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二手房買賣合同匯編九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在合同糾紛中,定金、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簡稱“三金”)的糾紛較為常見。為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參照擔保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談談“三金”在合同中的適用。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由一方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我國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為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一方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里的“雙倍返還定金”即為合同法上所稱的“定金罰則”。同時,我國《擔保法》第91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如甲乙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甲出售給乙的房屋價值50萬元,甲要求乙給付的定金不得超過50萬元的20%即10萬元。
違約金,是指由當事人通過協商預先確定的在違約發生后作出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以外的給付。違約金的約定雖然由當事人自由約定,但這種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受限制的。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由于違約金是在訂立合同時事先約定的,因此,它與違約發生后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一致,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或增加,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對方違約而造成損害,從而要求違約方賠償與損害結果相當的金錢或財物。事實上,定金和違約金都具有賠償金的性質,只不過定金和違約金都是當事人事先約定的,而賠償金則要以實際發生的損失為前提。在賠償金中,非違約方對損害后果證據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非違約方在違約發生后不能證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害,則不能適用賠償金。因此,當事人在選擇適用“三金”時,最好是事先根據情況約定違約金或定金,這樣就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在“三金”的關系中,除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并用外,定金和賠償金、違約金和賠償金是能夠并用的。我國《合同法》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由此可見,定金與違約金雖然都具有制裁違約的性質,但是,針對同一違約行為兩種責任是不能同時并用的。由于定金責任是一種獨立的責任形式,其適用不以實際發生的損害為前提,所以,定金不能替代賠償金,也就是說既不能將定金作為賠償金的最高限額,也不能在計算賠償金時將定金列入其中,定金和賠償金是可以并用的。如甲收乙10萬元定金,后甲違約給乙造成50萬元的損失,根據定金罰則,甲須返還給乙20萬元,另外的30萬元損失,乙可以賠償金的方式要求甲賠償。違約金也不以實際損害為前提(即不管是否發生了損害,只要違約違約方都應當支付違約金),但由于違約金本身可以視為約定的賠償金,因此,一般情況下,在同一合同中適用違約金后就不能再適用賠償金。當然,如果違約金的支付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受害人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定金和違約金雖然不能同時并用,但在合同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的情況下,是選擇適用定金還是選擇適用違約金其結果卻大不相同。筆者試舉一例來說明這一問題。如甲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在20xx年11月28日前交付房屋,乙在交付房屋時付清房款50萬元。乙向甲支付10萬元定金,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15萬元。后甲將房屋賣給丙。在這種情況下,乙如果選擇適用定金,則根據定金罰則甲須返還乙20萬元;乙如果選擇適用違約金,他就可以請求甲支付違約金15萬元,同時他還可以要求甲返還自己已支付的10萬元定金,這樣乙就可以得到25萬元。
適用“三金”后合同是否還應繼續履行呢?那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在適用違約金的情況下,由于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合同履行之外的,因此違約金的支付并沒有給予債務人一種違約的權利,債務人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繼續履行合同。在約定定金的情況下,如果雙方約定的是違約定金(指當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另一方可以沒收定金;反之,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則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后,還應繼續履行合同;如果當事人特別約定定金是解約定金(以定金作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條件,即交付定金的人可以拋棄定金來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來解除合同),則當事人可以在拋棄定金或雙倍返還
定金以后解除合同,不再履行合同。支付賠償金后合同是否應繼續履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可由當事人協商而定。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XX(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買受人:XX(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友好協商原則,現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概況
1.1甲方同意將自身所有的坐落于XX(以下簡稱“房屋”或“該房屋”)按照本協議約定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為XX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XX平方米,具體以該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為準;
1.2甲方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裝修、庭院、家具、裝飾、車位及其他設備設施(具體詳見附件一《裝飾裝修、家具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轉讓給乙方,其轉讓價款已經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房屋權屬現狀及承諾
2.1甲方現就該房屋權利負擔狀況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該房屋沒有設定抵押或者權利負擔。
2.2甲方現就該房屋租售事宜披露如下: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尚未將該房屋出租或出售給第三人。
2.3甲方保證自身系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該房屋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未被限制或禁止轉讓,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4甲方保證其配偶和該房屋的共有權人均知曉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認可本協議及其他相關文件的約定,且無他人對該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
2.5甲方保證,該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親屬居住使用期間均保持身體健康,從未出現過非正常事件。
2.6甲方應當保證該房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交納至相關機構。
2.7甲方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期間,對房屋基本結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家具家電保持良好的狀況。
第三條房屋交易價款與支付
3.1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XX萬元(大寫:XX整),該價款已經包含房屋內家具家電、裝飾裝修、附屬車位、庭院及配套設施設備。
3.2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期限分期支付購房款:
3.2.1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人民幣XX元;
3.2.2本協議簽訂后XX日內,乙方支付購房款XX元;
3.2.3剩余尾款XX萬元在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標準向乙方履行房屋交接手續,并遷出戶口后三日內支付給乙方。
3.3甲方應當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款項后當日,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第四條稅、費相關約定
4.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契稅、增值稅等全部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網上簽約與權屬轉移登記
5.1甲乙雙方同意于XXXX年XX月XX日前辦理網上簽約手續,并共同向不動產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六條房屋的交付
6.1甲方辦理完畢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后,十五日內將該房屋及配套車位交付給乙方。
6.2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6.2.1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附件一《裝飾裝修、家具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標準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進行清點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6.2.2如甲方交付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不符合附件一相關約定,乙方有權對不符合約定事項按照附件一中的價款直接從尾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追償。
6.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其繳納的該房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無償轉移至乙方名下。
6.4甲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該房屋內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協議:
7.1.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權屬證書或者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實、不完整、無效,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7.1.2該房屋被查封、限制轉讓或者再次設定抵押等權利負擔的,導致乙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7.1.3甲方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
7.1.4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
7.1.5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
7.1.6甲方就該房屋作出的承諾或保證系虛假承諾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7.2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并按照相當于該房屋總價款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損失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當予以補足。
7.3如因乙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逾期款項的萬分之日承擔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7.4雖未在本條列明,任何一方出現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屬于違約的任一情形,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當按照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該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7.5守約方向違約方催告履行或主張權利而引起的所有合理維權費用(包括但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訴訟擔保費和公告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7.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出臺新的限購政策且該限購政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立即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購房款、尾款等全部款項,如有逾期,按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九條通知與送達
9.1雙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約定的地址、聯系方式為雙方的有效通知與送達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其上述通訊地址、聯系電話時,需在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導致的不能及時送達或無法送達的責任和后果均由該方自行承擔。
9.2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通過專人、郵寄(包括掛號信、快遞或EMS)等方式送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通知的送達日期按下列原則確定:
9.2.1專人:交送給專人的當日即視為送達。
9.2.2郵寄:以掛號信、快遞或EMS發出的次日即視為送達。
9.3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的聯系人、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同樣作為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向任何一方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條其他
10.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10.2本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雙方簽字頁)
甲方(簽字捺印):乙方(簽字捺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月日月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位于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 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XXX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XXX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1、注意交易房屋的權屬情況。
主要指審查交易房屋有無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不得轉讓,另外,共有房屋轉讓必須征得所有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2、注意審查房屋價款、其他費用及傭金,房屋價款。
價款、其他費用及傭金,房屋價款應該由買房者與出賣人進行協商。但是,在實踐中,大多數二手房買賣都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的,因此,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價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賣人的委托價,最好在中介機構的組織下直接與出賣人進行協商。
3、必須對付款方式進行明確、具體的約定。
交易雙方常常由于某筆款項的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不明而產生糾紛。付款方式一般分為雙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機構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機構代收、代付能夠適當降低風險。
4、注意對交房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交房情況的審查,包括交房時間、交房條件、相關費用的支付等。買賣合同中應該明確約定交房時間,交房條件及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的負擔。
5、注意確定違約責任條款和救濟方式。
確定違約責任條款有利于防止違約行為的產生,維護守約方的權益,合同應該對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訂金或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免責
我國的二手房市場因價格的便宜,近年來受到廣大購房者的追捧,但相關的市場機制還不夠規范,風險較大,這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在二手房買賣中,每遇房上漲或下跌,都會出現賣方或買方違約的情況。訴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決合同有效,雙方繼續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則判決違約一方承擔違經責任,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一、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不履行怎么辦
(一)要求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首先當事人一方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如對遲延履行約定了違約金的仍可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如沒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有損失的可要求賠償損失。
但有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得要求對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
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超過部分將不被視為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并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數額可由雙方商定,或由仲裁機構裁決和法院判決。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者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于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賠償的金額應相當于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
二、房屋買賣合同一方違約咋辦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后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后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
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于確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
(一)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二)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
1、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2、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后,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三、律師看法
作為長期關注二手房交易的崔新江律師認為,遇到這種情況,守約一方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最好選擇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而不要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理由是:
一般情況下,業主都是以銀行貸款按揭形式從開發商手中購房,之后按月供款還貸。在購房時間不長,銀行貸款未還完情況下,房產都抵押給了銀行。所以,在進行二手房交易過種中,業主要贖樓,買家要申請過戶及申請銀行貸款等。在辦理這些事項時,很多情況下是需要原業主的配合。如果原業主不配合,買家根本完不成二手交易過戶的全部程序。
不但如此,在原業主不配合贖樓的情況下,買家就得自行出錢贖樓或找擔保公司贖樓。如果原業主另有債務,極有可能被債權人申請查封。或者原業主真接另找買家,把房屋過戶他人,使買家落空。 二手房交易中手續繁瑣,風險隨時可能發生,加之在辦理交易中不可能每個原業主不配合的事情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所以不建議買家選擇合同的繼續履行。
律師提示:為了防止業主在房價上漲時毀約或買家在房價下跌時退房,建議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約定較高的定金或違約金,增加違約成本,違約成本大于或等于房價上漲或下跌的價值時,可避免一方違約情況的發生。
定金只要不超過房價的20%,就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及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街)______號______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________(人民幣)。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所產生的稅費由______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作為購房定金;
第四條房屋交付:
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2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____________和有關部門存檔。
備注: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
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簽訂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區/鎮】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另附件)。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方式獲得;
(六)房屋內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另附件);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另附件。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另附件)。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割。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轉移占有)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除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另附件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另附件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甲方可以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8
買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具體情況:
1. 位置: 區
2.房屋套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結構
樓層 ,用途 。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計房價 萬
千 百 拾 元整(小寫 元)
二、 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 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由甲方第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部份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 元)( 小寫 元),第二次在產地產交易中心將此房產權證交房地產交易中心處受理同時(或者辦理產權公證時)甲方再付給乙方(大寫 元)(小寫 元),第三次余款等辦完過戶手續后,甲方拿到新產權證的同時付清,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此合同圓滿結束。
五、 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此房的過戶換證手續或辦理公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 方支付。
六、 本合同甲、乙、中介方簽章,買賣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
七、 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并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存一份,從簽字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九、交房時乙方保證該房屋的水、電、氣、光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結清。原有室內設施齊全完好無損。
十、 其他決定事項: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手印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138329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蘇州二手房買賣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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