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模板合集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買賣合同 篇1
設備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設備接收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轉讓挖掘機臺給乙方,工作小時 ,出廠編號為 ,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后,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 ,大寫( )。
2、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日預付定金人民 幣元整(大寫:,余款人民 幣 元整(大寫: )在交機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4、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5、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要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設備屬甲方所有。
6、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由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7、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后,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請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后,是甲
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后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余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9、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拱身份證復印件附合同上。
10、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11、如該設備屬于兩人合伙制經營或多人合伙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12、甲方銀行收款賬號: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賣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可另附表)
品種
性別
數量
(頭)
規 格
(公斤/頭)
單 價
(元/公斤)
單 價
(元/頭)
金 額
(元)
供 種
期 限
公
母
公
母
合計金額:
備注: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第二條 質量標準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支付方式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一)即時結清。
(二)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貨時須付訖所提該批種豬的金額,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一)甲方將種豬送到___________,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貨,運輸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延遲供種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其他約定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上海市生豬業行業協會調解;或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購字第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寧波市海曙區
甲方(買受人):**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供應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方根據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租賃( )直字第 號的《融資租賃合同》之約定,并根據丙方自行指定的供應商和租賃物,與乙方簽訂本租賃物買賣合同(以下稱“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物。
一、合同標的物
1、由乙方售出、甲方購入的標的物如下:
幣種:人民幣 單位:元
2、丙方在此確認:(1)本合同項下的乙方以及標的物作為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供應商及租賃標的物,系丙方自行選定,并未依賴于甲方技能或者受到甲方任何影響。(2)供應商和指定的標的物規格、式樣、質量、價款等與融資租賃合同規定完全一致。(3)標的物詳細配置以乙方和丙方的約定為準。
二、標的物的交付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將本合同所列標的物在 直接向丙方交付,乙方在向丙方交付標的物時須同時提供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等附件。
2、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全額發票,并及時交付給甲方。
3、乙方將標的物交付丙方之時,標的物所有權自乙方轉移至甲方。 三、價款支付方式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下列條件滿足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標的物價款支付給乙方:
(1)(乙方和)丙方依約定的金額向甲方支付了保證金、手續費等款項;
(2)甲方收到乙方和丙方共同出具的付款通知; (3)甲方收到丙方出具的租賃物品驗收證明。 2、乙方賬戶信息 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3、在本合同簽訂后,當相關法律、市場行情等發生變化,致使各項稅負其他費用增加時,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購買價格等其他條款不變。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1、標的物交接時,丙方應當場對標的物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若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乙方提出;對其他質量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合理期限內提出。
2、標的物的驗收標準為: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標的物,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并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
車輛落籍地政府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標的物,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車輛。
五、甲方保證和索賠權
1、標的物的保修期限執行乙方提供的保修手冊的規定。在上述保修期內,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依約對標的物進行修理和保養。
2、本合同訂立后,國家若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3、與標的物有關的瑕疵擔保、租賃期限內的質量保證、保修服務以及其他作為賣方應提供的保證或應履行的義務,乙方應向丙方直接承擔責任。
4、當標的物存在質量問題或性能不良、規格或式樣不符及其他瑕疵時,或者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標的物遲延交付或者無法交付給丙方時,甲方將索賠權轉給丙方,由丙方直接向乙方索賠。無論丙方向乙方索賠進程及結果如何,均不得影響丙方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支付貨款,則每延遲一 日,甲方應支付乙方標的物價款的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提供和安裝合同規定的標的物,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標的物價款的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能保證丙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標的物投入正常營運,向甲方及丙方賠償由于延期營運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本合同載明或者乙方與丙方特別約定的質量條款,甲方應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減少價款或退貨的違約責任。
七、侵權
1、當標的物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時,乙方有義務且應自行承擔費用,解決糾紛,并賠償給甲方及丙方造成的損失。
2、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標的物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的解除
從標的物訂貨到交付,因非甲方原因導致融資租賃合同無法簽訂時,或者融
資租賃合同被解除時,甲方可以無條件地取消訂貨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退還甲方已付款項。
九、標的物滅失和毀損風險
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滅失和毀損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并經丙方驗收合格之前由乙方承擔,標的物交付并驗收合格之后由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預見和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當事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事發之日起15天內,提供有效證明或公證。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各方另行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特別約定
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丙方應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元,手續費 元,首付租金 元,合計元,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該款項由乙方代甲方直接向丙方收取,以抵扣部分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標的物價款,即甲方還需支付給乙方價款 元后,乙方視作甲方已足額支付標的物價款。
十四、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請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作為編號為**租賃( )直字第 號《融資租賃合同》附件,具有與其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稱的標的物即為**租賃( )直字第 號《融資租賃合同》項下之租賃物。
2、甲方僅承擔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價款的支付義務。
3、本合同所列標的物在技術上有需要補充的事宜,由乙方與丙方另行協商。 4、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買賣合同 篇4
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二:第一,請求人系物權人;第二,被請求的對象系現時的無權占有人。②本題中,甲系所有權人,乙系無權的間接占有人,丙系無權的直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正確;甲亦可對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正確。③根據《物權法》第245條,占有返還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四:第一,請求人系占有人;第二,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奪;第三,須于占有被侵奪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四,被請求人系侵奪人或者自侵奪人處繼受占有的占有繼受人。④本題中,甲的占有被乙侵奪,且乙仍為現占有人(間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正確。⑤假設丙系占有的概括繼受人(通過繼承或者企業合并自乙處繼受占有),則無論丙系善意或者惡意之概括繼受人,甲均可對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假設丙系占有的特定繼受人(通過買賣、贈與、租賃、借用、質押等自乙處繼受占有),則僅在丙為惡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才可對惡意的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在丙為善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對善意的丙無占有返還請求權(對占有的保護弱于對物權的保護)。本題中,丙系善意的特定繼受人,甲對丙不得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D選項錯誤。
2[考點]占有推定
[解析]①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人主張其對占有物享有某種以占有為內容的權利,推定占有人享有該權利。換言之,“占有人于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A選項正確。②根據占有狀態推定,占有人的占有在法律上被推定為自主占有、善意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故B選項正確;C選項正確。③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權利的推定屬于證明規則,具有消極性。占有人不能利用此種權利推定,請求為所有權登記的積極證明。故D選項錯誤。
3[考點]主物與從物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88條,甲的汽車抵押權未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汽車質權優先于甲的汽車抵押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擔保法解釋》第63條規定:“抵押權設定前為抵押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方某是在甲的汽車抵押權設立之后才取得備胎所有權的,故備胎不是甲的汽車抵押權的客體,甲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C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91條規定:“動產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據此,乙的汽車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備胎,乙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D選項錯誤。
4[考點]物權請求權
[解析]①《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物權法》第35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這兩條規定了物權請求權制度,物權請求權制度為物權的物權法保護方法,有別于物權的債權法保護方法。法律設立物權請求權制度,目的在于維護物權人對物的圓滿支配狀態,只要物權人對物權的支配受到侵害或者妨害,物權人即可行使物權請求權,無須證明侵占人、妨害人具有過錯,無須證明自己受有損失,這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同。A選項正確,不選;B選項正確,不選。②根據民法理論,物權請求權中的排除妨害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返還原物請求權或者不適用訴訟時效,或者適用長期訴訟時效,C選項正確,不選;D選項錯誤,當選。
5[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該狗系遺失物、盜臟,丙以自己的名義出賣給不知情的丁時,善意的受讓人丁不能善意取得。該狗的所有權仍歸甲所有。丁系無權占有人。甲可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乙曾經是無權占有人,但乙飼養的狗被盜后,乙不再是無權占有人(非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乙雖非狗的所有權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對狗的占有被丙侵奪,丙出賣給不知情的丁。因侵奪人丙不再是現時的占有人,故乙對丙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同時,丁屬于侵奪人丙的善意特定繼受人,乙對善意特定繼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錯誤。
6[考點]無權占有人的責任;概括繼承
[解析]①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高某死亡后,若小高未放棄繼承,小高應當法定承受周某與高某之間的耕牛借用合同。現耕牛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高某有權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違約責任。故A選項正確,不當選;B選項錯誤,當選。②小牛屬于天然孳息,所有權歸屬于周某,小高對小牛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但是,小牛不屬于借用合同的內容,因此,周某不能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不能返還小牛的違約責任。同時,因為小高對小牛構成善意自主占有,所以,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周某不能請求小高對小牛死亡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C選項錯誤,當選;D選項正確,不當選。
7[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畫被乙盜竊,甲依然享有該畫的所有權,但乙將該畫出賣給了丙,乙的無權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只能對丙主張損害賠償或者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不能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②由于該畫屬于盜贓,丙雖為善意,但丙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權,丙屬于無權占有人。丙將該畫交給丁保管時,丙屬于間接占有人,而無權的間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B選項正確。③丁為無權的直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C選項正確。④戊雖在客觀上管領、控制該畫,但屬于基于雇傭關系并受雇主的指示管領、控制該畫,戊在法律地位上屬于占有輔助人,畫的占有人為丁。戊既然不是占有人,自然也不是無權占有人,不能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D選項錯誤。
8[考點]善意取得
[解析]①異議登記的效力在于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但是,《物權法》第19條第2款規定:“??登記機關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效??”據此,異議登記后,申請人未在15日內起訴的,異議登記自動失去效力,不再發生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不能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故A選項不當選。②根據《物權法》第107條,盜臟、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其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須注意:因欺詐、脅迫喪失占有的,不屬于盜臟(盡管可能構成贓物。盜臟≠贓物),該動產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只要受讓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仍可善意取得。B選項中,甲遭乙的欺詐喪失花瓶的占有,但該花瓶不屬于盜臟,甲的撤銷具有溯及力,甲撤銷后,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但因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因此丙善意取得該花瓶的所有權。故B選項不當選。③在本質上,善意取得仍為一個交易行為。所以,民法通說觀點認為,若該善意取得的交易行為(即該無權處分行為)被撤銷,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在C選項中,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
于因脅迫實施的無權處分,丙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但是,若乙撤銷乙、丙間的買賣合同,丙仍不能善意取得。故C選項當選。④根據民法理論,禁止流通物不發生善意取得,禁止流通物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
9[考點]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拋棄與讓與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99條的規定,甲、乙、丙的抵押權分別為第一、第二、第三順位。正常情況下,實現抵押權變賣房屋得款300萬元時,甲分得150萬元,乙分得150萬元,丙不能分得。②根據《物權法》第194條第1款,甲、丙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無須經乙同意,且已經辦理的順位變更登記(該順位變更已經發生了效力)不會對乙產生不利影響,即按變更后順位清償,丙作為第一順位分100萬元,乙作為第二順位分150萬元,甲作為第三人順位分50萬元。故A選項正確。③根據民法理論,若甲對丙讓與自己順位,則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優先滿足丙的100萬元,甲得剩余的50萬元,乙仍作為第二順位分得150萬元(不受影響)。故B選項正確。④若甲對丙拋棄其順位,屬于甲相對放棄對丙的順位,即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甲、丙作為同一順位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甲分五分之三(90萬元),丙分五分之二(6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⑤若甲對乙和丙放棄其順位,屬于甲絕對拋棄抵押權順位,其法律效果是,乙升進為第一順位,丙升進為第二順位,甲降至第三順位,這樣,乙分得150萬元,丙分得100萬元,甲分得5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0[考點]保留所有權買賣;共同抵押
[解析]①《買賣合同解釋》第34條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于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于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權法》第9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乙和甲關于乙保留房屋所有權的約定違反物權法定原則,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由于乙、甲之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乙享有處分權,且給甲辦理了過戶登記,甲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2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乙對甲的汽車、丙的房屋、丁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權構成共同抵押,未約定抵押權人乙行使抵押權的順序與份額,構成連帶共同抵押,乙行使抵押權不受順序的限制,即使乙未對甲的汽車行使抵押權,仍可直接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優先清償200萬元。故B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3款規定:“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據此,若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清償200萬元,丙可不對甲追償,直接按照內部份額比例向丁追償10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1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據此,若乙放棄對甲的汽車抵押權(價值100萬元),當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時,乙有權請求免責10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無權占有人的責任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手機被乙盜竊,甲依然為手機的所有權人,但由于乙已經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乙對手機的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乙只是曾經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的返還原物請求
權不能成立,故A選項錯誤,當選。②乙的行為構成對甲的所有權的侵害,甲有權對乙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故B選項表述正確,不選。③乙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丙不能因此取得手機的所有權,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同時,由于丙已經將手機丟棄,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丙的返還原物請求權亦不能成立,故C選項錯誤,當選。④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丙對于手機的毀損滅失無論是否具有過錯,均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D選項錯誤,當選。
12[解析]①根據《合同法》第134條,動產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保留所有權。
甲、乙約定自乙支付完全部價款時才發生所有權移轉,故甲將畫交付給乙時,乙不能取得所有權,一直到乙支付完畢全部價款時,乙方才取得古畫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該約定不發生物權效力,故乙取得該畫所有權后,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不折不扣的有權處分,自乙向丙交付該畫時,丙取得該畫所有權,故B選項正確。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雖然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但并未違反其他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妨礙該約定在甲、乙間產生合同效力,故乙10年將該畫出賣給丙的行為構成違約,故D選項正確。③由于乙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有權處分,丙是否知情是不相關的,故C選項錯誤。
13[考點]物權法定
[解析]①《物權法》第5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這是關于物權法定原則的規定。②質押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法律明定的權利,王某和甲質押房屋的行為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甲對房屋不享有質權。③優先受償權系物權性質的權利,王某與丙關于丙對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的約定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不具有物權效力,如果涉及第三人,則丙對房屋的變價款不享有優先于王某一般債權人受到清償的權利。④王某為丙設立抵押權的行為符合物權法定原則,乙為房屋的.抵押權人,對房屋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⑤綜上,就變賣房屋所得的60萬元,抵押權人乙享有優先受償30萬元的權利,剩余的30萬元,由甲和丙按照債權比例受償,各得15萬元。本題唯一正確的答案為B選項。
14[考點]善意取得;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損害賠償
[解析]①本題中,因乙無權處分,丙善意取得該相機。若此后乙取得該相機所有權,原所有權人甲有權請求乙返還該相機。這種現象稱為“回首取得”。故A選項正確。②乙的無權處分對甲構成侵權,甲有權請求乙承擔賠償責任。故B選項正確。③不當得利的返還范圍有一個限定:“得利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得利小于損失的,以得利為準”。所以,若甲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甲只能請求乙返還不當得利10萬元,而不是11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根據民法理論,對于甲、乙間的關系,可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制度。若甲主張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則甲有權請求乙返還出賣相機的11萬元,當然甲也因此負有在“收益范圍內”補償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費用的義務。故D選項正確。
15[考點]基于法律行為的動產物權變動;天然孳息
[解析]①甲將母牛出賣給乙,且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乙已經取得母牛所有權。②5月15日,甲將母牛出賣給丙,又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但是,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不生善意取得的效果,故5月15日丙不能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③6月1日,該牛產下一只小牛犢,小牛犢是天然孳息,根據《物權法》第115條第1款,無約定時,天然孳息的所有權歸原物的所有權人,故小牛犢的所有權歸屬于乙。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④6月16日,甲將該母牛交給仍不知情的丙,此時,甲使善意的丙取得了對母牛的直接占有,且此時丙認為善意,丙自此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16[考點]區分原則;返還原物請求權;雙方虛假行為
[解析]①甲、丙間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虛假行為,無效,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丙對乙無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錯誤。②根據區分原則,未給乙辦理過戶登記,不影響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乙系基于有效的買賣合同產生的債權占有該房屋,系有權占有,甲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對乙無返回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③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甲給乙辦理過戶登記未陷入履行不能,故乙有權請求甲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C選項正確。根據合同相對性,乙無權請求丙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D選項錯誤
17[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放棄繼承權;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29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通過繼承和受遺贈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無須公示。故A選項錯誤。②《繼承法》第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甲死亡后,乙、丙對房屋形成共同共有,所有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此外,乙并未實施侵犯丙繼承權的行為,丙的繼承權之2年訴訟時效期間未開始計算。故B選項錯誤。③《繼承法意見》第49條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繼承法意見》第51條規定:“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放棄繼承具有溯及力。據此,C選項正確。④《物權法》第102條規定:“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據此,對于丁遭受的損害,共同共有人乙、丙應承擔連帶責任。故D選項錯誤。
18[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解析]①甲、乙合法建造房屋,根據《物權法》第30條,無須登記,在事實行為成就時,甲、乙取得房屋所有權(共同共有)。②甲、乙離婚的判決系形成判決,根據《物權法》第28條,無須登記,在判決生效時,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③根據《物權法》第29條,在乙的死亡宣告判決生效時,無須登記,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民通意見》第36條第2款規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因乙未宣告撤銷死亡宣告的判決,又未對該房屋作其他處分,故該房屋仍歸丙所有。④根據《物權法》第31條,丙經由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后,未登記即處分該房屋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有關丙、丁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判決系給付判決,須經丙給丁過戶登記后,丁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⑤綜上,唯一正確的答案是C選項。
19[考點]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據此,甲、乙自事實行為成就(房屋封頂)時取得房屋所有權。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②《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電話 :
乙方 :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 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即:人民幣:壹萬貳仟貳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于收到XXX產品XX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于貨款入賬XX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稅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 合同生效后XX日內乙方交付甲方XX產品。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交付甲方XX產品。
3.2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 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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