定賠償數額列入破產債權。
當否,請指示。
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1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法院依法解除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根據合同約定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法院判決被告依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原告特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________省置業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聘用合同12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我公司員工/長期無故曠工。根據《集團員工獎懲暫行規定》第五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員工連續曠工十天(含十天)以上的`,予以辭退”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之規定,請求集團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請示。
X年XX月XX日
解除聘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結清以下款項:_________________
a)月份工資: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c)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e)其它:_________________共計¥元;
f)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以勞動合同中“甲方”名稱填寫并蓋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聘用合同14
解除聘用申請書
尊敬的`橫板橋鄉中學崗位設置領導小組:
本人 ,原專業技術崗位等級 級教師 級崗位崗位,因首次崗位聘用三年期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溆人社發【20xx】32號文件和溆教通[20xx]16號、1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特向學校提出解除20xx年12月1日前簽訂的聘用合同申請。
特此申請!
申請人:
解除聘用合同15
甲于20xx年7月到A學校從事教師的工作,20xx年7月10日A學校與甲簽訂了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即從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甲的工作崗位為學校分配的教學崗位。合同第18條約定,甲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A學校。甲未能與A學校協商一致的,甲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甲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A學校協商一致的,甲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第31條約定,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條件,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由責任人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違約金數額按受聘人每月檔案工資總額乘以造成損失的月數計算。
20xx年1月12日甲向A學校提交了請調報告,主要內容為:因家庭經濟狀況困難,為了提高經濟收入,也為了將來孩子有更好的學習環境,現請求調離。20xx年2月17日,A學校對甲的請調問題作出了書面回復,告知甲學校不同意其調動申請,其應按照合同約定立即回學校上班,繼續履行聘用合同。甲自20xx年2月A學校開學后未再到學校上班,20xx年2月20日至5月18日期間A學校找其他教師代甲授課,共向代課教師支付了代課費3475元,甲的檔案工資為每月672.80元。
20xx年3月2日,A學校以要求甲繼續履行聘用合同、賠償學校的經濟損失為由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仲裁委員會裁決;(1)甲于20xx年5月8日回學校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2)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A學校3個月的本人檔案工資作為違約金,共計20xx.40元;(3)甲向A學校支付代課老師費用3475元。甲因此提起訴訟認為其已經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義務,要求判令解除雙方的聘用合同。
在二審法院審理期間,甲明確表示其沒有辦法回A學校繼續工作,但同意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進行賠償,其提交了于20xx年7月26日向A學校遞交請求調出的請調報告和20xx年8月29日寫給A學校校長的信。A學校對甲提交的證據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認為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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