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簽訂時間: 買方:唐山冀東水泥南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四、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六、交貨方式、地點:
七、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
八、驗收標準、方式、地點及期限:
九、成套設備的安裝及調試:
十、結算方式、時間、地點: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售后服務: 十三、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協商解決的爭議時,由合同簽訂地地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需方施工需要,購買供方音樂制作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維護雙方的合同權益,經雙方
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物和價款
需方購買供方的下列設備:
合計: 萬
二、價款支付:
1、在合同簽署后,需方應向供方支付元(大寫: ),作為合同預付款。
2、余款在供方將本合同標的物運至如下所指交貨地點交驗收安裝調試后一次性付清。
三、設備性能和技術參數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供方須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設備技術標準采用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四、技術資料
供方應提供以下隨機資料:產品合格證,總裝圖,原理圖,設備清單,操作安全、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確的,并且能滿足合同設備安裝、試運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五、交貨地點:
地址:
六、交貨時間:
七、運雜費及風險承擔:
運雜費由 供 方承擔。從供方到交貨地點的設備裝運事項,均由供方負責,并不得無故延誤。供方負責辦理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附件的運輸。設備運抵目的地后,由需方卸貨。風險承擔在標的物交付時轉移,交付前由供方承擔,交付后由需方承擔。
八、設備驗收:
1、合同設備到達交貨地點后,需方應及時按照設備清單,對合同設備的外觀和數量等進行檢驗。
2、設備調試完成后 12 個月內,如果發現有質量問題導致設備不符合需方的使用要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約定具體時間,如幾天或幾個小時內)排除保障,遲延的承擔200元/天。并賠償需方的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設備保修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運行技術條件》文中規定的供方產品“三包”執行。
十、知識產權
供方保證合同設備和技術資料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供方應當保護需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合同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的任何賠償責任。
十一、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傳真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約定-地-址如下:
供方:以本合同落款所表明的地址和傳真電話為準; 需方:以交貨地點地址為準。
-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 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為傳真,則為回傳確認之時;
3、 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7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4、-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
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火災、水災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執行合同,受影響的一方應以電傳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7天內出具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當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合同義務的延遲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因遲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但該方當事人應盡快以書面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3、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3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并且需方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2、供方所交付設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應由供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供方不能修理或修理三次以上的、或者不能調換、或導致退貨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供方提前交貨應當經需方同意,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
4、非因需方原因,供方逾期交貨的,應當向需方支付違約金200元/天;如果逾期30天仍未交付設備,按不能交貨處理。供方交付設備不符合質量要求,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賠償損失。
5、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需方如錯誤指示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承擔供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四、爭議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盡管已訴諸法律,除非另有協議或有導致合同解除的情形,雙方當事人應繼續履行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
十五、其它
1、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2、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并蓋章。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開戶行: 帳號: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于黎平縣德鳳鎮玉皇閣大市場門面一間出售給乙方。
二、門面出售價格為:總合計人民幣柒拾萬元整(¥700000.00元),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三、乙方付清款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理一切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四、甲方交門面給乙方后,不得留有任何債務給乙方,由甲方負責。
五、門面出售合同于20xx年1月7日簽訂,但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1月22日門面使用權屬甲方所有,在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門面。20xx年11月22日以后門面使用權永久性屬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哪方違約,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該方負責全部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一、逾期付款違約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損失)的概念
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利息(逾期損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并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有合同約定,而主張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則不一定有合同的約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糾紛,只要能夠證明存在欠款的事實即可。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款項支付的不同情形
1、當事人既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標準或數額;
2、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數額;
3、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
4、當事人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三、原告一般會列出的幾種訴訟請求模式。
1、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利息;
3、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既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又請求支付利息;
4、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賠償利息損失。
四、針對不同情況應當采取的訴訟模式。
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的合同中出現的欠款情形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合同法》對此情形的基本規定是支付違約金,如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則規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沒有規定應支付違約金,也沒有規定應支付利息。
根據上述不同類型的合同約定,我總結出以下四種向對方主張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和逾期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嚴格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來主張違約金或利息(除非此類約定違反了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不論是逾期付款違約金還是欠款利息,兩種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會引起歧義,也不會導致法律適用的沖突。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當事人如同時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和利息,即使這兩者均有合同約定,也存在著被法院駁回的風險。因為這種重復計算實際上過分加重了對方當事人的負擔,法院很可能會應對方當事人的請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判令駁回對其中一項的訴訟請求。
2、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當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主要為《合同法》,見附件一),準確提出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主張。
(1)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違約金,應向對方主張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
算方法或金額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執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xx]251號)規定:“三、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可以看到,參照上述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時,日萬分之二點一的原標準在名義上已喪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為新的計算標準,實踐中會經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往往不會約定合同履行期內的利率,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推算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適用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問題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須”或“應當”,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也可以選擇不這樣做。既然現標準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張仍適用萬分之二點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筆者則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也許更適合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比如說,截止到起訴之日,違約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超過五年,按五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利息,則只能向對方主張支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規定。
(3)如果法律對此類合同未作相應規定,則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表述,確定不同的主張內容。即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約定欠款利息的,參照前述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處理。
3、合同雙方只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這時,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請求。對于是否能適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個人認為也是不能夠適用的。因為該批復中涉
及的情形只是針對“未明確違約金計算標準”,而不是針對“未約定違約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釋對此有相應規定,可以提出要求對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損失,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在法律沒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可要求對方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合同雙方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這時,首先應根據法律相應規定,確定款項應當支付的時間,之后,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同樣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五、結論
綜上,在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情況下,個人認為應當按照上述論述中述第三種情況以“逾期付款損失”的名義提起金錢孳息要求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第二十四條第4款之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六、相關法條
(一)《合同法》有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三款:“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六十一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三條:“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三百三十一條:“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第三百五十二條:“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
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參照中辦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
本批復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復辦理。本批復公布前,已經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復〔1996〕7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應當依據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審結的案件不再變動。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批復》
一些法院反映,《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有關內容與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將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8號批復中“參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4月30日發布的銀發〔1996〕156號《關于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的規定,目前,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的內容刪除。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 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于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買賣時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意將位于張家口市宣化林場范圍內規定的樹木出售給乙方,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承諾所有出售的樹木有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采伐的便利條件。
3、乙方負責到辦理采伐證等相關采伐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采伐手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需在采伐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萬元的樹木價款,并預先繳納5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采伐完畢后,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返還全部保證金。
5、乙方負責樹木的采伐及運輸以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乙方只能采伐雙方約定的樹木,甲方指定保留的樹木乙方不得采伐。否則每棵樹包賠甲方200元人民幣。
7、采伐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應與20xx年 月 日前完成采伐工作,逾期按 元/天包賠甲方損失。
9、乙方在采伐完畢后必須在2日內將采伐現場清理干凈。否則甲方有權酌情在保證金中扣除場地清理費用。
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乙雙方違約,雙方協商解決。
三、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
甲方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含戶口本中所有成員)自愿將位于天津市和平區 路 號樓 單元室的住宅壹套(房本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住宅的出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乙方在簽定此協議當日交付甲方定金¥:元(大寫:元整),剩余房款按公產房交易單位指定方式劃轉。甲方不得在與乙方完成過戶手續之前將房屋出售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否則賠償乙方定金的雙倍違約金。
第四條 過戶完成后,甲方須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暫定20xx年7月1日)前騰房鑰匙交付乙方。
第五條 甲方在交付乙方房產時應保持房屋的結構完好,并交清水、電、、暖、煤氣、租金等所有物業費用。
第六條 交易雙方應積極配合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七條 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銷售紅磚,乙方在建筑施工中需使用紅磚,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有關事誼達成如下協議,特簽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一、質量技術要求標準:甲方給乙方供的紅磚必須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且質量符合監部門的質量標準。
二、供應數量及價格:根據乙方生產用量計劃,由甲方按時供應,計劃總供量為萬塊/年,以后再根據需方的需用情況而定。單價為元/塊(包括運費及裝卸費在內),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的總價款按實際供應量計算。
三、驗收方式:乙方根據生產用量及時通知甲方供貨,每個工地有指定人員驗收,并有權檢查紅磚質量,發現不合格或經質監站化驗不合格產品時,有權要求退貨,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每供夠10萬塊紅磚結算一次,甲方支付乙方的紅磚款,不足或超額部分年底付清。
五、違約責任: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計劃,保質保量將紅磚供到乙方指定場地,若供應不及時給乙方生產進度造成影響和損失時,損失由甲方承擔。若乙方不能及時通知甲方供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途中雙方均不能提出停供或停用的要求,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給對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
六、合同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給對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甲方): 負責人簽字:
需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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